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在中国近代出版初次出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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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的作者、写作年代及历史意义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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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的作者、写作年代及历史意义新探
官方公共微信《周礼》真的是周公姬旦写的吗?_百度作业帮
《周礼》真的是周公姬旦写的吗?
《周礼》真的是周公姬旦写的吗?
《周礼》面世之初,不知什么原因,连一些身份很高的儒者都没见到就被藏入秘府,从此无人知晓.直到汉成帝时,刘向、歆父子校理秘府所藏的文献,才重又发现此书,并加以著录.刘歆十分推崇此书,认为出自周公手作,是"周公致太平之迹".东汉初,刘歆的门人杜子春传授《周礼》之学,郑众、贾逵、马融等鸿儒皆仰承其说,一时注家蜂起,歆学大盛.
遗憾的是,如此重要的一部著作,却无法确定它是哪朝哪代的典制.此书名为《周官》,刘歆说是西周的官制,但书中没有直接的证明.更为麻烦的是,西汉立于学官的《易》、《诗》、《书》、《仪礼》、《春秋》等儒家经典,都有师承关系可考,《汉书》的《艺文志》、《儒林传》都有明确的记载,无可置喙.而《周礼》在西汉突然被发现,没有授受端绪可寻,而且先秦文献也没有提到此书,所以,其真伪和成书年代问题成为聚讼千年的一大公案.历代学者为此进行了旷代持久的争论,至少形成了西周说、春秋说、战国说、秦汉之际说、汉初说、王莽伪作说等六种说法.古代名家大儒,以及近代的梁启超、胡适、顾颉刚、钱穆、钱玄同、郭沫若、徐复观、杜国庠、杨向奎等著名学者都介入了这场讨论,影响之大,可见一斑.
作为主流派的意见,古今判若两途.古代学者大多宗刘歆、郑玄之说,认为是周公之典.清代著名学者孙诒让认为,《周礼》一书,是自黄帝、颛顼以来的典制,"斟酌损益,因袭积累,以集于文武,其经世大法,咸稡于是"(《周礼正义序》),是五帝至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的经世大法的集粹.古代学者以五帝、三代为圣明之世、至治之极,其后则是衰世.周公是五帝三代的集大成者,古人将《周礼》的著作权归于周公是十分自然的事.
近代学者大多反对古人的这种历史观.从文献来看,比较集中地记载先秦官制有《尚书》的《周官》篇和《荀子》的《王制》篇,《周官》已经亡佚.最初曾有人认为,《周礼》原名《周官》,应当就是《尚书》的《周官》篇.但是,《尚书》二十八篇,每篇不过一、二千字,而《周礼》有四万余字,完全不象是其中的一篇.《荀子·王制》所记官制,大体可以反映战国后期列国官制的发达程度,但是总共只有七十多个官名,约为《周礼》的五分之一,而且没有《周礼》那样的六官体系.《春秋》、《左传》、《国语》中有不少东周职官记载,但没有一国的官制与《周礼》相同.从西周到西汉的每一个时期都可以找到若干与《周礼》相同的官名,但谁也无法指认出与《周礼》职官体系一致的王朝或侯国.
近代学者在文献学研究的基础上辅之以古文字学、古器物学、考古学研究等手段,对《周礼》进行更为广泛、深入的研究.目前,多数学者认为《周礼》成书年代偏晚,约作于战国后期.持其它意见的学者也不少,彼此争论很激烈.争论的实质,是对于古代社会的认识,即《周礼》所描述的是怎样一种性质的社会?它的发展水平究竟与西周、春秋、战国、秦、西汉的千年历史中的哪一段相当?由于涉及的问题太复杂,《周礼》的成书年代问题至今没有定论.《重修四川通志稿》首次出版 一介巴蜀书生的中国梦
原标题:宋育仁:一介巴蜀书生的中国梦
迄今确认的宋育仁唯一一张照片(晚年主修家乡民国版《富顺县志》时所摄)
宋育仁维新名作《时务论》
位于成都三圣花乡幸福村的宋育仁雕像(2007年塑)
巴蜀第一报《渝报》(1897年出版)与成都第一报《蜀学报(1898年出版)皆由宋育仁创办
10月26日,华西都市报首家披露:被列入国家图书馆“民国文献保护计划”,由四川省图书馆研究员王嘉陵主持,历经两年抢救整理的大型省志丛书《重修四川通志稿》,已由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出版。
这部全套共62册的丛书,是民国时期四川唯一一部大型通省地方志稿。尘封80多年的该志手稿首次出版,填补了清嘉庆后至民国前期百年间四川无省志的空白,意义非凡。
鲜为人知的是,《重修四川通志稿》的主纂者宋育仁先生,他静静躺在成都三圣花乡幸福村已经84年,重修四川通志,不过是他传奇人生的最后作品。
