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华夏人寿常青树2015中大疾病险35岁男士交20年每年应该交多少钱

明亚保险咨询系统
&&&&&&&&&&&&&&&&&&&&&&&&保险产品名称:华夏常青树重大疾病保险(2015)
产品保障功能
产品投保规则
产品费率计算
&&重大疾病类:&&&&华夏常青树重大疾病保险(2015)无返还,终身,重大疾病,轻症重大疾病保险金61种重大疾病保障,保证生活质量、提供医疗支持一、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将按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二、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合同所列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将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保障病种包括行业规定的25种大病,以及26.多发性硬化症、27.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28.植物人状态、29.系统性红斑狼疮、30.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型糖尿病)、31.原发性心肌病、32.重症肌无力、33.急性坏死性胰腺炎、34.坏死性筋膜炎、35.终末期肺病、36.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37.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38.系统性硬化、39.脊髓灰质炎、40.严重克隆病、41.严重溃疡性结肠炎、42.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43.川崎病、44.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衰竭、45.埃博拉病毒感染、46.象皮病、47.肺源性心脏病、48.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49.疯牛病、50.严重心肌炎、51.肾髓质囊性病、52.严重冠心病、53.严重肌营养不良症、54.慢性复发性胰腺炎、55.进行性核上性麻痹、56.胰腺移植、57.严重瑞氏综合症、58.严重自身免疫性肝炎、59.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60.肝豆状核变性(Wilson病)、61.严重哮喘轻症疾病保险金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将额外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每种轻症疾病只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轻症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1.非危及生命的(极早期的)恶性病变2.冠状动脉介入手术3.轻微脑中风4.心脏瓣膜介入手术5.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6.视力严重受损–三周岁始理赔7.主动脉内介入手术8.较小面积III度烧伤(10%)9.慢性肾功能损害–肾功能衰竭期10.重症头部外伤11.单个肢体缺失12.单侧肺脏切除13.肝脏手术14.早期运动神经性疾病15.人工耳蜗植入术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障,体现对家人的责任与关爱一、身故时未满18周岁,将按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二、身故时已满18周岁,且于本合同生效或者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将按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三、身故时已满18周岁,且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将按本合同载明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全残保险金全残保障,体现人性关怀一、全残时未满18周岁,将按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二、全残时已满18周岁,且于本合同生效或者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将按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三、全残时已满18周岁,且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将按本合同载明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具有4项附加功能,保单功能完善保费豁免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将豁免本合同自轻症疾病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生命末期提前给付若被保险人初次被专科医生确诊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