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卖淫17岁少女离奇死亡群主组织卖淫被抓鸡头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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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变“鸡头” 胁迫未成年少女出租屋卖淫
  歹徒以找“好工作”为诱饵作案,汕头警方将其抓获
  四名辍学少女被两男子以找“好工作”为诱饵,从福建晋江骗至汕头强迫卖淫。近日,一少女伺机向警方报警,汕头警方迅速抓获两疑犯,解救出另外三名少女。
  受害女报警擒两疑犯
  一年约16岁的女子急匆匆地跑进汕头车站派出所报案称,她和另三名女子先后被两名男子拐骗到汕头强迫卖淫。派出所接报后立即出警,在汕头火车站附近一招待所内抓获两名嫌疑男子,并将其他三名受害女子救出。
  工友“好工作”竟是卖淫
  据了解,报案女子名叫董×兰,16岁,福建人。另外三名被骗女子分别为黄×秀(17岁,福建人)、杨×(19岁,贵州人)、张×(19岁,贵州人)。
  在汕头某公司当保安的王×(25岁)发现拐骗女子卖淫来钱更快,便和之前认识的张×炯(18岁)合谋,以找“好工作”为诱惑作案。
  张×炯首先把目光盯上了同厂的刚辍学、上班辛苦工资又低的董×兰和杨×,在王和张的诱骗下,涉世未深的她们于1月18日来到汕头,随即被带到一出租屋。她们白天被控制在出租屋内,晚上则出去接客,所挣的钱全被王×搜走。面对非人的折磨,她们一直想逃出去。但一逃出来即被王×发现,结果被暴打了一顿。
  又有两少女被骗入淫窝
  不久,刚出门打工的黄×秀和张×也中了张和王的圈套。1月4日晚,她们跟着张×炯乘车来到汕头,被王、张带到火车站招待所睡。
  当晚,王、张提出要和她们发生性关系,两人死活不从。王、张随即打电话让董×兰、杨×过来劝说两人安心“入行”。随后,董×兰和黄×秀被安排在一个房间睡了下来。
  次日上午9时许,董×兰起床后发现王、张正在熟睡,于是趁机逃出来报警。
  目前,王×、张×炯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并作进一步审查
   来源:
搜搜看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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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恶徒将少女绑架到按摩城强迫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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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00 发布在
恶徒将少女绑架到按摩城&&逼迫其卖淫赚钱日&& 重庆晨报=600 || (this.width>=100 && this.height>=100)){this.style.cursor='pointer';}if(this.width>=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见到这张照片,莎莎肯定地说:“就是这里。”本报记者张锦旗摄=600 || (this.width>=100 && this.height>=100)){this.style.cursor='pointer';}if(this.width>=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莎莎说:“我当时就是被关在这里。”本报记者张锦旗摄  昨日,本报获得独家报料,关押并强迫莎莎卖淫的按摩城就在渝北龙溪,为首的打手是李某。随后,记者赶赴该按摩城现场拍下照片,经莎莎确认,就是这家按摩城。  记者赶赴龙溪摸排  昨晨,记者赶赴花溪医院,将记者获得的信息告诉仍在病床上的莎莎。莎莎听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但她害怕按摩城内的打手认出她,没有同记者一同赶往该按摩城指认现场。  记者马上将此情况向土桥派出所报告,然后驱车赶到渝北龙溪花园新村松石南路。但记者往返多次也未找到准确的地点。  半小时后,记者无意中抬头发现茂密的行道树旁,一幢居民楼二楼外墙上,一个粉红色的广告灯箱上露出一个“宏”字,记者走近一看正是莎莎所说的宏盛休闲中心。  莎莎电话中识方位  随后记者用手机同莎莎一边通话,一边开始进入该居民楼,从一条深十来米的道路进入,里面是两幢居民楼,旁边是一个小卖部。此时莎莎在电话那头惊叫起来:“是这个小卖部。”  小卖部老板是一位老大爷,他证实当晚确实看到几个男人在对一名女孩吼叫,但当时天黑,他看不清这些人的外貌。  小卖部得到确认后,记者进入二楼,正对楼梯的是一个紧锁的卷帘门。记者爬上三楼,从门上的细孔望进去,大厅里放着三张玻璃桌子,墙脚边放着几盆植物。此时一直与记者保持通话的莎莎声音一下变得害怕起来:“是的,大厅里的摆设一模一样,里面还有人吗?”  第二处现场特征到得确认后,记者下到底楼空坝上,发现该休闲中心装有铁栏的厨房,正对一水泥楼梯,该楼梯通往另一家歌城。莎莎在电话里再次确认,在关押期间,她曾在厨房向外张望,对这一楼梯印象很深。  警方进入休闲中心  记者马上赶到龙溪派出所,该所刘小文所长非常重视此情况,并称已接到巴南区警方的通知,他们一早就派人在辖区内摸排。下午4时许,龙溪警方找到该房东老板,记者同警方一道进入了宏盛休闲中心。  记者发现该中心为两套居民房打通而成,大厅约有40多平米,四五间房间分布在两边,一间靠马路边的小屋最有可能是当时关押莎莎的房间,该房间窗户正对马路,窗帘为竹质的百叶窗,里面摆放着两张凉沙发。旁边的一间房屋稍大,被木板隔成了三小间,每间小屋地上均摆着一张席梦思床,墙面上均挂着一幅裸体人像,床上、地上均有一些污秽不堪的纸巾等物,一张床上还摆放着一瓶女用润滑剂。  “化成灰我都记得这里”  昨晚7时,记者赶到医院,将在宏盛休闲中心拍到的图片呈现在莎莎面前。  “就是这里,就是这里!”记者第一张出示给莎莎看的是卧室,莎莎激动地告诉记者,她每晚都是躺在沙发上睡觉,就是从这个房间惟一的窗户向人行道上抛物,希望引起行人注意。接着,记者将客厅、厨房、洗手间、吧台的图片给莎莎看,莎莎肯定地告诉记者,自己被关押的地方就是这里。她称,这个罪恶的地方让她终身难忘,“化成灰我都记得这里”。  警方全力追捕疑犯  昨天,记者将独家获得的主要线索,向警方通报。主要嫌疑人李某,近几月来一直从重庆周边区县绑架少女来渝卖淫,宏盛休闲中心是他哥哥开的。  