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缠足始于盛行的原因

触目惊心的旧社会妇女裹脚 各类缠足小鞋盘点(组图19P) -历史真相-宇宙奇闻奇图网www.qwqt.net 最大型奇闻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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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目惊心的旧社会妇女裹脚&各类缠足小鞋盘点(组图19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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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闻提要:
&&裹脚也叫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是,古代妇女缠足起始时间以及裹足小脚被称为“金莲”的原因,却始终是一个谜。
正在包裹的小脚
 裹脚也叫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是,古代妇女缠足起始时间以及裹足小脚被称为“金莲”的原因,却始终是一个谜。|本文转载于:
由下面的‘套鞋’和上面的‘饰裤’相联而成的形式,流行于清末光绪年间,盛行于河北、山东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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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三大性畸形现象,即娼妓、太监和妇女缠足。其中娼妓和太监在古代的外国也有,唯独妇女缠足是中国古代特有的现象之一。
缠足,也叫裹足。如果非要给它下个确切定义的话,可以这么说,它是中国古代摧残妇女身心健康的一种陋习,是把女孩子的脚用长布条紧紧缠住,使足骨变形、变小,脚形尖小呈弓状,以此为美。
古代妇女大约从四、五岁时起就开始缠足,一直到成年以后,骨骼定型,方能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足,直到老死之日。
缠足是从何时开始的呢?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总结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说法。
有人说缠足始于隋朝,根据是一个传说,说的是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游船拉纤。一位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隋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这样一来,走路时便一步印出一个莲花。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来,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的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小刀向炀帝剌去,炀帝连忙闪开,手臂上还是挨了一刀。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炀帝下令,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漂亮,缠足女子一律不选。民间女子为了纪念吴月娘,或者是为了躲避被选上美女,便纷纷裹起脚来,由此,此风日盛。
2、五代说。
五代时南唐后主李煜有个宠爱的妃子叫窅娘,她出身贫寒,原是一个采莲女,十六岁入宫。据说她是个混血儿,双目深陷,顾盼有神。如此招人喜爱还不算完,她还用白布裹足,使脚纤小,屈上做新月状,身轻如燕,善于舞蹈。李后主专门为她制作了一个高六尺的金莲,让她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舞姿好象莲花凌波,俯仰摇曳之态优美动人。据说,她就是芭蕾舞的创始人,现代的芭蕾舞就是受她的启示。当时有个叫唐镐的人曾写一联赞窅娘之舞:
莲中花更好,云里月长新。
后人又有一首诗,专夸窅娘之舞:
红罗叠见白罗层,檐角河光一曲澄。
碧落金宵难得巧,凌波妙舞月新升。
还有一首诗专写窅娘裹足的:
一弯新月上莲花,妙舞轻盈散绮霞。
亡国君王新设计,足缠天下女儿家。
由于窅娘裹足善舞而得宠,宫庭生活又为当时一般人所艳羡,由是,人皆效之,以不为者为耻也,这首诗的末句就说明了这个问题。从此,越来越多的妇女开始缠足,此风逐渐地就遍及全国。后来,宋代诗人苏东坡专门做了一首《菩萨蛮》词,咏叹缠足:
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祙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
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这是目前所知古代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诗。说明了宋代确已普遍出现了缠足习俗,所以才会有缠足诗的出现。唐代那么多诗人,却没有写妇女缠足的,说明唐时妇女没有缠足习俗,但不意味着没有缠足现象。
还有一种说法就更传奇了,传说大禹治水时,娶涂山氏女为妻,而其女为狐狸精,因其足小,后来妇女就爱小脚。
还有一个传说,殷纣王妃子妲己,也是狐狸精变的,或说是雉精变的,但是脚没变好,就用布裹起来,宫中女子纷纷学她,也用布裹足。这就有了缠足。
后来的人们说妖艳的女人是狐狸精,就是源于妲己是狐狸精变的,还把娼妇说成是野鸡,也是源于妲己是雉精,雉就是野鸡。意思是说这种女人能迷惑人。
这说明缠足现象应是古代就有的,不然怎么会有“裹足不前”这个成语呢。元朝伊世珍《琅嬛记》中写到:范雎曰:“裹足不入秦。”就是用女人裹足来做比喻。范雎是战国时魏国人,说明那时就有妇女裹足现象,不然怎有裹足一词?
