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要致王文军事件处理结果于死地

[转载]“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警惕王文军背后的法律怒火”一梭烟雨微信评论
警民对立中执法中的警察向来尴尬,我就曾多次以律师名义受警察朋友邀请过去“见证”他们执法过程的合法性。警察朋友经常抱怨,许多时候政府和商家联手“与民争利”,却要警察善后帮助“背黑锅”,他们很无奈也很无辜。警察殴打老百姓尤其是“关门执法”导致老百姓受伤,这向来是警察执法的大忌,王文军等人难辞其咎,为王文军鸣不平的律师不可不慎。
公益律师团帮助被警察殴打的受害人提供法律帮助本就包括控告、检举、揭发办案机关的不法行为,这是推动办案机关合理执法的必要途径。双方共同接受的是事实与法律,公益律师没有依据的指控完全可以被依法驳回。本文的作者自称是温州(徐雪芬)律师,却将一桩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澄清事实的普通案件鼓噪成“反党反政府”的政治事件,不知是何居心。
法律是“党和政府”通过法定程序制定的,公益律师拿出法律武器维权而不是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街头抗议,这本是对“党和政府”的尊重与对法律的敬畏,其中是非曲直当然是通过法律途径“依法依规”合理解决。按照这位“温州律师”的观点,难道律师必须放弃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控诉、检举、揭发等权利无条件“听候处置”才是“遵纪守法”?一名自称是律师的人显然清楚公益律师团的行为控告行为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竟然上纲上线撺掇公权力打压律师同行的代理权,这位“温州律师”究竟是眼红公益律师的公众关注力还是试图挑拨“党和政府”与律师之间的关系从中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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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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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徐雪芬:王文军案法律注定行而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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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45 发布在
徐雪芬:看舆论颜色行事,法律注定行而不远作者||温州徐雪芬律师来源公众号||温州徐雪芬律师导语:这是本律师在王文军案发后的第四文。如果您看得起该文,请转载时一并注明作者和来源公众号。缺二、缺一均视为侵权。本律师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追究您的责任。日 自从“警察打死讨薪女民工”后,本律师撰写了三文:一是《人民为什么如此逆反》;二是《为什么涉警事件总不能就事论事-谈王文军案一二三》;三是《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警惕王文军背后的法律怒火》。三文的阅读量加起来已经超过110万(分别为),点赞超过13000。当然,其中有不少阅读数是重复量。但是不管怎样,三文对该案垄断的民意起到了启蒙、矫正、反转作用。How popular it is !什么是民意?这才是本案呈现的新民意。也就是说,本律师的文章,可能将王海律师组团的《关于依法严惩太原公安故意伤害(杀人)犯罪行为的律师联名信》戳了一个大洞,该联名信在大庭广众之下被小女撕开了。前天,我在我的公众号(公众号:温州徐雪芬律师)内转发了一篇律师文章《律师需练好“五功”》,其中2功是嘴功和写功。大家看看青岛倒贴律师的文采,连联名信的标题语法都不能依法通顺,就敢在全国人民面前玩起集体的力量了,是不是有点心有余而 力不足?&&本以为这几篇文章之后,我将成为众矢之的,成为人民的敌人,却没想到人民是如此的通情达理。在此,我要在本篇文章之首,先说三声“对不起”。一是首先要向被我误伤的人民说声“对不起”,法律是讲证据的。如果因为我对王文军一案的看法和评论伤害了您,那一定是无意的。二是要向被小女击怒的律师说声对不起,如果您和我一样是未受当事人委托,那么就要注意在陈述某一事件时是不应该让人看出性别、斗志的,因为律师是理性的。否则,您张开双臂,用力拥抱大海也无济于事。三是我要向捧我为保护神的全国各地警察说声对不起,我远没有您想象的那么勇敢、正直、正义,我只是说了一个法律人应该说的良心话。客观的说,我非常理解部分民众对警察或者公检法或者所有公务人员的痛恨。这些痛恨均来自于多年之前的暴力执法、恶劣执法,可见周永康时代留下的痕迹有多深。其实这几年不止公安,整个公检法系统包括公务员执法都有了明显改善和提高。这些变化,也许老百姓不完全清楚,但是律师应该知道。因此,律师在一些怒火满腔的案件中,除了依法煽火之外,还要学会依法熄火。否则,您将可能燃烧了自己,却照亮了别人。&&&&无独有偶,今年春节大年初一的时候,朋友圈内有一脱衣裤妇女袭警视频在网络上流行。据说该视频来源于2月16日安徽省宿州市警察超载+酒驾被查执法现场。该视频中一名中年妇女在追打警察过程中突然间拉下自己的裤子,赤裸下身追打警察的场景暴露在眼前。镜头中不时出现一些男人对警察拳打脚踢,警察除了步步后退之外,就是推、拉这些袭警的人群。&&&&<img SRC="/mmbiz/cuOylVQgianElQ5Ho2qQfTsXnGZCCqqHjRDVtnnX3HJXB8o7uJ9t6VhLxjAbNQhMYplc6pbBYZUic9CwjZ66zzgw/0?wxfrom=5" alt="" border="0" / onclick="javascript:if((!(this.width<600))||(!(this.width<100)&&!(this.height=600 || (this.width>=100 && this.height>=100)){this.style.cursor='pointer';}if(this.width>=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这个视频,让人不得不再次联想王文军一案。有律师说得在理:如果王文军当时踩着周秀云的头发,周秀云在地上用手抓着爬,全国13亿人民情何以堪?但是这仅仅是假设。同样,如果周秀云抱着王文军的大腿,摘下警察的睾丸或者周秀云抱着王文军大腿不放,周围的民工起哄之后围殴痛打王文军,那全国170万警察情何以堪?但这也是假设。这些假设,在英语中适用的语法是虚拟语气。虚拟的事实能定罪吗?当然不能。王文军一案无论将来怎么判,该案的后遗症已经显现。前些天,一名武汉警察从公众号后台微信我:前些天我们单位抓了一个医保诈骗的妇女,该嫌疑人在派出所里上吐下泻,结果所长害怕了,怕死到所里,成了王文军,只好放人。王文军一案,将影响全国170万警察执法。这句话,一点不会夸张。该案中一些仇深似海的言论,包括律师,基本上判断是穷苦孩子出身。但是数十年奋斗在一线的派出所民警,基本上也是贫下中农出身,一般属于无背景、无金钱之辈。该案如果以有颜色的舆论判定王文军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致死)罪,不仅对山西公检法是一个打击,也将让全国的警察惧怕处境。让具有暴力机器的警察带着恐惧去打击犯罪,最后只能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受害的还是希望和平的人民。&&在王文军案的民意拉锯中,温州律师不小心玩了青岛律师的头发。随着民意的反转,那些企图借该案向政府敲一竹竿的人,也将可能梦断天涯。而发动《关于依法严惩太原公安故意伤害(杀人)犯罪行为的律师联名信》的法律毒手,将成为法律界的笑料。那个在舆论大海中张牙舞爪、带头率军《关于周秀云死亡一案犯罪定性的律师意见》的倒贴领头羊,也注定不会在市场经济中取得预期的社会效益。&&&&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舆论可以响响的,但是法律一定杠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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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7 &&