时未满18周岁,我们将按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初次被专科医生确诊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时已满18周岁,且于本合同生效或者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达到疾病终末期,我们将按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初次被专科医生确诊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时已满18周岁,且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达到疾病终末期,我们将按本合同载明保险金额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保费自动垫交在分期交费期间,因故未能按时交费,将自动以保单现金价值垫交保费,同时收取一定利息,合同继续有效保单借款保单具有现金价值时可申请借款,借款金额最低须符合公司规定,最高以现金价值的95%为限,本息在6月内一并返还
&&&&&&&1.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0周岁(出生且出院满28日)至60周岁(含60周岁);&&&&&&&2.本险种保险期间为终身;&&&&&&&3.本险种交费频率为年缴,缴费期间为5年交、10年交、15年交、 20年交;&&&&&&&4.本险种最低保险金额为10000元,超过最低保险金额部分应为1000元的整数倍;&&&&&&&5.险种搭配规则:&&&&&&&(1)个险、收展、中介渠道:本县中可以单独投保,也可以与“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13)”、“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14)”、“安心无忧住院给付医疗保险”、及“附加同祥保费豁免定期寿险(A款)”的一个或多个组合销售,主险和附加险必须同时满足各险种投保规则;&&&&&&&(2)网销渠道:本险种可搭配附加“附加同祥保费豁免定期寿险(A款)”,主险和附加险必须同时满足各险种投保规则;&&&&&&&6.本险种与)”、“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14)”搭配销售时,本险种的基本保额10万(含)以上既可搭配。&&&&&&&7.风险保额:本险种寿险风险保额、意外险风险保额为0,重疾险风险保额,人身险风险保额以及体检校验保额均为基本保险金额的1倍;未成年人身故责任校验保额为0;&&&&&&&8.投保本险种的体检标准&&&&&&&&&&&&&&9.其他未列事项参照“个人保险投保和核保规则(2013年10月版版试行)”。&&公司一般性投保规则&&&&&&&4. 凡涉及投保人保费豁免责任的险种,同时计入投保人的人身险风险保额。&&&&&&&5. 每一具体险种的最低保险金额限制详见特殊投保规则中的规定。&&&&&&&第七条 保费规定&&&&&&&1. 本公司承保每一份投保单的累计主险保费不得低于以下标准:&&&&&&&(1)一次交清:1000元;&&&&&&&(2)年交:500元。&&&&&&&2. 特殊险种的最低保费规定详见特殊投保规则中的规定。&&&&&&&3. 投保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提供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并提供能够确认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关系的证明,如户口薄、结婚证、派出所证明、社区证明等:&&&&&&&(1)单个被保险人以现金形式交纳的保险费金额2万元以上;&&&&&&&(2)每份保险合同累计以转账形式交纳的保险费金额20 万元以上。&&&&&&&第八条 交费频率及保费计算&&&&&&&1. 分为一次交清、年交两种。费率参照条款费率表。&&&&&&&2. 保险费计算方法&&&&&&&每一险种的最终保险费保留到“分”。&&&&&&&第九条 财务核保规定&&&&&&&1. 年收入与保险费的关系:投保人的累计年交保费一般不得超过其年收入的20%(万能产品、投资连结产品、两全险和少儿教育金等产品由核保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个案处理)。&&&&&&&2. 被保险人的人身险风险保额、重大疾病风险保额与其年收入的关系如下表:&&&&&&&&&&&&&&第十条 分红保险的投保规定&&&&&&&1. 投保分红保险时,红利领取方式只能选择现金领取、累积生息、购买交清增额保险等三种中的一种,且在填写投保单时选择。领取方式如空项,默认为累积生息。&&&&&&&2. 分红保险的红利领取人为投保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3. 分红保险中若被保险人为次标准体或从事五、六类职业时,不能选择购买交清增额保险的红利领取方式。&&&&&&&第十一条 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要求&&&&&&&一、 “被保险人”与“投保人”关系规定如下 &&&&&&&(一)成年被保险人与投保人的关系规定如下:&&&&&&&1. 本人、配偶、子女、父母;&&&&&&&2. 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扶养、赡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二)未成年人作为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时,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规定如下: &&&&&&&1. 