天降斯材:从富顺到成都
宋育仁,字芸子,咸丰八年戊午农历十一月二十三日(公元日),生于四川省富顺县倒石桥(后为仙市镇大岩村所辖)。
宋育仁早丧父母,家境没落,经发奋苦读,15岁为童生,18岁中秀才。
宋育仁自幼聪颖,勤读且善学,从小总结出一套学习的好方法。他把不够熟悉的辞章摘录于便条,贴满四壁,当坐读疲倦时就起身来回走动,边走边看。
当了秀才,就有资格进入府学或县学读书,准备参加作举人的考试。这个时候,宋育仁遇上了改变他一生的机会。
同治十二年(1873年),36岁的张之洞从翰林院被委任到四川作学政。第二年农历四月,退居乡里的洋务派官员、前工部侍郎薛焕为首倡议开设讲习新学的书院,张之洞采和总督吴棠会商之后,于光绪元年(1875年)春,在现在的成都文庙街西侧石犀寺旧址正式开办了尊经书院,极大地影响了近代四川的命运。
尊经书院学生从全省选送的3万多名生员中择优选拔,成绩优异的宋育仁成为首批一百多入选者之一。
尊经书院以重振蜀学为宗旨,造就了群体性的一批“蜀秀”英才,其中,富顺宋育仁、绵竹杨锐、井研廖平、名山吴之英同称“尊经四杰”,宋、杨二人尤为突出。
王闿运在尊经讲学,主张“通经致用”,宋育仁、廖平深受影响。1880年至1885年,廖平写出《今古学考》和《公羊春秋补证后序》;宋育仁写出《周礼十种》,明通“复古”,重在“变今”。后来,康有为著《新学伪经考》与《孔子改制考》鼓吹变法,其思想根基即源于此。
京师:翰林院放不下平静的书案
1886年,在尊经书院期间中了举人的宋育仁入京会试。这年春天,29岁的他顺利通过会试和殿试,成为光绪十二年丙戌科的三甲第46名进士,因为在朝考中表现出色,被选入翰林院充作庶吉士。
志向高远的青年翰林宋育仁,既鄙视守旧派,也不轻信洋务派,性格直率、思想活跃的这位四川“短宋”(矮个子),在被守旧派控制的翰林院,难以施展更大的抱负。1887年,三十而立的宋育仁完成了《时务论》初稿,这部他一生中最有名的著作之一开篇即明言:“以余观圣人之论治……其始务在富强,其术具在六经,而周官尤备……诚求外国富强之故,乃隐合于圣人经术之用,则言救时之策者,孰有逾于复古乎?”这就是宋育仁开创的“复古即维新论”,此论一出,朝野注目。
宋育仁的变革思想,即早且新,又颇为系统,与“未闻治道”、“习于夷者”的官僚洋务派和“拘于墟者”、“为天下殃”的守旧顽固派大相径庭。其维新著作风行一时,他因此也被人们称为“新学巨子”。
以天下为己任的宋育仁,他的《时务论》变革主张,在中国近代思想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脚印。
在郭沫若主编的1962版《中国史稿》里,对宋育仁改良主义的观点从三方面作了专门介绍:第一,不满于外国对中国的侵略。第二,要求为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开辟道路。第三,主张实行君主立宪制度。这些今天看来十分寻常的见识,在当时可是石破天惊。
1889年春,宋育仁通过了三年一度的庶吉士毕业考试,正式留在翰林院任检讨一职。这年,光绪帝亲政、加冠、婚庆三大礼举行,激发了维新派的政治想像与热情。宋育仁献《三大礼赋》,文名大显。
1894:欧罗巴甲午传奇
宋育仁后来又写了专论外交的《时务论外篇》,“颇得要领”。经礼部尚书孙毓汶举荐,1894年初,37岁的他被派充任驻英、法、意、比四国参赞官,实际上是整个使团的二把手。宋育仁从上海坐轮船出发,路过香港,越马六甲海峡,入印度洋,经锡兰(现斯里兰卡)、埃及,穿苏伊士运河,跨地中海,到了法国马赛,在巴黎短暂逗留后,渡海抵达伦敦。
初出国门,乘风破浪,一路所见所闻都是那么的新鲜,宋育仁不禁诗性大发,且行且吟,写下了《浮海至巴黎纪程百韵》。
欧洲的一切相对于国内显得不可思议,作为一名胸怀抱负的知识分子,宋育仁不仅仅对整洁的城市面貌和先进的工业文明发出感叹,他急于探索让这一切实现并不断前进的法统政治,并尝试将其与中国的现实需求联系起来。在伦敦期间,宋育仁积极与各方人士交往,不管是政治家、学者,还是工商人士、报刊记者,都多方接触。他最感兴趣的是英国的议会、财政和教育制度,频繁出入于议院、学校,多次聆听国会的会议现场,对英国的政治构架和运作考察颇多,对社会风俗、宗教、法律等,也都进行了力所能及的研究。
此前的驻英公使郭嵩焘、曾纪泽、薛福成等,都以日记形式记录了所见所闻,偏偏这一届公使龚照瑗没有留下片言只语,幸好有宋育仁的著述作了弥补。宋育仁的考察结果,主要体现在他归国后所著的《泰西各国采风记》一书里,内容分为政术、学校、礼俗、宗教、公法五类。睁眼看世界之后,宋育仁视野倍宽,他在写完《采风记》之后又大幅重订了《时务论》,从13个方面论证了西艺、西学及西政在中国古已有之,又从14个方面论述了如何复古改制。
《采风记》出版后影响极大,蔡元培曾经在日记里称宋育仁此书“宗旨是以西政善者,皆暗合中国古制,遂欲以古制补其未备,以附于一变主道之谊,真通人之论。”
宋育仁在欧洲感受西方文明的时候,一场战争正在逼近亚洲。
