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乡回眸之崔永元实话实说全集

网上实话实说
网上实话实说:
  欢迎您参加我们在网上的讨论。
  由于空间所限,每次来《实话实说》电视节目拍摄现场的观众仅仅是极少数;由于时间所限,来到《实话实说》电视拍摄现场的观众难以完整全面地阐述自己的观点。作为《实话实说》电视节目的延伸,我们特在网上开设《网上实话实说》,请您围绕我们每期的话题尽情发表意见吧!我们将把精彩观点摘登在此,供大家欣赏。
观众来信选登: 以往来信:           
崔永元先生:你好!
  今天早晨,收看了由您主持的《大卫正传》,内心非常感动。
我是65年出生的您的忠实的女性观众。我和我丈夫都很喜欢您主持的节目,尤其是今天的这个内容。
  现在现实生活中,到处充满了浮躁和庸俗,我们太需要这样的宁静和朴素了。大卫的生活理念和方式是我和我丈夫的人生准则,我们在您的这期节目中,听到了我们心灵的共鸣,所以我感动,非常非常感动。
  人仅有豪华的住宅、大把的钞票、奢侈的生活是不够的,人活着更多的意义是活的一种精神,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物质的追求到了几乎疯狂的状态,对善良、淳朴太漠视了,这是人性的悲哀。我之所以喜欢你的主持,更多的是感到您是一个厚道、善良的人。只有善良的人才会做出这样质朴的节目(当然,偶尔您也很矫情,让我感到不太舒服)。我想请您感谢和这期节目有关的所有人,感谢你们的发现,给我带来精神上的抚慰和享受。
  这个大卫是怎么发现的呢?他有E-mail地址和联系方法吗?我和我先生真想和他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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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此信能否被大卫亲眼所阅,我是早8点钟看完节目之后,就洗了把脸,以最快的速度坐到了离我最近的一家网吧的电脑前,开始搜寻有关“实话实说”栏目的信息,企图从中找到“大卫”的消息。因为很想了解他,了解他的那种以朴素为最突出特点所表现出来的思维,还有关于他的教学方法,因为我一直认为好的教学要出自最聪明最勤奋,在做人方面能活明白的人。
  我并不是教育工作者,只是曾有过一些教课的经历,现在利用业余时间做一个男孩的英语家庭教师,过一会儿就要回家去给他上课了(9点钟)所以只急急忙忙的写了这样的一封短信。如果在信的格式或什么方面有不妥之处,望能见谅。
  愿大卫回兰州的路上愉快!
  愿实话实说栏目得到更多善良的人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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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崔:您好 !
  百忙中打扰您,请谅解。
刚刚看完“实话实说”‘丁大卫’,深感他的言行确实应引起我国教育界反思。他的朴素生活和品德更让人感动,这更是一个当代青年很好的人生素质教材。
  他虽俭朴、乐观,但身在异乡一定有许多困难。不知我能否助他一臂之力。寄一张贺卡给他。希望您能给我他的地址或E-MAIL。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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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38,您好
  看了《大卫正传》,我很是感动,同时我也在思考。为什么我们在新的时代,在各方面条件都在有所改善的形势下,我们却迷失了,我们却失去了我们原来拥有过的雷锋那样的精神财富。也就是说我们在物质方面是富有了,而我们的精神方面却是辛辛苦苦几十年,一下回到了解放前。大卫那样的老外,我遇到过,他们对事业的执著和坚定,是我们中国人所少有的,这也许正是中国与美国巨大差距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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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崔叔叔:
  你好!!
  不介意我这样称呼你吧!我一直很喜欢看你主持的《实话实说》。
今天正巧看了大卫的节目, 突然有了一种想说说心里话的冲动我是华东师范大学法政系思政专业二年级的学生,毕业后很大可能性是当老师。 说实话,
我并不喜欢自己的专业,不是因为其本身不吸引人而是老师的教学方法另人
烦感。所以看到大卫的故事, 心里挺有感触的。
  大卫是个平凡的美国青年,可他身上的东西却是我们这些中国青年所缺少的。我不是夸大其词,虽然我们也在接受高等教育,可我们培养的却是适合于社会物质生产的机器,(我不是崇洋媚外贬低中国的教育)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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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期性教育
  我本人是高中一年级的学生,我也对异性同学产生过好感而且我觉得不止我一个。这种非理性的感觉使我陷入了无限的烦恼之中。尽管现在这种烦恼已经摆脱,但回想起那一段思想感情经历,仍感到心有余悸。而且面对目前在我本地受港台文化的冲击造成消极影响的现实,社会各界都应关注青春期性教育的问题,用更成熟的思想来对我们作出正确引导、启发和教育,而不应该一味的进行“封锁”或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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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编导们:
  你们好!首先祝你们节日快乐!