龙溪派出所刘所长表示,巴南区警方已经和他们联系过,目前他们已圈定龙溪范围内三个绰号为“冬瓜皮”的嫌疑人,其中一人会开车,与莎莎提供的情况吻合。  目前,警方已找到了该房屋租赁人,确定该休闲中心只开了20多天。房主表示,自己并不清楚对方的来历,双方签定租房协议时,也没有涉及各自的身份证明。对已经出逃的众嫌疑人,警方将全力追捕。  本报记者 杨野 李澜 实习生 郑弘毅 张科  警方勾勒两女被弃线路  昨日,根据本报热心读者的线索,在龙溪派出所的配合下,少女莎莎被关押和惨遭强暴的地点终于被成功锁定,不是盛传的南岸区、也不是巴南区,而是位于渝北区龙溪松石南路43号附1号2-1的宏盛休闲中心。  昨日,警方经过仔细分析后,向本报记者描述了当晚莎莎和另一女子被抛弃的线路。警方称,莎莎和另一女子被嫌疑人李某等人带上车后,经过松树桥立交桥,然后到达红旗河沟转盘后向右拐,经观音桥、渝澳大桥、再经隧道,到达菜园坝,这符合莎莎提到的看到菜园坝这一标志牌的特点。  然后,嫌疑人驾车经过长江大桥,经南坪,到达四公里,再从四公里处朝左拐,经过盘山公路―――广黔路到达老龙洞附近,将莎莎二人拖下车暴打并砍伤莎莎。施暴之后,嫌疑人驾车将两人带下山,朝巴南方向驶去,途经重庆工商大学正门。这也符合莎莎提到的被打后,途中还看到了“重庆工商大学”正门这一点。  最后,嫌疑人将两人带到李家沱江南水乡附近的荒地中抛弃,后两人大声呼救,引来过路的哥注意,两人被送至土桥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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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00 &&
日   来源:广州日报&&&&本报讯 (记者毕征实习生刘晓星)白天还是打工仔的江西男子林景春,到晚上就摇身一变成了卖淫窝点的“护院”,以“照顾小妹”为名,在短短两个来月的时间内强迫一女子卖淫600多次。昨日上午,这起强迫卖淫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照顾“小妹”实为强迫卖淫 &&&&现年29岁,绰号“眼镜”的林景春去年在穗打工时认识了“鸡头”罗某(另案处理)。9月,罗某以“忙不过来”为由,提出让林景春每天晚上帮忙照顾一个小妹,工资1000元。林景春立即接下了这份可以轻松赚钱的“美差”。后来他知道,被“照顾”的小妹实际是罗某买回来强迫卖淫的女孩刘某,自己的工作就是在女孩卖淫的时候在门外“望风”,以防警察巡逻,再就是防止嫖客闹事。林景春对这桩差事倒是“尽职尽责”。他和罗某、刘某住在太和镇的一套租来的房子里,每天晚上都把刘某锁在其中一间屋内,让她白天睡觉,下午在附近的巷子里招客。两人还不时对其“威逼利诱”:“你听话就好好待你,不听话你就得吃亏了。” &&&&据受害人刘某的证词,从日到11月24日,共被逼卖淫600多次。除了女性生理期,刘某每天从下午4时开始接客,凌晨1时才能“下班”,一天少则接七八次,多则十三四次,接不到客就要挨骂。为防刘某逃跑,林景春寸步不离地监视她,在睡觉时也将房门反锁,甚至在她接客时还从门缝里偷看她是否使诈。刘某每接一个客收费30至40元,一天进账500多元,全部落入罗某的口袋,罗某则按月付给林景春1000元“工资”。两个多月内,林景春一共获利2300元。就在被抓前一天,林、罗两人还强迫了新买来的女孩董某卖淫一次。   辩称只是替人“打工” &&&&日晚上9时左右,刘某和董某跟往常一样站在出租屋楼下拉客。白云区公安机关在清查中发现了两人,同时将罗某和林景春抓获。公诉机关认为,林景春的行为已构成强迫卖淫罪,与罗某实施了共同犯罪。 &&&&林景春在庭上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有忏悔之意:“我对不起两个被害人,希望她们以后一生平安。”但他同时也为自己辩解,女孩是罗某买来的,位于太和镇的卖淫窝点也是罗某租的,自己只是替罗某“打工”,是从犯。“我白天在工厂做铝合金,晚上才去看管‘小妹’,每天亲眼看到的也就两三次,把600多次都算到我的头上不公平。”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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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00 &&
  法制周报  19岁少女阿莲(化名)家住娄底新化县的一个偏远小山村,不幸被“男友”刘志华胁迫外出卖淫近一年。其间她两次逃离魔掌,刘多次持刀上门索要“青春损失费”未果后,伙同6人将阿莲的未婚夫阿松打伤,将阿莲非法拘禁三天两晚,并勒索钱财。阿莲亲属已向警方控告刘志华,同时控告民警张某在此案中违法。目前,警方已立案追捕犯罪嫌疑人刘志华。  9月13日下午6时许,记者赶到了新化县荣华乡栗树村阿莲的男友阿松(化名)家。  接的第一个客有50多岁  这是一栋两层楼的旧砖房,屋角满是蛛网,木柜上摆放着家中惟一的电器――一台旧彩色电视机。身穿白色无袖夏衣,黑色紧身长裤的阿莲从卧室走了出来,一头长发,面容稚嫩的阿莲给人一种清秀之感,见到“陌生人”来访的她害羞地走进了厨房。  “刘志华太坏了,简直不是个东西!”脖子青筋凸显的谭坤山老人愤愤说道。他是阿松的父亲。为了弄清有关情况,记者提出对阿莲进行单独采访。=600 || (this.width>=100 && this.height>=100)){this.style.cursor='pointer';}if(this.width>=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少女被绑架遭7人轮奸=600 || (this.width>=100 && this.height>=100)){this.style.cursor='pointer';}if(this.width>=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由于长期从事那个,我现在还在吃消炎药。”阿莲指着柜子上成堆的妇科消炎药盒说道。阿莲介绍,自从遭拘禁三天两晚后,她经常在深夜梦到刘志华而惊醒,就再也不敢入睡了。  由于贫困,14岁的她小学毕业后便辍学在家,16岁时远赴广东东莞打工。在前年2月份,与她一道乘坐火车去东莞打工的20岁邻居刘志华声称有朋友在东莞,可以帮她介绍好工作。单纯的她便去了刘志华朋友的住处。令她意想不到的是,在抵达东莞的第三天夜晚,正在熟睡中的她被敲门声惊醒。声称要进屋取东西的刘志华强暴了她。  事后刘志华便以她男朋友自居。起先,刘志华对其甜言蜜语,后来,无所事事的刘志华为了“坐享其成”,竟逼迫她去“接客”,遭到她的拒绝。