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宁蒗云南摩梭族族还保持着神秘的民族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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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梭文化习俗影响下的摩梭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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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  如题。风俗有良俗有恶俗。风俗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知识的进步也可以变得更人性化更显示中国传统文化中优秀的一面。  传统的继承如果不加选择不加摒弃,这不是数典忘祖的问题,这就是低智商的问题。  什么这么说呢?一个孩子,是由父母双亲各一半的dna遗传下来的产物。高中生物都学过吧?
楼主发言:46次 发图:
  如果主动索取彩礼的女人是高中没上过的女人就算了,风俗不过脑子就最坚定地继承的中坚力量往往是文盲。  现在说回dna,遗传学中的y染色体是绝定男女的要素,可抛开男女不说,双方的各自的基因共同决定了一个孩子是不是你的,这无法否定。  那么,古人知道个屁遗传学啊,古人连血型都不懂还玩滴血认亲呢!古人懂脱氧核糖核酸吗?不懂!那么怎么样证明你是我的种呢,起个代号吧。比如猪的女儿,叫王猪一号,猪再嫁个男人生的猪崽叫李猪二号,猪再嫁一个男人生的猪崽叫刘猪三号。  
  这王猪一号、李猪二号以及刘猪三号,如果不叫这三个名字,猪就不认为这三个孩子是自己的孩子或者自己跟哪个男人生的就一定不知道了吗?不是,当然可以知道,这世上有一个让乱交的婚姻不幸福的女人最憎恨的地方叫“亲子鉴定中心”。当然,有“好”的家庭修养的猪是不愿意看到这种地方的存在的。综上所述,科学进步了,那么姓什么就早已经从一个谁是孩子他爹的鉴定功能降低到一个最具备象征意义的代号功能了。  
  姓氏功能的弱化,为索要彩礼者制造了不小的麻烦。因为法律已经斩断了索取彩礼者的命门:子女有赡养自己老人的责任和义务;以婚姻名义索要财物的违法(大概是这么个意思)。那为什么现在还有人能要到大额彩礼呢?因为我之前说过,陋俗最大的继承者是文盲。越没文化的公婆(哪怕是所谓的高知噢),越对所谓风俗的继承深信不疑。广东为什么还有裹脚女人或所谓女德班的存在?因为就我的个人经验来看,那边普遍的陋俗继承者,真的都是有着男尊女卑传统的家庭。  
  现代女性就算是再没有家教,多少还是知道作为自己父母的子女,不管男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的。可是,总有些文盲不懂啊,那些索要彩礼的女人背后,是有着同样意识的文盲母亲。抱歉我又污辱文盲了,因为好多文盲母亲也干不出用所谓心疼女儿的名义狮子大开口,非把婆家所有钱财全让自己女儿拿着的事儿。  
  一个婆家有多少钱,有多少资本,有多少固定资产,也许那些娘家人早就算计好了。她们就想啊,你们家有那么多钱,给我们姑娘一半又怎么了。为了钱,我都可以主动放弃我姑娘对我的赡养义务,送给你们家一姑娘伺候老的多好!我靠,这是送姑娘进婆家吗?这是送祖宗进婆家啊!  
  更有甚者,以为索要了婆家那么多钱给自己女儿,那自己女儿就是婆家最有价值的女人,就有资格在婆家指手画脚连婆家人疼自己其他子女都管。她们老人觉得,只有她们才最疼自己女儿,婆家如果有女儿最好净身出户,或者像不要脸的她们一样去祸害姑子的婆家。这才有利于传统的继承嘛!  
  如果一个地方现在还有给彩礼的风俗,注意是现在!而当地某男人却不给,这男人不是穷就是渣!  同样,如果当地现在还有给彩礼回嫁妆的风俗,而某女方拒绝回嫁妆,这女方也是穷或渣!  彩礼是传统,但在中国依然普遍流行,而裹脚,五四就被废除了,你拿来说有意思?  智商低!  
  传统都得继承吗?在彩礼索要者那里是这样!在她们眼中,这无关知识的进步,无关法律的尊严,无关婆家的财富积累不易,她们只觉得自己身为女人,就应该属于中华文化最坚定的风俗遵守者。(我多么抒情啊)。姓什么谁说不重要,我说重要就得给钱!你娶了我,我娘家帮我要钱!传统,必须继承!  好吧,还是那句话,自宋起裹脚也是相当传统的“良好风俗”,请你们也顺应传统继承下去吧!  有人说了,彩礼关乎礼制,而裹脚只关乎审美!索要彩礼者还懂个屁礼制啊。古代的妇道与女德早就被她们有选择性的抛弃了!咦,那她们口口声声说的继承传统不就是有选择继承了?  
  没错,她们就是在继承对她们勒索钱财有利的传统。用着早已被科学进步弱化的姓氏继承论,一步步算计着婆家好容易积累起来的财富。  
  楼主自宫吧,顺便把儿子的也宫了,在古时候,这样的男人不配拥有后代。
  其实她们最大的敌人根本不是婆家,而是她们的最大可利用价值和她们无法等待的时间!  
  我个人是不主张要彩礼的,与此同时,我主张与对方姻亲家庭基本划清界限,互不介入对方生活
  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女人最大价值的变现,是她们最重视的问题。什么是女人价值的最大化?比如生育价值,因为女人的子宫也是有保质期的,三十五岁之前的子宫如果算优良子宫的话,那么三十五岁之后怀孕无论从不从医学角度考虑,都是高风险怀孕,子宫的老化是不可逆的,身材的走形也不好恢复。所以她们需要在子宫最佳的状态为自己的子宫卖个好价钱。同理,青春也是不可逆的,所以她们在对待嫁人这个问题的时候,会相当纠结,一方面她们会口口声声宣扬真爱,另一方面又将自己的青春与价值进行最大程度的变现。  
  其次,她们害怕夜长梦多。  为什么这么说呢?女人最大的敌人是时间。她们这群人,害怕自己公婆花钱,害怕自己姑子花钱,害怕自己婆家花她们自己的钱。她们的这样想的,我拿到了巨额的彩礼,这就是我的,婆家人从些就应该自觉点主动离我远点!然后婆家继续给她们赚钱,算计完婆家的其余家产,然后让小姑子不带任何嫁妆出门,最好姑子的所有彩礼钱归自己婆家所有才棒呢!  
  她们希望公婆无疾而终的目的不是希望自己公婆不遭受病痛的折磨,而是不希望婆家花光她们小家可以继承的婆家钱后,又来求她们的小家花钱给公婆看病。所以坛子里会有公公或婆婆病了,媳妇要将病人送去养老院的奇葩存在。  
  她们看得清公婆的可利用价值,早就算计好公婆死后自己能拿多少钱,所以巴不得盼着公婆在伺候完她们后自动归西。她们等不及的是公婆的长寿啊!  
