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之殇是哪本书?全名和起点 作者每本书推荐是什么?_?

[学术]华字的简化之殇(修改稿)──简体
注:考虑到大陆不少人并不能认正体,我只好是将原来的正体文章转为简体。不会认真地校对。请诸位凑合着看好了。    
这是本人书稿中的一个附录。    
释词:  
“华字”──习称的“汉字”,并没有真正表达出华字的文化起源。汉代之隶书,构成依然是自甲骨时代起的各种规则。而“汉”,是一个朝代名,在本人看来,连指称族裔的资格都不太够。更不适合做什么“文化”类别的指称用名了。则历史上习称的“华夏”才多少有资格作为这个文化的命名来源。  
──另外的一个证据就是,无论是大陆,还是台湾、香港、澳门,其实都是接受了“中华”的概念,而以“中国”为名。而历史上的汉代,事实上没能成为中华的代名词。汉代的学术、文化,其实也是前接三代的文化而来,则“中华”才更适合作为这个文化认同的命名。  
──所以纠缠于“汉字”,还是“华字”的争论,在我看来毫无意义。  
“殇”──未成年而亡,谓之殇。简化字,在挑战华夏文化时,并没能真正地形成什么有效的规范,还未立足,就已然要面临着自己原生态的文化动力不足,大有因为传统的复兴,而被人遗弃的可能,故谓之以“殇”。这种“挑战”,只能说是缺乏真正的学理、法理、文化支持的一种理性僭妄。  
“书体”──这是指诸如甲骨、金文、秦篆、汉隶、章草、魏碑、真书、草书、行书等等概念。  
“字体”──正简之争,先要说明,并非是什么书体之争,实乃是“字体”之争。这个概念,亦与现在电脑上习称的“字体”概念是不同的。古来称“正体、通体、异体、俗体”为“字体之别”。正简之争,不过是字体之争。简化字,并没有真正创造出什么新的书体,所以严格来说不过是种对写错字的一种“鼓励”罢了。  
“正体”──先要请一些头脑里还有两岸对立思维人注意,您要抓间谍,该先去公安部、国安部问问,眼下是什么情势。这是个学理上的讨论,和政治讨论全无关系。而我文章里虽会提及一些“意识形态批判”的问题,但仍是学理讨论,和政治完全无涉。这种“中立态度”,是种超越阶级、种族、民族的态度,是难以用一般的“意识形态批判”敲中要害的。所以敬请一些只知道点什么“政治斗争”的人,远离这种学术讨论。要想参与,不要戴着您的“意识形态眼镜”。    
【附录一、华字的简化之殇】    
从本文用正体字,其实不难想见本人对简化字体系是持否定看法的。则此短文将证明,简化字体系何以是不成功的。这个讨论,尽量地避开了政治化的论述,而是从学理上条分屡析地给出一个论证的大致方向。也是想纠正历来以为繁简之争是政治之争的印象。即便如此,简化字也是站不住脚的。    
在〈介绍〉一章中,本人述及了一些文字学的粗浅知识。简单地说,华字至少到了隶书时代,就不再是一个“象形文字”了。这是不少的宣传、讨论都弄错了的。这个词在字面上就容易让人误解为是“字如其物”的。但华字和埃及的圣书字一样,都是以“六书”规则建立起来的文字体系,形声字占了文字的大多数。“象形”,不过是其中一部分字的构成规则,是“六书”之一,并不能成为整个文字体系的命名。  
更兼在近代,欧美一些学者在“单线历史”观念的影响下,“象形文字”被视为相对于“拼音文字”为落后的符号体系,则这个词语其实是暗含着“贬义”成分的。如一些学者的建议,甚至是用“方块字”的概念,也较这个概念为优。  
而在“单线历史观”受到质疑后,不得不说,自民初以来的对华字的不实之词,有必要重加检讨。对简化字之失,也该到了认真讨论的时候了。    
一、法理问题    
首先就得提出一个法理问题,即正体字和简体字在大陆各自的合法性何在。为简化字辩护的人一般都会拿〈语言文字法〉作为根据。该法的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众所周知,这个法案是在 2000 年通过,2001 年起才开始施行的。在此之前,大陆并无一个相关的文字法案。以此为上个世纪 50 年代推行的“简化字”的法理依据,估计略有法律常识的人都懂得,是典型的法理不足。如此,该法是一种“追溯”法案。是在以行政和意识形态力量(而不是在法条上予以确认)强力推行了简化字,造成了大陆大多数人对正体字根本没有体认的情况后,对简化字的法理追认。    
──在此法中,也对“普通话”的国语地位作了一个“追认”,同样有法理性不足的缺憾。本书因对此有不少的论述,则普通话的问题在此短文中予以搁置。只是提出一点,“汉语”(本文中多称“华语”)概念本是包含了诸方言在内的,鉴于普通话到现在也还是不能包容诸方言的音素,则华语的“通语”事实上并不存在,并不能说普通话的音系就能代表“华语”。如本文提出的,唯中古雅言和一些接近中古雅言的方言才具备这一特征,是真正吸纳了华语诸方言音系的“通语”,方具备“国语”的可能地位。至于普通话的“通行”,不过是自雍正以来因科举制刻意排斥一些南方方言而造成的结果。该法对此,亦是一次“法理追溯”,不合一般成文法的立法规则。(成文法,一般来说都是在立法之后才有效力的,而对之前的违法、合法是无法追溯裁判的。这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大陆当年的推行简化字,不是建立在法律规范之上的行政行为,所以用一般的成文法无法为其合法性给出任何的辩护。──这也是二战后,在采用哪种法系对军国主义者与纳粹主义者进行裁判时,国际法学界不约而同地选择了自然法,而非哪一国的成文法的原因所在。)    
有意思的是,在该法中也回避了“简体字”的命名,而以“规范汉字”称呼现在大陆通行的简体字体系。但“规范汉字”无疑是一个有着浓厚学术背景的概念,需要在学理和法理两个角度予以讨论。  
既然提到了“规范”,则不能不从历代用字“规范”的形成来谈起。    
语言、文字的规范,从来都是以“习惯”为准则的,当以习惯法的准则来判定。成文法是难以解决语言、文字的规范问题的。  
现有的真书(楷书)是魏晋时期形成的新书体,无论是在正式的碑刻、文稿中,都被视为正式的文字。所以现在最为常见的古来书籍、钞本、碑刻,皆以真书,或是近真书的书体为主。先秦时代的篆书,已经是一种难以恢复为实用的书体了。──所以敬请只会发出“那该恢复甲骨文”的这种议论的人明白,这种讽刺,只能表现出诸位的不智,而根本参与不到正简之争的讨论中来。讽刺,唯有在事理清楚后,才是有力的。    
在印刷术诞生后,真书也成为了历代刻印书籍的标准字体。则这一习惯有了漫长的 1600 余年的历史。(这是以书圣王羲之卒年公元 361年 为准的估算,王书是真书的典范,深刻影响了后来的书法家和印刷体。而北朝的通行书体魏碑,其实可以算是真书的一种变体,保留的隶书痕迹要比真书更多一些。)  
而真书的前身隶书,则是战国时代就形成的书体,汉代的公文、碑刻皆以隶书为标准。隶书的字体虽与真书有异,但间架结构却与真书基本一致。一般能识读真书的人,也能无障碍地识读隶书。而隶书是摆脱了金文、篆书的形态,真正形成了“方块字”的形态,与真书一起形成了华字的习惯书体。则以隶书为准,方块字的历史已有超过 2000 年的历史。(这是以汉代隶书大盛为准的估算。)  
则这两种书体所代表的“正体”,才该算是古来真正的标准,有着在“习惯法”意义上的高度权威性。──敬请一些对法学不太了解的人,也不要轻易地用自己在中学课本里读到的那一点点可笑的法律知识,挑战这种“权威”。这种权威并非是由哪一位“伟人”或是什么集团加以确立的,而是经由历史上无数的读书人、普通人的复杂互动而形成的。自始皇废六国文字以来,历代的皇帝,从来没有哪一位敢于触碰这种“习惯法”的威权。他/她们权力再大,也只能接受这个习惯法的约束,却并不能触动这个权威。所以雍正即便是敢于立官话之威,却绝对不可能触碰正体体系。    
而这种方块字的间架规范,在文字学中称为“正体”,至迟在唐代颜元孙的〈干禄字书〉中成为了区别于“通体”、“俗体”、“异体”字的规范用字的代称。则大陆习称的“繁体字”,从学理上说实是“正体字”。在这点上,台湾对规范字的命名是符合历代文字学的习惯的。即便从习惯法的角度讲,“正体字”才可能成为事实上的用字规范,甚至是部分“通体字”也能进入这个规范;但“俗体”、“异体”,是偏离了规范的“非常用字”,以习惯法的角度来说,应限制其在正规场合的使用。    
如前所述,语言、文字的规范是建立在习惯法基础上的,则一般的成文法并不能阻止语言、文字的事实标准,无相应的法律强制力,那么历代的标准才该是语言文字法所遵从的真正标准。“简化字”并不具备事实上的法律强制力,即便说成文法以之为标准。    
从另外的角度也能证明,〈语言文字法〉的困境,因为大陆在计算机上所使用的文字标准是“GBK”(正式的名称为“中文编码扩展国家标准”,现在则有向 GB18030 标准转进的趋势)。这个字符集中,几乎每一个简化字所对应的正体字都被吸纳进来了,是一个“正简双集”。考虑到一般的文案工作,在 2000 年几乎都要藉助计算机来达成,那么应该说 1995 年就形成了的“GBK”标准和 2000 年才出台的〈语言文字法〉就形成了文字标准的对立。从大陆的法系为成文法法系的角度说,两个“规范”构成了事实上的对立,必是一对一错的。  
而“GBK”标准,无疑是更符合“习惯法”规范的,选字参考了历代的常用字、周边华字文化圈的常用字,则其规范性、合法性都要比〈语言文字法〉的效力为高。  
──这里需要谈及一则法律问题,〈语言文字法〉的效力,其实并不必然地要比〈GBK/GB18030〉更高。这是因为习惯法更看重可施行性,而严格的成文法系,恰恰对这个可施行性缺乏真正的支持。即便如日本那样,弄出一个“规范字表”,而现实中的用字规范,仍可能是不接受这种“理性建构的威权”,依旧是接受事实上的“习惯威权”。  
