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第一人民医院人民政府任命书孙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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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镇召开第四次党代表大会
来源:中阳县电视台
4月26日下午,宁乡镇组织召开第四次党代表大会。县委副书记孙燕飞带领县委督导组成员到会指导。会议听取讨论通过了镇党委工作报告、镇纪委工作报告,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镇党委委员、镇党委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了镇纪委委员、镇纪委书记,选举产生了宁乡镇出席中共中阳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
&&&孙燕飞要求,全镇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要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依靠和团结带领全镇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措施,用更加扎实的作风干事创业,用更加昂扬的斗志攻坚克难,确保全镇2016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实施“大生态、大发展、大民生”战略,建设和美厚实中阳做出宁乡镇应有的贡献。(文/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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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山西省中阳县新城区&&&& &&&&电话:+86-&&&&&&&&邮箱:&&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山西中阳钢铁有限公司1780m3高炉项目及配套工程等8个项目进行环保备案的公示
来源:中阳县环保局
根据《山西省环保厅关于全面清理整改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晋环发【2015】60号)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整改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吕政办发【2015】18号)文件精神,结合中阳县环境保护综合整治活动,7月12-16日,县发改、经信、土地、住建、环保等部门对我县属省市审批未批先建、久试不验的山西中阳钢铁有限公司1780m3高炉项目及配套工程等8个项目进行了环保备案初审,基本符合《环境保护部关于在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过程中加强环保管理的通知》(环发【2014】55号)中建成违规项目环保备案条件的红线条件和必要条件,经县政府7月28日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山西中阳钢铁有限公司1780m3高炉项目及配套工程等8个项目上报市政府进行环保备案,现将该8个项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日—8月6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1、山西中阳钢铁有限公司1780m3高炉项目及配套工程
该项目为淘汰原中钢公司2*405m3高炉及配套烧结系统提升改造项目,2011年4月取得省经信委发展规划批复,并开工建设,2014年1月建成投产,2012年9月省环保厅批复污染物排放总量,2012年12月省环保厅出具环保意见,未批复环评,省环保厅晋环发【2015】60号文件确定属于未批先建已建成项目,项目产业、土地、选址、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满足《建成违规项目环保备案条件》要求。
2、山西桃园东义水泥有限公司日产4000吨熟料项目
该项目2011年1月取得省经信委开展前期工作的函,2012年8月开工建设,2014年10月建成投产,2011年8月省环保厅批复污染物排放总量,2012年12月国家环保部召开环评报告书技术评估审查会议,出具评估报告,因国家出台了调整过剩产能政策,未能批复环评,省环保厅晋环发【2015】60号文件确定属于未批先建已建成项目。日国家经信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该项目属符合要求的水泥建成项目;项目政策、土地、选址、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满足《建成违规项目环保备案条件》要求,。
3、华润联盛山西东桉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项目:该项目因资源整合,主体未明确,未办理环评,属于未批先建已建成项目,项目产业、土地、选址、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满足《建成违规项目环保备案条件》要求。
4、中钢公司120万吨超细粉项目
该项目2013年1月开工建设,2014年12月建成投产,为中钢公司1780m3高炉项目配套工序,属未批先建已建成项目,项目政策、土地、选址、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满足《建成违规项目环保备案条件》要求。
5、中阳县金洲铸造公司炼铁项目
中阳县金洲铸造公司生产工艺包括10万吨铸件、180m3高炉炼铁两个工艺,市环保局于2008年批复10万吨铸件项目环评,因当时产业政策未批复180m3高炉炼铁环评,属未批先建已建成项目,项目政策、土地、选址、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满足《建成违规项目环保备案条件》要求。
6、中阳县昌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线材深加工技改扩建项目:该项目由原年产2万吨线材深加工项目(2010年6月批复环评)扩建,于2011年5月县经信局备案,2012年8月开工技改,2014年10月建成投产,属未批先建已建成项目,项目产业、土地、选址、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满足《建成违规项目环保备案条件》要求。
7、山西中阳华润联盛苏村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项目:该项目于2010年8月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领导组办公室批复兼并重组方案,2012年4月省环保厅批复环评,2013年11月市环保局吕环函【号文件批复试生产,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属久试不验项目,已停产,经市县环保部门督促,相关环保设施基本配套齐全,目前已基本具备验收条件,按相关程序上报进行环保竣工验收。
8、吕梁金正肥业有限公司
该项目于2009年6月县发改局备案,2010年6月省环保厅批复环评, 2011年4月市环保局吕环函【号文件批复试生产,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属久试不验项目,已停产,经市县环保部门督促,相关环保设施基本配套齐全,目前已基本具备验收条件,按相关程序上报进行环保竣工验收。
监督举报电话:
县环保局:;12369
联系人:任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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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政发〔2015〕1号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来源:中阳县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5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严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紧扣“依法治安”这一主题,按照“绝不能过高估计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绝不能过高估计干部群众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绝不能过高估计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和“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社会支持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继续强化我县安全生产八项制度,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打非治违、隐患排查、专项整治,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由明显好转向稳定好转转变,进而实现根本好转。
二、目标任务
1.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县乡村企全覆盖”;
2.积极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改革,减少、取消、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和备案事项,加强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管控;
