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盖茨比知乎 表达能力了什么 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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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比尔盖茨的自传电影啊,为啥名字这么相似,难道是巧合?
雷锋和雷峰塔的关系 java和javascript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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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帐号登录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到底好在哪里?
为什么村上春树对它评价那么高?这部小说的主题思想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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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个回答
首先援引周老师
的答案:《了不起的盖茨比》写的根本就不是一个小资爱情故事。作者菲茨杰拉德,被誉为美国“迷惘的一代”(Lost Generation)的代表作家,也是“爵士乐时代”(Jazz Age)的桂冠诗人,他的代表作《了不起的盖茨比》被誉为当代最出色的美国小说之一(同时也是村上春树最为喜爱的小说),靠的可不是那蹩脚的三角关系爱情故事和远超常人想象的屌丝逆袭经历。对,了不起的盖茨比绝不仅是靠着三角恋与备胎的故事就能享誉如此盛名的。诚然,当这个故事面对大众的时候或许——屌丝能读出逆袭的快感与梦想的热血。文艺青年能读出Gatsby诗化的爱情观,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普通青年觉得老子看得痛快、过瘾,所以它就是个好故事。村上春树和我有什么关系?这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要往上一个高度来评价这部作品的话,还需摸清这故事所发生的大环境和故事本身所代表的时代意义。为什么一说这部作品会老提到“美国梦”,提到“爵士时代”?到底什么是“美国梦”,“爵士时代”又意味着什么?关于美国梦,讨论出的意义海了去了。维基百科的解释是:(美国梦)是一种相信只要经过努力不懈的奋斗便能在美国获得更好生活的信仰,亦即人们必须通过自己的工作勤奋、勇气、创意、和决心迈向富裕,而非依赖于特定的社会阶级和他人的援助。然而,这一段斗志昂扬的话其实有一个隐含的大前提——机会的均等以及开放。这部小说写于美国大萧条时期的前10年(),因爵士乐在白人中的普及所以称为“爵士时代”。爵士时代之前的几十年()是美国经济突飞猛进的黄金时期(二次工业革命的迅速成长壮大以及一战的猛捞油水),尤其是工业革命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社会流动性是很大的。咳,换句话说就是屌丝逆袭指数还是很高的。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贫富差距拉大,逐渐固化的社会结构会增加个体奋斗的成功难度。因为马太效应,一个人的权和钱累积到了一定程度,便会利用手中的资源优势去维系或者掠夺更多的资源。 然后把自己所在的阶层筑上高墙,墙外的人只能靠关系和特权才能进入。想进来么?请问令尊可是李刚?这样的话就会导致穷人翻身的机会越来越小,当依靠个人奋斗、后天努力也不能过上出人头地的生活时,美国梦就化作了泡影,化作了一种巨大的讽刺。而整个盖茨比的故事就设定在这样一个时代。曾经的美国是一个梦想的国度,先后抵达北美的移民对这一片神奇的土地充满了幻想,希望在这里抓住机遇以实现理想, 历史上也不乏这样的个例(如富兰克林)。然而传统的美国梦模式从来都带有很大的虚假性。尤其到了20世纪20年代初期,当美国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两极分化日益加剧,大佬们获得了巨额利润,再加上一战过后各种社会问题的重新浮现,一个人要靠品性、勤劳和节俭出人头地发财致富显然只是妄想。实际上,往往是那些狡猾、贪婪、不择手段的人攫取了财富。年轻的一代发现,这个时代“一切神祇统统死光,一切仗都已打完,对人的一切信念全部动摇”。很多生活在二十年代的美国青年既体验到“ 爵士时代” 的繁荣,又深感失望、迷惘。“ 物质上的丰富和精神上的空虚使得年轻一代反对一切传统观念,纵情享乐、挥金如土。”小说的作者费兹杰拉德就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他笔下的主人公盖茨比“视自己为上帝之子...要为天父的事业而献身, 把一生贡献给那博大而庸俗,空虚而壮丽的事业。”这样的理想诉求充分反映了那个年代青年们的迷茫和虚妄。为了心中的美国梦,盖茨比不惜与黑社会成员沃夫山姆勾结,通过非法贩卖私酒在短短几年内跻身“暴发户”行列。而不是诚实勤俭,踏踏实实地走向成功。盖茨比死后,他父亲从老家赶来参加葬礼,随身带来了他少年时代写的“ 作息时间表” 和“ 个人总守则” 。能看出盖茨比从小就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锻炼,注意节俭......这些都是传统的“ 美国梦” 奋斗模式的要求,充分显示了一个青年健康向上的人生观。然而,成年后的盖茨比却背叛了年少时的自己,为了财富和地位,为了重新赢得黛西的爱,盖茨比成了一名追逐利益和结果的法外之徒。但是——现实是残酷的。无论盖茨比多么富有,他都无法进入以汤姆为代表的特权阶层,因为他缺乏根基。如果以为有钱就是大爷,那就错了。在美国的资产阶级中,财富不仅存在着多与少的差异, 还存在着“ 新” 与“ 老”的区别,即“ 暴发户” 和“ 世族”。以汤姆为代表的众多特权阶级人物很清楚这一点。因此,盖茨比的世界和特权世界之间永远隔着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傲慢专制、心狠手辣的汤姆决不允许盖茨比这样一个“ 暴发户”和他讲平等。无论他怎样毕恭毕敬温文尔雅,始终会受到上流社会的蔑视和排挤。小说第三章无比精彩地描绘了盖茨比举行的那些纸醉金迷的宴会,虽然引来了众多各界名流, 但大家不过是把盖茨比的家当作免费的娱乐场所,他们一边放肆的寻欢作乐, 一边不放过任何机会对主人表达轻蔑,散布着种种有关他的流言蜚语。由此可见——反对盖茨比的不仅仅是汤姆, 而是整个上流社会。一个不被社会承认其价值的人,始终是失败的。直至被人枪杀枉死在自家庭院,盖茨比的美国梦彻底破灭。盖茨比最后的悲惨结局不过是众多原因堆积出的一个结果,这是一个无数根稻草压死骆驼的漫长过程。总之——这个狗血的爱情故事不仅仅是告诉人们发财有风险,富美靠不住,更是在表达一种与难以与现实对抗的无力感。随着既得利益集团的壮大,美国梦(抑或其他梦想)的精神最终只会化作一碗鸡汤。小说的结尾很有深意。『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于是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直至回到往昔岁月。』这句话最终被刻在了费兹杰拉德与其妻泽尔达的墓碑上面。作者费兹杰拉德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整个爵士时代,令人感慨万千、唏嘘不已,然而所有的感受最终都化作了一份十分深沉的敬意。以上。(参考资料:刘小林 《爵士时代的一曲哀歌》)另外感谢讨论
村上春树是日文版 the Great Gatsby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翻译 ,在《挪威的森林》里,渡边君一有空,就会拿这本书,出来翻阅,很多国人知道此书,也从把挪威的森林当做黄书看开始的。 我自己对这本书也是爱不释手,如今來到耶路撒冷,我几本帶在身邊的紙質書里就有 the great Gatsby。对于村上春树和他的《挪威的森林》,绝不是简单地追求女子。我认为,《森林》全书就在写《盖茨比》中的一句话:“He talked a lot about the past, and I gathered that he wanted to recover something, some idea of himself perhaps, that had gone into loving Daisy. His life had been confused and disordered since then, but if he could once return to a certain starting place and go over it all slowly, he could find out what that thing was....”给大家一个我的翻译:他说了许多往事,我估摸着他是想要找回什么东西,可能是与 深爱Daisy 水乳交融的那个自我,他的生命从此无头无绪,但是若让他回到某个起点,一切从头,慢慢来过,他或许能找到那东西是什么。村上的主旨可能是许多有理想又文艺的人相当能够有共鸣的(没有黑的意思):想找一样掉在岁月里的东西,但却又不知道是什么。说完村上,来谈盖茨比。我很爱这本书,也时不时写过一点Commentary评书,不是什么系統的分析,也就是像金圣叹在书里写,此处屌爆了。美国许多高中在三年级的时候,都会阅读此书,这么一本如此之名的书,要谈意义,這個任務实在是太庞大和艰巨了。我不想討論 Daisy黛西到底是不是美國夢這一類的話題,因为很容易陷入一些大而空洞的讨论,但是我想说的也实在又很多,Commentary评书自由度又比较大,我時不時更新,也還有很多細節素材想寫沒有来得及写,诸位真的有兴趣我可以再跟进。有时我还会自己挑一些选段,翻译翻译,并不求忠实与原文, 但也並非想要譁眾取寵,只希望帮助大家,帮助我自己理解,因而融入了许多主观因素。纵观中文语境下面的《盖茨比》的书评或者影评,我发现所有的角度都是在钻一个很奇怪也是很偏的牛角尖。比如讨论盖茨比和黛西是否是爱情,讨论屌丝是否可以逆袭女神之类的。我觉得这个角度是完全偏了。