原标题:宋育仁:一介巴蜀书生的中国梦
1894年中日甲午战起,十月平壤清军溃败,黄海海战失利。宋育仁忧心如焚,歌哭激昂。这期间,龚照瑗回国述职,宋育仁留守伦敦代理公使一职。就此,一件难以想象、近乎传奇的惊人行动,在这位中国书生胆大心细的策划下,竟然发生了:宋育仁与使馆参议杨宜治、翻译王丰镐等密谋,拟购英国原卖与智利和阿根廷的兵舰5艘、鱼雷快艇10艘,招募澳大利亚水兵两千人,组成水师一旅,托名澳大利亚商团,以保护商队为名,自菲律宾北上突袭日本,企图以此扭转乾坤。
谋定即动,宋育仁一面报请朝廷批准,一面征求几位不甘屈辱的封疆大臣如两江、两湖总督刘坤一、张之洞等的支持,同时,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与美国退役海军少将夹甫士、英国康敌克特银行经理格林密尔等商定,借船款200万英镑、战款100万英镑,买舰募兵,由原北洋水师提督琅威里少将为统领,其各级战斗人员,亦经募集妥善。真把这乍看不可能的奇谋,搞到“炮械齐备,整装待发”了。
慈禧和李鸿章等当权派一味求和,很快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败局已定,宋育仁望洋而叹。
1895年中日《马关条约》签订后,国人群情激愤。八月,在康有为、梁启超等的奔走推动下,组成中国第一个维新改良政治团体“强学会”,会员推举数人负责日常事务,陈炽为会长,梁启超为书记员,宋育仁为都讲,主讲“中国自强之学”。
强学会遭顽固派弹劾被迫解散后,宋育仁又单独上书恭亲王奕忻,率先提出改革财政、废科举、改学校等变法措施,又遭到阻挠不被采用。宋育仁怀才不遇。
成渝双城记:激情燃烧的岁月
1896年春,宋育仁的《呈清理财政折》提出理财四事:开矿、铸币、设行、行票,开始系统阐述其经济主张。祭酒张伯熙以宋育仁熟悉外洋工商之学,举荐他回四川办理商务、矿务,清廷允准,恭亲王并谕令四川总督鹿传霖“将矿务商务与之逐一讲求”。
1896年三月,宋育仁奉旨回川办理矿务、商务,是四川维新由思潮走向实践、突飞猛进的一个显著标志。宋育仁回川后,凭借他的学识和影响,广泛联络志士,在成都、重庆两地演出了精彩的“双城记”,极大地促进了四川维新运动的开展。
宋育仁在重庆设商务局,大力创兴实业,先后推动开办了洋车、洋烛、玻璃、烟卷、药材、白蜡、竹棕、青麻、煤油、煤矿、锑砂等33家公司。宋提出兴办公司的目的是“保地产,占码头,抵制洋货,挽回利权”。各类公司所办企业的原则是:“不招洋股,不借洋款,不动官款”……这些主张和政策,大大促进了四川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一时间,重庆、成都、泸州、嘉定等地,民族资本实业如雨后春笋。
宋育仁在兴办实业的同时,又着手创办宣传变法维新的报刊。1897年10月,他联络杨道南、潘清荫、梅际郇等,在重庆白象街创办了四川第一家报刊《渝报》(旬刊),由此成为巴蜀报业第一人。1898年,宋育仁到成都兼任尊经书院院长,又同杨道南、吴之英、廖平等人,创办了成都第一家报刊《蜀学报》,并附刊《蜀学丛书》。
宋育仁还抓住了建立组织、广罗人才的关键之举。他联合潘祖荫、邓镕、吴之英等,于1898年5月在成都发起成立“蜀学会”,团结了一批维新志士和爱国官绅,与杨锐、刘光第等在北京建立的“蜀学会”相呼应。时值戊戌变法进入高潮,一时间,由他任院长的四川最高学府尊经书院成了宣传维新思想、鼓吹维新变法、培育维新人才的大本营。
宋育仁不仅在尊经书院大讲新学,增设新课,而且推动各地兴办了多种新式学堂。1897年成都办起“中西学堂”,以培植“讲求实学,博通时务”的人才为宗旨。1898年,重庆也设立“中西学堂”。不少州县也接蹱而至,“立新学”、“开风气”,“蜀学朋兴”,千万巴蜀学子大受其益。
奔走:西山热泪江南冷梦
1898年戊戌变法运动失败,“六君子”被杀害,宋育仁也遭罢黜返回北京。
1900年庚子之变八国联军入侵,圆明园毁于一旦,国人震惊。国破“家”亡的宋翰林逃往西山避难,满腔的激愤、悲凉、无助乃至失望、灰心,集中反映在他的数十首影响了之后一代清词的《西山词》里。
1906年清廷五大臣出洋考察,震动很大。端方归来在给宋育仁的信中肯定地表示:“立宪政体几遍全球,大势所趋,非此不能立国。”当年9月1日,清廷下诏“预备仿行宪政”。日,颁布了中国历史上史无前例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
宪政风潮大起,曾被打压的维新派大多举起立宪派的旗帜成功翻身,宋育仁身兼变法元老、学术大家、经世能员的身份,又有出洋背景,炙手可热。他先是从上海投奔了老同年、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杨士骧,在天津的北洋造币厂任总参议。回到北京后,恰逢朝廷改革官制,许多新部门成立,都缺少拿得出手的新式官员。宋育仁这种新政行家顿时成了抢手货,他分别在学部、礼部、民政部、邮传部、度支部挂职——所谓“带职五部”,还在北京大学的前身京师大学堂任了两门课。
