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客体是什么指的是什么?

版权和出版权是什么意思?_百度知道
版权和出版权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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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取两种式:自取登记取按照著作权规定作品完自版权所谓完相言要创作象已经满足定作品构条件既作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理根据性质同版权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说著作权针原创相关精神产品言邻接权概念针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关产业参加者言比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版社等等 专版权指版单位通合作者订立合同预定期限或域内获版作者作品种专权利;指图书版者依据图书版合同享定期限内独占版作品权利属于著作权邻接权专版权受律保护专版权著作权财产权部权利复制权与发行权组合权利其初始归属于作原始著作权作者种依处依转移民事经济权利著作权依其许给图书版者其许给其民事主体(现行律并没明文规定能专版权授予图书版者并未明文禁止专版权授予其民事主体);著作权依授予许再授权即由许再许第二版或专版相应作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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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著作权共有_百度百科
著作权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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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对某一作品著作权的共同享有。著作权与专利权的一个区别是,它包括许多权能,而这些权能可以独立存在或者分别为不同的权利主体享有。当著作权的部分或全部权能由多个民事主体共同享有或者著作权的诸项权能分别为不同的民事主体分享时,都会形成著作权共有。共有的形式既可以是:对著作人身权的共有,也可以是对著作财产权的共有,还可以是刘,全部著作权的共有。与一般所有权的共有一样,著作权的共有可分为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两种类型。著作权的无形性决定了按份共有不能以物化的状态进行分割,而应当通过界定各权利人行使权力的范围、收益分配比例等体现各共有人所占共有份额。共同共有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需要指出,就合作作品而言,结合合作作品著作权是按份共有,共同合作作品著作权是共同共有。
著作权共有的产生
著作权共有可因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而产生。一般地说,原始取得可包括全部著作权的共有,继受取得只包括著作财产权的共有。大致说来,著作权共有的产生有以下几种情况:(一)因合作创作而产生萨著作权共有。具体有以下三种表现: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合作创作而形成著作权共有;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合作,共同完成一部作品而形成著作权共有;3.个人不是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是与单位合作,共同完成一部作品而形成著作权共有。(二)因当事人协议约定而形成的著作权共有。如公民和单位之间就职务作品创作,双方通过协议约定著作权共有;委托人和受托人依据协议约定委托作品著作权由双方共享。(三)因著作权转移而形成的著作权共,旨。如一个著作权人将整个著作权同时转让或赠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所有而形成的共有著作权;一个著作权人将著作权的部分权利转让或赠与他人而形成的共有著作权;一个著作权人死亡后,其所享;旨部分的著作权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形成共有著作权;法人分立后产生的共有著作权等。[1]
共有著作权的行使、处分和分享
著作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共有著作权与共有所有权具有相同性贡。因而在法律没有另外规定发生共有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兄,适用《民法通则》中关于共有所有权的规定。但应看到,著作权毕竟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在调整行使共有著作权法律关系对,有其独到特点。[1]
(一)共有著作权的行使在共有著作权关系中,任何一个或一部分权利主体不能行使全部权利并享受全部利益。各共有人权利的行使都受到其他共有人的制约。即使是在按份共有时,也不是按照其所持份额使用。每一个共有人行使其权利份额内的权利时,都会影响到其他共有人的权利。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共有著作权应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行使。如果各共有人对著作权的行使达不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显然,这和一般共有所有权是大相径庭的。在实践中,可以通过协商推举代表人的办法代表全体共有人行使权利。代表人的行为对全体共有人产生效力,但代表人行使代表权超出约定的权限,其超出部分对共有人不发生约束力,对善意第三人却有效。亦即此时应适用民法中财产权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以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二)共有著作权的处分著作权的各共有部分权利之间具有关联性,我国《著作权法》实际上是视著作权为人身权和财产权合二为一之权利。故而各共有人对其权利的处分行为都会影响到其他共有人的利益,它必须受到其他共有人权利的制约。具体地说,第一,在转让或赠与著作权时应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各共有人不得擅自单独行使转让权和赠与权。而且按份共有著作权人欲将其所持份额转让处分时,其他共有著作权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第二,共有人放弃其享有的孝:作权时,应通知其他共有人,其放弃部分由其他共有人行使权利和分享利益。如果是按份共有,则应按比例分享。不过,放弃著作权的共有人仍享有免费使用权。第三,共有著作权人在共有著作权』:设置质权时,应事先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我国台湾《著作权法》有这种规定。(三)共有著作权的受益分配和费用分担各共有人对共有著作权行使所产生的经济收益和精神上的名誉都有权分享。在共同共有时,各方之分享均等;在按份共有时,对经济收益应根据各按份共有人的应有份额的比例分配。对于著作权共;旨而产生的应付费用和其他法律义务,由全体共有人共同分担或按份额分担。(四)共有著作权的法律保护当第三人不法侵害共有著作权时,会对全体共有人产生共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仟何一个共有人都有权单独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这种诉讼是一种必要的共同诉讼。依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其中一个共有人的诉讼行为经全体共有人许可,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