你可以说,一千个观众一千个哈姆雷特这种话,但如果你一定要说“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只是单纯在描写那夜的月光有多美,地上很白,月亮和地板天生一对,那未免是肤浅而牵强附会的,因为一切感情的源泉,都在低头思故乡的故乡这个眼上。这样,我不说这本书的语言是否优美,中文翻译我没有仔细读过,粗看感觉一塌糊涂,英文的话也相当主观, 暂且先放一旁。我们来讨论讨论这到底是什么故事?书里的角色都是些什么样的人?到底谁是主角?这是一个爱情故事吗?我认为不是。菲茨杰拉德写的绝非一个屌丝逆袭失败的故事,而是一个时代的情怀。 其实,有趣的是,我反而觉得如今中国的语境下,更能理解这个故事。不如接一接地气。书中的我,Nick尼克,来自一个二三线城市,家里在当地还算个小富二代,靠着一些曖昧的关系,赚了一点小钱,又靠着一些关系,去了北京一个不错的大学上本科。大学时候有一点文艺细胞和抱负,毕业之后,想要留在北上广,趋之若鹜地去做了金融投行,结果不上不下的。Tom汤姆则和我是同校。到这里,我来说说这个学校,原文中当然说的是耶魯,可是耶鲁在当时是個什麼樣的学校呢?和现在的国内一流大学很像,国内本科生北大清華或者985,覺得自己很牛逼哄哄,但是如果碰上哈佛,还是照样矮了一截(不要伤自尊,说事实)。这就像当年,耶鲁在美国东海岸很横,地头蛇,但是碰到牛津的毕业生就会矮一截。而汤姆则是通过体育特长生和一点关系进的这个学校。他家里富了已经三四代了,后台也硬,在北上广住着豪宅,但本质上他是一个不学无术的窝囊废。然后是盖茨比,一个四线城市出来,靠天上人间发家一夜暴富,(原文是卖禁酒),像唐骏一样 在哈佛用了一下哈佛的电脑就,号称自己是哈佛毕业的结果好像英文读不来几句(原文当然是牛津)竟然还黑色西装配白袜子。然后他在Tom汤姆的豪宅的隔壁,一个专门给暴发户的小区也买了一套豪宅 。书橱上都是还没拆封的《二十四史》,马桶都是用金子打造。 每到周末请一些某某书记啊,某某部长啊,企业家啊过来一起喝酒唱歌,还时不时请点国外明星来助兴。最后是Daisy黛西,一个活在“何不食肉糜”的世界观里的三线城市白富美,觉得自己身经百战见的多了。就是这个女人,看似什么都不懂,又好像在装疯卖傻,风情万种, 如果 得到她,你奋斗了一辈子就有了意义,可以和传说中的富二代们喝上一杯咖啡谈笑风生,可以证明你也是天之骄子。我们当然还可以再编下去,再本土化,但是我想你们知道了。(当初《盖茨比》刚出版时,销量不好,恐怕和书中根本没有一个讨喜的角色有关。相比之下,Gatsby盖茨比的确是矮子里的高个了。)我们就是要比谁后台硬,看谁家里有钱,但是真的有钱了就是爷了么?有钱了我们就平起平坐了么?我们发现,有些人千辛万苦,爬一辈子,不要命地爬最后终于从三流爬到了二流, 而且还要被比你早爬到二流的那些人笑土逼。美国的爵士时代就是这么一个人艰不拆的时代,在中国也是在地平线上看得见的未来。拼了老命地要混高端的圈子,自以为混在食物链的顶端,到头来人家其实根本就不拿你当回事。不仅如此,你就算在做一件极其愚蠢的事情,走一条完全错误的路上,但是碍于面子,注意,就是碍于面子,为了让在你眼前的一切一切,看起来好像没问题,没人会告诉你,别往哪里走,前面有炸弹,而且你被炸弹炸死之后,我们继续夜夜笙歌。越是莺歌燕舞,也越是发现其中的空洞和乏味,然后继续莺歌燕舞。我们每个人都在坐在通往地狱的专车上,我们就要装疯卖傻,自欺欺人,并告诉自己正在驶向天堂。这些在原文中,我都可以一一找出段落支持我的观点。因为整个故事是由我,Nick尼克,所叙述的,这个题材的特殊性,让我们必须正视叙述者,而这也是如今我很少在中文影评书评中看到的,或者没有看到过的切入点:我,Nick尼克才是本书的当仁不让的主角。如他自己所说,“Within and without”,身在其中而置身事外,这个游离的视角,才诠释了菲茨杰拉德想要表达的时代精神,才是我真正喜欢这本书的原因。而我们身处在怎样一个光怪陆离的时代。每当身边的朋友,纷纷争做公益事业的小标兵的时候,我并不会反对他们,但我总是很诚实的回答,We are not there yet. 我们还没准备好。你问我什么是愤青,是反抗体制?振臂一呼?意见领袖。我认为不是,是勇敢地承认世界确是如此的操蛋,并诚实的对待他,那才是最大的愤世嫉俗。现在再回想 盖茨比的著名开篇:In my younger and more vulnerable years my father gave me some advice that I've been turning over in my mind ever since. "Whenever.. you feel like criticizing any one," he told me, "just remember that all the people in this world haven’t had the advantages that you’ve had.”在我年轻而又玻璃心的时候,我父亲给了我一些建议,我自此左思右想。“每当你想对别人说三道四的时候,想想你这么好的条件,别人不一定有。许多人觉得,喔,那是身为一个父亲谆谆教导,叫人不要对人家指指点点,Don't judge ,不要轻易评判他人。但是,我想请你设想一下一个风里来雨里去多年的富一代老江湖,教导自己儿子,在社交场合要会说话,做人要圆滑。而这,正是全书里Nick尼克自始至终都贯穿的价值观。从头到尾 Nick都在和读者传递着很清晰的价值判断。大学里,他就已经被指责成一个“政客”,在盖茨比暴露寒酸的背景之前,一心向往混他这个高端圈子,对于Tom的情妇和直接促成Daisy黛西偷情完全不置可否,到了后期,之后发现原来自己出身比他好多了,就和读者说,他从一开始就完全看不惯盖茨比的做法,(原文是disapprove),盖茨比死后,反而又觉得自己坚定地和他站在一起与世界为敌。自始至终, 我,Nick尼克,至少据读者所知,从来没有对盖茨比說過任何一句“難聽”的话,一句忠言逆耳的劝告,相反,却极力粉饰一切歌舞升平(这正是我前面所说的)。就这么一个人竟然还大言不惭地标榜自己“诚实”(I am one of the few honest people that I have ever known. )有一个词形容这样的人, 叫势利。但他并不可恨。所有人都记得文末的盖茨比和绿光,而深深打动我的,却是最后我,Nick的自白。说的是他从喧嚣的美国东海岸,(接地气的话,北上广)回到家里的场景,写他怀念的家乡,或是美国中西部的小镇,或是中国三四线的城镇,那里民风或许还有些淳朴,那里凭着家里的一些实力,还能沾沾自喜。篇幅很长,为了不宣兵夺主,这里就略去了。最后,至于翻译版本的话,目前的翻译版本我都很不满意,很多错误,说句玩笑话,如果哪天国内不再把翻译当作一个工匠活而是当作一个 艺术家和艺术品,那你倒是可以期待一下我的作品。不然的话还请好好学习英文, 这本书是我读的第一本英文原著, 坚持一下。可以锻炼英文,只是第一次勉强读完,还请再重读一边,取其精华。最后 再随手翻译一下我第一次读时,印象最深的一句话,聊胜于无:People disappeared, reappeared, made plans to go somewhere, and then lost each other, searched for each other, found each other a few feet away.人們平白消失,又无故再现,各奔东西,失去对方,相互追寻,最后 又在几米开外找到彼此。有诗云: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我读的是英文版,先不论文章主题,文字本身就非常优美,值得一读。但我认为想要体会这本书的伟大,是一定要把它放在时代背景里来看的。当时正是Lost Generation,美国普遍物欲横流,人心浮躁,文章当中那些对于疯狂的派对、极尽奢华的豪宅和终日玩乐的生活方式极其详尽的描写正是在渲染这样的时代背景;而Tom, Daisy这些人和他们的生活方式,也正是美国那一代人的缩影。在这种背景下,人人都迷失在了纸醉金迷中,利益至上,享乐至上,人性在一定程度上是扭曲的。而盖茨比,则是菲茨杰拉德创造出的理想的形象,就像戴望舒《雨巷》中的那个丁香一样的姑娘一样。很多人看完小说或电影,认为这是一个爱情故事,奇怪盖茨比伟大在哪里。实际上我认为盖茨比绝不是伟大在对于爱情的忠贞上,而是伟大在他在那样一个年代里,尽管过着奢侈的生活,却没有迷失在其中,而是始终不忘自己的初衷,坚持着一个目标,并能永远保持着乐观,这才是他的伟大之处。结局是一个悲剧。理想被现实打败,也许这就是为什么这本书被称为“爵士时代的挽歌”。菲茨杰拉德“众人皆醉我独醒”,写下这样一篇小说,实在可以被称为经典中的经典。
回答问题之前,有几点要说的:1)a:我曾经搜索过类似这样的问题:what is the best version of the great Gatsby to read ?yahoo问答给出这个一个答案,附上链接 根据这个回答,我在中文亚马逊上找到这本书。无独有偶,wiki中the great Gatsby 也是这个版本。一个可靠的版本是阅读的前提。
b:一个电子版也是需要的,。方便可以随时谷歌一下不明白的地方。2) 即使是不满意中文译本,也应该指出是哪家出版社,哪位译者,哪一年的版本,否则对所有的译者来说,是不公平的。3) 我没看怎么看过村上村树的小说,因此我回答不了第二个小问(小小建议,可以另开一个问题讨论菲茨杰拉德的小说对村上村树的影响之类的)严重剧透,慎入。在读小说的过程之中,我有很多发散的想法,它们就像春天的柳絮一样。我在一个跑步的晚上,想到用几个关键词的方法,把这些想法统摄起来,(关键词也许显得太“学术”了),但是这些分类和归纳是不精确的,甚至是意味模糊的。第一关键词:严谨如果总结大致情节,这部小说的情节算不上新鲜离奇,甚至有些老套,一个男人追求得不到的女人,最后失败并死去。但是菲茨杰拉德是怎样在调足读者好奇心的前提下,滴水不漏,顺理成章地说好一个不算新鲜的故事,这是我思考的一个问题。读完整部书之后,恍然大悟,原来那么多看似闲笔的地方,其实是一个个伏笔。这部小说不能完全被归类为悬疑类,但和好的侦探小说一样,情节严谨,细节精致,这是我觉得这部小说最起码的了不起的地方。顺便插上一句,我的这个答案的最后写成费了一点周折,在原先的答案基础上,我删减了一些现在我觉得没必要写出来的内容,阅读是很私人的事情,有些东西我说得太细,反而很败兴。所以一些原本是自问自答的内容,我只保留了设问,而答案应该是节日的彩蛋,留给别人去玩。试举一例:Gatsby最后被Wilson枪杀,因为Wilson误认为,Gatsby 是自己妻子Myrtle 的情夫,并且开车撞死了他。复仇的情绪裹挟着这个在小说中显得孱弱麻木的男人并使得他杀死了Gatsby。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说明这一事件的进展。(1)