辛亥起义,清廷覆灭,革命成功。宋育仁1912年带着全家搬去江苏,他选择的地方,是后来颇有名气的茅麓。茅山以道教圣地扬名,宋育仁性格里也凭添了几分清虚冲淡之气。
民国初年乱兵流窜,烽烟四起,茅麓也被战火牵连,成了废墟一片。无奈的宋育仁重回北京,作了国史馆纂修,代老师、馆长王闿运主持馆务。
1914年,袁世凯唆使其党羽组织“筹安会”,鼓吹复辟帝制。宋育仁站在清朝遗老的立场上反袁称帝,被拘于京师步兵营数月。直到袁世凯复辟失败他才返回成都,寓居少城锦江街。
“东山种树”,穷亦未独善其身
1916年,执掌四川国学院的廖平邀宋主讲。后来宋育仁继任国学院院长兼四川通志局总篡,在国学院主讲经学,创办“专为发皇内圣外王之道,以见国学之博大精深”文章的《国学月刊》,共出版23期。
十余年间,饱经沧桑的宋育仁,在成都东郊东山由故旧赠与的丘陵坡地(如今的三圣花乡幸福梅林)上,建起“东山草堂”与果园、莲池,成为这片土地九十年前最早的综合开发者。宋育仁借诗自嘲“凭将万字平戎策,换得东山种树书”,其实,一生倔强、不甘寂寞的他从未退隐,半年居乡,半年居城,于无声处进行着文化薪火的执著传递。
远离了喧嚣中心的宋育仁并不孤单,他的周围有好些同伴,大都是在前清取得过功名、又以学识渊博闻名的川内耆旧,包括尹昌龄、徐炯、廖平、曾鉴、骆成骧、刘咸荥、赵熙、陈钟信、林思进、方旭、颜楷等成都的“五老七贤”。就是这些被当时“愤青”讥讽为“五个老不死”“七个讨人嫌”的“过气”的“老家伙”,在息战、慈善、教育等公益事业上倾力而为,尤其为四川的文脉延续,做出了不可低估的贡献。
宋育仁以最后的心血和精力,主修完成了清嘉庆以后的唯一一部《四川通志》手稿以及出版了家乡的《富顺县志》。自修省志开始,宋育仁“既疲神于铅椠,复纷志于筹署”,在精神与金钱(筹款)的双重压力下,终于心力交瘁,于日遽然病逝,享年74岁,葬于东山。
宋育仁晚年,门生汇集其著述所编的《问琴阁丛书五种》石印传世,约占其生平著作的十分之一。
伍松乔文/图
《重修四川通志稿》手稿首次出版
10月26日,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四川省图书馆、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在成都举办一场图书发布会——由四川省图书馆研究员、文史专家王嘉陵主持整理的大型省志丛书《重修四川通志稿》,全套共62册,已经全部由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出版。
据王嘉陵在发布会上介绍,他所主持整理的《重修四川通志稿》,是民国时期由宋育仁主持纂修的四川省地方志稿,也是民国时期四川唯一一部大型通省地方志稿。之前,自清嘉庆至民初100多年未修省志,之后,迄今又近100年所修的志稿未曾结稿付梓。此志重修的意义在于,“填补清嘉庆之后至民国前期100年间,四川无省志的空白。”
王嘉陵说,“宋育仁主持编纂的《重修四川通志稿》手稿,是一部重要而特别的志稿,原稿应为300多册,因部分篇章和“艺文志”缺佚,现存四川省图书馆242册,加上四川大学图书馆所存1册零本,计243册。由于该志稿卷帙浩繁,存放年代久远,多散乱无序。再加上其他因素,该志成稿80余载,辗转递藏,多次搬迁移交,已有部分亡佚,大部散乱无章,封存于书库,渐成残稿。众多学人关注此稿,却无缘一阅。很多学者也曾翘首以待,希望尽早对之进行抢救性整理出版,以满足研究的需要。”
2013年,国家图书馆推出“民国文献保护计划”,该志稿获得课题申报和专项经费,使这项整理工作得以开展。王嘉陵主持并组织省图多位专业人士参与,集中精力花费2年时间,终于将之抢救整理出来,并由国家图书馆出版社首次出版,使之免于濒危失传的命运。
原标题:宋育仁:一介巴蜀书生的中国梦
内容上,《重修四川通志稿》分为建置、舆地、官政、食货、礼俗、学校、艺文、人物等八门。成稿“兹八门凡四十七目,附录凡若干篇,都一百六十七卷。”除了传统修志内容如舆地、田亩赋税、钱币、物价、驻军、战争、科举制中的考试选举、书院、孝廉节烈官宦隐逸人物等的递加外,新生事物如各级学校、学会、商会、洋教、官制、机构、市场、税收等都有列入。此外,增加一个分志“民职志”,兹本可进入官政志,但实际列于“人物志”之后,专为一个与“人物志”等并列的分志,亦可视为第九门。
据王嘉陵研究,四川古代史籍,一枝独秀。钩沉佚著,有扬雄《蜀纪》、李膺《益州记》、谯周《三巴记》,传世则有两晋陈寿《三国志》、常璩《华阳国志》,而尤以常璩《华阳国志》最为著名。
二十世纪初期,辛亥年(1911)清廷逊政,中华民国开启共和。民国三年(1914),教育部咨令各地编纂乡土志,以作教科书,并供清史馆徵用。民国四年,成武将军督理四川军务胡景伊及四川巡按使刘莹泽呈请重修四川省通志,获大总统批转内政部与财政部。民国五年,教育部合同内务部谘文各地编纂地方志,给予推动。民国九年(1920),四川省长杨沧白、督军熊克武经会商拟成立重修四川通志局,立案分县派款,聘宋育仁、骆成骧、林山腴等乡贤商榷修志相关事宜。然而,直到民国十三年(1924),重修四川通志局才于杨森督理四川任上设立,宋育仁任总裁。