  我是主张按风俗给彩礼,风俗有就给呗。别说什么裹脚,那个已经不存在啦。但是彩礼还存在。  
  所以,既然等不及,那就在嫁人时先理直气壮要一把,能捞多少算多少,有未嫁的姑子,以后自己能分到多少钱真不好说。她家没女儿继承家产的传统,她也希望婆家一毛不给自己女儿最好。  
  盼公婆早死怕公婆有病,盼姑子放弃自己亲爹娘的继承权去要姑子承担公婆的赡养义务。  
  先占个坐,再慢慢欣赏,喜欢楼主的文字
  彩礼是传统,可索要彩礼不是传统!  这个逻辑一定要明确,否则接下来的传统没法理解。  关于裹脚,很多人说只关乎审美,没错,现在审美观变了,不裹脚也成了趋势,但现在总有一些人是主动裹脚的。为什么她们还觉得裹脚美呢?其实不是她们觉得美,而是觉得裹脚是恢复了古代的传统。是女德的体现。    
  被动的裹脚早已经被人们抛弃了,可是主动的裹脚竟然还根深地固存在着。那么,彩礼这种风俗,可以存在,索要彩礼,却不是风俗,是女人主动缠在自己脚上的裹脚布。  下面说说媳妇怕婆家人花钱的问题。  除了真是没有良好金钱观念和消费观念的家庭,一般普通的家庭,都应该不会被扣上子女败光家产使劲啃老的帽子。我的前提,就设立在这大多数人身上。  前面说了,这些儿媳妇怕老的生病,怕姑子花自己家里钱。这种心态来源自什么?你说来自于对公婆财产流失的担忧吗?可能,来自于对姑子消费观念的不赞同吗?也可能,来自于怕自己以后分到婆家的财产越来越少吗?更可能。  总体来说,根据这些媳妇在结婚时所露出的表象和本质,最后一种可能性应该是占主体地位的。  
  好一点的公婆,比如双方有退休金的,这儿子和媳妇便会算计老的还能领多少年退休金,自己还能继承多少,然后就天天盼着公婆无疾而终。差一点的公婆(多数是农村的),没退休金的,这些儿媳妇必然会先索要一份不少的彩礼,然后把榨干棺材本的老头老太太往农村一扔,自己跟老公得意洋洋地去城市里买个房,公婆进城要提前报备,不能生病让自己花钱,象征性给口饭吃还不能摆长辈架子。  
  贪财的人往往跟时间是敌人。她们等不起的是时间,因为时间在他们眼里都是钱。  独生子家庭还索要高额彩礼,这就是明显等不及时间的表现。因为除非公婆爱世人之心多过爱自己的子女,父母没多少不把自己身后的财产给自己唯一的孩子。可有些独生女的家庭是这样想的,虽然我知道我以后的财产是这个姑娘的,可我还是要送我姑娘一笔钱作为嫁妆,因为我怕她在公婆家受气!关键是,这样家长的思路很奇怪,既然都是双独,那么老人财产留给子女是必然的结果,现在给和以后给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分析是有区别的,区别在于降低老人消耗家里钱财的风险系数  
  嘿嘿,俺早就说过了  不主动给彩礼的人家,不要嫁  就这样子。
  彩礼本来就是传统,这是无可厚非的  如果一个婆家婚前不主动给彩礼,那么就应该主动提出生了孩子跟女人姓,这就是都反传统了,  这不双标,算是统一  如果一个婆家婚前不主动给彩礼,又不主动提出来生了孩子跟女人姓,那么这就是双标渣渣。。。  转头就走,不用嫁了  所以,不给彩礼对应的是孩子不要跟婆家姓,而且要婆家主动提出来孩子要跟女方姓  这就可以嫁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是传统,领导人可以随意杀死百姓,父母可以打骂甚至杀死孩子,普通人见了领导要下跪,放现代,谁愿意?  男人独立养家也是传统,现在哪个男人找对象不优先找个有工作的?一般城镇双职工家庭,大部分女人怀孕时坚持上班,(就算晚育休了半年产假,这半年里也承担了育儿的劳动,基本没有躺家里做值物人饭来张口孩子不管的)  女子无才便是德也是传统,现代哪个女人幼儿园毕业?  以前有“七出三不去”的传统,现代七出倒是遵守了,比如妻子不孕、生恶疾等等情况,大部分男人选择离婚,而前贫贱后富贵,男人抛弃黄脸婆找小三倒是大有人在。  以前茹毛饮血是传统,现代人有几个吃生肉喝生血的?  以前人类活到30多岁就死掉了,现代人寿命越来越长,也没见哪个人为了恢复传统,30岁就去自裁以谢祖宗的。  还有很多,楼主不必拿裹小脚来类比,裹小脚的女人,就很难同男人一样分担养家的责任,而现代中国社会,大部分女人和男人一样在工作养家,这一点就是反传统的,我看男人们也很乐意的接受了呀。
  @山里红皮儿   08:51:59 评论  你为了省钱看盗版CD,也是贪财的表现啊。。。。。你既然喜欢施特劳斯就应该花钱买正版CD,或者去看音乐会现场,而不是为了省钱在家里听盗版CD,即违法又贪财。。。对吧  难道因为你听了盗版CD,施特劳斯还应该倒贴给你钱,以感谢你好不容易听了他的音乐吗?你认为这是不是强盗逻辑呢
  双独家庭两家的财产均是1,那么以给子女一半钱财为准,那么双方老人就变成了各占0.5,子女自己有1,双方老人不可能不花钱,在花的越少的前提下,其子女得到的财产总和就越接近2。  在这个利益目的推动下,双独子女在婚礼时索要的彩礼越多,给自己姑娘的嫁妆越厚,就越能降低双方父母使用其钱财的可能性,其继承财产系数就约接近2。  
  再说了,有彩礼就有嫁妆,而且大部分夫妻后代都随男方姓氏,里外里,男人也没怎么“吃亏”啊,如果真有那几个昧下彩礼钱不出嫁妆光身子嫁过来的,你可以不娶啊,不要勉强自己。
  @山里红皮儿  如果一个人非得要另外一个人创造的东西署上自己的名字,那么就是侵犯了本人的知识产权  那为啥男人非得要女人生的孩子跟他姓呢?  如果你要说明你不双标,那么在反对彩礼的同时,麻烦你同时反对孩子要跟父亲姓  在婆家不主动提出要给彩礼的时候,主动说明孩子必须要跟母亲姓。。那就不双标了  如果每个人都遵守这个规则,那就天下太平,回归母系社会了。  都说了,反对彩礼的人一定是希望进入母系社会的吧  在母系社会  男人不用养家,不用养孩子,不用给彩礼给房子,不用养老婆  嘿嘿  这个是不是你们的最高理想啊
  另外,如果是单独,那么独生一方可继承财产的系数约等于1,如果独生一方是女性,那嫁妆钱是0.5,而非独一方可继承财产则是0.5,如果非独一方又是男人,那么可提供给女方的彩礼钱还有可能降低至0.25!所以,独生一方会觉得这样不公平,凭什么我拿光我父母的财产是应该的,你要跟你兄弟子妹平分家产?!  
  要回归传统  那么,传统上只有母系社会是不要彩礼的  是男人不用养家的,不用养孩子的  孩子是归女人的,跟女人姓的  一定要回归传统,那么麻烦你们全部回归到母系社会的传统  这样就挺公平的了
  不要彩礼的传统不是没有的  有的  而且完全可以遵守的  传统上只有母系社会是不要彩礼的  是男人不用养家的,不用养孩子的,不用买房子的,不用给彩礼的。嘿嘿  孩子是归女人的,跟女人姓的  一定要回归传统,那么麻烦你们全部回归到母系社会的传统  这样就挺公平的了
  如果非独一方的男性还有个妹妹,似乎独生一方的女性就有了提高自己继承系数值的理由,什么姑子太能花钱啦,什么姑子嫁妆比自己的多啦,什么公婆偏向姑子啦……  如果姑子是真品质不好的女人,那你找这么个家庭算是门当户对,因为我不相信你个正直的男人背后会出现一个家庭的三观不正。你找这个男人当你老公,算合适的配对。除这种败家女找败家男的正常配对外,多数嫂子看不惯公婆给姑子花钱,无非是想提高自己所继承的财产系数而已。  
  啧啧啧  楼主通篇都是钱,都是算计  贪财的嘴脸暴露无遗了。。。。连老人的遗产都算计到了,真是没眼看啊。。。。。
  不要彩礼的传统不是没有的  有的  而且完全可以遵守的  传统上只有母系社会是不要彩礼的  是男人不用养家的,不用养孩子的,不用买房子的,不用给彩礼的。嘿嘿  孩子是归女人的,跟女人姓的  一定要回归传统,那么麻烦你们全部回归到母系社会的传统  这样就挺公平的了
  同理,为了降低双非独女儿的继承财产风险,索要高额彩礼便成了她们惯用的手段,当然,我绝对不是金钱万恶之源的吹捧者,没钱谁都不舒服,可是,以将钱全归到自己名下为目的,以婆家乱花钱为借口的索要巨额彩礼,真是为世人不齿!  
  将钱全归到自己名下为目的,以婆家乱花钱为借口的索要巨额彩礼  怎么我身边没这种情况?楼主指的是一般情况还是特殊情况?是现实中还是论坛上?
  如果是农村女人,降低婆家花钱风险的最好理由是,女儿没有财产继承权,因为这是古代的传统。哇噻,这里又出现了传统一词。  那么好,在独生女儿的财产继承权可被剥夺,非独生女没有财产继承权的前提之下,媳妇终于会获得了接近于1的财产继承系数!如果再玩玩双标,自己爹娘的钱全是自己的,婆婆家女人没财产继承权,那么这个媳妇将获得接近于2的高系数啊!  这么好的算盘,当婆家人都是白痴,算不清楚吗?  婆家人当然不是白痴,所以面对索要的高额彩礼,婆家人说不的可能性很大噢!  
