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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议论文《PM2.5的京城游记》。(12分)①我是一个PM2.5颗粒。我们家族的名字叫颗粒物。科学家曾经这样给我的家族命名:当空气中的悬浮颗粒的直径大于2.5微米,等于或小于10微米时,名字叫做可吸入颗粒物,又称为PM10,他们是可以进入人的呼吸系统的颗粒物;直径小于和等于100微米的颗粒物,被命名为总悬浮颗粒物,也称为PM100。和PM10与PM100两位老大哥比起来,我在家族中的个头是最小的,我的直径只有2.5微米以下,所以科学家们给我取了名字叫PM2.5。 ②2.5微米有多大呢?举个例子来说,我的个头大约相当于人类的一根头发粗细的1/20,所以人类的眼睛平时根本就看不到我。 ③这些天来,我们乘坐免费的交通工具——自然界的风,把整个北京城都逛了一遍。 ④旅行途中,各种化学物质也开始学会了搭顺风车,像一些对人类有致癌效应的物质,如危害人类生殖系统的二恶英,还有一些重金属,不厌其烦地靠近我们家族的队伍,想吸附在我们身上和我们一起旅行。虽然很不情愿,但我们本身是热情好客的,又磨不过他们的纠缠,只好同意了。 ⑤在环绕北京城的旅途中,我们的队伍越来越庞大,原来分散在各个城区的家族成员也加入进来,当然还有许许多多的化学物质和病毒。庞大的队伍管理起来是个很棘手的问题,没办法,就像人类说的,“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们也鞭长莫及,只好随他们去了。 ⑥旅行的这几天,北京城里能见度超低,接连的雾霾天气造成航班迟飞、道路拥堵,人类把这些罪过都归结到我们头上。我看到很多人又把非典时期买来的防病毒口罩拿了出来,戴了一层又一层,平常热闹的地坛公园最近也冷清了许多,据说是我们家族的旅行让他们产生了恐惧,大人和孩子都不敢出来散步了。 ⑦家族里的有些兄弟姐妹,旅行累了,降落到街道和楼层间,人类一不小心就把小小的我们吸了进去。直径超过10微米的PM100,会被人类的鼻毛挡在鼻子的外面;直径在2.5微米~10微米之间的PM10可以进入人类的呼吸道。但随着吐痰、打喷嚏被部分排出体外;而我,直径在2.5微米以下的PM2.5,却能穿过人类用于防护的口罩,通过鼻腔,顺利进入下呼吸道,再之后。我就顺理成章地进入肺泡之中,然后通过气血的交换进入到人体的各个血管。 ⑧我本身并不能对人类造成危害,但是一些粘附在我身上的化学物质,诸如二恶英、重金属,他们会对人类的身体器官造成伤害,让人类罹患各种各样的疾病。对此,我也是无能为力。 ⑨据说,最近我们家族内部也在实行计划生育,一是因为队伍实在是太庞大,管理起来难度大;还有一个是来自人类的压力,他们认为我们PM2.5是导致雾霾天气的罪魁祸首。但是,平心而论,这又关我们什么事呢?如果人类可以少开一天车,少向空气中排放一些废气,也就没有了我们生存的土壤。如果说有罪的话,人类才是始作俑者。(《知识窗》2012年第2期,有删改)【小题1】用简洁的语言说说什么是PM2.5?(2分)【小题2】PM2.5会给我们带来哪些危害?请根据文意概括。(4分)【小题3】第⑦段中画线的句子中 “部分”能不能删去?为什么?(3分)【小题4】为了减少 “雾霾”,除了文中一些措施外,请你再提几条建议。(至少2条)(4分)-乐乐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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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议论文《PM2.5的京城游记》。(12分)①我是一个PM2.5颗粒。我们家族的名字叫颗粒物。科学家曾经这样给我的家族命名:当空气中的悬浮颗粒的直径大于2.5微米,等于或小于10微米时,名字叫做可吸入颗粒物,又称为PM10,他们是可以进入人的呼吸系统的颗粒物;直径小于和等于100微米的颗粒物,被命名为总悬浮颗粒物,也称为PM100。和PM10与PM100两位老大哥比起来,我在家族中的个头是最小的,我的直径只有2.5微米以下,所以科学家们给我取了名字叫PM2.5。 ②2.5微米有多大呢?举个例子来说,我的个头大约相当于人类的一根头发粗细的1/20,所以人类的眼睛平时根本就看不到我。 ③这些天来,我们乘坐免费的交通工具——自然界的风,把整个北京城都逛了一遍。 ④旅行途中,各种化学物质也开始学会了搭顺风车,像一些对人类有致癌效应的物质,如危害人类生殖系统的二恶英,还有一些重金属,不厌其烦地靠近我们家族的队伍,想吸附在我们身上和我们一起旅行。虽然很不情愿,但我们本身是热情好客的,又磨不过他们的纠缠,只好同意了。 ⑤在环绕北京城的旅途中,我们的队伍越来越庞大,原来分散在各个城区的家族成员也加入进来,当然还有许许多多的化学物质和病毒。庞大的队伍管理起来是个很棘手的问题,没办法,就像人类说的,“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们也鞭长莫及,只好随他们去了。 ⑥旅行的这几天,北京城里能见度超低,接连的雾霾天气造成航班迟飞、道路拥堵,人类把这些罪过都归结到我们头上。