刘志华见她不从,就施以拳脚。  在逼迫下,弱小的她只得在当地一酒店内,开始了用身体养活刘志华的日子。当时“出台”陪客人喝酒、跳舞,可以拿小费200元,而“接客”(即卖淫)一次可获得500元。“我记得第一个客人是一个50多岁的老板,我实在不想那样的……”  “最多一天要接六七个客!”  阿莲说,当时来酒店的大多是四五十岁的“老板”。她每天都要“工作”,最多一天“接客”三四个,最少也有一两个。刘志华都会监控其行踪,并在其“接客”后,把嫖资全部收走。这样做了不到4个月后,刘志华将其送到了发廊。由于发廊生意非常好,她至少一天“接客”三四人,最多的时候要“接客”六七个。由于长时间卖淫,她下身常常疼痛,出现了炎症。“有时候就吃止痛药,刚吃完药就‘接客’。他心情好的时候才给我买药。”刘志华还威胁其不准跟家人泄秘,否则将杀死她全家。就这样她在这个发廊里度过了几个月。  为了家人安全再入“火坑”  去年6月份的一天,一“客人”带她外出“开房”。第二天清晨,她身揣近200元的“小费”,发现刘志华并没有跟踪,便搭火车逃回家。此时的她神色慌张,在其母亲再三追问下,她将遭遇的悲剧全盘托出,母女俩抱头痛哭了许久。  以为从此能过上平静生活的她,却在回家后的第三天见到了刘志华。  刘志华威逼她再次去广东,她断然拒绝。刘志华竟提出要2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我为他接客七八个月,少说也有200多人,为他赚了八九万元!”阿莲气愤地说道。对这个要求,阿莲也断然拒绝了。  去年7月份,刘志华手持杀猪刀冲进了她家对其一顿拳打脚踢,她家人急得哭喊。大闹一番后,刘志华扬长而去。感到万念俱灰的她准备喝农药。幸被其母发现才避免了悲剧。刘志华继续上门吵闹。她家人终日生活在恐惧之中,她看在眼里痛在心中,只好答应再次跟刘志华走。  再次逃跑遭遇上门“索赔”  去年8月,她跟刘又到了广东一小镇做起了“皮肉”生意。有时,刘志华对“接客”回来身心疲惫的她还提出发生性关系,遭到她拒绝就施以拳脚再行强暴。又过了4个月,一心想逃离魔掌的她瞄准机会逃往广东惠州投靠熟人。半个月后,刘追回其老家向其父母要人。她父母将东拼西凑的5000元交给了刘,以求一个“太平”。以为不会“出事”的她今年5月份回到家中,得知消息的刘又来“讨债”。  这段时间,同村26岁的阿松认识了阿莲。虽然了解阿莲的“过去”,但看中阿莲的纯朴与善良,阿松请人上门说媒。不久后,两人订婚。8月4日中午,刘志华突然上门提出要3万元的“青春损失费”。村干部调解未成功。 少女被绑架遭7人轮奸  当天中午时分,阿莲与未婚夫阿松以及媒人外出,不料中途遭到拦截。刘志华一把抓住阿莲的脖子就是一顿拳脚,而同行的7名男子也对阿松以及媒人施暴。“旁边有的女的吓哭了。我们劝不了!”一个老人说道。随后,刘某一行人将阿莲往白溪镇带去。  阿莲被逼与刘在当天下午5时许赶到了新化县一小旅馆。对方逼迫其向家人打电话索要1.2万元。在旅馆里,对方只准她站着。刘志华声称其当警察的“亲戚”张某也来了,有人撑腰什么都不怕。第二天中午,房间内只剩下一名叫胡铁军的男子,胡强暴了她。胡某“完事”后,其余人回来又一一强暴她,直到下午4时许暴行才结束。  他们多次逼迫她给家人打电话索要赎金。第三天,他们接到了刘志华的警察“亲戚”张某打来的电话,声称县公安局已经介入,劝其将人送到县公安局。张某与刘志华约定在县梅苑开发区一交通转盘处接人。在约定地点,张某要刘志华快点走,并未对其进行抓捕。她随张某来到县公安局,录口供时,她只讲述了被逼迫卖淫和被拘禁的事情,而被轮奸一事却“不敢说”。  “作为民警张某应该把刘志华抓住。”阿莲未婚夫阿松气愤地说道。后来阿松向荣华派出所报了案。在此期间,他多次接到刘志华逼迫未婚妻打来的“要钱”电话,为了稳住对方,他答应了支付赎金。不久,县公安局副局长刘化祥亲自赶来督办此案。第三天阿松才得知未婚妻被张某接回来了。阿莲回家后,怕阿松不能接受自己被强奸的事实,一直保持沉默,在阿松再三追问下才说出来。  “我是怕失去他才不敢说的,他说不管怎么样都会爱我我才说的。”阿莲此时忍不住哭了起来。  “他还天天打电话过来,说要杀我们!”阿松说。  三四个月后,等到阿莲满了20岁,他们将正式结婚。  犯罪嫌疑人“人去楼空”  随后记者赶到刘志华家。其母张桂桃介绍:儿子已经一个月没有回家了,不知道其去向。因为阿莲以前是儿子的女朋友,在外出打工时儿子为阿莲花费了“五六万元生活费”,阿莲“不跟”儿子了,儿子去要钱是合理的。  在村里走访时,一些村民向记者反映,刘志华比较“凶”,村里人都怕他。  警方行动  警方立案追捕疑犯  阿莲父亲刘陶花向记者出示了有关控告刘志华的“控告书”,记者看到上面写着控告刘志华强迫其女儿卖淫和非法拘禁以及敲诈勒索,同时控告张某放走疑犯。  新化县公安局民警张某介绍,事发后第三天,县公安局有关领导指示他去接刘志华和阿莲。当赶到约定的地点时,他只看见了阿莲,并未见到刘志华。随后,他便将阿莲带到了刑警大队。新化县公安局副局长刘化祥介绍,在民警做口供时,阿莲并没有反映被轮奸一事,目前已经以非法拘禁罪立案追捕犯罪嫌疑人刘志华。对于民警张某的控告,张化祥说该局纪委经调查已认定在此案中张无违法违纪行为。  各方说法  律师:疑犯可以判死刑  湖南三湘律师事务所边均福律师分析,如有二人以上轮奸或连续多次对同一妇女强奸,应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绑架女方,构成绑架罪,应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强迫女方卖淫,构成强迫卖淫罪。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应判10年以上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从报道中的事实看来,疑犯有以上犯罪情节。  专家:农村法制教育缺失  湖南师大政治学系韩廉副教授认为,要是阿莲懂得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报警,这个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这个悲剧体现了我国农村法制教育存在缺失的情况。  本报记者 刘 卓 文/图[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 11:27:2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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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讯&&为捞钱,一伙狂徒竟采取非法拘禁、拍裸照相威胁等手段,强迫女大学生卖淫。