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架醉驾处理流程成须和结果

醉酒驾车_百度百科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100ml的驾驶行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车。如果发现驾驶员有饮酒嫌疑,交警可使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验,由检测仪打印出结果,被检人当场签字。如被检人拒绝签字,只要有两名交警在场,检验结果便可生效。 酒后驾车扣12分,并处暂扣驾照6个月,罚款1000元至2000元.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1]
新将喝酒驾车分为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两个档次,并且对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员加重处罚:
醉酒驾车测试
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暂扣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北京市推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及记分标准(试行)》中,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力度最大:如果驾驶员醉酒之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2000元罚款,扣除12分,吊销驾驶执照3至6个月,并处以15日以下拘留;如果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或者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将被罚款2000元,扣12分,并处以15日以下。
以下所喝的酒的份量为醉酒状态
70度白酒喝二两八钱=醉酒状态
60度白酒喝三两=醉酒状态
50度白酒喝四两=醉酒状态
40度白酒喝五两=醉酒状态
10度到20度黄酒或日本清酒喝1斤=醉酒状态
12度到16度的葡萄酒喝1斤2两=醉酒状态
3度到5度的啤酒喝3瓶或6听易拉罐=醉酒状态
醉酒驾车检查
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落实到具体的白酒酒精度数,如果人体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类的量化分别是:70度白酒约50克;60度白酒约75克;50度白酒约100克;40度白酒约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约500克;红酒约600克;啤酒约3瓶或者6个易拉罐。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
酒后,罚款,扣证6个月(记分12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
根据《》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五十、本修正案自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道路安全法修正案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将一律吊销驾照,并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修正案(八)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作出相关刑事处罚规定后,不需要再实行拘留处罚,因此,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删去了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拘留的规定。
根据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根据修改后的法律,酒后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驾驶员将面临终生禁驾。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车将暂扣驾照并罚款,“醉驾”或将5年禁驾,酒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可能面临终身禁驾……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对饮酒后驾车作出了空前严厉的处罚。[2]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醉酒驾车的测试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案例一:日晚,王某在本市某饭店和娱乐场所与朋友一起喝了几瓶啤酒后,驾驶汽车沿宜城街道通真观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人民路路口时,追尾撞到前方同向杨某驾驶的汽车,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检测,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4mg/ml。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对其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点评:《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危险驾驶罪,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规定处拘役,并处罚金,以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对民生的保护。关于醉酒驾驶的检验标准是GB,即车辆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0.2 mg/ml,小于0.8 mg/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大于或等于0.8 mg/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本案中,王某驾驶汽车,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4mg/ml,属醉酒驾车,应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法院根据其醉酒状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等情况,对其判处了刑罚。