我看到很多人又把非典时期买来的防病毒口罩拿了出来,戴了一层又一层,平常热闹的地坛公园最近也冷清了许多,据说是我们家族的旅行让他们产生了恐惧,大人和孩子都不敢出来散步了。 ⑦家族里的有些兄弟姐妹,旅行累了,降落到街道和楼层间,人类一不小心就把小小的我们吸了进去。直径超过10微米的PM100,会被人类的鼻毛挡在鼻子的外面;直径在2.5微米~10微米之间的PM10可以进入人类的呼吸道。但随着吐痰、打喷嚏被部分排出体外;而我,直径在2.5微米以下的PM2.5,却能穿过人类用于防护的口罩,通过鼻腔,顺利进入下呼吸道,再之后。我就顺理成章地进入肺泡之中,然后通过气血的交换进入到人体的各个血管。 ⑧我本身并不能对人类造成危害,但是一些粘附在我身上的化学物质,诸如二恶英、重金属,他们会对人类的身体器官造成伤害,让人类罹患各种各样的疾病。对此,我也是无能为力。 ⑨据说,最近我们家族内部也在实行计划生育,一是因为队伍实在是太庞大,管理起来难度大;还有一个是来自人类的压力,他们认为我们PM2.5是导致雾霾天气的罪魁祸首。但是,平心而论,这又关我们什么事呢?如果人类可以少开一天车,少向空气中排放一些废气,也就没有了我们生存的土壤。如果说有罪的话,人类才是始作俑者。&(《知识窗》2012年第2期,有删改)【小题1】用简洁的语言说说什么是PM2.5?(2分)【小题2】PM2.5会给我们带来哪些危害?请根据文意概括。(4分)【小题3】第⑦段中画线的句子中 “部分”能不能删去?为什么?(3分)【小题4】为了减少 “雾霾”,除了文中一些措施外,请你再提几条建议。(至少2条)(4分)空气中直径2.5微米以下的可吸入颗粒物。(2分)&
本题难度:较难
题型:解答题&|&来源:2014-江苏盐城八年级上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试卷
分析与解答
习题“阅读议论文《PM2.5的京城游记》。(12分)①我是一个PM2.5颗粒。我们家族的名字叫颗粒物。科学家曾经这样给我的家族命名:当空气中的悬浮颗粒的直径大于2.5微米,等于或小于10微米时,名字叫做可吸入颗粒物,...”的分析与解答如下所示:
仔细阅读第一段文字,抓住其中关键词“当空气中的悬浮颗粒”“直径”“ 2.5微米以下”概括即可。试题分析:阅读最后三段文字,抓住其中关键语句,从对人体的危害和对天气的影响两个方面概括。考点:归纳内容要点,概括中心意思。能力层级为分析综合C。【小题3】试题分析:比较辨析有无此词语语意的变化,从而说明此词的作用,从说明文语言的准确性这个角度来概括,要使用评价语“准确说明”。考点:分析说明性语言的语言特色。能力层级为分析综合C。【小题4】试题分析:根据本文中内容了解“雾霾”的形成原因,从消除“悬浮颗粒”的来源方面设想解决问题的措施。考点:对作品进行个性化阅读和有创意的解读。能力层级为探究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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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议论文《PM2.5的京城游记》。(12分)①我是一个PM2.5颗粒。我们家族的名字叫颗粒物。科学家曾经这样给我的家族命名:当空气中的悬浮颗粒的直径大于2.5微米,等于或小于10微米时,名字叫做可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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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考点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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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教版(2014上)语文八年级上学期
沪教版(2014上)语文八年级上学期
冀教版(2014上)语文八年级上学期
与“阅读议论文《PM2.5的京城游记》。(12分)①我是一个PM2.5颗粒。我们家族的名字叫颗粒物。科学家曾经这样给我的家族命名:当空气中的悬浮颗粒的直径大于2.5微米,等于或小于10微米时,名字叫做可吸入颗粒物,...”相似的题目:
结合语境,将下面的语句填入横线中,最恰当的一项是&&&&&我和朋友们坐在湖边,痴迷地望着银光闪烁的水面,晚风吹拂着我们的面颊,&①&&。不知是谁哼起了《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歌声伴着水声,像从遥远的天际传来,&②&。①湖水拍打着曲折的堤岸②轻轻地撞击着我的心扉①堤岸被汩汩的湖水轻轻地拍打着②重重地叩触着我的心灵①湖水拍打着曲折的堤岸②重重地叩触着我的心灵①堤岸被汩汩的湖水轻轻地拍打着②轻轻地撞击着我的心扉