妇女缠足真正形成习俗,多数文献大都倾向于唐末及五代说。
宋人张邦基的《墨庄漫录》中说,妇人缠足起于近世。这里说的近世就是指五代时期。他用排除法来论证他的观点正确。他说南北朝时期文人多有纤艳之词,多描写女人的装饰之华丽和眉目唇口腰支手指,却不见有描写缠足的。唐代诗人做诗多言闺帏之事,无有避讳,也不见有写缠足的。说明五代以前是没有这个习俗。
宋人车若水的《脚气集》中说:缠足“或言自唐杨太真起。”元人伊世珍《琅嬛记》中也说,杨玉环死后,马嵬坡有位老太太拾到她的一只祙子,老太太的女儿叫玉飞,曾拾得雀头履一只,珍珠饰口,长仅三寸。清人况周颐《眉庐丛话》中有唐明皇的“咏绵祙”诗说:“琼钩窄窄,手中弄明月。”说明唐时已有缠足现象。杨玉环就是小脚女人。
明朝人胡应麟《笔丛》中说:“妇人缠足,谓唐以前无之。”
综上所述,妇女普遍缠足并形成一种时尚应是五代末、宋代初开始并由北向南发展,到了明清发展到鼎盛时期,清初一度禁止,但不久又开禁。
那么古代妇女是如何缠足的呢?
中国古代妇女从四、五岁就开始缠足,缠足要经过如下过程:
1、&&&&&&&&&&&&&
缠足前须要准备的物品。(1)蓝色的裹布六条。每条大约八尺到一丈。(2)平底鞋五双。(3)睡鞋两三双,睡觉时穿着,可防裹布松开。(4)针线。裹布缠妥后,把裹布的缝及裹布的头密密缝好。(5)棉花。缠足时脚骨突出的部位,穿鞋时用棉花垫着,免得把脚磨破生鸡眼。(6)脚盆及热水。(7)小剪刀。修饰脚趾及鸡眼用。
缠足前,用热水在脚盆里将双脚洗净,乘脚尚温热,将大拇趾外的其它四趾,尽量朝脚心拗扭,在脚趾缝间撒上明矾粉,让皮肤收敛,还可以防霉菌感染。然后用布包裹,裹好以后,用针线缝合固定。此时两脚掌发热。有经验的人一开始不会下狠劲缠裹,只是轻轻拢住,让两脚渐渐习惯这种拘束后,再慢慢加紧。这一时期可以几天或两月。
缠的时候慢慢收紧,让足部肌肤受到的压力一次比一次紧。在这期间,把脚趾勒弯使脚向下略卷。时间也须数天到两月。
4、&&&&&&&&&&&&&&&&&&&&
缠的时候用力将裹布缠到最紧的程度,要将四个卷曲的脚趾头,由脚心底下向内侧用劲勒过,每缠一次要让脚趾弯下去压在脚底下尽量多一些,一直要缠到小趾压在脚腰底下,第二趾压在大趾趾关节底下为止。
裹尖的时候,往往把脚趾向足底扭到屈无可屈的程度,再用布紧紧的勒住。缠的时候,第二、三、四、五趾关节受到很大的扭曲,痛苦难当。缠好后用针线紧紧地把裹布缝起来,硬挤进尖尖的鞋里,然后要求少女走动。走动时的重量压在内弯的八个脚趾上,把关节扭伤的更厉害。白天一双脚痛的寸步难行,晚上双脚不但痛而且蒸热,有时就象炭火烧着一样痛苦。半夜哭醒是常有的事,经常一夜不能眠,把脚贴在墙面上取一点凉。第二天早上又得解开重新缠,直至三、四、五脚关节严重扭伤甚至脱臼。肿的很厉害,皮肤变的紫黑色,痛苦至极。但是裹的仍是日紧一日,直到把脚趾都缠到脚底下去为止,这才算完成了裹尖。
裹瘦的过程是要把小趾骨向下向内推蜷入脚心里。这一过程缠脚布裹的最紧,将小趾骨用力向下推,四个脚趾也顺着向脚掌内缘推进去,使劲缠紧。第三、四、五脚趾尖要碰到脚掌内缘,缠好后双脚痛的半天不能走路,走一步痛彻骨髓,睡觉时会又涨又痛,如果溃烂化脓,涨的更难受。溃烂的部位和裹布相沾连,撕下来便是一片血肉模糊。这个过程要用六个月时间,直到在脚内缘能摸到脚趾头,才算瘦到家,此过程才能结束。
