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户县停电通知大王镇今天停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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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大王镇拆迁吗?什么时候拆迁
 公示了没?没公示的话近期不会拆迁,消息比较确凿真实,具体要到当地拆迁管理办公室或房管部门咨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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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大王镇有什么快递点,具体在哪
提问者采纳
希望帮到您。到了乡村乡镇这个级别时,然后快递会给你打电话叫你带身份证去村长那儿取快递,你好,只有唯一的一个中国邮政可以送到村长那儿,要自己送到邮政去亲,基本没有快递公司了,满意请采纳,如果你想从乡村寄送快递那就很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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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户县大王镇政府违法贱卖农用地多名政府官员 涉嫌腐败无人担责_西安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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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大王镇政府违法贱卖农用地多名政府官员 涉嫌腐败无人担责收藏
据知情者反映,2010年9月陕西省户县大王镇政府与陕西城投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官商勾结,在预先得知“渭河户县段全线整治工程”即将征用“大王镇人民政府渭北农场”148亩农用地的前提下,经多位政府领导极力举荐和撮合,大王镇政府以每亩一万元的超低价格将当年知青开垦的148亩农用地私下协议转让给了陕西城投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致使国家和集体利益遭受巨大损失。为了还原事情的真相,记者一行两人经过十多天的了解,先后走访了大王镇政府、户县宣传部、户县县委、户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中队、户县水务局、渭河户县段全线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处、户县纪检委、户县沣京开发区、户县老干局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当大量相关原始单据和协议呈现在记者面前时,事情的真相也就毫无遮掩的暴露在了公众的眼前。其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 大王镇政府为了达到贱卖土地、损公肥私等不可告人的目的不惜偷换概念、内定买者、私议地价、暗签两份不同协议,程序严重违法。根据大王镇政府(甲方)和陕西城投(乙方)所签的两份不同时期(一份为所签;一份为日注按原合同日期所签,详见附件1-1、1-2)的合同内容前言所述:“甲乙双方为西部山川秀美、发展经济、提高五荒资源的利用价值,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及《陕西省农村集体五荒资源治理开发管理条例》等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户县大王镇人民政府渭北农场(五荒地,暂定名)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我们不难发现如下事实:A:偷换概念,大王镇政府违背客观事实、明目张胆地将当年知青所开垦的148亩(详见附件1-3)“大王镇人民政府渭北农场”农用地更换为“五荒地”。所谓五荒地就是“荒山、荒沟、荒滩、荒沙、荒水。”其所以这样而为,其目的就是尽可能的压低地价、简化交易手续、套取相关优惠政策、逃避交易税费和契税等。B: 如果大王镇政府在不顾及“大王镇人民政府渭北农场”这几十年来一直都是“农用地”的事实,非要将这块“农用地”变成“五荒地”。那么依据《陕西省农村集体五荒资源治理开发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之规定,大王镇政府也没有严格按照该条例所规定的相关条款和程序依法行政,其转让程序严重违反了以上条例。C:而大王镇政府在转让该宗土地时所走的程序就像其他干部面对记者所说的那样:当年时任户县县委付书记施利民(现任西安市莲湖区组织部部长)是包联大王镇的领导干部,因看到镇政府财政困难,难以应付日常开支,故提议时任大王镇的党委书记程智亚(现已于今年4月份办理了内退手续)可以卖掉大王镇人民政府渭北农场的148亩农用地,以缓解镇政府财政压力。施付书记并说服自己远在深圳打拼多年的老同学黎先生前来户县投资置业,后在施书记的多方斡旋和协调下,镇党委程书记亲自挂帅和指派了一个专门处理有关卖地事务的一班人马,经多方努力协作,才将大王农场这宗地以每亩一万元的价格,共计128万元(实测148亩,不知何因却少了20亩)与黎先生达成了首份协议(详见附件1-1)。听了这一席话,让人感悟到的却是另类的“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人治行为和原则,哪里还有依法行政的影子可言。完全是一群官僚买办、猫鼠一窝、暗箱操作、独享其成的经济大餐。