──比如某个成文法系,可能会不承认“卖淫”的合法性。但事实上,卖淫行为是根本无法简单地靠“加强打击力度”来剿灭的。对卖淫的道德判断,并不能成为在法律上禁绝所有卖淫行为的法理依据。大陆因为接受了过多的“纯粹成文法”理念,不少人把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混为一谈,这是眼下大陆的法理困境之一。(先要说明,这并不表明本人赞同现在的大陆,就该在法律上承认卖淫的合法性,这是两回事。在大陆还没有确立真正的人权理念的法哲学基础时,无论在法律条文上怎末改动,都难以避免这个法律体系的逻辑漏洞与法理漏洞。)    
则不难理解〈语言文字法〉中的“规范汉字”的命名,其实也是因为“简化字”体系所面临的法理困境了。为简化字体系辩护的人,或是用该法来压制“正体字”使用的人都没法给出这个“规范”实指“简化字”而言的证明。若非要给出法理依据,则照现有的法律程序,需要最高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释法”。在此概念并未澄清之前,不得以该法对“正体字”的使用进行法律惩罚。则一些机构、组织以该法为准,对正体字的使用予以罚款,没有任何的法理依据,都是“非法执法”。(对这类违法行政行为,无论是行政法规还是〈语言文字法〉,都没指出哪个机构、组织负有相关责任,则这类“非法执法”最起码应依据行政诉讼法的程序予以纠正。──这个困境,就很类似于“城管”了。换句话说,这种没有法理来由的执法行为,严格来说都是对现有法律的一种破坏,本身就具备了使这个法律体系崩溃的功能。大陆的行政、司法,往往会上演这样的闹剧,带有浓重的毛主义的“荒诞剧色彩”。)    
如上,无论是从习惯法的角度,还是从成文法的角度,简化字都并无实际的法理基础,试图将正体字说成是“非法字”,也是无理取闹。    
官方最近发出来的〈规范汉字表〉,不过又是一次搞笑的“文化旗手+群众运动型”的政治操作,而并非真正在学理和法理上有过充份辩论、质询得出来的“习惯法”性质的规则。将之公示,其实也是暗含了这种工作是种“行政工作”,而与语言、文字领域这种公共领域里的“治理”完全无涉。其讨论,是暗箱性质的,并非是学者、文士们能公开参与的,所有人,都看不到这种讨论的进程为何,各方的理据何在;而其达成,偏又要采取什么“公示”的面目以欺世人,更是表明了简化字的维护者,自己心里也很明白这种工作的粗糙程度吧?这是种对民意的裹挟,而绝不表明了这个体系的“民主”。──本人多次很不避讳地谈过,毛主义的施行,其实是种典型的“纳(民)粹主义”,带有高度的反智、反启蒙倾向,以及,带有浓厚的“二律背反”性质。这个〈规范字表〉,不过是又增添了一则实例而已。    
在这点上,台湾的工作无疑要比大陆更为坚实。在整理了 10 万馀华字字型的〈异体字字典〉的基础上,才可能谈及“规范性”。要想谈规范,不只是要看人的意愿,更要看古来的习惯如何。(比如,一个人要是非要把“鸡”叫成“鸭子”,一般的人要么以为他/她很可能是语误,要么就只能认为这个人并非操华语的人,或者只能认定这个人是个“疯子”。因为在语用里,“鸡”就是“鸡”,绝对与“鸭子”是两样的。偏要这样错用的人,要么是神经错乱,要么就是不熟悉这种语言。──用简化字的地方之所以不正常,怕就是这个道理。毛氏自己有严重的挑战古来权威的心态,却偏要让所有人都变成能挑战权威的人,只能说是毛氏自己有病症。而恰恰大陆,被这种不正常的心态统治了太多年,很多事情都颠倒非常了。^_^结果就是太多的拥简派,在讨论问题时,根本不能从事理出发,而纯粹是充满了五四式、毛式豪言壮语,却对起码的常识,视而不见。这是种“病态意识形态”。)  
而大陆,除了带有商业化色彩的〈汉典〉之外,并没有什么真正提得起来的全面的文字整理工作。则这个〈规范字表〉的理据,其实就是不充份的。  
而现在大陆官方给出来的这个〈规范汉字表〉,极不客气地说,是仿效明治维新以来日本对华字体系的“简化”。华字的起源之地、大量应用之地,偏要效外人的这个字表,只能说是一些专家(哪怕是文字学专家)自己就缺乏对该领域的深刻学理思考。  
只能是令人慨叹,大陆之所以一直被人远远地抛在后面,原因就是这个“反智主义”闹成的大笑话。所以官方依旧保持这种可笑的错误立场,仍试图为这个“法国大革命”式后遗症辩护,只能说明官方学者们自己就有严重的毛病。该去精神病院好好地矫治一番。──拥简派的,可能也要先想想,自己的理据是否充份。我虽是在说笑话,但在心理学上,这个论断其实是可能的。    
  二、简化字和华语音系的抵触──从音韵学的角度谈    
这是支持简化字的人很少触及的问题,所以也放在前面来加以说明。需要事先说明,大陆颁布的〈简化字总表〉并未包含所有的正简转换的规则,一些正体字的使用在这个字表中被忽略了。──由此也能看出,这种文字整理的粗糙,是“一以贯之”的,从〈简化字总表〉到〈规范字表〉都一样是表现了一些人的不精致、不精细。  
下面以〈简化字总表〉中所列举的简化字规范来讨论音系问题。需要说明,考虑到不少方块字的使用者,甚至是非华语的方块字使用者的音系基础,下面是以雅言的规范来推定类推性质的,而不是以普通话为标准。如“歼〔歼〕”,普通话中因为韵尾没有 -m,所以没法将两种声旁加以区分,但在有 -m 尾的方言中(甚至是在高丽语和越南语中),这两个声旁是不能相混淆的。则从方言来学习华字的人,无法理解这会是个形声字。更兼“千”为“c”声母(借用普通话拼音的形式,音韵学中称之为“清母”),而“歼”实是“j”声母(音韵学称之为“精母”),则这个替换,完全没有音系上的任何支持。不知道哪个地方的方言,这个字是读为“千”的。倒是这样简化后,加重了正音工作的难度,因为即便是一些播音员,有时也会读为“qiān miè”(歼灭)。    
在形声字中,无法从简化字类推该字发音,而正体则能提示该字正确读音的有:  
表一〈不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碍〔礙〕、袄〔襖〕、坝〔壩〕、办〔辦〕、币〔幣〕、毙〔斃〕、标〔標〕、别〔彆〕、灿〔燦〕、层〔層〕、忏〔懺〕、厂〔廠〕、彻〔徹〕、衬〔襯〕、称〔稱〕、迟〔遲〕、础〔礎〕、触〔觸〕、聪〔聰〕、担〔擔〕、胆〔膽〕、导〔導〕、灯〔燈〕、邓〔鄧〕、敌〔敵〕、淀〔澱〕、独〔獨〕、矾〔礬〕、坟〔墳〕、顾〔顧〕、柜〔櫃〕、环〔環〕、还〔還〕、鸡〔鷄〕、积〔積〕、际〔際〕、价〔價〕、艰〔艱〕、歼〔殲〕、拣〔揀〕、舰〔艦〕、讲〔講〕、仅〔僅〕、旧〔舊〕、剧〔劇〕、据〔據〕、垦〔墾〕、恳〔懇〕、腊〔臘〕、蜡〔蠟〕、礼〔禮〕、帘〔簾〕、炼〔煉〕、练〔練〕、猎〔獵〕、邻〔鄰〕、岭〔嶺〕、拟〔擬〕、酿〔釀〕、疟〔瘧〕、苹〔蘋〕、凭〔憑〕、签〔籤〕、纤〔縴、纖〕、庆〔慶〕、琼〔瓊〕、权〔權〕、劝〔勸〕、让〔讓〕、认〔認〕、伤〔傷〕、声〔聲〕、胜〔勝〕、适〔適〕、坛〔壇、罎〕、体〔體〕、听〔聽〕、厅〔廳〕、图〔圖〕、袜〔襪〕、牺〔犧〕、戏〔戲〕、选〔選〕、压〔壓〕、阳〔陽〕、痒〔癢〕、样〔様〕、钥〔鑰〕、爷〔爺〕、叶〔葉〕、亿〔億〕、忆〔憶〕、应〔應〕、誉〔譽〕、园〔園〕、远〔遠〕、跃〔躍〕、赃〔臓〕、脏〔贜、髒〕、斋〔齋〕、战〔戰〕、赵〔趙〕、折〔摺〕、烛〔燭〕、浊〔濁〕、钻〔鑽〕;(共计 104 对)  
表二〈可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和简化偏旁〉:笔〔筆〕、边〔邊〕、宾〔賓〕、动〔動〕、队〔隊〕、广〔廣〕、国〔國〕、过〔過〕、进〔進〕、历〔歷、曆〕、刘〔劉〕、难〔難〕、穷〔窮〕、时〔時〕、属〔屬〕、孙〔孫〕、献〔獻〕、写〔寫〕、严〔嚴〕、尧〔堯〕、阴〔陰〕、郑〔鄭〕  
上述两表实为简化字的基础,经表二类推出来的部分简化字构成了表三〈应用第二表所列简化字和简化偏旁得出来的简化字〉。而一些偏旁对声的提示上表也忽略了,如“学”字头。  
仅此两表所含的常用字,即占 3000 常用字的 4.2%,即每 100个 常用字中,就有 4 个以上的字脱离了一般的形声规范。若是再考虑到类推字,这个比例当然还会继续提升。况且上表,还忽略了一些在略偏僻的方言中会发生误会的情况。    
据统计,一般的 3000 常用字占到了日常所用的华字的 99.9% 以上,接近 100%,则从概率命中的角度来说,日常所用的华字,每书写或言说 100 个字,就有 4 个以上的方块字是字不形声的(忽略了类推字的情况)。这个比例,很可能要比著名的“字不循声”的英文要高得多了。    
如此,简化字至少在这 124 个字的简化上,是得不偿失的,没考虑到华字本是有大量形声字的特质。这两个表共收 482 对正简字,则这些偏离了形声规范的简化字,占到了简化字表一、表二的 25.7%,四分之一强。不能不说,当初简化工作是相当之粗率的。    
还有一些细节,上表中并未列出,如普通话中“发、发”不同音,但都归并成了同一个字,看来当初的简化,也并未以普通话的音系为基础。那么这是在加剧“通语”与“通字”的鸿沟,在学理上更加地站不住脚。  
事实上,到现在简化字工作的学理基础,并未见国家语委给出来,上面对音系的讨论更是见诸对简化字的辩护中。不能不说,如此的简化,其实真正是把华字当成了一种“无义符号”,简化过于草率了。  
也就说,即便是把华字当成是一种“工具”,简化字这个工具也还是太过粗糙了,担不起真正的文字功能。──所以敬请一些持“工具论”观点的人,认真梳理一下华字的历代规范,而不要以为,既是个工具,就可以随便捏来捏去的。用木棍当锤子,固然不是不可以,但有锤子了,却一定要用木棍当锤子,那这位的毛病就不一般地小。    
以此,简化字所依托的音系不明,则从华字的形、义、音统一的内在规范讲,简化字不足以成为有着漫长的共同音系(雅言)为基础的文字形态。
  三、简化字的归并造成的字义混同──从文字学的角度谈    
这个问题,历来讨论得已经很多了。简化字将不少非常用字作为常用字的替代,事实上就是极大地混淆了用字的标准,而这类作法,也并不都有古来的证据支持。    
