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季节的花会在什么季节开放如果过早开放也会过早凋谢 是谁的英文演讲 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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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云标签1.“攀谈”和“对语”意味着阳光照射,说阳光“和树叶攀谈”“与草地上的鲜花对语”就是说阳光照射在树叶与鲜花上。
2.⑴衬托、对比。作者这样写既使明朗日子里普照的阳光留给人们的印象与暗夜之后的日出、严寒之后的春日以及黄昏的夕照留给人们的印象形成对比,又衬托加强了后者语言的动听的效果。
&&& ⑵因为人们经历了暗夜后特别盼望光明,经历了严寒后特别盼望温暖,而黄昏意味着阳光即将离万物而去,前者带给人们愉悦,而后者带给人们以忧伤和思念。&
3.丰富的联想与想象。通过这些联想与想象,作者化无形为有形,变无声为有声,灵动玄妙、物象鲜明地赋予阳光以生命,在读者沉浸于阳光语言所展示的美妙意境时,作者又阐释了阳光语言的深刻蕴含。调动丰富的联想与想象进行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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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题型:阅读理解
阅读下面这篇散文,回答问题
故都的秋①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辍。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北方的果树,到秋天,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沙尘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Days。
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的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赞颂秋的文字的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的不多,也不想开出帐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来,总能够看到许多并于秋的歌颂和悲啼。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地特别能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能感到一种不能自己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和关系特别深了,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有删节)
①从1921年9月至1933年3月,郁达夫曾用相当大的精力参加左翼文艺活动和进行创作。由于政治压力等原因,郁达夫从1933年4月由上海迁居杭州,居住近三年。在这段时间里他思想苦闷,创作枯竭,过的是一种闲散安逸的生活。在游山玩水的过程中,写了许多游记。1934年7月,郁达夫“不远千里”从杭州经青岛去北平再次饱尝了故都的秋“味”,写下了这篇传世之作。
研读第三段,回答:①加点部分共写了五处景点,用意是什么?②对这五处景点为什么略写?既然是在“皇城人海之中”,为什么“不出门”,还要租一间破屋住着?
研读第四段,分析划线句的表达作用。
从表达方式、手法和语言特色三方面赏析这篇选文。
①用三个词概括本文所写秋天的特点。②探究并回答问题:郁达夫对秋天的独特感受与哪些因素有关?请结合注解、课文相关内容和自己的感受作简要分析。
科目:高中语文
题型:阅读理解
阅读下面这篇散文,完成下面试题。(共18分)
一& 朵& 午& 荷(有删改)
(台湾)洛夫
这是去夏九月间的旧事,我们为了荷花与爱情的关系,曾发生过一次温和的争辩。
“真正懂得欣赏荷的人,才真正懂得爱。”
“此话怎讲?”
“据说伟大的爱应该连对方的缺点也爱,完整的爱包括失恋在内。”
“话是这么说,可是这与欣赏荷有啥关系?”
“爱荷的人不但爱它花的娇美,叶的清香,枝的挺秀,也爱它夏天的喧哗,爱它秋季的寥落,甚至觉得连喂养它的那池污泥也污得有些道理。”
“花凋了呢?
“爱它的翠叶田田。”
“叶残了呢?”
“听打在上面的雨声呀!”
“欣赏别人的孤寂是一种罪恶。”
我真正懂得荷,是在今年一个秋末的下午。十月的气温仍如江南的初夏,午后无风,更显得有点燠热。偶然想起该到植物园去走走,这次我是诚心去看荷的。跨进园门,首先在石凳上坐憩一下,调整好呼吸后,再轻步向荷池走去。
噫!那些荷花呢?怎么又碰上花残季节,在等我的只剩下满池涌动的青叶,好大一拳的空虚向我袭来。花是没了,取代的只是几株枯干的莲蓬,黑黑瘦瘦,一副营养不良的身架,跟丰腴的荷叶对照之下,显得越发孤绝。这时突然想起我那首《众荷喧哗》中的诗句:
众荷喧哗/而你是挨我最近/最静,最最温柔的一朵/……
我向池心/轻轻扔过去一粒石子/你的脸/便哗然红了起来
现在这朵荷花在何处,我不得而知,或下坠为烂泥,或上升为彩霞,纵然远不可及,但我仍坚持它是唯一曾经挨我最近,最静,最最温柔的一朵。朋友,这不正足以说明我决不是只喜欢欣赏他人孤寂的那类人吗?