  在高转速连续学习了七天之后的第一个假日,我放弃了睡懒觉的机会而收看了东方时空的七周年特别节目。原因很简单,每一个关注这个社会发展的人都会关注《东方时空》。从网上看到敬一丹说收到给《东方时空》的来信都很沉闷,心情不好,而看到给《实话实说》的信时却很快乐,其实这也是我常常想不通的问题。有时看到社会上很腐败,很令人痛心的现象,看到公共汽车上人们又在无谓的争吵,看到新建的公共设施又被破坏了,心理挺难受的。这些占着人位不办人事儿的人究竟在想什麽?有些人的素质什麽时候能够提高?父母说有些事情我不懂,微不足道的我什麽都管不了,我承认。但我喜欢这个国家,于是我就要关注这个社会,于是我就要关注《东方时空》。
  我很羡慕记者这个职业,因为它是最有力的促进社会发展的工具,最现实的和百姓连接的桥梁。于是当我看到有人问四位主持人的收入时,我很不满,大家辛辛苦苦忙碌着为的都是一个不言而喻的目的,何必问什麽收入的高低!《东方时空》的制作者和观众都在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出力,我们在举步维艰的情况下也要为这个社会增添新空气,开辟新天地。《实话实说》在不断的给生存在压力和竞争下的人们带来喜悦,感动和激情,这就是我们这代人,生活在“痛并快乐着”的美好社会中。
                 ――忠实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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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教育应该是先行的,不是回避式的。不能不教育。
  2,对孩子的性教育是由微渐入的,可以很早。
  3,全社会都应对此有正确的认知。
  4,思想开放,行为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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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个20岁的年轻人,在我上六年级的时候我的人生也发生了突变。 我在华山医院呆了几个星期,亲眼看见了生老病死。我对人生也有了比同龄人更深刻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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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话实说》不是《东方时空》的周日特别节目吗,为什么在纪念《东方时空》七周岁的节目里几乎没有关于《实话实说》和你的评论和提问?而且现场观众偶有提问,你也避而不答。
  时常有人不无怀念地提起《实话实说》的最初几期节目,那几期似乎辩论得很精彩。很遗憾我没看着,因为那时几乎不看电视。但从知道《实话实说》这个栏目起,我每期必看,而且平时一想到到了星期天就可以看这个节目,心里就觉得高兴,就觉得有所期待。我没法想象如果不是你主持,这个节目还会有怎样的趣味和感召力。偶尔有人说你失去了当初的勇气和对节目中人物的真诚关注,我不能苟同,他们一定没看你近期主持的《老师,对不起》。而且我欣赏你所说“我们来这里是为了交流”。辩论赛固然精彩,但如果以精彩辩论为节目宗旨,就不可能实话实说了,因为辩论的目的是制胜而不是求真。而且,在宣传舆论导向和中国人性格的大背景下,节目中的论争也不可能过于尖锐,否则要不了多久,即使节目不被取缔改版,也会失去参与者,因为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缺少与人针锋相对的习惯和经验,不是每个人都敢于在大庭广众之下接受他人锋芒毕露的评说。因此,我很感激《实话实说》节目组、尤其是你在承受着少数人不理解的委屈的同时,仍尽心尽力地在大环境允许的范围内使这个节目富于魅力地生存着。
  在网上看到有人问你会不会去凤凰卫视,我没时间看娱乐类报刊、消息闭塞,不知语出何处。但愿你不会去。中国大陆的大环境虽然有其局限,对你应该还算一个不错的土壤,它有世界最大的华语观众群,而且这些观众和你有相通的文化背景、共同经历过时代变迁对原有价值观念的冲击,可他们中大部分人收不到凤凰卫视。其他华语区的观众虽然听得懂你的话(也许只是听懂你的话的大部分),但他们的关注焦点和幽默感却未必和你一致。我曾在英国工作一年,感觉英国人日常所说的话里,最难明白的就是笑话,因为没有长期生活在同一个环境,对他们的文化细节、语言习惯和日常生活缺乏足够的了解。其他华语区我不了解,但我敢说你现在节目中所关注的东西与香港人的兴趣相去甚远。他们崇尚的是流行娱乐;他们虽然也关心社会问题,但多从一己利益的角度出发,和你说不到一块儿去。香港虽然制度宽松,可观众利益当前并不宽容。另外,你主持节目虽然很口语化,但看得出有很深的文学功底,香港人、即使是受教育程度很高的香港人,都不会欣赏到这点。我在香港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的驻华办事处工作了两年多,有资格说这话。我想你在中国会有更多的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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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教育”已是一个不容有关部门回避的问题了!!!
