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光签约作者分红2016的分红是通过邮局快递的吗??? 急!!!

几天没来,发现这个问题被人公关了,问题描述被全删,那个对橙光游戏有深刻描述的近万字答案也被举报了,现在啥也看不到。好了大家散了吧。橙光呵呵。
日 09:13:08回复我是不太懂这是什么逻辑,但是拜托想想这可能吗,不如自行去询问一下律师我是不太懂这是什么逻辑,但是拜托想想这可能吗,不如自行去询问一下律师—————————————————————————————回复
活动规则里说的是所有获奖作品;还有根据题目里的图,原本是合同期间橙光有这段时间的作品以及衍生作品在合同期间归橙光,现在变合同期间的作品永久归橙光,然后付相应的版权费用和分红(参考起点的合同);但橙光作为一个小作坊,里面也是一些小作品,你也许会在橙光起步,但你之后肯定会脱离橙光,脱离之后的作品就与合同无关了,所以作为一个练手的平台,问题不大。当然也不排除有人就是想在橙光做一辈子的,不过橙光的技术性有限,这类人大多也是没办法做出什么成绩的(求不打脸)之后你想上各种平台或者自己开个小网站,开淘宝卖都可以——————————————————————————————没所谓的吃相,本身国内就没什么avg的网站/公司你做AVG可以用krkr可以用BKE可以用the novel maker可以用rpgmaker等等(如果要发布注意收费软件/插件要购买正版以及注意素材版权问题)而且国内作品也有很多上了steam,你完全可以脱离橙光的,没脱离唯一的原因就是作品不行,这个作为66rpg的远古会员,一直看到现在,好的作品就没出过几个,很多都是一些新手做出来自以为很厉害的作品,而且很多都是需要鲜花才能存档(没错,我就差个打代码的了,有画师更好)你完全可以初期在橙光上发布作品,后期转到steam/或其他平台上去橙光只是获得你在橙光上发布的作品的版权而已(我是这么理解的)如果你打算在别的地方发布,那就不要用橙光素材,至于橙光的工具,我一直觉得不咋的,也就小白(非编译)会用了,有的人就是写不来if else loop,有的人就是ppps:橙光有这闲钱买人点赞还不如直接删话题呢,题主别乱想了
国内的互联网文化分销商都是这个脑残德性。&br&像steam,是七三分成,国外的游戏制作者不少还觉得分成应该多给制作者点。&br&而国内一些公司,自己拿大头,作者拿小头。橙光超过一定收益,正好和steam反过来,是三七分成,作者只拿三成。&br&像手游分销商,腾讯自己拿八成,只给制作者俩成。&br&在这种渠道为王的思路下,山赛跟风横行,抄袭盗版成风。&br&手机国内无法用谷歌平台,本来苹果app还给原创者留了个小口子。(事实上这个小口子还是出了不少有能力独立游戏制作者)但国家法律上又被限制。&br&我一直怀疑手游审核这个政策是不是国内大渠道公司和政府联合起来弄的。&br&比如互联网出版证书,只给几家大公司,大公司可以合法垄断。&br&这样原创作品出不来,腾讯更是抄袭的高枕无忧。&br&国内渠道公司人人都是EA的信徒,搞死独立制作者,搞死原创者,我们就能赢了。&br&&br&至于续集,周边授权等权利,日本jump这样全球闻名的公司,权利都是全部归作者所有的,当年《灌篮高手》,井上雄彦不想做了,动画做了一半说停就停。&br&国内呢,各个平台渠道,哪个不是全部攥在手心里。高价或者低价卖掉,然后给作者一些毛毛雨。南派三叔还算好的,还靠合同里协议和打官司弄回一些权益。为什么国产改编电视剧大多数全部都是垃圾。一个ip火了,平台高价卖掉,给作者一些毛毛雨,电视剧靠火ip赚一笔钱走人。美誉度,质量,谁稀罕。榨干就走人。&br&然后这些平台还可以大声说这ip红了多亏我。继续圈下一波作者。&br&事实上只有原创者才会真正在乎自己的ip,才会保证质量。才能逐步把一个ip长期经营。