裹弯是在脚掌心裹出一道陷凹,裹到脚掌折成两段,前段脚掌与脚跟紧靠着,中间一道深缝达四五公分。小趾夹在深缝里,脚背因脚掌弯折而隆起成高坡状,脚的长度明显缩短,标准的小脚要求三寸长,即十厘米左右,这个过程要半年的时间。
以上是一般缠法,由此可知,缠足就是把脚关节人为的扭屈,扭曲破坏的越严重越好。把脚上的横弓和纵弓扭曲到最大限度,脱臼是定然发生的。这就是缠足的本质特征。有些情况下,如裹脚起步较晚或是方法不正确抑或希望特别纤小,这就须要借助其它方法。也就出现了特殊缠法。
1、夹竹片法。
这是北方常用的方法。就因北方较重纤瘦。脚趾全部蜷折到脚底,脚掌内外缘虽纤瘦却有几处关节旁凸,如要裹得更瘦,就用两片竹片夹在脚掌左右,用布紧裹,生硬的竹片紧贴在脚骨关节上,痛苦可知。往往在关节突出部位,由于摩擦的原因导致溃烂化脓。此种方法山西较盛行,目的是除了把脚裹得特别纤瘦之外,还可以把大拇趾裹得尖细,脚跟也能一并裹得窄瘦,整只脚裹出来又窄又直,纤如柳叶,细瘦可怜。但裹的时候往往痛澈心脾,昼夜哭泣。为了追求美,使少女们饱尝到了刻骨铭心的痛。
2、石板压法。
由于在裹脚过程中会出现脚向内歪、内拐的情况,改正的方法就是用石板压。让少女盘脚坐下,双脚置于硬木板上,脚心相对,用重石板放上去压,把内拐的脚掌矫正过来。通常要一两个月才能压过来。通过这样的压迫之后,除了内弯的情况会改善,同时脚掌变得更加纤瘦、平直周正。
裹入碎瓷法。
用破旧的瓷碗瓷盘等瓷器,敲碎成尖锐粿粒,缠脚的时候垫在脚掌下,用布缠好,逼女孩走路,脚掌和脚趾会被割破出血化脓,解开裹脚布时皮肉会被一起撕下来,脓血淋漓。这种缠法在山西、台湾、河南、河北、甘肃等地都曾有过,目的是让脚掌、脚趾上的筋肉发炎溃烂掉,这样双脚就特别纤细而且关节韧带也变得容易扭伤,利于缠裹。
4、棒锤打法。
这种方法既简单又十分残忍,就是把脚裹好后,用棒锤猛力敲打,故意让脚趾骨折脱臼,目的是容易扭折裹瘦裹小,裹出来的双脚也特别软绵,柔若无骨。这样的缠法往往出现在妓院或者是继母对待非亲生女儿,可以说比酷刑还残酷。
以上是各种缠足的方法,各地有所不同,缠出来的小脚也不同。下面列举清代几个小脚闻名地区的小脚特色。
江苏扬州:细长纤直。
浙江宁波:短小背隆,圆如马蹄。
湖南益阳:纤瘦短小,脚背平直。
广东顺德:短小尖生。
山西大同:瘦、小、尖、弯、香、软、正。是全国最知名的标准小脚。
闽台地区:短小,跟粗骨凸。
苏州地区:尖端微翘,脚身肥。
上述可知,妇女缠足,可以说是“小脚一双,眼泪一缸。”为了缠足,吃尽苦头。这就有一个问题必须要回答,那就是妇女为什么自残要缠足,是谁让妇女缠了足。其实,这个问题古人早就提出了,也有了答案。妇女缠足其实是男人强加于女人身上的一种陋习。严复《原强》一文中说:“至于缠足,本非天下女子之所乐为也。拘于习俗,而无敢畔其范围而已。”
1、妇女缠足,有利于把她们禁锢在闺阁之中,对她们的活动范围加以严格限制,以符合三从四德的礼教要求。从而达到按男子的欲望独占其贞操的目的。
元人伊世珍《琅嬛记》中说:本寿问于母曰:“富贵家女子必缠足,何也?”其母曰:“吾闻之圣人重女而使之不轻举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过闺阁之内,欲出则有帏车之载,是无事于足者也。圣人如此防闲,而后世犹有桑中之行,临邛之奔。”