Myrtle的情人实际上是Daisy的丈夫Tom,Wilson 为什么不知道?所以会错杀人(2) Wilson ,是如何发现妻子偷情的事实的?(Wilson 是我在读小说时候很留心的一个人物,后面我对他的心理状态做了一个简单的梳理)说得狗血一点,这是一桩由一条狗项圈引发的惨案。没错,这是个有趣的细节,并且有很重要的推动情节的作用,它让一个男人可以幡然领悟到,自己的妻子外面有情人。所以会杀死自己揣测得出的“情夫”(3)Wilson 为什么会认定妻子被撞死,是她情夫(假想的Gatsby)的故意谋杀,而非交通意外?所以杀人是为了报仇Wilson 生性懦弱,而且病怏怏的,但是最后却能开枪杀死一个人,这是强烈的复仇的心理状态激发出来的,因为在他的假想和推理中,妻子是死于她情人的车轮下。第八章,有一段对话,“I know”,he said definitely ,"I'm one of these trusting fellas and I don't think any harm to nobody,but when I get to know a thing I know it .It was the man in that car.She ran out to speak to
him and he wouldn't stop it ."a: 在事故发生的前一天,他发现了妻子有外遇这件事实,这对他的打击很大,一方面使得他的身体跨了,另一方面,也对他的心理产生很大影响。他把妻子锁在屋里,这种举动不像是他平常所能做出来;他变得敏感多疑,甚至邻居Michaelis 多问了几句,便疑心他是否是那个情夫,第七章,So naturally ,Michaelis tried to find out what had happened ,but Wilson wouldn't say a word ,instead he began to throw curious suspicious glances at his vistors and ask him what he'd been doing at certain times on certain days .这是事故之前(没多久之前)Wilson的心理状态,病态的,猜疑的。 b:妻子死后,Wilson 是一种半清醒半迷狂的状态,接近于崩溃。见于第八章,The effort of answering broke the rhythm of his rocking for a moment he was silent .Then the same half-knowing ,half-bewildering came back to his faded eyes . c:在我看来,即使是那一半的知觉中,因为Wilson 的麻木,软弱的个性和简单的头脑,也不足以使得他做出正确的判断。作者在描写Myrtle 在车铺的二楼的窗帘后,看到Tom 和Beker 在一起,误以为Beker 是Tom的妻子Daisy 时,那种嫉妒的表情和眼神,说了一句,There id no confusion like the confusion of a simple mind .simple mind 在我看来,不仅可以说Myrtle,Tom 和Wilson ,也是如此。 d:简单的头脑,也意味着容易被人诱导和操控,尤其还处在背叛和丧妻的双重打击下的病态的精神状态之中。(4)Wilson 是怎样一步步认定是黄色汽车车主,也就是Gatsby ,是妻子的情夫并且开车撞死了她?(看看Tom 在Wilson 家的车库中的表现,尤其是Gatsby被杀的早上的那一节,Tom 和Daisy 在车祸回家之后的一节,Tom 和Nick 在纽约街头碰面的一节,这么多描写串起来,你就会明白Tom起到怎样的作用),没错,Gatsby 就这样枉死了。我删了我的回答中很多的自答,我想从Wilson的角度出发,叙述一个错杀事件是怎样被充分和完满地叙述出来。这本小说,从悬疑的角度来看,至少是没死角的,菲茨杰拉德最起码是个叙述起来头脑比较冷静的作家,能把一个不算新鲜的故事讲出彩。第二关键词:优雅在菲茨杰拉德这里,他能把文字变成这样的一个法国美人,她妆容精致,却好像不费吹灰之力,姿态慵懒随意,却自然天成。甚至嵌进去的法语词,不但不做作,还特别好看,视觉上,音调上的,意味上的。第四章,Gatsby 向Nick 吹嘘是有钱人的儿子,这时Nick内心有这样一句,The very phrase were worn so threadbare that they evoked no image except that of a turbaned "character "leaking sawdust at every pore as he pursued a tiger through the Bois de Boulogne .全文中当然不止一处法语词,都很漂亮。而优雅的地方在我看来,有这样主要的两点。(1)轻描淡写但一针见血的讽刺,没错,优雅的美人儿不能像泼妇一样破口大骂,但是讽刺起来,具有医学解剖刀般的锋利,冷静和准确。我们来看看他怎么描写Tom ,见于第一章,他首次出场是这般模样,He had changed since his New Haven years .Now he was a sturdy straw-haired man of thirty with a rather hard mouth and a supercilious manner ......Not the effeminate swank of his riding clothes could hide the enormous power of that body ,he seemed to fill those glistening boots until he strained the top lacing ........It was a body capable of enormous leverage ,a cruel body .effeminate ,lacing 这般女性意味的词语用于修饰一位肌肉男,他尚且为自己的“男子气概”而没来由地骄傲,具有一种强烈的但是同时似乎不带感情色彩的意味。在我看来,讽刺一个人,要是真动了气,伤了神地骂上一通,格调和力量大打折扣,要平心静气地如同法医读尸检报告一样的笔调,才厉害。cruel 此时修饰一个男人,不是品格意思上的,而是关于形体,客观的描写下暗涌着嫌恶。再看看Myrtle ,以下文字关于她,Tom,Nick 三人去纽约约会玩乐的场景。We went on, cutting back again over the Park toward the West Hundreds. At 158th Street the cab stopped at one slice in a long white cake of apartment houses. showing a regal homecoming glance around the neighborhood, Mrs. Wilson gathered up her dog and her other purchases and went haughtily in.并且,她是如何对待服务员的,‘I told that boy about the ice.’ Myrtle raised her eyebrows in despair at the shiftlessness of the lower orders. ‘These people! You have to keep after them all the time.’Myrtle 不是有钱人,作为一名情妇,她把自己想成了阔太太,并且表现出颐指气使的姿态,于是她便显得很可笑了。但是她的身上,相比于Wilson ,有一种vitality,这种活力,来自一种可以摆脱贫穷成为有钱人太太的幻想,她的死亡,不如说是早就由肥皂泡般的的幻想宿命似得被决定。(2)除了这么漂亮的客观的讽刺,还有诗一样的孤独,我很喜欢这一段:I began to like New York, the racy, adventurous feel of it at night and the satisfaction that the constant flicker of men and women and machines gives to the restless eye. I liked to walk up Fifth Avenue and pick out romantic women from the crowd and imagine that in a few minutes I was going to enter into their lives, and no one would ever know or disapprove. Sometimes, in my mind, I followed them to their apartments on the corners of hidden streets, and they turned and smiled back at me before they faded through a door into warm darkness. At the enchanted metropoli- tan twilight I felt a haunting loneliness sometimes, and felt it in others—poor young clerks who loitered in front of windows waiting until it was time for a solitary restaurant dinner—young clerks in the dusk, wasting the most poi- gnant moments of night and life.我想对于任何人而言,孤独感都是挥之不去的,就像我昨天晚上在学校散步,走到一处木椅,坐了下来,对面的一盏路灯发出猫咪胡须一样的细丝光线,这一刻,我觉得,没人能懂,我的烦恼和快乐,没有一个人,这一刻不能被任何人分享,在我的想象中,这一刻,浪漫极了。而我喜欢这一段,大概联想起《蒂凡尼的早餐》中赫本看着橱窗内的珠宝吃早餐的样子吧。第三关键词:秘密秘密是要被发掘才有乐趣,所以我抛出我的一些疑问和想法:
(1) 没错,在第二章的时候,我怀疑过Nick 是不是男同性恋,因为最有有一段很暧昧的描写,他和一个穿短裤的男人在一起。这样的疑问,在我看来,是很危险的,Nick 作为一名叙述者的可靠性和客观性就会降低了,TA是怎样看待Gatsby 的,他的叙述包含有情爱的味道,关于这一点,我曾搜索过。(2) Nick 反复提到过的关于诚实的说法,他在自己有没有在家乡订婚这件事情撒谎?TA最后和Baker 的一段关于careful driver 的对话可以挖很深。(3)如果Gatsby 没有被Wilson 枪杀,我想象着,他可能像《教父》中的那样,横死于街头?他的一生估计都不会太平的。末了,我还纠结一点,新版电影中女主角是金发,我记忆中小说中貌似是黑发,我无聊得太细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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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阅读《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人必须将书放在眼前,一次又一次的审问自己:盖茨比为什么了不起(Great)?
只有解读了Great,才能解读盖茨比,也才是真正读懂了这本小说。一
柏拉图讲了裘格斯戒指[Ring Of Gyges]的故事(不要看“裘格斯戒指”百度百科的资料,不是是哪位可爱的小清新编辑的。),意在指出这样一个伦理问题:如果一个人的作恶不会有任何的惩罚,这个人能不去作恶吗?这个问题可以有很多变种,其中之一就是今天的话题:当一个人处在允许他肆无忌惮的环境中,他能制约自己吗?
孔老头千年前也教导人们富贵不能淫。但事实是人处在温饱之后的富裕和奢华之中的时候,常常会忘记一些无关感官的美好东西,有时是理想,有时是爱。千年之前就是这样,直至今日也是这样。我的人人好友@冯土土教导我们:智商超群的高富帅们,车、表、马、显卡、相机、乐器、嫩模、游轮、航母、卫星玩久了腻不腻?我瞧瞧告诉你,比和一个朝阳外围婊啪啪啪更爽的事情,是和两个。比和两个朝阳婊啪啪啪更爽的事情,是三个。比和三个婊啪啪啪更爽的事情,是发奋读书思想写字立说,以你超凡的天才、财富和仪表,嘲弄整个学术界。多年以后,人们会记得这里有个罗素式的人类之子,脑电波摧枯拉朽、庄园车表马、屌大又忙的天才。
这样的富帅是令人羡慕的,称得上一声“Great”。
盖茨比呢?发家之后的盖茨比,在西卵购置一套阔别墅,每周举行奢华聚会,邀请各位宾客整晚狂欢,花园、跳台、游泳池、两艘小汽艇,免费开放,轿车和旅行车当成公共汽车接送客人,八个仆人每周一苦干一天;柠檬橙子多种吃食各种酒水,乐队彩灯,挥用无度,这么做不是为了生意、不是为了人脉、甚至不是为了自己的开心。只是想吸引黛西来到聚会上与自己相见。而在夜晚,“——他朝着幽暗的海水把两只隔壁伸了出去……除了一盏绿灯……”聚会不起作用之后,盖茨比通过尼克联系到黛西……情节略……盖茨比知道黛西“就连声音都充满着金钱的味道”,但是 “他知道他一跟这个姑娘亲吻,并把他那些无法形容的憧憬和她短暂的呼吸永远结合在一起,他的心灵就再也不会像上帝的心灵一样自由驰骋了。”他相信“她跟你结了婚,只不过是因为我穷,她等我等的不耐烦了。那是一个大错,但是她心里除了我从来没有爱过任何人。”
这显得傻里傻气。但这是一种始终头朝美好的趋向,能让人明白,富贵之下,有人不淫。尼克知道盖茨比的爱情目的之后,文中有一个精妙的比喻:“盖茨比在我眼中有了生命,忽然之间从他那子宫般的毫无目的的豪华里分娩了出来。”
刚好在同一年,《盖茨比》电影的主演莱昂纳多也饰演了《华尔街之狼》的主角乔丹,看过电影的可以比较一下两个主人公,对比显得尤为强烈。对比强烈的不只有这。曾今在盖茨比别墅日日笙歌的贵宾们,只有一个戴猫头鹰眼镜的人出现在盖茨比的坟头,沃尔夫山姆急于和盖茨比撇清关系。而被盖茨比深爱,引发这一系列事件、撞死人而靠盖茨比顶缸的的美丽女人黛西,早早的的自己的丈夫出了门,似乎从来就不认识盖茨比。“我不能宽恕他,也不能喜欢他,但是我看到,他所做的事情在他自己看来完全是有理的。一切都是粗心大意、混乱不堪的。汤姆和黛西,他们是粗心大意的人,——他们毁灭了东西,毁灭了人,然后就退缩到自己的金钱或者麻木不仁或者不管什么使他们留在一起的东西之中,让别人去收拾他们的烂摊子……”
《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展现了这么一个人,即使在奢华富贵中,也远离无情和糜烂,依然格格不入的坚信早年的爱情,情愿挥金如土孜孜追寻心中向往的绿光。在金钱中醒来,在酒会中入睡,依然清清楚楚的明白自己需要的东西。故事讲完,于是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的向后推,被推入过去。而了不起的盖茨比,我会和尼克一样称赞:“Jay,They are rotten crowd.U are worth the dame bunch put together.”除了自我的感官刺激和利益,总还有些其他的美好东西值得人追寻,对吧?追寻美好的盖茨比,称得上一声Great.二
上世纪20年代,第二次工业革命后汽车电气产业进入突飞式发展阶段,1913年福特将流水线引入工厂,首次引申出量产概念,到1927年福特一共生产了1500万T型车该记录一直保持了45年;1869年修建成功的第一条横贯大陆铁路联结了美国东西两岸,纽约到旧金山的时间从原来的6个月减少到了6天。人们可以在一天之内辗转于多个城市,去和不同的情妇打情骂俏,幽会。酒精也成为沉溺而空虚者的极度需求,所以一旦遭到政府的强硬压制,诸多社会问题将涌现,基于第18修正案的沃尔斯特德法禁止一切酒精类饮料的制造、贩卖和进出口,此后,地下酒品交易和组织性的犯罪活动则愈演愈烈。同时,内战后西进运动中,许多人白手起家成为了石油之王,铁路大亨,传统悠久的个人主义价值观被人们延伸至经济上的放任自由政策主张,广阔的土地和不断发展的资本主义经济,带给几代人无限的机遇和可能,美国梦象征着人们对于财富和地位的向往,刺激社会的精神味蕾,社会达尔文主义也开始甚嚣尘上,这块土地似乎就要沸腾了,漏出的水蒸气如此的烫手,一不小心被烫,疼就绞到迷茫的青年一代,而所有的因子也都在孕育着19到20世纪的一个政治洗牌——“American century”将“日不落”取而代之。①
汽车成了一战后的男青年追逐的时尚, 对汽车的偏爱继而又变成对财富和物质的崇拜, 使美国社会变得
博大、庸俗、华而不实 。如果将 了不起的盖茨比 放在美国汽车工业发展初期这一历史时期去审视, 就能发现, 汽车在小说中是被作者赋予多重象征意义。首先, 汽车是个人财富和社会地位的象征。20年代, 汽车工业在美国虽有了一定发展, 采用装配线生产后, 汽车生产成本有所下降, 但汽车在当时仍然属于稀有物品, 汽车对大多数美国人来说依然是一个梦想, 汽车自然就成了当时少数富有的美国人炫耀的工具。盖茨比就是其中一位。他一心想通过摆阔夺回
黄金女郎 黛西。昂贵的汽车当然是他炫耀的工具之一。他华贵的罗尔斯汽车金光闪闪, 车身极大, 车上镀着亮闪闪的镍。他的汽车同他气派的豪宅, 华丽的游船, 铺张的宴会一样, 是他赖以与黛西重温旧梦的物质基础, 是向黛西传达他富足的信息的载体。花花公子汤姆炫耀自己是
第一个把汽车变成马房的人 。他这种对汽车不在意的态度已在彰显自己的富有。对汽车这么昂贵的东西都不在乎的人会有多么阔绰、富有。他还戏称盖茨比的车是
马戏团的花车 ,
花花绿绿, 没有品位。他的目的是炫耀自己旧贵的身份, 优雅的生活, 高雅的品位。在他眼里, 虽然盖茨比拥有了万贯家产,
但社会地位是用金钱买不来的。盖茨比这样的暴发户永远也无法与他们这些旧贵平起平坐。同时预示盖茨比与汤姆对黛西的争夺, 盖茨比不可能是赢家。威尔逊没有自己的汽车, 但他执着地做着汽车梦, 他的汽车梦已超出汽车本身。他其实是梦想自己有一天能过上富有悠闲上等人的生活。威尔逊太太则把汽车看作个人身份的象征。同汤姆去纽约幽会时,
她放过了四辆出租车, 然后才选中一辆新车,车身是淡紫色的 。新车当然比旧车气派, 紫色又是富贵之色。好像坐在气派的出租车里, 就能变成贵妇人似的。从威尔逊太太对出租车的选择可以看出她是爱慕虚荣、崇尚财富的人。②
诚如马修·J·布鲁克利所说:《了不起的盖茨比》之所以能经久不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美国梦”的探讨研究,在这点上,菲茨杰拉德扩展了Horatio Alger的作品,将故事导向对“现代神话”的沉思。他看到美国历史的清白与慷慨,为止深深触动——他称为“心悦诚服”。盖茨比成为了一个原型人物,他辜负了美国的承诺,同时也被这一承诺所背弃。盖茨比寓言依旧在回响。参考:①
菲茨杰拉德自己说道:“《了不起的盖茨比》有诸多不足,但总的来说,像书里那样的散文在美国文学史上还是头一次出现。”又有人说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行文的魅力与优美”,以及称赞菲茨杰拉德描写社交场景的精准。菲茨杰拉德作为一个风俗作家,从一个局外人的角度观察美国的阶级分野,在书中,细节的安排提供了文献资料又形成了特定内涵,手法的经济实现了艺术对现实的关照。……作为一个社会记者,他有一种能力堪当立身之本,他能够通过细节重现与特定的时间、地点相关的情绪、感觉与节律。菲茨杰拉德提到了《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纠缠不清”。不断纠缠他的正是逝去的世界与暂借的时间。《了不起的盖茨比》细节的处理带来诗化的效果,而故事的价值在意象的运用中得到提升。对布坎南家的描述解释了菲茨杰拉德笔下的意象如何刺激感官:“草坪从海滩起步,直奔大门,足足有四分之一英甲,一路跨过日文、砖径和火红的花园——最后跑到房子跟前,仿佛借助于奔跑的势头,爽性变成绿油油的常春藤,沿着墙往上爬。”其行文最丰沛处,往往能给人运动之感;这里的草坪在奔跑,在跳跃在漂移。一次又一次,他用一个词让好几句句子变的过目难忘——通常是某个表示色彩的词,比如“此刻乐队正在演奏黄色鸡尾酒会音乐。”
文中多用舞台效果与象征手法。其中不少场景与描绘堪作美国散文的试金石:比如黛西与乔丹的初次登场、盖茨比的舞会、默特尔的公寓,盖茨比的衬衫大展示、宾客名单和尼克对中西部的追忆等。在描绘这些场景时,菲茨杰拉德赋予了细节以十足的联想意义,使之获得了一种象征力量,从而扩展了故事的内涵。盖茨比的座驾“是玫瑰的奶油色的。镀镍的地方闪光耀眼,车身长的出奇,四处鼓出帽子盒、大饭盒和工具盒,琳琅满目,还有层层叠叠的挡风玻璃反映出十来个太阳的光辉”。车子浮夸的外形象征了盖茨比的爱慕繁华与俗气。盖茨比所拥有的一切都带着夸大的色彩,是他意欲效仿富人生活方式的幼稚的骗局。他那辆被汤姆叫做“马戏团车”的汽车,最终也成了他的“灵车”。在其结构上,菲茨杰拉德把握着一种神秘的叙述,用“既身在其中有身在其外”的尼克视角,又冷又热的咀嚼、过滤关于盖茨比的一系列事件,一桩桩事实和秘密随着小说的进度缓缓展现。读者也许同尼克一样“对人生的千变万化既感到陶醉,同时又感到厌恶。”视角的排布不仅在《盖茨比》中有所体现,也是菲茨杰拉德一些佳作的显著特质。
