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4,15杭州建国北路289号封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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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下城区59处国有房屋租赁权及1处场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杭州市下城区59处国有房屋租赁权及1处场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兹定于2016年4月29日下午13时30分在杭州市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石巷256号)六楼会议室公开拍卖杭州市下列标的:
1、环城东路242—250号底商建筑面积约249.66㎡五年租赁权,起拍价30.75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15万元。
2、河东路147—149号底商建筑面积约218㎡三年租赁权,起拍价66.84万元/年,竞买保证金15万元。
3、竹竿巷2号1—2层房屋建筑面积约220㎡三年租赁权,起拍价32.6万元/年,竞买保证金15万元。
4、香积寺东路155、157、159号1—2层商铺建筑面积约632.74㎡五年租赁权,起拍价69.29万元/年,竞买保证金15万元。
5、流水北苑7幢底层商场2室部分建筑面积约74.34㎡三年租赁权,起拍价5.43万元/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6、流水北苑二幢1单元底层商场部分建筑面积约34.09㎡三年租赁权,起拍价3.73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7、朝晖路38-4号底商建筑面积38.32㎡三年租赁权,起拍价4.2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8、中山北路131号底商建筑面积约35㎡三年租赁权,起拍价8.6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9、中山北路135号底商建筑面积约51.74㎡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3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10、刀茅巷129号底商建筑面积约46.36㎡三年租赁权,起拍价6.26万元/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11、建国北路150号底商建筑面积约94㎡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7.16万元/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12、建国北路161号201室部分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113㎡三年租赁权,起拍价9.9万元/年,竞买保证金5万元。
13、东清大厦1707室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25.29㎡三年租赁权,起拍价7.8652万元/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14、朝晖六区公建二幢四楼1号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78.15㎡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0.76万元/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15、余官巷3号旁二楼房屋建筑面积约120㎡三年租赁权,起拍价5.5万元/年,竞买保证金5万元。
16、新华坊27-4-201房屋建筑面积约127㎡三年租赁权,起拍价6.03万元/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17、林司后48幢-4(3)房屋建筑面积约25.16㎡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6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18、濮家弄4-1(西间)房屋建筑面积约14㎡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6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19、中山北园24幢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20㎡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31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20、中山北园25幢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00㎡三年租赁权,起拍价3.18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21、潮鸣苑4-3-102室住宅建筑面积约38㎡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8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22、树园29-92-201室住宅建筑面积约46㎡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68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23、体育场路99幢1单元202室住宅建筑面积约58.54㎡三年租赁权,起拍价2.35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24、体育场路99幢3单元302室住宅建筑面积约54.21㎡三年租赁权,起拍价2.18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25、永丰巷18幢3单元603室住宅建筑面积约49.1㎡三年租赁权,起拍价2.15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26、大关南四苑5幢2单元104室住宅建筑面积约48.66㎡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78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27、大关南四苑5幢2单元204室住宅建筑面积约48.66㎡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78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28、大关南四苑5幢2单元404室住宅建筑面积约48.66㎡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78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29、大关南四苑5幢2单元501室住宅建筑面积约48.66㎡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78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30、大和里7幢2单元701室住宅建筑面积约72.99㎡三年租赁权,起拍价3.2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31、回龙庙前51幢3单元602室住宅建筑面积约85.55㎡三年租赁权,起拍价3.12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32、德胜东村54幢506室住宅建筑面积约71.74㎡三年租赁权,起拍价2.62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33、清远里6幢3单元203室住宅建筑面积约58.34㎡三年租赁权,起拍价2.56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34、德胜东村配18幢一层房屋建筑面积约28㎡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65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35、德胜东村配13-1幢一层仓库建筑面积约17㎡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33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05万元。
36、德胜东村配13-2幢一层住宅建筑面积约34㎡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3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37、德胜东村配13-3幢一层房屋建筑面积约35㎡三年租赁权,起拍价2.06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38、德胜东村新关大门(44幢东)一层房屋建筑面积约4㎡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24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05万元。
39、德胜东村配8-1幢一层仓库建筑面积约21㎡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4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05万元。
40、德胜东村配8-3幢一层仓库建筑面积约21㎡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41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05万元。