为下列句子排序,最恰当的一项是(2分)&&&&&&&&&&&&&&&&&&&&&&&&&&&&&&&&&&&①从龙口里垂下一颗银白色大圆珠,周围环绕着六颗小珠,龙头、宝珠正对着下面的宝座。②大殿正中是一个约两米高的朱漆方台,上面安放着金漆雕龙宝座,背后是雕龙屏。③方台两旁有六根高大的蟠龙金柱,每根大柱上盘绕着矫健的金龙。④仰望殿顶,中央藻井有一条巨大的雕金蟠龙。②③④①①④②③②④③①①④③②
阅读文言文。(16分)【甲】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故虽有名马,祗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称也。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是马也,虽有千里之能,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见,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安求其能千里也?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鸣之而不能通其意,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呜呼!其真无马耶?其真不知马也!&(选自韩愈《马说》)【乙】村陌有犬为人所弃者张元见之即收而养之。其叔父怒曰:“何用此为?”将欲更弃之。元对曰:“有生之数,莫不重其性命。若天生天杀,自然之理。今为人所弃而死,非其道也。若见而不收养,无仁心也。”叔父感其言,遂许焉。明年,犬随叔父夜行。叔父为蛇所啮,仆地不得行。犬亟奔至家,汪汪之声不已。张元怪之,随犬出门,见叔父几死。速延医治之,不日而愈。自此,叔父视犬如亲。&&&(选自《北史·孝行传·张元》)[来源:学&科&网Z&X&X&K]【小题1】解释下列加点的字。(4分)(1)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2)策之不以其道&&&&(3)遂许焉&&&&&&&&&&&&&&&&&&&&&&&&&&(4)汪汪之声不已&&&&【小题2】 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完全相同的一组是(2分)&&&&A.①虽有千里之能②张元怪之,随犬出门B.①安求其能千里也②今为人所弃而死,非其道也C.①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②若见而不收养,无仁心也D.①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见②若见而不收养【小题3】用“/”给下面文句断句,要求根据语意划出两处。(2分)[来源:学+科+网]村 陌 有 犬 为 人 所 弃 者 张 元 见 之 即 收 而 养 之。【小题4】用现代汉语翻译下面文句。(4分)①其真无马邪?其真不知马也!②叔父为蛇所啮,仆地不得行。【小题5】和谐社会,人类要了解动物,更要和动物友好相处。甲文采用&&&&的写法,以千里马不遇伯乐比喻贤才难遇明主;乙文则主要表达了&&&&的主旨。(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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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C3%D7%D3%DF%AC%D7%C5%CC%C7/album/%C4%AC%C8%CF%CF%E0%B2%E1" target="_blank">http://hi://hi.好像是在玩cos··她的发型该怎么跟发型师说呢,想去理发店剪就不知道该怎么跟发型师说了``地址给了,就是那个穿红色校服的女孩.baidu<a href="http..com/%CD%C3%D7%D3%DF%AC%D7%C5%CC%C7/album/%C4%AC%C8%CF%CF%E0%B2%E1这种发型很常见但是不知道专业术语的名称
提问者采纳
前提是之间的连接一定要好不要打的太碎,这种发型确切的来说应该是你好,还有他的头卡是带一点点的卷的了,刘海是斜刘海不可以太短否则后悔末急,我是专业理发师,只要在发尾没有看到纹理就好了,大高层次的发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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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照片打印下来给帮你剪头的理发师看不就行了?因为有些发型可能是自创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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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发塑造造型能带熟妩媚造型风格卷发需要注意两点发般发或短发且发卷属于等或更卷度卷发巧觉二要短刘海刘海太眉毛妩媚卷发细节让发卷些用号电卷棒卷发般烫发效没蓬松减低造型美度打理卷发需要使用发蜡向抓取发梢空气帮助造型美度
