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部小说主演叫秦钟 智能儿

入梦红楼之秦钟_流焉之_全文阅读
作者:流焉之&
入梦红楼之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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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钟与长篇小说的局部与整体
【摘要】:正 从情节线索、人物塑造、思想意义、环境描写等诸方面思考,秦钟不是《红楼梦》中的一个重要人物,甚至可以说是个可有可无的人物。这就带来一个问题,用系统论的观点看待文学作品究竟对不对?一部长篇小说,必须是或全部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吗?它的任何一个章节段落,一个人物,一个插曲,只有放在与其他组成部分的关联当中才有意义,否则就会失去意义了吗?
【关键词】:
【正文快照】:
从情节线索、人物塑造、思想意义、环境描写等诸方面忍考,秦钟不是《红楼梦》中的一个重要人物,甚至可以说是个可有可无的人物。 这就带来一个问葱用系统论的观点看待文学作品究竟对不对?一部长篇小说,必须是或全部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吗?它的任何一个章节段落,一个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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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74号[转载]阿承:《红楼梦》是一部同性恋的言情小说...【转】
为什么说《红楼梦》是一部同性恋的言情小说?
  《红楼梦》就其主要的思想倾向来说,是肯定和赞美同性恋行为的,而大观园中的女性社会,无疑是曹雪芹理想中的同性恋乌托邦社会。
  “同性恋”这个名词是外来的,过去,在中国的著述和文字中不存在。但是,它作为人类文明社会中的一个畸形社会现象,中国和外国一样,亦是一直存在的。不过,中国的同性恋现象,在明代以前,乃是一种男性畸形社会现象,即中国古代史籍中的所谓“男宠”、“男风”,《红楼梦》中称之为“龙阳之兴”。也有的古籍中称男子同性恋的性伴侣为“嬖人”的,当然,“嬖人”的概念比较大,古代将被阉割过的宦官也包括在内,但“壁人”中肯定有一部分是指未阉割过的男子性伴侣。有关男子同性恋的现象,最早可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大都发生在宫廷中,因此,可以说中国男子同性恋之风是源于宫廷中的宦官现象。到明代时,有“姣童美妾”陪伴在身边已成为士大夫及一般市民的性理想,这在《三言两拍》等市民小说中均有反映。到了清代,男性同性恋作为一种社会畸形怪胎,依然被允许存在,吴敬梓的名著《儒林外史》、蒲松龄的《聊斋志异》等小说中都有这方面的描写,并作为男子风流韵事来加以张扬或赞同。
  《红楼梦》中对男子同性恋行为的描写,简直是赤裸裸的,它比《儒林外史》、《聊斋志异》和《三言两拍》等小说更明显,量也更多。尤其应该指出的是,《红搂梦》中描写到的几个同性恋男子,在小说中都是正面肯定的人物,其中就有小说的男主人公、作者始终倾注了热情的贾宝玉。
  贾宝玉的男性同性恋行为和心态,在《红楼梦》中描述得较为详细。第七回贾珍的妻子尤氏请王熙凤和贾宝玉一起到宁国府去玩,凤姐听说尤氏的媳妇秦氏(秦可聊)有个弟弟叫秦钟(秦琼聊),长得极其风流,凤姐便让秦氏的丈夫贾蓉带他来,秦钟进来时,凤姐和宝玉一看见就呆了:
  (贾蓉)果然带了个后生来,比贾宝玉略瘦些,眉清目秀,粉面朱唇,身材俊俏,举止风流,似更在宝玉之上,只是怯怯羞羞有些女儿之态,腼腆含糊的向凤姐请安问好,凤姐喜的笑推宝玉笑道:“比下去了!”