  综上分析,我得出结论:彩礼,是礼仪,是古代传承到今天的特色文化,而索要彩礼不是文化,更无关传统,是一个家庭为了提高自己子女的财产系数值而使用的手段。这种以生育价值为幌子,以金钱全归我口袋为目的,又禁止别人说她们贪钱的女人,你说,还真有男人会娶吗?  玩了两天婆媳,总结出来这么个东西,也不错了。  
  行了,请各位自行对号入座吧,我没时间帮你们归位。  
  不要彩礼的传统不是没有的  有的  而且完全可以遵守的  传统上只有母系社会是不要彩礼的  是男人不用养家的,不用养孩子的,不用买房子的,不用给彩礼的。嘿嘿  孩子是归女人的,跟女人姓的  一定要回归传统,那么麻烦你们全部回归到母系社会的传统  这样就挺公平的了
  啧啧,楼主真是钻进钱眼里去了
  连国家领导人都不敢说自己的某个论点是十全十美的,楼主提出一个论点,别人有疑问甚至进行反驳都是很正常的,理不辩不明,如果别人质疑后楼主又以‘没时间帮你们归位’为理由拒绝回答疑问,如何服众?如何直到应有的效果?  当然上网发贴,也许没必要认真,如果楼主是这样想的,大家灌水乐呵乐呵,也算是支持楼主了。
  我再说下,研究索要彩礼党的动机不用时间太久,因为她们是不会承认她们贪钱的。可惜利益是人类本性,这我倒是认真研究过,所以分析他们水到渠成。  银行的就一定贪财,掏粪的就一定肮脏,婆婆的就活该被儿媳妇要高额彩礼,这就是她们女人的逻辑。  
  我最后再说一遍,主动索要彩礼,跟主动选择裹脚没有任何本质区别,不过都是打着复古的名义玩别的而已。  
  说这么多有什么用,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不愿意出彩礼,娶不收彩礼的姑娘就行了,这种姑娘也不少,别的要彩礼的姑娘你不娶不就是了,你凭什么说人家对错,别人愿意你管得着吗  
  等结婚成为真正的结婚而不是嫁娶。再来说这些吧。
  @W没心没肺W  下边信息来自维基解密。  母系社会或女系社会的氏族制度是按母系(女系)计算世系血统和继承财产的社会。  如果以父系社会为一面镜子,就可以猜想母系社会;但古老传说、名片名段、个人臆断和影视剧作品都只是作为历史的片段,并不能作为证据说一定就存在于某时某地、或者何人何物一定是其典范。《西游记》和《镜花缘》对女儿国都有涉及,但这些都是唐朝以及明朝的故事,要鉴定真伪,除非社会学专家、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  此氏族形成时禁止内婚,氏族成员进行族外群婚,人们知其母不知其父。  名词在母系氏族阶段,妇女从事采集和原始农业,制备日常衣食并主持家务,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起有重要作用。换言之,只要是女性,地位都要比男性高;作为一家之长或者一个族群的首领,她必须作出表率并身体力行,住的比较差,享受的不是最高级,基于农耕渔林,也要懂得以物易物,心中有杆秤,知道本地所缺要以出产换取必需品。  婚姻制度:男女群婚,尔后是对偶婚(氏族内禁婚),夫妻各居自己母亲家里,或是夫居妻家,结合不稳定。  母系氏族中设有议事会,是氏族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一切重大事务,选举产生氏族长。担任族长的一般是年长的妇女。氏族中的全体成年男女都可参加议事会。女性在社会生活中地位很重要。  在近现代部落民族中,只有少数处于母系氏族阶段,如北美印第安人的易洛魁部落,云南省的摩梭人。台湾的少数台湾原住民部落。日本在表面上的制度一直采取父系制度,但实务上许多母系色彩强烈的观念或行为模式却至少保留到12世纪。  有众多考古学家对母系社会的存在性提出质疑,据研究:全球母系社会现象不超过15%(哈赖德,1969)。母系社会的出现与加强,实与男子经常长期外出,长时间从事贸易或者军事战争有关(哈里斯,1977),不是所有地区与氏族都有产生母系社会的条件。在世界各地,以非洲,欧洲和美洲为例的大多数地区,母系氏族分布很少,而史前澳洲,曾经是父系氏族和母系氏族共存的时代。  最后还标注:本条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日)   维基百科所有的内容都应该可供查证。  请协助添加来自可靠来源的引用以改善这篇条目。无法查证的内容可能被提出异议而移除。  母系社会维基百科都说了。没有任何参考和来源。你们说有就有了?那只是猜想。
  @风霁雪  母系社会编辑  母系社会又称母系氏族制社会。氏族社会的早、中期为母系氏族,即建立在母系血缘关系上的社会组织,是按母系计算世系血统和继承财产的氏族制度,是氏族社会的第一阶段。  在母系氏族制前期,人类体质上的原始性基本消失,被称作“新人”,属于考古学上的旧石器时代的晚期。到母系氏族制后期,现代人形成,属于新石器时代的早期。中国境内的新人化石和文化遗存遍及各地,其主要代表有河套人、柳江人、峙峪人和山顶洞人等等。  母系氏族实行原始共产制与平均分配劳动产品。早期母系氏族就有自己的语言、名称。同一氏族有共同的血缘,崇拜共同的先始。氏族成员生前共同生活,死后葬于共同的氏族墓地。随着原始农业及家畜饲养的出现,作为其发明者的妇女在生产和经济生活中、在社会上受到尊敬,取得主导地位和支配地位。  据研究:全球母系社会现象不超过15%(哈赖德,1969)。即使在靠智力或者技术取胜的时代,男性依然占据优势地位。母系社会的出现与加强,实与男子经常长期外出,长时间从事贸易或者军事战争有关(哈里斯,1977),不是所有地区与氏族都有产生母系社会的条件[1-2]
。  1历史编辑  定义  母系社会是按母系计算世系血统和继承财产的氏族制度,是氏族社会的第一阶段。在母系氏族制后期,也就是新石器早期,这一阶段的打制工具有较大改进,并发明了弓箭。其生产部  门主要是采集和狩猎。人们学会缝制兽皮衣服,产生了原始的审美观念和宗教。同时,出现了族外婚,形成以一个老祖母为核心的氏族制。  由于女子在采集生产中的重要地位,因此便决定了以女性为中心的母系氏族制。在母系氏族制形成时是禁止内婚的,氏族成员进行族外群婚。因为实行族外婚制,子女跟随母亲,因此是无父无夫的国度。在生活时代有限的原始社会下,氏族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血缘关系是维系氏族成员的纽带,互相保护,并按性别和年龄进行分工。青壮年男子担任狩猎、捕鱼和防御野兽等任务;女性担任采集食物、烧烤食品、缝制衣服,养育老幼等繁重任务;老人和小孩从事辅助性的劳动。  从简单的分工中,不难看出,女子从事的职责比男子从事的狩猎有比较稳定的性质,是可靠的生活来源,具有重要的意义。她们是氏族组织中的重要成员,她们的活动是为了氏族集体的利益,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对维系氏族的生存和繁衍都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妇女在氏族公社里占有重要的地位,普遍受到重视。  世界各地的母系氏族公社的典型形态,在成文史出现之前已大部消逝,但其残余在阶级社会中尚存。在近现代部落民族中,只有少数处于母系氏族阶段,如北美印第安人的易洛魁部落。在母系氏族阶段,妇女从事采集和原始农业,制备日常衣食并主持家务,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起有重要作用。女男群婚尔后是对偶婚,妻夫各居自己母亲家里,或是夫居妻家,结合不稳定。氏族中设有议事会,是氏族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一切重大事务,选举产生氏族长。氏族中的全体成年女男都可参加议事会。担任族长的一般是年长的妇女。  遗址  在中国,母系社会繁荣时期的文化遗存遍布南北各地,主要代表有裴李岗文化、磁山文化、仰韶文化、河姆渡文化、马家窑文化、屈家岭文化及细石器文化等等。母系氏族社会进入发展时期。中石器时代是旧石器时代向新石器时代的过渡阶段。迄今为止,有关中石器时代的考古资料还比较缺乏。新石器时代,人类在打制石器的基础上摸索出磨制石器的新技术,又发明了原始农业、畜牧业、制陶业和纺织业,皮革加工和缝纫技术也有进步,原始手工业及副业出现等等。[3]   人类除利用天然洞穴居住之外,又开始营建房舍。在河谷台地水源便利之处,逐渐形成村落。人们开始了定居的生活。原始审美和宗教观念继续发展,并产生了最早的文字符号。[4-5]