而一些平台商做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杀鸡取卵。&br&中国的大公司,人人都想当迪斯尼。一个个喊得飞起,叫声巨大。吹起牛皮,拉起投资。人人都忘记了,迪斯尼是一个原创者。真正的中国的迪斯尼呢?是被他们榨干卖掉的份。&br&国内既不是没有市场,也不是没有好的原创者,实际上是一些垄断大公司渠道商在中间阻碍发展。而橙光这样的新兴公司,也终究要走上这样渠道商的路线。&br&国内的原创者,独立游戏制作者很多时候是走投无门。&br&&br&利益申报——独立游戏制作人,准备上steam。
国内的互联网文化分销商都是这个脑残德性。 像steam,是七三分成,国外的游戏制作者不少还觉得分成应该多给制作者点。 而国内一些公司,自己拿大头,作者拿小头。橙光超过一定收益,正好和steam反过来,是三七分成,作者只拿三成。 像手游分销商,腾讯自己…
&b&9.26的更新——&/b&&br&我看了其他回答,还想说一段。&br&渠道、分销商为王——必须是建立在公司平台比较成熟和完善的基础上才有底气。&br&橙光不是腾讯,不是网易,不是任天堂,它仅仅是橙光。&br&我在圈内3年,从它高层决策管理运营到基层员工办事态度来看,都挺一言难尽。&br&离职率奇高,黑料满天飞,公司制度规划和项目把控都没有那么好。&br&企业文化可能就是个“撕“字,作者和作者撕,作者和编辑撕,公司内部还撕得乱七八糟。&br&&br&你说公司要发展,要时间,这我认同。谁不是发展进步过来的。&br&但此时,问我要著作权,面对这样不成熟的企业,一万个不放心。&br&&br&最后,&b&&u&这块蛋糕不会让橙光独吃的&/u&&/b&,不是么?&br&&br&&b&原回答——&/b&&br&我是13年签约橙光的游戏作者。&br&16年8月提出解约申请,8月底正式解约, so easy。&br&&br&有部分原因是看到了新合同。&br&作为一个成年人,我自然细细品读了条款,隐约觉得有一丝不妥,毕竟法盲,又讲不上来。&br&咨询了一下法务狗、律师狗等等。我觉得这是要搞事啊。&br&13年到14年底,我更换过2、3次合同,到底几次记不清。&br&14年底的那份叫代理合同的东西,编辑告诉我说是最后一次更新。&br&事有反复,原因复杂不说,但&u&&b&事态发展总是有惯性的&/b&&/u&。&br&&br&虽然我是老作者,但我不认为我和橙光有相互扶持、共创利益的关系。&br&我不知道别的作者为什么来橙光,至少我自己是来图个爽的。&br&看到这个工具的时候,我觉得有意思,好玩,我来撸一个!&br&就像看剧、打游戏、品尝美食那样,我只是正好来到这里,体会到了“创作”的乐趣。&br&创作游戏的过程很有意思,具体不细说。&br&&br&至于著作权这种事情哦,对于我来说是这样的:&br&我这正酣畅淋漓地搞创作呢,你告诉我,我的东西是你的,以后还有可能是别人的。&br&黑人问号???那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在干什么?我还要不要干下去?&br&说不定我的男主角以后会被人在脸上画王八,我都救不了他的。&br&这怎么可以嘛。&br&&br&所以明明挺有乐趣一件事,就突然之间,爽得不过瘾了,你懂吗?&br&那想想就算喽,那就找别的乐子吧。&br&再说,作为工作狗,平时朝九晚五已经挺机械了。&br&让我再在二次元去做流水线、螺丝钉什么的,也太没意思了吧。&br&&br&反正没劲了,就走呗。&br&总有新的乐趣,在天边,在远方,在角角落落。&br&要爽由自己……恩。