由于宋育仁在政、学界的影响力,自民初启动重修四川通志,即成为主持修志最佳人选。民国十七年(1928),行政院令各省县一律修志,四川省已筹备重修省志在前数年,而宋育仁则已主持编纂《重修四川通志》达四年之久,有了过半的成绩。
华西都市报记者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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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契约文书,研究综述
&&&&[中图分类号]K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5-03 &&&&一、契约文书的发展历程 &&&&契约的出现,在我国可以追溯到很久远的时代,它是私有制和商品不断交换的产物,伴随着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契约逐渐由习惯方式向法律形式转化。《周礼》记载了傅别、质剂两种书面契约,而且有专门的官员“司约”“司盟”负责收藏诸侯与民间的盟约与约契。秦汉时期,田房契约已初具规模。东汉以后,纸张应用到契约文书中,逐渐取代青铜、竹木,成为契约文书的唯一介质。东晋王朝创立契税之制,官府在已纳税的契约文书上钤盖官印,这种契约文书称为红契。红契是完备的法律文件,为合法契约。民间未钤印的契约为“白契”,“隐不告官,谓之白契”[1]。隋唐时出现了便于人们模仿的契约“样文”,这种作法使各地契约格式有了统一的可能。到了北宋时期,正式建立了印契制度、税契制度,出现了由官方统一印制的契约文本,称“官契”,民间自行书写的契约俗称“草契”,宋代以后,为了防止经手税契的官僚胥吏贪污中饱,规定将税契的收据粘连契约之后,此即契尾之制。 &&&&明清两代,契约文书日益渗透到百姓的日常生活之中,一些地方大量印卖具有统一规式的官板契纸样文,令用户填写,对民间使用土地契约起到了普及的作用。这时候的传统契约文书的种类也日趋繁多,就交易形式而言,主要有买卖、典当、租佃等,从买卖对象上说,又有卖田文契、卖地文契、卖屋基地文契、卖园文契等,其他则还涉及活卖契、绝卖契、找贴契、契尾、田单、推单等这些具有不同形式、内容的契约与相关文书。民国成立以后,土地买卖的制度渐趋完善,契约也日趋沿革和规范,出现了官方统一印制的买契,取代了官契。同时,随着西方列强的入侵和资本主义经济的渗入,封建契约逐渐向现代意义上的“合意”契约转变,从传统的惯习成为明确的法律行为,中国由此进入现代契约化时代。 &&&&二、契约文书的研究现状 &&&&关于历代契证文书的整理与研究,史学界诸位前辈与同仁论著颇丰。最早可见为1644年清代佚名所辑的《安徽歙县地契汇编》,而在近代,由于时局动荡,社会变迁激烈,关于地契研究的时间和条件都不允许,仅仅有为数不多的地契资料与研究成果,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民事习惯大全》[2]一书,该书由法政学社编,上海广益书局1924年出版,凡六册,此书的材料又来源于北洋时期北京司法部所组织的民商事习惯调查,后来该部将这一调查汇编为《民商事习惯调查录》,其《凡例》云:“本书系就前北京政府司法部修订法律馆及各省区司法机关搜罗所得之民商事习惯调查录,将关于民事部分先行付印。”即全书实际上只包括民事部分,对于民事习惯中的契约等做了详尽的调查与分类整理。中国学者在这方面承前启后、颇有建树的当属傅衣凌先生,他早在1939年于福建永安县发现了明清土地契约文书百余件,20世纪40年代进行了整理研究,撰写了《福建佃农经济史丛考》[3],并以此为基础著成《明清农村社会经济》[4]一书,开创了经济史研究的一条新路子,其特点是重视对民间文书、碑刻、乡规民俗等的搜集和使用,把对地方社会的细部研究与整体社会研究结合起来,形成一个重要流派。 &&&&二战前,由日本学者所进行的对清代土地契约文书的研究,多数是为了在台湾以及中国东北(满洲)推行殖民地统治,但直接承担这项工作的人员,也带有研究学问的使命,所以他们的研究成果至今仍然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其中有代表性的研究有《台湾私法》()和《满洲旧惯例调查报告书》()。这两本书都是按契约类型分章系统地论述了自清代以来到中华民国为止的两个地区的法律惯例,并且以附录形式收录了大量的清代契约文书。在此基础上,结合后来《中国农村惯行调查》中收集的一些地契资料,由东洋文库明代史研究室编为《中国土地契约文书集》[5]。日本学者对此也著作颇丰,仁井田陛搜集了大量田契,并以田契为中心做了较系统的研究,著成了《中国法制史研究》。日本东洋文库明代史研究室曾编有《中国土地契约文书集》一书。