  现已发现的旧石器时代中期主要人类化石和文化遗存有:陕西大荔人、山西襄汾丁村人、山西阳高许家窑人、广东曲江马坝人、贵州桐梓人、湖北长阳人、北京周口店新洞人,以及辽宁喀左鸽子洞等文化遗存。  旧石器时代晚期重要的人类化石和文化遗存有:山西朔县峙峪人、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辽宁建平人、广西柳江人,以及宁夏灵武水洞沟、河南安阳小南海、河北阳原虎头梁等文化遗存。[6]   时代  大约在四、五万年前,当由古人进化为新人时,中国原始社会就进入了母系氏族社会,在考古学上属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到距今大约一万年左右时,在考古学上属于中石器时代或属于新石器时代初期,母系氏族公社向前迈进了一步,到了距现在大约六七千年时,达到了繁荣时期。  沿革  母系氏族以母系血缘维系的,并且由母系关系传递,即由祖母传给母亲,由母  亲传给女儿,由女儿传给孙女,依此类推,永不间断。在云南永宁纳西族还保留着有女儿不算断根,但是只生儿子则是断根,必须过继女孩为继承人。在仰韶文化的遗存中曾发现一些子女随着母亲埋葬的现象,是母子关系无比亲密的反映。  第一个氏族成员,不管其性别如何,她或他都属于母亲所在的氏族,而不属于她或他父亲的氏族。父亲是氏族以外的人。当时人们信仰氏族与某种动物、植物或无生物有一定的血缘关系;人们就把该物视为自己的祖先,这就是图腾。古代有些姓氏来源于图腾,并从女字。如简狄吞玄鸟之卵而生契(商朝祖先),今天仍有人称鸡卵为“鸡子”,商人以子为姓。姜嫄履巨人迹而生周朝祖先弃,周人以姬(迹)为姓。秦人祖先女修吞玄鸟之卵而生大业,为嬴氏。这是他们的母系与某种图腾的结合而生人类的见证,是其无父无夫的反映。古老的姓氏中,如姜、姚、妫、姞、安、晏、娄、嫪、妘等,多从女字旁,而姓本身是由女、生组成,这是姓氏从女,世系按母系血缘计算的反映。妇女在生产起重要作用。  在原始的生产分工中,男子从事渔猎活动,妇女从事采集活动,采集活动比渔猎活动的收获稳定,供氏族成员糊口度日。妇女在长期的采集活动中,发现了植物生长成熟的条件,经过反复实践,反复认识,对作物生长的规律有了认识,终于由妇女发现了农业,在北方从狗尾草中培养出了谷子,在南方从野生稻中培植成了稻子,时间在六七千年前,形成了刀耕火种的锄耕农业,因农业的发展,可以挤出一些粮食喂养动物,逐渐驯养出了狗、马、牛、羊、鸡、猪等牲畜,出现了畜牧业。  同时,出现了制陶业、编织等,这些活动主要由妇女从事工作,而男子还在很大程度上保留在渔猎生产中,参加农业、畜牧业活动不多。农业、畜牧业,再加上古老的采集活动,就使妇女成为生活资料的主要寻求者和加工者。同时,妇女还是管理住所、保护火种、抚育子女、从事制陶、纺织和缝纫等工作的承担者,这些活动与男子的渔猎生产活动比较起来,既稳定又重要,领域也宽广,从而奠定了妇女在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中起着主导作用。这是尊重女性和母系氏族社会的基础。
  2特征编辑  继承权  母系氏族社会,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集体劳动,共同使用劳动产品。无论是陶瓷,还是仓库,这都是公共的,氏族成员死后,随葬品也差别不大。财产由集体继承,如永宁纳西族,祖母死后,氏族的财产如故,仍是母系氏族的财务,实际上是其子女集体继承。到于她个人的衣物和装饰品,有些用于随葬,有些归其女儿使用;舅舅的衣饰由外甥继承,女男在财务上是平等的,都有继承权。  但是,男子的财产不能,也不可能传给他的子女,因为后者是外氏族的成员。继承制有两个特点:一是集体性,由于财产为氏族所有,也由氏族集体继承,任何人都无权私自支配或者单独继承。二是按母系传递,即由祖母传给母系,母系传给女儿,氏族的男性成员的子女无继承权。[7]   氏族制度  氏族是一个社会细胞,她们生产在一起,也居住在一起。其房屋虽  母系社会  母系社会  与经济类型、定居程度、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有关,形式多种多样,但都适合氏族的共同需要,而且有足够数量的房间供婚龄妇女接待外氏族的男配偶使用。同氏族的人按性别分开居住。不仅一个氏族的人,生前住在一起,死后也不分离,成员实行合葬,所以在当时流行氏族公共墓地,而且多合葬墓,实行同性合葬,这是共同居住在葬俗上的反映。  社会管理  由于女性在社会生产中居于主导地位,世系按母系血缘计算,就决定了母系氏族以年长的妇女为氏族长。她是由全体氏族成员选举的,如果不称职,全体成员有权罢免。氏族长负责领导生产,管理生活和对外联络。当氏族分裂为母系亲族时,又出现了亲族长。氏族长虽然管理一切,但没有特权,也不能包办代替,充分尊重其他氏族成员的意见,遇到重大事件,如吸收养女,进行血缘复仇、决定生产计划,她要召开有关会议来决定。风俗习惯是调解氏族关系的准则。  社会分工  母系氏族制社会,氏族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血缘关系是维系氏族成员的纽带,以人人平等,互相保护,性别和年龄进行分工。  母系氏族社会总体的分工为:青壮年男子担任狩猎、捕鱼和防御野兽等任务,妇女担任采集食物、烧烤食品、缝制衣服,养育老幼等繁重任务,老人和小孩从事辅助性的劳动。  但母系社会女人的生产量远高于男人,史前男人开始只能寻找动物的死尸,经常空手而归。后来有才学会狩猎。但常会极大的伤亡。女人采集80%的食物,主要是动植物(包括爬虫类、鸟类、昆虫类等)。基本上是女人养活全族的时代,男人最大的工作是保护部落。  母系社会的时候,生存并不算是大问题,主要是女性要面对生育,而生育往往带来死亡,许多母亲就是在难产中死亡。母系社会的时候,如果没有遇到天灾,粮食供应基本不是问题,男人狩猎提供大约1/3的食物。女性采集提供大约2/3的食物。狩猎也不是男人才会的工作,没生育和带孩子的女人也会去狩猎。时至今日,妇女在家庭乃至整个国家提供食物保证方面仍然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这一点是1996年11月在罗马召开的“世界粮食首脑会议”上,发布的一份题为《妇女喂养着世界》的公告中指出的。在原始时代,特别在石器时代更可看出妇女在喂养整个人类的重要性和决定性作用了。在石器时代社会基本上是靠史前女人喂养的。[8-9]
  从人类学上来看,直到现代一万年前人类都生活在母系氏族中,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最大特点就是社会性和交流性,以及对幼儿和儿童的充分抚育和教育。正是这一点导致了人类逐渐变得聪明并在生存斗争中战胜了其他单打独斗,弱肉强食的动物。而人类的这一进化是由人类女性主导完成的。原始部落中母亲,姨妈,外祖母共同承担养育婴儿的任务。女性承担了人际交流,语言,原始宗教信仰的核心成分,和日常劳动的重要部分。在人类社会结构中,稳定的对偶制制早以出 现,人类为此产生了进化特征,如排卵期隐匿。在较为稳定的母系环境中,人类发展出了不亚于今天的脑容量,复杂语言,精密手工,和基本的文化与信仰。[10]
  3现状编辑  非洲  母系社会是一种原始的社会制度。在漫长的原始时期,大多数民族都经历了若干万年的母系氏族的历史。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有一些民族尚未完全摆脱母系社会的影响。  在当今的非洲,“中央班图”各族的分布地区,是保留母系制色彩最浓厚的地方。大致包括扎伊尔南部、赞比亚中北部、安哥拉北部、坦桑尼亚南部、马拉维和莫桑比克北部,主要有刚果人、隆达人、姆巴拉人、以列列人、卢查齐人、马拉维人和马孔德人等民族。  在这些民族的社会中,至今仍按母系继承财产和溯源续谱,妻夫婚后住在舅父家,并存在着松散的母系胞族。如隆达人的孩子出生后,在父亲家只住5年或6年,就必须迁居到舅父家;刚果人的孩子长到10岁或12岁才移居舅父家;而其他民族中,则在父亲去世后或自己成亲后才迁居舅父家。  这些民族,大多盛行服役婚,即男方要为女方家庭干活一年或数年。一个男子在岳父家服役期满后,便可以带着妻子迁回自己父亲家,也可以迁回自己舅父家,或在母亲一方的村落里自立门户。他们多迁回舅父家,因为大多数时间是在舅父身边,由舅父养大,一般与生身父亲感情比较淡薄。  另外,在非洲加纳和科特迪瓦南部沿海一带,即阿肯人和拉贡部落分布区,也保留着浓厚的母系制色彩。在他们传统社会中,每个地方首领都得有一名女性辅佐人,称作首领的“母亲”。在司法方面,她比首领更有权威。在阿散蒂和芳蒂土王身边,太后是最有影响的人,她的权力不亚于中国清朝时期垂帘听政的慈禧。  除这两大地区外,非洲还有不少民族也不同程度地保存着母系制的残余,处在向父系制过渡的不同阶段。  亚洲  亚洲现今仍存有不少母系区域,以下介绍知名度较高的几个:  阿美族  在中国台湾立雾溪以南的东台纵谷和东海岸平原一带,生活着一个独特的少数民族一一阿美族(古称“阿眉族”),是高山族中人口最多的一个族群,有13万多人,她们正是处于母系社会的一个独特族群。  