  现在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性”已不是什么神秘事物,“性”已通过各种渠道进入我们的生活,也走进了青少年的视线。虽然我国对“扫黄打非”工作十分重视,但不法分子无孔不钻,他们传播的“精神毒品”对广大群众,尤其是对青少年的毒害不言而喻。
  我国青少年犯罪案件中的“性”犯罪比例逐年上升,究其根源多种多样,但是,我们教育的方式方法落后不能不说是一大原因。现在我们的教育还是以“围,追,堵,截”的方式方法为主,我实在不敢苟同,现在的城市里看过“色情片”的孩子在同年龄段的孩子中所占的比例之高你知道吗?你能堵住吗?我们的先人“大禹”早已为我们揭示了一个真理“治黄,要循循善诱”,我们对同志做思想工作不也是开导为主吗?光靠“围,追,堵,截”能行吗????
  所以,我认为解决目前的有关“性教育”的问题已刻不容缓!!!
                剑之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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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崔:你好!
  我是商人也是律师,只要有可能,你的节目都看,恭维的话就不说了,但今天的谈话是失败的,我和朋友们担心你无力把握这样好的题材了。
  赵铁林是艺术家,他的支持者更伟大,但观众无法理解,使赵先生陷入困境。我们不可能要求所有的人都去做公安局和政府该做的事,那社会的主流工作谁去做?赵先生的武器就是照相机,他记录的东西只要是真实的就有价值。
  我们都见过那副震撼人心的照片:二战中一个士兵从战壕里冲出去被子弹击中的瞬间,那是一个生命的消失,可那位战地记者获得了普利策奖,他是在拿生命获取名利吗?他能改变战争吗?他能制止那个士兵吗?谁都不喜欢战争,但这无法改变,也不能评价对错,共产党也是靠枪杆子打出的政权,可被真实记录下来的历史就会成为艺术。把南京大屠杀拍摄下来的记者也是伟大的,就算他是日本人也一样,因为他记录了真实,你能让我们的观众去评价:那位拍照的人为什么不去做点别的?那么残酷和丑恶的东西要拍?《望乡》里讲的故事让你产生同情了,你觉得是罪恶吗?你觉得记录这些是罪恶吗?
  赵先生手里没有其他的武器,作为一个职业摄影师或记者他都是了不起的,他的夫人和黄小姐同样了不起,尽管她们不一定把赵先生的工作理解为艺术或有其他的哲学思考。
  六位观众的发言让人失望,他们本来没有资格与赵先生对话,可小崔的责任是唤起他们有哪怕一点点艺术或哲学的思考,否则这只能给这一类的话题带来阴影,也使这么好的一个节目会愈来愈浅薄。
  希望转到小崔手中,也请你代我向赵铁林先生及他的夫人表示敬意。
  有机会再和你探讨,衷心希望你的节目能办好,这是我的本意,请不要见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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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赵先生致敬!大多数人一点没做,从没人问他社会责任问题。
        观众陈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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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永元先生:
  看完今晚的“实话实说”节目后,我很为赵铁林先生叫不平,特别是最后一位发言者(观众六)的一席话,但愿不会太伤赵先生的积极性。在此,我必须给赵先生的行为加以肯定。
  虽然我没有“观众六”的年龄和阅历,但凭我活了三十二年的所见所闻,也能自我做出肯定的判断――赵先生在做着一件从未有人做过的非常伟大的社会工作。从表面上看他所做的一切似呼相当平庸与无聊,对社会起不了任何作用,纯粹为了找钱,对社会不负责任。但我想的恰恰相反。一个人对社会是否有责任感,并非只看某个人的表面工作,正象赵先生说的,他所做的一切是一种相当复杂的工作,最起码“观众六”就无法理解。当今社会确实存在着太多的问题,也决不是赵先生或某一个人所能解决的,赵先生发现了社会的某个阴暗面,他勇于花去十几年的时间和大量的资金去挖掘去暴露然后陈显在大众面前,这就是一种非常的壮举,至于要解除这个残留在这个世界上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的社会恶瘤,又怎么是赵先生或某个人说解决就解决的呢?这还得靠政府的法律约束和全民素质的提高,也要靠大家对正走在边缘的那些“女孩”们的关心与引导。“人之初,性本善”,没有一个先天的好人也没有一个先天的坏人。旧社会的卖唱女与娼妓大多是生活所迫,那么现代“边缘女孩”是为了什么?这不正是赵先生努力要揭露出来的吗?这不也正是赵先生艰难地从另一个我们无法看到的生活背面剖析在众人面前的“边缘女孩”吗?我们不能再以鄙视的眼光来看待这些照片和这些照片上的“女孩”了,否则,那才叫对社会不负责任,至于赵先生,我给他的评价是“尽心尽责”了。对赵先生指着鼻子说“你的作品对社会没有责任感”的人才是真的在逃避现实真的对社会没有一点责任感。就比如说新闻工作者,他们的职责就是把社会的方方面面善恶美丑批露在大众面前,那就已尽责,已对这个社会负了责任,接下去的事应该是大众的事了。
        曹勤丰(浙江义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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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永元先生:
  您好!