像“厂”字,历来没有将之作为“廠”字的俗字的证据,则这个归并是没任何道理可讲的。尤其是对常用字来说,略“繁”一些并不会造成识读的真正困难,符合形声规则才是更为方便识读的。“廠”字其实正是个形声字,在大多数方言中都是同音的,则将一个极为符合形声规则的字,弄成不合六书规范的字,在文字学上也是无理可据的。    
──需要从“认知心理学”的角度,强调一下。常用字的繁与简,其实不是文字上的甚末“优劣”,更不是甚末认知障碍或便利。因为复现率高的字,其实并不构成真正的认知困难。这是早就为认知心理学承认的常识了。即便是简化字,也没敢对像“癖、璧、繁、藕、氮、磷”等等“常见字”进行简化,可见简化字的主推手们,也知道这个工作其实是荒谬的。衹是现在死活不肯承认这个事实而已。  
──而复现率并不高的字,简化它又为何来?纯粹是浪费人的才华与时间而已。  
──所以简化是为“提高效率”的说法,和大陆 80、90 年代的甚末“公平-效率”之争一样,纯粹是种“无厘头”闹剧。效率,并不会因为甚末写一两字多花了几毫秒而有改观的。恰恰是用字精细,表意清楚,才可能真正地提高效率。这种靠提高冗余度而提高效率的现象,其实无论是在自然界,还是在人类社会里,都能轻易地找出无数的证据。这是真正规律性的东西。  
──完全没有甚末对立可言的概念,竟然在“一分为二”的意识形态主导下,形成了观念大战。这种闹剧,其实还在一些意识形态领域里上演,比如对五四的褒贬之辩。缺乏真正的理性态度,而以态度、立场划分阵营,其实就是种可笑的“意识形态战争”,接近欧洲大陆上演过的宗教战争。  
──这是与华夏传统,最为深刻的断裂之处。  
──胡适先生的“多谈些问题,少谈些主义”,其实洞见了五四以来知识界的病症。    
这样的情况,在上表所给出的正简对立中还有好几对,就不烦举出了。对于此点,可参看〈简化体系造成的同形字与原字对照表〉。(该表,在书稿的另外一章里,此处暂不举出了。俟后出版,再放上来供大家研究、批评、指正。)    
另外的混同,还有简化字表中根本未列出的一些归并。像“梁-樑”二字即是。这两个字的分立,至迟在〈广韵〉时代就很明确了,前者专指姓氏、地名用字,而后者则指“脊樑、屋樑”等概念。简化字表中未列出,很可能是作简化工作的人自己也是“梁-樑”混用的。这又一次证明了当初的简化工作是很不细致的,并没对历来的用字规范有一个认真的考察。则不建立在文字学学理基础上的简化,当然是不能成立的。成文法,消解不了这个学理上的难题。    
最后,需要指出不少支持简化字的人的一个错误观点,即文字是有着“由繁到简”的进程的观点。  
取一个历史上的断面,隶书不是建立在把小篆字系简化、归并的基础上的,而恰恰是因为所记录的字更多了,是个典型的“由少到多”的进程。而从隶书到真书,也是这样的进程,隶书中所见的字量,并无真书的字量更大,更未见“间架、结构”上的任何“简化”。  
而金文,就是对甲骨文的“繁化”,秦篆,也可以说成是对东方六国文字的“繁化”。都是靠加多笔画而达成的新的书体风格。同时,用字量也增加了。这种自然的演进,是该被尊重,而不是被漠视的。──同理,南方的鸟虫篆,更是笔画结构上的“繁化”。不仅是更加之美观,而且更便于在陶范上刻划。这都是先民们对文字的“自由心裁”,都是该被后人敬重的。他/她们是文化的创造者,而“简化”则正好是相反。    
则上面这个“由繁到简”的说法,其实是混同了两个概念而形成的。“繁-简”一能指字量的“寡-多”,二能指字的笔画的“繁-简”。而无论从哪个角度说,都无法在文字发展中看到这样的“规律”,那么这个说法的误导性就不证自明了。  
像“梁”到“梁”,就是对这个说法的两面反例。    
从观念史来看,这类说法多少是和民国时代的“进化论”理念有关。当时不少的知识阶层对欧美的理论还所知甚少,一些似是而非的说法都距离欧美学术概念很远,同时,也缺乏旧学的功底,更关键地是把“启蒙”这个工作看得过于简单了,习惯性地以为民众更易接受“甲乙丙丁”似的教条灌输,却并没从真正的传播、教育、讨论、抗辩的角度负责地提供理念、知识体系。那么这类“公式化”的宣传,不过是一种典型的“政治动员”类型的单方灌输,所造成的恶果在今天算是已经能看到了。    
支持简化字体系的人,有不少这样的不负责的说法,这个说法其实是最为典型的。    
即便说是拿埃及圣书字所衍生出来的拼音文字,这个规律也一样不存在。圣书字固然是有着较繁复的书写规范的,但埃及的通行文字并不衹是这个太像图画的文字了。另外还有更为“简化”的僧侣体和人民体。这就好像华字有金文、小篆和隶书-真书,而日常的书写还有行书一样。这都是书体之变,而不是“简化字”的“归并简化”的思路。把书体之变等同于“简化”也是在概念上犯了个错误。像草书、行书,基本和真书的各字是一一对应的。一些草书教程,还要把形近草法特地地列出,以防学习和辩识者将“形近字”混同。那么简化字的任意归并也是不合“草书楷化”的原则的。    
而从圣书字到诸拼音文字,需要明白一点,这是文字的借用,已经是脱离了原有的语言背景,这个“简化”就不能再作为原有语言的文字演化方向来看待了。一些人总是要以日本对华字的简化为理据证明简化字的合理性,是忽略了文字和语言的关系,这不是从文字学的角度来作证明,是在用类似“关公战秦琼”的“逻辑”进行诡辩。  
即便说拼音文字,也能见到“繁化”的例子。像拉丁字母“a、g”都比日常的书体更为繁化,一样不能为“由繁到简”给出证明。况且即便是现在,拉丁字母的书体也有不少的“繁化”字体,像哥特体就是一个典型。这个字体,还不简单是“艺术类字体”,在历史上还曾是欧洲部分地区的标准字体,显然要比一般的拉丁字母字体繁琐得多。而基立尔文字,也是对希腊字母的“繁化”。  
而东传的拼音文字,也有类似的现象。自印度的天城体文字衍生出来的字母文字,不都是比天城体更简化的。而像满文,也有老满文更简,新满文更繁(区分了几个音素)的现象。  
所以在文字的使用上,从来没有过“由繁到简”的规律。这个规律,是被刻意制造出来的“伪规律”,是和一些意识形态的要求密切相关的,而不是建立在对文字史的具体考察和归纳的基础上的。  
正相反,无论是拼音文字还是方块字,都有一个字量、词量不断增加的趋势,这才是符合人类社会愈来愈复杂的本相的“规律”。而华字因为其语言的特质,是有着较好的“扩充性”的,新词语若是符合一般的构词感,多少是方便人猜出新词的含义的。但这也要建立在精细的用字习惯上,而不是粗糙的“简化”的基础上。
  四、简化字对教育的贡献或反贡献──从教育学的角度谈    
不少人在谈到简化字的时候,总是以简化字的推行使得教育普及为根据,为简化字提供类似教育学的“正义性”。    
但很遗憾,无论是中外的种种教育实践,都不支持这个说法。简化字和教育普及之间,并没有一个逻辑上的连接点,则有必要从正反两个角度观察才能看出这个“推理”是否正确。    
从正面的角度看,教育普及和文字并没什么太大的关系。民国的河北定县实验是一次非常有名的教育-社会实验,而其中的教育,也是以正体字为规范的。则当时的农村民众能接受正体字,已能证明文字的“繁”不是教育普及的真正障碍。而这个实验的意外中止,造成的教育中断,很能说明制度的不完善才是教育普及的实际障碍。而推行简化字,更是使这些已经接受了正体字的人需要一次“再教育”,是真正的制度浪费,无形中抬高了制度转型的成本。(后文会谈及从简化字向正体字过渡的问题。)  
而使用拼音文字的国家,也可能有大量的文盲,更能反证“简化字于教育普及”的说法是没道理可言的。恰恰是使用正体字的香港、台湾和海外的一些老侨,教育普及度是很高的,更是说明了简化字没能让教育更为普及。唯有爱文化的人,才可能会认真,才可能会对教育更感兴趣。反之的情况,仇恨文化,仇视教育与知识,无论是用甚末“简单”的体系,都衹能是会造成“反智主义”的昌盛。    
从反面来说,更为关键的是,简化字的确会使历代的经典、碑刻、文稿一下子成为衹有少数人才能顺利阅读的,就是典型的全民“返盲”。  
需要指出,这种功利性的意识形态,就是“大跃进”式理性建构的僭妄。像有的论者曾经对我提起,现在需要的是工程师、技术员,而不是文字学家。那我敢肯定,新的一轮“反智运动”,怕是会在这种功利性意识形态扩张之时达成。一个社会,不可能衹有甚末工程师、技术员,这不可能是个正常的社会。缺乏人文主义、人文精神的社会,一定是个高度不稳定的社会。早晚会因为“唯功利性”而遭遇难题。  
──在这些人看来,所有人都该去努力做苦力劳动,而不该关心天人之际。这种搞笑的“奴隶主”的心态,其实正好是毛主义的一种“复活”。人,不可能永远是农奴、工奴。一个正常的人,该有正常的人文诉求,是会对人文关怀有着正常的需求的。这是被“马斯洛主义”(人本主义心理学)揭示出来的不易真理。(也由此可以看出,毛主义,其实是种反马克思主义的搞笑意识形态。我虽不是甚末马克思主义者,但至少还是知道这两者有着绝大差别的。)  
──即便说一些经济学家,谈到了经济学不涉及价值领域,但经济学,也是先要承认,人是有“偏好”之别的。这则关键性的概念假设,不该是经济学漠视真正价值域的遁词。    
这个问题,不是当代才有的,在汉代就出现过这个问题。隶书出现后,古文经典也曾经变为了一些学者才能阅读的文献,但毕竟正体字的来源还是来自历代的文字,不过是间架上有了绝大的变化而已,所以古文经典还是经由方块字留存了下来。  
如上文所述,“由少到多”的用字,是一个向古兼容的体系,方能将古代的经典纳入到后来的社会中。而反过来的“由多到少”,却是个危险的弃旧从新的作法,会使用字的习惯没法有良好的兼容性。那么不少人就衹能去看由不长的历史所给出的书籍,极大地限制了人的视野和兴趣。  