阿美族妇女往往是家庭中最重要的人物,在亲族社会中占绝对优势地位。家中重大决定均由母亲做出,家中土地和财产均由女性去继承。结婚时采取招赘方式,男子始终处于从属地位,即男的到府嫁给女的。  从生儿育女来说,阿美族妇女如果头一胎生下女孩,家人会杀猪、杀牛来庆祝,母亲在家中的地位也大为提升;如果头一胎是男的,恐怕母亲还要多加把劲努力生产。生女生男待遇不一样这件事,也反映在阿美族的婚姻上,由阿美族人的部落中入赘的情况就可以看出,夫以妻贵的现象相当明显。  四川西部  地处喜马拉雅横断山脉的女王谷,是中国四川西部大小金川等地大渡河上游流域的古代名称。这片地区由冰河和水流侵蚀而成,形成海拔约5000米的高山峡谷。在海拔约200米的峡谷地区,河流被周围陡峭的悬崖所包围。自古以来,人们把墨尔多神山周围纵横千里之地居住的部族称为“嘉莫查瓦绒”,“嘉莫”是指女王,“查瓦绒”是指河谷,合起来即表示女王河谷。这个称呼源于藏语“rGyalmorong”,意为“女王谷”。其女王温热河谷也与大渡河干热河谷的小气候相近;加上史料记载的王都形势:依山傍水、几水交汇,女王居九层的高楼,皆与今天丹巴的情况极为一致。  女王谷的藏族女孩:有古蜀人和夷人的本底血统加之元代蒙古人、清代满族人等强悍族群的混血,使得她们有着健康的体魄和修长的身材,不仅女人貌美如花,男子伟岸挺拔。女王谷里的女孩都身穿百褶裙的:在藏族地区极为罕见。除在靠近纳西族地区的乡城一带因受摩梭人的影响而有穿百褶裙的习俗外,其它藏区的藏族中,均无穿百褶裙的习俗。所以,穿百褶裙的习俗可能是女王的喜好。以后遂成风尚绵延至今。  女性地位较高:女性崇拜、多夫制、无固定性伴的走婚、尚青、居碉楼等文化元素,在雅砻江流域和大渡河流域影响至今。女王谷的风景:把神秘的古老风水学说与浓厚的宗教文化底蕴融为一体,达到了“天人合一”的最佳境界。[11-12]
  西双版纳  有人说:“没有来云南之前,对母系氏族社会的生活只能靠想象。来到云南,你才发现,男权制之前确确实实曾经存在过一个母系氏族社会,一个两性基本平等,但女人更受尊重的社会。”  除了丽江的纳西族,西双版纳也是一个母系氏族社会痕迹明显的地域。她们是直接从原始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唯一原始居民,她们的风俗还保留着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社会的种种痕迹,比如说从妻住,男嫁给女。男子大多数是先在女方家住三年,三年后如果女方愿意,可以带着孩子回到男方家居住。结婚时,女方用种种办法刁难男方,男方随时有婚姻告吹的可能,这些习俗充分显示了从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的风俗。  在人类的历史上,母系氏族社会已经有六万多年的历史,而父系氏族社会只有五千年的历史。而在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的过渡的近一千年的历史中,女性经历了种种的反抗与不合作,于是有了种种的过渡风俗,比如结婚后十多年都留在母亲身边,比如三年后才回到丈夫家中,比如有了孩子后才去丈夫家中,比如虽然有了名义上的丈夫,但各自仍是自由的,婚姻只是一种形式。人类历史上的性别战争不仅仅是人们现今看到的男女平权,在距今约六千年前,有着更加复杂与曲折的性别较量,最后以女人的历史性失败而告终。但在云南,人们不再熟悉的母系氏族遗风却到处可见,这让人们研究妇女历史的人看到了历史的活化石,人们所说的母系氏族社会的一切并非杜撰,而是真正存在过的,而且是人类更人性化、理想化的时期,是人类两性更平等与互相尊重的时期。[13]
  5发展编辑  男性  在母系家庭中,不仅血统、财产和权利的沿袭通过母系进行,而且母亲为主,舅舅为辅的方式还取代父亲成为家庭权利的中心。由于是母舅方式把整个社会组织起来了,因此维护母系家族的稳定和秩序为首先的要务  这是人们在男性私心与母系制之间进行权衡折中的结果,“如果我们回过头去考虑一下男性私心和母系制之间达成的协调关系,就不难理解这种制度的重要性了。部落法律制度强调母系的继承权,男性私心驱动力倾向于将父亲的全部特权传给自己的儿子,这两者之间在交错中找到了某种平等的调整和足够的满足。”  这也是母系氏族制社会“只知其母,不知其父”说法的由来。[16-17]
  现代女性  独享情欲自主  母系女性无论在历史还是现代都拥有独立于丈夫、舅父、父亲或任何男人而存在的“性权”。她们的情欲不受男人支配,高度自主,男人也无权干预她们的感情取向或选择。  不愿适应现代生活  整个“社会体系”对母系妇女极为不利,既打压了她们的工作空间,又把她们变成弱势群体,即使劳动中最优秀的妇女,也可能被现代商品市场定义为毫无“工作能力”。  “活化石”  白裤瑶族  人类文明的活化石  人类文明的活化石  广西白裤瑶是瑶族的一个分支,自称“吉努”,因男子长年穿白裤而得名。由于直接从原始社会生活形态跨入现代社会生活形态,白裤瑶至今仍遗留着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阶段的社会文化信息,被联合国科教文卫组织认定为民族文化保留最完整的瑶族分支,堪称“人类文明的活化石”。  中国白裤瑶共有约3万人,其中90%以上居住在南丹里湖、八圩两个民族乡境内。定居在溶峰林立、耕地稀少的大石山区的白裤瑶,在长期生产实践和审美追求中,创造了独特的白裤瑶文化,历经千百年,至今仍保存完好。  2004年11月,广西白裤瑶生态博物馆在里湖乡落成,成为中国第一座瑶族生态博物馆、广西第一座生态博物馆。博物馆的保护范围覆盖了里湖乡怀里村的蛮降、化桥、化图三个自然屯,涉及100多户、500多白裤瑶群众。 [18]   摩梭族  沪沽湖畔的摩梭人,堪称母系氏族的缩影,是当今研究母系氏族社会的“活化石”。它既是母系氏族血缘组织,又是生产生活单位,是母系不断分裂的遗迹。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对母系制社会有过这样完整的阐述,他明确提出“在古代的民族中,只有按母系计算的世系”,“只有母方才是计算世系的唯一可靠的标志时,这样的氏族才是最古老的形式”。  摩梭文化因其母系社会的特征和神奇的走婚风俗为世人知晓。摩梭人生活在川滇交界,云南省西北,四川、云南交界处风光秀丽的泸沽湖畔,人口约五万,有自己的本民族语言。泸沽湖以其独特的摩梭风情和秀丽的山水风光闻名于世。在金沙江东部的云南省宁蒗县以及四川盐源、木里等县,人口约四万余人。宁蒗境内摩梭人口15000多人,主要聚居在泸沽湖畔的永宁坝子。摩梭人的语言、服饰、婚姻习俗跟金沙江西部的纳西族有差异。生活在滇川交界地区的摩梭人生活在母系制大家庭中,姐妹兄弟居住在一起,子女和财产继承从女方计。婚后的摩梭妻夫选择分别居住在自己的母亲家,保持着走婚的习俗。[19]   但摩梭人的走婚与母系亲族距原始形态已相去甚远。从公元2世纪起,摩梭人就实行着三种婚姻形式,存在着三种家庭。这就是男不娶女不嫁的“阿注异居婚”,比较固定的“阿注同居婚”,一妻一夫制婚姻。三种家庭是:母系家庭;母系父系并存的双系家庭;父系家庭。解放初期在盐源、宁蒗和木里三县的一些乡,母系家庭仍就占据61%以上,这说明当地的生产生活单位仍然是子从母居的母系家庭为主。解放后,由于政府宣传和鼓励结婚,甚至有一段时间强制进行结婚登记,结婚的人数有所增加。但大多数人仍热衷于走婚,这里面有文化背景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和作用。有的家庭里出现了一到二个人外嫁或婚娶,而其她人实行走婚的情况。[20]   摩梭族式走婚(在摩梭语中为“ti se se”)的内在规矩:  (1)女男双方通常在平日劳动、节日中认识而日久生情。  (2)男子正式走婚前需要到女方家敬锅庄,征得对方母亲同意。  (3)孩子出生后摆满月酒,公开走婚关系。自此走婚不必再夜出早归,可以随时前往女方家。  (4)满月酒后女方家成为亲戚,有事帮忙,不分彼此。  (5)孩子出生、成年礼、每年春节到父亲逝世,都有父子间的相互责任。  (6)摩梭人自我认同满月酒的意义相当于结婚喜酒,走婚可以算是一种婚姻。[21]   6优点编辑  和谐共处  家族团结和睦——大家庭文化完全是母子及姐妹兄弟间的血缘纽带,根本不存在妻夫矛盾、婆媳纠纷,翁婿不合、姑嫂争执之事。以(祖)母亲为轴心,以分享关爱而非独占排外为本,人人以促进家族团结和睦为己任,故尊老爱幼、宽怀谦恭、礼让厚道成为母系文化的集体道德意识。[22] [23]   没有老人问题——大家庭的家庭结构不会产生孤寡老人问题,连乞丐和流浪汉也闻所未闻。传统文化把残疾视为天神派来世上的使者,人们对老、弱、伤、残、病、幼皆特别关照。