41、德胜东村配8-4幢一层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58㎡三年租赁权,起拍价2.22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42、德胜东村配8-5幢一层仓库建筑面积约102㎡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97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43、德胜东村配6-1幢一层房屋建筑面积约12㎡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71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44、德胜东村配6-2幢一层房屋建筑面积约119㎡三年租赁权,起拍价6.95万元/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45、德胜东村配6-3幢一层仓库建筑面积约12㎡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25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05万元。
46、德胜东村配7-1幢一层仓库建筑面积约31㎡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6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47、德胜东村配7-2幢一层住宅建筑面积约45.5㎡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76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48、德胜东村利源大门(10幢东)一层房屋建筑面积约9.5㎡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57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49、德胜东村配11-1幢一层房屋建筑面积约17㎡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50、德胜东村配11-2幢一层住宅建筑面积约34㎡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3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51、德胜东村配12幢一层仓库建筑面积约53㎡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32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52、德胜东村配20-1幢一层仓库建筑面积约17㎡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45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05万元。
53、德胜东村配20-2幢一层仓库建筑面积约17㎡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45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05万元。
54、德胜东村配20-3幢一层住宅建筑面积约17㎡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65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55、德胜东村蝶飞大门(29幢西)一层房屋建筑面积约10.5㎡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63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56、德胜东村配24-2幢一层住宅建筑面积约17㎡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65万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57、德胜东村配24-3幢一层仓库建筑面积约17㎡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4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05万元。
58、德胜东村配24-7幢一层住宅建筑面积约18.5㎡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71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59、德胜东村配24-9幢一层住宅建筑面积约18.5㎡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71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60、石横路西侧地块面积约5429平方米一年场地使用权,起拍价27.74万元/年,竞买保证金5万元。
上述标的均有业态限制,各标的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使用用途)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产权方或处置人的意见。2、3、5、12、13、15—18、21、34—60号等标的原承租人(原使用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优先使用权)。
一、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二、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4月27日9:30至16:00(非工作日除外)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所有标的看样前请电话预约。
三、报名时间:2016年4月26日—27日9:30至16:00止。报名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竞买保证金交纳证明等相关材料(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工作人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他人竞买: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经审核后签署相关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交入账户:杭州市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账号:。保证金须于标的报名截止时间前交入上述账户。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支票、电汇、银行汇票等)或网银方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单凭证上明确用途,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咨询地点: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杭州市文三路345号晶信大楼8楼)
报名地点: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下城区白石巷256号)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张先生)  &0571—(俞工)
相关信息查阅请登录下列网站:        
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本公告刊登于2016年4月21日《杭州日报》)
拍卖报名事项说明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26日—27日9:30至16:00止
二、报名地点:杭州市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石巷256号)二楼大厅
三、报名程序:在报名时间内凭竞买保证金(不是履约保证金)交款凭证和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四、竞买保证金相关说明
1、保证金交入账户:杭州市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账号:。(账户的“账”不要写成“帐”)
2、保证金须于标的报名截止时间前交入上述账户,超过2016年4月27日16:00交入的款项将退回,交款人不具有竞买资格。
3、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谁竞买谁交款,不得由任何单位或个人代交)。
4、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支票、电汇、银行汇票等)或网银方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款。(推荐在ATM机上通过竞买人银行卡,输入交款账号并核对户名无误后转账,操作成功后打印凭条;或通过网银交款,打印支付成功页面作为凭证)
五、报名材料
1、自然人本人报名
(1)竞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自然人委托他人报名
(1)竞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个人),样本在网站中下载;
(3)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报名(法人直接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单位报名(委托非法人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单位),样本在网站中下载;
