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户主变更申请是妻子后买房能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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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屋拆迁时房子的户主是妻子,买新房的户主是丈夫,可以减免契税吗?
提问者:| 浏览次数:47次 |问题来自: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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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共1条
22:02|来自:青岛
契税(Deed Tax)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日起施行。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不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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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复印件要价数万 二手房过户遇原户主刁难
  2011年,海南海口市民林维国花60万购买了一栋二手房,由于觉得税费过高,迟迟没办理过户手续,这两年来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过户的事情,终于筹够了钱,办理时又发现少了原户主结婚证复印件,没想到原户主竟然“叫价”3万到5万。  买家买了房子  但没钱办过户  林维国是海南人,在广州工作,一直以来,他都想在家乡给家人买栋房子。2011年一次偶然机会,他经过一家房产中介公司时看到挂牌的一栋房子很符合自己的要求,在海府路北夹里一栋二手房,出售价为60万。林维国咨询了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告知过户所需要的税费大约10万,林维国便交了3万定金。但是林维国到国土局和房产局了解了一下,才发现原来税费大概要30万,这么一来便超出了自己的预算,想放弃又舍不得定金。  在中介公司的介绍下,林维国与原户主李海标夫妻见了面,三方商量了一下办法,林维国先付给原户主60万买下房子,等攒够钱再办理过户手续。为此,林维国特意与李海标办理了委托公证,在没过户前林维国可以处理房子的一切事务,并且林维国还特意在购房合同上备注:“此房地产先公证,如今后乙方(林维国)需房地产过户,甲方(李海标)须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结婚证复印件  卖家要价数万  2011年4月,林维国购买了李海标在海府路北夹里46号的房子后,却至今未过户。今年初,林维国攒够了钱打算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却发现少了一张原户主结婚证的复印件。林维国找到李海标请求帮助时,李海标说了两句就把电话挂断了,林维国便委托自己在海口的亲朋与李海标交涉,但是每次都被他用“老婆不愿意补办结婚证,回去再做老婆思想工作”的借口推脱。2013年10月,林维国特意请了一个月的假回海口,打算与李海标协商过户事宜,但是喝了几次茶,还送了香烟,对方还是那句老话。最近,林维国又请朋友找李海标,但是带回来的信息却是给几万元,他们就去补办结婚证。  买家可向法院  申请强制过户  近日,记者陪同刚刚赶回海口的林维国去拜访李海标。李海标说,房子是父母留给自己的,当时出售时,妻子虽然不高兴但也没阻止,跟林维国交易时,他已经特意嘱咐林维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但林维国说自己没钱,先去公证,自己也配合了,“公证完了,交易就结束了。”李海标认为,首先交易已经结束,自己已经没必要配合林维国办理过户手续。其次,自己也曾陪他们到政务中心去办理手续,现在的问题是自己老婆不配合。  李海标称,他们那个年代并没有办理结婚证,本来他老婆就觉得房子卖便宜了不高兴,现在两年过去了又让她这么大年纪的人去补办结婚证,她不愿意。后来自己就想了个办法,要不让林维国按房子每平方米补上两三百元,当做是给老婆的红包,她也就高兴了。林维国算了一下,他得为这张结婚证复印件多付3万到5万。海南阳光岛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剑表示,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卖方有义务配合买方办理过户手续,林维国可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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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 京ICP证030367号购买房子时卖主已经离婚,卖方是丈夫,户主是妻子,有问题吗?_百度知道
购买房子时卖主已经离婚,卖方是丈夫,户主是妻子,有问题吗?
交款认识丈夫户主是妻子,并且有夫妇双方的证件复印件,应该没问题吧,买房者也是丈夫
提问者采纳
放弃方反悔不配合,当然,原夫妻任何一方都无权单方面对共同拥有的房产进行单方面的处置或收益(还含出租收益),若公正书和判决书点明了该房屋为双方所共有,那么离婚后的原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无权单方面对其房产进行任何处置(收益),则该房屋过户时必须通过其原配。若是法院判决书则可直接过户。
这主要还是要看他们离婚时关于财产分割协议的公证书或法院的判决书(含房产),请给我加分啰,无需获得另一方的同意而不论其房产证书上为原夫妻 中的哪一方名字,如果公证书或判决书上载明了房产为共同所有,若公证书不系伪造。若满意我的回答,则原公证书 出具方--法律承认的有资质的原公证处公证人到场作证或出具相关证明文书即具备过户条件,则此方即有权单方面处置房产并收益,必须一致认同并收益均享这很正常,这不意味着公证书缺乏法律效力,若财产协议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载明了房产为离婚后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处置房产时,要出示离婚证,但你要看看他们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的公正书或则法院关于其财产分割的判决书,而是为了防止出售方所出示的公证书为伪证书而已。若房屋公正书或判决书点明了该房屋属于丈夫则过户时不需通过其原配,在另一方对房产进行处置即出售过户时,仍要求放弃方到场确认签字方能办过户手续,简言之;另一方面,谢谢、财产协议书或判决书等等相关证件
有些地方房地局在离婚夫妻有房产公证协议书即有离婚夫妻一方放弃对房产的所有权的情况下,一般不需要另方配合
提问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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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看离婚时,该房子被判决给那一方,这一方就有权卖房子
房产证过户没问题就没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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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哥于06年一起来公司买房,产权1人一半,我是户主,后我哥10年结婚,其后就与他妻子产生长期矛
提问者:| 浏览次数:128次 |问题来自:昆明
我和我哥于06年一起来公司买房,产权1人一半,我是户主,后我哥10年结婚,其后就与他妻子产生长期矛盾,我实在忍受不了但对方死活不卖房且不肯搬出,我可否通过产证上的权益驱逐他的妻子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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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共10条
05:15|来自:昆明
要简约方便,节能安全,功能,还要看是否协调。
10:06|来自:昆明
拆迁协议上有你的名字,国家补助就有你的
09:15|来自:昆明
调光,需要专门的可调光的电源或镇流器等,欢迎联系亮灿牌灯具与照明,咨询探讨。
18:27|来自:昆明
你和你哥哥都是产权人,所以产权人是有这个权利的
17:02|来自:昆明
第一,你是产权人你有这个权利,但这房子是你哥的婚前财产,
13:07|来自:昆明
这个房子是属于哥的婚前财产,跟嫂子没有关系。你也是产权人,你可以行使你的权益。
19:27|来自:昆明
这个房子是属于哥的婚前财产,跟嫂子没有关系。你也是产权人
11:47|来自:昆明
这个房子是属于他哥的婚前财产,跟他嫂子没有关系。
11:43|来自:昆明
和你哥哥都是产权人,所以产权人是有这个权利的!
17:27|来自:昆明
你和你哥哥都是产权人,所以产权人是有这个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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