  贾宝玉此时早已心迷了,书中说:
  那宝玉自一见秦钟,心中便如有所失,痴了半日,自己心中又起了个呆想,乃自思道:“天下竟有这等的人物,如今看了,我竟成了泥猪癞狗了。”
  秦钟见了宝玉,也生出了一种痴想:“我偏偏生于清寒之家,怎能和他交接亲厚一番,也是缘法。”随后,两人竟你言我语,十来句话,越发亲热起来。
  曹雪芹在这里描写的,完全是一种同性恋的心理状态,宝玉和秦钟,简直是“一见钟情”的恋人,(秦钟也可视为“情种”、“钟情”之解。)不久,贾府办起了家学,宝玉和秦钟都借着读书之名,开始了同性恋的性行为。这在书中有巧妙的描写。第十回金荣在贾府家学中闹事时就骂出来:“秦钟不过是贾蓉的小舅子,……因他仗着宝玉和他相好,就目中无人,……他素日又和宝玉鬼鬼祟祟的,只当人家都是瞎子,看不见,今日他又去勾搭人,偏偏撞在我眼里。”第九回提到除宝玉,秦钟等人入学读书外,又有贾府两个亲戚,外号叫香怜、至爱,见了秦、宝二人,“也不免缱倦亲爱”,“二人心目,一般的留意于秦宝。”
  贾宝玉与蒋玉菡即琪官的感情,也是非同一般。《红楼梦》第二十八回写到贾宝玉与他初见时的情景:
  宝玉见他妩媚温柔,心中十分留恋,便紧紧的攥着他的手,叫他:“闲了往我们那里去。……想了一想,向袖中取出扇子,将一个玉扇坠解下来,递给琪官……”
  蒋玉菡也回赠了一条来自茜香国女王的大红汗巾给了贾宝玉,两人的关系自此非比平常。蒋玉菡是忠顺王府家班中唱小旦的伶人,后来竟获得贾宝玉的帮助,偷偷离开了忠顺王府,在东郊紫檀堡自置田产,为此,贾宝玉受到贾政的一顿鞭笞。
  贾宝玉、秦钟、蒋玉菡等人物,都是作者用了讴歌的,维系他们之间亲密感情的纽带,并不是正常男子与男子的友谊,而是一种同性恋的心态或行为,这在曹雪芹的笔下是非常清楚的。
  《红楼梦》中除了这种男子与男子之间的同性恋之外,更有同性恋的另一种存在方式,即女子与女子之间的同性恋现象。
  开天辟地,大千世界,人分男女,才能成人伦,使生命延续,如果男归男,女归女,男女之间的爱情方式碰撞不出火花,那么,这种爱情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但是,《红楼梦》作者心目中的爱情乌托邦,却是这种违天里、悖人欲的同性恋爱情。作者着力创造了一个伊甸园式的同性恋者的“女儿国”一一大观园,在那里,一群女子无忧无虑、相亲相爱地生活着,开始,并没有任何男子来干扰她们,只有一位已经女性化的“男子”贾宝玉混迹其间,彼此安静地生活着。但后来,这些女子迫于社会习惯势力,一个个被迫嫁人,奇怪的是,所有这类“染上”男人“气味”即嫁了人的女子,竟没有一个有好结果,不是被男人折磨死,就是穷困潦倒,或遭受强暴,命运最好的也要远嫁他乡,饱受颠沛之苦。可以说,《红楼梦》对男婚女嫁所表现出来的厌恶,已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贾宝玉有一句名言,叫做“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得浊臭逼人。”(第二回)又恨恨地说:“奇怪,奇怪!怎么这些人,只一嫁了汉子,染了男人的气味,就这样混账起来,比男人更可杀了!”旁人问他:“这样说,凡女儿个个是好的了,男人个个是坏的了?”他发恨道:“不错,不错!”(第七十七回)在大观园的怡红院中,贾宝玉身边有许多伏侍他的姑娘,但是,这些姑娘几乎都与他保持着很纯洁的关系,唯一与他有性关系的花袭人则受到了作者的谴责,被认为是一位一心向上爬的刁钻小人。《红楼梦》对女子婚配(又曰“沾染男人气味)所表现出来的深恶痛绝,就是因为婚配打乱了大观园女儿国的平静,斩断了维系女子同性恋的情绪。