昨日获悉,荆门东宝法院近日审理了这起强迫女大学生卖淫案,5个被告人分别被判刑4年至12年。  审理查明,2002年,张勇等3人用欺骗和拍裸照相威胁的手段,将荆门某学院女大学生廖某带至武汉强迫卖淫,获利3000余元。同年6月7日,这3人再次将逃回荆门的廖某骗出,带至一民房内殴打、捆绑,后转至谭峰家中非法拘禁6天。期间,谭峰等2人对廖某进行多次猥亵,谭峰还对廖某实施了强奸。同年7月15日,这5人分别因涉嫌非法拘禁、强奸和强制猥亵妇女等罪名,被依法逮捕。(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编辑 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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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卖淫者,杀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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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社会到如此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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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代表好啊,就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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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暴徒,畜生都不如。一定要施以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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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windows2009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三个代表好啊,就是好。======================不要离题了,就事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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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根&& 来源:新华网&&日=600 || (this.width>=100 && this.height>=100)){this.style.cursor='pointer';}if(this.width>=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刘良彪一家5口就挤在这间破旧的土房里=600 || (this.width>=100 && this.height>=100)){this.style.cursor='pointer';}if(this.width>=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刘良彪与年近八十的母亲仍沉浸在痛苦之中  黑心班主任将学生推向火炕  儿子在外当鸡头 母亲帮其拉皮条  法制周报 记者 李根 文/图  核心提示:  “我15岁的女儿被她的老师刘运秀引诱到广东卖淫。”近日,衡阳县石市乡中白村残疾人刘良彪在电话中向记者哭诉,“刘运秀儿子强迫我女儿接客50多次,还染上了多种性病,现在连治病的钱也没有着落。”  刘运秀身为女教师,在其儿子要求其介绍女青年到广东卖淫时,不但不制止,反而将15岁的女学生推入火炕。  19天后,15岁的少女小倩(化名)终于逃脱了魔窟。10月13日,涉嫌强迫、介绍他人卖淫罪的犯罪嫌疑人刘强、朱正初、彭分粮、唐春香等人被衡阳县公安局移送到检察机关。  10月15日上午,记者来到了衡阳县石市乡中白村进行采访。  实况:贫穷的五口家庭  在一村民的带领下记者翻山越岭地走七八里路,来到了一栋低矮、潮湿、阴暗的土墙屋里。“这就是刘良彪的家。”带路的村民指着破旧的土房子说。“他可能还躺在床没有起来,因为他是残疾人行动不是很方便。”  带路的村民一边说一边将他家的门敲开了。躺在木板床上的刘良彪看到有人来访便慢慢地从床上坐了起来,强装笑容请记者坐下,从他的眼里可以看得出他内心的痛楚与辛酸。“1989年11月,我在株洲做搬运工时,一根水泥电线杆将我的脚砸断了。自从我出事后,家里所有农活及家务都由妻子一人担当。”说到此时他的眼泪夺眶而出。  当记者问到刘良彪女儿小倩在广东被迫卖淫的事情时,坐在他旁边的妻子徐旺秀也伤心地哭了起来,断断续续她介绍了家里的情况。  她家一共5口人,上有年近80岁的婆婆,下有两女儿,大女儿刘红花(化名)今年18岁,由于家里十分贫困在15岁时就辍学南下广东打工。二女儿小倩今年15岁,就读于衡阳县石市乡金屏片中学,是一名正值花季的初三生。小倩从小就是个比较懂事的孩子,懂得为父母着想,经常帮着家里做家务,村里的人都说她是个好孩子。今年4月份,小倩和很多上初三的学生一样都面临着中考的压力,尽管她的成绩不怎么样,但她和家里人还是希望她将初中读完。但在本村老师的极力推荐之下南下广东打工,没想到出去没有半个月就出事了。  起因:被骗广东打工  据了解,4月17日上午,本村小学教师刘运秀来到刘家来串门,并问寒问暖,刘运秀曾经是小倩的小学班主任,两家的关系也不错。在闲聊中刘良彪的妻子徐旺秀就谈到小倩的学习情况时,她叹了一口气说道:“哎,不瞒刘老师你说,我们家的小倩学习成绩不是很好,我和她爸爸都担心她能不能考上高中呢,就算考上了,听说学费也不低啊!不过,如果考上了,我们就是去讨米都会送她去读书的。”  就在这时刘运秀装出十分关心的样子说:“现在的孩子学习压力都很大,都想考大学,可那么多的学生都想考上,真正考上的又是少数,与其到时候让孩子受苦,不如让她早点出去打工,也好见见世面,说不定赚了不少钱,你们也可轻松多了。”听老师这么一说想起来也有些道理,大女儿刘红花不是很早就出去了吗,而且每月可以寄二百块钱回来,但不知道去哪里打工为好。  “我儿子刘强两口子月初的时候到广东开个小店,现在生意火红,小两口生意忙不过来,正想找个人去帮他们带小孩。”