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在我方全责,应付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后发现对方驾照过期我方保险公司是否给予赔偿
交警认定对方60%的责任,我方40%责任,但发现对方驾照过期,我方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是否合理?我方该怎么办?谢谢!
09-10-09 &匿名提问
1、如果死者也是没驾驶证的,那么因为他逆道和无证驾驶,应该负主要责任。如果他是有驾驶证的,一般和你弟弟对等。而你弟弟的女朋友不负事故责任。2、死人的交通事故,如果肇事一方负全部或则主要责任的,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当然民事的赔偿也是少不了的,而不能因为刑事而免除。3、赔偿的话,相互间的损失都有权要求对方按事故责任的比例承担(对等责任的,各50%,次要的10---40%)。而你弟弟女朋友的全部损失有你们2个肇事的按比例连带承担赔偿。4、上条讲到的相互是指,你们的损失可以要死者家属赔,但死者家属也有权要你弟弟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抚养费,医疗费等等,一般在15---20万间(农村户口),假如你弟弟承担次要责任,也要赔偿他40%左右。5、当然你弟弟的损失对方也要按比例承担,就是说也可以在你需要赔付的数目中扣除。所以本案中一般是你们家要出钱的多些。
由于没有驾照,是没有资格上路的,如果对方也没驾照,那么责任应该各占一半,如果对方有驾照,那你弟的责任
无证驾驶,要负全责吧.
无证驾驶违反交通管理条例,一般在交通事故的认定上,要看过错,根据交警的笔录以及相关鉴定,还有目击者的证言确定双方的过错和责任。这种情况双方应当都有过错,不会让你弟弟承担全责,
首先,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你弟弟没有驾驶执照,而且还带了一个人,这已是违法,所以,你弟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那个已死亡的驾驶司机,他虽然有驾驶执照,但因无故超车,才酿成了这起车祸,所以,他也要负一部分的责任.
双方的责任承担要根据交警的责任事故认定书。根据双方的责任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你弟弟女友手伤,你弟弟和另一位司机都要承担责任。
如果对方没有驾照,对方负主要责任.如果对方有驾照.那你弟弟负主要责任
死亡一方如果有驾驶执照你弟弟负全责;死亡一方如果也无驾驶执照责任各半;你弟弟女友如果在知道你弟弟没有驾驶执照的情况下乘坐那么责任各半;你弟弟女友如果在不知道你弟弟没有驾驶执照的情况下乘坐那么你弟弟是全责
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情况赔偿你弟弟女朋友的伤由你弟弟承担赔偿
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得负全部责任,这是交法明确规定的。
无证驾驶不见得就负全部责任,责任还是由交通队调查后认定吧。你们的赔偿问题很复杂。北京专业交通事故律师
这种情况这几天我碰到过,我们公司的车也是出了类似这样的事故,不过没死人而以,他也是在行驶中占了对方的车道,把对方(摩托车、也是无证驾驶)撞成重伤,最后交警认定6/4开,也就是我方是主要过错,但对方(摩托车驾驶员)是无证开车也要承担次要责任。所以你弟弟大约也要承担将近一半的责任。
以上各位说的都有道理,主要依据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但是有一点,交通事故重通行权,认定事故责任首先看是谁违反了通行权的规定 ,对方司机违反了通行规则,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你弟弟无证驾驶,应负次要责任&另外提醒一下,对交通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认定!
无证驾驶,要负全责吧.违反交通管理条例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批评指正。关于你弟弟无证驾驶,肯定是违法的。但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无证并不是判断责任的唯一依据,更重要的是法律讲的“路权”。你弟弟在他的路线上正常行驶,对方侵左,造成事故,主要责任应在对方。  至于无证驾驶,你弟弟将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但对于他的现况来说也算万幸了。  关于赔偿问题,交通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之前,任何人都无法判定,一般来讲,你承担事故责任的百分之几,你就要承担在这起事故中所有损失的百分之几,其中包括所有受伤人员,死亡人员,车辆损失,及相关的损失。  对你弟弟的不幸,谨表慰问。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NO是要负安全事故的呀
双方各占70%和30%的责任,你弟弟无证驾驶占30%.