为了维护国家警察的形象,必须严惩恶警王文军,严肃国家法律,弘扬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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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7&&的原帖:为了维护国家警察的形象,必须严惩恶警王文军,严肃国家法律,弘扬正能量。&&&&视频: 看美国警察怎么对付违章停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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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2:39 &&
2:31:07&&的原帖:为了维护国家警察的形象,必须严惩恶警王文军,严肃国家法律,弘扬正能量。第 3 楼
7:57:43&&的原帖:&&&&视频: 看美国警察怎么对付违章停车的你是美国人哪?美国警察如何管理,关我们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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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57 &&
<img src="http://imgcdn.kdnet.net/UploadSmall//53290.jpg" alt="" border="0" / onclick="javascript:if((!(this.width<600))||(!(this.width<100)&&!(this.height=600 || (this.width>=100 && this.height>=100)){this.style.cursor='pointer';}if(this.width>=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img src="http://imgcdn.kdnet.net/UploadSmall//43999.jpg" alt="" border="0" / onclick="javascript:if((!(this.width<600))||(!(this.width<100)&&!(this.height=600 || (this.width>=100 && this.height>=100)){this.style.cursor='pointer';}if(this.width>=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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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52 &&
2:31:07&&的原帖:为了维护国家警察的形象,必须严惩恶警王文军,严肃国家法律,弘扬正能量。第 3 楼
7:57:43&&的原帖:&&&&视频: 看美国警察怎么对付违章停车的第 4 楼
8:02:39&&的原帖:你是美国人哪?美国警察如何管理,关我们屁事?因为在中国,该如何管理,就得由着你的性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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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1 &&
2:31:07&&的原帖:为了维护国家警察的形象,必须严惩恶警王文军,严肃国家法律,弘扬正能量。第 3 楼
7:57:43&&的原帖:&&&&视频: 看美国警察怎么对付违章停车的第 4 楼
8:02:39&&的原帖:你是美国人哪?美国警察如何管理,关我们屁事?第 6 楼
8:16:52&&的原帖:因为在中国,该如何管理,就得由着你的性子来?由谁的性子来?&&王文军扭断民妇的脖子致死,就是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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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8:41 &&
嚷嚷什么呢?]意思吧?坐看法院判决结果吧,<img src="http://imgcdn.kdnet.net/textareaeditor/face/smilies/6.gif" / onclick="javascript:if((!(this.width<600))||(!(this.width<100)&&!(this.height=600 || (this.width>=100 && this.height>=100)){this.style.cursor='pointer';}if(this.width>=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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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35 &&
&&&& 徐雪芬和楼主无耻之极。&&&&此文竟然可笑的将警察描述成弱势群体,好像他们从来不作恶的,这次也是公正执法的,不是做企业主的看门狗去殴打讨薪的农民工的。如此颠倒黑白并对讨薪的农民工栽赃陷害,简直是不知道人间还有羞耻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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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18 &&
&&王文军是去公正执法的还是作为企业主的看门狗去殴打讨薪的农民工的,这从楼主这个警察以前的文章中就可以清楚地看出。楼主以前的文章中说:&&&&“我一向对农民深恶痛绝,充满着深深的仇视与鄙夷!可能有人以为我是城里人,其实不是,我是小知识分子家庭出身,从小和农民打成一片,正因为如此,我懂得农民,了解农民,从骨子领教了农民的自私、势利、卑鄙、奸险,集匪性与奴性于一身的丑陋与龌龊,因此就格外厌恶农民,仇视农民。因为我自己就深受农民之害,在农民那里,我得到的只有两种感触:成功和得意之时的卑贱谄媚和肉麻吹捧;困顿和失意之时的恶毒嘲弄与幸灾乐祸,甚至累及到父母家人。农民的眼里只有权势和金钱,只有自私和势利,只有为了自己一丁点蝇头小利而无恶不作的卑鄙与下贱!当然,从广义上讲,中国人都是农民,不过是农村的土鳖更原生态罢了,无疑,这种以农民为代表的丑陋的国民性注定了中国人必然遭受专制主义的永恒劫难!&&&&中国农民一半是傻逼一半是刁民,剩下一半是恶棍!不懂这句话就不懂中国!中国是农民领导的中国!我十分厌恶农民工,他们任何一个眼神我都明白他在想什么!他们吵架时的潜台词我非常熟悉。他们吵架时为了为后面的耍赖故意用一些凌模二可的词我非常清楚。”&& 好了,事情已经非常清楚了,王文军是去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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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29 &&