正当徐旺秀犹豫不决的时候,刘运秀看出了其心思,便乘机说道,“我想找家乡人带小孩要放心一些,看你家小倩平时也勤快,又是我教过的学生,如果同意就要刘强来接你家小倩去带人,每月500元怎么样!”没有读完不是没有毕业证吗?当时徐旺秀还是犹豫不决。  “你家小倩如果现在去还可以免去好几百元的报考费。”刘运秀凑到她的耳边说道,“只要你不到外面去说,不让其他人知道,毕业证的事就包在老师的头上了。”想到可以节省几百元的报考费,又可以拿到毕业证,老师又这么热情,徐旺秀就一口答应了下来。  看到小倩母亲答应了,老师当时就电话通知在广东的儿子,当天晚上刘强就从广东赶回衡阳老家。4月19日上午,刘强就将小倩带上开往广东的卧铺车。  内幕:从事色情交易  据衡阳警方透露,今年4月初,石市乡林业站工作人员刘强带其爱人到广东东莞市大朗镇躲避计划生育,到了大朗镇后暂时住在同乡人朱正初、彭分粮两口的租住处。刘强到了广东的第二天,小两口在外面溜达了一圈,发现没有什么生意可做,就想开个南杂店,但是门面费用贵得吓人,一个小小的门面月租要好几千,便打消了这个想法。  他们回到朱正初的住处后就向其打听在大朗镇有什么生意好做。朱正初凑到刘的耳朵边轻轻地回答说:“随便做什么生意,都没有做那行生意(指带女的卖淫)的钱来得快。你想办法找几个年龄在20岁以下、人长得漂亮的小妹来这里,一年赚个十万快钱没有一点问题。”  听了朱正初的介绍后,刘强便迫不及待地将自己的想法与老婆商量了一下。二者一拍即合,当晚他们就把自己发财的想法告诉在家的母亲,要其母亲尽快找一批20岁以下的小妹子来广东“打工”。  在中白村采访时,有几名村民向记者证实,就在刘运秀老师喊小倩去广东打工前,另外还叫了本村的两小妹子去广东“打工”。因双方父母没有同意,刘运秀就打消了念头,后来,刘强的母亲就将眼盯上了本村的在校生小倩身上。  “在出事前,刘运秀在石市乡金屏水口小学教书,语文、数学都教,小倩在读小学时刘运秀还是她的班主任。”衡阳县石市乡一教师对记者说,“她平时是一个很优秀的老师,为人看不出有什么不好,如果不发生这件事,她现还在课堂教书呢。谁会想到她竟然做出这么丢人的事情呢?真是给老师这个词摸黑。”  真相:魔窟历险  10月17日,记者在衡阳东方女子医院见到了曾被侮辱的小倩,看到她一副幼稚的脸上显满了伤痛和无奈。在泪水中,她讲述了事实的真相。  4月20日,小倩来到了东莞市大朗镇。刘强安排小倩住在一栋居民楼4楼的房屋内,小倩并没有看到他们所谓的南杂店之类的东西,也不需要带小孩。刚开始,刘只是要她做扫地、洗衣及煮饭等家务。过了好几天,刘强原形毕露竟向年幼无知的小倩索要伙食费、住宿费以及车费共计600元。当时,本来在外就孤单的小倩一下子被突然其来的“讨债”吓哭了,说要其父亲送钱过来。刘说现在就要钱,并威胁小倩,要么就帮我做事,如果不去做事就要将她打死。小倩问是做什么事,对方回答的“接客”。小倩死活也不同意,向刘多次哀求说回家一定还他的钱,而这个时候,站在一边的老乡唐春香却又开始好言相劝。说现在处女不处女已经不重要了。因为现在重要的是有钱,有钱是第一位。  5月2日晚上,刘强安排另一人将小倩带到泰悦大酒店进行了第一次卖淫。就在嫖客与小倩发生性行为的同时,刘强与自己的“马仔”唐春香一直在外面守侯,以防小倩外逃。在5月2日至20日刘强先后强迫小倩买淫50多次,共得黑钱13600元。后来刘强看到小倩比较“听话”,以为她习惯了这种生活,慢慢地对她放松了警惕。  在5月20日的晚上12点,小倩在卖淫出来后乘唐春香方便之机逃出了魔掌。逃出后的小倩一口气跑了4公里,来到了大朗广场,在一个公用电话亭里,小倩向衡阳叔叔家拨了电话,当时并没有说自己所发生的一切,只是问在花都打工的堂哥刘新的电话号码。后来她告诉堂哥说自己出事了,要其赶快来将自己接过去。由于路途遥远刘新一下子赶不过来,打完电话后,小倩就坐在广场的草地上哭了起来。  已经是天亮了,身无分文的她还在那里痛哭。这时一个路过的女子问其情况,小倩不敢说出真情,只是说自己被抢了。看到她可怜的份上那女子将小倩介绍到一毛线厂做事。  就在采访完毕时,小倩告诉记者,“恢复健康后要重新返回课堂,我很想读书。”  现状:小倩染上了性病  5月23日,在花都打工的刘新来到了大朗镇找到刘强,刘称不知道小倩去哪了,还谎言道她那晚跟一个大老板出去吃夜宵就没有看到回来了,自己也在找小倩。在找不到小倩的情况下,刘新一个电话话拨到了家里。  次日上午,刘良彪拄着双拐棍与自己的外甥踏上了南下的列车。在到达大朗镇后,多次拨了刘强的电话,刘不是关机就说在外面,总之不跟他俩见面。他们看到的茫茫人海跟本不知道小倩在什么地方,也不敢随便问人,3天后他们返回了湖南,向石市派出所报了案。  后来,石市乡派出所将刘运秀找了过来,问其儿子在广东的情况,当时刘也承认自己儿子在广东是做“拉皮条”,但不知道是强迫人家的。当天,刘运秀给了派出所5000元钱,作为派出所南下广东找小倩的费用。7天后,派出所几个人空手而归,没有找到失踪的小倩。  6月12日,刘良彪在家接到一个令人兴奋的消息,小倩一人在家毛线厂打工,现在已经去了她堂哥那里,只是希望家里去接她。次日刘与另外两个亲戚将小倩从广东接了回来。  在回家的路上,小倩告诉父亲自己的遭遇,并羞涩地说自己下身经常疼痛还起了好多泡泡。后经医生检查,小倩已经患上了尖锐湿疣、非淋菌性宫颈炎两种性病,且都非常严重。  尾声:法律的惩罚  得知女儿染了性病后,刘良彪一气只下找到了刘运秀要求其赔偿适当的金额来治疗小倩的性病,但遭到对方的拒绝。“她还杨言,宁愿把钱给派出所,也不陪钱给你家。”刘良彪告诉记者,刘运秀还说是小倩自己在外面沾花若草染上了性病,不能够怪她的儿子,如果我家再去报案就将我全家弄掉。  看到对方没有诚意赔偿的情况下,刘良彪又拄着双拐棍来到衡阳县公安局向治安大队报了案。  治安大队立案后,立即南下广东与东莞警方联合展开了抓捕行动。涉嫌组织卖淫的犯罪嫌疑人刘强、朱正初夫妇、唐春香已全部被衡阳警方逮捕并押回湖南,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看到刘强等人被捕后,刘运秀找到刘良彪要求其到派出所来说情放人,并答应事情办好后给刘20000元,”衡阳县石市乡派出所罗所长说,后来刘良彪多次来找派出所说好话,要求网开一面放出刘强等人算了,我们是依法办事,决不会因个人的利益而放弃法律的尊严。  9月16日,刘运秀因涉嫌介绍他人卖淫已被有关部门决定劳动教养一年,其余同案人员被衡阳县公安局移送到检察机关。  