[22] [23]   绝少社会问题——大家族集经济、财政、生产、劳动、情感、宗教、教育、抚养等为一身,自给自足,可以杜绝主流社会的绝大部分“社会问题”,极少有偷、抢、拐、骗之事,更没有打劫防火某财害命之事。[22] [23]   母系大家庭共生死的观念使男女老幼皆无后顾之忧。[22] [23]   经济压力小——财产集中,所有家族经济收入由当家人掌管,加上总有几个孩子及老人作为后备劳动力,大家分工,自然轻松自在。[22] [23]   两性和谐平等——传统文化母尊女贵,没有任何歧视女人的风俗习惯,也从未传出强奸、非礼、性骚扰、性虐待等犯罪。同时,母系社会以两性平等互动为基础,超越生理性别思维,从不打压歧视男人,使男人也免除了主流社会的沉重包袱。[22] [23]   感情关系纯度高——走婚完全以感情为基础,与经济财产、子女抚养无关,也没有法律条文、道德枷锁的限制,有感情才在一起,一旦真情不再便可轻松分手,绝少出现严重妻夫矛盾。[22] [23]   感情自由少压力——文化高度崇尚感情自由,整个走婚制的文化设计,既与金钱、物质、阶级、门第等现实考虑分开,也不受家规、族权、宗教等因素左右。此外,母系观点认为生活的意义在于“分享”而非占有,私有、占有欲不强,在语言中没有“嫉妒”、“第三者”、“独占”这些词汇,更没有为情自杀之事。[22] [23] [24]   天然优生、计划生育——走婚完全取决于感情,因此基本符合取优舍劣的自然规律,加上严禁血缘通婚,胎儿普遍体制优良。另外自由走婚甚少与传宗接代的家族需要结合,基于大家庭子女共有观念,只要一代人中有女性可作为继承人,同辈女子再无生育压力,再加上为避免家屋因人口过多而分裂,故不生女性比例高,人口增长缓慢。[25-26]
  社会稳定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尽管科技资询发达,物质条件深厚,却有六项社会问题令人束手无策,而长期被主流社会视作野蛮、落后、愚昧的原始母系社会,却妥善地解决了这些问题:[27] [28] [24]   老人不受尊重、被遗弃以及现代人面对衰老和孤独的焦虑;[27] [28]   两性在社会地位与感情空间上的尊卑和权力不均;[27] [28]   现代人在性魅力上的沉重压力以至在亲密关系里的占有、嫉妒和矛盾;[27] [28]   性骚扰、非礼、强奸等性犯罪以至偷、抢、拐、骗,打家劫舍、杀人放火等犯罪行为;[27] [28]   现代社会人际疏离、自我执著以至心灵空虚;[27] [28]   婆媳、亲子、兄弟姐妹间的家庭烦恼与矛盾。[25-26]
  女男平等  研究过程中,发现母系社会更接近于两性平等,而不类似于父系社会的性别歧视。[29] [28]   即使是生产力低下的西南一带母系村落,但也几乎没有类似父系社会遗弃,虐待女婴的那样对待男婴。[29] [28]   根本的原因是,女人在生育中比男人付出的多,所以也就更有责任感,在单身妈妈看到的是,女人对于堕胎都有很深的负罪感,而男人却只是想怎么除掉累赘,甚至还觉得很好笑很轻松。[29] [30]   即使是在母系社会,女人生育男孩和女孩付出的是一样多的,所以就会将孩子一视同仁,而父系社会,有些父亲对婴儿的付出不过是射了一次,所以不难理解他们为什么可以狠下心来,遗弃,迫害自己的亲生女儿,因为付出的少,所以就不懂得珍惜。[29] [30] [24]   所有的男人女人都是由女人生下来的,女人生育的后代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她所付出的成本和代价都是巨大并一样的,所以,女人们要拼命保护这些用自己生命换来的生命。重男轻女,贵女贱男,都是母亲们不能接受的,因为这都是在触犯她的自身和繁殖利益。所以,只能保护女孩不保护男孩的母系社会,女人们不会去维护(所以历史上从未出现过践踏男人时代);只保护男孩不保护女孩的男权社会,女人也不会去维护(所以当今的男权社会正在瓦解转型)。女人们,只愿意去维护能保护她们所有后代的社会,即性别平等的社会,这就是之前的母系社会能维持几万年的原因。[25-26]
[29] [28] [31] [27] [32] [23] [22] [24] [33] [30] [34]
  7焦点编辑  自然界  母系是存在过的,因为人类是从动物——更准确一点是从灵长类动物进化而来的,刚进化时不得不带有许多动物的习性,而动物实际是母系的。  动物的生活习性有独居的(如老虎、鸟——虽然迁徙时成群,平时却是不成群生活的);也有群居的(如猴、狼、马、狮、海象……)。特别要指出昆虫中蜜蜂、蚂蚁虽然小型,却也是群居的。显然蜜蜂、蚂蚁是绝对母系的(诸如大象、海豚、倭黑猩猩、狼、老鼠、猴子之类也是如此),因为群中除了蜂后、蚁后没有其他能繁殖后代的个体,雄蜂甚至在交配后就死亡了。如果蜂后、蚁后死亡,那么这个群就无法继续存在了。  大型动物的群体只是大部分在形式上以雄性为群中之王。因为“王”一旦败落后,这个群体并没有消散,而是群体接受胜利者为新的“王”。这是一种自然的保护群体和物种的丛林规则。在这种不自觉的规则下,群体中雌性总是能够得到体质比较好的雄性,也就能使后代体质更好。所以,雄性的“王”只是这个群体自然、不自觉“选择”的配偶,只是暂时的;群体本身是雌性凝聚起来的,却是永久的。这样群体的“传承”当然也是雌性的。甚至群体的分裂也是雌性过多。譬如新蜂后会带领一批工蜂(也是雌性),离群出走组成新蜂群,走兽大概也如此。至少人们发现过合群的动物有雄性的成年孤单者,也发现过群体中雌性照料非己生的幼仔。  说动物群体是母系的,只是为了行文方便。因为动物群体没有什么财产传承给下一代,也就没有什么明确的“系”。如果把自然界也看成一种“系”,那么动物及其群体的传承就是“母系”的;甚至独居的动物也由雌性照料幼雏成长,也可以认为是“母系”的。[35-36]
  普遍性  “全球像摩梭这样的少数民族大概有5000个,占总人数5%,但少数民族人类学研究占人类研究的95%。”加拿大渥太华大学文化研究中心宗教学博士李强在论坛上介绍了世界母系文化总体情况。[37]   母系文化是一个世界范围内的文化现象,摩梭这样的母系部落有约150个。[38]   上诉“文化分布”一栏中的文化遗存......母系遗址遍布大江南北,足以证明其普遍性。  母权制有无  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是否经历过“母权制”,这是一个长期争论并且至今尚无定见的问题。在国外,一些人类学工作者对母权制是否存在持根本否定的态度,认为“母权制”这一概念的提出是“这门学科历史上的一种奇谈怪论”。它“起源于巴霍芬的哲学唯心主义”。完全是被“幻想出来的”。认为母权制氏族也只是一种“猜测和假设”,并且“充其量不过是一种假设”。它仅仅是“一种社会科学幻想”、“很像……幻想小说”。完全是被“虚构”出来的“假想社会”。甚至断言“母权制”的理论已经是“奄奄一息”。  有的根据恩格斯在谈及“母权制”这一用语时曾说过“为了简便起见,仍然保留了这一名称;不过它是不大恰当的,因为在社会发展的这一阶段上,还谈不到法律意义上的权利”这样一句话,也对母权制的存在持保留或否定的看法。可见,母权制究竟是一种客观存在过的历史事实,还是一种被人为“虚构”出来的“假想社会”,这的确是原始社会史研究中的一个值得深究的问题。对这一问题实事求是地进行讨论是必要的,它不仅有助于这一问题的澄清,而且,对原始社会史的研究也是有所补益的。主要从解放前中国至世界范围一些少数民族械斗中妇女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有关丧葬习俗方面的情况来作一些探讨。  械斗是解放前中国南方一些民族中较为普遍存在的一种触目惊心的社会现象。这种激烈残酷的斗争是氏族社会时期的血族复仇在阶级社会中的延续和恶性发展。氏族是一种血缘共同体。在氏族社会前期,人们的血族观念和整体观念都极其强烈。在这种社会结构中,血族的纽带是相互扶助的强有力的要素。对于个人的不法行为,即是对他的氏族的不法行为;对于个人的支持,也即是与他的全体氏族亲属共同对于他的支援”。[39] “个人依靠氏族来保护自己的安全,而且也能作到这一点;凡伤害个人的,便是伤害了整个氏族.……假使一个氏族成员被外族人杀害了,那未被害者的全氏族必须实行血族复仇”。[40] 但是,只要达到处死凶手的目的,事情即告了结。  应当说,这种血族复仇在当时条件下对巩固氏族的统一和团结,约束氏族成员的某些不正当行为都曾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在进入阶级社会之后情况便发生了重大变化,剥削阶级往往利用血族复仇去达到掠夺财物的目的。从而使它逐渐失去了过去的原始朴素性质,发展成为世代相传、无止无休的仇杀性冤家械斗和大规模的不分青红皂白的残酷掠夺。