西方社会建立法律秩序,有一个基本原则,坚持程序合法是一切合法的前提和根本。程序正义是一切正义的基础和前提,没有程序正义,法律就是一枚橡皮章,想怎么捏就怎么捏,想怎么按就怎么按。可见这般人马不是一般的胆大妄为。二 大王镇政府暗箱操作、私自定价,套取渭河整治工程征地赔付款(54亩)计89.39万元中饱私囊;贱卖国有土地(90亩)导致国有资产流失183.5万元。至今还有4亩国有土地分文未取,下落不名。其违法行为分以下步骤完成。A: 日大王镇政府(简称甲方)与西安城投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乙方)就“大王镇渭北农场”对外转让土地使用权一事双方达成了首份转让合同书(详见附件1-1),根据该合同第四款所约定的“乙方首付64万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定金” 但乙方在合同签订当日却只付了甲方30万元定金,剩余定金34万元乙方迟迟未能交清,此时甲方可根据此合同第六款“任何一方违约,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双倍赔偿另一方全部损失。”的内容执行,也就是说在乙方不能足额交清合同所约定的64万元定金的条件下,乙方已明显违约并应承担相应的处罚。此时该宗土地的所有权依然为甲方所有。但不知因何缘故,甲方不但没有处罚乙方,反而于日在和“渭河户县段全线整治工程建管处”签订了“渭河户县段全线整治工程征地补偿工作委托协议”(详见附件1-4)的前提下,慷慨地将本应属于大王镇人民政府的54亩农用地赔付款计89.39015万元(渭河整治工程建管处支付给大王镇政府的专项款)以乙方应交转让费的名义转入乙方名下,其内外勾结,私吞国有资产中饱私囊的狼子野心昭然若揭。致使大王镇政府仅此一项就流失国有资产89.39015万元。B:日(原合同签订日期,详见附件1-2)甲乙双方又签订了第二份合同书,根据该协议所约定的相关条款,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两宗土地共计90亩,以284.915828万元人民币的总价转让给乙方(其中含出让金及契税140.915828万元)。
但经记者多方查证确认,该两宗国有土地共计90亩,经陕西建华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宗地评估结果为341.7万元,户县国土资源局也对该评估结果进行了确认(详见附件1-5)。加上大王镇政府在办理相关出让手续时应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36.7万元,两项相加不难得出该宗地块的市场公平合理价位应为478.4万元。然而甲方却以超低价位(284.9万元),私下协议特定卖于乙方,直接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达183.5万元。C: 经记者多方查证,乙方和第三方先后为甲方交付了四次定金和转让费(1)日乙方支付甲方定金30万元人民币。(2)日,由渭河户县段全线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处支付大王镇政府53万元征地赔偿款,后经大王镇政府转入乙方应付定金及转让费名下。(3)日,由渭河户县段全线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处支付大王镇政府两笔共计36.39015万元征地赔偿款,后经大王镇政府转入乙方应付定金及转让费名下。(4)2012年12月份,乙方转入甲方34.6万元余款。(5)大王镇政府实际共计得到144亩卖地款144万元,下余4亩国有土地至今归谁所有,无人查证。三 官商勾结、狼狈为奸、损公肥私、中饱私囊、漏洞百出居然可以瞒天过海!!!日,甲乙双方签订了第一份合同书(附件1-1),该合同第五款“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最迟不超过日,因任何原因造成本转让合同不能完全、彻底履行,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本合同可自动转为承包合同,承包期限50年,承包总价按80万元计算。如该土地被国家征用,依法所得的各种补偿款归乙方所有。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无条件续期,全部财产归乙方所以。”的约定足可以赤裸裸的说明了甲乙双方的代表们,事先早已知道了该块土地即将要被“渭河户县段全线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处”强制征用这一事实,充分利用各自掌握的权利和资源已先知、先觉、先行起来了!通过官商勾结,穷尽一切手段,来掠夺和瓜分“大王镇人民政府渭北农场”这宗148亩土地在被征用或流转过程中所产生的最大红利。为达到这一不可告人的目的,甲乙双方却以“为西部山川秀美、发展经济、提高五荒资源的利用价值、、、、、”为名“将该协议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征得了相关政府部门批准”。
日(原合同签订日期为:日)甲乙双方又签订了第二份合同(见附件1-2),该合同第一款的内容“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农场位于户县渭丰乡渭河南岸。四至:北临渭河,西临五号路,南临元三村地块,东临保西地块,总面积为59951.1平方米{户国用(2011)第36号,43163.5平方米;户国用(2011)第37号,16787平方米}。”已确信无疑的告诉我们,甲方户县大王镇政府只转让给了乙方陕西城投地产发展有限公司59951.1平方米的土地(约90亩),也就是说先前被“渭河户县段全线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处”所征用的54亩土地并没有卖给乙方,其产权依然是甲方户县大王镇人民政府的,乙方没有任何权利和资格侵占该地块被征用的补偿金89.39015万元;但出了奇的是乙方居然变戏法的得到了这笔可观的赔偿金!!更奇了怪的是甲方大王镇政府心甘情愿的接受了这一无法理解的事实!!!甲乙双方把一出瞒天过海的闹剧活灵活现地展示在众人面前。令人叹为观止。通过以上事实和依据,我们不难得出户县大王镇政府违法贱卖农用地,多名政府官员涉嫌腐败却无人担责的真实结论,望相关部门严肃查处,尽快追缴已被流失和损失的国有资产,从严惩治那些在变卖国有资产过程中违反法律程序、徇私舞弊、中饱私囊、官商勾结、狼狈为奸的腐败分子和不法之徒,彻底净化和清理一批贪腐“苍蝇”及不法奸商,还社会以正气和清廉,让伟大的中国复兴之梦得以早日实现。本网将予以继续关注。(南方、刘俞国)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傻了吧唧
是大大大的大大大
唉,中国就这样
lz开门,快递到了~
小白又有些犹豫了。
居然给他们启发,他们也能够构成一个法阵,
有些人的诺言要比一些人的誓言要值得相信的多。
“敬爱的楼主先生,拜读过您的帖子之后,感触颇多,于是一时无法按耐回了帖,在这里,表示十二分的歉意,因为大凡被我回过帖子的人,都十分不情愿地跟我来到了另外的国度,希望您能喜欢这里。万分歉意。”
哥们,大王镇政府官员卖地,不要让他们吸你们的血汗,不要当奴隶,到北京告他们去,是去中纪委、省委监察厅,巡视组、各大媒体、网站检举,是太监,是胆小鬼,是窝囊废就算了吧!楼主,是英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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