《女儿经》中说:为什事裹了足?不是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
宋人朱熹在漳州做官时,发现那里风气不良,就提倡用裹足来挽阻妇女淫奔的行为。
看了这些就完全明白了妇女缠足是对妇女的身心限制,是为了达到隔离女性的手段,也就是所谓的防闲。只有限制她们的社会活动范围,才能使丈夫独占其贞操。其实是一种对妇女的统治术。源于女子屈辱卑贱的社会地位,为了取悦于男人而不惜弄残弄伤自己的肢体,无非是要为自己争取到好一点的生存条件而已。妇女到了这个份上,其实,做为人的资格已所剩无几了。在男人眼里更似于为私人所有的某种物品。有人说,女人的母性和女儿性是天生的,而妻性则是后天调教出来的。又有人说,妇女必须缠足,否则强壮如男子,为丈夫者不能制服也。此乃将缠足的目的一语道破玄机。女人若不残不缺,就难以永远的卑贱下去,男性优越的社会地位,就要受到被动摇的威胁。所以让女人缠足是欺压妇女的手段,而三从四德、夫为妻纲则是理论基础。为何现在男人都怕老婆?就是因为女人不缠足了,地位提高了,妇女强壮起来了。
2、缠足引起妇女本身体态和性生理等变化,从而更好地承当延嗣后代的生育工具和性工具。
国内外学者从生理角度做过研究,发现女子缠足后是用踵部走路的,每走一步就会牵动腰髋部,两脚及骨盆肌肉绷紧,使得她们腰髋部发达和阴部肌肉较紧,那么,对妇女的生育能力和性功能都有影响,不仅有利于生育,同时男人和她们性交有与处女性交的感觉。为了男人的那点性事,就让女子受了百般痛苦,这很不公平,只有古代中国才能做的出来。
清未学者辜鸿铭说:“裹脚能使血液向上流,这使臀部变得丰腴、性感。”他认为西文女人穿高跟鞋,婷婷玉立,挺胸凸臀,款摆柳腰,婀娜多姿,与中国古代妇女裹脚有异曲同工之妙。还是外国人聪明,发明了高跟鞋,既享有了美又没受中国女人缠足之痛苦。
3、统治者的意志对天下百姓起到了主导作用。
在五代之前,虽然也有妇女缠足现象,如东汉时的《孔雀东南飞》长诗中描写女主人公刘兰芝的诗写到:“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珰。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做细步,精妙世无双。”纤纤做细步,分明是在描写小脚女人。这说明汉代人也有裹脚现象。但大概是指把脚裹小而已,使步态轻盈、优美,并未折骨缠足,使脚变成弓形。上述缠足起源中可以看出,缠足现象首先是出现在社会上层妇女,首先是皇帝身边的女人,如杨玉环,如窅娘。从事劳动生产的妇女是不缠足的。但社会风俗无不是上行下效,皇帝喜欢什么,民间就流行什么。随着社会上流对小脚的推崇,下层贫苦阶层要改变命运就必定要跟风。没有一双纤纤小脚,就很难找到理想的婆家,为了追求幸福美满的生活,妇女们并不以此为耻反以为荣而耻笑不缠足的女子了。这就是缠足风行的原因。
为了适应封建士大夫病态的审美观。
妇女缠足说到了还是为了适应男人的喜好而不是出于妇女本意。是大男子强加于妇女身上的一道无形枷锁。许多封建士大夫视女人如玩物,这就必然出现病态的审美观。赏玩小脚成为了廦好。所以,就不惜摧残女人。这就是中国古代妇女悲哀的命运。在男人眼里,她们并不是人,只是可以塑造的性工具和生育工具罢了。