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一种消极因素。  但是,人们从很多民族中却可看到这样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无论彼此仇恨情绪多么深,械斗多么激烈和残酷.然而,双方都不得伤害和屠戮妇女。不仅如此,而且妇女还可运用一种简单而又有效的行动,轻而易举、神奇般地制止住一场正在激烈进行中的大规模的血腥搏斗。  四川大凉山彝族地区长期以来冤家械斗成风,其涉及面之广、持续时间之长、破坏性之严重都十分惊人。冤家械斗最重要的原因是各家支奴隶主为了争夺奴隶、土地和其它财物。正因为如此,所  母系社会  母系社会(11张)  以,有时不同家支的人们之间往往因为一点微不足道的区区小事:比如为了半斤盐巴或一个铜铃的争执,也会被用作挑起械斗的借口,从而演成双方家支间的严重械斗。由于当时凉山彝族中复仇情绪相当强烈,因此,冤家械斗一旦爆发,往往会断断续续地持续几代以至十几代人的时间。这种斗争破坏性极大,只要攻入对方村庄,必焚尽房舍、掠尽财物,方可凯旋班师而还.所以,当时只要经过一次大规模冤家械斗,对败北一方来说即是一场浩劫,田园荒芜,整个村庄成为一片废墟。尽管冤家械斗是如此可怕,但是,在凉山彝族中却有一条自古以来约定俗成、人人必须严格遵守的铁的规定:械斗中任何一方都不得伤害和杀戮妇女。在彝族看来,伤害妇女会被人耻笑,为舆论所不容。并且,妇女问题牵涉到婆家、娘家、舅家三个方面,伤害妇女会使械斗更加扩大和持久。因此,械斗期间妇女们可自由行动,也可随心所欲地前往阵地呐喊助威。并且,无论械斗过程中双方在近距离砍杀搏斗是如何激烈残酷,只要妇女们:特别是有声望的妇女跑到战场舞动衣裙,发出要求停战的呐喊,那么,双方参战人员都会立即住手,一场大规模生死搏斗即会完全停息。  云南怒江僳僳族自治州碧江、沪水等县的僳僳族,解放前氏族组织的残余尚有保存。有时在氏族与氏族之间或同一氏族内部的不同家族之间,因为个人婚姻、债务、偷盗、宗教迷信等方面的纠纷,经调解无效,往往可能酿成械斗。当地称作“舍来虎”,意为互相对杀。由于僳僳族群众的血族观念和集体观念都很强烈,因此,这种纠纷最初虽然只是由于氏族或家族间的个人引起,但械斗却总是以氏族或家族为单位集体进行。械斗主要由青壮年男性参加,妇女们均不参战。按僳僳族的固有习惯,械斗中严禁杀伤妇女。她们可照常从事生产活动,也可前往阵地呐喊助威,甚至可公开到对方阵地去进行侦察活动都不致遭到任何阻挠和伤害。不仅如此,而且对于前来自己阵地的对方妇女,即使明知她们负有侦察任务,不但不加阻挠,有时还得送给食物。并且,无论械斗多么激烈,任何一方的妇女都可出面调解。办法是跑到撕杀双方跟前用木棍从中一隔,双方即会立刻住手,如若有人伤害妇女,那伯只是出于偶然误伤,也会激起更大的仇恨,使械斗更加激烈和持久。并且,最后停战往往也是经过妇女从中斡旋调解才能得以实现。按习惯,最后谈判赔偿时,妇女的命价要比男人高出一倍。  广东连南瑶族自治县南岗、内田、大掌等地的瑶族中,过去械斗也比较频繁,名曰“搞是非”。开初往往是因财产纠纷等类小事引起冲突,好事之徒从中挑唆煽动,于是当事人便举办酒宴约请同姓或同“房”(家族)成员前来赴宴,酝酿“搞是非”。械斗前,争执双方一般要进行一段讨价还价性质的谈判,如不能成达成协议,便会演成公开撕杀。械斗期间双方男性都可能成为对方杀戮的对象。然而,在当地瑶族中也有一条自古以来大家都必须严格遵守的不成文规定,即“搞是非”不许伤害妇女。她们可照常去田间地里参加劳动,也可到阵地助威,对着敌方阵地大叫大骂,还可公开去对方阵地作侦察活动都不会遭到任何麻烦。其所以如此,是因为当地瑶族认为自创世开天以来,一切械斗都是男人的事,与生儿育女的妇女无关。捕捉和伤害妇女都是违反祖先传统习惯的不道德行为,会受到社会各方的谴责,也会使事态扩大和变得无法驾驭。  类似现象解放前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景颇族中也有。
  @W没心没肺W  据研究:全球母系社会现象不超过15%(哈赖德,1969)。即使在靠智力或者技术取胜的时代,男性依然占据优势地位。母系社会的出现与加强,实与男子经常长期外出,长时间从事贸易或者军事战争有关(哈里斯,1977),不是所有地区与氏族都有产生母系社会的条件[1-2] 。  百度和维基解密都这么说的。自己看。  全球不超过15%。那么这是多数还是少数?这是优势?而且还说无从考证。15%自己看行吗?
  此外,历史文献上有关这方面的记载也不少。  云南《丽江府志》述及磨梦、古宗等族习俗说,“磨梦、古宗,或负险立寨,相仇杀为常。两家妇女投场和解,乃罢”。  贵州《铜仁府志》卷二记述红苗打冤家的情景是,“一日成仇,累世不忘”。但双方都不得殴伤妇女。所以如此,是“惧与其母家为仇黯。苗相斗,往往以妇人先相争者”。《遵义府志》卷二十谓。“红苗,……同类斗杀,以妇人劝方解”。  张庆长《黎歧纪闻》述及海南岛黎人风俗说,“黎人鸳悍,一语有不合,辄持弓矢标枪相向,势不可当。有妇人从中间之,即立解。”聂缉庆等撰《临高县志》卷十五黎歧类谓,黎歧人“其自仇杀,至不可解,惟两家妇出而劝之,则各倒戈输服”。吴应廉等撰《定安县志》卷九黎歧志谓,黎人“动即仇杀,不间亲疏,一语不合,持弓相向,其妻当中一过,即解”。上述记载的某些情节可能有所夸张。然而,就这些民族妇女在制止械斗中的作用这一点而言,则无疑应是事实。  不仅如此,而且黎族老年妇女在械斗双方进行停战谈判时也有着任何男性所无法取代的重大作用。按照黎族的传统习惯,双方谈判代表中都必须包括一名老年寡妇。当乙方谈判代表来到甲方谈判场所,在进门之前,由双方老妇分别站立于门槛内外,用清水一碗相互擦抹双方的眼睛,并相互说一些道歉的话,希望忘掉旧仇,重归于好。然后始得进入房内由双方老妇相对而坐,畅饮叙谈,希望彼此能通过谈判消除隔阂。只有经过上述仪式之后,双方谈判代表才能就座开始正式谈判。事实上这两位老年妇女的接触和对话,既是为谈判的正常进行创造必不可少的气氛,也是为整个谈判的内容定下基调,一旦达成协议,双方即摒弃前仇、彼此和好。  上述现象在国外民族学材料中也不少。  塔西佗在论及日尔曼妇女在械斗中的作用时指出,“在传说中,有许多次已经溃败或将要溃败的战役都被一些妇女们挽救过来了。这些妇女们不断地祈祷着,并且袒露着胸脯,这样便使男子们俨然感到她们之将被奴役,而妇女之被奴役乃是他们所最痛心的事。……不仅此也,他们还感到妇女身上有一种神秘的和能够预知未来的力量,他们从不轻视妇女:和她们商量事务,尊重她们的意见”。[41]   在希腊人当中,进行血族复杂时年龄在八岁以上的男性都有可能成为复仇的对象,“只有妇女和年轻的女子才得以免受报复的行为”。  凡在非洲苏丹的别扎部落中,“别扎族女人在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譬如,她能调解个人之间或家族之间的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她进入格斗场的中央,席地而坐,并露出头部,别扎族妇女都用一块色彩鲜艳的绸子衣服围着身体,遮盖着全身和脸庞仅露出跟睛,男人们便将剑放在地上,表示对她的尊重,同时请求她盖好头部,返回自己的家中,于是一场争吵也就随之而结束”。[42]   在美国纽约州北部的易洛魁人中,过去妇女对战争事务发挥着重大的影响。“一个女族长可以禁止她的家族的男子去参加作战,……另一方面,一个妇女也有权派遣她的家族的男子作战。”在血族复仇中,如果谋杀或误伤妇女,那么,赔偿命金时,妇女的命金为男性的两倍。  从上述事实可以看到,妇女,特别是老年妇女在械斗中确实具有一种独特的甚至可以说是神奇般的作用:她们不仅不会遭到械斗对方的伤害,而且,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习惯对她们还拥有一种神圣的保护作用。并且,无论械斗双方砍杀搏斗多么激烈,只要妇女到场挥手或从中站立,发出停战的号召,那么,双方就会立刻停止撕杀。同时,最后谈判议和也要通过妇女才能实现。这些事实充分表明,从一定意义上说,妇女几乎可以影响械斗的整个过程。这是何等奇妙。然而,这些并不是某个国家或某一民族的特有现象,而是有一定的普遍性。显然,这种习俗产生的原因已远远超越了一般社会对妇女的同情和怜悯的道德观念的范围,它必然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对于这种社会现象应当给予唯物主义的科学解释。那么,赤手空拳的妇女为什么会具有如此的魅力,以至只凭自己的几声呐喊就能制止一场恶斗,这种习俗是什么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它所反映的是什么一种实质性的社会问题等等。  说到这里,自然要把注意力集中于母系氏族社会。