像民国时代的不少经典书籍,若非转换成简体出版,方能为现在大多书的大陆人接受。这本身就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文化断层。那么在知识群体(能顺利阅读正体的那些)和一般民众中间,就又形成了一个隔阂。但这个隔阂,不是知识群体刻意造成的,而是建国后的一些力量造成的。这种作法,不能不说,暗暗地是符合着“反智主义”的倾向,是一种新的“身份隔离制”的变形。  
所以这种“民粹、纳粹”式的意识形态,其实仍是种可怕的“唯精英主义”而已。衹是用巧妙的意识形态宣传,把真相掩盖得很好而已。这种极度不诚实的意识形态,带来的当然衹能是“伪善、欺诈、暴力”形态的治理模式。单向度的人才养成目标,最终形成的就是种文化荒漠。  
而在民间,其实还留存着对正体字更为“正式”,更能体现使用者的“文化层次”的心理印痕,那么大陆的简化字“规范”,不过是还在加剧这种这种隔阂。而支持简化字的人,所持的一些观点,明显地带有“反智”倾向也就是不难理解的了。    
像往往这类讨论中看到的“不如恢复到甲骨文”之类说法就是如此。甲骨文的用字量,远不及金文,更没法和现在的真书相比,几乎是和现在的“常用字”是大致等同的。而简化字,恰恰是对这些常用字进行了简化,则事实上造成了一般人对正体文献阅读的真正障碍。(如我所用的“才”字,不少能看正体文章的人恐怕也会一时不懂。这个字简化字中归并到了“才华”之“才”中,但“才”是副词,不是“才华”之才。这是汉代就在使用的正体字。台湾因为民国时代的一点不当简化,现在也以“才”统摄这两个意思了,也是略偏离了历代的规范。)    
如此,简化字体系的确是没能对教育普及有任何的助益,应该不需要更多论证了。
  暮鴉老哥,别写多一个简体版,我现在就强迫自己接受繁体。    简体和繁体的思维方式不一样,但我觉得不矛盾。  我感觉是【一个旨在描述,一个旨在概念,两样都需要严谨。描述不顾概念的“界”胡说八道的多了去,但没描述也不行】。    看港台电视是一码,思辨用的“静读”另一码。  虽然读起来眼晕,那也是对脑子的冲击。    至于一定要用什么字倒觉得没什么,要点在【传承】不在【继承】
  五、简化字的形近问题──从阅读的角度谈    
上面给出了简化字的一些不合理归并的问题。而一个为简化字辩护的理论就是“草书楷化”,即简化字是根据草书的简省,对其笔画加以楷化而形成的。    
但这个理据细加推敲也是站不住脚的。因为简化字中的不少简省,都和一般的草书字有很大的距离。  
其中“讠”就是最突出的一个,这个偏旁在草书中,一般是“足”旁的简省符号,而不是简化字体系中的“言”旁的简化符号。而像“礙-碍”、“徹-彻”等字,无疑和草书并没什么关系,用“草书楷化”原则是没法为简化字的整个体系辩护的。这一条,并不是简化字的简并规则。    
而事实上,简化字却有个很意外的麻烦,就是过度地简化字体结构,制造了一些新的形近字。像“風-鳳”,简化后是“风-凤”,字形上太过雷同,类似的还有“廠-厂、廣-广”等等。这些简省,也不是依照草书的规则而来,理据不清。    
从华字演进的角度来说,这种简省也是没太大的必要。因为历代用字的分化,本就是个“繁化”的过程,像“其-箕”、“象-像”、“梁-樑”等的分化,都是为了区分字义,从而使华文更加精确。而简化字的很重要的思路就是减少用字量,这等于变相地就在减少华语的词汇、字汇,是违反语言是会更加倾向于精确,字词量倾向增加趋势的“反动”,当然会使简化字在阅读中造成不少不必要的混同。    
正如正文中提及的,语言是依附在语音上的(思维则不是),那么在阅读中造成这样混同,就会干扰正常的信息接受。这要从一般使用简体的人和一般使用正体的人两个角度来加以说明,而在大陆-新加坡、港澳台已经有了文字隔绝的情况下,非要很特殊的群体才更有发言权,一般的衹处于某个环境中的使用者,未必能体会某种环境对人的束缚。  
很多使用正体的人,在看简体文章和书籍时,当然是没太多的障碍,因为简体字是对用字的简化。但主要的障碍就是一些无理据的简化字,这些字也和一般的正体的“行草化”写法相差甚远,会有很大的误会。而像新出现的一些形近字,在粗略阅读中是很可能造成误读的。和很多人想象的不同,阅读是一个“主动接受”和“被动接受”并存的过程,当这两个接受有了很大的偏差时,会干扰理解的发生。像“有风”和“有凤”,前者不过是对天气的描述,后者就是“有凤来仪”这个成语的组成部分。当阅读者接触到“有凤”这两个字时,会很自然地联系到这个成语,而缩减阅读中的时间。那么像“有风-有凤”的形近,在阅读中其实是增加了“辨识”的时间,是很不“经济”的。  
类似的,正体使用者最大的障碍也在像“儘-盡(尽)”等字的混用上,与上面的例子类似,都会造成词义上的模糊,不得不在阅读中略停留下来看上下文,以确定这些字究竟是正体中的哪一个。  
这就是使用正体的人在阅读简体文章时的最重大的障碍。有着精细用字习惯的一方,是没法忍受粗糙的混用的。这有点类似把英文中的“small、little、micro”等字都缩并为一个单词,会使英文的使用者觉得莫名其妙。(奥威尔先生的〈1984〉一书中,描绘出了“英社简语”对日常语言的“规范”和阉割,很是能说明这种对语言的侵犯是如何的荒唐。)    
──可以举一则例子。我本人读古文或是正体文章,如果是加了标点的,真正是可以一目十行式的阅读,但要是读简化字的文章,要想提起阅读速度来,是会有些困难。而简化字排印的古文,简直就是对阅读者的一大精神伤害,要不断地去推想,某个“一对多”简化字到底是哪个字才对。所以我对建国后排印的古文书籍,都保持着高度的警惕。  
──如〈诗经·唐风·椒聊〉:“椒聊之实,蕃衍盈升”。这里面的“升”字就不可做“陞(阩)、昇”解。而简化字,是把三个字一块混同了。  
──再如〈楚辞·离骚〉,“肇锡余以嘉名”,这里面的“余”字,断不可做“餘”字解。但简化字,恰恰是混同了“余-餘”。虽说有人试图用“馀”字代替“余”,但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把整体的用字混乱问题解决呢?    
而使用简体的人在阅读正体文章时的主要障碍怕不用多加说明了。有着粗糙用字习惯的人必是会因为“惰性”,很难理解正体字的规范。即便说经过了一些阅读,识读不再是障碍了,但要想正确地使用正体字,也还是会遇到太多的困难。这是因为原来的简化字破坏了语言的精细,要想重新建立像正体字那样的语感,非要对简化字究竟把哪些字义、词义混同了有精细的了解后才可能。等于是要对华语有一个重新学习的过程。    
两相比较,简体字对教育的侵害就能从另外的角度加以阐明了。因为用字的不合古来规范,简化体系其实是破坏了华语的言-文关系。不能不说,其影响正在慢慢地发挥出来,会对未来的华语造成深重的影响。  
要想解决这个问题,怕还是要靠恢复正体字教育才能略收到功效。继续维持简化字体系,是在文化上自斨。  
这种粗糙的文化环境里,是没法让工程师、技术员们也有良好的精细感觉的。
  六、简化字及其政治体系    
应该说关心这个问题的人,都知道曾经出现过“第二批简化字”。但后来,这个“二简”是被取消了的。看来简化的思路其实是被默认为“根本不合理”了。  
但从简化字体系的角度说,二简的字量不算多,破坏性也不算很强。之所以中止二简的使用,其实还是发现了这个工作的前景委实不大妙。但因为一简的确是深刻地影响了两代人(至少),而又因为其破坏力委实太大,所以官方并没能在改革初年直接恢复正体字教育。按说若是在那时,教育体系正有待恢复,则形成一个全民重新学习的氛围是最合适不过了。可惜因为种种原因,当初的改革缺乏“整体性认同”,很多领域的政策都未能按照最为合理的方向进行。则一简,没能随着文革的结束被抛弃,终于在现在形成了大陆-新加坡与港澳台的用字隔阂。    
无论是大陆-新加坡,还是港澳台,至少到现在还无人把繁简对照的工作弄得更为精细,最多是把〈简化字表〉列出来,略作注解。但这对浩繁的华语文献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这是因为港澳台三方,很是满足于自己的现状,不期望和庞大的简化字力量相抗衡,心目中多少有视这些地方为“蛮荒”之地的歧视。(其实说到底,也的确是有这个问题,对用字、用词的不精细,和日常文案用语的极度贫乏,都使简化字文化圈让人觉得文化水准大失。)而大陆-新加坡,当然也不会希望港澳台的文化对之有“侵略”,官方当然要维护自己的“正统形象”,即便是错了也不会轻易地承认的。这已经不仅是文化之别,亦是制度之别了。看似略保守的港澳台地区,其实是在坚守着文化道统,但在制度层面上却一点也不保守,一些地方堪称典范。这事实上是最易让大陆-新加坡两地难堪的事情。  
──也就是说,标榜着“儒家文化圈”的大陆与新加坡,其实在精神层面上,依旧是维系了“革命党人”式的激进文化管制策略,而港台两地,却早已因为文化坚守,恰恰是达成了适度的“自由”。这也是本人一再强调的,舶来的“积极自由观”,其实往往会流于法国式闹剧,而紧守了保守立场的,才有可能向宪政治理形态转化。    
也就是说,从政治的角度看,对一次激进变革,本该是随着一次更为大胆的反激进变革,才可能在文化、政治、经济上形成良性制度。但问题是顽固势力的存在,往往会使激进力量的恶果继续推行,而不是自动中止。大陆的改革进程,向来是如此,在简化字的问题上也是。  
若是在改革初年,认真地让文字学、音韵学、教育学的一些专家来讨论这个问题,或者很多障碍就不存在了。但很可惜,当时的体制仍是一个“威权体制”,旧势力一般来说是不会轻易地放弃权力的。那么这样的学术性讨论,便几乎不可能了。  
这种“渐进式”改革,是在原有的体系内修补,而不是从整体性问题出发,所以很难做出理性的判断。当开始遇到问题时,才会发现改革的不彻底,但已经是被不断修补起来的僵化体制制约,把可能的演化方向堵死了。    
简化字的继续在使用,就是个极为明显的例子。在〈语言文字法〉出台后,竟然又出现了新的利益集团,靠着对本不违法的用字罚款来确立简化字的地位,则两岸三地的文字鸿沟(也包括海外的新侨、老侨的文字鸿沟),会因为这个法理不足的法案,进一步地加深。不得不说,这种“南辕北辙”的改革,是不断造成新的不受约束的利益集团,致使民间的活力更被卡死,要比不改革可能更为糟糕。    