相关链接: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之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强奸后迫使卖淫的;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责任编辑:悲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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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来源:南国早报&&作者:彭宁莉  东方网8月12日消息:昨日,记者从广西区公安厅获悉,广西警方自7月1日开展打击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成效显著,截至8月10日,共破获跨国拐卖越南妇女儿童案件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其中12名为越南籍),解救被拐越南妇女58名。目前,已有26名被拐越南妇女和1名越南籍犯罪嫌疑人,被广西警方通过东兴口岸遣送出境。&&&&&& 7月4日,崇左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经过缜密侦查,发现扶绥县新宁镇秀湖小区金莱酒楼有人收买并组织被拐卖越南妇女从事卖淫活动的线索,遂立即组织民警迅速赶赴扶绥县新宁镇,全面展开解救行动,当天成功解救出被拐卖的越南妇女11人,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据了解,这些被解救的越南妇女均是今年以来,被犯罪嫌疑人以500至5000元人民币不等的价格从边境地区人贩子手中收买来的。   7月14日,东兴市公安局接到越南广宁省公安厅芒街市公安局的通报,称一名叫范氏秋垂的16岁越南少女被拐卖到广西上思县,请求中国公安机关协助解救。   此案引起了自治区公安厅和防城港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开展解救工作。7月27日,由公安厅刑侦总队和防城港市公安局刑侦、技侦支队以及上思县刑侦大队组成的专案组,在上思县抓获涉嫌拐卖越南妇女的犯罪嫌疑人胡安德。据胡安德交代,范氏秋垂已被带到广东省肇庆市并被强迫卖淫。   28日,专案组火速赶往广东省肇庆市,并在广东警方的协调和肇庆市公安局的全力配合下,查明范氏秋垂已被转移到广东省的茂名市。然而,当专案组于30日风尘仆仆地赶到茂名市后,却获悉范氏秋垂已于当天在一名犯罪嫌疑人的控制下乘坐长途客车从茂名返回了南宁市。   获悉这一情况后,广西公安厅刑侦总队立即派员在客车进入南宁市的必经之路设卡拦截,终于当天下午成功解救了被拐的越南少女范氏秋垂,同时抓获越南人贩子武氏翠。   7月27日,崇左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又根据群众举报,经秘密侦查,再度查明宁明县城的金鑫酒楼等几家经营餐饮的场所内,存在拐卖和容留越南妇女卖淫的情况。崇左警方立即组织30多名民警开展突击清查,并成功解救出7名被拐卖并被强迫卖淫的越南妇女,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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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渣不毙了,留着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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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方早报&&编辑:王选斌&&&&&&虎毒不食子。然而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公诉了一起令人发指的恶性案件:为了1万元钱,丧心病狂的母亲居然强迫自己16岁的亲生女卖淫。女儿稍有不从,母亲就拳打脚踢,最终致使女儿因卖淫大出血而送入医院救治。   今年5月,在江苏吴江市开了一家理发店的34岁贵州籍女子况某,将自己16岁的女儿付某 带到店里。日常生活中,况某向外人介绍时总是和女儿以姐妹相称。一次,况某认识了吴江市一位老板,以亲生女儿是处女开价1万元。因该老板出不起价,生意没有谈成。   其后不久,况某在吴江市一家咖啡馆见到了本市宝山的陈某,再次以女儿是处女为条件开价15000元,后经过讨价还价,1万元敲定。随后,况某又将女儿带到陈某在本市宝山区的住处,进行卖淫嫖娼活动。   据了解,出于“安全”考虑,在宝山陈某两室一厅的住处,况某竟然就坐在客厅看着女儿去陪陈某。由于女儿付某突然不同意卖身,从房间里挣脱出来。陈某认为,如果不愿意也可以,但况某必须还他已经付出的1万元。为了到手的1万元钱,身为母亲的况某竟然对女儿拳打脚踢强迫其卖淫。在况某的毒打下,无奈的女儿付某只能屈从,以至于因卖淫导致大出血而被送进医院救治。   医院医生在救治的过程中,获知情况后及时报警,警方将况某抓获,陈某也被治安拘留。   据悉,为了净化环境,有效遏制各种犯罪行为,国庆前夕,本市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加大了对涉黄的打击力度,以上案件就是多起强迫卖淫案件中的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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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北国网-辽沈晚报&&&& 作者:罗奇  从厕所窗户跳下,一人胸12椎体骨裂骨折,险些高位截瘫   犯罪团伙公然去网吧劫持妇女强迫卖淫,竟称这是“抓妞”   两名被拐的女孩为了不去卖淫,最终选择了跳楼逃跑,在摔成重度骨折后逃出虎口。而强迫妇女卖淫的这个犯罪团伙竟公然在网吧劫持妇女回足疗城并强迫其卖 淫,他们甚至把这种行为称为“抓妞”。   昨日记者从盘锦市双台子公安分局获悉,涉嫌强迫妇女卖淫犯罪团伙中的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拘,其他犯罪嫌疑人警方正在抓捕中。   网吧内公然去“抓妞”   今年5月25日下午,盘锦市双台子公安分局红旗派出所接到程某(女、17岁)和张某(女、24岁)报案,称5月24日晚11时许,当二人正在兴隆台区某网吧内上网时,忽然从网吧外面闯进2男1女,3人经过一番“仔细”观察后,走到二人身边强行将她俩拽到门口的出租车上。不一会儿她们被带到双台子区某足疗城内,这里的老板和几名看场子的男子先是对二人进行了一番“教育”,之后开始强迫她们从事卖淫活动,程某和张某坚决不从,当晚程某被其中的一名犯罪嫌疑人强奸。   为了尽快逃脱魔掌,张某称现在先不能做,因为孩子病重在家,自己先得回去照顾一下孩子,然后再过来。