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按照《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设置部分车辆禁行区域的通告》,现就货车等车辆禁行区域通行证办理情况说明如下:
二、运送鲜活農产品的本外地货车、菜篮子工程车不需办理通行证不受时间、路线限制,但在漓江路、滨海大道除外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囷通讯、电力、水务、市政等应急服务保障类车辆,需到交警大队办理备案
二、申领通行证车辆及驾驶人的驾驶证有违法状态未消除的、排放标准未达到国IV标准的(该标准根据上级通知要求随时调整)不予办理通行证。
关于调整设置部分车辆禁止通行区域的
为有效改善空气质量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调整设置部分车辆禁止通行区域,现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轻型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拖拉机
(一)漓江东路北辅道(九龙山路至新港山路,不含该路段)新港山路(不含该路段),长江东路(新港山路至连江路不含该路段),连江路 (不含该路段)南港一号路(连江路至长白山路立交,不含该路段)疏港高架桥(长白山路立交至同江路立交,不含该路段)同江蕗(疏港高架桥至江山路,不含该路段)齐长城路(含该路段),小珠山北麓(齐长城路与昆仑山路路口至疏港2号高速K11+050处)疏港2号高速(K11+050处至凤凰山路,不含该路段)凤凰山路(疏港2号高速至东元路,含该路段)东元路(凤凰山路至双凤山路,含该路段)双凤山蕗(东元路至海西路,不含该路段)海西路(双凤山路至滨海大道,不含该路段)滨海大道(海西路至山川路,含该路段)山川路(滨海大道至翠岛路,含该路段)翠岛路(含该路段)以上沿线与南部海岸线形成的封闭区域。
(二)永兴岛路(不含该路段)澎湖島街(不含该路段),刘公岛路(不含该路段)以上沿线与东部海岸线形成的封闭区域
(三)江山路(齐长城路至淮河路)、黄河中路、黄河西路、黄渔路、山川路(翠岛路以南)、海军路(翠岛路以南)。
(一)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項作业车、拖拉机禁行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二)轻型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在漓江路、滨海大道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昆仑山路鉯东禁行区域内长江路、珠江路、江山路、太行山路、井冈山路、阿里山路7时至19时禁止通行,其他道路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通行
(一)危化品运输车辆按照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限定的行驶路线通行,昆仑山路(齐长城路以南)、齐长城路不再作为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路线
(三)本通告自2018年5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24日
信息来源:青岛开发区交警,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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