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鼠是不是国家级保护动物有哪些

黑脸琵鹭是国家级保护动物么?_百度知道
黑脸琵鹭是国家级保护动物么?
黑脸琵鹭是不是国家级保护动物啊?它珍稀吗?
叫声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体略大(76厘米)的白色琵鹭。嘴全部都是黑色;额至面部皮肤裸露,形状也是长直而上下扁平;夏羽羽冠及胸羽染黄色,先端扁平呈匙状。黑色的腿很长。栖息于湖泊,后枕部长有很长的发丝状桔黄色羽冠、沼泽及沿海滩涂等处,羽冠较短,并与黑色的嘴融为一体,黑色:繁殖期外寂静无声,全身的羽毛也都是雪白色的,适于涉水行走、蟹及螺类等动物。似冬季的白琵鹭但嘴全灰。腿长约12厘米。 大型涉禽、喉等部位的裸露部分也都呈黑色。雌雄羽色相似。长像与白琵鹭极为相似、虾、眼周;嘴-深灰色;冬羽纯白,它的额。它的体形比白琵鹭略小一些,长约20厘米、脸,在野外常常会把它们弄混。体羽白色,脸部裸露皮肤黑色且少扩展。虹膜为深红色或血红色。与黑色部分仅限于嘴的基部的白琵鹭明显不同。长长的嘴灰黑色而形似琵琶;腿及脚-黑色,故名“黑脸琵鹭”,夏季时,腿与脚趾均黑。嘴黑色,胫的下部裸露。涉水觅食小鱼,呈琵琶状,项下和前胸还有一个桔黄色的颈圈,不象白琵鹭嘴的前端为黄色,冬羽与夏羽有别。后枕部有长羽簇构成的羽冠。 虹膜-褐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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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比目鱼是不是国家级保护动物?_百度知道
比目鱼是不是国家级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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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的解决了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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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鲜美而肥腴不是营养价值肉质细嫩而洁白。连这个都有,补虚益气,但不宜多食,有动气作用
不是 菜场都随便卖 怎么会是保护动物?
比目鱼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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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反嘴鹬是不是国家级保护动物_百度知道
反嘴鹬是不是国家级保护动物
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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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鸟孵卵并照顾雏鸟.在。 该物种已被列入国家林业局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是反嘴鹬 (fanzuiyu)有10种,1只雌性水雉与多达10只雄性水雉交配,生有长长的,繁殖季节、欧洲。分布遍及亚洲。它们都是长腿社水鸟,细细的喙
具体一下呢?是国家几级保护动物???
这个我就找不到了 不敢妄下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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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抓了16只鸟获刑十年半 家人提请申诉(图)
16:09| 发布者: | 查看: 789| 评论: 0
闫亮今年21岁,大学还没毕业 闫亮在自家门掏的雏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 闫亮抓的燕隼雏鸟胎毛还没褪光抓了16只鸟 大学生获刑十年半抓的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 10只卖了千余元 家人已向法院提请申诉2014年学校放暑假的时候,闫亮(化名)发现自家大门外的树上有个鸟窝,便和朋友王凯(化名)架个梯子将鸟窝“掏了”,里面一共掏出12只雏鸟。闫亮养了一段时间后把这些鸟给卖了,之后他们又掏了另一个鸟窝,这次抓到4只。结果这16只鸟,让两人惹来了牢狱之灾。按闫亮的说法,直到森林公安抓了自己,他才知道那些白色胎毛还没褪净的小鸟,竟然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今年8月,闫亮和王凯分别因犯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10只鸟卖了千余元如果没有这场意外,今年21岁的闫亮还有半年就可以从电子自动化专业毕业,找份,然后赚钱给8岁的妹妹买她想要的东西。他的父母也本想缓一口气,夫妻俩努力了这么多年,儿子终于可以让自己放心一点了。