  看了昨天晚上的实话实说节目,对程立耕先生的一些话深为反感,有些话觉得不吐不快。
  程先生说生孩子对于母亲来说是生理上的痛苦,但在心理上是幸福的。我是一位刚生产不久的母亲,我非常爱我的孩子,但我并不因此而认为生他的时候我在心理上是幸福的。相反,当时我心理上非常恐惧,担心许多事情:孩子会是畸型吗?生产的过程会顺利吗?脐带会绕颈吗?会用产钳助产吗?产钳助产会对小孩不利吗?在这种种压力之下,我实在感受不到程先生所说的幸福。这种恐惧甚至到现在也未完全消除,我常常担心在怀着他时做实验接触的有机物质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如果因为做母亲很伟大就认为她们在生产时会觉得幸福实在是很滑稽的事情,愿程先生在家里不会是这样凭自己的想当然而认为妻子很幸福,不需要更多的关心和爱护才是。
  最后,我在此向王乐观的父亲致以敬意。
              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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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沈阳的“撞了白撞”叫好!
  前不久,CCTV《实话实说》节目专门就沈阳市所谓“撞了白撞”的地方交规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辩论。本人只看到了结尾部分,尽管对现场一位抢着发言的女教师不断强调法律“以人为本”、“保护弱者”感到有些强词夺理,但由于对沈阳市所谓“撞了白撞”的地方交规不甚了了,所以只好忍下了打电话到CCTV理论一番的念头。
  感谢“快语老编”(以下简称“老编”)提供了“撞了白撞”的具体内容(尽管不全):“行人横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线,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机动车无违章,行人负全部责任。”可见,“撞了白撞”也就是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负全部责任”有两个先决条件:一是行人违章(横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线),二是机动车无违章。只有在两个先决条件都具备时,才有“撞了白撞”之说。可惜老编自己却没弄懂其中的逻辑,反而担心如果“广州也来一下,行人的日子就更不好过了”,并且再次抛出了《实话实说》中那位女教师的“以人为本”、“保护弱者”一类似是而非的法宝。这下我总算等到上阵的机会了。
  我所知道的全国性的道路交通法规主要有: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日国务院发布);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日国务院令第89号发布);三、《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日)。这三个法规的重要性,按照其内容和派生的关系来看,由高到低也是一、二、三(下文中分别用《一》、《二》、《三》代替上述三个法规)。《一》的总则第四条规定,“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遇到本条例没有规定的情况,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而第六十三条则要求“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二)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三)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至于第二章“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规定,就不再引述,以免被误解为在索易搞普法宣传。
  然而《一》中更多的是对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的的规定,换句话讲,《一》主要是管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的。所以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时刻警觉,稍不留神,就要挨罚。而对行人的要求已经少得可怜,就这样,很多行人还不愿遵守,还要冒险违规。那么,让这样的行人日子不好过,有什么不对吗?法律从来就是保护守法者、惩罚违法者的,交通法规就可以颠倒过来吗?!
  根据《二》,交通事故发生后,要由公安机关作责任认定(第三章), 第十九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第六章〈损害赔偿〉第三十五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这表明,非机动车和行人单方面的违章行为造成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不仅应当负全部责任(请对比沈阳的条文),而且还应赔偿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以及机动车一方的其它损失)。不知老编了解这些条文否?老编“无过错责任”一说,应该是指第四十四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按照10%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十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十个月的平均生活费支付。”请注意,这里用的是“分担……损失”(我理解这是出于人道的考虑),而非负责任,否则就与第十九条矛盾。而且这一条里还有除外的规定:“前款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故意造成自身伤害或者进入高速公路造成损害的除外。”请教老编,行人明知“横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线”会有生命危险(小学生都知道)而偏要如此,造成交通事故的,算不算“行人一方故意造成自身伤害”呢?打个比方,广州也有了地铁(尽管毛病不断),地铁里一定有这样的图文警示“有电危险,请勿跳下”,有人偏不信邪,结果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你说地铁公司应该负责吗?