  贾宝玉——一个女性化了的“男人”
  贾宝玉虽是一位好“男风”并从小就熟谙男性同性恋之道的人,但是,大观园中,他更多的是充当女性同性恋的性伴侣,与未婚女子结下同性恋之缘,他实在是一位女性化的“男子”。
  关于贾宝玉作为女子的一面,《红楼梦》中的描述随处可见,第二回说他刚生下来,别的东西一概不取,只抓些脂粉钗环来玩弄,见了女儿便脑子清爽;第二十一回讲贾宝玉到了林黛玉房中,他见镜台两边都是妆粉等物,顺手拿起来赏玩,他不觉拈起了一盒胭脂,意欲往口边送,史湘云嗔他:“不长进的病儿,多早晚才改呢?”书中像这类“娘娘腔”的事例简直不胜枚举。他长年累月在“女儿国”里厮混,对所见的未婚姑娘,几乎是见一个爱一个,林黛玉、薛宝钗、花袭人、晴雯、宝琴、史湘云、五儿、金钏,包括连面也没见过的通判傅试之女傅秋芳、刘老老胡诌乱编的什么“姑娘”,也会产生“遐思遥爱之心”,为了取悦于才貌俱全的傅秋芳,他还破例接待了两个无知识的老嬷嬷(以前是非常痛恨这种人的)。他平时在大观园中,不是在姐妹个头的妆台边乱钻,就是和她们一起吟诗作词,高谈阔论,或与她们“情切切”、“意绵绵”地纠缠在一起,毫无一点男子气。而大观园中的女子们,也并不将他当男子汉看待,与他可以肆意打闹嬉玩,不避嫌疑,无身份的区别。黛玉、探春、迎春、惜春、宝钗以及怡红院中的丫头,自不必说,就连已婚的王熙凤、秦可卿等也可以同他同坐一辆车,甚至搂着他睡。更令人奇怪的是,在门庭森严、等级严密、讲究“诗礼传家”的贾府,在连男女之间“什么想头”(贾母语)也不准有的情况下,却破例允许贾宝玉这个“魔王”混迹于姑娘们中间,贾母、王夫人、贾政这些封建卫道者似乎完全忘记“男女授受不亲”、“男女大防”之类的封建礼教,这一矛盾现象的出现,并不是曹雪芹艺术上的疏漏,也不是因为贾母对孙儿的过分溺爱,而是曹雪芹确确实实是将贾宝玉当作“女性”了,因此,贾宝玉这个男子才取得了荣、宁二府所有男子都没有获得过的特权:可以自由地、不受礼法束缚地接触大观园中所有年轻的未婚女子。
  被人们津津乐道的宝黛爱情,过去的评论都认为这是一对男女之间纯洁的爱情,或者被肯定为是反封建的爱情,因为他们两人都反对“仕途经济”之类的“混账话”,是真正的“知音”,其实,这一类政治爱情的标签是我们后人用今天的想法硬贴上去的。曹雪芹的《红楼梦》,用今天的艺术标尺来衡量,也不得不承认是一部艺术水平达到颠峰境界的名著,《红楼梦》这种永久的美学价值,其力量在于作者在这部名著中流露出来的才气,用时髦的话来说,是精心包装的结果。宝黛两人对“仕途经济”的痛恨,不过是作者硬给这对同性恋者加上去的“包装”,并不是他们爱情的本质。他们的爱情本质是同性恋,是女性对“女性”的同性恋。