案例二:车某是贵州省毕节县人,到我市徐舍镇鲸龙水泥厂打工。日,车某在徐舍镇与老乡喝酒,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在路上与郭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后民警赶至现场将其查获。被告人车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检测,车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2mg/ml,属醉酒驾车。
法院审理后认为,车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且发生交通事故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车某被本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点评:危险驾驶罪中的机动车不限于汽车,也包括摩托车和农用车等机动车。但从已判决的案件看,危险驾驶案件中摩托车驾驶员居多。这正是由于摩托车驾驶员对醉驾入刑的法律意识还不够强,不少人认为酒后开汽车才是危险驾驶,却对驾驶摩托车、农用车等机动车不以为意,结果酿成酒驾,让自己背上刑事责任。
案例三:陆某系我市张渚镇人,日14时许,陆某在徐舍镇其朋友家中饮了三四两高度白酒后,无证驾驶未经注册登记的二轮摩托车,沿徐张老线由北向南行驶至该镇庄村路段时,因避让其他车辆不慎翻车,致其本人倒地受伤昏迷。民警接群众报警赶至事故现场将陆某查获。经检测,陆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86mg/ml。
法院审理后认为,陆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陆某被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点评:危险驾驶罪属于抽象危险犯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醉酒驾驶的行为,不需要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结果可以确认有罪。本案中,陆某因骑二轮摩托车不慎致其本人受伤,并未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公私财产损坏,但因为陆某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经形成,故仍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四: 日14时许,舒某与朋友在酒店喝了半斤低度白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徐舍镇河西街。适逢该路段施工,路面上不仅堆着水泥、黄沙等建筑材料,还停放着一台挖掘机,过往车辆通行受阻。为此,舒某与工地施工人员发生口角。后舒某自己打电话报警,要求民警前来处理。当民警赶至现场后,发现舒某有酒后驾车嫌疑,便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经检测,舒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2mg/ml。
法院审理后认为,舒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对其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点评:本案中舒某打电话报警的本意是要民警到现场处理其与施工工人的纠纷,帮助维护道路畅通。这一纠纷原本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但民警发现舒某有醉酒驾车嫌疑,有权依法对其调查处理,并在证实后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酒后驾车是指,饮酒后8小时之内,或者醉酒后24小时之内驾驶车辆。统计表明,驾驶员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开车、醉酒驾车引起的。驾驶员死亡档案中有59%与酒后驾车有关。触目惊醒的数字告诉我们,酒后驾车严重的危害着交通安全,害人害己害社会。民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饮酒适度,不要贪杯。 酒驾之后事故多发的原因:
1.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纵车辆。
2.饮酒后注意力分散,判断能力降低。酒后的人对光、声的反应的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不能准确接收和处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
3.饮酒后会使人的视野减小,视像不稳,色觉功能下降,导致不能发现和领会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喝酒的人,大都觉得少喝点,或者自我感觉“良好”就没事,其实不然。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冲动,胆量增大,过高估计自己,具有冒险倾向,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情。
5.酒后易犯困、疲劳和打盹,甚至进入睡眠状态。
如何避免酒后驾驶:
1.安装车载防酒后驾驶系统:在车上安装能自动识别喝酒高峰时间段,能防止驾驶人检测作弊的防酒后驾驶系统,若超过国家标准汽车则无法启动。
2.国家法律提供支援:国家提供酒后驾车相关限制管理法律条文,交通管理部门应借鉴国外方式对有酒驾记录人员实施强制安装防酒后驾驶系统。
3.提供“酒后代驾”服务:餐饮娱乐场所为客人开设“酒后代驾”服务,或由政府开通“酒后代驾”服务专线。
4.免收酒后过夜停车费:餐饮娱乐场所免收酒后客人的车辆过夜停车费,支持客人在酒后主动放弃驾驶。
5.在酒标酒单上印制警示令:将“酒后不驾车”的宣传语、漫画等印在酒瓶的商标上及餐饮娱乐场所的酒水单上。
6.履行社会服务令:除国家规定的处罚外,酒后驾车者还要到医院做义工。
7.避免侥幸心理:消除人们“少喝酒不影响开车”的认识误区,剖析酒精对驾车者的影响和危害,警示人们放弃侥幸心理。
8.录制亲情提示音:录下孩子童声“爸爸,喝酒别开车,我和妈妈在家等你”作为手机定时提醒录音,从晚上7时开始,每小时提醒1次。
9.发挥车友会的作用:由车友俱乐部向全体车友发出倡议避免酒后驾车,车友之间互相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3]
.法律快车[引用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引用日期]醉酒驾驶_百度百科
醉酒驾驶: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交通违章行为之一,简称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一条