父亲闫文(化名)对北京青年报记者说,儿子自小就喜欢养一些小动物,鸽子、蝎子什么的都养过,“养鸽子那时候是别人送的,他一直养得很精心。暑假的时候他也抓过蝎子,然后拿出去来卖,农村里这些东西很多的。”但这一切却被16只鸟彻底改变了。2014年7月,闫亮在河南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的家里过暑假。7月14日那天,他跟朋友王凯发现在自家大门外有一个鸟窝,于是两人搬梯子爬上去把鸟窝给掏了。两人从里面掏了12只还没褪胎毛的小鸟。父亲闫文说,一直到现在他都不知道儿子掏出来的这些鸟到底是什么东西,直到后来森林公安来抓儿子的时候,才知道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当天把小鸟掏下来之后,闫亮便带回家里养了起来,父亲回忆,“能看出他特高兴,还出去找虫子给小鸟吃。”闫亮还把这些小鸟的照片发到了网上和朋友圈中,但却没想到来了一门“生意”。网上的人跟他取得了联系,说愿意买下这些小鸟。对于售卖这些鸟的价钱,闫亮后来对法庭供述,他与王凯以150元的价格在辉县市的李时珍像处卖给贠某燕隼1只,以800元的价格卖到郑州市7只燕隼,他还独自以280元的价格卖到洛阳市2只燕隼。日,他和王凯又以同样的方式掏了4只幼隼。终审获刑10年半对于闫亮掏出来的这些鸟,闫文不知道是保护动物,他说儿子也不知道,“他掏出来的都是幼鸟,哪能看得出来是什么鸟,农村的鸟很多,谁知道哪个是保护动物啊。”闫文说,儿子一直喜欢鸟,曾经自己偷偷在网上花了550元,从别人手里买了一只凤头鹰。过了很久闫文才知道这件事,他没有责备儿子,也不认识儿子高价买的鸟,只觉得那鸟“长得有点像”猫头鹰。闫文不知道的是,凤头鹰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件事后来也成为儿子犯罪内容的一部分。根据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书证明,日辉县市森林公安局送检的5只涉案鸟类鉴定意见分别为燕隼2只、隼形目隼科的动物2只,凤头鹰1只;日辉县市森林公安局送检的在贠某家扣押涉案鸟类1只,鉴定意见为燕隼1只;上述鸟类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闫亮、王凯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动物,而非法猎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贠某、闫亮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辉县市人民法院一审以闫亮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数罪并罚,合并刑期有期徒刑1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罚金1万元。王凯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购买鸟的贠某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闫亮、王凯不服提起上诉,他们认为他们并不明知猎捕的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买鸟的贠某也认为自己不明知购买的燕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河南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贠某在百度贴吧上看到闫亮发布出售燕隼的信息后,主动加闫亮的QQ号码与其联系,商谈燕隼价格、交易地点等情况,这与闫亮供述的情节相一致,足以认定贠某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燕隼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情况下而非法购买。闫亮以及王凯的供述能够与闫亮本人发布的买卖燕隼的相关信息以及贠某供述内容予以印证。对此意见,法院不予采信。面对儿子十年牢狱的申诉闫文说知道判决结果的时候,他感觉自己家的天塌下来了。儿子才21岁,却因为掏了16只鸟便被判刑10年半,“我真的想不明白,16只鸟为什么会判这么重的刑。”刚开始的时候,他一直以为儿子只不过是拘留几天,过几天便会放出来,他跟儿子的学校说儿子生病了要请一段时间的假,没想到儿子却出不来了。儿子一审判刑之后,闫文说他家的生活彻底改变了,他跟妻子商量把开的装修店关了,把女儿寄养到她舅舅那里。女儿只要见到他们就会问哥哥去哪里了,他们不敢跟女儿说实话,只能次次搪塞。两人开始为儿子的事情到处奔走,“他还那么年轻,谁能救救他。”说到这里,闫文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闫文向法院提出了申诉请求,也替儿子请了律师,希望能启动再审程序。“探监的时候他(闫亮)哭得说不出话来。如果给孩子个教训,他会成长,但蹲十年半监狱会毁了他,也毁了我们这个家。”律师:暴露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不足北青报记者查询发现,根据刑法的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从闫亮和王凯的判决结果来看,法院认定他们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对此,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韩骁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中“隼类”“情节严重”的标准是6只,“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是10只。