3.继续推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建材、道路交通、电力、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合法企业全部达标;
4.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提高隐患管控能力;
5.全年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指标,煤矿、地质灾害、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建材、特种设备、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力争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重点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生产经营单位要以岗定责,以岗定人,人人签订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班组负责人、一线操作人员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2)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每个岗位的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在醒目位置悬挂张贴,并指导监督从业人员熟知、熟记、熟练运用。
(3)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重点场所和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制度、现场安全监控制度、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等,以规范管理促安全,以制度落实保安全。
(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要明确一名副职专管安全生产,每班必须至少有一名副职带班作业、一名安全员现场跟班作业;要优先保障、足额投入安全隐患整改资金和从业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采购资金。
(5)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考核培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经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6)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记录应妥善保管。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对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分别标明本单位、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必须在重大危险源、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标明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必须在有重大事故隐患和较大危险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标志,标明治理责任、期限及应急措施;必须在工作岗位标明安全操作要点;必须及时向员工公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和整改结果;必须及时更新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内容,建立档案。
3.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各乡镇、各部门在日常执法检查中,要把主体责任是否落实作为执法检查的重中之重,重点查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与运行、安全生产制度建立与执行、隐患排查与整改、安全资金投入与使用等内容,逐项、逐条查看档案台帐、记录文书和现场痕迹,不留空档、不留情面、不徇私情。同时,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考核不合格的,进行严肃处理,特别是对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主要负责人,要提请上级有关部门取消其资格证书。
(二)严格履行政府和部门的监管责任
1.严格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包括各村支书、主任)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管好所分管领域工作的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必须签订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抓好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所分管领域生产安全。各乡镇、各部门要层层细化分解落实监管责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明确各行业领域监管职责
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县政府《关于明确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工作职责的通知》(中政办发〔2014〕21号)精神,坚持管辖区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监管的行业领域和所涉监管对象,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明晰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实现“四个必须”全覆盖,全面做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3.实行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述职制
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末要认真总结全年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对照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逐项交账,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同时注重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和工作差距,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三)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八项制度的执行力
1.细化各项制度,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
由县安委办牵头对安全例会、联席会议、现场推进、按季通报、挂牌督办、黑名单曝光等制度进行细化,明确实施的流程,确定实施的具体单位。如,月度安全例会由县安委办负责具体承办,主要任务是收集本月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安排下月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联席会议可以由相关部门或乡镇提议,由政府分管领导就某一事项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专题协调解决;挂牌督办可以是乡镇、部门就某个企业存在的某项隐患进行督办,也可以由县安委办对乡镇、部门某项工作进行督办。各乡镇、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确保用制度管人、管事。
2.突出问题导向,提高用制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安监、煤炭、城建、国土等部门要按照专家会诊制度,建立行业领域专家库,每年初制定年度专家检查计划,每次检查结束后将发现的问题及相应的分析报告汇总上报,对发现的问题挂牌督办,切实解决各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掌握所监管对象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月将监管对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形成分析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成绩和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3.严格落实制度,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
各乡镇和煤炭、国土、城建、交警、安监、公安、消防、电力等重点单位,要充分运用挂牌督办和黑名单曝光制度,形成震慑效应,推动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四)狠抓隐患排查治理不放松