&&如果王文军真的是去公正执法的,会在打死周秀云后还认为不解恨,还要将王友志抓到警察局打烂他的嘴巴,再踹断他的六根肋骨吗?&&&&此人分明是平时作恶惯了,并且一向视民众的生命如草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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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23 &&
楼主这个无耻之徒在一个月内居然在凯迪接连发表了大概一百六十篇文章为王文军这个杀人犯鸣冤叫屈,这三十天里(不,还没有三十天,因为二月份是小月,只有二十八天),他居然平均一天至少发表五六篇文章为王文军开脱罪责,这显然不可能是他一个人写的,他后面有一个庞大的警察群体一起写文章然后以他的名义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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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6:11 &&
9:13:35&&的原帖:&&&& 徐雪芬和楼主无耻之极。&&&&此文竟然可笑的将警察描述成弱势群体,好像他们从来不作恶的,这次也是公正执法的,不是做企业主的看门狗去殴打讨薪的农民工的。如此颠倒黑白并对讨薪的农民工栽赃陷害,简直是不知道人间还有羞耻二字。龌龊贼,整天躲在电脑后边煽动,唯恐天下不乱,有贼心没贼胆,你成不了陈胜吴广。再次朝你那獐头鼠目贼眉鼠眼的丑脸上吐一口粘痰。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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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31 &&
<img src="http://imgcdn.kdnet.net/UploadSmall//97663.jpg" alt="" border="0" / onclick="javascript:if((!(this.width<600))||(!(this.width<100)&&!(this.height=600 || (this.width>=100 && this.height>=100)){this.style.cursor='pointer';}if(this.width>=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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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焦点访谈视频录像播放之后,相信看过的人都会重新认识“警察打死讨薪农民工”。那么,警察到底有没有打死讨薪农民工?用什么工具打死?如果没有,那这句话就是谣言,散播谣言的人就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  从视频中,没有任何事实证明警察用什么工具打死了讨薪农民工。有人说,你怎么就相信一个视频?那难道只相信文字材料?该案发生之后,涉案人员龙城派出所原民警王文军、郭铁伟,原协勤人员任海波的涉嫌罪名由滥用职权罪,变更为故意伤害罪。其中,王文军涉嫌罪名为故意伤害罪(致死)。此外,涉嫌玩忽职守罪的龙城派出所原副所长闫冬喜也被执行逮捕,成为本案第4名被逮捕的涉案人员。  据新华社报道,龙城派出所违反规定、纪律的其他涉案人员均受到严肃处理:给予所长张某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代理教导员周某党内严重警告、免去行政职务处分;给予巡逻二中队副中队长杜某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四级警长李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四级警长刘某行政警告处分;对8名涉案协勤人员全部予以除名。周秀云非正常死亡的12月13日还被太原市公安局确定为“执法警示日”。  也就是说周秀云的非正常死亡,当地派出所17人为此付出了代价。  但是,受害者家属在律师的法律帮助下,控告要求依法追究34名人员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等刑事责任(包括要求继续搜集证据的2名)。此外,受害者家属在律师的法律帮助下,还要求依法追究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检察长在该案中的玩忽职守责任。也就是说,受害人要追究是36名警察包括协警的法律责任!堂堂的一个公诉案件,在法律帮助之下被操作成大踏步的自诉案件?受害人的反击,大有乘风破浪、所向披靡之势。该案的强、弱对比,加上舆论对警察的施压,加上愤青和愤青律师的助威,警察哪是农民工的对手?  在王文军案未经审判之前,“警察打死讨薪农民工”,就有可能是未经证实的谣言。而这个先入为主的命题,在网络上大行其道,成为攻击警察、政府甚至执政党的武器。“向警察开炮”再次成为网络时尚。  从目前的网络言论看,借贪腐现状攻击政府、诋毁执政党的言论自由不能不说已经到了open enough 的程度。任何为政府、为公权哪怕说句公道话有人就愿意倒贴“五毛”甚至被咒骂“共狗”。其对某党之仇恨,用“五毛”已经不能展示舆论之烈。律师“共狗”之言脱口而出,说明某律师对政府或者执政党已经从善意批评、批判逐步走向咒骂、攻击了。  即使王文军“打死讨薪农民工”,这个“杀人犯”以及其他16名警察“同案犯”已经被公安机关处理,被关押的关押;被逮捕的逮捕。那么,舆论为什么还要甚嚣直上?律师为什么还要轮番慰问?难道谁“打死”农民工谁的家族要连坐?谁“打死”农民工谁就不用审判立即枪毙?  如果说本案太原公安机关有什么法外开恩的话,那就是本案的保安被白打了。本来殴打保安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的这些人现在统统成了受害者家属,统统成了与太原市政府讨价还价的谈判者。据央视网日报道:当时,现场争执不断,保安队长眼见局势难以控制,做出了允许进入的妥协:“可以,现在就可以进。”但对方却表示:“他刚才说不可以,刚才你说的,就不可以进。”在没办法控制局面的情况下,保安队长报警了。  在等待警察出警的过程中,现场的冲突仍没有平息。周秀云说:“这是保安牛,不是人家公司的事。看个门,就不知道东西南北了。”  由于周秀云言词比较激烈,迫不得已,保安队长第二次报警。这是央视网的报道,结合焦点访谈公开的执法现场视频,“受害者”家属的过错非常明显,但是目前为止,除了我写的几篇文章之外,几乎没看到媒体或者其他人敢说半句“受害人”、“受害人”家属过错的话,原因就是舆论已经被“警察打死了讨薪农民工”这样一个先入为主、未经证实的标题党捆绑了手脚。  我不知道内地农民工和内地警察的工资。在温州,农民工和警察的工资已经基本持平,甚至有些农民工的工资可能超过警察。我上个月代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受害者朱某是某一建筑工地水电工,月工资6000元。如果按照劳动法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那就是每月12000元。当然,农民工“劳力兑伙食”很辛苦。但是警察也辛苦,拿着农民工的工资保卫农民工也是国情。万一碰上什么“制伏”的活,不仅需要体力,而且需要技术支撑。  被媒体盯着、被律师咬着、被民众恨着。这是中国警察的现状。我不同意有人说警察已经沦为弱势群体,但是不再威风是事实。警察一旦失去威信,纳税人的成本将成倍增加,因为原来一个民警可以处理的纠纷,要成群民警才能处理。几个民警可以处警的案件,要几十个民警增援。  如果王文军没有在派出所内关起门来杀害或者伤害周秀云,我认为王文军不仅不是犯罪嫌疑人,而是一名负责任的人民好警察,理由如下:  一是保安110报警后他认真、及时处警。如果他当时对保安的报警不够负责,他可以推诿;可以退缩,但是他没有。“反正你没有什么伤,打了就打了算了”。王文军就没事了。因为当时“受害者”人多势众,否  则该案中保安队长为什么现场妥协?为什么要二次报案?说明王文军在现场执法过程中不怕威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这正是人民警察的高贵品质;  二是执法时具有冷静法律证据意识。