这,其实也阻碍了大陆对香港、台湾两地学术、文化的交流和了解。对比当初德国、也门的合并,这两国在文字上并没有分裂,所以统一的进程是很顺利的。  
而与两岸三地的分治类似的半岛,也有事实上的文字分裂。北韩是已经彻底地把华字教育取消了的,而南韩依旧是保留了华字教育(当然了,仍是正体字,而不是简化字),也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文字鸿沟。  
则在将来的东亚文化圈中,大陆、北韩,将会处于一个很不利的文化、教育低位状态。很可能不得不先依靠这些更为开放(而文字上却是略保守的地区)地区的间接引入,方能逐渐地和世界相接轨。而这两地,怕有更加麻烦的全民重新学习的新困境。到那时,官方现在的顽固态度,使其官僚们也会处在很不利的文化低位上,则原有的“威权”已经难以维持,新的威权又建立不起来,过渡期就很可能是一片混乱。    
则此时,对正简的讨论,已然和毛时代的政治威权没太大的关系了。若是还想靠这个威权来统摄民心,前有继续维持文化、制度分裂的困境,后有使底层骚动爆发革命的危险,这是无论上位者还是很多有良知的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但也得说明,“后威权时代”错综复杂的利益格局,很可能会葬送理性变革的力量,而让更为激进的力量成为主导,如此,大陆的前景将是一片黯淡。  
而无论是激进的左翼,还是激进的右翼,以我看来都还没触及文化建设这个关键的问题,而还是在政治域对一些常识性问题进行偏执对偏执的争论。很多基础性的问题,都在这样的争论中被取消了意义。(我本人就被一位极左翼师弟指责为衹知道“经世致用”,可看现在的左右两翼为何不能达成真正的对话了。在他/她们的视野中,并无实务性问题,评论事务基本就是从泛政治的背景出发。而未来的新制度的细节和即将面临的问题,都还未进入这些人的视野中。很可能会像清代末期的景象类似,在还未有一个总体方向的认同,原来的体制便以崩溃了,新接手的人会发现,又是一片文化废墟,在上面更容易建立的是专制,而不是宪政。)    
所以说,是该重覆胡适先生的“少谈些主义,多研究点问题”的老生常谈了。在一些问题上,其实早就有了太多的共识。专制不能维持,而宪政该在哪一种背景下形成,其文化、制度、经济、教育等基础,怎么从现有环境下破茧而出,是最该专业知识群体从自己的学术领域加以阐释的更为急迫的事情。若是还未有各门学科的准备,匆匆地又出现了一次翻天覆地的变革,大陆估计仍不能摆脱现在的泥淖。而随着这个新泥淖的出现,整个的东亚都会遭殃。
  七、对一些挺简言论的驳斥──以方舟子文为例    
因为这些言论多半是沿袭在大陆影响甚大的鲁迅先生的说法,使得一些挺简人士还停留在民国激进派的水准。(“水准-水平”的误用,是个很典型的例子。很是能表明大陆 60 年前的那场变革的“反智”性质。)    
其中,以方舟子最为有名。姑以他的一些文章为例,略作驳斥。至于像“那还不如恢复甲骨文”一类的典型的“无知者无畏”的言论,估计一般的读者都能正确地看出,这种讽刺是极为无力的,其实是对他/她本人的无知的证明,而不是对维护正体字地位的人的讽刺。    
而读者要想获得这些领域的常识知识,本文已经给出了一些,剩下的,大可以找民国时代、现在的港澳台出版的专业书籍。(挺正体派也有不少反常识的文章和书籍,但因为毕竟和本人的立场一致,恕我不对这些书籍、文章作批评了。另外,我虽是学物理出身,但毕竟在这些学科上受过较好的训练,对这些学科的知识的理解甚至是要比中文系本科生要好得多。那么对方舟子这样的人来说,我大致算是个专业人士了。)    
限于篇幅,不可能对方文逐字逐句的驳斥,他本人并不是学文字学、音韵学出身的。从其文章也能看得出来,他本人对这类学科也基本没有过认真的研究,几乎是一说话就是错的。则逐字逐句地驳斥,也是太让他失面子了。我本人并不反对他的反伪科学(但在方式、方法上,有重大的原则性不认同),所以并不想让这位天之骄子感到难受。    
按我的习惯,在“──”后给出我对引文的反驳。下面所引,皆来自他的〈关于简化字〉一文,请见:/article_t/Arts/1151436.html    
“这网上每隔一段时间就有台胞、老外跳出来攻击简体字,“简体字是共产党的发明”啦、“共产党强迫大家使用简体字”啦、“简体字破坏中国文化啦”、“简体字破坏汉字结构”啦”  
──我本人即是大陆生人,是“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的。但我并不是“攻击”,而是证明了上面的说法。“发明”一说,是因为的确简化字中一些字并无古来的理据,甚至不是历来的“俗字”,确系简化字中特出的;“强迫”一说也没错,上文中的法理讨论算是把这个问题说清楚了(方其人向来是不太懂法学的,对转基因的辩护就能证明,他的维护“不告知”,其实是违反了最起码的商业规则和法律的);“破坏”一说,上文也已经证明过了,的确是真正地破坏了自汉以来的华字体系。  
──那么这种将挺繁人士一律打成“台胞”、“老外”的说法,不能不说是近乎刑名师爷的笔调。挺繁的,亦有香港、澳门人士,方之刻意地忽略这两地,还是在试图维系两岸的政治对立、文化对立,是一种政治挑唆,而不是以负责的态度来论述这个涉及了他专业以外的学术问题。大陆最大的问题,就是把很多对建国以来的“国策”检讨,无限地上纲上限,不能不说这仍是在维系毛主义的威势地位,和维系“反智”主义的文化策略。这也能从方和一些人士的亲密团结中看出端倪。  
──这是种典型的“冷战”式思维,而不是基于常识、逻辑的学理性讨论。不能不说,鲁迅先生虽是一代文豪,但他的一些文章,起到了负面的示范性。这不是鲁迅先生之过,因为他享有民国法系保证的言论权。而是大陆这种体制,放大了鲁迅先生之失而已。使鲁迅先生,回归到应有的文学家的位置,有可能会消解政治对文学的过度涂抹。    
“为帮助这些人了解汉字简化,参照有关资料,特编写这个常识。欢迎翻译成英文贴到英文组去。”──方和本人最大的不同,是本人未能获得任何的奥援。而他要将此文翻成英文,更是让我糊涂了。“老外”对这个问题会有什么关注吗?文字政策,很明显地衹有两岸三地,最多是加上华人居多的新加坡、深受华文影响的日韩才更有发言权和关注度,那么这种举动,按照这位“刑名师爷”的思路,是不是也有不传之密呢?因他的文字太过轻佻,则此段不得不提出,请读者深思。    
“简体字是汉字演变的逻辑结果。”  
──上文,已经将这个说法驳斥了。这类“规律”当是对复杂现象加以总结而来。而方本人看来对“逻辑学”也是不深知的,所以错用了这个“逻辑”概念。这种“演化规律”,其实他不该陌生,因为生物学的一大门类,演化论(大陆通译为“进化论”)就是探讨这个问题的。这类经验规律,适用的逻辑当是“归纳逻辑”,而不是“演绎逻辑”。大陆对于逻辑学的漠视,的确是使不少上过大学的人也未必能正确地运用逻辑工具,不能不说,简化字体系所蕴含的意味,远不衹是“简化字”能说得清的。  
──这个说法,其实是典型的大陆政治宣教的套用而已。我想读过不少大陆书籍的人,应该说是不太陌生。往往这些人会把一个不能证明的命题,说成是普通人不太能准确理解的“逻辑结果”。这是种故意的精英群利用一些“大词”(这是我和友人习用的用语,义谓一些普通人比较难以理解的学术名词)玩欺诈的伎俩,而不是真正负责任的知识传播。(请注意,我并不是用这种“道德指责”来消解起码的言论自由。对于宪政状态下的言论自由问题,我已在另外一篇文章里提出过了,此处从略。──自由,衹能是规范之下的自由,而不是全无规范的“伪自由”。保守主义者,或者说宪政主义者,并不认同一个超越性、先验性的自由概念存在。)  
──要如此套用,似乎也可以说发生了“穿透势垒”效应的粒子,也是种“逻辑的结果”。但略学过量子力学的人怕都明白,这是种“几率性”的结果,而不是能用牛顿时空观式的逻辑加以解释的。假使某个势力并没能在那次战争里获胜,很可能华夏就免了一次文化、人道灾祸了。所以这衹是个“几率性”结果,而不是甚末可以用形式逻辑推演出来的“逻辑结果”。  
──如此错用逻辑概念,则大陆整体的学术水准,就可想而知了。方先生正好还是位比较有名的“博士”呢。    
“汉字从甲骨文、金文变为篆书,再变为隶书、楷书,其总趋势就是从繁到简。隶书是篆书的简化,草书、行书又是隶书的简化,而简体字正是楷书的简化。”  
──这基本是胡扯。在甲骨文之前,尚有“陶文”(或称“初文”),而这些字体的演化,不是此止彼现的,而是错综出现的。金文出现后,甲骨文其实还在被应用,这在考古中已经有了一些新发现能证明此点了。而在小篆出现之前,战国时代就出现了隶书。而隶书也有自己的“草书”──章草,意指用于文稿的草写。像索靖,就是著名的章草名家,其书为历代所珍,是书法帖学中很被重视的。而从隶书到真书(楷书),中间还有个环节是方漏掉的:魏碑。这是指南北朝时代出现的与隶书风格不同的一种碑刻体,和南北朝同期出现的真书多用于文稿不同,在后世形成了“碑学”、“帖学”的分离。在清代,因为南北朝碑刻的大量出土,不少书法名家效法之,还形成了清代书法风格的一次重大变革。而在真书诞生的同时,真草(即一般所说的草书,与“章草”对立的真书风格的草书)就出现了,同时介于真-草之间的行书也出现了。书圣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就是以行楷的面目出现的。而到了唐代,因为魏碑体过于粗糙,所以南朝占优的真书就一变为“唐楷”而称名于世。则印刷术诞生后,真书,尤其是唐楷风格的真书就成了印刷体的典范。上面的这些,都是书法史中的常识性内容,方对这些问题的“简化”,和大陆建国以来的一些宣传是类似的,都是不顾历史的随意简化,如此,是没法有真规律性可言的。  