日本学者矢野春隆所作的《华北地契制度的研究》[6]一书也对华北的契约的沿革、种类、性质以及契税制度等进行了研究。 &&&&而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地契资料逐渐被进一步挖掘和利用。熊敬笃编纂的《清代地契档案史料:嘉庆至宣统》[7]与《民国地契档案史料:民国元年至民国二十七年》[8],以四川省新都县档案资料为依托,全面展示了清代和民国时期土地契约的发展和变化形式。 &&&&而使得“文书”研究成为显学的当属“徽学”的兴起,早在20世纪50年代,傅衣凌先生就注意发现并整理公布了徽州文书资料,1960年,曾发表了《明清徽州庄仆文约辑存》一文。从1983年开始,安徽省博物馆就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与经济研究所、中国历史博物馆共同协作,对安徽省博物馆和原徽州地区博物馆所藏的徽州文书进行编校整理,1988年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了第一部徽州文书资料集《明清徽州社会经济资料丛编》[9]第一集,收录了该馆所藏的洪武二年至宣统二年间年的契约文书950件;1990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又出版了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徽州文契整理组编校出版的资料集的第二集,收录了该所收藏的宋元明时代的土地买卖契约文书697件。但真正在学术界造成极大影响的还是1991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整理,花山文艺出版社影印出版的《徽州千年契约文书》即《徽州千年契约文书?宋元明编》[10]与《徽州千年契约文书?清民国编》[10]。它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图书馆收藏的徽州文书,宋、元、明代的,挑选散件1800余件,簿册43册,鱼鳞图册13部,编成宋元明编20卷;清代和民国的,挑选散件1400余件,簿册79册,鱼鳞图册3部,编成清民国编20卷。两编共达40卷。这也是徽州文书第一次大规模地、系统地向学界和社会影印公布,其造成的影响,正如编者所相信的那样:“引起国内外学者的重视,推动徽学研究的进一步发展。” &&&&另外,还出版了排印本的《中国历代契约汇编考释》[11],该书收录了1402件中国历代契约文书,其中明清时代的有793件,占56.6%。包括了洪武八年至崇祯十七年和南明弘光元年的361件明代文书,以及顺治二年至宣统三年的432件清代文书,其内容大部分与徽州有关。关于研究徽州契约方面的先期成果还有:章有义的《明清徽州土地关系研究》[12]和《近代徽州租佃关系案例研究》[13]等,通过对徽州租佃关系等的剖析,探讨明清以来中国农村租佃关系的形式、性质和作用及其趋向。近年来刘伯山又编辑出版了《徽州文书》[14](第一辑),所收录的文书内容相当广泛,包括了买卖、典押、租佃文书,公约、合约,合同书,阄书和关书等分家文书,遗嘱,借贷文书,金融会书,讼状、案卷,立照、公告、招贴、账单、账册、信函、招书、继书、誊契簿、收据以及各种稿本书、抄本书,还有各种五花八门、内容各异的杂散件等。该书收入黄山市祁门县博物馆所藏徽州文书也是近年来的新发现的文书。这批新发现的徽州文书的首次公布是《徽州文书》的基本特点。 &&&&其他区域的研究成果有张学君、冉光荣著《明清四川井盐史稿》[15]以及由吴天颖教授和冉光荣副教授主编的《自贡盐业契约档案选辑》[16],后者由自贡市档案馆、北京经济学院、四川大学合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分上、下两册,该书收录自贡地区各类契约、资料八百五十件,绝大部分均系第一次公开发表,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其中第五辑收录有关房地产契约资料。 &&&&杨国桢的《明清土地契约文书研究》[17]则着重对于明清时期鲁皖、江浙、闽台和两广地区土地契约中的有关问题作了专题研究。他深入地研究了明清南方特别是福建复杂的土地租佃关系,对明清土地制度和契约关系的发展、从永佃权到“一田两主”等历史过程有清晰的论证,并运用傅衣凌先生“乡族”理论,对土地所有权的“国家所有、乡族所有、私人所有”的三重结构进行了论述。 &&&&为研究清代上海地区房地产交易的状况,上海市档案馆特从馆藏上海地区同业公会,同乡会馆的档案中辑出有关房地产交易的史料,汇编成《清代上海房地契档案汇编》[18]一书。该编约24万余字,以一宗房地产交易为一组,共收录清代房地产交易契约84组,另附民国初年房地契约一组。组内各契约大致按卖、加、绝、叹的顺序排列,各组契约则以卖契订立的时间前后为序。