1.突出抓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
(1)对煤矿建设项目,要重点排查建设项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不按设计施工等问题;排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转包分包、以包代管等问题;排查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在改扩建区域组织生产等问题。
(2)对生产矿井,要重点排查证照是否齐全或有效,重点检查无证或证照到期未及时申请延续等;排查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或巷道式采煤、以掘代采等问题;排查通风系统是否可靠,重点检查通风设施设备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采区专用回风巷是否符合要求等;排查瓦斯治理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是否查明原因,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抽采是否达标,瓦斯监控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是否存在局部防突措施代替区域防突措施,是否按规定进行效果检验等;排查是否落实探放水规定和煤矿防治水规定,重点检查是否开采防隔水煤柱,是否查明老窑水、采空区积水及承压水导水通道,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等;排查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是否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排查有自然发火倾向的矿井,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采空区和封闭火区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排查煤矿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急救援队伍,或与救护队签订救援服务协议、配备应急救援装(设)备,预案管理、演练、应急培训是否符合要求;排查安全投入、“三超”问题、图实不符、顶板管理等。
(3)对停产停建及停产整顿煤矿,排查是否存在违法组织生产建设;排查停产整顿矿井是否存在边整顿边生产、只生产不整顿;排查待关闭矿井停产措施是否到位。
2.统筹抓好其它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地质灾害方面,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区域的排查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测预警;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整治。道路交通方面,要持续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排查治理国省道、县乡公路、农村公路的安全隐患。消防方面,要加强对商场、医院、活动中心、饭店、宾馆、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厉查处坚决取缔生产、经营、生活等“三合一”场所。烟花爆竹方面,要严防“私炮”、“黑炮”进入销售市场,严禁在居民住宅和不符合安全规定的部位存放烟花爆竹,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违法经营和超级别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危险化学品方面,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监管,划定危化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各个环节的现场检查,着重查看煤气储罐、苯储罐、汽油地库、液氧储罐、氧气发生装置等设施设备。非煤矿山方面,要加强现场管理和日常检查,严防停产停建非煤矿山企业未经复工复建验收私自组织生产建设。冶金建材方面,要严格受限空间动火作业审批,未经企业主要负责人许可,不得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建筑施工方面,要开展防坍塌、高层施工等专项整治。
其它行业领域也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根据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建设特点,分时段、分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影响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建设安全的突出问题。
3.适时出台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县安委办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规定,适时研究出台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一步规范各乡镇、各部门重大隐患分析研判、落实整改等工作。
4.在部分重点行业领域试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
首先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试点,通过信息化、实时化、程序化的隐患排查治理控制方式,掌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过程,督促企业切实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解决好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彻底、验收虚应付等问题。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后,年底要在各行业领域全面推开。
5.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各乡镇、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切实转变传统思维,改变以往直扑现场查隐患的检查方式,把执法检查的重点放在企业制度建立与执行方面,通过检查企业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企业积极主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逐级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增强企业对隐患的管控能力。
(五)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继续开展以“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通过制度解决打非治违工作中存在的诸如职责不清、推诿扯皮、联动不力等问题。
(六)抓好应急管理工作。
1.高度重视预案的编制与修订,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
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根据演练评估结果、生产工艺变动、周边环境变化、人员优化配置等情况,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去繁就简,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广泛开展各层次的应急演练
各乡镇、各部门要在本年度组织开展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提高所涉单位的应急联动能力,锻炼应急救援队伍。同时,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普遍开展一次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查找不足、完善预案、锻炼队伍。
3.加强应急值守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制定值守制度和值守应急处置程序,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值守工作制度,强化重要时段和夜间值班值守。
(七)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1.制定三项制度
由各监管部门牵头,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制度,督促企业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安全承诺,接受各方监督,企业也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明确各个层级的双向安全承诺事项,并签订和公开承诺书;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在期限内完成隐患治理整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等行为,列为不良信用记录和企业安全诚信黑名单;建立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制度,生产经营单位每半年向所属乡镇、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诚信履行情况,重点包括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防治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2.激励企业安全生产诚实守信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诚实守信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在相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等工作中优先办理。加强安全生产诚信结果的运用,在项目立项和改扩建、土地使用、贷款、融资和评优表彰等方面将安全生产诚信结果作为重要参考。