9.26的更新—— 我看了其他回答,还想说一段。 渠道、分销商为王——必须是建立在公司平台比较成熟和完善的基础上才有底气。 橙光不是腾讯,不是网易,不是任天堂,它仅仅是橙光。 我在圈内3年,从它高层决策管理运营到基层员工办事态度来看,都挺一言难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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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都不懂几天没来,发现这个问题被人公关了,问题描述被全删,那个对橙光游戏有深刻描述的近万字答案也被举报了,现在啥也看不到。好了大家散了吧。橙光呵呵。
9.27更新:看到满楼拿着小说网站来类比橙光的水军,贴你站合同内容问问:1.这是打算用单部作品的钱,买整个系列的全版权吗?大礼包合同创意很好,建议开发全家桶合同,作者连带作者亲友都一起打包签给你站,算单人工资。2、晋江签约可选择是否允许独家代理数字版权外的其他版权,而你们是一口吞,必须给出全版权。but,晋江合同里写得很清楚,晋江会利用优势渠道进行作品宣传,作品若被抄袭也会出面维护。你站合同只谈了乙方权利,对于这类相关义务一笔带过。懂,资源不多嘛。那你何必摆出跟晋江一个咖位的谱?3、完美当年向盛大买《凡人修仙传》游戏改编权,开价400万,未果。你站是否觉得自己有能力把站内大ip营销到差不多的价位?没有和晋江盛大并肩的推广营销能力和用户积累,就别急着拿出比大站更狠的条款来压榨作者。ps:请水军的钱建议留给你站的几部网剧,别糊得太难看。============================原答案:想签这份合同的作者应该先做好自己的ip估值,用市场价对比一下全版权卖给橙光自己能拿到多少。如果是剧情很常见没有新颖之处的小言玛丽苏,还是卖给橙光比较好,自由市场里古风言情题材满地都是,你的作品抛去玩法和画面之后,要用什么亮点在市场上杀出重围?举个例子,只说说我看到的,橙光名头响亮的《逆袭星途闪耀》的改编漫画,大家觉得画功质量如何?阅读量、转发量、赞数、评论数压过了其他哪些国漫?(微笑脸)残酷?这就是自由市场啊。觉得自己的剧本的确很好,想出头获得更大天地的作者,建议考虑其他的发展平台和方式。橙光现有的主用户群体、剧情审核标准、工具功能都牢牢限制住了你游戏的表现力。我从来都觉得它是个可交互小说的制作软件,而已。
国内的互联网文化分销商都是这个脑残德性。&br&像steam,是七三分成,国外的游戏制作者不少还觉得分成应该多给制作者点。&br&而国内一些公司,自己拿大头,作者拿小头。橙光超过一定收益,正好和steam反过来,是三七分成,作者只拿三成。&br&像手游分销商,腾讯自己拿八成,只给制作者俩成。&br&在这种渠道为王的思路下,山赛跟风横行,抄袭盗版成风。&br&手机国内无法用谷歌平台,本来苹果app还给原创者留了个小口子。(事实上这个小口子还是出了不少有能力独立游戏制作者)但国家法律上又被限制。&br&我一直怀疑手游审核这个政策是不是国内大渠道公司和政府联合起来弄的。&br&比如互联网出版证书,只给几家大公司,大公司可以合法垄断。&br&这样原创作品出不来,腾讯更是抄袭的高枕无忧。&br&国内渠道公司人人都是EA的信徒,搞死独立制作者,搞死原创者,我们就能赢了。&br&&br&至于续集,周边授权等权利,日本jump这样全球闻名的公司,权利都是全部归作者所有的,当年《灌篮高手》,井上雄彦不想做了,动画做了一半说停就停。&br&国内呢,各个平台渠道,哪个不是全部攥在手心里。高价或者低价卖掉,然后给作者一些毛毛雨。南派三叔还算好的,还靠合同里协议和打官司弄回一些权益。为什么国产改编电视剧大多数全部都是垃圾。一个ip火了,平台高价卖掉,给作者一些毛毛雨,电视剧靠火ip赚一笔钱走人。美誉度,质量,谁稀罕。榨干就走人。&br&然后这些平台还可以大声说这ip红了多亏我。继续圈下一波作者。&br&事实上只有原创者才会真正在乎自己的ip,才会保证质量。才能逐步把一个ip长期经营。而一些平台商做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杀鸡取卵。&br&中国的大公司,人人都想当迪斯尼。一个个喊得飞起,叫声巨大。吹起牛皮,拉起投资。人人都忘记了,迪斯尼是一个原创者。真正的中国的迪斯尼呢?是被他们榨干卖掉的份。&br&国内既不是没有市场,也不是没有好的原创者,实际上是一些垄断大公司渠道商在中间阻碍发展。而橙光这样的新兴公司,也终究要走上这样渠道商的路线。&br&国内的原创者,独立游戏制作者很多时候是走投无门。&br&&br&利益申报——独立游戏制作人,准备上steam。