在骗过了老板田某某后,张某立即给住在兴隆台区的朋友打电话,在朋友的帮助下张某又将陷入魔窟的程某解救出来。   7名妇女被强迫卖淫   所长杨玉楼和副所长李宝军接案后,立即组织警力将该足疗城的老板田某某和李某、刘某、夏某(女、20岁)抓获。经过审讯,除老板田某某拒不交代外,其余3名犯罪嫌疑人对5月24日晚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李某还供认了当晚强奸程某的犯罪事实。   在侦查中,民警们还初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田某某在经营该足疗城前曾在双台子区高家附近经营过“某某足疗城”,并在那里疯狂进行强迫妇女卖淫的犯罪活动。该团伙成员有10多人,被害妇女达7人之多。今年7月7日至22日,警方又陆续将彭某、石某和窦某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据该团伙中一些犯罪嫌疑人交代,大部分女孩都是他们半夜从网吧内抓来的,他们管这个叫“抓妞”。他们认为半夜上网聊天的女孩基本没有好人,所以强迫她们从事卖淫是比较明智的选择。   女孩被迫跳楼胸椎摔裂   经过调查取证,警方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田某某在经营高家附近的“某某足疗城”期间,曾强迫19岁的梅梅(化名)和18岁的芳芳(化名)从事卖淫活动,二人因拒不接受卖淫要求而被逼从该足疗城3楼跳下致伤。民警先后赶赴黑龙江和山东二人的老家调查取证。   昨日记者通过警方,对正在黑龙江老家养伤的梅梅进行了电话采访。   记者:能说说当时被拐骗的经过吗?   梅梅:今年5月16日晚上,我和芳芳正在街上闲逛,忽然芳芳以前的一名好友任某(女)打来电话,称给我们找了一个既赚钱又轻松的工作――到一家足疗城当服务员。之后她约我们去那里见面,没想到一进去就被这里的老板扣下了,他们告诉我们到这里来就得听他们的话去卖淫,如果不从,“谁敢跑就把她的腿打断。”   记者:后来你们听话了吗?   梅梅:没有,我们坚决不去卖淫。于是他们就把我们关在3楼的屋子里,并在楼梯口处拉上了一个铁栅栏门,吃住都在这里,一步也不允许我们出门,一天晚上他们当中的一人还……(说到此处梅梅已泣不成声)看到我们怎么也不肯接受他们的卖淫要求,他们就派人轮番严密看管我俩。一次其中一个男子想要强奸芳芳,芳芳不得已用刀片割伤手臂后将血液滴在卫生巾上说自己“来事”了,这才侥幸逃脱。   记者:你们怎么想到跳楼?这么高的楼你们难道不怕摔死吗?   梅梅:这样生不如死、毫无自由的日子我们实在过不下去了,5月20日晚上,我上厕所时偶然发现厕所窗户上的一个螺丝有些松动,于是叫来芳芳用手将螺丝抠出后又慢慢把窗户撬开。啊呀,从3楼向下一望,实在太高了,但一想到回去还要被逼卖淫,我俩一咬牙一闭眼,一下子从楼上跳了下去。之后我们顾不上疼痛跑到附近医院,因为噩梦终于可以结束了。   记者在二人的病志上看到,梅梅是右膝内侧副韧带断裂,而芳芳则是胸12锥体骨裂骨折。据医生介绍,像芳芳这种情况却没有高位截瘫,只有万分之一的概率,是非常幸运的。芳芳正在山东其哥哥家中养伤,目前还无法下地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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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涛&&陈静&&&&来源:检察日报&&&&日=600 || (this.width>=100 && this.height>=100)){this.style.cursor='pointer';}if(this.width>=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戒毒所的印章就放在大门口的小卖部里=600 || (this.width>=100 && this.height>=100)){this.style.cursor='pointer';}if(this.width>=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图中为罗贤文  曾经轰动全国的广州黄埔长洲戒毒所女戒毒人员被强迫卖淫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有关部门历经一年多的侦查、起诉、审判,相关犯罪分子、渎职官员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处。此文详细披露了查办此案过程中,一些鲜为人知的内幕。  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查处长洲戒毒所渎职案纪实  顺利“买”出两名戒毒女  日,一名《羊城晚报》的记者带着一个叫阿文(化名)的女子急匆匆来到广州市公安局。他们向值班干警说:“长洲戒毒所经常把戒毒女卖给一些‘鸡头’(组织卖淫者),情况非常严重,你们快去查查吧!”接着,那名记者述说了有关详细情况――  3月15日上午,一名叫阿文的女子打电话到《羊城晚报》,她告诉记者长洲戒毒所经常把戒毒女卖给一些“鸡头”。听到此消息后,记者与阿文决定假扮“鸡头”潜入戒毒所,以确认此消息的真实性。  阿文打电话到长洲戒毒所,一名在电话中自称是罗所长的人谈妥由阿文带“大哥”前来选人,以每人1000元的价格买几个“粉妹”(戒毒所里对吸毒女的称呼)。当天,两人来到戒毒所时,接待室里已有六七个人,他们骂骂咧咧地说:“罗所长言而无信,说好1300元一个人的,现在却要1500元,否则不让接人。”  一名值班员在与记者聊天时,语出惊人:“十个‘粉妹’九个都做过‘鸡’,反正都是‘鸡’,由我们再卖出去做‘鸡’也无所谓!”此时,一名自称是所长的中年男人(此后查明该人正是所长罗贤文)说:“1300元一个,你们选吧。”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决定价格为每个人1000元。10多分钟后,管教带出几个女子,记者佯作选择后挑中了两个女子。  这时,值班人员开出两张伙食费、治疗费的条子,叫记者去工人疗养院大门口边的小卖部交钱,然后再来领人。记者来到小卖部后,里面的人开出了两张单子,凭着单子记者到接待室顺利领走了两名女子。自称是所长的中年男人笑着对记者说:“过几天你们再来,我们这里还有几个更漂亮的妹子,价钱不变。”  恶劣行径触目惊心  得知此情况后,警方迅速展开了调查。初步调查发现,自长洲戒毒所1991年成立以来,对来戒毒所领人者的身份审查,都是由该所办公室人员一手包办,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很可能存在“卖人”的恶劣行径。  