明清时代的文人有很多咏小脚的诗,对缠足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如明代唐伯虎写过一首《咏纤足俳歌》:“第一娇娃,金莲最佳。看凤头一对堪夸。新荷脱瓣,月生牙,尖瘦帮柔绣满花。从别后,不见她,双凫何日再交加。腰边搂,肩上架,背儿擎住手儿拿”这里把金莲最佳的女子称为第一。
文人对社会风俗的影响很大,使妇女不但要注重头饰,还要注重脚。成语“品头论足”就是这个意思。头和足成为文化人眼里女性美的重要考量。还制定出了小脚美的七个标准:瘦、小、尖、弯、香、软、正。又总结出小脚的七美:形、质、资、神、肥、软、秀。创造出小脚文化。为何说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就是因为好的坏的什么东西都有。这种病态的欣赏,无疑助长了缠足陋习的盛行。
李渔《笠翁笔记》中说了一个故事,足见当时人们对小脚的崇拜。说是明朝一位姓周的高官,以千金购买一丽人,名为“抱小姐”。她的脚小到寸步难行,每次行走都必须别人抱着走。就是这样的一个废物竟成了宝贝,还要花千金购买。可见男人对小脚是多么的喜爱。
更邪癖的是以妓鞋行酒。元代就有,到了清代盛行。清人方絇写的《贯月查》专门讲如何以鞋行酒,还有了专著了。这个怪俗在行酒时推一人为录事,叫他脱下妓女的鞋,一只鞋内放一杯酒,另一只放在盘子里。录事拿着盘子走到酒客一尺半的地方,让酒客用大拇指、食指和小指撮取莲子、红豆或松榛之类,对准盘中小鞋投五次,根据投中的次数多少来确定罚酒几杯,被罚者即饮小鞋里杯中酒。
还有一种妓鞋行酒。是把小鞋在桌上传递,传递时数着初一至三十的日子,而执小鞋的姿势要随着日数的不同按规定变换。或者口向下,或者底朝天。或持鞋尖,或执鞋底,或者平举,或者高举。如有错落,即饮鞋里的杯中酒。有一首歌,专门写的是这种妓鞋行酒:
“双日高声单日默,初二擎尖似新月,底翻初八报上弦,望日举杯向外侧,平举鞋杯二十三,三十复杯照初一。报差时日又重行,罚乃参差与横执。”
可见明清文人们把小脚文化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这也是明清时代缠足发展到鼎盛时期的原因。
小脚为什么又叫三寸金莲?对这个问题没人能给出个准确答案。
一种说法是南朝齐东昏侯用金箔剪成莲花的形状铺在地上,让宠爱的妃子潘玉奴在上面行走,从而形成“步步生莲花”的美妙景象。隋炀帝时吴月娘的故事也与莲花有关,前面已述及。
还有一种说法是五代时南唐后主李煜的嫔妃窅娘在六尺高的金莲花台上跳舞。
但这些说法似乎都与脚无关。
有学者认为,小脚之所以称为金莲,应从佛教文化中的莲花方面加以考察。莲花出于泥而不染,在佛门中被视为清净高洁的象征。佛教传入中国后,莲花作为一种美好、高洁、珍贵、吉祥的象征,也随之传入中国,并为百姓所接受。菩萨多是赤脚站在莲花上的,这可能是把莲花与小脚联系起来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什么在莲字前加一个金字呢?这又是出于中国人传统的语言习惯,喜欢以金字来修饰贵重或美好事物。如金口、金睛等。在以小脚为贵的缠足时代,把小脚称为金莲,也就不奇怪了。男人们根据小脚的大小来细分贵贱美丑,以三寸之内为金莲,四寸之内为银莲,大于四寸者为铁莲。后来金莲也被泛指缠足鞋,金莲也成了小脚的代名词。
那么,又为何仅在中国古代出现缠足现象,而其它国度、民族却没有呢?