而从1997年就已经出版第一卷的《上海道契》[19],到2005年出版的新版《上海道契》(全三十卷)[19]收入了1844年至1911年间上海签发的万余件特殊的土地契证“道契”及其一系列附件,它所内涵的历史上各类中外企业、社会团体、各类机构……在上海房地产市场上的活动记录,反映了将近70年间上海城市的变迁发展,反映了一个时代在中外经济体系冲汇历史进程中,法律法规、社会、文化、习俗以至各种社会意识冲汇变迁的历史进程。 &&&&谭棣华、冼剑民主编的《广东土地契约文书》[20],所收契约除了小量是明代之外,大部分是清代。其中有官府发给的土地执照、粮米收据,私人的土地买卖白契、借据、分产契证等。契约所涉地区主要是珠江三角洲、粤北、粤东、粤西及海南岛等地,其中广州爱育堂契约最为完整,它反映了这一慈善机构的经济来源及其田产的积累过程。顺德、番禺、新会、东莞、宝安、香港、惠阳、曲江、乐昌、乳源、始兴、连平、饶平各地种类多样的土地契约,较具典型意义,充分显示了不同地区土地买卖的状况。 &&&&在京津地区有刘宗一主编的《北京房地产契证图集》[21]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张小林的《清代北京城区房契研究》[22],该书以清代北京地区的房契为研究对象,详细地论述了各朝代契约的变化与发展,而对旗人房契的研究则是该书的亮点和独到之处,。天津社会科学院的刘海岩和宋美云则分别利用天津档案馆馆藏的清代民国地契,从民间和商会两个角度收集整理了上千份契证资料,出版了《清代以来天津土地契证选编》《天津商民房地契与民事调判案例选编》,前者所整理的地契资料涵盖了从清乾隆六年至公元1953年的长时段跨度,内容包括传统土地交易中盛行的卖契、当契、租契、补契、退契、换契等契约形式,还有在民国后兴起的执照、契格、具领等新的契约格式。这些契约文书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天津市土地交易在不同时期的发展变化,展示了在封建经济下和城市近代化过程中,土地从重要的生产要素到城市不动产的商品化过程,对于天津近代史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另一本带有全国性质的契约文书由私人收藏整理出版,它就是《田藏契约文书粹编》[23],本书是从著名法史文献学家田涛先生珍藏的大量传统民间契约文书中,精选出近千件汇编而成。起自明代永乐六年(1408年)至1969年止。内容包括买卖、租赁、典当、借贷、合秋、阄分、析产、摇会、继承、遗嘱、婚姻等各种民事行为,以及茶引、盐引、税单、捐照、门牌、告示、执照、牙帖等各种文书票证,具有很高的历史研究价值。 &&&&三、契约文书的研究展望 &&&&1.研究应该突出区域性与地方性 &&&&契约研究的区域性特色十分明显,这也许和各地对传统契约文书的重视和保护程度以及地方的稳定和变乱有着很大的关系,在以往的契约文书收集中,体现出南强北弱、东多西少的特点,因此针对不同的情况应该制定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对策,南方的契约文书研究相对成熟和系统化,应该在此基础上加强文书资料的利用和深度挖掘,开展多方位的研究,力求使契约文书发挥其最大的价值;北方的契约文书相对薄弱,则应该在发现和保护上下大力气,多方面搜集和整理民间散落的契约文书,力求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北方的几个契约研究的热点和关注点。 &&&&2.契约文书的发掘视点逐步下移 &&&&档案资料是史学研究的基础和必要前提,因此,大力发掘新的档案不仅是当前契约文书研究工作的重中之重,更是今后进一步研究的准备。而最近相关历史各分支学科也出现了档案资料发掘的热潮,研究者已经不满足于几个传统大型的资料基地,开始把眼光瞄准中小型的市级和县级档案部门,并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果。 &&&&3.比较研究将成为新兴的热点和生长点 &&&&相对于契约文书的搜集和整理,其针对性的研究相对薄弱,其中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民间契约文书雷同性强。虽然这些契约文书分布于全国各地,但是其基本格式和内容大致相同,一叶可知秋,一张较为典型的契约文书的学术研究价值,也许可以等同于若干张甚至成千上万张的同类契约文书,民间契约文书数量的增多并不等于其学术运用价值的同步增长。二是研究视角和方法的单一化,往往是就事论事,比如研究土地买卖关系,就把同一地区的土地买卖契书搜集在一起,从中寻求带有一些普遍规律性的线索,形成自己的论点。其他如田地、房产以及借贷的交易,也大多通过这样的分析方法,形成论点。这种就契约文书论契约文书的研究方法,必然出现上面所述的那种有了一纸典型文书之后就可以等同于若干纸甚至成千上万纸契约文书的情景。