《了不起的盖茨比》确实生动重现了爵士时代。同时,她也确实反映了美国梦的破碎。但这并非她成为经典的理由。菲茨杰拉德以This Side of Paradise成名,有书评称,这位青年精彩地展现了美国青年一代的生活。菲茨杰拉德的很多作品都有自传性质,他大写爵士时代,而他本人也是爵士时代的化身。出身于小康之家的菲茨杰拉德,一战期间,成为了一名军官,并在阿拉巴马的舞会中结实了大法官的女儿,Zelda。作为一个穷小子,他自然没有娶这位名媛的资格。退伍后,他在文坛崭露头角,终于抱得美人归。(那天翻文学史,看到这张图,简直了,他俩演Gatsby和Daisy也没什么不合适吧。看完这张图后,又重温了一遍盖茨比)(那天翻文学史,看到这张图,简直了,他俩演Gatsby和Daisy也没什么不合适吧。看完这张图后,又重温了一遍盖茨比)他们的生活作风也颇为奢靡,宴会饮酒可以说是家常便饭。菲茨杰拉德一年的稿酬,一度高达上万美元,即使如此,他也经常入不敷出。但正是这一生活模式,为他提供了创作灵感,同时,也让菲茨杰拉德夫妇成为爵士时代的代名词。菲茨杰拉德的作品,经常涉及爵士时代与美国梦。谈爵士时代,This Side of Paradise当时的销量甩《了不起的盖茨比》好几条街,而谈美国梦,她也并非不可替代,那是什么让她脱颖而出呢?在创作《了不起的盖茨比》期间,菲茨杰拉德在信件中提到,他这次想写:something new, something extraordinary and
beautiful and simple + intricately patterned.这些,他都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实现了,这就是这本书的伟大之处。正如《荒原》的作者艾略特所说,此书问世,代表美国小说自亨利詹姆斯以后,迈出了新的一步。下面,我尝试就菲茨杰拉德的话做一些分析。Something New叙述层面,《了不起的盖茨比》做了伟大的探索。其一,传统小说,多为线性叙事,而这本书则打乱了这一叙事风格。比如,尼克在谈及记者对盖茨比的好奇时,突然将盖茨比的过去呈现在了读者面前。其二,叙述者不单单是叙述者。尼克既是小说的叙述者,同时,他也是小说的重要角色。他是盖茨比的邻居,黛西的表哥,汤姆的校友,贝克的男友(尼克的独白:我可不是配角!)。尼克被汤姆强拉硬拽到纽约的公寓后,一行人喝得烂醉。这一部分,尼克有一个十分有趣的冥想:路灯之下,行人漫步于街道之上,看到了公寓顶层的狂欢。尼克作为角色,烂醉于故事的公寓之中,但同时,他又是窗外的过客(叙述者),静静地凝望着故事的公寓。待续参考书目:The Cambridge Introduction to F. Scott FitzgeraldNew Essays on The Great Gatsby (The American Novel)
我们今天要从更尖锐的角度来解析这本书,同时也欢迎大家提出异议。在这之前我想先讲麦克维尔铂金斯。之前降到杰拉德,读完巴黎版《在我们的时代里》时,我提及过这个人名,菲茨杰拉德写信给了麦克斯韦尔铂金斯,告诉他海明威很出色,想要认识海明威。由此可见麦克斯韦尔铂金斯非常重要。他可谓19世纪20年代作家们的缪斯。这里的缪斯并非指女性,也不是一种罗曼蒂克的关系。随着课堂讲解,我们会发现,麦克斯韦尔只是位非常优秀,严谨且有丰富思想的作者。这本书讲述的是他和三个“儿子",左边是菲茨杰拉德,海明威在中间,右边是托马斯沃尔夫。三位作家常与麦克斯韦尔通信。麦克斯韦尔可谓这三位作家的导师和缪斯。这也是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的另一交集。跟同一位编辑通信是件好事。总之,最先读到《了不起的盖茨比》初稿的,就是麦克斯韦尔。他于日在信中写道,盖茨比的形象有些模糊,读者始终无法将注意力集中在他身上。其人物轮廓模糊,盖茨比的一切或多或少都是个迷,也就是说或多或少都是模糊的,也许这算是出于艺术表现的目的,但我觉得这并不妥。他难道不能像其他人物那样拥有清晰轮廓吗,你难道不能试着给他添上一两道性格特征吗?也许能加上”老绅士“之类的词,不要空洞的描写,而是需要具体的?——从中能看出他对喜欢的内容不避讳,这封信里则是直接袒露己见的。他在信中还给我们提供了术语,那就是”松散,模糊“这类松散术语,来形容这本书。 菲茨杰拉德日回信写道,”说来也怪,模糊盖茨比形象的概念对我来说是可以的。虽然这想法繁复,但我确信你定能理解。我对盖茨比的了解胜于自己的亲生骨肉。收到你的来信,我当下的直觉便是让盖茨比自我放逐,让汤姆布坎南占据书中的主导地位。但盖茨比却在我心中挥之不去。我曾一度了解盖茨比,之后却生疏了,不过现在我确定又再度了解他。“没有比这段描述更能体现作者同所创作的角色间的关系了。我相信这种感觉是很常见的,感觉自己对某一角色的了解,胜过对家人的了解。不过对菲茨杰拉德而言,这种感受更多的体现在他对自己想法的考量与坚持,拒绝接受麦克斯韦尔先前的建议。再看另一段他写给麦克斯韦尔的话。写于1940年,已时隔多年,”真希望自己能到印刷厂去。虽然斯科蒂告诉她朋友我是位作家“——却要在一年后才能买到我的书,这实在太奇怪了。25美分的价格能让大众关注盖茨比吗,还是会遭到冷遇?作品有机会成功吗?从这封信我们知道: 这是部实验性作品,是一个尝试,菲茨杰拉德不知道现在小说会得到这么高的评价。菲茨杰拉德认为这部小说格局不大,却是独一无二的。他想读者更多地去关注小说中的细节描写。所以今天我们也主要从微观层面进行讲解。今天这堂课的大纲:
围绕麦克斯韦尔提出的术语“模糊”,随后将这一术语稍加规范,接着再进行点拓展。我们今天要讨论的词汇,便是“模糊'的近义词,即”反现实主义“。尽管《盖》内容多为现实主义,但同时也存在反现实主义,也许这部作品也正是因此才给人以模糊的印象。我们先来梳理,反现实主义所具备的某些特质及其表现写法。——所有写法都会涉及——但首先有必要先解释一下什么是动态捕捉。这项技术创于19世纪,通过摄影,银版照相等手段,尝试捕捉动态画面。最初需要借由机械及早期摄像设备才能捕捉动态画面。而我认为菲茨杰拉德在创作的时候就使用了这一手法。书中还运用了另一反现实主义手法,那就是模糊静动态之间的界限,与此类似,人类的特性,即性格属性或生理属性,也是借由这一手法传送或者表达的。之后我们会再回到悲喜剧的讨论,书中有不少悲剧和喜剧,手法可谓绝妙高超,两者间也都有呼应。我们先来看,菲茨杰拉德是如何实现捕捉动态的。在那之前我们先来看一张静态的别墅照片。这是古根海姆别墅。汤姆和黛西就住在那里。来看小说中是如何描述布坎南的别墅的。”草坪从海滩起步,直奔大门,足足有四分之一英里,一路跨过日暑,砖径和火红的花园——最后跑到房子跟前,仿佛借助于奔跑的势头,爽性变成绿油油的常青藤,沿着墙往上爬。“这样的描写手法完全是动态的。尽管有一小部分,对房屋外观的描写是静态的,但我认为映入作者眼帘的,是由精而动的动态转化。文章甚至没描写原本已处于动态的事物,而是直接赋予静态事物生动跳跃的属性。因为是早期作品,已很难明确,菲茨杰拉德为何这样处理。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是有意为之,接下来这类动静态的转换还有很多。分析的时候务必注意观察。 杰拉德无处不在制造转换,将听觉转化为视觉。这里则把静态物体转为动态。所以文中的笔触自然动态十足。即使在这段话中,我们仍能发现,作者赋予了这片草坪活力。而非静态地存在于此。也非修剪整齐的规整草地。而是从某处开始生长,随后延伸生长,跨越障碍,有其自身的生命力。这些静物被赋予了生命。其中蕴含了许多有关这些静物的隐喻,这其中可能也包含了活物,譬如生命,当静态事物,被赋予人所具备的属性特征时,本就拥有人之特性的人又该如何处理呢?究竟哪方理应拥有这些特质?虽算不上重点,但却很好体现菲茨杰拉德的叙述策略。我们继续深入探讨动静态之间的界定,因为我认为《盖》最主要的叙述手法就在于此。这场照片摄于科罗拉州,是小说作品中所描绘的”灰烬山谷“的原型。光看照片,荒无人烟的景象跃然眼前。但仍从这张照片看出了荒芜的景象。 我们看看菲茨杰拉德是如何描述的。——”在西卵和纽约之间大约一半路程的地方,汽车路匆匆忙忙与铁路会和,它在铁路旁边跑上四分之一英里,为的是躲开一片荒凉的地方。这是一个灰烬的山谷在一个离奇古怪的农场,这里的灰烬像麦子一样生长,长成小山小丘和奇形怪状的园子,在这里灰烬堆成房屋,烟囱和烟的形式,是的,经过超绝的努力,堆成一个灰蒙蒙的人,隐隐约约在走动。而且已经在尘土飞扬的空气中化为灰烬了。有时一列灰色的货车慢慢沿着一条看不到的轨道爬行,叽噶一声鬼叫,停了下来,马上那些灰蒙蒙的人就拖着铁铲一窝蜂拥上来,扬起一片尘土,让你看不到他们隐藏的活动。"说实话我不知道这里试图表述什么,不知他是否真在描述一个灰头土脸的人。那些人是谁呢?看上去不像加油站的工作人员。我们不知道他们是谁。但等我们读完这段,这段文章的存在状态依然不明朗。我们不清楚这仅仅是幻觉,还是错觉,抑或比这更糟糕的可能,即,尼克自己产生的幻觉。因此我们可以看到静物有动力,也有能力移动,静物往往构成摇曳不定的视场,经常模糊焦点。类似摇晃不定的镜头,使影像变得模糊。因此我们无法确定影响为何,但即便眼前的影像说不清道不明,却知道所见之物具体名称为何。所呈现的景象风格也颇为怪异,这种特质并非由景象本身呈现。文中景象所呈现的无非只是凄凉,但却谈不上怪异。这诡异之感完全来源于菲茨杰拉德的辞藻,他花了大量笔墨描述这一景象。这里灰烬像麦子一样生长,长成小山小丘和奇形怪状的园子,”在这里灰烬堆成房屋等等,也许是灰烬化身成了灰头土脸的人,也可能只是错觉,并非真实存在的人类。一切无从得知。因此文中的静物似乎被赋予了神奇的繁衍能力。文中的景色暗示了孤寂一直笼罩着这个家庭,黛西和布坎南的婚姻岌岌可危。我知道大家都在猜想盖茨比的外貌,因为麦克斯韦尔铂金斯对盖茨比的形象大为反感,因为人物形象过于模糊。这张是1974年罗伯特雷德福版的盖茨比。但作者未曾力图创造罗伯特版的盖茨比。——“假使人的品格是一系列连续不断的成功姿态,那么这个人身上就有一种瑰丽的异彩,他对于人生的希望具有一种高度的敏感,类似一台能够记录万里以外的地震的错综复杂的仪器。”对盖茨比几乎没有外表的描述。通篇都是作者从侧面运用抽象的手法来描述盖茨比的人格,甚至鲜用形容词来描写人物。因此我们仅能从句法角度了解人物。句式多迂回曲折。往往使用“如果”引导的条件句式,即常常以“如果”开头,——“假使人的品格是一系列连续不断的......"使用"如果......则"这类条件句式结构。因此尼克并未尽心描述盖茨比的形象,而是在某种程度上有所保留。不仅句法上大胆使用限制性结构,而且还把盖茨比,比作能侦测万里以外地震的仪器,这点可谓天马行空,无中生有。这种比喻可算不上生动形象。这种比喻方式不是形象上的。