  综上所述,沈阳市所谓“撞了白撞”的地方交规与全国性的交通法规并不矛盾。
  去过香港的人一定对那里的交通印象深刻。600多万的居民,弹丸之地的城市,狭窄的街道(很少看到分道栏杆),川流不息的车水马龙,快步奔走的行人,交通却井然有序。原因何在?香港是法制社会,绝大多数人都遵守法纪包括交通法规。“斑马线”绿灯一亮,行人迅速通行,路边灯柱上还有种装置发出有节奏的类似敲击铁桶般的音节。这时机动车则在道路上耐心等候。“斑马线”绿灯快结束时,敲击铁桶般的音节明显加快,提醒行人尤其是盲人小心。信号一变,所有机动车立刻马达轰鸣,快速前冲。照那速度,如果您到了香港也像在广州一样盘算,反正你汽车不敢撞我,撞坏了你要陪钱还得养着我,就不走“斑马线”或抢红灯,我保证您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记得有个报导,一位中国驻巴基斯坦外交官在卡拉奇撞了人,吓坏了,赶忙安排把伤者送医院急救,警察处理了现场后,叫外交官回去听候处理结论。结论令外交官匪夷所思,外交官没有责任,受伤的行人还要赔偿外交官车辆的损失,因为他违章。
  恕我寡闻,法律“以人为本”之说不知有何出处。某手机的广告词倒听过。前面说的那女教师大概把“科技以人为本”想当然的推而广之了吧!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似乎都在提醒人类,人不能以自我为中心而不顾自然生态,否则迟早要遭大自然的报复。如果说法律要有立足点,就应该是:全体公民都要守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公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不容侵犯。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也不例外。
  “保护弱者”之说更叫人哭笑不得。照此逻辑,小轿车相对大货车自然是弱者,二者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即使事故责任全在小轿车一方,大货车一方也应负“无过错责任”;行人、汽车相对火车无疑是弱者,可是却偏要抢行通过铁路道口,结果被火车撞得人仰马翻,你说该谁赔谁?再推而广之,刑法是不是也要作这样的解释,大块头的男子与小个头男子(弱者)发生殴斗,判案时不论前因后果,都应该偏袒小个头男子些?民法也要体现“保护弱者”的精神,个体、私营企业(弱者)与国企发生经济纠纷,民(弱者)告官(政府),无论如何国企和政府都要负“无过错责任”,您说行吗?
  想当然地以为,有了“撞了白撞”的地方交规后,汽车司机就会变得嗜血成性,以撞人为乐趣,更是无知的表现。从心理上说,正常人都不愿看到死伤的惨剧,更不愿发生在自己手上,而且司机不是交警,如何预先判断责任的归属而胆敢主动制造交通事故呢?从现实上看,即使责任完全不在自己,发生事故后,按照《二》和《三》,司机必须保持现场,主动报案,听候交警作责任认定,还要送伤者就医,并预先垫付医疗费。在处理结束之前,驾照和行驶证甚至车辆都可能要被扣留。伤亡者的家属还可能上门纠缠不休。换了老编您,想惹这麻烦吗?万一需要,您会选择这种“谋杀”方式吗?
  中国的现状是,很多行人都觉得,我管它什么信号灯、人行横道、分道栏、机动车道呢,反正你汽车不敢轧我;更不把警察当回事,这么多违章行人,你罚得过来吗?罚到我,没钱!看你把我怎么样?对这些以身试法的行人,光靠正面宣传已如隔靴搔痒,最能使他们警醒的莫过于血淋淋的事实----这大概是沈阳立法者的本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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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永元先生:
  你好!