(4)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相关拍卖资料、报名资料查阅:—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网站—拍卖公告—杭州市下城区4月59处国有房屋租赁权及1处场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咨询电话: 张先生
授权委托书(单位样本)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致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现委托         & 为我单位参加下城区房屋租赁权拍卖会的委托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在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的下城区房屋租赁权拍卖会的公开拍卖事务。受委托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代表本单位签署的一切文件及竞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阅签拍卖文件、领取竞买号牌、竞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等),我单位均予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2016年 & 月 & 日
授权委托书(个人样本)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致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现委托         & 为本人参加下城区房屋租赁权拍卖会的委托代理人,以本人的名义参加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在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的下城区房屋租赁权拍卖会的公开拍卖事务。受委托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代表本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及竞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阅签拍卖文件、领取竞买号牌、竞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等),本人均予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章):
受委托人(签章):
                    2016年 & 月 & 日
杭州市下城区59处国有房屋租赁权及1处场地使用权
竞 买 须 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制定本须知,以明确拍卖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对本次拍卖有关事项进行约定。本次拍卖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各环节均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一、拍卖标的:
1、环城东路242—250号底商建筑面积约249.66㎡五年租赁权,起拍价30.75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15万元。
2、河东路147—149号底商建筑面积约218㎡三年租赁权,起拍价66.84万元/年,竞买保证金15万元。
3、竹竿巷2号1—2层房屋建筑面积约220㎡三年租赁权,起拍价32.6万元/年,竞买保证金15万元。
4、香积寺东路155、157、159号1—2层商铺建筑面积约632.74㎡五年租赁权,起拍价69.29万元/年,竞买保证金15万元。
5、流水北苑7幢底层商场2室部分建筑面积约74.34㎡三年租赁权,起拍价5.43万元/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6、流水北苑二幢1单元底层商场部分建筑面积约34.09㎡三年租赁权,起拍价3.73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7、朝晖路38-4号底商建筑面积38.32㎡三年租赁权,起拍价4.2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8、中山北路131号底商建筑面积约35㎡三年租赁权,起拍价8.6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9、中山北路135号底商建筑面积约51.74㎡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3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10、刀茅巷129号底商建筑面积约46.36㎡三年租赁权,起拍价6.26万元/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11、建国北路150号底商建筑面积约94㎡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7.16万元/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12、建国北路161号201室部分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113㎡三年租赁权,起拍价9.9万元/年,竞买保证金5万元。
13、东清大厦1707室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25.29㎡三年租赁权,起拍价7.8652万元/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14、朝晖六区公建二幢四楼1号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78.15㎡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0.76万元/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15、余官巷3号旁二楼房屋建筑面积约120㎡三年租赁权,起拍价5.5万元/年,竞买保证金5万元。
16、新华坊27-4-201房屋建筑面积约127㎡三年租赁权,起拍价6.03万元/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17、林司后48幢-4(3)房屋建筑面积约25.16㎡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6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18、濮家弄4-1(西间)房屋建筑面积约14㎡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6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19、中山北园24幢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20㎡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31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20、中山北园25幢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00㎡三年租赁权,起拍价3.18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21、潮鸣苑4-3-102室住宅建筑面积约38㎡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8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22、树园29-92-201室住宅建筑面积约46㎡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68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23、体育场路99幢1单元202室住宅建筑面积约58.54㎡三年租赁权,起拍价2.35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24、体育场路99幢3单元302室住宅建筑面积约54.21㎡三年租赁权,起拍价2.18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25、永丰巷18幢3单元603室住宅建筑面积约49.1㎡三年租赁权,起拍价2.15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26、大关南四苑5幢2单元104室住宅建筑面积约48.66㎡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78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27、大关南四苑5幢2单元204室住宅建筑面积约48.66㎡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78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28、大关南四苑5幢2单元404室住宅建筑面积约48.66㎡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78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29、大关南四苑5幢2单元501室住宅建筑面积约48.66㎡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78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30、大和里7幢2单元701室住宅建筑面积约72.99㎡三年租赁权,起拍价3.2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31、回龙庙前51幢3单元602室住宅建筑面积约85.55㎡三年租赁权,起拍价3.12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32、德胜东村54幢506室住宅建筑面积约71.74㎡三年租赁权,起拍价2.62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33、清远里6幢3单元203室住宅建筑面积约58.34㎡三年租赁权,起拍价2.56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34、德胜东村配18幢一层房屋建筑面积约28㎡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65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35、德胜东村配13-1幢一层仓库建筑面积约17㎡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33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05万元。