──而说简化字是对楷书的简化,就与其后文中提炼出来的“草书楷化”规则相抵触了。又是一处典型的逻辑矛盾。简化字若是以楷书为准简化,就不该借用跟章草关系更大的草书,而是在楷书的基础上想办法。而文字改革委员会,也从来没把简化工作的理路交待清楚,方的这个说法,不过是他个人的看法,而不能代表国家机构的思路。(这也是本人时常提醒的,拥简派,往往并非真正的文字决策人,按照一般的常识,是不具备“释法”资格的。除非方先生能承认,他是受某个国家机关委托,对外发布政策理论来源的“发言人”。)  
──草书其实主要还是根据章草而来的,这也是个书法史常识了。像“鹿”字的草书写法,无疑和真书无关,还是和隶书的关系更近。事物的演进,从来是复杂的,按说学生物学的方舟子,理应有这个“学科迁移能力”。    
“而简体字已见于南北朝(4-6世纪)的碑刻,到隋唐时代简化字逐渐增多,在民间相当普遍,被称为“俗体字”。”  
──“俗体字”就是“俗体字”,而和大陆现在的“简化字”根本无任何关系。因为俗体的应用是有局限的,此地用此,而彼地用彼,无一个规范性可言。南北朝的魏碑体也是因为这点而被真书所取代了的。这是用后来的概念来指称前代的概念,是典型的词语误用,就好像用“科举制”来指称“荐举制”,或是用“鱼”来指称海洋中的浮游生物一样。简化字,是有着国家强制力为基础的,和历代的“俗字”根本有着天壤之别。  
──所以说一个人要是对自己的专业真正用心,很多概念其实不致发生这种搞笑的“范畴性”错位。但大陆的教育,极不注重人的思维训练,更多地是注重应付考试。所以连一些“博士”,往往也会到了外面,饱受这个思维能力缺失的困扰。文教之不兴,往往就意味着国脉的沉沦。而一般来说,专制国家就会造成这种局面。
  “唐代颜元孙着《干禄字书》和王仁〔日句〕着《刊谬补缺切韵》,都收了极多的俗体字。”  
──“〔日句〕”当作“煦”。这种收录,希望方能把作者的目的说清楚,还是在试图“正字”。而正字法,无论在东西,都是有着一定的规范的,即便不是“国家强制规范”。而〈切韵〉,恰恰不以俗字为准。所见到的敦煌写本有“俗字”出现,还是因为传抄之中需要这种“方便”,当时还没有“印刷术”,书籍的传播是受到地域和时间的限制的。怕是方先生自己并没看过〈切韵〉写本和〈干禄字书〉的写本,所以是妄拟古人之心了。在这两本书的序言里,其实都略为交待了编书的主旨。所以方先生是刻意地用自己文字,掩盖了对原书的介绍。仍是种意识形态的矫饰,而不是真正在讨论学理问题。这种文章流布之后,就会形成错误知识的不断放大,从而形成了文化的“返昧”现象。  
──这种态度,就是个很不严谨的治学态度,尤其是方先生自知自己并非文字学、音韵学的专家,那何必非要出来冒充呢?    
“宋代以后,随着印刷术的发明,简体字由碑刻和手写转到雕版印刷的书籍上,从而扩大了简体字的流行范围,数量大大增多。根据《宋元以来俗字谱》,……”  
──正相反,印刷术的出现,使得印刷用字,更偏于保守了。这就像电脑的出现,会使用字习惯更为保守一样。所谓的扩大了流行范围,其实是占不住脚的。因为上文提及,俗体,往往是一时一地的习惯,此地可识,而彼地不识。直到现在,一些乡土地方的地名、人名用字,也还是没能扩散,也是受到了“通行力量”的制约。这其实也是传播学的常识,看来方先生并不懂简化字的出现,涉及了多少学科的问题。  
──至于数量问题,方先生也是错用了方法,“……”中所省的,是他对该字谱的一个统计。但问题是他并没给出“增多”的证明。对该字谱的统计,充其量是种“静态统计”,而不是动态统计,即脱离了真正应用层面上的统计。不是动态统计的结果,其实是要被质疑的。这是统计学的一个常识了。举个例子,要是对某个超市的货物价格单,做一个简单的算术平均(均价统计),一定得不出真正的“均价”。因为超市各种货物的销售量,没被统计者考虑进来。衹有动态统计,才可能得出真正贴近事实的结果。  
──我在上文对〈简化字总表〉的声旁错乱的说明,就是种从静态统计推考可能的动态统计的例子,方先生可以参看。这种方法,对学物理的人来说,简直是跟玩一样,一点也不难。  
──看来他对统计学也是个外行。按说生物学是个很重视统计方法的学科,我是真不知道他是怎么从中国科技大学的生物系毕业的了。  
──若要比较,得从隶书碑刻开始,进行一个全面的涉及“历时性”的比较统计,则首先要用到的史料就是〈汉隶字源〉、〈隶辨〉,之后才能谈及〈敦煌俗字谱〉、〈宋元以来俗字谱〉。事实上略翻过这类史料的人都不难发现,汉隶的“不规范性”要远高于真书,往往是同一时代的汉代碑刻,很少有字的写法是真正相同的,总是有或多或少的差别。而到了宋元时代,这些俗字往往也不是前承隶书的俗字而来。可见“俗字”并没有在历史上的“历时性”继承关系。  
──以方先生能理解的生物演化观来比附说明,俗字很是类似那些在演进中被淘汰的物种,因为种种的局限而无法获得传承性。而正体字,却是生命力极旺盛的,从汉代开始,虽有字体结构的些微变化,但总体的间架是很少有变化的。事实上,不独文字如此,华语也是一样的,很多的常用字自汉以来(甚至是能推到春秋战国时代),其核心含义变化得很少。这是靠着当时的雅言力量维系着的。  
──则简化字偏偏要对这些常用字进行简化,岂非是打断了历来文字发展的规律?这种试图冒充上帝的行为,等于是破坏了“文字生态”,方先生应该知道这种作法的危害性会有多大吧?  
──也就是说,简化字是的确破坏了文化的传承,使得您这个大陆最高等学府出来的人,对太多的常识,甚至是您自己专业知识,也时常不大过关。  
──这个道理,其实与“转基因”会破坏生态是类似的。这点,一直是方先生没能真正在学理上想明白的问题。    
“而在其他使用汉字的国家,同样也在简化汉字。”  
──这点,我上文已经给出了说明。对非华语地区的文字的变化,不应作为华语地区文字政策的证据。这就像是西奈地区借用了埃及圣书字的一些符号,却是在拼写古西奈语一样,当视作是文字的借用,而不是什么“简化不简化”。可见方先生对世界文字史的研究还很不够。  
──在此段前,方先生还列举了大量的民国时代的简化工作史料。但这些,并不能证明简化的合理性,因为在当时,也有大量的反简化的意见。方先生衹列与自己意见相同的史料,却刻意地不列入反对者的史料,这也不是一种负责的史学研究态度。  
──大陆的理工科学生,接受的文科教育是很少的,则这种方法上的错误或不可免。但即便是理工科学生,自己在做研究时,也不顾方法,随意裁剪数据吗?窃为方先生的学术研究前景深深担忧。    
“汉字简化的原则是:“述而不作”、“约定俗成,稳步前进”,也就是说尽量采用已经在民间长期流行的简体字,只作收集整理和必要的修改,不擅自造字。”  
──上文已经指出了,若是依照“约定俗成”的规则,那历代的正体字就该是华字的基本形态。所以这些原则,还是在无学理和反学理的基础上的“辩护”。“擅自造字”的例证太多了,因为很多的简化字,都是自草书或对草书的刻意歪曲而来,不是“真书”原有的形态。  
──“稳步前进”一词,其实也是表明了当初简化字最终的目标是取消华字。那么这种文化自斨的作法在改革后二简被废中,已经由官方默认是不可行的了。方先生看来虽与一些人士有密切的关系,却看不到历史的大势所趋。  
──“述而不作”似乎就更不必驳了。要真是如此,何必把经民国河北定县实验证明过了不影响教育传播的正体字废除呢?
  “汉字简化的方法是以钱玄同在1922年提出的方法为基础的,共有七种:”  
──钱是主张废除汉字的,那他所提出的这些方法未必是有理据的。看来方先生还是不大懂什么是真正的传播常识和学术讨论。    
“1、采用比画简单的古字。如“从”、“众”、“礼”、“无”、“尘”、“云”等等,这些字都见于《说文解字》,比繁体字更符合“六书”,有的繁体字反而是写错了的(参见方舟子《字源和汉字简化》一文)。”  
──“六书”规则可没说哪个字该用哪种规则,其中的“形声字”还占华字的大多数(静态统计占到了 90% 以上)。而形声字占优,更是能表明华语的文字并没脱离文字记录语音太远,和世界上的诸种文字有太多的相同之处了。像里面的“禮字,就是个形声字,比“礼”更易让人识记;“塵”字,是典型的会意,鹿跑而生尘,比“小土为尘”似乎更让人有“尘土飞扬”的联想吧?“小土”,也可能是小土块吧?至于里面的“云”字,是把“雲”字和“云”字归并为了一个,上文说过,这种混用是最不合华字规范的。“雲”而有雨,读者一看便知这是说天上的云,而不是“子曰诗云”之云。“從”字和“从”字,也是古来有分化的两个字,是简化字予以了归并。“從”有大致两个意项,“僕從”和“跟随”,都是华语中常见的意项;“从”字则有“归属”之意,在现在的华语中,多用“属”字来指称了,算是个僻字。这点,请参照段玉裁先生所注的〈说文解字〉一书,在该书中,所有的“某字从某”,都是用了正体字的。而后来习用的“某字從某”的用法,反倒是不太对的了。“众”、“无”两字,主要是在道经和古经中才出现的,其意和习用的“众”、“无”也是略有差别的。因为道经、古经的概念要解释,需要费很大口舌,此处就不烦解了。方先生若是有兴趣继续这类研究,不妨去找深通道教的道士问问。  
──习惯了简化字的人,往往这些精细的语感都消失了,方先生看来对正体字,并无很深刻的体认,才会这样不自量力地视正体字为仇寇吧?致使太多的常识问题,一说便错。    
“2、草书楷化。如“专”、“东”、“汤”、“乐”、“当”、“买”、“农”、“孙”、“为”等。”  
──学过草书的人都知道,这类“楷化”距离草书有多远。像“爲”字,这个折有两柺,有三柺的,做一圆形的,反是草书帖里较少见的。在狂草里,才能更多地看到。但唐代之后,狂草因为难以识读等原因,其实继承的人是比较少的了。  
──方先生若是对草书如此没见识,就不该出来为这些混话当维护者。如我上文提及的,“讠”就是个典型的误用草书偏旁。不能不令人怀疑,当初主持简化工作的人,是不是学了俄文,而忘了华文?    