候稍显平淡发型点缀灵巧夹马显妙夹辉特别韵味发夹用非简单用比顶部少量发提拉梳理用发夹固定顶部用手抓高点让发型立体增加脸形度
优雅盘发尽显淑气质
盘发造型看起非气质论走进办公室参加式场合都能游刃余、容迫别种华丽吓倒哦高耸盘发点难四步简单能速
A准备:蚕豆定型膏涂洗发吹干
B隆起:发两股面股用梳尽量隆起
C盘发:面股卷香蕉形用发夹固定面股裹香蕉用发夹固定住
D定型:用尖梳挑几缕发丝增强飘逸用发胶整发型定型
发型风格香皂粉底粉刺
5条其他回答
看描述应该是《最终幻想之圣子降临》如果是在就一个小女孩的话
中国古代男子冠巾概述在讲解男子发型冠巾之前,要先说明两个不同年龄时不同发型的规定。8岁 总角:古代幼童把垂发扎成两结于头顶把头发扎成髻,形状如角,因而也用“总角”来代指人的幼童阶段。借指幼年。在这里,“总”就是聚拢束结的意思。总角之交(幼年就相识的好朋友)。总角是八九岁至十三四岁的少年(古代儿童将头发分作左右两半,在头顶各扎成一个结,形如两个羊角,故称“总角”)。 20岁 结发:束发,扎结头发,古人男20岁束发而冠,女子15岁束发而笄,表示成年。男女成年的标志分别为“加冠”、“加笄”。 弱冠:古人二十岁行冠礼,以示成年,但体犹未壮,故称“弱冠”。后世泛指男子二十左右的年纪。束发--{,亦作u:束发用的帛。宽二尺二寸,长六尺。(古尺一尺约合今二十三公分)。诗曰:岌岌冠u,累累辫发。总:以缯为之。以束发之本,而垂余于发后,以为饰。儿童有一种发型称为--总角,总,聚束;角,小髻,意为收发结之,即儿童的发髻向上分开的样子,俗称小丫角,因此称童年时代为「总角」。《礼记??内则》--“男女未冠、笄者,鸡初鸣,咸盥漱,栉,u(xi),拂髦,总角,衿缨,皆佩容臭,味爽而朝。”这是说未成年的孩子要在鸡叫,即天刚有些亮时就起来盥洗,栉作梳发,u是束发的黑帛。拂去发上的尘土,将头发梳成两个向上分开的发髻,其余头发分垂两边,下及眉际。腰间系上彩色丝带(衿缨),配戴以布帛制成的装香料的香囊(容臭)。冠巾--我国古代社会等级森严,阶级地位的高低往往决定人的尊卑贵贱。冠,上古时贵族男子所戴的帽子。古人蓄长发,用发笄绾住发髻后再用冠束祝据说早先的冠只有冠梁,冠梁不很宽,有褶子,两端连在冠圈上,戴起来冠梁就像一根弧形的带子,从前到后覆到头上。冠圈两旁有缨,这是两根小丝带,可以在颔下打结。司马迁《屈原列传》中“新沐者必弹冠”的“冠”就属这种形制的。古代的冠不只一种,质料、颜色也不尽相同。秦汉以后,冠梁逐渐加宽,和冠圈连成覆杯的样子,冠的名目和形制也更复杂化了。清代魏学《核舟记》“船头坐三人,中峨冠而多髯者为东坡。”其实,峨冠博带是古代帝王、士大夫服饰的特点。皇帝的冠叫龙冠。先秦两汉妇女不带冠。唐代任命女官后,妇女才冠冕于朝。宋代贵族妇女戴花冠,皇后戴凤冠。元代贵族妇女戴姑姑冠,冠用绒绵做成,上缀珠玉,高约一尺。冠又是冕和弁的总称。冕,黑色,是一种最尊贵的礼冠。最初天子、诸侯、大夫在祭祀时都戴冕,所以“冠冕”又作仕宦的代称。冕的形制和一般的冠不同。冕上面是一幅长方形的版,叫延,下面戴在头上。延的前沿挂着一串串的小圆玉,叫做旒。据说天子有十二旒,诸侯以下旒数各有等差。后来只有帝王可以戴冕,所以“冕旒”又是帝王代称。王维《和贾至舍人早朝大明宫之作》‘有诗句“万国衣冠拜冕旒”,“冕旒”借代帝王。古时贵族才能戴冠乘车,车有车盖,所以,“冠盖”又借指仕宦。如《信陵君窃符救赵》“平原君使者冠盖相属于魏。”这里“冠盖”代使者,就是戴冠乘车,用此显示使者的威仪。弁也是一种比较尊贵的冠,分爵弁、皮弁。爵弁就是没有旒的冕。皮弁是用白鹿皮做的尖顶,类似后人的瓜皮帽。鹿皮各个缝合处缀有一行行闪闪发光的小玉石,看上去像星星一样,所以《诗经??卫风??淇奥》中有“会弁如星”。冕弁加在发髻上时都要插一根较长的笄(不同于发笄)穿过发髻把冕别到髻上,然后在笄的一端系上一根小丝带,从额下绕过,再系到笄的另一端,这条丝带称“”。两耳前各垂珠一颗 ,即为“充耳”。提醒戴冠者不可听信谗言。“充耳不闻”据说即由此而来。由以上不难看出冠、冕、弁都是尊者所戴之物,是尊贵的象征。庶人没有财力制置冠、冕弁,而且统治阶级也不允许他们戴冠冕弁,那么庶人戴什么呢?《释名??释首饰》记载:“士冠,庶人中。”可见庶人百姓只能,也只可以戴巾。巾为何物?《玉篇》“巾,佩巾也,本以拭物,后人著之于头。”由此看来,“庶人巾”大约就是劳动时擦汗的巾,一物两用,也可以当作帽子裹在头上。直到汉代,这种巾仍用于庶人和隐士。元睢景臣《高祖还乡》“新刷来的头巾,恰糨来的绸衫,畅好是妆幺大户。”这里的“巾”指庶人巾。包发巾,也叫,有压发定冠作用。东汉蔡邕(独断)有“者,古代卑贱执事不冠者之服也。”这说明“”是古代不??能戴冠、也戴不起冠的卑贱之人所戴之物。庶人的,是黑色或青色的,所以,秦称百姓为黔首(黔,黑色),汉称仆隶为苍头(苍,青色)。”可见,巾是庶人卑贱的标志答案补充