午后的园子很静,除了我别无游客。我找了一块石头坐了下来,呆呆地望着满池的青荷出神。众荷田田亭亭如故,但歌声已歇,盛况不再。两个月前,这里还是一片繁华与喧嚣,白昼与黄昏,池里与池外,到处拥挤不堪;现在静下来了,剩下我独自坐在这里,抽烟,扔石子,看池中自己的倒影碎了,又拼合起来,情势逆转,现在已轮到残荷来欣赏我的孤寂了。
想到这里,我竟有些赧然,甚至感到难堪起来。其实,孤寂也并不就是一种羞耻,当有人在欣赏我的孤寂时,我绝不会认为他有任何罪过。朋友,这点你不要跟我辩,兴衰无非都是生命过程中的一部分。今年花事已残,明年照样由根而茎而叶而花,仍然一大朵一大朵地呈现在我们面前,接受人的赞赏与攀折,它却毫无顾忌地一脚踩污泥,一掌擎蓝天,激红着脸大声唱着:“我是一朵盛开的莲”,唱完后不到几天,它又安静地退回到叶残花凋的自然运转过程中去接受另一次安排,等到第二年再来接唱。
扑扑尘土,站起身来,心口感到很闷,寂寞真是一种病吗?绕着荷池走了一圈后,舒服多了,绕第二圈时,突然发现眼前红影一闪而没。放眼四顾,仍只见青荷田田,什么也没有看到。是迷惘?是殷切期盼中产生的幻觉?不甘心,我又回来绕了半匝,然后蹲下身子搜寻,在重重叠叠的荷叶掩盖中,终天找到了一朵将谢而未谢,却已冷寂无声的红莲,我惊喜得手足无措起来,这不正是去夏那挨我最近,最静,最最温柔的一朵吗?
纵观全文,“众荷喧哗”描绘了荷塘怎样的景象?“你的脸/便哗然红了起来”写出了这朵荷花怎样的特点和开放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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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结尾说 “一朵将谢而未谢,却已冷寂无声的红莲”, “不正是去夏那挨我最近,最静,最最温柔的一朵吗?”理解全文,回答下面试题:
与众荷相比这两朵之间有哪些共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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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为什么如此欣赏这两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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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认为懂赏荷才懂爱情,理由是:“据说伟大的爱应该连对方的缺点也爱,完整的爱包括失恋在内。”请你选取某一自然现象或自然景观,来比喻作者赏荷的态度,并简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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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2010年甘肃省嘉峪关市一中高一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语文试卷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这篇散文,回答问题(22分)故都的秋①郁达夫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辍。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北方的果树,到秋天,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沙尘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Days。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的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赞颂秋的文字的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的不多,也不想开出帐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来,总能够看到许多并于秋的歌颂和悲啼。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地特别能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能感到一种不能自己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和关系特别深了,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有删节)①从1921年9月至1933年3月,郁达夫曾用相当大的精力参加左翼文艺活动和进行创作。