1、&&&&&&&&&&&&&
缠足风俗来自于封闭地理环境下的封闭式的性观念。
性意识和性行为,原是人的本能的心理和生理活动,正如孔子所言“食色,性也”“饮食男女,人之大欲”人类的幼年时期,这种食色之欲的表现非常自然,也非常神圣。人们毫无掩饰也毫无约束地寻求直接的肉体快感,以满足基本的生理需求,生殖繁衍并不是一开始就作为性的目的、只是作为它的结果而产生的。
但自春秋战国以来,封建礼教在中华文化生活中逐渐占据了重要地位,从缠足的出现到宋代形成一个高峰,而明清达到鼎盛,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性意识、性行为和性关系日趋神秘化、封闭化。中国封闭的地理环境孕育了封闭的性观念结构,使人们日益趋向于自我封闭。家族生活中的家族本性和妇女内守,就是封闭的性观念的反映。
唐朝以前,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伦理观念、价值观尚未完全僵化,社会体制也没有完全走入死胡同。社会对妇女的约束相应宽松一些,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容忍妇女有诸如婚前性行为、婚后的移情别恋、寡妇再嫁甚至私奔等现象存在,也没有强迫妇女缠足等种种说教。
到了宋代以后,却发生了质的变化。伴随着中国农耕经济的改变,引起地缘观念、宗法观念及财产安全等一系列现象发生了变化,形成了妇女只能选择囚笼一般的内守观念,身为女性也不可能寻找到和男性一样的平等、独立和自由。男性社会也没有、更不可能为女性提供与男子一样的生存天地。女性的行走功能越弱越好。男子要求女人守贞就要限制其行动,剥夺她与其他男人交往的机会,无疑缠足是个妙法。缠足做为一种男性社会的需求应运而生,绝不是女性自愿的。在封建宗法礼教的支持下,任何戕害妇女的事情,都会被看做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合理的存在着,并构成人们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
2、缠足之所以在中国古代产生、蔓延而没有在其它国度、其它民族形成,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中国历史中的封建社会时间过于长久。以至于应该在封建制度下发生的事情都充分发生了。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假如在宋代封建社会就结束而实现社会转型的话,中国古代也同样不会出现缠足现象。无它,就是因为时间太长久,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而其它国家没有漫长的封建史。封建制度下,妇女经济地位一步步下降,精神上的权利也被剥夺,丧失了自主的能力。
男耕女织的生产方式,使得妇女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小。家务劳动使得小脚女人也能应付,这就给妇女缠足之风创造了物质前提。
3,&&&&&&&&&&&&&
男性为核心的社会,封闭的家族共同体,使妇女在很大程度上与社会生产劳动相脱离,减少了女性参与社会活动的各种机会,削弱了女性作为个体而存在的独立性。女性存在的生活方式逐渐演化为家族传宗接代的繁衍工具和性服务的提供者。在以牺牲女性为前提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以男性统治为核心的封建社会,妇女的权利自然会日益受到蔑视,女性除了放弃自我已别无选择。
中国的封建统治一直是以家族统治为基础的,由封建的宗法关系而制定的礼法和道德标准,充满了对女性的歧视和压迫,突出了男性权益。这种封建礼教到了宋代程朱理学之后,对妇女的束缚更加残酷,至明清理学更是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这与缠足的产生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