本案中涉案隼类已超过10只,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法院量刑是合理的。此外,该条罪名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就构成犯罪,设立本罪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珍稀野生动物。“但本案的发生暴露出我国在宣传野生动物保护中存在不足。应在农村地区加大保护野生动物宣传的力度,避免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律师章李认为,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明知其出售的鸟类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同时其出售该鸟类的数量达到司法解释所对应的情节严重或者情节特别严重,是可以被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需要注意一个重要的前提,即行为人对其出售或收购的珍贵野生动物的认识比较明确,能够认识到其属于国家刑法保护国家珍贵野生动物,并且有出于故意从事鸟类出售、收购行为。但是如果行为人对珍贵野生动物认识不清楚,并不知道其所出售或收购的鸟类属于国家保护动物类别,仅就其客观行为来认定构成犯罪,有些不妥当。文/本报记者(北京青年报 李铁柱)(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名单 揭秘贩卖国家保护动物犯法吗?
11:50:40  来源:狂想曲
摘要: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名单: 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兽纲: 短尾猴、猕猴、藏酋猴、穿山甲、豺、黑熊、棕熊(包括马熊)、石貂、水獭(所有种)、小爪水 沈某、陆某都是农民,家住兴安县华江乡洞上村委盐里江村。今年4月初, 沈某、陆某商议猎捕野生动物食用,随后二人到县城购买15把铁兽夹放置到广西桂林猫儿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华江乡洞上村委盐里江村&漕江小崖头&(地名)山上。6月8日,沈某和陆某上山查看夹子,发现其放置的铁夹夹住了4只野猴子,2只死了2只还活着,二人用木棒将2只活的打死,带回沈某的家中煮吃,沈某将骨头埋在家中菜园以便日后泡制药酒,吃了剩下的肉给陆某带回家。案发后,公安机关在沈某的家中搜出带血的铁夹,还在沈某的菜地里挖出了猴子的骨头,然后根据骨头鉴定出被捕杀的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藏酋猴。8月21日,陆某得知沈某已被逮捕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法院审理后认为,沈某、陆某非法猎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非法猎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陆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案例3:男子当街售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戴胜 遭警方处理25日,重庆渝中区上清寺有人当街叫卖一些鸟类,而其中包含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戴胜鸟。上清寺大队民警在辖区巡逻发现,将鸟扣留了下来,并对这个售鸟者进行了批评教育。25日上午10点,上清寺大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经过中山四路时,发现一群人围拢成一个圆圈。民警发现,是有一名中年人在卖东西,走近一看,地上放着四只竹笼,笼内尽是一些小鸟,民警发现,可能其中有国家级保护动物。附近还有许多人在询问鸟的价格,中年人喊价几十元不等。&这些鸟你是哪里来的?&民警询问,可中年男子支支吾吾说不清楚,民警将售鸟人连同珍稀异禽一起带回流动警务车盘查。经查验、核对,笼内有丝光鸟2只、十姐妹鸟2只、八哥2只、鹦鹉2只,戴胜1只,其中戴胜鸟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些鸟我只是转卖的,不清楚它们是不是保护动物。&中年男子表示,这些鸟不是他扑捉的,都是他花钱在附近收来的,想转卖赚点钱。民警先将男子带到上清寺派出所,向其详细解释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民警的耐心教育说服下,中年男子终于认识到自己错误。目前民警将鸟没收,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对这些鸟进行放生或者由动物园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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