在现场有人起哄“警察打人”的危  难时刻,他没有过激行为,而是高喊执法记录仪全程开着!如果不是这么个现场执法记录视频曝光,谁能在“警察打死讨薪女民工”的标题党下存活?谁又能相信当时的警察未打人也会致人死亡?  三是有担当。在一触即发的警民冲突执法现场,他将年轻的协警推开,自己横在当中,他把难缠的危险留给了自己。如果不是这样,谁能保证当时接下来不会发生警民冲突?他这么做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协警,也是为了保护人民,也是为了维护公安的形象。但是他却因此失去了自由。  为什么说当时随时可能发生警民冲突?因为,现场已经有人在  起哄:“警察打人了!”从周秀云抱着警察大腿不肯松手的现场来分析,周围的人并不善意。善良的人们一般会怎么做?会去劝周秀云松开警察的大腿,无论是男女授受不亲也好;还是执法配合关系也好。但是,当时现场周秀云的亲属工友做的事是高举手机拍照摄像,好像是期望和鼓励周秀云采取更过激的行动。因为他们可能已经抓住男警察不会对女民工动手的心理。这点,无论是从现场视频录像还是从现场围观的亲属工友的做法、态度判断,都不属人之常情。  “人民”、“农民工”,是不能被某人、某农民代表的。王文军虽然是警察,他同样也是人民的儿子、人民的丈夫、人民的父亲、人民的兄弟。如果本案没有证据证明周秀云的死亡是王文军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行为,他就是无罪的,“人民的口水”是淹不死这样的警察的。  再回过头来说说该案的“人民”或者“农民工”,死者周秀云的儿子前期与工友殴打保安的行为属于治安管理的对象,后来保安队长妥协让步周秀云一家仍然不放过属于寻衅滋事,再后来坐在地上长时间抱着警察大腿不放,属于妨碍公务,抱着大腿同时扯破警察裤子口袋已经属于暴力抗法。  如果还有抓下体行为,那就说明警察当时的人身安全已经受到威胁。这时不制伏?啥时制伏?因为暴力抗法是对国家法律的公然蔑视和挑衅,具有较大的社会负面效应,既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人民群众失去安全感,又会在一定程度上挫伤执法人员的士气,减损执法的效果并进而影响社会稳定。  当警察语言警告无效后应该怎么办?这时候的王文军制伏周秀云的行为是警察依法履行职务的要求,完全正当。制伏,不是拥抱,肯定是要用一定暴力的。公民都有正当防卫的权利,警察碰到暴力妨碍公务且人身安全遭遇威胁,能不能用暴力制伏?  从大河网的报道来看,受害者目前委托了3名公益律师团。公益律师团是啥意思?被害人本可以以“农民工”身份通过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的,现在却委托了千里之外的3位律师,2位来自北京、1位来自山东。公益的意思大概是免费,在该案中纯粹追求社会效益。  除此之外,加上那位脱口而出“共狗”的张某律师在《驳太原警察王文军无罪》一文中,称来自青岛等地的倒贴律师组团、轮番慰问人数,帮助受害人家属公开维权的律师已经至少7名。从公开的资料来看,该案为受害人维权的合法委托律师为3位;非法未委托律师可能4位,共7位。这7位只是媒体报道和自认的。到底这个公益团和慰问团多少人马?谁也没统计过。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警察不能享受特权;农民工也不能法外开恩。这几年,政府和国家对农民工的重视和关爱有目共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双倍经济补偿金)”、甚至“下班买菜受伤也算工伤”。这些以牺牲企业利益体恤农民工的举措,就是为了增加底层人民的幸福指数。  但是,从该案来看,怨恨、仇恨仍然成为一种社会主要情绪,在互联网平台的推动下,在赔本买卖的公益组团、轮番慰问下,怨恨情绪在网上网下传播开来并相互感染,最终演变成主导型的民仇警社会情绪,形成群体对公权的怨恨、对执政党的诋毁。这个从该案倒贴的律师张海微博中所发内容可见一斑:“现在无官不贪,贪官皆红党,你说最大的敌对势力不是他们是谁?”“直接颠覆的是革命、煽动颠覆的是犯罪?”“人民警察忠于党的必然后果与代价”等等。  这个时候,不能再挑拨了;不能再怂恿了。看过执法现场视频的人都有印象,该案中“人民”并不善良。据日新京报报道,自称目睹了整个过程的工友徐天动回忆,他称,周秀云拉住王文军的警裤,把一个口袋拉烂了一个口子。这种“天不怕、地不怕、法不怕”的妇女,你出警,你也不能保证自己安然无事。  人民,包括人民律师,如果您今后还用得着警察保护您的人身、财产安全,您就不要借法律灭了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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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起了不久前美国警察锁喉抓捕黑人烟贩,致其死亡,因其属于职务行为,被判无罪,与王文军案何其相似。
  @口臭马甲
14:31:09  想起了不久前美国警察锁喉抓捕黑人烟贩,致其死亡,因其属于职务行为,被判无罪,与王文军案何其相似。  -----------------------------  美国有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开发商吗?
  这种恶警,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口臭马甲
14:31:09  想起了不久前美国警察锁喉抓捕黑人烟贩,致其死亡,因其属于职务行为,被判无罪,与王文军案何其相似。  -----------------------------  @萧何注律
14:35:19  美国有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开发商吗?  -----------------------------  你还在说是欠薪?周秀云案和欠薪没有一点关系,农民工那点小狡黠、小伎俩还没有领教,他们深知怎样才能博取同情。
  太原市检察院公安局的一些人确实涉嫌玩忽职守罪。  人死了13天才立案,在这13天里,公安局是在和周家人谈私了,检察院不管不问。  打死人都可以私了,这样的社会太可怕了。
  @口臭马甲
14:31:09  想起了不久前美国警察锁喉抓捕黑人烟贩,致其死亡,因其属于职务行为,被判无罪,与王文军案何其相似。  -----------------------------  @萧何注律
14:35:19  美国有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开发商吗?  -----------------------------  @口臭马甲
14:42:49  你还在说是欠薪?周秀云案和欠薪没有一点关系,农民工那点小狡黠、小伎俩还没有领教,他们深知怎样才能博取同情。  -----------------------------  没关系就能把民工弄死吗?  不管有没有同情心,老百姓是死在你派出所的,你不给个解释吗?  你们这样做,对得起在淮海战役里面支前的几百万民工和他们的家庭吗?
  在我党我军的历史上,毛主席亲自批准死刑的案件并不多,而一名与他患难与共,从井冈山就开始追随他的一位八路军军官,却因犯罪被毛主席亲自批准公开枪毙,这位八路军军官就是黄克功。
  一、二、四方面军在陕北会师时,黄克功已是一位身经百战的旅长。少年时代参加红军,跟随毛泽东经历了井冈山的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是“老井冈”中留下来不多的将领。当时,黄克功仅仅26岁,年轻、英俊、身材修长,笑起来很有感染力,加上其丰厚的经历,很受人的追捧。  刘茜当时才十五六岁,为了革命来到延安。她容貌清秀,被分到抗日军政大学四队学习,队长就是黄克功。刘茜选择了黄克功。刘茜开始和黄克功谈恋爱后,又把爱情转向了另一个人。出现这种情况,当时有人作了分析,可能是黄克功追得太猛抓得太紧,也有人猜测与黄克功的某些生活习惯譬如不刷牙漱口有关。至于黄克功平时爱挂在嘴边的口头禅“老子当年”之类的,也引起她的反感。  夜幕下的沙滩枪声  已调到陕北公学的刘茜,给黄克功捎了封信,构成黄克功去找她的契机。日晚饭后,黄克功将心爱的白郎宁手枪装进口袋,正巧,抗大训练部的干部黄志勇饭后在溜达,黄克功便拉着他向陕北公学走去。就在公学门前的河边,黄克功遇到刘茜等一群学员。学员们见到队长,都很客气。刘茜却没吭声,冷冷地望着他。  黄克功随即招呼刘茜:“咱们走走好吗?”陕北公学的女学员走了,黄志勇也借故走了。  “砰!”—阵风卷起。“砰!”又一阵风掠过。  枪声在风中很沉闷,没人注意到。第二天一早,人们在河滩上发现了刘茜的尸体。肋下一枪,头部一枪,面部模糊,全是血。  那—夜,黄克功回来很晚。细心的警卫员发现首长几乎是彻夜辗转。早上擦武器时,枪有射击过的痕迹。找出首长晚上换下的衣服,也发现有血迹。此外,更使他生疑的是,有位陕北公学的女学员来问黄克功知不知道刘茜昨晚在哪里?他假装不知,但神色很紧张。早晨天一亮,还发现他站在一道高墙上向河边张望……当警卫员接到保安处的通报后,便向校部作了汇报。  领导找黄克功谈话,他已恢复了理智,并如实坦白了犯罪经过。