由于政治压力等原因,郁达夫从1933年4月由上海迁居杭州,居住近三年。在这段时间里他思想苦闷,创作枯竭,过的是一种闲散安逸的生活。在游山玩水的过程中,写了许多游记。1934年7月,郁达夫“不远千里”从杭州经青岛去北平再次饱尝了故都的秋“味”,写下了这篇传世之作。【小题1】研读第三段,回答:①加点部分共写了五处景点,用意是什么?②对这五处景点为什么略写?既然是在“皇城人海之中”,为什么“不出门”,还要租一间破屋住着?(4分)【小题2】研读第四段,分析划线句的表达作用。(4分)【小题3】从表达方式、手法和语言特色三方面赏析这篇选文。(6分)【小题4】①用三个词概括本文所写秋天的特点。②探究并回答问题:郁达夫对秋天的独特感受与哪些因素有关?请结合注解、课文相关内容和自己的感受作简要分析。(6分)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2010年甘肃省嘉峪关市高一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语文试卷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这篇散文,回答问题(22分)
故都的秋①
郁达夫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辍。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北方的果树,到秋天,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沙尘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Days。
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的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赞颂秋的文字的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的不多,也不想开出帐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来,总能够看到许多并于秋的歌颂和悲啼。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地特别能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能感到一种不能自己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和关系特别深了,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有删节)
①从1921年9月至1933年3月,郁达夫曾用相当大的精力参加左翼文艺活动和进行创作。由于政治压力等原因,郁达夫从1933年4月由上海迁居杭州,居住近三年。在这段时间里他思想苦闷,创作枯竭,过的是一种闲散安逸的生活。在游山玩水的过程中,写了许多游记。1934年7月,郁达夫“不远千里”从杭州经青岛去北平再次饱尝了故都的秋“味”,写下了这篇传世之作。
1.研读第三段,回答:①加点部分共写了五处景点,用意是什么?②对这五处景点为什么略写?既然是在“皇城人海之中”,为什么“不出门”,还要租一间破屋住着?(4分)
2.研读第四段,分析划线句的表达作用。(4分)
3.从表达方式、手法和语言特色三方面赏析这篇选文。(6分)
4.①用三个词概括本文所写秋天的特点。②探究并回答问题:郁达夫对秋天的独特感受与哪些因素有关?请结合注解、课文相关内容和自己的感受作简要分析。(6分)
科目:高中语文
题型:阅读理解
阅读下面这篇散文,完成(1)~(4)题。
我第一次骑单车穿越中国的途中,母亲还不时将一封封家书提前寄到我将到达的地方,好让我每次到达一个陌生的城镇,都会收到家人的问候,它温暖了我一程又一程。每次风尘仆仆地归来时,我的背囊里总塞有一摞沉甸甸的家书。
在一座乡村,一个农妇的儿子爱上了美丽的贵族少女。备受单相思煎熬的他,做出了离家到庄园主家当花匠的决定。启程的那天,雨丝纷飞。孤独的母亲坐在滴雨的屋檐下目送儿子欢天喜地朝远方的庄园走去,年轻的农夫欢快地走着,他吹着欢快的口哨,始终也没有回过头。&&&&
秋收的一天,他自告奋勇爬上高高的草垛,卖力地干活,因为他心爱的少女正在楼上的阳台注视这里。高傲的少女或许也被这劳动的场面所感染,顽皮地向草垛上的人们伸出了手臂,年轻人踮起脚尖为了握一握少女的纤手,不幸从高高的草垛上跌落摔死。
母亲闻讯赶来了。与儿子分别已久,万万没有想到会以这种结局重逢。当儿子在村人的嬉笑中下葬的时候,她紧紧地搂住冰冷的儿子,没有一丝抱怨,两行热泪从这位一生倔强从不落泪的农妇的脸庞上滑落。她说:“我的孩子!”