36、德胜东村配13-2幢一层住宅建筑面积约34㎡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3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37、德胜东村配13-3幢一层房屋建筑面积约35㎡三年租赁权,起拍价2.06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38、德胜东村新关大门(44幢东)一层房屋建筑面积约4㎡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24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05万元。
39、德胜东村配8-1幢一层仓库建筑面积约21㎡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4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05万元。
40、德胜东村配8-3幢一层仓库建筑面积约21㎡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41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05万元。
41、德胜东村配8-4幢一层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58㎡三年租赁权,起拍价2.22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42、德胜东村配8-5幢一层仓库建筑面积约102㎡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97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43、德胜东村配6-1幢一层房屋建筑面积约12㎡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71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44、德胜东村配6-2幢一层房屋建筑面积约119㎡三年租赁权,起拍价6.95万元/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45、德胜东村配6-3幢一层仓库建筑面积约12㎡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25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05万元。
46、德胜东村配7-1幢一层仓库建筑面积约31㎡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6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47、德胜东村配7-2幢一层住宅建筑面积约45.5㎡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76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48、德胜东村利源大门(10幢东)一层房屋建筑面积约9.5㎡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57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49、德胜东村配11-1幢一层房屋建筑面积约17㎡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50、德胜东村配11-2幢一层住宅建筑面积约34㎡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3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51、德胜东村配12幢一层仓库建筑面积约53㎡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32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52、德胜东村配20-1幢一层仓库建筑面积约17㎡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45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05万元。
53、德胜东村配20-2幢一层仓库建筑面积约17㎡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45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05万元。
54、德胜东村配20-3幢一层住宅建筑面积约17㎡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65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55、德胜东村蝶飞大门(29幢西)一层房屋建筑面积约10.5㎡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63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56、德胜东村配24-2幢一层住宅建筑面积约17㎡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65万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57、德胜东村配24-3幢一层仓库建筑面积约17㎡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4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05万元。
58、德胜东村配24-7幢一层住宅建筑面积约18.5㎡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71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59、德胜东村配24-9幢一层住宅建筑面积约18.5㎡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71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60、石横路西侧地块面积约5429平方米一年场地使用权,起拍价27.74万元/年,竞买保证金5万元。
上述标的均有业态限制,各标的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使用用途)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产权方或处置人的意见。2、3、5、12、13、15—18、21、34—60号等标的原承租人(原使用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优先使用权)。
1—59号拍卖标的的租期、产权状况、履约保证金、招租要求、参考起租日、租金递增幅度、租金支付方式及标的相关说明等信息详见《下城区房屋租赁权拍卖标的清单》(附后)。
60号拍卖标的的使用期、产权状况、履约保证金、使用要求、参考使用日、使用费递增幅度、使用费支付方式及标的相关说明等信息详见《下城区场地使用权拍卖标的清单》(附后)。
二、竞买登记及报名
办理竞买申请登记时意向竞买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企事业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之外其他工作人员参加拍卖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样本附后);
②自然人: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护照等)及复印件;
③代理他人竞买:提交授权委托书(样本附后)、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竞买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本次拍卖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27日9:30—16:00,报名地点: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下城区白石巷256号)二楼大厅,有意竞买者须在报名前认真阅读、理解拍卖会资料及现场看样,并确保在2016年4月27日16时前向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市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账号:)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本人凭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及保证金交款凭证到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并签署《竞买证》。未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办理报名手续的,不视为有效竞买人,无权参加竞买。