  毛泽东亲笔信  雷经天同志:  你及黄克功的信均收阅。黄克功过去的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一个**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赦免他,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员,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当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自己的行为决定的。一切**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请你在公审会上,当着黄克功及到会群众,除宣布法庭判决外,并宣布我这封信。对刘茜同志之家属,应给以安慰与体恤。  毛泽东  日  日
  毛泽东亲笔信  雷经天同志:  你及黄克功的信均收阅。黄克功过去的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一个**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赦免他,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员,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当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自己的行为决定的。一切**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请你在公审会上,当着黄克功及到会群众,除宣布法庭判决外,并宣布我这封信。对刘茜同志之家属,应给以安慰与体恤。  毛泽东  日  日
  共产党得人心,就是执行比一般人更高的要求和纪律。
  这地洗得好无耻,保护公民人身安全。难道农民不是公民。  
  警察是带有公权力的人,自然执行比公民更严格的纪律,按毛主席的道理,早该处死几百次。
  警察保护群众制服歹徒天经地义,对暴力袭警聚众抗法打击得越严厉老百姓越安全越高兴。
  @确实搞不清楚
15:08:16  警察保护群众制服歹徒天经地义,对暴力袭警聚众抗法打击得越严厉老百姓越安全越高兴。  -----------------------------  这才是真正的保护人民。
  @deqrhutie
15:04:58  这地洗得好无耻,保护公民人身安全。难道农民不是公民。  -----------------------------  周秀云绝不是一般的农民工,她的丈夫也是一个小包工头,几年来挣了些钱,腰杆子也就随之硬了,“有钱人”的心态随之越来越膨胀,在外颐指气使,一点委屈也受不了,以为进工地就必须佩戴安全帽的规定就是给农民工制定的,对他们这种包工头则是无效,直至发展到妨碍公务,暴力抗法,出事以后又以农民工自居,这就是这些人的本质。  他们比你有钱,只是没有你那么幼稚和善良。
  必须处以死刑!!!!!!  否则就是徇私枉法,就是包庇纵容,就是搞团团伙伙,就是搞小山头
  @口臭马甲
14:31:09  想起了不久前美国警察锁喉抓捕黑人烟贩,致其死亡,因其属于职务行为,被判无罪,与王文军案何其相似。  -----------------------------  @佚诟攘畋
17:08:36  美国是人人有权持枪,,,是美国人自己选择的这个级别的暴力、、所以,警察的暴力级别必然是随时准备枪击,,,用对等暴力来制止暴力,这是警察执法的基本原则。。。。  事先判断对方的暴力级别,秉持比对方高一级别的暴力武器或团队,事先做出暴力预案并存档备查。,,现场看具体情况定。。这样就有了程序正义的基础了。。。  所谓对等暴力,就是要看对方可能伤害到你什么水平。。是会伤害到你流血,还是会伤害到......  ---------------------------  从视频中看到,美国警察在锁喉制服嫌疑人之前,已经被几个警察围住,嫌疑人始终举着双手,可以准确判断出嫌疑人不会也不可能暴力抗拒抓捕,而警察在锁喉制服嫌疑人的时候,也是采取了一种非致命的手段,这种手段常规上不可能导致嫌疑人死亡,其后果也是警察始料未及的,实属一次意外,事后证明嫌疑人有心脏病,相信美国警察也没有想到这个动作带来的后果,如果预知这个动作会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相信美国警察也不会锁喉了,因为嫌疑人罪不至死。  警察王文军也不是有意扭断周秀云的脖子,这一点谁心里都明白,只不过是有些人不想承认罢了。王文军是在什么情况下伸手按住周秀云脖子把她按在地上的?是一个执法人员被一个一方当事人抱住大腿20多分钟,在自己的裤子口袋被撕开一个大口子的才做出这个动作的。试想一下,如果不是在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突出,稳定压倒一切的前提下,能发生这种事情吗?一个警察被当事人撕烂裤子,抱住大腿20多分钟,请问世界上还能找出第二个例子吗?很明显,王文军没有错,是周秀云藐视法律,与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对抗造成的严重后果,是一起典型的寻衅滋事和妨碍公务造成的违法后果。  周秀云也算个奇葩了,中国警察也算是个奇葩了,此事已经开启古今中外警界先河,可以载入世界警察历史了。  王文军的压脖子的动作其实远远没有锁喉更加具有危险性,这是常识。王文军的这个动作所引发的后果也是他和所有人始料未及的,说话做事早已经超过谨言慎行年龄的王文军如果能预料到这个后果,相信傻瓜也不会干出这样的蠢事。  现在,法律已经被舆论绑架,不论将来此案判决结果如何,它的影响将是长期和深远的,必将成为中国法律的耻辱,也必将成中华民族的耻辱。试想,如果今后警察摄于周秀云案,缺乏保护,有所顾忌,不敢理直气壮地执法,将产生什么样的后果?一旦社会失去了道德底线和法律束缚,执法者没有威严,整个社会将陷入疯狂和无助。  现在这种可怕的后果已经显现出来,几天前,武汉一派出所抓住一名医保诈骗女嫌疑人,该嫌疑人在派出所上吐下泻,结果所长害怕了,怕嫌疑人死在所里,自己成为王文军,所以就把人给放了。  2月16日,安徽宿州一中年妇女因为醉驾在追打警察时,突然当街脱下自己的裤子,赤裸下身追打警察,几个男人也对警察拳打脚踢,警察步步后退。。。。。。。  法律没有了威严,这种可怕的后果,最终必将让我们每个人来品尝。
  没用工具打死就不算打死?是不是用工具打死了就把罪算给工具的?
  @口臭马甲
14:31:09  想起了不久前美国警察锁喉抓捕黑人烟贩,致其死亡,因其属于职务行为,被判无罪,与王文军案何其相似。  -----------------------------  @萧何注律
14:35:19  美国有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开发商吗?  -----------------------------  @口臭马甲
14:42:49  你还在说是欠薪?周秀云案和欠薪没有一点关系,农民工那点小狡黠、小伎俩还没有领教,他们深知怎样才能博取同情。  -----------------------------  @zhujinliang-27 14:55:53  没关系就能把民工弄死吗?  不管有没有同情心,老百姓是死在你派出所的,你不给个解释吗?  你们这样做,对得起在淮海战役里面支前的几百万民工和他们的家庭吗?  -----------------------------  周秀云在淮海战役中一定是给国军带路的.
  以前的社会是刁民怕警察,周案一出,必是从此警察怕刁民.  后果极其严重.
  以后碰到刁民以死相拼吧,别指望警察叔叔了.
