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鄂南高中高黑帮刀拼事件

9月5日被告人胡泉等16人涉黑案在陽新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胡泉等16人分别被判处十五年至两年不等有期徒刑截至16日,胡泉等5名被告人已提出上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為,胡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刘峰、杜开华、李立军、万兵、丁强、潘峰、卢小虎、胡新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囷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危害一方,严重破坏咸宁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该组织应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織。

被告人胡泉、刘峰、杜开华、李立军、万兵、丁强、王俊、潘峰、卢小虎、胡新泉、李果、戚克谋、朱锋、邹静、刘志刚、方兰依各洎的犯罪事实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骗取貸款罪、挪用资金罪、强迫交易罪、盗窃罪等罪。

截至16日胡泉、刘峰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故意伤害等一案上诉期满,胡泉、刘峰、杜开华、李立军、卢小虎等5名被告人和被告单位湖北天泉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已向市中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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