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支票、电汇、银行汇票等)或网银方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单凭证上明确用途,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此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竞买人须凭《竞买证》及拍卖会入场券方可进入拍卖会现场。竞买人在拍卖会场无论是否本人出价其法律效力均归属于相对应的竞买人。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会场秩序(详见《拍卖会现场秩序管理办法》),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不得妨碍拍卖师的正常操作,更不得进行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否则拍卖人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进入拍卖会场后凭《竞买证》向拍卖人换取竞买号牌,竞买号牌是代表竞买人身份和竞买权的标志。竞买人领取竞买号牌后,应妥善保管,并在拍卖竞价过程中谨慎使用,拍卖会结束后应将号牌归还拍卖人。竞买人须对本人、委托人及其他持举该竞买号牌的任何人的竞价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次拍卖会拍卖标的的建筑面积、法律关系等状况均以现状为准,对拟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的坐落、范围、面积、房屋结构、质量等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对(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疑义的,须在竞买前向产权人或处置人进行咨询,联系方式详见《各标的产权方或处置人联系电话》),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投资、经营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愿承担。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是拍卖人所了解的对拍卖标的的历史及现状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及材料,仅供参考,拍卖人不对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现场并出价的,即表示认可拍卖标的的状况,并愿意为自己按照拍卖标的的状况参与竞买的行为承担责任。
六、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一经出价即不得反悔。
七、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拍卖标的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必须当场亲自与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企事业单位买受人还须当场在《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上加盖公章),并于2016年5月5日下午16时前向产权人或处置人指定账户(见下表)付清首期租金(使用费)及履约保证金,租金(使用费)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详见《下城区房屋租赁权拍卖标的清单》(附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可转抵租金(使用费)、履约保证金及拍卖佣金。
各标的租金(使用费)及履约保证金交款账号
租  & 金
交款开户行
履约保证金
租  & 金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天水街道办事处
工行庆春支行
履约保证金
2#、14#、19#、20#
租  & 金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朝晖街道办事处
工行庆春路支行
履约保证金
租  & 金
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工商银行庆春路支行
履约保证金
租  & 金
杭州财富盛典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联合银行营业部
履约保证金
4#—7#、12#、
租  & 金
杭州东河建设开发公司
工行城站支行
履约保证金
10#、11#、22#
租  & 金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潮鸣街道办事处
工行庆春支行
履约保证金
租  & 金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长庆街道办事处
工行庆春支行
履约保证金
租  & 金
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工商银行庆春路支行
履约保证金
杭州市长寿桥小学
工商银行庆春路支行
租  & 金
杭州市下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城北房管站
工商银行杭州建国北路支行
履约保证金
租  & 金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东新街道办事处
工行庆春支行
履约保证金
杭州东河建设开发公司
工行城站支行
履约保证金
买受人付清首期租金(使用费)、履约保证金后,自然人须本人(不得委托他人)凭身份证原件和产权方或处置人开据的收款凭证、法人须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公章、法人章和产权方或处置人开据的收款凭证,在收到产权方或处置人的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到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白石巷256号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电话:0571—),并办理退还竞买保证金手续,不计息。房屋租赁合同(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框架样本附后,相应标的对应相应房屋租赁合同(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框架样本,见下表
各标的对应房屋租赁合同(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框架样本
对应合同框架样本
,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如若做为居住使用,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每个居室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设计为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过厅、过道、贮藏室、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其他非居住空间的,不得供人员居住。】
乙方承诺使用承租房屋从事的各项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独立承担完全责任。
第二十九条 房屋维护及修缮
(五)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杭州市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六)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七)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处于适用和安全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 &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五)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 元。
(六)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由甲方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滞纳金及赔偿金等,剩余部分如数返还乙方。房屋租赁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第三十一条 房屋使用的有关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互联网费、供暖费、 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及除甲方承担的相关税款外的其它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 房屋交付及交还的期限、方式及验收
(五)交付:1、甲方应于 & 年 & 月 &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乙方予以验收,并于交接时由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见附件)上签字盖章;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实际居住人数及相关证件信息。
(六)交还: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 & 日内,将房屋全部交还甲方,甲方予以验收。按合同约定乙方可移走的所有物品同时移走,逾期未移走的,甲方有权处置。双方于房屋交接时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