我国《》第91条明文规定:醉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吊销,并罚款金额由当地人民法院审判。[1]
日启用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根据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91条中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的标准为:等于或大于80mg/100ml,即车辆驾驶人员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据测算,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
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定罪。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是一种高度危险的行为,把危险驾驶行为写入刑法,提高对这种行为处罚的力度,能够起到更好的警示作用和预防犯罪行为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引用日期]第A07版:说案件
放任醉驾也须担责
  本报讯 12月2日为全国道路交通安全日。日前,无锡开发区法院的法官围绕酒驾后引发交通事故带来的赔偿纠纷进行释法,明确放任醉驾的行为也须担责。  国庆佳节,小成和女友小朱,跟老乡小王欢聚小酌。三人喝到晚上近9点,商量去梅村吃夜宵。在小成的坚持下,小王明知小成喝了酒,仍将摩托车借给小成开。三人同坐一辆摩托车,由于都有酒意,加上晚上视野不好,撞上了一辆违停的中型货车,小成和女友去世,小王受了伤。交警大队认定,小成负事故主要责任。  由于对于责任的承担存疑,这起交通事故引发了三起民事纠纷。小朱的家属起诉小成、小王、货车驾驶员、保险公司,该案入选了江苏省十大道交典型案例。紧接着,小成的家属起诉小王和货车驾驶员。此外,小王起诉小成、货车驾驶员、保险公司的案子至今尚未审结。  法院审理认为,货车驾驶员跟小成一方承担的责任为三七开。在随后的民事赔偿中,法院认为小成应承担40%的责任。小王明知小成饮酒还借车,对事故发生的严重后果负有一定过错,应承担20%的赔偿责任。小朱明知驾车人饮酒仍坐车前往,放任危险行为的发生,自甘冒险,须承担10%的责任。  端午佳节,曹杰到朋友高军家蹭饭。高军拿出了好酒好肉招待。曹杰酒足饭饱后,开摩托车离开,撞上了电线杆不幸身亡。交巡警部门调查确定,曹杰驾驶的是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二轮摩托车,前刹车制动效能差。他的行为属于醉驾,死因为颅脑损伤。交巡警部门认定,曹杰负事故全部责任。  曹杰的家属将高军告上法庭。高军叫屈:曹杰以前酒量甚好,起码能喝二两白酒,事发当天只喝了一瓶啤酒,不可能醉倒,所以离开时没进行劝阻。法院审理认为,高军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应当预见曹杰醉驾的危险性,却放任不管,导致曹杰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死亡。其不作为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普通善良人应当履行的基本保障义务,因此,高军应当承担10%的责任。“应该阻拦醉酒的友人开车离开,或是送其回家跟亲属交接”,法官如是说。  该院法官表示,今年无锡开发区法院已受理了近700件道路交通民事案件,其中醉酒驾驶的刑事案件为60多件,因醉驾引起的民事赔偿为30多件。《刑法》对酒驾的人能进行法律惩罚,但对于放任这种后果的人,只有《侵权责任法》有约束力。需要提醒的是,醉酒驾驶或肇事逃逸,保险公司都将拒绝赔偿,即使可由交强险垫付费用,但仍会被追偿。(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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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九十度处理结果
涉嫌醉酒驾驶员要进行抽血检验,吊销驾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被查。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驾照,并处罚金,终生禁止驾驶营运车辆,吊销驾照;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并吊销驾照,经酒精检测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47,终生禁驾,并约束至酒醒;100m丨属于饮酒,拘留10日,罚款5000元,超过80mg/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2000元;100ml属于醉酒;100ml为标准,经判决后处以拘役,再次酒驾,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12分。饮酒驾驶机动车辆,以呼气酒精检测值mg&#47,处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经判决后处拘役并处罚金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酒精判定,吊销驾照,十年内不得重新获得新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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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女子醉驾被挡“尿遁” 以呼气结果为据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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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9日晚上8时许,在槐树店路口,成都市交警五分局民警挡住一辆红色福克斯轿车。经酒精呼气测试,30多岁的女司机漆某的酒精浓度高达13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按照相关规定,交警要求漆某立即前往医院接受抽血,以便确定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作为定案的依据。
  可是,漆某声称自己想去厕所&方便&,趁现场没有女民警就近看守的机会逃跑了。民警随后走遍了周边的工地、小区,并不停拨打漆某的电话,都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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