包发巾,也叫,有压发定冠作用。东汉蔡邕(独断)有“者,古代卑贱执事不冠者之服也。”这说明“”是古代不??能戴冠、也戴不起冠的卑贱之人所戴之物。庶人的,是黑色或青色的,所以,秦称百姓为黔首(黔,黑色),汉称仆隶为苍头(苍,青色)。”可见,巾是庶人卑贱的标志。因有压发定冠作用,后来贵族也戴,但上仍要戴冠。这种前高后低,中间露出头发。此外还有一种比较正式的,即之有屋(帽顶)者。戴这种可以不再戴冠。罗贯中《群英会蒋干中计)有“干葛中布袍,驾一只小舟,径到周瑜寨中.“干戴上中,潜步出帐。”“葛中”,葛布制的头巾,与下句的“中”都指同一物。其实,汉末中上下盛行,不仅蒋干这类文人使用,连周瑜、袁绍那些武将也著中,以显示风流文雅。苏轼《念奴娇??赤壁怀古》“羽扇纶布,谈笑间,樯鲁灰飞烟灭。”这里的“纶巾”是青丝帛的头巾,是周瑜所戴之物。苏轼(浣溪沙》中也有“籁籁衣巾落枣花”的诗句,可见直到宋代文人仍有戴中的爱好。但我们根据他们的阶级地位可以推知文人雅士的中颜色、质料、形制与庶人百姓的中绝对不能等同,也绝对不会等同。答案补充
中国古代女子发型古代人物画的发型甚多,特别是以仕女的发髻造型,变化更是富丽多姿.上古时代,男女的发髻比较简单,一般用骨簪贯在发顶,用羊毛系结而挽髻,男女发型皆较简便自然。从记载看,男子成年时则加冠,女子成年时则挽髻,男人的发髻则被冠、巾,帻、帽、盔等所替用,女人的发髻则沿着富丽多姿而迅速发展。 据记载秦始皇信奉仙道之术,崇向仙女发型,则令宫中后妃美女浓装艳饰,使发型变化多而新奇,于是相互崇向仿学与创新,使妇女发型的变化与装饰更加丰富多采而侈靡。这种崇向一直延续以后的各个朝代,特别是汉,唐两代,发型的装饰变化更精致而艳丽,仅段成二式的《髻鬟品》所记载,这段期间所创的发型,其名不下百余种,元、明两代发型不作为审美的主要重点,于是就逐步趋向简约与单纯。高髻之风,浓装艳饰也逐步减少,到清代则以满制为主,男人发式梳有长辫,女人发型则以后垂髻为主。我们在塑造古代人物画时,特别是仕女画,更须考究,答案补充
发式是妇女头部的重要装饰,能增加其仪容的俊美。古代妇女发式造型的变化,极为富丽而多姿,历代相承,不断变化,从简至繁,,又从繁复简,往返交替,有关记载甚多,仅就《髻鬟品》记载就不下百余种。这些发名皆是由发型与首饰寓意而命名,绰号虽多,按其编法与发式可概括为几种基本类型,简述于下.结鬟式 这类发型,皆是结鬟而成,有的耸立头顶,有的倾向两侧,有的平展,有的垂挂,妇女自身头发有限,往往加上‘假发”,首饰,巍峨华丽。据记载:相传汉武帝时,瑶池王母来会,诸仙女之发髻皆异人间,高环巍峨,帝令官妃仿效,因此号为“高鬟望仙髻”①,再饰有各种珠宝,金簪风钗或步摇,就更华丽高贵。这种高环发型有一至九鬟,是最尊贵的发式,多用来表示神话中之仙女,皇后贵妃与贵女流的发型(从八十七神仙图卷与永乐宫壁画的玉女等发式亦可见证)。未出室的少女也可采用,但装饰不宜过分华丽,这种发式秦汉两代及秦以前各代颇为盛行,汉以后各代多崇为仙女发型,名流仕女也有采用。 其形式有高鬟,有乎鬟,有垂鬟,有在头顶,有在两侧,鬟数也可随意结扎而定,变化很多,可灵活运用。答案补充
2.拧旋式 这是汉代末期始创的一种发式,据记载为甄后所刨,后相互崇向而流行。这种发式的编法是将头发分成几股,象拧麻花似地把发蟠曲扭转而缠盘在头上。据记载甄后入魏宫时,宫中有一绿蛇,甄后每日梳妆时,此蛇则盘缠成形,甄后仿效而梳成为髻,每天皆因蛇形变化而梳髻不同,因而号为“灵蛇髻”①。 这种发型灵活生动又饶有风韵,为神女与未出室的名贵女流所好用。这种发式变化的形式很多,可拧可盘,旋扭于头顶、头侧,头前,变化生动舒美,在古代仕女画中尤为多见。造型时可灵活运用。(答案补充
3.盘叠式 这种发式在唐代的绘画、雕塑与墓壁画皆可见到,唐武则天的孙女永泰公主李惠仙的墓壁画中,有很多盘叠的螺髻。据记载;唐长安的妇女好梳盘桓髻(即螺髻).回,其形高耸而不走落,号为螺髻。在长安风靡一时,这种“螺髻”主要以盘叠形式作成,其法是将头发用丝线分股拢结系起,然后采用编、盘、叠等手法,把发髻盘叠成螺状,放置在头顶或两侧或前额与脑后,也可随意盘叠各种形式。这种发型秀丽而富有装饰性,在王渔洋之诗赞有“青螺如髻秀堪餐”,按盘叠之方法,可作出各式各样的螺謦。在造型中可灵活运用。答案补充
4.反绾式 这类发式据段成式之《髻鬟品》中记有魏武帝宫中的宫妃梳反绾臀的记载,隋唐这种发式也甚为流行①,在《妆台记》中记有“唐武德中梳半翻髻,反绾髻,分髫臀”。反绾是将头发拢高翻绾而成, 也属于高髻的发式,其制法是将头发往后拢结,用丝线结扎,再分若干股,翻绾出各种式样。有的梳编成惊鸟双翼欲展的样子,称为“警鹄髻”,也有梳编成单刀或双刀的样子,称为“翻刀髻”,也有将多股的头发翻绾成花式,称为“百花”。其形式与手法甚多,皆靠拢结翻绾或反绾而成。 这种发型多为宫妃、名贵女流所好用,未出室的少女常在反绾的髻下留一发尾,使之垂在肩后,称为“燕尾,亦称“分髫髻”。历代的称呼虽不相同,但其基本发式是相似的,在造型时,可灵活变化与参考。答案补充
5.结椎式 这类发式在古代妇女的发型中,最为普遍,采用最广,历代都有采用,延续最长,从商周、秦汉、隋唐、宋、元、明、清等历代皆沿用。只是发型的高、平,低,及结椎在前、中、左右、后等变化不同而已。这种发式的梳编法,是将头发拢结在头顶或头侧,或前额与脑后,在扎束后挽结成椎,用簪或钗贯住,可盘卷成一椎、二椎至三椎,使之耸竖于头顶或两侧。据记载:梁翼之妻孙寿将结椎置于头侧,并使其下堕,称为“堕马髻”,亦称‘梁氏新妆’,曾风行一时,赵合德入宫时将发卷高为椎,称为“新兴髻”。梁鸿之妻孟光好梳“椎臀”。①这些发式皆是结椎式的变化,掌握其梳编法,就可变化或创制各式各样的椎髻,在造型时可灵活运 用。各式椎髻多为已婚少妇所用