  在你们这期“走自己的路”节目播出以前很长时间我就和先生常常谈到这个问题。我们都赞成律师先生和社会学家的观点。其实我们都不是开车族,在成都市内走哪儿都是骑自行车,但我们还是觉得该出台沈阳市的办法。原因和两位嘉宾及各位观众朋友讲的差不多。我本人还认为当因为行人违规而引起交通事故时,不仅仅是行人会受到伤害。当然身体上行人是撞不过汽车,但一旦面对血淋淋的场面,而且这场面和自已还大有干系,我想谁的精神上都或多或少地会受到创伤。所以我认为此时对司机朋友而言,也是受害者。每当出了车祸,人们的第一反应常常是司机应该赔偿多少,认为行人再不对也是受伤者或死者,似乎只要流了血,就不但应该原谅他犯的一切错误,还应该给他多多的金钱才能补偿他因此而受到的伤害似的。但我们如果从另一方面做一个比较极端的设想:一个人因为和无端挑衅他人,在拉扯中被利器所伤而流血不止,到医院输1000cc的血后因抢救无效死亡,谁会同情他比同情一个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被汽车撞死的人更多一点?但实际上这两人都是因为自已的过错而导致死亡的,后者还让司机受到精神上的创伤。就如鲁迅所说的“损人不利已”,而鲁迅先生是最痛恨这种人的。为什么大多数人对那位打架致死的人不会那么同情?因为大多数人不会平白无故地去找人吵架,而大多数人会违规穿越马路。
  就说这么多吧,愿所有的人都珍惜自己的生命,也珍惜他人的生命。
                    “实话实说”节目的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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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前,《实话实说》讨论了王海是否是消费者的问题。至今这个问题也没有一致的意见。四年后,我们将继续讨论这一话题,请参加讨论的朋友发表意见,最好留下电话、传呼等联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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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在上海工作。是一个从走路上班,骑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汽车都经过的人。
  给我感触最深的是行人在马路上乱穿。但是上海前几个月发生了强生出租车公司与一名违章行人打官司的事情后,街上行人乱穿马路的情况少了,车辆行驶速度快多了。
  违章人被强生公司出租车撞伤后送院抢救多日,花费17万元后死了。但强生公司起诉,要求违章亲属返还公司17万元。
  我认为,维护法制行人与机动车辆要在平等的基础上。光对机动车辆管制,对行人处罚相对弱,不能改变交通效率低下的情况。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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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实说栏目:
  看了本期的节目“走自己的路”,感到有些话不吐不快。可能因为我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的缘故,我比较同意范老师的观点!也想补充一点内容:
  1.沈阳交警代表所说新办法实施后,行人与机动车的事故明显减少的观点我有一些不同意见:
  因为没有可能判断统计结果的准确性和统计方法的科学性,这里暂且认为结果是正确的,但这并不能作为判断新方法有效地减少交通事故的根据,二者根本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难道过去行人违返交通规则是因为他们知道死亡或伤残后可以得到补偿才违章的吗?假如国家法规规定电死人电力部门要陪钱,明天电力事故就会大幅上升吗?我想新办法对利用交通事故进行诈骗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可是,这种事情现在很多吗?实际上,毫无疑问,任何一个行人都清楚,与鲜血和生命相比,是否能够获得赔偿(或补偿)是微不足道的。
  2.我认为现在车辆与行人矛盾较为实出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道路建设,城市规划、交通管理、市民的公德意识和生活习惯根不上车辆增长迅速现实而产生的,我在这里不能全面展开,仅就节目中未涉及到的管理的不科学化谈一点现象,武汉市武昌有一条武珞路,另一条中南路与其呈丁字交汇,在这条路上的管理集中反映了交管部门的随意性,可以说是想怎么管就怎么管,也反映出作为行人和骑车族老百姓的艰难。
  中南路是一条很宽的路,由于武汉长江二桥的兴建,这条路车辆压力增大很多,于是交管部门,将公交车引上了非机动车道,(由于设计标准为非机动车道,这条路已被压的不成样子)这样自行车只能在汽车的夹缝中行驶。我不知道,在这样的路面上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是驾驶员的责任、骑车人的责任还是交警的责任。
  这条路上有一个中南商业大楼,在大楼门口干脆把非机动车道完全堵死,自行车只能在从行道上推行,可是人行道上又排满了商亭,如遇上商场在门前进行促销活动(这种活动非常多)自行车推行都非常困难。
  在这么拥挤的地方,居然还在公路两旁的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开辟了一些停车场(这里面有无阴暗面?)商业大楼旁边原本有一个停车场,近年又将其改为商场。
  在武珞路与中南路相交的路口,行人和非机动车被栏杆完全堵死,如果非要过的话,要绕行三、四百米到中南商业大楼门前的天桥,再穿过商场门前稠密人群,绕行三、四百米回到原路口的对面,这是按交管部门规定的合法行驶路线,这可是武昌最重要的两条路的交汇路口啊!要浪费多少人的多少时间?实际上很少有人这样走,一般人都是先穿过马路,在对面非机动车道逆行,再穿过马路,警察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不过问。
  上面的例子除了由于管理的不科学,造成群众极大的不方便之外,更重要的是丧失了交管部门的权威性,增加了管理的难度。
  3.管理要以人为本,交通的管理更要以“民”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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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永元,您好!