国内的互联网文化分销商都是这个脑残德性。 像steam,是七三分成,国外的游戏制作者不少还觉得分成应该多给制作者点。 而国内一些公司,自己拿大头,作者拿小头。橙光超过一定收益,正好和steam反过来,是三七分成,作者只拿三成。 像手游分销商,腾讯自己…
&b&9.26的更新——&/b&&br&我看了其他回答,还想说一段。&br&渠道、分销商为王——必须是建立在公司平台比较成熟和完善的基础上才有底气。&br&橙光不是腾讯,不是网易,不是任天堂,它仅仅是橙光。&br&我在圈内3年,从它高层决策管理运营到基层员工办事态度来看,都挺一言难尽。&br&离职率奇高,黑料满天飞,公司制度规划和项目把控都没有那么好。&br&企业文化可能就是个“撕“字,作者和作者撕,作者和编辑撕,公司内部还撕得乱七八糟。&br&&br&你说公司要发展,要时间,这我认同。谁不是发展进步过来的。&br&但此时,问我要著作权,面对这样不成熟的企业,一万个不放心。&br&&br&最后,&b&&u&这块蛋糕不会让橙光独吃的&/u&&/b&,不是么?&br&&br&&b&原回答——&/b&&br&我是13年签约橙光的游戏作者。&br&16年8月提出解约申请,8月底正式解约, so easy。&br&&br&有部分原因是看到了新合同。&br&作为一个成年人,我自然细细品读了条款,隐约觉得有一丝不妥,毕竟法盲,又讲不上来。&br&咨询了一下法务狗、律师狗等等。我觉得这是要搞事啊。&br&13年到14年底,我更换过2、3次合同,到底几次记不清。&br&14年底的那份叫代理合同的东西,编辑告诉我说是最后一次更新。&br&事有反复,原因复杂不说,但&u&&b&事态发展总是有惯性的&/b&&/u&。&br&&br&虽然我是老作者,但我不认为我和橙光有相互扶持、共创利益的关系。&br&我不知道别的作者为什么来橙光,至少我自己是来图个爽的。&br&看到这个工具的时候,我觉得有意思,好玩,我来撸一个!&br&就像看剧、打游戏、品尝美食那样,我只是正好来到这里,体会到了“创作”的乐趣。&br&创作游戏的过程很有意思,具体不细说。&br&&br&至于著作权这种事情哦,对于我来说是这样的:&br&我这正酣畅淋漓地搞创作呢,你告诉我,我的东西是你的,以后还有可能是别人的。&br&黑人问号???那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在干什么?我还要不要干下去?&br&说不定我的男主角以后会被人在脸上画王八,我都救不了他的。&br&这怎么可以嘛。&br&&br&所以明明挺有乐趣一件事,就突然之间,爽得不过瘾了,你懂吗?&br&那想想就算喽,那就找别的乐子吧。&br&再说,作为工作狗,平时朝九晚五已经挺机械了。&br&让我再在二次元去做流水线、螺丝钉什么的,也太没意思了吧。&br&&br&反正没劲了,就走呗。&br&总有新的乐趣,在天边,在远方,在角角落落。&br&要爽由自己……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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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帐号登录如何看待橙光游戏签约合同中版权永久属于橙光,而作者仅保留署名权?