  @口臭马甲 19楼
22:11  @口臭马甲
14:31:09  想起了不久前美国警察锁喉抓捕黑人烟贩,致其死亡,因其属于职务行为,被判无罪,与王文军案何其相似。  -----------------------------  @佚诟攘畋
17:08:36  美国是人人有权持枪,,,是美国人自己选择的这个级别的暴力、、所以,警察的暴力级别必然是随时准备枪击,,,用对等暴力来制止暴力,这是警察执法的基本原则。。。。  事先判断对方的暴力级别,秉持比对方高一级别的暴力武……  -----------------------------  你的认知有问题,你举的两个例子只能说明那两个警察不配做警察而已。  当兵发生战争是会死的,轮到你上战场,如果像那两个警察一样,在战场上,首先那两个警察会被同伴迅速枪毙。  如果不想当警察可以辞职,如果招不到警察,可以降低条件,可以降低到招收民工,再招不到,甚至可以招聘黑帮,只要在记录仪上没有任何执法错误就行,敢于与歹徒搏斗,运气不好杀了人,那就没办法了,怎么判就怎么认。当然了,民工警察业务水平靠他们自学了,学的不好杀了人,只能怪学艺不精了。其实,警察当时最好的做法是对天鸣枪,在记录仪下,嫌疑人依然袭警,可以靠警察业务水平,万一弄死了人,也可以说,嫌疑人连开枪都不怕,那叫人怎么办,难道直接用枪打死吗,最好断断续续鸣枪鸣个11响,间隔要长,最后一枪开枪射腿,打飞了,进行搏斗,打偏了,自求多福。  连朝天开枪都不敢,还是多跟自己老婆练练炮法吧,以后警察还是统一拿RPG比较好,朝天打炮应该会吧,朝天打炮都不会,还是早点回家种田好。  有人袭警朝天开枪是最好的选择,最后一枪射腿无效打飞了才是选择搏斗的最好时机,近身搏斗本来就是比射腿危险的事情的,很容易出意外的。  再这两个案例中,民工警察和正规警察一点区别都没有。  
  综上所述,王文军该处以极刑  
  @佚诟攘畋
17:08:00  @口臭马甲
14:31:09   想起了不久前美国警察锁喉抓捕黑人烟贩,致其死亡,因其属于职务行为,被判无罪,与王文军案何其相似。   -----------------------------   美国是人人有权持枪,,,是美国人自己选择的这个级别的暴力、、所以,警察的暴力级别必然是随时准备枪击,,,用对等暴力来制止暴力,这是警察执法的基本原则。。。。   事先  —————————————————  QNMLGB,对等的暴力级别!恐怖份子拿砍刀警察也要换着菜刀上?  
  支持警察严格执法,暴力抗法伤亡自负
  顶楼主。
  自古以来,杀人偿命  当然打击面太大不赞同
  暴力袭警妨碍执法造成的后果,自作自受。
  @口臭马甲
14:31:09  想起了不久前美国警察锁喉抓捕黑人烟贩,致其死亡,因其属于职务行为,被判无罪,与王文军案何其相似。  -----------------------------  @萧何注律
14:35:19  美国有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开发商吗?  -----------------------------  不要顾左右而言他
  支持王文军
  周秀云扯蛋揪鸡鸡的本领确实太厉害了,我看了都蛋紧,当事警察肯定受不了,不反击不可能。
  @确实搞不清楚 29楼
10:48  暴力袭警妨碍执法造成的后果,自作自受。  ------------------------------  头脑清醒的人和遵纪守法的人都是这样认为的  只有泼皮无赖 反社会的 还有被警察打击过的罪犯才痛恨警察  出事警察在回派出所之前的行为合理合法 应该表扬 后续情况不了解就不评论了
  综上所述,王文军该处以极刑
  这种恶警,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口臭马甲
14:31:09  想起了不久前美国警察锁喉抓捕黑人烟贩,致其死亡,因其属于职务行为,被判无罪,与王文军案何其相似。  -----------------------------  首先表明一下态度: 我是支持王文军的执法行为的。对社会上的无赖泼妇,制止其违法行为,是警察的工作责任。泼妇的死亡,只能算警察行为不当。导致泼妇死亡的原因,在泼妇而不在警察。  但警察与军人相比,有很多制约条件,并且是法律制约条件。军队在行动中杀人不当,军人是没有责任的,责任由策划行动的军官负责甚至由国家负责。而警察执法行为不当,受制裁的是警察个人,而不是警察头目,更不是国家负责。由法规法条可见,警察是比较吃亏的。
  @确实搞不清楚
10:48  暴力袭警妨碍执法造成的后果,自作自受。  ------------------------------  @啥名跟别个不重样
00:05:02  头脑清醒的人和遵纪守法的人都是这样认为的  只有泼皮无赖 反社会的 还有被警察打击过的罪犯才痛恨警察  出事警察在回派出所之前的行为合理合法 应该表扬 后续情况不了解就不评论了  -----------------------------  说得对,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最恨警察,被公安机关支持保护过的群众最爱警察。
  胜利-----河南“讨薪民妇”死后十年的一天  (首先声明尊重任何逝者。但”河南讨薪农妇身亡“后网上的一些东西和当事人的所作所为在侮辱众人智商,有感而发,只为公义。愿,死者安息,生者切记:勿作zuó)  “讨薪民妇”周秀云死后十年的一天。儿子小王和儿子在院里玩,文静的媳妇在洗衣裳。气派的三层小楼矗立身后,在广袤的中原大地巍峨壮观。  六、七岁大的孩子,和泥年龄。小王在擦车,雅阁三代。爷俩边玩边唠嗑。  儿子:爹,我咋没见过奶奶呢?  小王:死了。  儿子:啥时死的。  小王:十年前。  儿子:在哪死的?  小王:山西太原。  儿子:怎么死的?  小王:被警察打死的。  儿子:警察不是好人吗?怎么会打死奶奶呢?  小王:警察不是好人。  儿子:为什么警察打死我奶奶呢?  小王:因为奶奶爱爹。  儿子:警察不让奶奶爱爹吗?怎么会打死她?  小王:天黑时爹不戴安全帽要回家,保安不让,狗日的!  儿子:保安为啥不让你回家呢?  小王:回家有两条路,进工地走近。  儿子:戴安全帽进工地不好吗?  小王:好是好,就是费事。保安多管闲事。  儿子:你打保安了?  小王:他先打我的。我们人多。  儿子:后来呢?  小王:保安叫警察了。  儿子:后来呢?  小王:警察来了。  儿子:后来呢?  小王:警察要看身份证。  儿子:你让他看吗?  不让。警察不守法。  儿子:后来呢?  小王:警察要带走李康伯伯。  儿子:警察为啥要带走李康伯伯呢?  小王:他也让被保安打了。  儿子:后来呢?  小王:奶奶急了,不让警察。  儿子:后来呢?  小王:奶奶抱住警察腿了。  儿子:警察让抱?  小王:不让,一个劲喊:“松手,松手!”  儿子:奶奶松了吗?  小王:木有,奶奶就是不松!  儿子:后来呢?  小王:警察拗断奶奶脖子了。狗日的。  儿子:后来呢?  小王:判了警察三年。赔了咱家100万。  儿子:那么多?  小王:也不多,给律师、记者、网上帮忙的后剩几十万了。  儿子:为啥赔那么多呢?  小王:他打死人了。  儿子:打死人赔那么多?  小王:咱说是去讨薪的。农民工工资不能欠,国家有规定。  儿子看了看身后三层小楼。喊:娘,我要吃糖葫芦。  媳妇拿来,在旁深情看着父子。  儿子:爹:要是咱家没钱买糖葫芦了咋整?  小王看了一眼媳妇:  “会抱腿不?”  媳妇摇头。文静人。  小王长吐一口气,踢车轮:  “会扯蛋不?网上。”
  @口臭马甲
广发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覃勇、秦春林、韦志民、邓炯汉让利益算计泯灭人性之善,南宁广发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腐败分子知所以能横行霸道九年多,跟当地人民政府的莫视及人民法院枉法裁判是分不开的。事实: 仲裁院仲裁员和人民法院法官枉法裁判,任意践踏国家法律是对公理正义的挑衅!是对宪法和法律权威与尊严的践踏!是充当了南宁广发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腐败分子的刽子手。南宁广发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合并重组后子公司广发重工集团发电设备公司(原广西南宁发电设备总厂)从不跟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广发重工集团发电设备公司法人邓炯汉把原南宁发电设备总厂职工当奴隶用。广发重工集团发电设备公司邓炯汉不知破坏多少人的家庭,搞得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死去活来; 广发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合并重组九年多来真是人间悲剧。善与恶,就在一念之间,道德与法律密不可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广发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覃勇、秦春林、韦志民、邓炯汉可谓大恶!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王文军无罪
  @关林-28 02:31:13  以前的社会是刁民怕警察,周案一出,必是从此警察怕刁民.  后果极其严重.  -----------------------------  确实如此,此案不可被舆论绑架。
  @关林2011
02:31:13  以前的社会是刁民怕警察,周案一出,必是从此警察怕刁民.  后果极其严重.  -----------------------------  @慧诚-13 20:09:48  确实如此,此案不可被舆论绑架。  -----------------------------  举头三尺有神明!  他们要是行得正,坐得直,  收缴围观群众的手机干什么?  如果不是有一部手机漏网,  视频传到网上,  你自己说说,会是什么结局?