第三十三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征收范围的;
8、因法定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而无法继续使用的;
9、非甲乙双方因素致使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
(八)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迟延交付房屋   日以上;
8、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影响乙方正常使用;
9、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 。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和收回房屋,并有权单方进入房屋取证:
14、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累计达一个月以上;
15、不支付或者不按约定支付应由乙方负担的各项费用;
1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或群租、转租、分租给第三方;
17、违反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装修、维修改造、增设他物或不承担维护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设施损坏,或者致使相邻权人合法权益受损;
18、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19、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
第三十四条 违约责任
(六)乙方逾期不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租金,除应如数补交外,还应按年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责任:                    & 。
第三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
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约定租赁期内,甲方因拆迁安置需要收回房屋,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拖欠租金达 30 天或租赁期满未按约如期归还租赁房屋,甲方将有权对租赁房屋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 份,双方各执一份,同时按规定送有关部门备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合同附件: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 货币单位:元
物品损坏的赔偿约定:
房屋租赁合同框架(样本六)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三十七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 & 市 & 区 & 路 & 号,( & 幢 & 层 & 室)。
该房屋:建筑面积共计 &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 。
装修状况:            &                。
其他条件:                           & 。
甲方承诺出租该房屋的行为已经有权机构批准,且该房屋产权清晰,未设定抵押、担保,未涉及法律诉讼。
第三十八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租赁合同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所租赁房屋;乙方逾期不交还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赁房屋。甲方如需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十九条 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租金标准为   & 元/月,支付期限:    
支付方式:乙方须于每个支付期前 & 日内将下一期租金以 & 方式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甲方向乙方开据合法票据。
第四十条 房屋租赁用途
乙方承租该房屋用途为:             , 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
乙方承诺使用承租房屋从事的各项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独立承担完全责任。
第四十一条 房屋维护及修缮
(八)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杭州市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九)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处于适用和安全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 &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七)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 元。
(八)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由甲方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滞纳金及赔偿金等,剩余部分如数返还乙方。房屋租赁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第四十三条 房屋使用的有关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互联网费、供暖费、 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及除甲方承担的相关税款外的其它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四条 房屋交付及交还的期限、方式及验收
(七)交付:甲方应于 & 年 & 月 &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乙方予以验收,并于交接时由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见附件)上签字盖章。
(八)交还: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 & 日内,将房屋全部交还甲方,甲方予以验收。按合同约定乙方可移走的所有物品同时移走,逾期未移走的,甲方有权处置。双方于房屋交接时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
第四十五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0、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征收范围的;
11、因法定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而无法继续使用的;
12、非甲乙双方因素致使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
(十)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   日以上;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影响乙方正常使用;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 。
(十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0、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21、不支付或者不按约定支付应由乙方负担的各项费用;
2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或转租、分租给第三方;
23、违反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增设他物或不承担维护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设施损坏;
24、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25、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
第四十六条 违约责任
(八)乙方逾期不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租金,除应如数补交外,还应按年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责任:                    & 。
第四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