无证驾驶应该负责。好象没办法让人家赔偿了。
楼上wangye的“路权”说是正确的。无证驾驶是违法的,但在这并不是判断责任的唯一依据,你弟弟在他的正常路线上行驶,对方侵占了他的路权肇成事故,对方应负主要责任。而你弟弟因无证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你弟弟的女友没有责任。具体的责任要以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为依据。一般地说这应是主次责任事故,即对方负主要责任,你弟弟负次要责任,具体的责任比例责任认定书上是不写的,这是给双方的调解留下余地,但若调解不成到法院去打官司,则由法院来确认具体的责任比例了。从法律的赔偿原则上讲,应是此次事故的全部经济损失加在一起的损失总额,由当事人各自的责任分担。但在实践中,这是很难做到的,死亡者的家属不闹得你家人仰马翻就不错了,找他们要钱,实在是太难了。对方死了,诉讼主体消失了,没了被告,这官司立不了案的,除非你们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死者留有遗产,有赔偿能力,而这遗产被其家人分掉了,你弟弟和他的女友可以起诉这些分掉遗产的人。但这证据是很难取得的,成功率极低。你们能够做的是,可以根据责任认定书认定的责任比例,承担你弟弟的女友的赔偿责任,这样可以少花一点钱。但根据他们之间的特殊关系,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条件下,多给一点也是对的,不过要让他们知道是多给了,而不是应该的。如果闹到她家与你弟弟打官司的地步,朋友也做不成了,那就按应摊的比例给就行了。总之,这次你家的损失小不了。花钱买个教训吧。不要以为别人都不办证,咱就可以不办证。法律上可是没有“法不责众”这一说的啊。
无证驾驶应该负全责。你也敢想啊!
首先看交警如何处理,界定责任,如感觉不公,可到法院起诉,从法院的角度来看对方在这起事故中应付主要责任。
就事论事的处理 交通事故 应按交通法处理 与驾照无管整件事情要先调查事发情况 进行法律处理至于驾驶执照 事后单独处理两者互不相干
无证驾驶,严重违章。处罚款或15日以下拘留。对方如果没有违章,你弟弟负全责。
首先,承担民事责任应符合以下条件:1、过错行为(违法行为)存在;2、损害后果存在;3、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你弟弟无证驾驶的行为是违法的,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但不是必然导致本案事故的原因,与本案后果间没有因果关系,不能成为承担本案民事赔偿责任的依据。其次,即使你弟弟的无证驾驶行为不能成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依据,你弟弟也在自己的车道内行驶,并不意味你弟弟一点责任没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原则有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侵占、抢占他人路道行驶属于违反路权原则,虽然在自己路道内行驶但有超速或明显的注意安全不够等有害安全的行为属于违反安全原则,违反安全原则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你弟弟在自己路道内行驶但有超速等违反安全原则的行为,则要承担民事责任。不过,在双方均有过错,一方违反路权原则,另一方违反安全原则的情况下,违反路权原则的一方的责任应当认定为主要责任,违反安全原则的一方的责任应当认定为次要责任。你弟弟没有违反路权原则,所以你弟弟即使有超速、注意安全不够等违反安全原则的情节,也只应承担次要民事责任.双方的损失应按上述原则划分责任后根据双方责任的有无、责任大小由负完全责任的一方全部承担或由均有责任的双方分担。    最后,你弟弟女友乘坐你弟弟的摩托车,你弟弟对她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属于合同义务)。现她乘坐你弟弟的摩托车受损,根据法律,她可以选择按合同法律关系要求你弟弟对她承担责任,也可以选择按侵权法律关系要求你弟弟和对方对她承担责任。如果她选择按合同法律关系要求你弟弟对她承担了责任,那么你弟弟可以向有过错的对方追偿
   首先你如果你弟弟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应该有你弟弟全全负责;但是如果你的弟弟有个人人身保险的话,你找一个保险的5年保险业务经验的人问一下他就会告诉你怎么办(给个红包啊).如果他不知道怎么办你在给我留言,我告诉你方法,中国是人制社会漏洞还是很多的.多说一句如果你什么都没有就不要报太大的希望了......(养成正确的判断也是人成功要素之一).
由于没有驾照,是没有资格上路的,如果对方也没驾照,那么责任应该各占一半,如果对方有驾照,那你弟的责任
这个问题还   是请教律师好点
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那个司机为了超车才冲到你弟前面的话,你弟的责任就没有那么严重了。但是现在死无对证,你弟可能会有点危险哦。你最好还是找个好点的律师打这场官司吧。
双方都有责任.即使对方有驾驶证,也必须赔偿损失.但是对方赔偿主要损失,因为他超车在先
各位的观点有些分歧单基本点都一样,我也认同,^_^  无证驾驶固然是错的,这个对于一个现在的驾驶员来说,至关重要;但驾驶员逆道行驶,我觉得这个责任在本次事故中是主要的  但赔偿问题得看交警的责任判定书来定
你弟弟无证驾驶肯定要承担部分责任,另一人也要承担部分责任,责任大小要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界定(指已报警,没报警则要麻烦得多);至于其女友的医疗费用交警部门也会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法。
无证驾驶本来是要付全责,但由于情况冤枉,应该让超车人付一部份责任!