这与以前的契约文书数量有限、形式单一也有关系,随着契约文书的数量和种类的不断增加,一种在同类之间进行类比和不同地区进行对比的研究必将会成为新的研究方式方法,成为一种全新的视角,必将会引领契约文书的研究进入新的境界。 &&&&4.跨学科研究必将成为一种潮流和范式 &&&&民间契约文书从表面形式上看,大部分是属于土地、房屋等物权的交易文书,但是任何一种物权交易形式都是附属于那个时代的政治、经济、法律制度和社会习惯、民风民俗的范畴。我们通过民间契约文书这样一个表现形式,将有助于从各个不同的方面来考察这个时代的政治、法律制度的形成和运作实态以及社会、经济模式的演化变迁历程。而这方面的研究必须要求我们借助社会学、人类学、法学、宗教学、民俗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方法,从不同的理论层次、不同的研究手段来深化我们的研究。 &&&&【作者简介】任吉东(1976―),男,天津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责任编辑:蔡世华】 参考文献: [1](宋)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M].北京:中华书局,2002. [2]法政学社(编).中国民商事习惯大全[M].上海:广益书局,1924. [3]傅衣凌.福建佃农经济史丛考[M].福建协和大学中国文化研究会,1944. [4]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M].北京:三联书店,1961. [5]东洋文库明代史研究室编.中国土地契约文书集(金-清)[M].东京:东洋文库,1975. [6][日]矢野春隆.华北地契制度的研究[M].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昭和10年. [7]熊敬笃编纂.清代地契档案史料嘉庆至宣统[M].四川省新都县档案部,1986. [8]熊敬笃编纂.民国地契档案史料民国元年至民国二十七年[M].四川省新都县档案部,1985. [9]安徽省博物馆.明清徽州社会经济资料选编[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10]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徽州千年契约文书?宋元明编[M].石家庄:花山文艺出版社,1991. [11]张传玺主编.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释[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 [12]章有义.明清徽州土地关系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 [13]章有义.近代徽州租佃关系案例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14]刘伯山主编.徽州文书[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15]张学君,冉光荣.明清四川井盐史稿[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 [16]四川省自贡市档案馆编.自贡盐业契约档案选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 [17]杨国桢.明清土地契约文书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 [18]上海市档案馆编.清代上海房地契档案汇编[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 [19]蔡育天等主编.上海道契(第一卷)[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 [20]谭棣华,冼剑民主编.广东土地契约文书[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0. [21]刘宗一主编.北京房地产契证图集[M].北京:中国奥林匹克出版社,1996. [22]张小林.清代北京城区房契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25]田涛,(美)宋格文,郑秦主编.田藏契约文书粹编[M].北京:中华书局,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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