3.严格惩戒安全生产失信企业
各乡镇、各部门对发生责任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要实施重点监管,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通过组织约谈、强制培训等方式予以诫勉,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及时公开曝光。强化对安全失信企业或列入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企业实行联动管制措施,在审批相关企业融资等事项时,予以严格审查;在其参与土地出让、采矿权出让的公开竞争中,要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对已被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期失效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八)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
1.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各乡镇、各部门要制定年度宣传教育培训计划,以“安全生产活动月”为抓手,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新型媒体,紧密结合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有针对性、不间断地开展好宣传教育和专题培训;宣传报道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开展情况,曝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发布安全生产通报公告,促进全民安全意识提高,加强舆论监督、社会监督。
2.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解读培训
各乡镇、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建设实际,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集中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
3.紧抓从业人员全员培训不放松
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每月开展一次全员培训,并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等有利时间,在作业现场开展应急处置技能实地培训,使操作人员能真正理解掌握现场处置要点,确保临危不乱、处置得当。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深入一线督促指导全员培训,确保监管对象全员培训全覆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不仅是现实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各乡镇、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工作合力,努力确保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建设安全。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研究讨论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有针对性的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细化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准确领会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吃清吃透工作要点,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实施细则,有效指导工作,确保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落实到基层一线。
(三)强化督导,及时查缺补漏
安委办和各乡镇、各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及时准确掌握乡镇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在督导前要制定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督导方案,细化各项要求,既要面面俱到,又要重点突出,要针对督导中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下达督导意见,有效推动安全生产。
(四)严格考评,兑现考核奖惩
安全生产工作是单项考核项目,县安委办要加强动态考核,及时把各乡镇和县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报送县委、县政府。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效显著、做出突出贡献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安全生产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其主要负责人1年内不得提拔。党政领导干部参与综合性评比表彰时,主办单位要就其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五)严肃法纪,严格依法治安
严格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制止不力、重大安全隐患治理不及时不彻底的,给予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或有关责任人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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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阳县环保局
根据《山西省环保厅关于全面清理整改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晋环发【2015】60号)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整改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吕政办发【2015】18号)文件精神,结合中阳县环境保护综合整治活动,日-25日,县发改、经信、土地、住建、环保等部门对山西中钰能源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进行了环保备案初审,基本符合《环境保护部关于在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过程中加强环保管理的通知》(环发【2014】55号)中建成违规项目环保备案条件的红线条件和必要条件,项目产业、土地、选址、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满足《建成违规项目环保备案条件》要求。经县政府日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山西中钰能源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上报市政府进行环保备案,现将该项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日—1月15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山西中钰能源有限公司总投资17亿元,装机总容量3&135MW。机组选用3&480t/h循环流化床锅炉、抽凝式空冷发电机组,同时采用机炉电集控运行方式,2015年6月,投资8000余万元安装环保设施炉外脱硫脱硝装置。2011年3月,中钢投资2亿元上马了城区集中供热系统,并于年底在中阳城区内实现了全面供热,是中阳县城唯一的供热热源。现已形成“运二备一”的生产运行模式,年可发电23亿千瓦时,供热负荷200MW(供热面积约400万平方米),机组可实现产值5.4亿元,创利税1.8亿元,安置就业人员300人。
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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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任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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