还记得角色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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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的时候只能用惊艳来形容,虽然我很喜欢布拉德?皮特,但是平心而论,它是三个主角中表现的相对平庸的一个,而“拥有十三岁女孩的外貌,却拥有三十岁女人的心”的柯尔斯滕?邓斯特和充满了鬼魅阴沉气息的汤姆?克鲁斯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用再为柯尔斯滕?邓斯特在《蜘蛛侠》中的倒悬之吻尖叫了,她的初吻在少女时代早已献给了布拉德?皮特了。真是个幸福的女孩。
夜访吸血鬼
原著:安妮?赖斯(Anne Rice)[美]
出品:华纳兄弟影业公司 ( Bros.) 1994
导演:尼尔?乔丹(Neil Jordan)
主演:安东尼奥?班德拉斯(Antonio Banderas)饰阿芒德
汤姆?克鲁斯(Tom Cruise)饰莱斯塔特
柯尔斯滕?邓斯特(Kirsten Dunst)饰克萝迪娅
布拉德?皮特(Brad Pitt)饰路易斯
斯蒂芬?雷(Stephen Rea)
克里斯琴?斯莱特(Christian Slater)饰年轻记者
18世纪的路易斯安娜州。庄园主路易斯在丧妻失女后痛不欲生。他遇上了吸血鬼莱斯塔特,并被其施法术变成了一名吸血鬼。心地善良的路易斯不愿为了吸血而杀害人命,他靠吸动物的血维生。而莱斯塔特则一心要把路易斯教导成一个真正的吸血同类。
在新奥尔良,路易斯遇见了因瘟疫而失去亲人的小女孩克萝迪娅。路易斯终于禁不起诱惑吸了克萝迪娅的血,而莱斯塔特则不顾路易斯的反对把克萝迪娅也变成了吸血鬼。三个人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奇特的家庭。
时光飞逝,几十年过去了。克萝迪娅开始怨恨莱斯塔特剥夺了他成长的权利。为了与路易斯一起离开莱斯塔特, 她诱骗莱斯塔特喝下了死人的血, 并将其刺杀后扔入沼泽。然而在路易斯和克萝迪娅正准备前往巴黎时,已是面目全非的莱斯塔特突然出现。搏斗中,路易斯抓起油灯掷向了莱斯塔特,火焰立刻将他吞没。在吞没半个城市的雄雄烈火中,路易斯与克萝迪娅登上了去巴黎的轮船。
两人在巴黎过着即象父女、又像情人的生活。他们还见到了同类:以阿芒德为首的聚居在剧院地下的一群吸血鬼。阿芒德给了路易斯许多教导。然而,在吸血鬼的世界中,谋害同类是唯一的犯罪。为此,路易斯和克萝迪娅之间出现了裂痕。 在克萝迪娅的要求下, 他把克萝迪娅也变成了吸血鬼,作为他离开克萝迪娅后的替代。然而, 吸血鬼圣地亚哥突然率众出现, 抓走了他们。路易斯被封入墙中,克萝迪娅和她的女伴则被暴露在阳光下处死。
路易斯被阿芒德所救,他发誓要进行报复。不久,他乘吸血鬼们沉睡时放火烧毁了它们的巢穴,杀死了圣地亚哥和众多的吸血鬼。他拒绝了阿芒德和他一起生活的要求,独自离开了巴黎。失去了克萝迪娅的路易斯倍受打击。他四处流浪,却始终无法抚平心中的创伤。19 88年,路易斯返回了新奥尔良, 见到了受伤虚弱、 独自隐居的莱斯塔特。路易斯向一个年轻记者马洛伊讲述了自己的经历,希望以此训鉴后人。不料马洛伊在听完之后却被深深地吸引,还执意要路易斯把他变成吸血鬼。路易斯厌恶地离开了他。失望的马洛伊独自驾车返家。然而,莱斯塔特却突然在车后座上出现。他吸了马洛伊的血,治愈了伤愈,带着马洛伊驾车驶向远方。一个新的吸血鬼故事,又将从此开始……
奥斯卡奖 1995年 提名 最佳艺术指导--布景 最佳音乐--原作配乐
金 球 奖 1995年 提名 最佳女配角 最佳原作音乐
英国学院奖 1995年 获奖 最佳摄影 最佳艺术指导
提名 最佳服装 最佳化妆发型
1975年,小说《造访吸血鬼》刚刚出版,其影片拍摄权就立即被人买走。然而直到1994 年,小说才终于被尼尔.乔丹搬上了银幕。这期间,足足经过了20年的时光和无数次的修改与完善。令制作者们心慰的是,影片一经推出,就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可谓好评如潮,而导演尼尔.乔丹的才华和实力也得以再次充分展现,并从此广为人知。
《造访吸血鬼》是一部跨越时空,纵横想象的宏篇巨作。在影片中,导演以吸血鬼的世界这一独特的层面为出发点,将真、善、美与假、丑、恶进行了比较,并以此来影射当代社会中的许多潜在的危机和罪恶。导演在影片中牢牢地把握住了人性这一命题并加以阐发。因此,虽然近年来吸血鬼题材的影片屡见不鲜,这一部却显得分外与众不同,富有张力和动人的情感力量。演员阵容的强大也是这部影片的一大特色:布拉德?皮特、汤姆?克鲁斯、安东尼奥?班德拉斯,都是极富票房号召力的实力派偶像巨星。其演技自然也在影片中发挥得淋漓尽致,彼此之间毫不相让。一时间星光闪烁,几乎令人眼花缭乱。就连客串配角马洛伊的,也是颇有名气的实力派青年演员克里斯汀?史莱特。其演员阵容可谓空前强大,而几位演员之间的大较演技也使得影片大放光彩,令影迷大饱眼福。汤姆?克鲁斯在片中一改往日的好青年形象,饰演残暴的吸血鬼莱斯塔特;而安东尼奥?班德拉斯虽然是出演配角,其魅力却不输于主角人物,着实抢去了不少镜头;事业正处于迅猛上升之势的布拉德.皮特自然也不示弱,让影迷们再次见到了他的高超演技,并向观众展示了他无愧于主角位置的实力。几位影星的努力使影片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而对于各位演员来说,这部影片也是他们巩固和发展在影坛中的地位的大好机会。