氏族都实行外婚制,“这是氏族的根本规则,维系氏族的纽带”。母系氏族前期主要盛行群婚,后期主要实行对偶婚。群婚是配偶双方不稳定的临时结合。对偶婚虽然是以一女一男的结合形式为基础,但并未构成独占的同居,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特别是氏族群婚阶段[43] 。血统关系按母方计算,一世系按母方传递,财产按母方亲属继承。当时妇女在婚姻生活和氏族、家族组织中都起着主导作用。这种情况直到解放前在云南省耿马、孟连、沧源、澜沧等地的拉枯族中尚可见到一些残迹。  由于母亲们一直担负着抚养和教育孩子的重大责任,所以,在母系氏族社会时期一切人们的心目中,自幼即会自然地形成一种母爱之感。认为母亲是最亲近,最可爱的人,后代都尊敬她、信任她,听从其管教和安排。这种状况必然会逐渐形成为扎根于当时每个人内心之中的普遍的社会意识,并且理所当然地会发展成一种为大家公认和自觉遵守的尊重妇女的社会习惯。认为妇女应受到更多的尊重和爱戴,任何不尊重或侵犯妇女的作法,都是为社会所不容许的最不道德的行为。而保障妇女的安全和荣誉则是每个人的神圣义务。这样,自然也就会逐渐形成妇女在当时社会中的崇高威望。  比如,过去在美国纽约州北部的易洛魁人中,妇女在社会事务方面拥有一定的权威。氏族首长的选举要由妇女提名,如果一个氏族首领失去选民的信任,那么,在他所属的家族的女族长两次向他发出警告后,就可能被氏族会议所罢免。[43]   大洋洲帛琉群岛的土著居民不久前尚处于母系氏族阶段。一般情况下妇女在氏族中起着显著的作用。她们被认为是氏族的母亲。一个妇女的去世被认为是整个氏族的灾难。在氏族中起最重要作用的是一个精明能干的“大妇人”。她几乎是氏族的总管,氏族中的男首领“没有她的许可则什么也不能做”。  此外,在马里亚纳群岛的土著居民中,过去妇女的地位也很高。她们在议事会上,在运用原始习惯法进行裁决的过程中以及在家庭事务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这些事实表明,在不少民族的母系氏族社会时期。特别是在母系氏族的繁荣阶段,妇女不仅受到人们的普遍尊重,而且在社会生活的某些重要领域,的确享有当时男人所不曾享有的权威。尤其是老年妇女,她们的社会经历、生产经验更丰富,对氏族所作的贡献更大,后代也更多,因而在人们中自然也就享有更多的权威。所有这些便构成了“母权制”的重要内容。而妇女在制止械斗时所表现出的非凡能力,也正是这种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事实上它也是“母权”的一种表现形式。  事实表明,母权制并不是“一种奇谈怪论”,也不是任何人凭空“虚构”出来的“假想社会”,而是一个无法否认的历史事实,妇女在血族复仇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力的说明了这一点。不然,人们对妇女在那么多民族的械斗过程中所发挥的神奇般作用就无法作出其它令人信服的解释。当然,母权制绝不是妇女对男性的至高无上的统治,而是在当时社会历史条件下,妇女在社会中的作用受到人们高度尊重的一种表现而已。这种原始的习惯法权观念对维护氏族内部的统一和团结,组织社会生产和进行原始宗教活动以及对当时社会秩序的维护都曾起过重要作用。因此,母权制的历史性功绩是应当予以充分肯定的。[44]   过渡化  世世代代的摩梭人生活在几乎与外界隔绝的状态,这也是她们的母系氏族社会能够完好保存下来的主要原因。就是到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连绵的大山仍然将摩梭人隔离在尘世之外。上世纪六十年代,一批北京来的学者要研究摩梭文化,从丽江出发步行十几天才能到达泸沽湖。而现代,从丽江出发只需五、六个小时就可以来到泸沽湖,开放年来到泸沽湖的旅游者达到25万人次。纷至沓来的游人给摩梭人带来财富的同时,也给摩梭人带来了困惑和痛苦。  泸沽湖风景区核心区的村庄叫落水村,25岁的阿客达玛由于非常能干,开了家庭客栈和餐馆,加上村里经营收入的分红,按照阿客达玛的说法,家里的生活条件“好到不能再好了”。  “这种改变让我们的生活富足了,但是带来的其它变化也让我们感到痛苦。”阿客达玛评价市场经济冲击下的摩梭人时,表达了她这样的观点。[45]   阿客达玛说,首先是感到一些摩梭人的私心和名利心开始膨胀,这都是跟外面来的人学会的。而由于考虑个人私利的多了,一些摩梭人的大家庭面临解体的风险,年轻人开始有了“分家”、“过小家”的想法,这在以前的大家庭中是根本不被允许的。现代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人的欲望也开始膨胀,原来没有私有财产观念的摩梭人开始为自己的小家攒私房钱,也许再过5、6年,摩梭人传统的大家庭就会解体。  阿客达玛感到十分困惑,现代的年轻人通过电视和外来游客学会了很多不好的东西,电视天天在放吃醋、情杀、嫉妒、第三者等等,这些观念和摩梭人的传统观念格格不入,但开始在一些年轻人当中“传染”。“如果没有外来文化,我们摩梭人不可能得到这么快的发展,但如果因此失去了摩梭人的传统文化,摩梭人会在以后越来越多地迷失自己,这是我们最害怕看到的。”记者采访到的许多摩梭人这样评说。好在从现今来看,除了落水村等少数几个摩梭村庄外,大部分摩梭村庄还没有被旅客所惊扰,仍然保留着她们的传统的文化。就是在落水村,大部分摩梭人还是愿意保留着原有的传统,不愿意被外界所改变。  很多游客在感受神秘与浪漫的摩梭文化的同时表达了他们的同样愿望,希望现代文化的脚步并不能真正改变摩梭人的那份特有的传统,因为只有保持着这份传统,美丽的泸沽湖、神秘的摩梭人才会永远对外界充满诱惑,她自身才能永远保持着那份魅力。[46]
  参考资料  1.
现代有哪些民族属于母系氏族?
.烧荒网 [引用日期] .  2.
汪宁生 .文化人类学专题研究 :敦煌文艺出版社 ,2007-1 .  3.
先秦时期——新石器时代
.朔州新闻网 [引用日期] .  4.
旧石器时代的人类活动
.世界史博学人 [引用日期] .  5.
打制石器与磨制石器
.北方网 [引用日期] .  6.
母系氏族社会的形成
.中国文物网 [引用日期] .  7.
《中国古代史》课程讲稿
.中国教师站 [引用日期] .  8.
原始文化的进程
.韩山师范学院生物科技教育基地 [引用日期] .  9.
中国科普佳作精选 - 时光倒流一万年
.深圳学校网 [引用日期] .  10.
恩格斯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之二)
.中国社会科学网 [引用日期] .
  参考资料  1.
现代有哪些民族属于母系氏族?
.烧荒网 [引用日期] .  2.
汪宁生 .文化人类学专题研究 :敦煌文艺出版社 ,2007-1 .  3.
先秦时期——新石器时代
.朔州新闻网 [引用日期] .  4.
旧石器时代的人类活动
.世界史博学人 [引用日期] .  5.
打制石器与磨制石器
.北方网 [引用日期] .  6.
母系氏族社会的形成
.中国文物网 [引用日期] .  7.
《中国古代史》课程讲稿
.中国教师站 [引用日期] .  8.
原始文化的进程
.韩山师范学院生物科技教育基地 [引用日期] .  9.
中国科普佳作精选 - 时光倒流一万年
.深圳学校网 [引用日期] .  10.
恩格斯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之二)
.中国社会科学网 [引用日期] .
  @W没心没肺W  不超过15%的意思懂吧?就是说破大天了。最高14.99%。可能是1%也可能是14.99%。少数派言论。明白了吗?
  @W没心没肺W  贴了这么多,学会看重点。辩论就此结束。记得关心那不超过15%。
  @W没心没肺W  社会一词并没有太正式明确的定义,一般是指由自我繁殖的个体构建而成的群体,占据一定的空间,具有其独特的文化和风俗习惯。由于社会一般被认为是人类所特有的,所以社会和人类社会一般具有相同的含义。人类社会是指:人们以共同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按照一定的行为规范相互联系而结成的有机总体。构成社会的基本要素是自然环境、人口和文化。通过生产关系派生了各种社会关系,构成社会,并在一定的行为规范控制下从事活动,使社会藉以正常运转和延续发展。  看来我理解有误。我以为社会是占人口大多数人的形态。sorry。
  楼主文笔真好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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