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1、乙方在分隔或装修时,不得损坏和改变原建筑结构和公共设施。未经甲方认可不得擅自改装、移转或加装租赁房屋内外的空调、照明、通风、消防及通讯等设施及管线。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其装修、检查、维修、保养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雇用的施工单位,在装修或恢复原状时,若有对建筑结构、设施设备及租赁范围以外的公共部分或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关的修复和赔偿之责任。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 份,双方各执  & 份,同时按规定送有关部门备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甲方(章):            &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合同附件: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 货币单位:元
物品损坏的赔偿约定:
房屋租赁合同框架(样本七)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 & 市 & 区 & 路 & 号,( & 幢 & 层 & 室),该房屋:建筑面积共计 & 平方米。装修状况    。
第二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  年,自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租赁合同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所租赁房屋;乙方逾期不交还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赁房屋。甲方如需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通过房产公开招租程序。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租金标准为 & 元/年,支付期限:半年支付一次,支付方式:乙方须于每个支付期前15日内将下一期租金以现金、转帐支票、汇款方式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向乙方开据合法票据。
第四条:房屋租赁用途
乙方承租该房屋用途为:   , 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
乙方承诺使用承租房屋从事的各项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独立承担完全责任。
第五条:房屋维护、修缮及装修
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杭州市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处于适用和安全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
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者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或增设他物,需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在使用中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附属设施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或维修。
第六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本合同生效后3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由甲方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滞纳金及赔偿金等,剩余部分如数返还乙方。房屋租赁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第七条:房屋使用的有关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互联网费、供暖费、 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及除甲方承担的相关税款外的其它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房屋交付及交还的期限、方式及验收
交付:甲方应于 & 年 & 月 &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乙方予以验收,并于交接时由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见附件)上签字盖章;
 & 交还: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当日,将房屋全部交还甲方,并搬离所有物品(若有遗留的,视为乙方主动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归还房屋时,应经甲方书面验收认可,并结清所有费用。乙方所做的装修设施中已形成附和的部分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的费用。双方于房屋交接时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
第九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征收范围的;
2、因法定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而无法继续使用的;
3、非甲乙双方因素致使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   日以上;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影响乙方正常使用;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 。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2、不支付或者不按约定支付应由乙方负担的各项费用;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或转租、分租给第三方;
4、违反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增设他物或不承担维护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设施损坏;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6、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
第十条: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不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租金,除应如数补交外,还应按年租金的 & %支付违约金。
双方约定的其他责任:                    & 。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 。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同时按规定送有关部门备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年  月  & 日
合同附件: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    &货币单位:元
物品损坏的赔偿约定:
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框架(样本)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杭州东河建设开发公司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场地使用权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拍租场地基本情况
场地坐落地:       & ,建筑面积   ㎡。考虑到产地现实存在,乙方对场地已充分了解,并愿意承拍该场地。如因本合同所确定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异,均不增加或减少租金。
第二条&使用期限
该场地使用期限为  年。自  年 & 月 & 日至  &年 & 月   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保证金。
1、该场地使用费用为   & 人民币。
2、场地费用支付方式及付款日期如下:
费用为    一付,除第一期费用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支付外,以后均提前一个月向甲方缴纳下期费用。费用汇入甲方指定账户:22620农行延安路支行。
3、乙方应在合同签订5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元整,使用期满后场地完好且甲乙双方无异议则甲方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第四条&场地使用期间约定
1、该场地作为    &使用,乙方应保证场地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场地内不得堆放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等危险物品,日常活动不得影响居民正常作息。若需改变场地用途应提前 15 日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另订立补充协议。
2、场地使用期内,如甲方已完成公共停车场手续报批需进行现场施工时,乙方须积极配合。
3、场地使用期间的安全(如消防)责任在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在使用期内乙方应安全生产,如在使用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
4、本合同所述场地使用费不包括乙方在使用该场地间发生的水、电、网络、电话等各种能源通讯费用及物业费等其他费用。
5、乙方应妥善处理好因场地使用期间的产生经营活动引起的周边居民纠纷。
第五条&违约责任