  我们知道,林黛玉是个性高孤傲的姑娘,从小就失去父母之爱,进入大观园之后,所接触到的也均是女性(除贾宝玉之外),或姐妹、或长辈,或仆妇丫环,这一环境使她的性格发生了异化,在她发育长成以后,便逐渐滋生了对女子或女性化男人的爱恋而不是对真正男子的性恋,而贾宝玉这个“娘娘腔”的女性化男人,便成为她最理想的性伴侣。在大观园中,惟有她痛恨除宝玉外的一切男人,连北静王世荣这样一位对贾宝玉备加爱护的亲王也被她骂为“臭男人”。可是,她却爱着贾宝玉,而且她也明明知道贾宝玉几乎是见一个姑娘爱一个、对爱情并不专注的人,她不仅知道宝玉爱着睛雯、湘云、宝琴、宝钗,还知道他与贴身丫头袭人已经有了性关系(黛玉对袭人说,我把你当嫂子看待),但是,黛玉居然还能与宝玉成为爱情上的知音,她的“醋意”除对宝钗外再没向别人发过,假如不是出与她将宝玉看作“女人”的心理,这是无论如何说不通的。而在其他优秀古典名著中,男女之间的爱情是排他的、专一的,《西厢记》中的崔莺鸾决不允许张生朝三暮四同时与几个女子有感情,若是这样,不仅崔莺莺不同意,王实甫也不同意。
  宝黛爱情本身,并不是男女之爱而应被认为是女性之间的同性恋。《红楼梦》一书写宝黛之情是有层次的,开始,是两小无情的童年之爱,双方年龄还小,一床睡,一桌吃饭,但是,他们始终未发生男欢女爱的性关系,而同时期内,贾宝玉同袭人之间发生了,宝玉虽然已是尝过“腥”的“馋嘴猫儿”,但他与黛玉在床上搂抱着一起睡的时候,为什么竟不会产生那种欲望呢?这从心理上说不通。实际上,这种“纯洁”的感情,是作者硬给宝玉按上的,目的就是为了写他们的同性恋。
  再看长成以后的宝黛之间的感情,宝黛经数年间的耳缠厮磨,两人互相产了爱情,好一阵,歹一阵地发展着,第十七回写宝玉哄黛玉说,她送的两个荷包转送了他人,黛玉十分生气,回房后将刚做完的香袋(预备送宝玉)用剪子剪破,宝玉生气,黛玉又气又哭,一会儿宝玉赔礼,两人和好如初。第二十四回宝玉对黛玉表白爱情:“别人不知道我的心,还可恕,难道你就不想我的心眼里只有你!”第二十八回黛玉试探宝玉,讥讽他有了“金玉”之缘,宝玉马上发誓:“我心里要是有这个想头,天诛地灭,万世不得人身!”照理,黛玉应当满意了,可是在三十二回中,黛玉又试探宝玉,宝玉又急得表白:“如果你不明白我的话,难道我素日在你身上的心都错用了?……你皆由都是不放心的原故,才弄了一身的病了。”到五十七回,紫鹃劝黛玉对宝玉的感情要拿定主意(即向人挑明)时,黛玉竟又伤感起来,哭了一夜,始终未对任何人讲她爱宝玉、非宝玉不嫁之类的话。综观宝黛之恋,在整个过程中,只是心中相恋,双方都希望一辈子能在一起,但双方都没有、也从来没有想过让爱情发展成永久婚姻,也就是说,没有婚姻的表白,只有晦涩的恋情,说明他们的相恋,不是以婚姻或男欢女爱为目的。有人也许以为,是大观园的封建势力代表人物不许他们相爱成婚。这根本不是事实,因为贾母、王夫人、王熙凤等大观园中掌握生杀大权的人物,开始都是希望宝黛结合的,并且不止一次当着众人之面把这件事说了出来,这一点,宝黛也是清楚的,(如王熙凤有次对黛玉打趣说:“喝了我们家的茶,怎么不给我家当媳妇?”并指着宝玉说:“他那一点配不上你!”所以,宝黛之爱在贾府内应该没有阻力,后来贾母改变态度,也是因为看不惯黛玉的“怪癖”(即同心恋神态)和宝黛之间那种酸溜溜的恋爱方式(林黛玉的恋爱方式,恐怕今天的男青年也吃不消),况且黛玉此时已弄成了一身的病,她的身体状况也不适合成婚。现在一般认为贾母不喜欢黛玉是因为他支持宝玉不读书、两人之间产生了男女恋情的“想头”才反对他们结合,这是错译了《红楼梦》的密码,因为贾母看来,宝玉读不读书有什么要紧?贾府的嫡传子孙还怕没官做?
