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
11月4日被告人蒋首民、郭彩苹、蒋磊、蒋少波、欧阳剑、徐强、芈珍珍、张君、董飞、程昱、董浩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詐骗罪虚假诉讼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行贿罪一案在萧县蒋首民案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据萧县蒋首民案人民檢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蒋首民以血缘、亲属关系为基础,依仗家族势力纠集、网罗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建立起一个以其为组织者、领導者,组织结构较为稳定、成员基本固定、结构严密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并获取巨额非法利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
庭审过程通过互联网进行全程直播社会各界人士及部分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旁听,由于案情重大、复杂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原标题:《【扫黑除恶】萧县蒋首民案法院开庭审理蒋首民等十一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