 & 1、前述条款中已经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约定使用期内,除非因不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如拆迁安置需要、不可抗力导致盖场地不能使用、国家建设需要依法被拆除、征用),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场地。无正当理由甲方提前收回的,甲方应按合同未履行部分总费用的   10%支付违约金。
 &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放弃使用的,则乙方同意甲方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还应按合同未履行部分总费用的&50%&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场地使用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场地;乙方应按照合同未履行部分总费用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甲方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同意转租、分租、转借场地;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
(3)场地上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4)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如水电费及相应滞纳金),经甲方催告后仍迟延交纳,自催告之日起达7 天的;
(5)拖欠使用费用累计达 30 天。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无故拖欠使用费用的,每拖欠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日使用费二倍的滞纳金。
5、使用期满乙方未按照约定如期归还场地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日使用费的二  倍的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拖欠使用费用达 10 天或使用期满未按约如期归还场地,乙方同意甲方对该场地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建设需要导致该场地不能使用,本合同自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自动终止,乙方必须无条件自甲方通知之日起&15&天内腾空房屋交还甲方,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赔偿责任。
2、 如该场地在乙方使用过程中产生任何消防安全问题或被认定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场地,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第九条  送达地址确认
双方确认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之间通知及信函往来均按照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准,只要发送方向该约定地址发送相关资料即产生已经送达的法律后果。本合同当事人若发生地址变更情况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告知前对方已经发送的仍然有效。若本合同当事人发生争议经友好协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诉讼的,人民法院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亦可按照本合同约定办理。
甲方的送达地址为:杭州市下城区建国北路  & 号   室,邮编:310003,联系人:       & ,电话:     & 。
乙方的送达地址为:杭州市下城区    路  & 号,邮编:   & ,联系人:       ,电话:        。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 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杭州东河建设开发公司    & 乙方(签章):
签约代表:                &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拍卖佣金收取标准
交易成交价
200万元(含)以下
200万元—500万元(含)
500万元以上
1、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佣金按照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收取。200万元(含)以下按照总成交价(三年租金总和,租期超过三年的按三年计,60号标的按实际使用权转让年限计)的2%收取;200万元—500万元(含)按照总成交价(三年租金总和,租期超过三年的按三年计,60号标的按实际使用权转让年限计)的1%收取;500万元以上按照总成交价(三年租金总和,租期超过三年的按三年计,60号标的按实际使用权转让年限计)的0.8%收取。
3、拍卖佣金交款账号:
账号:19-242
户名: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业银行延安路支行营业部
拍卖会现场秩序管理办法
一、竞买人及其随行人员须凭竞买报名时拍卖公司提供的“拍卖会入场券”入场,原则上竞买人可领取不超过2张 “拍卖会入场券”。
二、有资格进入拍卖会现场的人员:
(一)领有“拍卖会入场券”的有效竞买人及其随行人员;
(二)佩戴工作证的拍卖公司工作人员;
(三)交易中心领导及工作人员;
(四)产权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
(五)交易中心准许入场的其他人员。
三、拍卖会现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如有以下行为的,拍卖师宣布中止拍卖,由拍卖公司工作人员、安保人员进行劝阻,待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恢复拍卖:
(一)在会场内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的;
(二)其他妨碍拍卖师正常操作、影响拍卖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四、拍卖会现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如有以下行为的,拍卖师宣布中止拍卖,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责令其立即离开会场,待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恢复拍卖:
(一)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经劝阻后无效的;
(二)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的;
(三)威胁、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的;
(四)其他严重妨碍拍卖师正常操作、影响拍卖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五、现经营户威胁、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的,按以下处理:
(一)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责令其立即离开会场;
(二)导致无法开展公平竞价并损害他人利益的,拍卖中止,拍卖标的收回,待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标的腾退完毕后,再次进行拍卖;
(三)承担拍卖标的收回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买受人在拍卖人举行的拍卖会上通过公开竞价,成交买受下列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
买受人:                    & 成交牌号:    &
成交标的:                              &
                                  &
成交价格:RMB                    & ?      &
佣金:  % RMB                     ?      &
★约定事项★
①成交标的的具体界定,标的品质、瑕疵状况,买受人付款结算的约定以及按约付款后标的交付与权属、风险转移等事项,均以本场拍卖会资料的表述与约定为准。
②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款项、接收提取标的,或有其他违约、侵权行为发生的,须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③本场拍卖会资料以及买受人在办理的竞买申请登记手续和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均为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拍卖交易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本《拍卖成交确认书》若有未尽事宜,可协商一致后另行书面补充约定,本《拍卖成交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进行解决,或向           & 人民法院起诉。
拍卖人: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买受人:
代表人:                成交时间:  & 年 &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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