几天没来,发现这个问题被人公关了,问题描述被全删,那个对橙光游戏有深刻描述的近万字答案也被举报了,现在啥也看不到。好了大家散了吧。橙光呵呵。
国内的互联网文化分销商都是这个脑残德性。像steam,是七三分成,国外的游戏制作者不少还觉得分成应该多给制作者点。而国内一些公司,自己拿大头,作者拿小头。橙光超过一定收益,正好和steam反过来,是三七分成,作者只拿三成。像手游分销商,腾讯自己拿八成,只给制作者俩成。在这种渠道为王的思路下,山赛跟风横行,抄袭盗版成风。手机国内无法用谷歌平台,本来苹果app还给原创者留了个小口子。(事实上这个小口子还是出了不少有能力独立游戏制作者)但国家法律上又被限制。我一直怀疑手游审核这个政策是不是国内大渠道公司和政府联合起来弄的。比如互联网出版证书,只给几家大公司,大公司可以合法垄断。这样原创作品出不来,腾讯更是抄袭的高枕无忧。国内渠道公司人人都是EA的信徒,搞死独立制作者,搞死原创者,我们就能赢了。至于续集,周边授权等权利,日本jump这样全球闻名的公司,权利都是全部归作者所有的,当年《灌篮高手》,井上雄彦不想做了,动画做了一半说停就停。国内呢,各个平台渠道,哪个不是全部攥在手心里。高价或者低价卖掉,然后给作者一些毛毛雨。南派三叔还算好的,还靠合同里协议和打官司弄回一些权益。为什么国产改编电视剧大多数全部都是垃圾。一个ip火了,平台高价卖掉,给作者一些毛毛雨,电视剧靠火ip赚一笔钱走人。美誉度,质量,谁稀罕。榨干就走人。然后这些平台还可以大声说这ip红了多亏我。继续圈下一波作者。事实上只有原创者才会真正在乎自己的ip,才会保证质量。才能逐步把一个ip长期经营。而一些平台商做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杀鸡取卵。中国的大公司,人人都想当迪斯尼。一个个喊得飞起,叫声巨大。吹起牛皮,拉起投资。人人都忘记了,迪斯尼是一个原创者。真正的中国的迪斯尼呢?是被他们榨干卖掉的份。国内既不是没有市场,也不是没有好的原创者,实际上是一些垄断大公司渠道商在中间阻碍发展。而橙光这样的新兴公司,也终究要走上这样渠道商的路线。国内的原创者,独立游戏制作者很多时候是走投无门。利益申报——独立游戏制作人,准备上s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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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瓜群众围观。橙光无非就是做了两件事情,一是有一个免费的文字游戏制作工具(说引擎就太抬举了),二是提供了一个游戏发布平台。那我们分别来对比下好了。先说游戏引擎。且不说要收费的RPG Maker,Unity、GMS这些有各自的免费版本的引擎也从来没嚷嚷着要抢作者的版权呀?人适用范围更广功能更齐全的都没这毛病,你橙光在这干嘛?再说游戏发布平台。大家比较熟悉的无非就是steam和各大主机平台了。G胖虽然喜欢咱们的钱包,可也不会想着把游戏的版权捞到手里圈钱吧?各大主机平台就不用说了,讲点道理,优秀的游戏发布在平台上是给平台增加人气,在此基础上有了人气高的平台之后才有平台反哺游戏开发者。所以说,橙光想要游戏著作权的这件事,怎么想都是没道理的。反正成年人估计也没人上这个当,大家该换引擎的换引擎,该换平台的换平台,要么弃坑不干都很正常。比较担心的还是橙光站内大量的未成年开发者,说不定就给忽悠进去了。欺负未成年人也是够可以的,路转黑。
拜托下次找专业一点的人来做这种事情好不好啊?你们的名字起的也太随便了吧?
发展的太顺了,又没有竞争,肯定要跳出几个领导拍脑袋决策一番把公司弄死。这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事情。橙光现在一直做得不错,当然要想办法整死自己,不然发展壮大了怎么办?