戒毒所里竟然出现了这种事情,办案人员感到不可思议。为了查证此情况,公安机关连续对海珠区康乐村的一条街进行了暗查,结果发现了多名由“鸡头”赎出、强迫在此卖淫的戒毒女。  “我进戒毒所里不久,就发现不断有戒毒女被管教带出去。听人说,她们是被‘鸡头’买出去站街了。”先前向记者提供消息的阿文,对公安干警说,“2002年2月初的一天,女管教把我和4名戒毒女子带到探视室,供玻璃隔窗外的‘鸡头’挑选。管教还郑重其事地告诫我们‘如果人家买下了你们,你们出去要在人家那里好好做,要还人家五六千元钱’。那天,管教和‘鸡头’没有达成交易,后来听说是因为‘鸡头’出价太低,戒毒所不做了。”  掌握大量证人证言后,警方认定这是一起特大恶性的内外勾结、强迫买卖妇女胁迫卖淫的重案。而且初步认定,此案案情之恶劣,性质之严重,涉及人数之多,非常罕见。警方迅速行动,拘捕了长洲戒毒所管教陈太中、邵丽爱,以及“鸡头”毛祖富、王先珍、彭安乐、丁传菊等人。  面对这起影响恶劣的案件,黄埔区检察院适时介入,开始调查长洲戒毒所内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2003年8月,黄埔区检察院对长洲戒毒所原所长罗贤文,以及其上级单位广东省第二工人疗养院原副院长刘国华,同时进行立案侦查。  戒毒女确被强迫卖淫  小小戒毒所里竟存在如此肮脏的行径,此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广东省委领导对此案高度关注,要求一定要严惩有关责任人。  检察机关在调查中发现,案件调查比预想的要困难得多,由于该戒毒所已经关闭一年多时间,出所呈批表、强制戒毒人员名单等重要资料已经丢失,当时的管教人员和保安也大都是聘请的临时工,现在已全部被解聘,而且强制戒毒人员也早已释放,查找非常困难。加上该所内部人员复杂的社会关系,使得案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所长罗贤文到案后,衣冠楚楚,脸上带着无辜的表情:“我受党教育多年,怎么会去搞这个事?那都是几个管教个人与‘鸡头’勾结干的事,我事前并不知情。”他极力把自己描绘成一个清廉干部:“我这个人,从来不抽戒毒人员及其家属的一根烟,不喝人家一杯茶,不吃人家一顿饭,没接过一个红包。”调查一度陷入困境。  再难也要彻底查清有关人员的犯罪事实,办案人员费尽周折,查找到了大量的证据。初步查实,所长罗贤文在审批女戒毒人员出所过程中,明知接人者不符合条件,仍批准他们将人带出所,从中收取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手续费”,从而造成戒毒人员被强迫卖淫的严重后果。  “我们一定要一查到底”  同时,办案人员发现,戒毒所一些管教的行为令人发指。戒毒人员稍有差错,就会遭到毒打。新入所的人员,无论对错都要先挨30下“杀威脚”,即戒毒人员俯身跪下,他们用脚后跟踢打其后背,被打者还要口称谢谢。打完后,他们要戒毒者喝一杯凉水,据说这是查验有无内伤的招数,打出内伤的一喝就会吐血。  面对如此非人的行径,干警们愤怒了。检察官袁明丰说:“这简直就是人间地狱,一定要一查到底,把所有犯罪分子一网打尽。”  为获取有关书证,办案人员对该所遗留下来的一大堆陈旧的《出所呈批表》逐一审查,凡是与罗贤文有关的书证材料绝不放过。此后,干警先后到10多个相关单位进行调查,提讯了全部有关组织卖淫犯罪的被告人,询问了戒毒所的有关工作人员,获得了大量证据。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终于形成了环环相扣的证据锁链。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办案人员又认真查找分析案件中可能存在的漏洞,整理形成了5大本案卷材料。不久,此案移送起诉。  戒毒所里存在肮脏交易  在法庭上,罗贤文的委托律师进行了百般辩解,称长洲戒毒所是广东省第二工人疗养院下属的二级机构,属于事业单位性质,自己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是刑法规定的滥用职权罪的主体,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此,公诉人一针见血地指出,早在1990年广州市公安局就通过文件指定该所作为公安机关强制戒毒的定点单位,这就使该所成为了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身为该所所长的罗贤文,是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因而符合滥用职权罪的主体。  此后,罗贤文又称自己违规的审批都是事后补签,事先并不知情,对造成戒毒人员被领出所,并被强迫卖淫的后果,并没有持故意的心态,因此自己主观上不存在犯罪的故意。  公诉人立即拿出有关证据,对审判人员说:“这是长洲戒毒所的办公会议纪要,与会人员一栏清楚写有罗贤文的名字,这充分说明他对违规之事完全知情。而且其违规审批的行为不可能是过失,因为《出所呈批表》上已写明‘由毒友领出所’,罗贤文对戒毒女由毒友接出所,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不可能是疏忽,其所持的主观心理只能是放任的态度,因此罗贤文滥用职权的行为主观上是间接故意。”  在事实面前,罗贤文终于无可奈何地低下了头。日,法庭全部采信了黄埔区检察院的指控,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罗贤文犯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7月29日,广东省第二工人疗养院副院长刘国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此前,被逮捕的管教陈太中、邵丽爱,以及“鸡头”毛祖富等6人,受到了有期徒刑五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惩罚。  9月8日,涉案的女管教简维珍被依法批捕,至此,长洲戒毒所系列案全案告破。案件终于有了结果,举报人阿文对办案人员说:“我没想到事情过了这么久,你们还那么拧(意即坚持不放)!”她还表示,希望社会不要抛弃她们这个苦难的群体:“我们也想戒毒,只是我们也好难。”办案人员呼吁人们,要更加关注和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给他们更多的关爱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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