受理父母作为投保人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投保。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2. 对于十六周岁(含)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经核保审核通过后可以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身份作为投保人投保。此类投保人可以为本人投保,监护人可以不再签名确认。 &&&&&&&除以上两种情况以外不受理其他任何关系的投保人为未成年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三)未符合以上要求的个案,请咨询核保人员,由核保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个案处理。 &&&&&&&二、受益人的指定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第十二条 加费规则&&&&&&&1. 被保险人所从事职业对应的代码和风险等级依据本公司《职业分类表》确定;&&&&&&&2. 投保主附寿险和重大疾病保险各类职业每万元基本保险金额增加额外保费如下:&&&&&&&&&&&&&&3. 从事两种以上职业或持有E类以上驾驶执照的被保险人,以职业类别较高者确定费率。&&&&&&&4. 采用健康加费承保的保险单,约定将打印在保单上。内容如下“您因**健康原因被加费**元,加费部分用于承担您健康方面的风险,因而在您退保或满期给付时,加费部分不予返还”。&&&&&&&第十三条 附加险规则&&&&&&&1. 附加险交费方式须与主险一致;&&&&&&&2. 附加险的交费年期不得超过对应主险交费年期;&&&&&&&3. 附加险保险期限不得超过其对应的主险保险期限;&&&&&&&4. 附加健康保险时,附加险保险期限不得短于其对应的主险保险期限;&&&&&&&5. 主险的交费方式为一次交清方式的,附加附加险的交费方式只能为一次交清。&&&&&&&注:上肢缺失或下肢缺失指腕关节或踝关节以上缺失,机能丧失者视同缺失办理。&&&&&&&&&&&&&&&&&&&&&&&&&&&&注:上表中括号内为重疾风险保额匹配年龄后达到的体检项目种类&&&&&&&1.体检项目分五级,每级所包含的内容如下:&&&&&&&I:普通体检(普通体检中女性要求乳房触诊)、静止心电图、尿液检查
&&&&&&&Ⅱ:I+血液检查(HBsAg、ALT、AST、BUN、Cr、Glu、CHO、TG )+ 腹部(含女性妇科)B超&&&&&&&Ⅲ:Ⅱ+血液检查(r-GT 、TBIL、DBIL、TP、A/G、UA、HDL、LDL)、血常规
&&&&&&&Ⅳ:Ⅲ+血液检查(乙肝五项、HCV-抗体、AFP、CEA)、胸透或胸片
&&&&&&&Ⅴ:Ⅳ+血液检查(HIV-抗体、RPR、HbA1C)、男性B超、超声心动图
&&&&&&&腹部B超包括:肝、胆、脾、胰、双肾&&&&&&&女性妇科B超包括:子宫、输卵管、卵巢&&&&&&&男性B超包括:前列腺、输尿管、膀胱&&&&&&&2.云南体检加查胸透或胸片&&&&&&&注:&&&&&&&(1)若被保险人为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股东,则需要提供企业财务资料;&&&&&&&(2)个人收入证明:是指被保险人所获得的年收入的证明,比如人力资源部出具的薪资证明、聘任合同、个人工资单、个人税单、奖金或佣金证明等;&&&&&&&(3)个人资产证明:指被保险人所持有的个人资产拥有权证明,银行定期存款证明、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合同、有效汽车行驶证、有价证券等;其他可以证明被保险人财务状况的客观文件或资料;&&&&&&&(4)企业营业执照:是指被保险人所在企业的合法企业营业执照,需有工商管理机关有效审核记录;&&&&&&&(5)企业资产证明:是指被保险人个人所拥有的企业资产证明,包括:上年度末及本期末的资产负债表、上年度末及本期末的损益表、上年度末及本期末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辅助说明,企业验资报告,贷款抵押证明等;&&&&&&&(6)企业年审报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报告;&&&&&&&(7)企业完税证明:企业纳税缴款书、企业纳税申报表等;&&&&&&&(8)除上述所列内容外,核保人员认为的必要的其他有关财务资料。巅峰对决:同方全球人寿康健一生vs华夏人寿常青树(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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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华夏人寿出了新产品——《》,很多人询问,较之之前的《》,哪个会更好……那就两个拉出来练练……
注:红色是优点。
就上述的两者产品形态来说,区别如下:
①康健一生多了趸交的缴费期选择,这个基本上上没多大意义,一般的健康险产品,原则上选择20年缴费。
②保障责任上,常青树多了12种重大疾病,5种轻症,轻症可以多赔2次。
③56岁-60岁,常青树可以选择5年缴费,10年缴费,康健只能选择趸交或者5年缴费。
④康健的寿险免责和重疾免责分列,寿险7条免责,重疾8条免责;常青树的寿险免责和重疾免责是共用的,都是9条。
在寿险方面,以下6条免责相同:
投保人对被保险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毒品或注射毒品;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在自杀自伤条款上,两者描述有些不同:
康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回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即:两年后自杀或者两年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自杀都可以赔。
常青树: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即:自杀都不赔。
此外,常青树还多两条免责: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毒或患艾滋病;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急性、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在重疾方面:以下8条免责相同:
投保人对被保险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毒品或注射毒品;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毒或患艾滋病;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急性、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此外:常青树还多一条免责: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⑤终末期疾病常青树是单列一条保险责任,康健一生是归属到重大疾病的承保疾病里面的,常青树承保的重大疾病和轻症种类多,而在部分相同承保病种的赔付条件上会更加宽松。
在轻症方面:
以下7种轻症共有且描述相同:
非危及生命的(极早期的)恶性病变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视力严重受损-3周岁始理赔
较小面积Ⅲ度烧伤(10%)
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
心脏瓣膜介入收入(非开胸手术)
主动脉内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
以下2种描述共有但描述不同:
同方全球人寿康健一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华夏人寿常青树重大疾病保险(2015)
轻微脑中风
指实际发生了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并出现神经系统功能障碍表现,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坚持(MRI)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存在对应病灶,确诊为脑出血、脑栓塞或脑梗塞,在确诊180天后神经系统功能障碍成都虽未达到重大疾病“脑中风后遗症”的给付标准,但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侧肢体(上肢和下肢)肌力2级或2级以下;
2.自主生活能力部分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两项或两项以上。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和腔隙性脑梗塞不在保障范围内。
指被保险人因非意外愿意实际发生了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并出现神经系统功能障碍表现,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坚持(MRI)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存在对应病灶,确诊为脑出血、脑栓塞或脑梗塞,在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肌力Ⅲ级或Ⅲ级以下的运动功能障碍。&
重症头部外伤
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功能障碍。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坚持(MRI)或正电子发生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神经系统永久性功能障碍,指脑损伤180天后,仍完全丧失自主生活能力,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二项或以上。
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并且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坚持(MRI)或正电子发生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头部外伤导致神经系统功能障碍,虽然未达到重大疾病“严重脑损伤”的给付标准,单身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被保险人接受了全麻下颅骨切开颅内血肿清除术(颅骨钻孔术除外);
(2)在外伤180天后仍然遗留一肢或一肢以上机体肌力Ⅲ级或Ⅲ级以下的运动功能障碍。