盖茨比不管怎么比都不会长得跟仪器一样。这类比喻无法帮助我们具象盖茨比的外貌。而是与此截然相反。这便是为何我认为电影完全是自成一派的,与原著并无过多关联。我们不知道盖茨比长相如何,只知道他似乎很了不起,即使远隔千里,也能清晰感受到,万里之外的地震。但《盖》里,并不一定需要这种技能与天赋。毕竟《盖》里没有出现地震。但这比喻象征着一如既往的坚韧与毅力,纵使跨越漫长的时光,却始终对某一信念矢志不渝。因此这种漫长并非距离概念,而是时间概念。对某位女子仍念念不忘,几近执念。因此此处也可谓是替换手法,把时间概念置换为空间概念。但无论如何,通过对盖茨比的大致刻画,我认为菲茨杰拉德想借此邀请读者将自己心中的意义或自己对盖茨比的解读,融进这四散于文章各处的意向中,这意向虽鲜明,但颇为乖张且松散。现在我们再来谈论喜剧和悲剧间相融相辅的关系,在我们阅读的三个作者的作品中,悲喜剧并非两个截然分离的体裁。悲剧和喜剧始终交织于《盖》中。由于机械在这部作品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因此常借由高科技工具表达喜剧效果。文中就有一则喜剧事例,非常本土,可谓随手捏来。“每星期五,五箱子橙子和柠檬,从纽约一家水果行送到。每星期一,这些橙子和柠檬变成一座半拉半拉的果皮堆成的小金字塔从后门运出。他厨房里有一架榨果汁机,半小时内可榨两百只橙子,只要男管家用大拇指把一个按钮按两百次就行了。”或许当时菲茨杰拉德也自得其乐。这不仅对读者来说很有趣,在作者的创作过程中亦是如此。显然,菲茨杰拉德写作时也自得其乐。将男管家的形象浓缩到一根拇指上,再将这根按按钮的拇指简化为完全的实用功能。半个小时内按两百次按钮,然后把橙子榨成汁。”这确实令人喜不自禁。如果我们从男管家的角度思考可能会很糟,因为他不得不这么做。现在想来,如果这份工作非做不可,这份重复劳动确实枯燥乏味。但菲茨杰拉德的笔下,就显得不那么悲剧了。尽管我认为,苦不堪言的重复劳动其实同悲剧并无二异,但在作者笔下确为喜剧。这便是这部作品的戏剧特性。继续往下读,尽管榨汁机令人印象深刻,但算不上《盖》中的亮点。真正的亮点是那台电话。这里有一张电话图片。造型精致迷人,也非常好看。这也不难明白为何人们意愿在作品中为精美的电话大费笔墨。接下来我想谈谈,布坎南一家享用晚餐时,电话响起的情景,从这一场景开始分析。但在此之前,我想先来谈谈某位大诗人,人们对这位作家的田园诗歌了然于心,他就是罗伯特弗罗斯特。他曾写过这首诗题为《电话》。而我认为这首诗可以同菲茨杰拉德的作品形成很好的参照。欣赏完之后就会明白罗伯特是否真的在写电话。诗的题目为《电话》:“找到了花赶走了蜂,歪着头,扶住那根茎,我听见了,我想我听清楚了——什么来着,你叫我的名字吗?或者你说,有人来——我躬身而听。也许我这样响过,但并不大声。“”这不,我来了。”这首诗读来令人愉悦,描绘一对相爱之人。虽然我们不清楚两名对话者的性别,但我认为是一男一女。其中一方非常渴望见到另一方。又恰好找到一个借口去看望那个人。并声称说他是听到有人呼唤才来的。呼唤他的正是电话,作者写这首诗并非是为了描述电话本身,而是在探讨一种无形却有声的纽带,或者正是听觉成为纽带。促使一方出现在另一方的面前。这一纽带便是电话线路,真正连接彼此的是无形的情感纽带。而传递情感的电话线便有无可比拟的力量。这首小诗赋予了电话人性的色彩,将它融于饱含浪漫柔情的文本中,事实上电话扮演着人类情感的载体,从而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工具。电话早已和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及人际间的亲密互动融为一体。让我们看看菲茨杰拉德是如何描写电话的。 “里面的电话又响了,大家都吃了一惊,黛西断然地对汤姆摇摇头,于是马房的话题,事实上所有的话题,都化为乌有了。在餐桌上,最后五分钟残存的印象中,我记得蜡烛又无缘无故地点着了,同时我意识到自己很想正眼看看大家,然而却又想避开大家的目光。我猜不出黛西和汤姆想什么,但我也怀疑,就连贝克小姐那样,似乎玩世不恭的人,是否能把第五位客人尖锐刺耳的迫切呼声完全置之度外。” 这与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角度相去甚远,着实令人惊奇。其实电话在这里也承载着强烈的情感。此时电话不仅是一台机器。所以我们几乎可以断定,机器总是以各种方式承载着人类情感。 电话在《盖》里至关重要,这个由上世纪二十年代的高科技机器所建构的情节之所以有趣,是因为其中高科技机器,与叨扰传统家庭的那股力量紧密相关,电话响起前,大家正其乐融融地享用。现在让我们看看真正的大腕级角色,这位高科技明星角色,而且贯穿全书始终,那就是车。应该称之为汽车,因为这名字听起来更高贵。这张图上是19世纪20年代的劳斯莱斯。书中的汽车具有非常重要的象征意义,至少这便是《盖》中所指的车型。可以看到尼克和盖茨比坐在车里。从中肯的角度来评判,尽管对劳斯莱斯毫无不敬之意,但这款车型算不上惊艳之作。也许见到会心生一点兴奋,但绝不认为这辆车有多么让人惊艳。 但书中是这样描述劳斯莱斯的。——“我看到过,大家都看到过。车子是瑰丽的奶油色,镀镍的地方闪光耀眼,车身长的出奇,四处鼓出帽子盒,大饭盒和工具盒,琳琅满目,还有层层叠叠的挡风玻璃,反射出来十个太阳的光芒。我们在温室似的绿皮车厢里,许多玻璃后面坐下,向城里进发。” 这完全是作者凭空想象出来的。这里追溯了古典神话中的迷宫。我不知道那辆车的玻璃还能层层叠叠。这是现代神话的主体所在。这辆车是现代神话的精髓。从某种方面上来说,尼克是在称颂这位神秘而又似不食人间烟火的人物——这里并非表明他高人一等,而是亚人和超人的结合体,盖茨比是个有故事的人,因此与我们并不相同。正因为他的与众不同,所以他开的车与现实中的车辆大相径庭。基本要与菲茨杰拉德笔下的款式相同,还有一点很有趣。实际上这种描写也是在尝试与前文相呼应,想要同最初的“灰烬山谷”以及怪异的灰烬彼此照应,而文中的灰烬被赋予了繁衍的能力。而车中把车辆比作“温室的绿皮车厢”。我们无从得知温室里种植哪些植物。显然这里并非指植物,而是指盖茨比心中的成长。盖茨比不得不让内心成长,只有这样才能熬过这几年。奇怪的是,无论内心如何成长,这类成长只能通过高科技机器的得以保存和滋养。盖茨比是位非常独立的人,他还自创了一种独特的浪漫关系。但这种自创所需的养分,实际上都是由高科技提供的。 整体来看,我们可以发现,静物占据了统治地位。切实地构建和塑造了人类的世界。我还想再分析两幅有关汽车的场景。 这里描述的是尼克和汤姆一同去纽约的场景。——”一辆装着死人的灵车从我们旁边开过,车上堆满了鲜花,后面跟着两辆马车,遮帘拉上的了,还有几辆比较轻松的马车载着亲友,我们的车子从桥上过布莱克威尔岛的时候,一辆大型轿车超越了我们的车子,司机是个白人,车里坐着三个时髦的黑人,两男一女。他们冲着我翻白眼,一副傲慢争先的神气,我看了忍不住放声大笑。'这就是我所说的,种族是《盖》中意料之外的暗线,这样的细节描写完全可以删除。我们永远都不可能看到哪辆汽车由白人司机开着,载着三个黑人。我想说明的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提到种族问题,是为了借此比喻同一人种间突破阶层界线,这一行为可谓侵犯和颠覆了社会等级的划分。马特尔闯进了上层的晚餐——马特尔本应安守她的社会地位,看清自己的身份,而她却闯进了社会上层的私人空间。盖茨比通过这一点同马特尔产生了联系。想想结尾处是谁遇害的。在这点上,马特尔也与盖茨比产生了联系。但他们之间还存在着许多关联,而种族这一晦涩的置换手法,其实也是马特尔和盖茨比的共同之处。这也是《盖》中这一场景的引人入胜之处。最后整理一下本堂课的内容,最后作者切实地使用“悲剧”这个词时,“那辆凶车,这是报纸上的提法,停都没停,消失在苍茫中。出事后悲惨地犹疑了片刻,然后在前面一转弯就不见了。”某种意义上来说,上下文已经有呼应了。之前描写汽车的段落里,专门描写“一辆装着死人的灵车”。而作者只是不动声色地设计了这一段前后呼应。前文描述一辆灵车,而第二次提及汽车,所指确为一辆灵车。这里并非是指载有尸体的车,而是表明车是死亡的载体,车招致并承载了马特尔的死亡。从这里可以看到作者的细心,和对细节的斟酌。创造了小说里各种错杂关联。我们将在“种族场景”切入,做些深入讲解。因为事实上,更为重要的是与黑人音乐的联系,可以说非常重要。我觉得,爵士乐是黑人音乐的始祖,现在也仍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写完《盖》之后——菲茨杰拉德为此写了一篇短文——写于1931年的《爵士时代的回声》。他写道“那是奇迹频生的时代,那是艺术的时代,那是挥霍无度的时代,那是嘲讽的时代。”可以看到大量诸如此类的用语“奇迹”——你们可能知道《盖》中使用了大量的宗教用语——尤其基督教用语,如“上帝之子”。“奇迹”也在这一宗教暗示的范畴之内,但明显被重新定位在了世俗语境中。确然,盖茨比是个相信奇迹的人,相信时光能够倒流,能彻底抹去黛西生命中的某几年。他希望达成这一奇迹。菲茨杰拉德将“奇迹”与爵士时代“相联系,这个词在《盖》中十分重要。已知的”挥霍无度“和艺术时代”也是如此。小说中也确实隐射过爵士。尼克去参加盖茨比的聚会的时候,演奏的音乐史《爵士音乐世界史》。大量的交叉联系好比形成了一张音乐网,交织进《了不起的盖茨比》中,而爵士则是这张网的基础。实际上,20世纪20年代的爵士非常关键,不仅对菲茨杰拉德,对整个时代都是如此,所以我还想提一下其他重要的意象。如一首名为《(何事让我)遍体鳞伤》的歌,这首歌非常容易引起共鸣。最早由范次沃勒在《不再失礼》中演唱,之后被多次使用,不仅改编成小号演奏曲,还由路易斯阿姆斯特朗演唱过。拉尔夫艾里森作品《看不见的人》中,也有对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的暗示,这是开头:“后来我总算走了出来,从声音的底层急速地回升到现实之后,又听到了路易斯阿姆斯特朗天真的问话,’我造了什么孽,为何我如此忧伤?‘很大程度上,从音乐出发,再同感到文学层面,基本上这是拉尔夫艾里森《看不见的人》中蕴含的幻想。音乐的作用仿佛是将彩色光谱作语言介质。语言本身当然不一定具备色感,但在《盖》中,语言大都色彩斑斓。这一手法令人印象深刻——蔚蓝的庭院,明黄的音乐,蔚蓝的地中海,用色彩修饰纪委抽象的事物,这类例子数不胜数,这是一种手法,一种语言表达的基本手法。由此可见音乐与语言间的转化,以及颜色的创造都非常奇特。视觉和听觉通过这一手法联系起来。现在让我们回到上节课,麦克斯韦尔铂金斯的批判,确实《盖》内容有点模糊了,缺乏具体细节,缺乏足够信息来塑造盖茨比。上节课,我们从“反现实主义”角度进行讨论。本节课我想从模糊的角度进行讨论。从视觉与听觉的通感这一角度进行比较,因为这一分析方法并不常用。