  这个恶警,  连累了这么多同事,  还要连累检察院的检察官。  不重判这个恶警,  怎么平息受牵连的警察,检察官的怒火?
  有良心的人要他死。这垃圾的恶行令人发指。。你这垃圾律师要是现实里我看见了。觉得报120。。要精神病医院来抓你。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两个字回答你:人民
  @我是我在冷笑
23:13:49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两个字回答你:人民  -----------------------------  你只能代表你自己,谢谢
  @我是我在冷笑
23:13:49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两个字回答你:人民  -----------------------------  @songshusrh
23:28:07  你只能代表你自己,谢谢  -----------------------------  那还说什么,每个人都只能代表他自己  那么,问题来了: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干脆不要说话  对了,不用谢
  @满床清梦压星河
14:55:41  太原市检察院公安局的一些人确实涉嫌玩忽职守罪。  人死了13天才立案,在这13天里,公安局是在和周家人谈私了,检察院不管不问。  打死人都可以私了,这样的社会太可怕了。  -----------------------------  打死刁民不算打死人,应算为民除害.
  支持警察,杀死刁民.
  警察的责任占100%,死者方面没有任何过错:  1.俗话说好狗不挡道,保安阻挠他们穿越工地,不是一条好狗,该打!后来保安妥协,让他们过路了。死者问得好:“他刚才说不可以,刚才你说的,就不可以进。(言外之意必须给我们一个交代!)”  2.警察来了要看身份证,凭什么给你看身份证?你算老几?不给你看咋地啦?  3.警察要带人去派出所,俺们不杀人不放火不偷不抢,凭什么让你带走?就抱住你的腿,不让你带人。俺们不懂你们的劳什子“法律”、“程序”,俺们是农村来的,要懂那玩意儿干什么?
  @确实搞不清楚
10:48  暴力袭警妨碍执法造成的后果,自作自受。  ------------------------------  @啥名跟别个不重样
00:05:02  头脑清醒的人和遵纪守法的人都是这样认为的  只有泼皮无赖 反社会的 还有被警察打击过的罪犯才痛恨警察  出事警察在回派出所之前的行为合理合法 应该表扬 后续情况不了解就不评论了  -----------------------------  @确实搞不清楚
10:38:15  说得对,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最恨警察,被公安机关支持保护过的群众最爱警察。  -----------------------------  警察的责任占100%,死者方面没有任何过错:  1.俗话说好狗不挡道,保安阻挠他们穿越工地,不是一条好狗,该打!后来保安妥协,让他们过路了。死者问得好:“他刚才说不可以,刚才你说的,就不可以进。(言外之意必须给我们一个交代!)”  2.警察来了要看身份证,凭什么给你看身份证?你算老几?不给你看咋地啦?  3.警察要带人去派出所,俺们不杀人不放火不偷不抢,凭什么让你带走?就抱住你的腿,不让你带人。俺们不懂你们的劳什子“法律”、“程序”,俺们是农村来的,要懂那玩意儿干什么?
  @songshusrh 46楼
23:28  @我是我在冷笑
23:13:49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两个字回答你:人民  -----------------------------  你只能代表你自己,谢谢  -----------------------------  他可以代表我。。我想他并且可以代表人。是人就知道这警察犯下了令人发指的恶行。  
  泼妇活该
  @萧何注律 2楼
14:35  @口臭马甲
14:31:09  想起了不久前美国警察锁喉抓捕黑人烟贩,致其死亡,因其属于职务行为,被判无罪,与王文军案何其相似。  -----------------------------  美国有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开发商吗?  -----------------------------  转移nmb的话题!张嘴闭嘴欠薪!  
  不懂法律不要紧,周秀云会告诉你。谁暴力抗警以身试法,谁就咎由自取!
  @口臭马甲
14:27:00  焦点访谈视频录像播放之后,相信看过的人都会重新认识“警察打死讨薪农民工”。那么,警察到底有没有打死讨薪农民工?用什么工具打死?如果没有,那这句话就是谣言,散播谣言的人就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  从视频中,没有任何事实证明警察用什么工具打死了讨薪农民工。有人说,你怎么就相信一个视频?那难道只相信文字材料?该案发生之后,涉案人员龙城派出所原民警王文军、郭铁伟,原协勤人员任海波的涉嫌罪名由滥用职权罪,变更  —————————————————  讲的好  
  @口臭马甲
15:26:00  @deqrhutie5:04:58  这地洗得好无耻,保护公民人身安全。难道农民不是公民。  -----------------------------  周秀云绝不是一般的农民工,她的丈夫也是一个小包工头,几年来挣了些钱,腰杆子也就随之硬了,“有钱人”的心态随之越来越膨胀,在外颐指气使,一点委屈也受不了,以为进工地就必须佩戴安全帽的规定就是给农民工制定的,对他们这种包工头则  —————————————————  赞同  
  @口臭马甲
22:11:00  @口臭马甲4:31:09  想起了不久前美国警察锁喉抓捕黑人烟贩,致其死亡,因其属于职务行为,被判无罪,与王文军案何其相似。  -----------------------------  @佚诟攘畋7:08:36  美国是人人有权持枪,,,是美国人自己选择的这个级别的暴力、、所以,警察的暴力级别必然是随时准备枪击,,,用对等暴力来制止暴力,这是警察执法  —————————————————  讲的好  
  人民的好警察。敢暴力抗法,敢抓警察睾丸,着种垃圾不是找死吗?