以下是两家公司各有的
同方全球人寿康健一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华夏人寿常青树重大疾病保险(2015)
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慢性肾功能损害-肾功能衰竭期
单个肢体缺失
单侧肺脏切除
早期运动神经性疾病
人工耳蜗植入术
在重疾方面:
以下33种轻症共有且描述相同:
急性心急梗塞
脑中风后遗症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冠状动脉搭桥术
终末期肾病
多个肢体缺失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良性脑肿瘤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心脏瓣膜手术
严重阿尔兹海默病
严重脑损伤
严重帕金森病
严重Ⅲ度烧伤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语言能力丧失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主动脉手术
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原发性心肌病
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严重克隆病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
以下13种描述不同:
同方全球人寿康健一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华夏人寿常青树重大疾病保险(2015)
重症肌无力
是指一种神经与肌肉接头部位传递障碍的自身免疫性疾病,临床特征是局部或全部横纹肌于活动时易于疲劳无力,颅神经眼外肌最易累及,也可涉及呼吸肌、下肢近端肌群乃至全身肌肉,须经神经专科医生确诊。
其诊断必须同时具有下列情况“
(1)经药物、胸腺手术治疗一年以上无法控制病情,丧失正常工作能力;
(2)出现眼睑下垂,或延髓肌受累引起的构音困难、进食呛咳,或由于肌无力累及延髓肌、呼吸肌而致机体呼吸功能不正常的危机状态即肌无力危象;
(3)症状缓解、复发及恶化交替出现,临床接受新斯的明等抗胆碱酯酶药物治疗的病史。
是指一种神经与肌肉接头部位传递障碍的自身免疫性疾病,临床特征是局部或全部横纹肌于活动时易于疲劳无力,颅神经眼外肌最易累及,也可涉及呼吸肌、下肢近端肌群乃至全身肌肉,本病须经专科医生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并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经药物、胸腺手术治疗一年以上无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单纯眼肌型重症肌无力不在保障范围内。
多发性硬化症
多发性硬化症为中枢神经系统白质多灶性脱髓鞘病变,病变有时累及灰质。多发性硬化症必须由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神经专科医生确诊。必须伴随有典型的脱髓鞘症状和运动及感觉功能障碍的证据并有MRI和脑脊液检查的典型阳性改变。多发性硬化症必须造成神经系统永久性功能损害并且已导致被保险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的三项或三项以上持续达180天以上。
指因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所致的不可逆的神经系统功能障碍,已经造成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的三项或三项以上,且持续至少180天。
坏死性筋膜炎
是一种由细菌侵入皮下组织和筋膜引起的急性坏死性软组织感染,可伴有毒血症、败血症、中毒性休克、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及多器官功能衰竭。必须满足一些所有条件:
1.符合坏死性筋膜炎的一般临床表现;
2.细菌培养检出致病菌;
3.出现广泛性肌肉及软组织坏死,并确实实施了坏死组织和筋膜以及肌肉的切除手术。清创术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坏死性筋膜炎的诊断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坏死性筋膜炎的一般临床表现;
(2)细菌培养检出致病菌;
(3)出现广泛性肌肉及软组织坏死,并导致身体收到影响部位永久性完全失去功能。
所谓永久完全失去功能是指受影响部位的功能丧失超过六个月者。
终末期肺部
是指被保险必须经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呼吸科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慢性肺部疾病而出现永久不可逆性的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终末期肺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标准并持续3个月或以上没有改善:
1.肺功能测试其PEV1低于1升;
2.血氧不足必须接受持续输氧治疗;
3.动脉血气分析氧分压等于或低于55mmHg;
4.休息时出现呼吸困难。
由呼吸专科医生确诊被保险人患有终末期肺病而出现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其诊断标准包括以下各项:
(1)肺功能测试其FEV1持续低于0.75升;