一、责任的大小,以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为准。二、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行政复议。三、根据你弟弟正常行使,对方为了超车而逆道侵害了你弟弟的路权这一点看,你弟弟明显不应该承担责任。四、你弟弟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这个行为应接受行政处罚(罚款或拘留),但与这次交通事故无因果联系。五、如果对方是无证驾驶,那就要承担全部的责任。因为:1.无证驾驶;2.逆道侵权;3.后果严重。4.他的一切损失你弟弟可以不承担,他还要承担你弟弟和你弟妹的损失(虽然他本人已经死了,还可以用遗产赔偿,或者要继承他遗产的人赔偿)。六、如果责任认定书有充分理由认定你弟弟要承担一点责任,那就要按这次事故的总损失,按比例划分了。双方(你弟弟和你弟妹合算一方)将合理损失互相抵消后,该谁出钱就出钱。
无证驾驶,要负全责
如果对方没有驾照的情况下  他负全责任如果有的情况下 我想你要负40%的责任你弟弟的女友  如果他知道你弟弟没有驾照的情况下  你弟弟就不用负什么责任了  如果不知道  你弟弟就应付20%左右的责任了总的来说你弟弟不会付全责的
你还是去律师所去问问这种情况该如何?毕竟那里更专业些
无证驾驶负全责,这没的说
  你弟弟无照驾驶,是有责任的,但对方违章超车,虽有驾照,但也有责任,所以你弟弟不会付全部责任,至于责任的大小,要看交警部门的现场勘查和目击者的证明结果,有交警部门裁决。至于你弟弟女朋友的医疗费,你是无理由向对方索赔的。   对方驾驶员虽然死了,你弟弟也没有多大责任,我估计是各付其责。
都要负责,如果你不想赔钱的话 ,也不想找他要钱,有两个办法,一  找几个人去威胁威胁,呵呵二,你和对方好好商谈商谈个人思想仅供参考。 还有个办法是叫他那边的人开车在前,你在开车超过去,撤平为止呵呵  
负次要责任有二、八开;三、七开和四、六开几种赔偿标准,这就是说交警可以灵活掌握。这就看谁和交警的关系好,谁给的米米多。要想办成事使自己不吃亏,那你就赶紧去活动活动。如今这年头,没关系和没有钱是办不成事的。如果能争取个二、八开(本来就是他的全责,他不走错道,就不会发生事故,交通事故是以法律为准绳,现场为依据)。你出二,对方出八的话,也许吃亏就不大。如今的警察黑着呢,赶紧去活动吧。
自理吧人家都是死啦人死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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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721074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且对方死亡,我方驾驶员应付怎样责任
发生,对方全责且对方死亡,我方驾驶员除了赔付外应付怎样责任,驾驶证还能用吗?
提问者:福建-厦门交通事故浏览528次 13: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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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我方全责,是否应该由我方先垫付对方的损失?请哪位朋友给予指导。
09-10-06 &匿名提问
车辆损害费用,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8、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1、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12、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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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方负全责的交通事故(已走保险),但被撞车辆要求车损赔偿,请问有无法律依据?答:当然有。其法律依据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补充说明:1、车损即属于财产损失。你说你方已走保险,但保险赔偿只是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则要按照双方过错的大小承担责任。 2、目前情况看,对方的要求有些过分,但如果对方要求合理,且数额不大,仍要有保险公司赔付。你记住:保险责任限额之内的一切损失都有保险公司给付。
有。根据交通法,由于这次事故所引起的所有费用,根据比例由双方承担,你方负全责,所有费用都有你们出。由你们全额支付对方。根据所有单据能进保就进保,不能进保只能你们损失。如果你方是人,而不是车辆,情况对你们会有好转。上海咨询电话:021-  或上公安网查询。也可咨询当地的公安热线。
如你方在事故中付全责,则应该赔偿事故对方的全部损失,如双方已经达成调解协议,则才能依据调解协议去保险公司理赔。如在理赔后对方又对调解协议反悔,要求更多的赔偿,一般可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我问过保险公司的朋友了,如果双方已经经过交警事故认定,并且保险公司也已经定损,双方都在文件上签字了,那对方还要求额外的赔偿,就属于无理取闹,所以不用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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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href="/b/1890872.html" title="为什么大家对河南人印象不好?好象有本书叫为什么大家对河南人印象不好?好象有本书叫...
《道交法》中的“第三者强制保险”是真真意义的“第三者强制保险”吗?据我了解中国有一个关于“第三者强制保险”的《条例》正在讨论修改中。
寒星之光1230
非常同意你的观点。
183.140.248.*
。。。纯理论,实践中怎么死都不知道
你说从楼上掉下一个花瓶把人砸伤谁负责,不会是走路人的过错吧,应归谁管理谁负责,车上的货物没捆好,这就是你的责任,这是你没管理好,理应有你负责。关于对方是三无车的问题 ,应另案处理。
法律就是法律,和谁去表达一点关系没有。
对,除非是直接砸伤人。负责可以认为是意外事件。
不过交警参与了肯定会以交通事故论,其实这对你有一定的好
处,对方手续不全,处于劣势。
其实交警无权扣你的车,不过扣了肯定要破财了。
就你还是国家检察官学院的在读本科学生!真是浪费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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