从1819年以来,就有750部关于吸血鬼的英文小说问世。而且,从1912年描写幽灵和吸血鬼的侦探片《第五号房子的秘密》问世以来,世界上已有了611部关于吸血鬼的影片。《吸血鬼的书:未亡者百科全书》的作者梅尔顿推测,吸血鬼的产生代表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他说:“这个黑暗面体现了我们所有的冲动和寻求刺激的欲望。……所以,吸血鬼的‘神话’就起源于这个黑暗面。”
17和18世纪,当天灾骚扰、破坏了东欧国家的农业生产时,罗马尼亚和匈牙利的农民臆测他们遭到了天灾的传播者或媒介--其中包括自杀的幽灵和不合法父母的私生子的袭击。这些罪人死后从他们的坟墓起来,靠吸他们亲人的鲜血存在。“在这里邪恶就是吸血鬼,每一个罗马尼亚农民对它就像对天堂、地狱一样坚信不移,”罗马尼亚东部的纪录这样说,“每一个死后变成吸血鬼的人将继续吸吮着其他纯洁的活人的血,直至人们发现了有吸血鬼嫌疑的死人,挖开他的坟墓,并将一个标桩钉进她的心脏或对他打一枪为止他才不再吸血。”
虽然民间传说中的吸血鬼的故事首先在多瑙河东部流传了很长时间,但直至1813年,吸血鬼的“神话”才被放进欧洲文学的宝库。当时,著名英国诗人拜伦写下一首诗并发出“僵尸会吸人血”的警告。
吸血鬼的传说
血液是高级生物的生命来源,所以东方的山顶洞人和欧洲的克罗马侬人的尸身上常会被撒上红色的赤铁矿颗粒或赭土,血是鲜红的,这是希望死者重新获得生命。《圣经》上反复说:“肉体的生命就是血液”。据史书记载,在古罗马角斗场落成开幕时,昏天黑地的角斗表演持续了100天,3000名角斗士命丧沙场。当时的观众常会奔到场上吮吸伤亡角斗士的鲜血。在这些人眼里,角斗土的鲜血是获取活力、青春和健康的最好补品。
吸血鬼是一个古老而神秘的种族。理论上来讲,所谓吸血鬼,可以理解成为某种程度上的死尸。他们没有心跳和脉搏,也没有呼吸,没有体温,而且永生不老。同时,他们有自己的思想,会思考,会交谈,也会四处走动,甚至还会受伤和死亡。他们的力量远大于常人,而且拥有常人无法获得的异能。为了维持他们这种生存状态,他们必须吸食鲜血。一般来说,大部分吸血鬼通常吸食人类的血液,但是也有部分吸血鬼以吸食动物甚至其他吸血鬼的血维生。如果一个吸血鬼打算同化一名人类,就必须将自己的血液给予对方,被吸食者接受吸食者的血液,两种血液融合才有可能变成吸血鬼。按照戒律,吸血鬼不能随意发展自己的后裔,而且必须为自己后裔的行为负责。
如同对灵魂的看法,一直愿意相信吸血鬼的存在,其历史的悠久不亚于任何一位中国传统神话中的天人,而且似乎与现实更近,更合乎情理。以吸血鬼为背景的小说电影名目繁多,愈加让人怀疑是否周围的角落里真就有这样的嗜血精灵。据传闻讲,世界上目前至少有1000名吸血鬼。不过,吸血鬼近乎“舶来品”,在西方人的笔下被描绘得惟妙惟肖,在东方却失去了那么点灵气,让人当作是一种模仿。
懵懂的时候第一次看《夜访吸血鬼》,那是还全然不知那三个吸血的帅哥在好莱坞的身家,只记得某日的新闻中说该片得了个什么奖,于是租来录像带。一口气看了两遍,心理很被触动,不过那时还感觉不到具体是什么,只是觉得很美。直到现在,决定写些关于这个电影的文字,才真正开始思考。
一直不想承认这是一部单纯意义的恐怖片,因为觉得恐怖只是外衣,人性才是真谛。吸血鬼是半人半怪的生物,由人转变,自然带有残存的人性。路易因妻儿的不幸丧失了生存的信念,求死不得的他在弥留之际被莱斯特同化,生前最后一次灿烂朝阳的黎明是他作为吸血鬼重生后最怀念的东西,而他在领略转变后的短暂奇妙后,很快陷入了人性的苦闷。因为他不得不为消除自己的饥饿和匮乏去夺取别人的性命,而他又是一个在吸血鬼中少有的残存人性的掠食者,所以他必须忍受双重的折磨:动物血液无法弥补的饥饿和诱惑而不忍的踟躇。然而历久坚持的信念一旦松动便会功亏一篑,克劳蒂亚的血液换来的是终生的痛苦和孤独,莱斯特为了缓解路易的寂寞给了他克劳蒂亚,也给了他身陷囹圄的无奈和无力驱散的罪孽感。
虽然他们可以永生,却要避开阳光和温度,蛰伏在棺木中。常人几天不见阳光尚且心情郁闷,更何况这些依赖黑暗的死者。于是孤独便会像无所不在的空气蔓延周遭,他们更加暴戾,更加嗜血无度,也更加需要同伴。莱斯特用路易解脱了孤寂,路易沦丧于克劳蒂亚的血液,而莱斯特想用同化后的克劳蒂亚帮助路易接受现实和回心转意。三人之间的恩怨错综复杂,并且很快演变成为仇恨。克劳蒂亚期待自己成为女人,有着成熟的线条和发型,她痛恨这两个把自己改变的男人。克劳蒂亚对路易的怨恨逐渐变为爱情,而对莱斯特的叛逆却更快的转变为疯狂。她要除掉莱斯特,挣脱束缚,和爱人路易远走高飞。而此时路易却还折磨在内心的矛盾中:莱斯特给了他生命,却要将他推向死亡。
爱情,是的,人性中难能可贵的爱情依然存在。克劳蒂亚幼稚的脸上却有着一双写满年龄的眼睛。当她看到路易邂逅阿尔蒙之后,直觉告诉她路易很可能接受阿尔蒙的召唤而离她而去,她害怕失去,更惧怕孤独。然而爱情阻止不了阴谋,克劳蒂亚成了灰烬,路易也从此坠入孤寂的深渊。