(2)病人缺氧必须广泛而持续地进行输氧治疗;
(3)动脉血气分析氧分压低于55mmHg。
理赔时必须提供以上各项中相应的医院证明文件或检查报告。
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类风湿性关节炎为广泛分布的慢性进行性多关节病变,表现为关节严重变形,侵犯至少三个主要关节或关节组【如:双手(多手指)关节、双足(多足趾)关节,双腕关节,双膝关节和双髋关节】。类风湿性关节炎必须明确诊断并且已经达到类风湿性关节炎功能分级Ⅲ及以上的功能障碍(关节活动严重限制,不能完成大部分的日常工作和活动)并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2.对称性关节炎;
3.类风湿性皮下结节;
4.类风湿因子滴度升高;
5.X线显示严重的关节(软骨和骨)破坏和关节畸形。
是指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符合以下三项标准的:
(1)至少包括下列关节中的三组或以上有广泛受损和畸形改变:手指关节、腕关节、肘关节、膝关节、髋关节、踝关节、脊柱或脚趾关节;
(2)手和腕的后前位X线拍片检查可见类风湿性关节炎的典型变化,包括骨质侵蚀或钙流失,位于受累关节及其邻近部位尤其明显;
(3)关节的畸形变化至少持续6个月。
类风湿性关节炎系指以关节滑膜炎为特征的慢性全身性自身免疫性疾病,诊断必须符合国际认可的该疾病诊断标准。
只有被保险人以接受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手术,我们才承担赔偿责任。
系统性硬化
至一种以局限性或弥漫性皮肤增厚和皮肤、血管、内脏器官结异常纤维化为特征的结缔组织病。本病须经专科医师明确诊断,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肺脏:肺部病变今儿发展为肺间质纤维化和肺动脉高压;
2.心脏:心功能受损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级Ⅳ级;
3.肾脏:肾脏受损导致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衰竭,达到尿毒症期。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局限性硬皮病(包括带状硬皮病,硬斑病);
(2)嗜酸细胞性筋膜炎
(3)CREST综合症。
系统性硬化病又称硬皮病,是以弥漫性皮肤、血管及内脏器官结缔组织纤维化、硬化及萎缩为特点的结缔组织病。必须由风湿免疫专科医生确诊。必须由活体组织检查和血清学的检查作为确诊依据。病变需累及心脏,肺脏或肾脏。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局限性硬皮病(包括带状硬皮病,硬斑病);
(2)嗜酸细胞性筋膜炎
(3)CREST综合症。
脊髓灰质炎
是指由于急性脊髓灰质炎病毒感染所导致的运动功能障碍或呼吸功能减弱的瘫痪性疾病。诊断必须由我们认可的神经科专科医生确诊并提供相关的脊髓灰质炎病毒感染的证据(例如:脑脊液检查或血清学抗体检查报告。)未导致肢体瘫痪及其它病因所致的瘫痪,例如格林一巴利综合征(急性感染性多神经炎)则不在此保障范围以内。瘫痪是指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功能永久完全丧失。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180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活动。
脊髓灰质炎是由于脊髓灰质炎病毒感染所致的瘫痪性疾病,临床表现为运动功能损害或呼吸无力。脊髓灰质炎必须明确诊断。我们仅对脊髓灰质炎造成的神经系统功能损害而导致被保险人一肢或一肢以上机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情况予以理赔。机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180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活动。
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衰竭
指自身免疫性肾上腺炎(既往称:特发性肾上腺皮质萎缩)导致肾上腺萎缩和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衰退。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明确诊断,符合所有以下诊断标准:
①血浆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水平测定大于100pg/ml;
②血浆和尿游离皮质醇及尿17羟皮质类固醇、17酮皮质类固醇、血浆肾素活性、血管紧张素Ⅱ和醛固酮测定,显示为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
③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刺激试验显示为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
2.已经采用皮质类固醇替代治疗180天以上。
肾上腺结核、HIV感染或艾滋病、感染、肿瘤所致的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不在保障范围内。
因为自身免疫功能紊乱,使肾上腺组织逐渐受损,而需要长期接受糖皮质激素及肾上腺皮质激素替代疗法。该病必须经内分泌专科医生确诊,并有以下报告走位证据:
(1)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刺激试验;