  周秀去就一泼妇,也不是什么弱势群体,
  洗地,鉴定完毕  
  @zhujinliang1966
14:55:00  @口臭马甲4:31:09  想起了不久前美国警察锁喉抓捕黑人烟贩,致其死亡,因其属于职务行为,被判无罪,与王文军案何其相似。  -----------------------------  @萧何注律4:35:19  美国有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开发商吗?  -----------------------------  @口臭马甲4:4  —————————————————  打死警察就是警察活该,警察打死别人就是警察该死?呵呵!农民工就是一群小学没毕业的,无素质!和藏蛮子没什么区别!真不知道有些人怎么想的!  
  @口臭马甲
22:11:00  @口臭马甲4:31:09  想起了不久前美国警察锁喉抓捕黑人烟贩,致其死亡,因其属于职务行为,被判无罪,与王文军案何其相似。  -----------------------------  @佚诟攘畋7:08:36  美国是人人有权持枪,,,是美国人自己选择的这个级别的暴力、、所以,警察的暴力级别必然是随时准备枪击,,,用对等暴力来制止暴力,这是警察执法  —————————————————  赞一个,有些人就是报复政府心理,完全不会辩证看待问题  
  退一万步讲,哪怕真是被打死的,也是活该!  无视秩序,聚众闹事,行凶,土匪!  
  @我是我在冷笑
23:13:00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两个字回答你:人民  —————————————————  是没头脑的人民,谢谢!  
  支持王文军
  支持王文军 , 就是支持维护法纪的警察!
  王文军被错误羁押,是法治中国的悲哀!不能因为媒体谣言、周的意外死亡、反政府、反警察的大肆炒作,就判王文军有罪!真正有罪的是制造网络谣言、干预司法、暴力抗法的周、汪及一众媒体人!11
  @千千5-03-16 15:12:47  不懂法律不要紧,周秀云会告诉你。谁暴力抗警以身试法,谁就咎由自取!  -----------------------------  顶
  @千千5-03-16 15:12:47  不懂法律不要紧,周秀云会告诉你。谁暴力抗警以身试法,谁就咎由自取!  -----------------------------  顶
  有法在前,一切以法为准。如果政府有法不依,可兴问责。否则一切法规之内,就不要瞎嚷嚷,说出民警违法违规的地方,其他阴谋论,道德论都TMD扯犊子。  
  本来不想评论这事的,警察该有警察的尊严。但是目前是非常时期,关键是,周秀云是死在派出所禁闭室的,所以,警察要一点都不担责恐怕说不过去,公正地判决有助于维护ZF在公众尤其是农民工心中的形象。这个跟车站袭警的是两回事,袭警,警察没有责任。  个人观点。
  支持王文军无罪
  @口臭马甲
14:31:09  想起了不久前美国警察锁喉抓捕黑人烟贩,致其死亡,因其属于职务行为,被判无罪,与王文军案何其相似。  -----------------------------  @萧何注律
14:35:19  美国有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开发商吗?  -----------------------------  有!会请黑社会插手解决!所以媒体不敢报道!
  @劫道大师2
11:24:26  用什么工具打死?如果没有,那这句话就是谣言,散播谣言的人就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  =============================  杀人不需要工具  如果不信,请
贡献一条家人,大师保证无论用鸟还是手都能杀死它  前提:
的家人像讨薪农民工周秀云一样不反抗  -----------------------------  周秀云抓着王文军篮子是叫不反抗。我可以贡献我自己,但必须抓住你的篮子
  @zhujinliang-27 15:07:26  警察是带有公权力的人,自然执行比公民更严格的纪律,按毛主席的道理,早该处死几百次。  -----------------------------  按毛主席的道理,JY早被杀全家了。
  警察无罪!  否则今后警察没有理由出警了,让哪些心怀鬼胎的律师找死去吧。  
  @我是我在冷笑
23:13:49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两个字回答你:人民  -----------------------------  @songshusrh
23:28:07  你只能代表你自己,谢谢  -----------------------------  @我是我在冷笑 47楼
23:34  那还说什么,每个人都只能代表他自己  那么,问题来了: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干脆不要说话  对了,不用谢  ------------------------------  那你是在放p了,人民授权你代表了吗?
  顶楼主!周秀云死于暴力抗法,责任在于一家人的无法无知!
  @口臭马甲   讼棍和法律党里应外合,颠覆中国。  先缴警察的枪,接着再缴解放军的枪。  司法颜色革命的前奏。
  看到有讼棍的贴,不看内容,直接操讼棍他妈  
  @llzzmm123
17:11:26  胜利-----河南“讨薪民妇”死后十年的一天  (首先声明尊重任何逝者。但”河南讨薪农妇身亡“后网上的一些东西和当事人的所作所为在侮辱众人智商,有感而发,只为公义。愿,死者安息,生者切记:勿作zuó)  “讨薪民妇”周秀云死后十年的一天。儿子小王和儿子在院里玩,文静的媳妇在洗衣裳。气派的三层小楼矗立身后,在广袤的中原大地巍峨壮观。  六、七岁大的孩子,和泥年龄。小王在擦车,雅阁三代。爷俩边玩......  -----------------------------  银才啊
  @口臭马甲
14:31:09  想起了不久前美国警察锁喉抓捕黑人烟贩,致其死亡,因其属于职务行为,被判无罪,与王文军案何其相似。  -----------------------------  不一样  黑人烟贩并没有抗警,美国警察单方面的行为导致黑人病发死亡  周秀云抗警,在和警察的拉扯中伤了脖子,脖子挫伤部位抑制呼吸中枢导致死亡,她的死是双方造成的
  扯多了没意思,藐视法律就活该去死。  
  @我是我在冷笑
23:13:49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两个字回答你:人民  -----------------------------  @songshusrh
23:28:07  你只能代表你自己,谢谢  -----------------------------  @我是我在冷笑
23:34  那还说什么,每个人都只能代表他自己  那么,问题来了: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干脆不要说话  对了,不用谢  ------------------------------  @tzxyqzch
12:25:43  那你是在放p了,人民授权你代表了吗?  -----------------------------  不好意思,你是专门闻P的吗?  我授权你代表我宣布我不能代表人民的吗?
  @我是我在冷笑
23:13:49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  两个字回答你:人民  -----------------------------  @songshusrh
23:28:07  你只能代表你自己,谢谢  -----------------------------  @我是我在冷笑
23:34  那还说什么,每个人都只能代表他自己  那么,问题来了: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干脆不要说话  对了,不用谢  ------------------------------  @tzxyqzch
12:25:43  那你是在放p了,人民授权你代表了吗?  -----------------------------  @我是我在冷笑
21:07:57  不好意思,你是专门闻P的吗?  我授权你代表我宣布我不能代表人民的吗?  -----------------------------  卧槽,回完才看到是全字母ID,真不该回的!!
  坚决支持无罪辩护。从视频看,周秀云暴力抗法袭警在先。王文军并无伤人的主观故意,只是在控制周秀云。反对舆论审判。若因此被判刑,以后会出现警察出警不出来。谁来维护社会治安?谁来保护我们守法公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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