  我刚刚收看了《实话实说》,是有关沈阳出台新的交通法规的讨论。我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岳、潘两位可能接触实际较多,为正方;林、范则学究气多了些,为反方。我同意正方的观点,理由如下:
  1、法律所保护的应当是合法权利,而不能以强弱为标准。所谓保护弱者,我理解应是相对于强势一方来说,法律对弱的一方的合法权利要予以更多的支持与保护,这与公众心理的同情弱者完全是两个概念。
  2、用鲜血来唤醒人们对交通法规的认同,代价是大了些,但是遵守交通规则、珍爱生命是我们每个人从幼年起就接受的教育,宣传力度不可谓不大。事实上大多数违规者都是明知故犯,或是存有侥幸心理,如不采取有力措施严格管理,似有助长歪风之嫌。我是一名军人,在我进入军营的第一天即被告知:军队有许多严格的纪律和规定,一旦触犯必遭严惩;但如能认真遵守,形成自觉,你便能享受到极大的自由。我现在愈来愈体会到此言不谬。推而广之,如果大家都自觉能遵守规矩,那世界该多美好啊!
  3、仅靠一部法规的出台,并不能完全解决行人交通违规的问题,尚需加大基础建设,如合理设置人行横道、过街天桥等。但这需要时间和金钱。此时制定一个能触及行人利益的法规,强行促其遵规守距,不失为一个好的办法。
  些许浅见,有感而发,见笑。
          致
      g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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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刚刚看完你的节目,一个滚就下床扑到桌前。本期节目是讨论沈阳的做法的(简略CONTENT),我个人认为首先得搞搞清楚现在谁是“弱者”!大家讨论时,好象都觉得开车的人比骑车或行人要强,平常上下班我也开车,我在这里只是想替开车族大声叫屈!!!!!!!怎么可以以谁有车谁有钱来定强与弱之分呢?我想范老师一定不是开车的人吧.你可以打听一下现在哪个开车的不怕这些人,有事没事的,甭管谁的责任,恨不能吃了你才好,出于任何心理,有机会都会宰死你。相比之下,谁是弱者呢?知道什么是“穷横”吗?
  又怎么能将责任全推到交管部门说他们不力呢?我虽然并不赞成他们的一些个做法,但我觉得他们实在是不易了。要说重罚,很多城市也做过,比如南京,将骑车不规矩的,车扣下,运到郊外,自己去取骑回来,当时是好多了,可后来呢?管理太难了!我想,在当前中国发展的阶段,什么是一定合理的,都是摸索出来的,只要是绝对有效,起到好的作用的就可以用,有什么理由认为法一定是同情弱者的呢?且不论谁强谁弱,开车的人应该守法,出事责任自负,骑车走路的,为什么就不能为自己的不负责任负应该负的全部责任呢?
                          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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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实话栏目组:
  你们好!
  我看了今天的节目,感到很不满意,每次的节目我几乎都看了,以前觉得都很好,这期关于执行交通法规的问题,首先我觉得崔永元主持得相当不好,明显有偏向,我觉得这个栏目以前之所以很成功,就在于能听见各种不同的说法,那么作为一个主持人就不应该有偏向某个观点的倾向,而应该是怎么样让大家能够说出他的看法,毕竟我们不是来听某个主持人说的,你们说是吗?
  对于今天说的这个话题,我就是同意范老师的观点,不管我自已是有车还是没车,我举个例子,比如一个十多岁的小孩在不准穿越马路的地方过马路,司机发现了他,本来司机可以避免撞到他,但这样的话,他的车可能会撞到路边,造成自已的受伤或者车的损伤,那么这时候他就有可能选择撞人,因为这样他也可以不负责,而且自已和车也没有损伤。另外,有可能很多司机在不准行人过马路的地方会放松紧惕,甚至会有意放松,因为在这一路段,撞人也白撞。而我们国家的目前情况,人们的交通意识并不是很强,比如很多农村进城打工的,还比如小孩啊等等,他们就不是人吗?因为他们的小过失,我们就可以用他们的生命作为代价来教育他?这个交通意识不强的问题也不全是个人造成的,就像范老师说的,以前的交通法规在很多条文上面并没有真正严格执行,比如对行人和自行车的处罚等等,这个是交通执法部门的失误,不应该推卸责任,让老百姓用血作为代价,这是什么法规呢?