这一写作手法也不常用,即便我们对这一手法习以为常。却依旧能创造出模糊的印象。这是菲茨杰拉德采用的妙招。 我想用三个标题来描述通感,第一个是,斑斓的听觉世界。我们已经初步领教过,有时菲茨杰拉德看似描述实际另有所指。色彩这这类描述中极富表现力。第二是与此相对的标题,有声的视觉世界,或者喧闹的视觉世界。呼应前者,但产生于视觉方面。第三,才是我们今天想要讨论的核心结构——那就是视听间作为主题的双重匹配。首先,我们在同一视觉听觉范围中,看到了两个人物,这两个人似乎因机缘巧合而配对在一起。我们就是看到他们在一块。这是这一意象给出的视觉印象。而这一视觉逻辑,视觉的练习模式事实上对主题有所暗指。故而视听间的匹配变成了主题匹配,这是个非常复杂的结构。但我确实觉得,这是菲茨杰拉德费尽心思想要创造出来的东西。我认为,这是整部小说,一大不可思议的结构特色。“大地蹒跚着离开太阳,电灯显得更亮,此刻乐队正在奏黄色鸡尾酒会音乐,于是大合唱般的人声又提高了一个声调。”这是《爵士音乐的时代》正在演奏的情形。但似乎,不回忆起视觉景象,就无法讨论声音的质量。这视觉景象甚至不是在场的人,尽管对那些人的描述肯定非常多。但现在,提及的是个非常非常浩淼的世界。“大地蹒跚着离开太阳。”作者将黄色鸡尾酒会音乐投入,如此宏大、浩淼的层次上。广阔的参照可谓神来之笔,十分让人惊讶。场景的组合更多地是邀请我们对此作通感。这是谱系的一端。即,斑斓的听觉世界。现在转向谱系的另一端,即喧闹的视觉世界。尼克第一次去布坎南的别墅时,这一点便显露出来。黛西事他的表妹,他有段时间没见过她了。他对黛西的第一印象并不仅仅关乎黛西,她和另一位少妇一同坐在沙发上。“房间里唯一完全静止的东西,是一张庞大的长沙发椅。上面有两个年轻的女人,活像附在一个停泊在地面的大气球上。她们俩都身穿白衣,衣裙在风中飘荡,好像她们乘气球绕着房子飞了一圈,刚被风吹回来似的。我准是站了好一会儿,倾听窗帘刮动的噼啪声和墙上一幅挂像嘎吱嘎吱的响声。忽然砰然一声,汤姆布坎南关上了后面的落地窗,室内的余风才渐渐平息,窗帘,地毯和两位少妇也都慢慢降落地面。”绝佳的画面。花大笔墨描述布坎南别墅。也花大笔墨描述黛西。基本上,这确实是对整部小说的视觉比拟。《盖》的整部小说可以看做是黛西乘着气球飞起来,和盖茨比一同回到那段早年的罗曼史。但实际上,这段旅途极为短暂,她会被汤姆带回现实。通过用强烈的手笔,把看似中性或无意的画面意象,转变为承载宏大主题的伏笔,这一点令人回味。基本上这就是《盖》的整体概要,被压缩在了这一视觉意象中。之所以让这一视觉意象承载如此宏大的主题重量,原因在于声音融入了这一画面。如果不是因为声音,这一场景不会如此意蕴丰富。声音和窗帘刮动的噼啪声有关;这些词用得恰到好处。窗帘本身并不发出刮动和噼啪的声音。显然,在这里影射更为残忍、暴力的意象,被影射在——通过窗帘发出的,温和而无害的声响,叠射除 听觉的意象。所以说,刮动和噼啪已经在听觉上,为布坎南的出场埋下伏笔,所以当他最终在段尾出现的时候,一点都不让人惊讶。尽管他直到这段的最后一句话才出现,窗帘刮动的噼啪声已经带上了他的特色。布坎南这一人物非常具象化,通过体征描写了解他 本人,他的身体把衣服、马靴,撑得满满的,如此等等,非常视觉化的形象。然而,杰拉德对他在听觉的维度上的描述却慎之又慎。他发出最后一个有声音的动作是,关上后面的落地窗。不是后面的门,而是后面的落地窗,好像试图从后门或者后窗闯进他的房子一样。而布坎南正好在彼时彼地,在任何动作发生之前关上了窗。这是对小说余下部分的预告。基本上,这就是我们对《盖》,所需要知道的所以事情的简要概括。可见这一文学作品的精雕细琢——因为呈现在我们面前时,已然出版,我们注意不到这一段中其实倾注了多少心血。我想展示一幅和这一场景极其相似的图像。来自画家马奈《躺着的波德莱尔的情妇》,在这里我们也看到了窗帘。但知道窗帘不会发出刮动的声音,也不会发出刮动或劈啪作响的声音。这方面杰拉德相反。 我们知道黛西并不是单独出现的,所以非常重要的是,她和乔丹贝克——我们第一眼看到的是这两个人,坐在巨大的沙发上,而且占据着颇为喧嚣的视觉领域。这是乔丹贝克和黛西之间的第一个共同点。继续看看是否这一视听间的配对——对于主题有何意义?配对怎么转换成剧情上的特色,并以此让两位角色同时出现?我会告诉你将要讨论什么,这只是概要。然后用同样的手法分析盖茨比和尼克。 我们继续分析乔丹贝克。上次我们提到了车的重要性,盖茨比那辆劳斯莱斯的重要性。在任何意义上,那辆车都确实是《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关键角色。而事实证明乔丹贝克,她和尼克间的关系,很重要的一面是围绕这辆车展开的。“也是在参加那次别墅聚会的时候,我俩有过一次关于开车的奇怪的谈话。因为他从几个工人身旁开过去,挨得太近。结果挡泥板擦着一个工人上衣的纽扣。’你是个粗心的驾驶员‘我提出了抗议。’你该再小心点,要不就干脆别开车。‘’我很小心。‘’不对,你不很不小心。‘’不要紧,反正别人小心,’她轻巧地说。‘这和别人开车有什么关系?’‘他们会躲开我的’她固执地说。‘要双方不小心才能造成一次车祸’。“这里尼克和乔丹贝克的关系,以及为什么可能无疾而终,做了很多解释。 在全书中,其实有很多对整体剧情的细节隐喻。她驾车粗心,还把避免车祸发生的责任推给他人这一事实,并不是走入婚姻的良好基础。尼克似乎知道这一点,所以这确实是众多预兆之一。这段关系不会有结果。但关于通过她和汽车所展现的,乔丹贝克这一特定形象,我觉得还有一点很有意思,那就是对责任的见解,也许不仅仅限于乔丹自身。这也确实是个理由,解释为何事与愿违,也解释责任与投入,对己出错这一事实的影响。对乔丹来说,责任往往总是肩负在另一份身上的。若发生事故,都是因为另一方开不好车。那就是为什么当车祸发生时,她不考虑问题是否出在自己。确实,要双方不小心才能造成车祸,但她找的借口,则认为是对方的错。后面会发现,小说中的其它角色,也对责任有相似的见解,将过错多多少少怪罪在另一方身上。那是为她倾倒过的男人都觉得难以忘怀的,一种抑扬动听的魅力,一声喃喃的’听着‘。当我们审视作者通过画面描写黛西时,并无震撼之处。菲茨杰拉德使用了非常庸常的词语来讨论黛西。“她的脸庞忧郁而美丽,脸上有种明媚的神采。”几乎没有对脸部特征做具体描述。其实黛西的形象非常模糊。我们公认她是美丽的,但具体赋予黛西的美丽为何尚未可知。而正是黛西的音质勾勒出了她的准确形象。那种声音让人难以忘怀,任何为她倾倒过的人都难以忘怀。现在我们能捕捉声音——众所周知,声音的录制,让这一暗示不那么强烈了。但如果仅指你那一刻听到的声音,且再也无法再次听到,就会真切地觉得此生仅此一次,再无得闻的机会了。如果你去听一场没有经过录音的演唱会,你就会明白这种感觉。声已逝,不复返。这一点也多少解释了黛西音色导致的迫切感,这不仅暗示黛西的声音无法永存,同时也暗示聆听这声音的人也一样无法永存。接着来看看尼克对黛西声音的另一段描述。这一段我们之前读过的,我想再读一遍。——“有一会功夫,夕阳的余晖温情脉脉地照在她那红艳发光的脸上。她的声音使我生不由主地凑上前去屏息倾听。然后光彩逐渐消逝,每一道光都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她,就像孩子们在黄昏时刻离开一条愉快的街道。”这段话出自尼克,发生于拜访布坎南别墅时,当尼克马上就要发现汤姆和茉特尔的私情了。在某种意义上,消逝的光彩也是种铺垫,甚至可谓寓言,甚至在那天晚上,铃响时,每个人脸上也散发出这种光彩。在那部分中,正是声音的特质促进了情节戏剧般的发展。正如我之前说过,尼克和黛西并没有过深的交情,但他与黛西的声音联系紧密。而盖茨比和黛西有许多牵绊,也和黛西的声音联系颇深。这是他拜访尼克家里这么多年后即将见到黛西的场景。 我稍后会读这一段。但尼克料想盖茨比一直以来把黛西挂念于心,这一刻对盖茨比而言算不上重大时刻,反而却有些落差。他竭尽全力,倾尽一生只为促成与她相见的这一刻,结果却有落差。尼克注意到了盖茨比的这一点,之后发生了点其他的事情。“我注视着他的时候,看得出来他也在悄悄使自己适应于眼前的事实。他伸出手去抓住她的手,她低低地在他耳边说了点什么,他听到了感情就冲动地转向她。我看最使他入迷的就是那激动昂扬的声音,因为那是无论怎样的梦想都不可能企及的。那声音是一曲永恒的歌。”黛西除声音之外的一切,可能也确实被过度美化了,盖茨比差不多也知道,他对黛西倾注了太多臆想,黛西绝不可能完全符合但某些时候,声音对他们来说又仿佛不存在。我们看看什么情形下,声音对他们每个人而言都不存在。不出意料,这些情形出现在小说结尾,因为当声音不再存在,便预示着小说也走到了尽头。当汤姆和黛西在事故之后回到别墅,尼克真真切切地看着他们。尼克在外面,所以只是看着他们两个。他看到的全是汤姆和黛西这一充满张力的画面,但听不到他们的谈话。这一刻,只闻其声,不见其人。戏剧的时刻便愈发突显。——“黛西和汤姆面对面坐在餐桌边,中间放着一盘冷的炸鸡,还有两瓶啤酒。他正隔着桌子聚精会神地跟她说话,说得那么热切,他用手盖住了她的手。她不时地抬起头看他,并点头表示同意。他们并不是快乐的,两人都没动鸡和啤酒。然而他们也不是不快乐的。这幅画清清楚楚有一种很自然的亲密气息,任何人也都会说他们俩在一同阴谋策划。”这其实是个所谓的“美好结局",对黛西和汤姆来说,这段婚姻背后,承载了双方太多的压力,不论是茉特尔还是盖茨比。这也是将茉特尔和盖茨比联系起来的另一方式。他们都身处不同的社交圈,试图摧毁那段婚姻。但却失败了,婚姻没有破裂。这就是汤姆和黛西的”美好结局“。而这部喜剧的本质在于,当然,我这是在讽刺——这部喜剧的本质在于,只关乎他们两个人。其实这段婚姻是他们两个人的事。就算她的侄子也只能远远观望,听不到他们之间在说些什么。因此对汤姆和黛西来说,这是个快乐的时刻,而尼克和汤姆与黛西不同,必须在无声中经历这一段。他之前 一直习惯于听到她的声音。而在这一瞬,他却完全听不到,因为她在和汤姆说话。而不是在和尼克说话。 接着来分析另一个于此呼应的时间参照点,此时声音对盖茨比而言不复存在,这一时刻真的让人十分难忘。再次说明,我们分析过所有意象,在《盖》第一章介绍过的意象,在这时都回归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在小说结尾,对盖茨比而言声音的消失,是通过电话展现的,电话里没有声音传来。显然,他在等待一个黛西的电话。”始终没有人打电话来,可是男管家午觉也没睡,一直等到四点,等到那时,即使有电话来也早已没有人接了。我本人相信,盖茨比根本不相信会有电话来,而且他也许早已经无所谓了。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一定觉得他已经失去了那个,旧日的温暖的世界,为了抱着一个美梦太久而付出了很高的代价。他一定透过可怕的树叶仰视过一片陌生的天空,而感到毛骨悚然。同时发觉,一朵玫瑰花是那么丑恶的东西,阳关照在刚刚露头的小草上又是多么残酷。”
(课堂笔记,请勿转载!)