著作权共有的案例
案例一:A某能否成为该软件著作权的共有人?[2]
【案情】A某系B某研究生导师。1989年5月以来,B有意开了一软件系统,并自己草拟了设计方案、程序流程和逻辑步骤。同年6月中旬,B向A汇报了此事,并征求A的意见。A听后十分赞成,并提出若干建议。在A的鼓励下,B开始着手进行软件开发。整个开发过程中,B曾多次向A咨询,A都乐意帮助B解决难题。1990年4月,B完成了软件开发并通过了鉴定,此时A未提出分享著作权的要求。1990年6月,B与某电脑公司签订合同,允许该公司使用、复制该软件,公司付给B报酬10000元,以后视销售利润继续分成。A于同年7月向B提出索取报酬4000元,作为合作一切软件的报酬。B不同意,只付给500元咨询费。为此,A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保护。试问:A某能成为该软件著作权的共有人吗?答: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条第(三)项的规定:“软件开发者;指实际组织、进行开发工作提供工作条件以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公民”。结合本案,在该软件开发过程中,B从草拟设计方案、程序流程和逻辑步骤到完成软件一切并通过鉴定,均由B着手进行并承担责任,A只是对B开发该软件表示“赞成”,提出“建议”、咨询和帮助解决部分难题。并且直到该软件通过鉴定时,A也未提出分享著作权的要求。可见,A的行为仅构成咨询,而不是合作开发,因此也不能构成该软件的著作权共有人。
.1.0 1.1 1.2 冯晓青著.知识产权法理论与实践.产权出版社,2002年12月第1版.
.陈磊等编.新编法律基础案例简析.中国商业出版社,1994.03.以下试题来自:
名词解释著作权的集体管理 参考答案是指通过著作权人的集体组织授权使用者使用作品而获得报酬的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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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词解释 参考答案是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但须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著作权人己经发表的作品。2.名词解释 参考答案是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不经著作权人同意而无偿使用其作品的行为。3.名词解释 参考答案是指著作权人依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其著作财产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4.名词解释 参考答案是指著作权人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将其作品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5.名词解释 参考答案
是指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版权和著作权有什么区别?_百度知道
版权和著作权有什么区别?
  出版权:是指出版者对其依法出版的图书和报刊所享有的权利,权利主体包括图书出版者和报刊出版者。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出版权包括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和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报纸、杂志的版式、装帧设计享有的专有使用权。而且专有出版权不得转让。出版权是著作权的内容之一。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作者因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依法享有的一种专有权利。著作权主体是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或法人,作者以外的人通过法定途径也可以取得著作权。著作权客体是具有独创性和某种客观物质表现形式的作品,但著作权法只保护作品的形式而不保护其思想内容。著作权的内容通常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著作权是指作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主要指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和相对的独占性和排它性。非经著作权人许可或无法律上的依据,他人不得行使该权利,否则构成侵权。  著作权与出版权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是主从关系,它们主要联系是:同为著作权是联系作品的创作、使用而产生的权利,通常指公民个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占有、使用和处分自己创作的作品的专有权利。而出版权仅仅是著作中诸多权利的一种。它们的主要区别是:出版权与著作权不是同一概念,出版权并不等于著作权。著作权是作者的权利,只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作者将其作品的出版权转让或许可出版者行使罢了。出版者(如出版社、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本身并不具有出版权,只享有出版经营权或出版业务权,即专门经营他人作品的出版业务。但是,出版者可因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授权或转让而享有作者某一作品的一定期限的出版权。这就是说,因作者转让而使出版者享有了出版权。出版者出版了作者的作品,作品的著作权(包括出版权)仍是作者的权利(作者卖掉著作权除外)。因此,实际生活中,那种认为“谁出的书,著作权就是谁的”思想显然是错误的,这显然是将出版权与著作权混为一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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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著作权与版权系同义语”。知识产权界也有人将版权和著作权等同看待。
  版权与著作权有五点明显区别:
  其一:主体不同。
  从狭义上看,版权是指出版者权,其主体是出版者。在中国,出版业被当作意识形态的重要领地长 期为国家专营,由国有的出版机构(出版社或出版公司)具体运作。所以,在我国版权的主体只能是国有出版机构,自然人不能成为版权的主体。而著作权的主体是 作品的作者。客观上,只有自然人是作品的唯一事实作者,自然人以外的其他社会组织和民事主体;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才能被视为“法定作者”。
  其二,客体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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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著作权也称为版权,只是学术上的说法不同,都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既版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 著作权是author’s right,版权是copyright。从字面上看,前者强调的是作者(author)的权利,后者强调的是利用作品(copy)的权利。实际上都是一样的.
基本无多大的区别,只是确定的权利范围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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