  最后开句玩笑:我肯定崔永元家是有车的,这就是中国大部分人的劣根性,从今天的讨论也看得出来,有车和没车的人观点很不同。
                      重庆的观众 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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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月6日《实话实说》播出的《新世界》探讨了社会上脆弱人群的话题,节目播出之后,我们收到了观众的来信。
实话实说栏目主编同志:
  2000年中国龙年大年初二这个节目你们安排得太不恰当了,在这样的世纪里,在这样的年代里,在这样的日子里编排一个这样的主题,关于脆弱群体的事情不是不可以说,而是以后的日子找个时间再聊你们的吧,可为什么在大年初二,中央一台在这样喜庆的时刻,却让人们打开电视机看到这样的一些脸庞面孔,太让人别扭了,要知道新千年,中国“龙”打头的千年是千载难逢的,又正值中华盛世腾飞的时代,讲讲这个主题有多好,多振奋人心,你们按排的题目与时间背景都不对,太大的错误了。象新千年那一集“
时代畅想”这都贴得上,万万没想到进入新千年中国龙年开端却是这样一个话题,不知你们编导都怎么想的,如果想不出来题目,干脆不做节目得了,放放音乐,看看歌舞,那打开电视看这是年,你们这样安排让人不敢看,我写是因为一看那么一个大的乐队,多看了两眼乐队,再看看他们在这样一个弱智儿童的指挥下,大年初二的演奏表情,然后关掉电视。我要是这些话不说出来,这一年都压抑,所以写出让你们编导考虑,如果你们认为讲得有理不妨再做一次与龙年的吉庆相关的题目,以补遗憾。
  本来实话实说栏目还是受欢迎的,如果你们要这样做节目,以后不要再做这节目了,应该取消。
  那么大的一个乐队本想这场面多豪迈,可是……
               天津观众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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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父亲》播出后的听众来信:
  崔永元先生:
《我和父亲》中的一句话“在打他的虚荣心的时候,也就把他的自尊心,我都打了,统统打掉了,这是肯定的。他一个小孩子,他哪有那么大的识别能力,对不对?这是肯定的。偏偏是当父亲的苦心,把自个的亲情,对孩子的期盼,融入了一种不正当的教育方法里,造成一个适得其反的结果,哎呀,教训很深刻!”我看着想着这句话可以教育所有当父亲的人!
能否开播一期《我和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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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实说》这一节目,我几乎每次都看,我感到这个节目办得还是不错的。有的是非常能打动人,经常收看受益非浅。尤其对于每个人家庭角色的社会标准界定及应有责任和应尽的义务都有地道的解释,很是难得。最近我对小崔主持的两个稻草决定两个姐妹之间不同的前途和命运、我和父亲这两个题材最感兴趣。特别是我和父亲这一节目,使我感动。我也是一个父亲,但是在家庭教育中做很不好,对于孩子教育也是一个不成功者,我也有过节目中父亲的那种痛苦的感受和体验。我也曾经对孩子打骂过,在很大程度上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也曾经有过孩子就是一个歪脖子树没有指望,有过瞻念前途不寒而栗的世界末日到来的感觉。自从看到这一节目我从自身深深的反思,找到了问题的症解,这对于我去做一个合格的父亲有了太多的帮助,我是非常感谢这一节目的所有工作人员。题材选取得好,小崔主持得好,后期采访制作得好。但是我也一点小小的建议,就是这个节目有时给予我点硬抻面的感觉,有时给我太有点急勿勿赶点的感觉,有时给予不过瘾的感觉。希望这个节目的在时间上要尽可能长一点,把节目做得更深刻、更新颖一些!或者在形式上有所改变,突破这一模式,寻找更多、更广阔的空间。如我和父亲的后期采访就显得比较完整。恕我直言,打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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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我与父亲”这个节目,我几次都忍不住流下泪。它揭示出一段父子之间感人至深的深厚亲情,从不理解到自责,人与人之间就是应该互相理解,但是理解是应该有个过程的。
这个真实的故事远远比虚构的电影和电视所产生的效应要大的多,更贴近人心,它实际上也告了我们,他们能做到,我们为什么不能做到呢? -----------------------------------
《咱爸咱妈》播出后的听众来信:
  《实话实说》的编辑你们好:
我在日本的CCTV大富电视台收看了12月5日播出的《实话时说》节目《咱爸咱妈》,看的我热泪直流.太令我感动啦,尤其是家在陕西的那位观众的讲话,好像是我在讲话一样.远在日本能够每天收看到贵台的节目,应给感谢CCTV大富电视台.我是1998年3月到日本工作的.从今年4月开始收看贵台的..
1999年春节没回家过,2000的春节也不可能回老家过啦.妻子和3岁的女儿元旦过后就和我一起生活啦.在辽南的年已古稀的父母又将度过全家不能团园的春节。
谢谢你们,CCTV实话时说的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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