从小到大看电影无数,许多影片别说情节,就连名字也记不大清楚了,但少年时看过的这部外国影片至今记忆犹新。
我恰恰是影片中那样一个孩子,疯狂地爱上了去远方的大路。多少年行色匆匆地行于中国的地图,拎起行囊道一声:“我去西藏了!”“我去黑龙江了!”头也不回便出了家门,一心直奔目的地。
直到有一天,我离开院子走了很远,忽然漫不经心地回了一下头的时候,发现年迈的姥姥、两鬓染霜的父母仍然伫立在阳台上,望着我。
我每次出远门的时候,家人都是这样久久地凝视着我的背影,只是因为我从不回头,所以从不知道。我还不知道,即便我度完周末离家去江对岸的报社上班的时候,他们同样在阳台上目送着我的离去。
我回头的那一天,第一次向他们扬起了手。我永远记得家人的笑容。
一年一年过去了,站在阳台上的亲人一个个离我而去,如今只剩下母亲,以她不变的柔情站在那里。
1998年我得到去南极中国长城站采访的机会,出发的时候,身为画家一生拿惯了油画笔的母亲为我赶织了一双厚厚的羊毛袜子。当时考察队发的靴子没有女性的尺码,是母亲织的那双厚毛袜才使我的一双脚在男式靴子里没有打晃。在南极大陆的暴风雪中跋涉的时候,冰雪毫不留情地灌进了靴子结成冰砣,也多亏母亲给我的羊毛袜让我的双脚抵御了南极的冰寒。
四年前我受报社的派遣到海外追访郑和下西洋遗踪,连续三年在印度洋沿线的亚非国奔波。每次出发的时候,母亲都要帮助我准备行囊。她既担心携带的物品多累坏了我,又担心哪一样物品没带上,路上会诸多不便。于是,放进行囊中的每件物品都要掂量再三。将近七旬的老人了,她甚至还吃力地将沉甸甸的行囊试着背到瘦弱的肩上,体验我将承受的分量。
我想起了徒步穿越中国的途中倒在罗布泊的余纯顺,他倒下的那年,社会对他的赞颂对他的宣传达到沸点。那年我恰好在上海,他的家乡。经人指点我找到了他的家,上海一条弄堂里一间简陋的房子。屋子虽小,但因为只有他父亲一人而显得空空荡荡。老人低着花白的脑袋正在凝视儿子背着行囊的照片,此刻市内举办的余纯顺徒步中国事迹展览正观者爆满。
当时正午已过,听说老人还没有吃午饭,我走进厨房发现只有一把青菜,就帮老人煮了一碗清汤面,老人端着碗仍吃不下,他睁着昏花的双眼望着我说:“人们夸倒下的是个英雄,对我这个父亲来讲,死去的是一个儿子啊!”
我永远记住了那句话,正如我难忘阳台上亲人注视我远去的背影一样。
有一年的夏天,我遇到一位长年穿行在中国大地的背包族,和我一样被人们称为所谓的“行者”,他拿出一个旅途留言簿希望我在上面写几句话,我说就不用写了吧,有件事你记住就行——在路上常给母亲打个平安的电话。
(1)下列对散文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 A.本文的主题可以理解为对母爱,对亲情的赞美,呼吁大家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亲情,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 B.“多少年行色匆匆地穿行于中国的地图”一句,运用比喻的手法,成功地刻画了一个志在四方、热衷于工作的青年形象。
&&&&&& C.“一年又一年过去了,站在阳台上的亲人一个个离我而去”一句,写出了作者对故去的亲人在情感上的愧疚,表达了作者对逝去亲情的珍惜和眷恋。
&&&&&& D.本文的细节描写非常成功,例如写母亲吃力地试背沉甸甸的行囊这一细节,就很好地刻画出既平凡又伟大的母爱,让人觉得真切可感。
&&&&&& E.作者直接引用了余纯顺父亲的话,明确的表达了作者对余纯顺行为的不理解,同时也呼吁社会不要盲目的去赞美那些忽略亲情的个人英雄主义行为。
(2)文章2~4段写了作者少年时看过的一部外国影片,试分析这样写的作用。
(3)举例分析这篇散文在写作上的主要特色。(要求答出两点)
(4)《论语》中说“父母在,不远游”,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出门旅游,外出打工,异地上学,出国留学……人们有太多的理由离开亲人。结合文本谈谈你对这个问题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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