“3、用简单的符号代替复杂的偏旁。如“鸡”、“观”、“戏”、“邓”、“难”、“欢”、“区”、“岁”、“罗”、“刘”、“齐”等。”  
──这类代替,最大的问题就是造就了大量的“非形声字”,把字的声旁取消了。这会造成严重的学习上的“个例”,反而对人识读华字造成额外的记忆负担。  
──事实上,华文和其他文字一样,通过了学习阶段的人,对字、词的记忆是个“整体性”记忆,而不是靠着字的一笔一划,或是单词的每个字母识记的。这在认知心理学中,算是有大量的实验证明了的。则华字中的大量能类推声旁,能很大程度上简化人的学习过程。这和英文是类似的,能类推的词就好读,不能类推的略偏的词就不太好记忆和阅读。  
──按说方先生在美国长住,是能从英华二文的对比中看出不少“规律性”的,如何也这般地没见识?    
“4、仅保留原字的有特征的部份。如“声”、“习”、“县”、“医”、“务”、“广”、“条”、“凿”等。”  
──这些也有问题。因为“聲”字的上半部分,是其他形声字的声旁。我暂不举例,对华文熟悉的应该能不费力气地就举出一两个的。而“医、殹、醫”是不同的三个字,这又是以僻字代常用字的作法。则反过来看正体字书籍时,就有可能造成障碍。  
──需要说明,“僻字”是指对通语来说的“常-僻”,一些僻字,在方言中还可能是常用字,则这样任意地把僻字作为常用字的替代,或者会对方言有很大的侵害。  
──如“圣”字,是汝颍方言,直到现在还有一些汝颍地区的方言用这个字,是不大可能做为“聖”字的简化字用的。  
──这在上文里提及了,缺乏对华字整体的梳理,而妄谈甚末简化,是种既不负责,又不理性的“理性僭妄”。    
“5、原来的形声字改换简单的声旁。如“辽”、“迁”、“邮”、“阶”、“运”、“远”、“扰”、“犹”、“惊”、“护”等。”  
──这个问题,上文提及了,对普通话来说尚有些是声旁不合的,对方言来说就更是了。“遼”字的声旁可不像简化后那样混乱,“了”字普通话两读,一是“liao3”,二是“le5”,还有一个是“瞭”字的简化“liao4”,方先生能说明这个声旁如何能与“辽远”之辽有形声关系吗?“階”字亦是,“介”字为去声,而“階”为平声,怎么就“形声”了呢?  
──其他的几个就不必提了,都可能造成方言中的误读。华语的诸方言,都或多或少地留存了雅言的特征,则这样不负责的简化,是可能割裂“形声”关系的。  
──钱玄同先生是江南之人(吴兴县人),其方言中的华字念法是多有简省的,他的主张,不能当作全部华语方言用字的标准。    
“6、保留原字轮廓。比如“龟”、“虑”、“爱”等。”  
──对这些字的讽刺,怕我不用再重覆了。港台人对这些“没心没肺”的简化的抨击不是没道理。  
──像“龜”字,日本是简化为了“亀”,时常让我觉得,终归是化外之地的人用字。正体里,把龟的四脚都写出来了,其实是极形象的。而日式简化与红式简化,真正是缩到了壳里。    
“7、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同音字合并为简单的那个字。比如“里程”的“里”和“里面”的“里”合并,“面孔”的“面”和“面条”的“面”合并,“皇后”的“后”和“以后”的“后”合并,“忧郁”的“郁”和“郁郁葱葱”的“郁”合并。这些合并在现代文中不会引起词义的混乱,简化字的使用者从未感到不便,反而是些从未用过简化字的人在那里想当然地杞人忧天。”  
──我举过一个例子,“發端”和“髮端”。简化后,意思就了极大的混同。而“鬱鬱”和“郁郁”,一是方言中两字的发音就不同,“郁”为 -k 尾,而“鬱”为 -t 尾,二是含义截然相反。看来简化字体系中的人,对华语的理解力是真的被简化了。  
──再如“长干里”,这个“里”字是“裏面”之里呢?还是做区域单位的“里”呢?  
──“面”、“麵”两个字,雅言里不同音,方言里也有不同音的。乱做归并,衹能是令人头脑发大。“郁”、“鬱”也是一样。近雅言的方言里,“鬱”是 -t 尾的,而“郁”是 -k 尾的,怎末能乱做归并呢?  
──而在语境里,“后”、“後”仍可能造成识读的困难。
  “有几个常用字特别值得一提:“龟”字,繁体近二十笔,简直是一笔一画在画一只龟,难写(我至今不知其正确笔顺、笔画),难记(经常阅读繁体字书籍的尚且我认得写不得,何况小学生),简化后保留其轮廓,仅剩七笔。“忧郁”的“郁”,繁体多达二十九笔!”  
──我衹能是嘲笑方先生的无知者无畏了。经历过正体字教育的人,都能不困难地写出这两个字,即便是有点“倒岔笔”。而您不知“龟”字的正确笔画,衹能说是您对笔顺规则的类推能力太差了。这个字,一点没违反真书的书写规则,经由这个提示,您若还是不能正确地书写,您该重读小学的识字课,而不是写攻击正体字的文章。  
──“郁”字就更是了,几大组成部分,都是些至少在初中时代就认识了的常用字,书写有何难哉?您这样故作“友邦惊诧”状,衹能说明您已然是外国友人了,对本乡本土太过陌生。  
──况且,我提到过了,人识字,不是以笔画之繁复构成困难的。像“龟”、“郁”这类字,恰恰是一看便知,太过好认。归并后,反倒让人莫名其妙了。    
“写法极其复杂,也很难记(据说有一次汉学会议上有人靠写出这个字赢得一片掌声)”  
──这种哗众取宠的说法,也太易被人看破了吧?汉学会议里,怕多是老外,老外的基础教育阶段里,华字书写是重点吗?  
──若当场有日韩学者在(还不提港澳台),怕也是不屑一顾的,因为他/她们是经历过这个阶段了的。  
──可见方先生骨子里还是要以外国之是非为是非,而不其本土问题为思考的出发点和核心。这种民国以来的自斨理路,早就被人放弃了,也逐渐地要破产。  
──真要举反面的例子,您要是能正确地拼写出“肺尘病”的单词,我以为也会获得老外的一片掌声。但这个例子有甚末真正的学理意义吗?    
“这些都是人人必须记得的常用字,想当初学繁体字的小学生光记这几个字就不知花了多少精力”  
──您若说是民国时代,或之前,我不想多评价。但在电脑时代,您还跟不上潮流,衹能说您的大学白读了,不懂“时”的概念。  
──正是因为这些字,是常用字,复现的机会是很高的,所以根本不会造成什么认读的难题。方先生是在不懂文字学和教育学的情况下,又发错了议论。  
──举个方先生能懂的英文例子好了。“editor”这个词,以“or”结尾,而英文中这个音的拼写还能是“er”等等,拼不错,还不是因为这个词太过常见?总是能在人的视线里时不时地出现。罗马人说,“重覆是记忆之母”,此其谓也。  
──若说“繁”,“繁”这个字也很“繁”(17划),干嘛不简化了先?而这个字,有几个接受了正常教育的人会写不对,认不出呢?    
“大家算一算,那些攻击简化字的人共提出了多少可笑的理由?你真以为他们那么有历史使命感,要来保护连他们也不大了然的中华文化(比如那些宣扬“繁体字比简化字符合造字规则”的人,我敢说他们其实对字源一窍不通)?我看其实是一种“吃亏了”的心理在作怪,却拼命要给自己造出一些堂皇的理由。”  
──是的,您很吃亏,才会这样对正体字如此要攻击。因为太多文化典籍,您是看不懂的;太多的华语精细习惯,您已然是丧失了的。  
──您要是真能从学理上给出简体字的“理路”,或者还能少获得我的一些讽刺,但很可惜,简化字体系就是把华语使用者的那点文化气质打掉了。  
──而这种所谓的攻击别人毫无“使命感”,更让我不太懂了。这种词,是个典型的欧洲概念。华夏文化里不太讲究这个。  
──这种“反高尚”的习气,以本人的见闻,其实正好是红朝不少……子弟的一种风尚,以此来与普通人相区别的。(像王朔先生的小说,就是这种风气的代表。)这怕是因为他/她们要想标榜文化素质,拼不过真正的知识群体。而红朝恰恰是把文化与知识视作是天然的仇敌的。但这种习气,恰恰衹能说明简化字所代表的文化,运命是不会太久的。因为俗文化,往往没有真正的原创力。自古以来,华夏是靠着文化英雄们戮力撑起来的文化认同感,在东方建立了一个文明国度的。而不是相反。所以历代虽是流氓得国,最终还是会乖乖地接受名教、礼教的约束。这本身,就接近一种宪政努力了。  
──这就像是〈金瓶梅〉虽大热,却早已经被〈红楼梦〉盖下去了一样。真正的文学精品,不可能掩盖得住自己的文化光芒,衹会令那些“伪高尚人士”、“伪成功人士”自己觉得难受而已。  
──而口口声声以鲁迅先生为榜样的人,正好是位“反高尚”人士,就更让我没法理解了。因为鲁迅先生的讽刺,恰恰是在指斥民国的那种“俗气”。正是这种俗气,是最可能引发××主义或是纳粹主义的。  
──所以经意识形态解释的鲁迅先生,已非鲁迅先生的真相。衹有读者自己去认真看鲁迅先生的文章,才能体会他的那种“旧士大夫”风骨:认真、较真、不服输。没有这些传统贵族对时政的评论与怦击,宪政场景就建立不起来。这就是鲁迅先生谈“魏晋风骨”的原因。  
──如上,究竟是谁不懂中华文化,谁不懂西学,估计读者会有一个明确的认识了。方先生对挺正体派的攻击,都能反过来用到他自己身上,却对我这样的从学理上拥正体的人毫无效果。
  “我们就来看看这个“国”字写法的演变。”  
──因为方先生所掌握的资料就那么点,所以很多没营养的文字我就忽略了,专挑一些学理上的大错来谈。“國”字就是个很典型的例子。    
“简化的“国”字绝对不是郭沫若等人的胡诌,而是非常早就在民间通行了”  
──方先生是在论述了大量的商周文字后,给出的这个令人叹为观止的结论的,“民间”。但很遗憾,在商周之际,都知道文字是贵族们才使用的文字,何以成了“民间”用字?  