凝望对岸绿光的盖茨比告诉我们,即使自诩最为包容开放的社会,所谓的”天道酬勤”,“是金子总会发光”“英雄不问出处“的说法,很大程度上也只是虚妄的画饼:一个人的出身很大程度上依然是无法挣脱的枷锁,以致有的人不惜背叛自己的过去,只为飞得更高。
关于小说的讨论,已经有很多优秀的回答了,我在这里补充几个流行文化的例子,说明盖茨比式的人物形象如何在今天依然脍炙人口:
《纸牌屋》里的Frank Underwood。在第二部末尾成为美国总统的他,出生于南方农村的贫穷闭塞的一个小镇。虽没有对其父亲的直接描写,但从一些蛛丝马迹来看,大概是一个有酗酒、家暴倾向的红脖子农民。Underwood则靠着自己的天分和努力,努力攀爬着不属于其家庭宿命的阶梯,一路靠着成绩优异,拿到奖学金读法学院,并傍上富家千金,靠妻子家里的资金支持走上从政之路。当贵为总统的Underwood来到父亲墓前时,他见四下无人,拉开裤子,痛痛快快对着墓碑撒了一泡尿。
《新闻编辑室》的Will McAvoy。 他可以说是美国白人精英男性的代表了,作为美国前三大新闻频道的头号播音员分光无限。但《新闻编辑室》中的Will始终在纠结一件事:他的观众支持率。尽管编剧Aaron Sorkin始终在讲一个理想主义的故事,但剧中的Will始终没法真正毫无牵挂,潜意识里总是有一种担心无法迎合观众的紧张。最后一季交代了或许是一切的原因,原来,看上去白得不能再白,精英得不能再精英的Will, 出生在Nebraska的山村,同样也有一个庸碌的父亲。Will始终认为自己是一个如履薄冰的攀登者,担心一旦失去人们的欢心,自己所建造的一切就会化为乌有。Aaron Sorkin最终用一段幻想中他与父亲的对话,使Will对自己的出身释然,最终弹起吉他唱起歌,坚定地向唐诘诃德一样斗风车。
但他的Nebraska同乡,生活大爆炸里的Penny就没这么幸运了,站在星光大道的入口,不时因为乡下人的身份被嘲笑。
这些只是虚构的人物,那么,现实中又是如何呢?
先不说两百多年才出一个黑人总统了,美国现任九名大法官中,有六人来自纽约州,仅有一人来自中西部,仅有一人来自南方。九人中有六人信仰天主教,三名犹太人(Scalia, RBG和奥巴马新任命的Kagen)
在我所在的法学院,全班四十个人,仅有一名黑人,过半数者有至少一名家庭成员从事法律行业。
更加极端的情形,在一部叫做”Jungle“的纪实文学中有描写,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认为靠双手可以构建理想中的生活,他们的双手却被大公司恶劣的工作环境所腐蚀,被卷进缺乏安全措施的机器里碾得粉碎。
某种程度上,盖茨比所离开的那个世界,就是今天的世界:无论是说着"美国梦"也好”中国梦“也罢,在世界的不同地方,社会的固化都是无时不刻发生着的。
比如,清华大学2011年入学新生中,仅有11%是农村户口,其中很多其实从小在城市接受教育,大城市中出现了”超级中学“,垄断着常青藤留学之路,红二代们被高盛、麦肯锡抢着招致麾下。比如我们的流行文化总是嘲讽”凤凰男“,”创业“从中性变得略带贬义,一座座围城正在建立,外面的人试图用教育与勤奋轰开城门,而城墙正在一日日变得牢固。
每个社会都有它年轻的时候,当年正在西进的美国,信奉的是”昭昭天命“,认为勤劳勇敢的人们注定会开疆辟壤。从文革动乱中重获新生的中国,相信的是”知识改变命运",认为只要冲过独木桥,就会有美好的生活。
但当盖茨比向对岸的绿灯伸出绝望的手之时,也许他就明白了,这个社会已经不再年轻了,已经变得顽固、傲慢,排斥着新鲜的血液。
或许我们多多少少都会对盖茨比这样的人物产生共鸣,他的攀登、他面对的围城、他的失败与伟大,同样被我们所熟知。最后,想说一句,少不读盖茨比。如果不幸读了,那么,还是要相信自己会比小李子更胜一筹,要努力逆水行舟,去撞碎玻璃天花板到达彼岸。
高中时因为村上春树在《挪》中的强烈推荐翻开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当时我觉得按这个坑爹的结局哪里Great了?书名应该改为《错爱一生》才对。看完的时候被盖茨比对梦想与爱情的执着所感动,又为他感到不值。当时我心想,懦弱摇摆,向世故妥协,任性逃避的黛西有什么可望不可及的,她根本配不上坚定执着,努力争取,相信爱情的盖茨比。如果他爱上了与黛西同样美丽,但纯洁善良或独立勇敢的女人,一定会幸福的。遇人不淑啊… (突然脑中闪出了谷律师的形象...)这次在法国再看旧瓶新酒的电影版,突然我明白了,再来一次也一样,这是孽缘天注定。
Tom: 小样儿,你难道不明白?不是一类人,不进一家门.
Tom: 小样儿,你难道不明白?不是一类人,不进一家门.黛西不仅是一个女性的形象,她是美国的Old Money,传统上流社会的化身,是联系着上流社会与盖茨比的桥梁。她家境优越,品味优雅,从不为钱发愁,也不敢面对离开熟悉的Old Money的生活方式,在纨绔子弟Tom与深爱的上进青年之间她摇摆过,但最终没有勇气迈出她的现有阶级。而盖茨比恰恰相反,从一文不值依靠自身奋斗白手起家家财万贯(当他得瑟从圣米歇尔买来的城堡时,法国佬都笑了), 可是人总是追求不曾得到的,不愁钱的盖茨比渴望得到社会地位及认可。他开着跑车对男主说,我只是要你明白我不是Nobody! 他夜夜仰望的绿光,是黛西,也仿佛是Old Money伸向他的橄榄枝,那灯光照亮了湖面,直射内心,看上去那么地近却又那么地远。盖茨比心里也明白黛西的话语里透着金钱的味道却仍处处迁就,与TOM摊牌时却被“草根再牛逼还是棵草”的论调戳中软肋当着爱人的面几乎暴走。换一个美丽能干的女子又如何,这份羁绊已经超越了爱情,盖茨比的脑中,拥有黛西(与她象征的社会认可)的人生才是完整。看看黛西,这个美丽,温柔到没有立场的坑神是如何把盖茨比拖进坑的。你想嫁/娶一个人,与欣赏他/她的生活方式与背景是分不开的,就像我们看到另一半与他/她家人和睦相处就会联想将来我们和自己的子女也会如此甜蜜。黛西与Tom,世家出生,就算不再辉煌但是派头腔调摆在那儿,试想一个凡人参观豪宅见到黛西一般的美人怎么可能不心向往之,YY一下未来一起(在东蛋)的生活?但他们也是虚伪的,婚外情,特殊X癖好,逃避责任,借刀杀人,翻脸不认,都是耳濡目染,Tom出手犀利斩草除根,黛西则多了些内心的摇摆。她的良心尚在,却一直"被动挖坑",最终not even a flower from Daisy, 个人以为,她的两面性让人物形象更加丰满,试问我们自己是否也有“被动黛西”过?
美丽的坑神黛西
美丽的坑神黛西看看盖茨比,这个年轻有为的有志青年,是如何奋不顾身跳进坑里再自己帮忙挖几铲的。就像《源氏物语》中,源氏经历沉浮后达到权利的顶峰,太上皇,但其人生有两个遗憾:一是先天被剥夺皇室身份贬为臣子,二是未能得到代表爱情与母爱的藤壶夫人。所以“handicape” 的皇子无法抗拒与三公主的联姻。三公主贵为一般从不下嫁臣子的内亲王,且与藤壶夫人有血缘,如此源氏再也不抱怨正妻身份不够显赫,同时又有了藤壶夫人的替代。这桩一举两得的联姻从此拉开了他狗尾续貂的晚年。而盖茨比嫌坑不深再添几刀,或是说他明白黛西的自私软弱,但停止追求就是承认了自己的多年的盼头和人生完整的计划都是虚无的,所以他选择了在脑中漂白黛西。“What green light?” 黛西芭噔着无辜的双眼万箭齐发… 于是盖茨比与源氏,富一代与皇二代双双自投火坑,一个粉身碎骨,一个活在不可与外人道的无边苦痛中。
日本的盖茨比: 光源氏
日本的盖茨比: 光源氏这是个不朽的悲剧,道尽了每个人那不可及的渴望,盖茨比就是人类,而黛西就是那份“渴望”。最后一问是:盖茨比的一生就这么不明不白跪在了坑里,菲茨吉拉德为何称他了不起呢?我浅显地想,也许就像茨威格在《人类群星闪耀时》里记录着实现不朽壮举前消逝了,之后也不再被提起的生命。哪怕追求人生完整的我们都如同西绪弗斯一般,日复一日推动巨石上山而夜晚巨石又掉回山底,但这付诸行动去实现的过程不正体现了人类主观能动性的不朽光辉吗?今天,你盖茨比了吗?
我不知道村上春树喜欢它的原因,我知道我的:在一个辗转反侧追、寤寐思服的年纪里,读到这本书,对自己来讲,多少能够让自己豁然一点。读完之后,是这样想的:有些人,只存在你的想象之中。而你所谓的坚持,其实也就单单只是为了坚持而已,并无其它更多的意义。你当然很难知道这些,除非你能跳出先前为自己设下的陷阱。坚持或等待,并不总能使事情向好,关键是方向偏正问题。否则,你的故事就只能被别人写进小说,而精彩的小说其结局无一例外的都是悲剧。痴情,有时只是自己为自己设下的陷阱,然后,一个人一直在里面无谓的转来转去,矜夸自己的付出,找不到结局。之后,便慢慢的不去钻牛角尖,也许心中的她就是“黛西”呢!我可不要做“盖茨比”。那个年纪里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把那些纸面上的爱情,幻化到自己的生活里去。我想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时刻,特别是在感情方面,总是自顾自的耽于自己的幻想,可也许她远不如自己的幻想。这并不是由于她本人的过错,而是由于他的幻梦有巨大的活力。他的幻梦超越了她,超越了一切。他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了这个幻梦,不断地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加以缀饰。再多的激情或活力都赶不上一个人阴凄凄的心理所能集聚的情思。
——《了不起的盖茨比》”黛西“是盖茨比的梦,他为这个梦付出了太多,他成功的赢得了金钱,他在黛茜府邸的对面建造起了一幢大厦。彻夜笙箫,一心想引起黛茜的注意,以挽回失去的爱情。可是后来他明白了,“她的声音里都充满了金钱”,他依旧无法回头,他努力地维护着他用一生来构筑的梦。直到最后一切都无可挽回的走向破灭。故事结束,我能够感受到那种梦想破灭的无奈与震撼。那个时候还不知道它的主题思想是什么,更甭提“印象派手法”、“爵士时代的挽歌”。喜欢它,只是因为这个诱人的故事,精致的文笔。也许,也正好让在那个年纪的我明白了一些我该明白的事情,这就够了,所以它到现在仍是我喜爱的小说。当然,这篇小说的背后仍有许多值得去挖掘的的东西,菲茨杰拉德的生平和他那个时代都可以在这部小说里窥探一二。我也相信,它的全部意义自然不仅仅只在于感情的纠葛。但所有的一切,都只能凭自己去读去感受,也许花一天的时间就完全可以领略这其中的各般滋味,世上也很少有比这更有性价比的投入。捧起它吧,也许就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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