女人认为女身是前世的孽障造成的,当母亲的为女儿缠足,深知其苦,却只能无奈地哀叹道“前世未做好事,今生为女儿身,当受此苦。”
女人一朝卑贱到成为男子的附属品、为男子所拥有时,她便从头到脚都应该是为男子赏心悦目而存在,她们的举止言行都应该讨男子的欢心。女子缠足也成了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三寸金莲也就成为了女子唯一的骄傲,并成为女子最隐私的部位,睡觉时也要穿睡鞋。古代春宫图男女全裸交合,唯有女子缠足不裸。性交也要穿着睡鞋,别处可以一丝不挂。实际生活中,凡是小脚女人都不愿让人看到自己的脚,包括亲人在内。洗脚时都是背着别人。也许是女人自觉感到自己的缺陷所在,仅管男人喜欢但做为女人却难掩内心被摧残的痛而不愿示人。
若从五代算起到中华民国废除缠足止,千余年的缠足史,就没有一个男人为妇女说句公道话反对缠足吗?当然是有的。
宋人车若水《脚气集》中说:“妇人缠足,不知起于何时,小儿未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来,不知何用。”
满清妇女是不缠足的。清兵入关后发布命令也禁止汉族妇女缠足,就如同男人剃发一样。总之是要汉族随满俗。到了康熙六年,汉族大臣王士禛任礼部员外郎时上了一道奏折,讲了六件大事,其中一件竟是驰禁裹足。把女人缠足视为关乎国运。王士禛是个很有水平的大臣,不知怎么却也如此糊涂。把女人裹脚的事拿来与其它国政相提并论。他的意见触动了康熙皇帝的某根神经,让康熙明白了,把妇女的脚裹起来免得她们乱跑,就不必担心占天下人口近一半的女人们会造反了,集中精力对付男人就行了,这是天大的好事。她们缠足关我屁事?我又不痛。所以他欣然接受了这个建议,赶快把女人的脚裹起来,开始驰禁裹足。有意思的是,男人剃发女人禁止缠足是两个主要的针对汉人制定的政策,男人剃发政策的落实,当年是“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不知是用了多少人头来推行这个政策。可禁止缠足就因一个人一条狗屁意见就轻易地解禁了。这说明妇女缠足对统治者有利,当然也说明了缠足陋习是多么的深入人心、根深蒂固。
清同治时期,蜀人西昆熊子著《药世》十三万言,力辟妇女缠足之非。这是个奇人,为了批判缠足竟写了十三万字的专著。
最著名的要数张之洞的《戒缠足会序》,详细论述了妇女缠足之弊,最为切中。他在文中说:“极贫下户,无不缠足,农工商贾畋渔之业,不能执一。虺弱倾倒,不能植立。不任负戴,不利走趋。凡机器纺纱织布缫丝,皆不便也。与刑而刖之,幽而禁之等。”“若妇女缠足,贫者困于汲爂抱子,富者侈于修饰,资用广而疾病多。遇水火兵乱,不能逃免。且母气不足,所生之子女,自必脆弱多病,数十百年后,吾华之民,几何不训致人人为病夫,尽受殊方异俗之蹂践鱼肉,而不能与校。”张之洞此论,涉及生产生活各方面,把缠足形容为刑废之人。重要的是还提到影响子孙后代的体质,可惜的是提的太晚了,华人早已被视为东亚病夫了。宋代以后汉人体质的弱势就体现出来了,军队战斗力没有了汉唐雄风,很快北宋被金国灭亡,后来又被元朝灭了南宋,再后来又有满族灭了大明。正是五代妇女缠足之后,才出现少数民族统治中原汉族的现象屡次发生,这在以前是没有的事。这些少数民族是不缠足的,说明缠了足的汉族体质、精神状态都不如未缠足的民族。缠了足的母亲,与世无争和无奈的心态下是培养不出来勇敢强壮的战士的。
后来光绪年间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派大力提倡天足会,一时四方响应。
辛亥革命后,各地政府纷纷采取措施实行放足,提出了“不要小脚女为妻”的口号。马路上树立牌子,上面写到“二十五岁以下小足女子,不准在马路上行走。”并向缠足女子征收小脚捐,促使女子脚之解放。到此,打破了行之千年的缠足陋习。“三寸金莲”随着封建社会的瓦解而消失。妇女迎来了亘古未有的翻身得解放,从此进入了平等、自由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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