涸泽而渔?可惜实际上连鱼都没几条就开始撒网了,所以国内互联网产业都是这尿性,资本进来了就要急着想法子变现,然后编个更大的圈钱故事,忽悠下一个接盘侠进来,AC是怎么死掉的,那棵歪脖子树还长在那里呢
游戏业没有新鲜事,30年前任天堂就干过一样的事,那时还没有渠道为王的说法,山内或者是今西管这叫:“一强皆弱”。当年任天堂是通过硬件垄断来垄断游戏的发行渠道。当时还没有这么理直气壮,而是以一种商量的口吻试探各个游戏公司:我们新开发了一种游戏机,叫FAMICOM DISK SYS(其实只能算半台主机),比起老的FC主机有很多优点,要不要来啊?不过FDS上的游戏我们要拿一半版权。可想而知没有人要来,软的不行就来硬的,不配合FDS平台的厂商在出FC游戏的时候会受到各种刁难。有些软弱的小资产阶级比如KONAMI CAPCOM就从了,像我们熟知的恶魔城就是FDS上的游戏(美版是卡带,就是国内的盗版原型)。但是也有无产阶级坚决不从的,比如NAMCO,HUDSON,尤其HUDSON实际上是任天堂的亲儿子,没有山内的提拔它还做摩托车呢。这两家不仅不支持FDS,以后也不在山内家讨饭了,出门左转找到NEC,帮助NEC开发了PCE主机。任天堂为了剿灭这场叛乱花了很多精力,其间的残酷手段让所有软件商都心生寒意,FDS平台末期上面出的游戏全是NAMCO出的,你TM不是不想跪吗,以后别的大臣上朝都站着,就让你跪着!最后当然是越王勾践再世,PS的成功,有50%都要归功于NAMCO的支持。这一套要是真行得通,你们现在肯定还在玩任天堂游戏机呢,哪有PS和PC的事啊。我知道很多朋友反感我借古讽今,毕竟游戏是个朝阳产业,老扯历史算怎么回事。问题是,大部分游戏公司老板的知识水平都没能超过30年前的人。
不敢露名字,橙光小作者一枚,之前在各大平台混过,感觉橙光是看很多ip热起来影视化之后想吞更多利益吧。橙光一直在融资融资,怕怕的。虽然作品不是热门游戏但好歹是辛辛苦苦码出来的,就算没影视化动画化漫画化的机会也不想给人。果然在意ip的只有作者自己而已QAQ------------------------------------------------------------------------------------------------------关于点赞第一的答案里想说橙光的分红真心不多,不止要扣流量费而且游戏收入越多作者得到的分成越少,同类发布平台一般是收入越多分成越多的,迷之橙光贴个划重点版橙光合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各使用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站、手机游戏中心)产生的收入,在扣除游戏本身的基础流量费用及必要开支后(必要开支包括开发、推广、运营等各阶段的必须成本和税费后),每期(三个月)低于50000(含50000)人民币的部分,甲方享有50%,乙方享有50%,5(含200000)人民币的部分,甲方享有40%,乙方享有60%,200000人民币以上的部分,甲方享有30%,乙方享有70%。
不知道幻想森林还有谁记得不。当年柳柳帮过我的忙,所以我肯定不会喷他。不过呢,这个世界上各种各样的游戏引擎还是很多的,无论商业还是非常业的,由于gal游戏结构相对比较简单,所以gal引擎数量尤其多。顺便安利一下我的引擎,虽然是做大型3DSTG的,不过稍微改改,一样能做GAL,无脚本,近似于rpgmaker的场景事件系统,并且编辑器内所见即所得,也就是说编辑的时候就能看到最终效果。C++/opengl3,以后有时间会出手机版。完全免费,但是渠道请自行解决然后不得不说王东来小朋友这是被中枪了吧,有这么多人妖账号点赞,估计他这几天心情不会好了
柳某就是个吃相挺难看的商人。从66RPG到橙光,一直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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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帐号登录橙光游戏制作人如何得收入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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