(2)胰岛素血糖减少测试;
(3)血浆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水平测定;
(4)血浆肾素活性(PRA)测定。
非有自身免疫功能紊乱引起的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衰竭不在保障范围内。
指末期丝虫病,按国际淋巴学会分级为三度淋巴液肿,其临床表现为肢体非凹陷性水肿伴畸形增大、硬皮症和疣状增生。必须由保险公司认可的专科医生确诊,且以微丝蚴化验结果阳性确认。因性接触、外伤、手术后的疤痕、充血性心衰竭或先天性淋巴系统不正常等情况引致的淋巴水肿均不包括在内。
指末期丝虫病,按国际淋巴学会分级为三度淋巴液肿,其临床表现为肢体非凹陷性水肿伴畸形增大、硬皮症和疣状增生。此病症须经专科医生根据临床表现和微丝蚴的化验结果确诊。
肺源性心脏病
被保险人因慢性肺部疾病导致慢性心功能损害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心功能衰竭。心功能衰竭程度达到了纽约心脏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标准之心功能Ⅳ级。被保险人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受限,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
由呼吸专科医生或心内科专科医生确诊为肺源性心脏病。诊断必须基于右心导管(心血管造影)的检查结果,且必须同时满足如下诊断标准:
(1)肺血管阻力高于3个伍德单位;
(2)平均肺动脉血压不低于40毫米汞柱;
(3)肺楔压不高于15毫米汞柱;
(4)右心室过度肥大和扩张,出现右心衰竭和呼吸困难。
因左心病变或者先天性心脏病引起的右心衰竭或者肺动脉高压不在保障范围之类。
慢性复发性胰腺炎
有腹痛等典型症状的胰腺反复发作,导致胰腺进行性破坏,并导致胰腺功能紊乱而导致严重的糖尿病以及营养不良、恶液质。CT检查证实胰腺存在的广泛钙化,且必须接受并已经接受了酶替代以及胰岛素替代治疗均达6个月以上。诊断必须由消化科专科医生确诊并且有内窥镜逆行胰胆管造影所证实。
胰腺炎发福发作超过3次以上并导致胰腺功能紊乱和营养不良,需要接受酶替代治疗。诊断必须有消化科专科医生确认并且有内窥镜逆行胰胆管造影所证实。
因酒精所致的慢性复发性胰腺炎除外。
系统性红斑狼疮
系统性红斑狼疮是指由于自身抗体和免疫符合物的沉积破坏了血管和细胞而导致的累及多系统损害的一种自体免疫性疾病。本保障仅限于被保险人因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狼疮性肾炎并引起肾功能损害,且肾脏病理诊断符合以下列明的世界卫生组织(WHO)对狼疮性肾炎所分类中的第Ⅲ、Ⅳ、Ⅴ、Ⅵ型。诊断须由有资格的风湿和免疫病专科医生确认。
世界卫生组织(WHO)对狼疮性肾炎的分类标准:
1.Ⅰ型-正常肾小球型;
2.Ⅱ型-系膜增生型;
3.Ⅲ型-局灶及节段增生型;
4.Ⅳ型-弥漫增生型;
5.Ⅴ型-膜型;
6.Ⅵ型-肾小球硬化型。
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结缔组织病,于体内有大量致病性自身抗体和免疫符合物,造成组织损伤。理赔须经专科医生确认并同时具备下列情况:
(1)临床表现至少具备如下条件的四个:
1,蝶形红斑或盘形红斑;
2,光敏感;
3,口腔溃疡;
4,非畸形关节炎或关节痛;
5,浆膜炎、胸膜炎或心包炎;
6,神经系统损伤(抽搐或精神症状);
7,血象异常(WBC<4000/或血小板<100000或溶血性贫血)。
(2)检测结果至少具备如下条件的两个:
8,狼疮细胞或抗双链DNA抗体阳性;
9,抗Sm抗体阳性;
10,抗核抗体阳性;
11,狼疮带试验阳性;
12,C3补体低于正常;
13,狼疮肾炎致使肾功能减弱,血肌酐的清除率低于每分钟30ml。
以下是两家公司各有的
海康人寿康健一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华夏人寿常青树重大疾病保险(2015)
冠状动脉粥样斑块切除术
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主动脉夹层瘤
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Ⅰ型糖尿病)
侵蚀性葡萄胎
严重心肌炎
严重自身免疫性肝炎
严重瑞氏综合征
严重肌营养不良症
严重冠心病
进入性核上性麻痹
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
肝豆状核变性
非阿尔兹海默症所致严重痴呆
埃博拉病毒感染
⑥费率上来说,华夏常青树要略低于海康康健一生。
20年交,10万保额不同年龄节点各自对应的保费:
&海康康健(男)
&华夏常青树(男)
&海康康健(女)
&华夏常青树(女)
⑦同方全球康健有其他增值服务,华夏常青树木有。
增值服务:健康关爱服务
&保额<30万
&保额≥30万
&需/专家门诊协调(3次/年)
&全程导医(3次/年)
视频简介:
此为额外增值服务,不属于“保险责任”,有可能越做越好,有可能保持不变,有可能过几年终止,而在北上广深等医疗资源相对紧张的地区,相关服务的市场价值不菲,以北京为例,相关市场价在几千乃至上万元(白落的小道消息)。
PS:总算算完成了,总体上来说,华夏常青树在条款费率等硬性指标上要优于同方全球康健,但是尤其要注意的是,华夏在寿险和重大疾病方面的免责。同方全球所囊括的不典型心急梗塞等疾病也是近些年高发。同方全球也提供了它的软实力,在医疗资源上提供了一些支持。所以,总体上来说,两张差距不大,只是倾向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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