  很明显,既是男性同性恋者的贾宝玉,女性化以后又与另一位同性恋者林黛玉发生了女性同性恋感情,他们所追求的是恋情本身而不是婚姻这个目的。而贾宝玉的“娘娘腔”又是最符合嗲劲十足、多愁善感、酸味溜溜的林黛玉的胃口,惟有这样,他们之间才会演出这场同性恋的悲剧。
  “意淫”,《红楼梦》中同性恋者追求的最高境界
  《红楼梦》中描写同性恋的心态和行为,并非只有存在性行内的同性恋方式,而是创造了一种同性恋者之间纯粹相恋相亲、追求精神上的满足和维系的行为,用今天的话来说,叫做“精神恋爱”,在《红楼梦》中,它被称为“意淫”。
  曹雪芹为什么想写《红楼梦》?第一回他借石头之言说:“……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最易坏人子弟。至于才子佳人等书,则又开口''文君'',满篇''子建'',千部一腔,千人一面,则终不能不涉淫秽。”在《红楼梦》之前,晦淫的《金瓶梅》早已出现,《金瓶梅》中的妇女没一个不是贪淫的,曹雪芹也想必是看到过的,他当然不屑于去提及,为此决心要写出一部歌颂赞美女子不贪皮肉之淫的书,她们之间的爱情完全是精神上的相恋,于是《红楼梦》便成为抒发他理想的范本。
  从来的研究者对《红楼梦》第五回在全书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认为它作为全书总纲仅是交代金陵十二钗的命运,近年来,有的学者也开始思索这个问题:为什么作者要写这回书?难道仅仅是为了预示人物的命运?其实,在这一回书中,作者借警幻仙子之口,提出了他自己对人类之爱的最高理想境界:“意淫”。
  警幻仙子对贾宝玉说:“自古以来,多少轻薄浪子,皆以''好色不淫''作案,此皆饰非掩丑之语耳。”这就是说,“好色不淫”是不可能做到的,“情而不淫”只是作案者的借口罢了。随后,警幻仙子更进一步下结论:“好色即淫,知情更淫。是以巫山之会,云雨之欢,皆由既悦其色,复恋其情所致。”怎样才能使纯洁、幼小的宝玉避免染上追求皮肉淫欲的恶习呢?答曰:意淫即是。何为意淫?警幻仙子接下去又说:
  “淫虽一理,意则有别。为世世好淫者,不过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厌,云雨无时,恨不能天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此皆皮肤滥淫之蠢物耳。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之为“意淫”。惟“意淫”二字,可心会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可语达。汝今独得此二字,在闺阁中虽可为良友,却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毗。
  这里提出的“意淫”,它的含义有以下几个内容:第一,它决不包括有“皮肤滥淫”即男女之间两性关系的内容。第二,它是一种“可心会而不可口语”的精神上的恋情,不是以婚配为目的的爱情。第三,它是“闺阁中”的“良友”,亦即这种意淫的性伴侣以女子为对象。第四,它与孔孟之道、仕途经济是相对立的。第五,这种恋情为世道所否定,因而会招来“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毗”的结果。而这样的“意淫”者,确是古今所没有记载的,警幻仙子称贾宝玉为“天下古今第一淫人”,正是《红楼梦》作者刻意塑造的同性恋楷模形象。而由此出发,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推断,贾宝玉在生理上也可能患有上帝造人时发生的错误那一类病,即变性病,他可能有强烈的转变为女性的生理愿望,可惜,他那个社会还不具备能纠正上帝的错误的医学水平,不可能进行变性手术,贾宝玉只能过着自己男不男、女不女的生活。当然,从现代医学科学的角度看,同性恋也是一种生理现象,应当去理解和进行研究,不应简单地否定、打击。
  警幻仙子这篇关于“意淫”的“宣言”,只是作者所提倡和肯定、赞美的女性世界同性恋乌托邦乐园的具体阐释,我们也不必由此推论曹雪芹就是个同性恋者。曹雪芹也不会料到,同性恋这个词眼在现代社会因传播爱滋病而被世人憎恶,这篇由作者“代拟”的同性恋“宣言书”放在《红楼梦》全书的开端,放在贾宝玉未成年、世界观尚未形成时来写,无疑是警幻仙子(即作者)对贾宝玉进行的最重要启蒙教育,也是纲令全书的。从此,《红楼梦》的全部情节展开和人物性格、思想的发展和脉络,就围绕着如何使贾宝玉成为“意淫第一”的目标来展开,并实际上使贾宝玉完成了从一个“皮肤滥淫”的人成为真正意淫者的典范的过程。(高颚续写的后四十回违背曹雪芹原意,悖谬之处亦在此)贾宝玉、林黛玉没有成为我们今天所说的叛逆者,因为他们反对留意“仕途经济”、反对读孔孟之道升官腾达,是为了追求“意淫”亦即同性恋的爱情生活境界。当然,在那样的社会,也是注定不会成功的。他们实现了“意淫”的境界,却又制造了一个又一个的悲剧,因为“意淫”的“理想”是反对社会进步的,有悖于人伦大道的,这个“意淫”的“伊甸园”最终被毁灭,说明作者却是务实和伟大的。
  还要指出的是,即使《红楼梦》是一部有同性恋倾向的社会言情小说,但也无损于它本身的伟大。这部伟大作品所体现出来的艺术水准,是任何人也贬抑、否定不了的,它在中国古代小说中的顶峰地位是无法动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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