──事实上,正体字“國”是个形声字。这表明了华字的表音性正在被加强。这是文字的进步,而不是倒退。  
──“國”从“或”得声,在上古都是德部的牙音字,到了中古,虽分化为了牙音和喉音,但在多数方言中,很容易理解牙音字和喉音字音理的关系。当然对学习的人来说,学形声字要比学会意字要容易。  
──“国”字也不是个简单的会意字,方先生在这点论证上,充分地表明了无知者无畏的精神。上古的“國”或有读为与“玉”字相近的音,故才以“玉”为旁。所以您的不少解释,都是不知华字的真正演变规律,是门外汉性质的乱解释。  
──这些知识,都属历代的小学(文字之学和音韵之学),本该是研究这些问题的人理应跨越的第一障碍。但谁知建国后道统沦丧,真知识鲜有传承者,当然对这类学问就有太多的误读了。  
──使唐兰先生不死,活到了文革而后,我相信他一定会在改革之初就大力主张恢复正体。而动用权力剿杀士人的声音,衹能说明这个统治的“唯暴力性质”,是种野人统治。    
“简化字从来不是某几个人的自创,文字改革委员会在确定简化字时,遵循一条总原则:“述而不作”,即只整理古来或民间的写法,不自创。”  
──但很可惜,华语在经历了雅言的整合后,其发音深受〈切韵〉的规范影响,所以说“国”字是不合大多数方言的形声规律的,理应被废,而该用与大多数方言中能理解的“國”字为正字。  
──经此例,怕方先生和很多拥简派才能懂得历代的正体字规范是怎么得来的了。    
总的来说,方先生等人,是对传统、当下都很陌生的人。无论是在西学,还是在中学,显然缺乏相应的常识。所以这些为简体字辩护的人,除了拿出一些似是而非的“证明”,没法给出简体字的真正学理、法理依据。  
这种知识份子,就是传说中的“意识形态知识份子”,而不真正在学理、法理上能有一专之长的人。这种人,与真正的“公共知识份子”也有相当大的区别。公共知识份子传播的知识,是涉及公共领域的种种极为微妙的规则,更会涉及相当多的人文领域的知识、学说。  
但很遗憾,经上文这个特例的剖析,我衹能说,方舟子先生至少是在简化字的辩护上,与他力图树立的“公共知识份子”的形象大相径庭。
  结语──正简之争,该是一种“正字法”意义上的辩论    
华字的规范,是建立在从上古到中古的雅言基础上的。更因为形声规则在竞争中逐渐占优,所以才形成了自汉以来的漫长时间内,有一个正体字的规范。这个规范,不能以任何的理由来漠视。  
而毛时代的简化工作,基本是无价值可言的。  
在本人看来,甚至是民国时代的一些简化,沉淀到了现在台湾的用字,也有一些需要检讨的地方。像“臺湾”二字,就很没根据的成了“台湾”。而“台”字作地名,历来是读为阴平,和“臺”这个字的发音有很大的区别。像大陆另有“台州”的地名,则台湾的用字习惯,又造成了一个两读字“台”。(在雅言和吴语里,“台”、“臺”则是声母的清浊之别了。)  
这是很不经济的用字习惯。所以说简化字“便利”,是种非常经不起理性检验,更经不起事实检验的说法。(衹有书写一项“便利”,并不能说明它的优越性。文字,首先是用来阅读的,书写,仅仅是其用之中的一品而已。)    
事实上,如上文所言,历代用字的逐渐精细是能被观察到的“规律”,有必要将一些字义、字音已有分化的字分立,而不是合并。这才是一种正常的文字演化。  
且遵从历代之规范,是种审慎而理性的态度。正如写格律诗,不从切韵音系,就会“行之不远”,因为这个音系是跨方言的。这是历代写格律诗的人,从来不废切韵音系入诗的旧例的真正原因。    
而把正简之争,视为甚末“进步”与“落后”的争论,更是种无厘头的乱说。文字,衹有适用与否的问题,而没有甚末“进步”或“落后”的问题。华语演变为了这种单音节组词的模式,有着高度的整合性,怎末可能靠着拼音化或是简化就能“先进”起来了呢?    
不能不说,百年前引入的西学,其实并不是甚末真正的西学,仍是种饱含了意识形态评价的学说,却独没有真正的学理精神。  
其实在清代,一些大儒们对音韵学、文字学的重新梳理,已经是暗暗指出了一个方向:即靠文化整合来重整此地。但却被近代的激进革命,多次打断了。  
简化字,其实就是自苏俄而来的粗糙“进步史观”影响下的一种权力诉求冲动,迎合了部份人对满清的仇视心理,却没能制止住自己的僭主心态。  
但真正要检讨的,怕不是文化本身,仍是满清的愚民政策与文化高压政策,使得大多数人忘记了自印刷术以来,华夏文化的可怕示范性。在唐代,白居易写诗歌,即可使老妪能读;在宋代,柳永词“凡有水井处皆歌柳词”;在元代,南北曲子唱遍南北;在明代,小说风行。这种雅俗共见,共处的文化景观,才是华夏本有的面目。  
要知道,在印刷术西传之后,西方的教廷多年以来都深怕知识与文化,成为一种挑战教廷威势的力量。而在华夏,因为文化本身并非是“朝廷”所能控制的,而是由诸多的文士、贵族形成的示范力。所以印刷术的出现,并没有让此地陷入甚末可怕的文化大分裂。恰恰因为此点,华夏才具备了一种整合力。这种整合力,不得不说,其实是经由三代就已经奠定了基础的。  
如果说华夏本位的保守主义算是种“保守主义”的话,那真正可以说,这种保守主义,不是宗教意味的保守观,而是略有些“进步”意义的保守主义。这就是“日日新”一语所隐含的一则命题了,也是“周虽旧邦,其命维新”的根本义所在。    
如此,简化字其实是反其道而行之,终于在现在造成了可怕的文化断层。无论其他,仅此一点,就能判定简化是得不偿失的。    
则正简之争,其实是可以与拼音文字中的“正字法”相类比的一种争论。抬高到甚末“意识形态”领域争论,完全是一场可笑的闹剧。  
──至于我文章里,不得不给出一些“意识形态”范畴的批评,也是因为这种意识形态控制,达到了一种可笑的地步。说白了,一些人因为“面子”的问题,也不会轻易地扭转自己的态度。这本身,其实就是种意识形态,因为意识形态本身,往往是种“态度”或“偏好”,而不是面对现实、传统、规则的理性。  
──这就是为甚末在某些国度里,这种非理性统治往往是统治的主要形态的原因。一切皆“潜规则”,而鲜有真正的法治精神,更没有甚末真正的政治伦理可言。    
而历来拼音文字,正字法就该是由通经典的学者认真梳理,给出相应规范的,而不是该放到甚末公共领域里,供某些意识形态知识份子大嚼舌头的领域。更不该是给出甚末论证、公示,成为了一种可笑的“行政工作”。  
这种规范,与“民主、专制”全然无涉。该归政治的,请归政治;该归文化的,请归文化。分野既清,才有可能出现良序社会。    
衹是很遗憾,“新文化运动”破坏了相当多的传统规则,没能真正地接续前贤的努力,使经学一变而为宪政学。好在民国时代,士人们特立独行,形成了一个小战国的景观,各种主张杂出,自由竞争,形成了一个文化高峰。  
而随后,这个文化高峰就被突然打断,暴力革命,终于是既没有“启蒙”,又没有“救亡”。一切问题,又重回了百年前的景象,衹是这个文化断层,更深重了。    
本文,不是以一般习见的“政治”文章的理路来为正体字辩护,纯是以学理上的讨论为本,涉及了一点政治问题。可见即便是“非政治化”的学理讨论,简化字也是得不到任何的便宜。为简化字辩护的,若不是依靠着政治力量,寸步难行。    
  簡體的,我就不細看毛病了。    ^_^    恕我精力有限。
  簡體的沒人看哈。    好玩。    ^_^
  簡體的,就不見這些人來駁了。    全集中在正體的文章後辯來辯去的。    說明了甚末?    已經內心裏承認失敗了,卻還要顧及那點面子。    流氓政權而已。    所以真要出事,不會是因爲別的,就會是因爲流氓們惹急了人。    這些人對外不敢耍自己的流氓習氣,衹能是把火氣往裏面撒了。    ^_^
  顶啊!
  呵呵,别提港澳台,简化字起码比洋泾浜要好五倍。    
  作者:暮鴉 回复日期: 19:27:06   
    簡體的,就不見這些人來駁了。        全集中在正體的文章後辯來辯去的。        說明了甚末?        已經內心裏承認失敗了,卻還要顧及那點面子。        流氓政權而已。        所以真要出事,不會是因爲別的,就會是因爲流氓們惹急了人。        這些人對外不敢耍自己的流氓習氣,衹能是把火氣往裏面撒了。        ^_^  -------------------------------------------------  也许说明大家都不喜欢繁体啊,所以要去繁体版批评
  无聊之极。
  我就来挑下错误吧,先说题目就很有问题,你也在文中说了:  “殇”──未成年而亡,谓之殇。简化字,在挑战华夏文化时,并没能真正地形成什么有效的规范,还未立足,就已然要面临着自己原生态的文化动力不足,大有因为传统的复兴,而被人遗弃的可能,故谓之以“殇”。  关于你是通过进行了何种统计,根据何种数据得出--简体字“大有因为传统的复兴,而被人遗弃的可能”--这个结论的,这里我先不提。“未成年而亡,谓之殇。”而不是“未成年而将亡,谓之殇。”就是说,只有真死了才能叫“殇”,有死亡的“可能”是不能叫“殇”的,毕竟“死亡”和“可能死亡”差别还是很大的吧,那么您的题目上说---简体字死了,正文却说---简体字大有死亡的可能,题目和正文不是在打架了吗,您既然对现代不常用的“殇”字理解不深,又何妨堂堂正正的改成---简体字大有可能死亡,而非要用“殇”字呢?这样文不对题,乱套古典的文章,只怕反而让我们对所谓“传统的复兴”,不禁发出“岌岌乎殆矣”的浩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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