阿尔蒙说,吸血鬼的原则是美丽和无悔,带着一颗破碎的心的路易却永远做不到后者。他用忏悔的心想念克劳蒂亚,用宽容的心怀念莱斯特,所以他只能活在痛苦里,永不超脱。
人无善恶,的确,依我看人只分三种:第一种是没有做坏事的胆量,生就懦弱,只会在思想里浸淫;第二种是偶然做了件坏事,却一直耿耿于怀,自责与愧疚造成严重的思想负担,活得忒累;第三种是常做坏事而不以为然,从不会因造成的恶果而扪心自问。路易一直迷茫于吸血鬼的善恶,苦思不得其解,但他忘了,从人性来讲,吸血鬼与常人如出一辙,人类一样可以压榨同类的鲜血,只是方法不同而已。
关于《夜访吸血鬼》的小说
《夜访吸血鬼》写于1976年,是一部描写鬼魂世界的魔幻小说,通过一个男孩和吸血鬼路易的谈话向读者展现了迷幻的吸血鬼文化--吸血鬼的情感世界、想象能力、表达能力、性爱情结等一切与人类相通的东西,也展现了与人类不同的方面,如他们惧怕火焰和阳光,肉体长生不老等。作者运用丰富的浪漫主义想象使故事充满了扑朔迷离的神秘色彩,离奇古怪的情节加上人物栩栩如生的刻画使读者置身在一个恍惚迷离,疑真疑幻的境地,不知不觉从真实的客观世界进入作者虚构的主观世界,跟随吸血鬼的自叙来到非现实的鬼魂世界。故事是从主人公路易生为人时开始的,他在因弟弟的摔死而自责难当之际,被一位名叫莱斯特的吸血鬼改变成吸血鬼,从此路易以吸血为生,晚上外出猎杀人类,白天和莱斯特睡在棺材里。后来他们又制造了一个吸血鬼,一个5岁的小女孩,这个女孩在变成吸血鬼之后,外貌一直没有变化,始终是小女孩的模样,但思想感情在不断发展。大约过了60年,这个名叫克劳迪娅的小吸血鬼想彻底摆脱莱斯特,使设计杀死了他。然而莱斯特死而复生,携同另一个由他制造的吸血鬼找路易和克劳迪娅复仇。路易和克劳迪娅便从美国新奥尔良逃到欧洲,去追根溯源,寻找其他的吸血鬼,以便了解吸血鬼的本性。他们先是在喀尔巴阡山偏僻的山村里找到一些"没有大脑的活僵尸",到巴黎之后,发现了一个吸血鬼剧院。这是一个十分优雅的法国风格剧院,里面有众多的男性吸血鬼,也有一些女吸血鬼。克劳迪娅给自己找了一个母亲,同时也给路易找了个女伴,但路易被一个名叫阿尔芒的吸血鬼所吸引。后来莱斯特又出现了,纠集其他吸血鬼杀了克劳迪娅和她的"母亲"。路易悲恨交加,一怒之下烧死了那些吸血鬼,独自去面对他吸血鬼孤独的永生。
《夜访吸血鬼》是一部寓意丰富的幻想小说,渗透着对人类心灵和思想的深刻透视。作者借非现实世界的描述表现现实世界的真实,从吸血鬼的内心去开掘人性深处的奥秘。小说通过主人公路易的吸血鬼人生来揭示现实世界中人的孤独和生的矛盾。路易是在无法忍受人生痛苦、寻求一死时被变为吸血鬼的,但吸血鬼的杀人、吸血之鬼性并没有完全取代他的人性,他不像其他吸血鬼那样杀人成性,麻木不仁,而是依然保留着人类所具有的爱与恨,有着强烈的情感,无论是对同类还是对人类,都满怀柔情与关爱。虽然吸血鬼的特性决定了他也必须和其他吸血鬼一样以人血为生,但每一次的杀人都给他带来很大的冲击。他在痛苦中思索,不断探求吸血鬼的本性,渴望了解这一魔鬼世界的本源,从而寻找一条出路,能与人类为伍,重新回到人间,去体验过去身为人时没有充分感受的美好。然而他无能为力,无法再回到现实社会。这就是路易的痛苦和矛盾,他既有鬼性,又具有人性,但与其他同类格格不入,又与人类无法相通,这种双重性便使他处于极端的孤独之中。路易的矛盾折射出现实社会中的一部分人,象征着那些游离于社会之外、努力追求自我的"边缘人",他们无法融入身处的时代和环境。正如路易要了解吸血鬼的本性,了解那看不见、摸不着,但又时时制约和支配他的超自然符咒一样,人类也总是在不断地探索人类心灵深处的黑匣,那使人相互隔膜、血腥争斗的无形魔力。但个人的奋斗往往被无边的空虚和失望所包围,使他们感到无可奈何的苦闷与孤寂。故事中的吸血鬼能长生不老,但永生的生命使路易陷入生不如死的境地,对生命的迷惘与困惑使他感到灵魂的毁灭与生存意义的全部丧失。路易的悲哀也是人类的悲哀。现实世界中的人因找不到生活的方向、生命的意义而在不断的彷徨与等待中挣扎,那些游离于社会之外的人,如路易一般与世隔绝,因而倍感孤独,人与人之间筑起无形的墙,关系冷漠,相互疏远,缺乏共同的思想和相通的感情。作者就是通过描述吸血鬼的心态来揭示现实社会中的人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而深陷孤独和绝望的境地。
另一方面,小说还突出表现了个体的渺小与无奈,吸血鬼在赋予了超自然的神力之后,依然受到死亡的威胁。故事中所描绘的另一类吸血鬼,没有情感,不具备人性,对杀人麻木不仁。莱斯特就是其中的典型,他一味杀人吸血,甚至玩弄人类的感情,"让她们迅速爱上他,然后送她们进地狱",对一切都表现得冷漠与超然,因而没有痛苦、没有矛盾,没有挣扎。尽管如此,他们也难免孤独的一生,超自然的神力并没有使他们立于不败之地。由于缺乏群体意识,缺乏凝聚力,他们像一具具行尸走肉,最终必然导致灭亡。
小说运用幻想的手法,呈现给读者一个非现实世界,从形而上的层面上反映了人性的困惑,人与社会的矛盾,具有超越具象的哲理意蕴,是社会生活的反映、社会现实的投影。但作者在对人类命运作理性思考的同时也表达了对未来社会的疑惧,体现了作者消极悲观的人生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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