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姓历史名人排百姓几,有多久历史,有传说吗?

中国全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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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全史(1) 
《1957 年邯郸发掘简报》,《考古》1959 年 10 期。②
《沣西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 1962 年版。③
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云南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佤族简志简史合编》,初稿,第 64 页。组织生产,安排生活,处理民事纠纷之外,还担负指挥战争的责任。部落和 氏族首领的权限加大,并逐渐形成军事民主主义制度。随着战争的日益激烈 和频繁,又出现了专职的军事首领。他们组织勇敢善战的武士,精心操练, 成为对外战争的中坚力量。  部落和氏族首领由选举产生,但逐渐固定于某些氏族或家族之内。他们 是民众的公仆,也受到群众的尊敬。如不胜任可以罢免另选,随着私有制的 发展,部落和氏族首领积聚的财富超过一般民众,并逐渐享有特权。各氏族 首领组成部落的议事会议,决定部落内外的重大事宜。部落首领一般由年龄 最长或最强大的氏族首领兼任。部落和氏族内所有的成年男子均有权参加人 民大会。部落和氏族的重大决定,须经人民大会通过,方可生效。  西盟佤族部落所属的村社都由若干父系氏族所组成①。如马散部落的各个 村落由永欧、阿芒、亚木、西俄、彭基依、木依库、关切木、克里木、永格 来和斯库等 10 个氏族组成。氏族社会虽然已经解体,但每个村社中仍保存原 属各个氏族的聚居区,组成了村社中的小村落。部落有自己的地理范围,其 政治、军事和宗教是一个整体。部落酋长所在的氏族是部落的中心,也是部 落召开会议的所在地。部落酋长居住和召开会议的大房子尼阿木依吉,由整 个部落共同建筑。各氏族要提供修建尼阿木依吉时所需的牺牲品和粮食。部 落在战时是一个军事整体,由部落酋长统一指挥。凡是发生涉及整个部落的 重大问题,便由部落酋长召集各村社氏族酋长会议,集体研究,并作出决议。 部落酋长是会议的主持人。虽然会议具有民主讨论的特点,但是享有声望的 部落酋长的意见起着较大的作用。氏族酋长由男成员世袭继承。继承的原则是父子接续,兄终弟及,而养子同样享有继承权。在村社形成后,历史古老的氏族酋长便自然过渡为村社 的世袭首领。后迁来的成员以及人数少的氏族通常依附于古老和强大的氏 族。首领的职责主要是组织氏族和村社的重大活动,特别是农业生产,选举军事领袖,建造房屋和医疗疾病等方面的宗教祭祀。解释和运用习惯法,调 解纠纷诉讼,决定并主持对村社和氏族内违法者的惩罚,如抄家、拉牛,以 及对外的猎头等军事行动。首领的家通常就是会议的场所,商讨事情时还共 同饮酒。随着佤族社会经济的发展,氏族酋长逐渐享有某些特权。原来出于对氏族酋长的尊敬,而在宗教祭祀中赠送牺牲品的习俗,已变成固定的征收贡赋 的制度。
血族复仇是西盟佤族敌对氏族部落之间的基本战争形态。砍头祭谷以及 掠夺财物,致使异氏族以及不同部落之间经常爆发战争。例如马散与曼冷, 歹格拉与朋奇是敌对部落。岳宋同培翁、温格、巴格岱是敌对部落。永广和 困马是敌对部落等等。由若干村社组成的部落,建有共同的防御工事。村落 四周的围墙和壕沟插满荆棘。村落设有寨门,寨门由指定的家庭把守。青壮 年是当然的战士。用于狩猎的弩弓和刀耕火种之用的长铁刀,即是战斗的武 器。近现代伴随火枪、步枪的传进,使佤族的原始血亲复仇更加惨烈。妇女 虽不直接参加战斗,但须支援男子,背运酒饭。西盟佤族的氏族和部落还未①
宋恩常:《西盟佤族氏族制度的解体与阶级的产生》,载《云南少数民族社会与家庭制度研究》I,第 82—109页。产生世袭的军事酋长。称为窝朗或芒那克绕的首领就是最高的军事领袖,并 组织占卜选定每次战斗的指挥者。指挥者通常是在猎头英雄中推选,以杀鸡 占卜的方式进行。获选者的主要条件就是猎头英雄的卦,同以前猎头获胜所 卜的鸡卦相同。习惯认为,以前猎头获胜的鸡卦能够保佑新的猎头行动同样 成功。猎头获胜的鸡卦由猎头者及其后代作为圣物长期保存。这种鸡卦用人 头发缠绕,并涂上人血、鸡血和鼠血,这些血就是鸡卦的牺牲。  在长期血亲复仇的战争中,经常使用一些象征性的办法,向敌方表示宣 战或求和。例如向敌对部落传送辣椒、火炭、子弹、鸡毛等表示宣战,而赠 送烟草则表示求和。交战部落举行和谈的地址通常是在两个部落之间的山 顶。和谈通常由调解人主持。如谈判达成和议,多由巫师背诵战争历史和被 猎头的成员名字以示哀悼。双方互相敬酒并发誓,表示共同遵守议和条件。 议和多由战败或理屈的部落向战胜者或有理的部落赔偿损失。最后交战双方 互赠牛肋骨或穿孔的黄腊,以象征友好。关系密切的部落之间还有增进友谊 的许多方式。  据有关文献传说,远古社会末期,黄河、长江流域出现了华夏、东夷和 苗蛮三大集团①。华夏集团的势力范围在黄河中、上游地区,以黄帝和炎帝部落最为强大。《国语·晋语》云:“昔少典氏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少典氏和有 蟜氏是两个互婚的氏族,经长期繁衍,逐渐分化,遂产生以黄帝和炎帝为始 祖的两个近亲部落。黄帝号轩辕氏,“轩猿”即天鼋之意、是黄帝部落崇拜的图腾。黄帝生长于姬水附近。姬水源流在何处,尚不可考。《国语·晋语》云:“黄帝子 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姬、酉、祁、己、滕、箴、任、荀、 僖、姞、儇、依是也。惟青阳氏与苍林氏同于黄帝,故皆为姬姓”。25 宗可 能是 25 个氏族,后来发展成 12 个胞族,进而结合成部落。青阳氏与苍林氏当是黄帝部落的中坚。  炎帝生长于姜水附近。姜水是渭河的一条支流,在今陕西省岐山东。炎 帝是姜姓部落的始祖。姜姓是古羌族的一支。东夷集团地处黄河下游流域,主要包括少皞、蚩尤部落。据《左传》昭公十七年记载,少皞氏以鸟名官,有凤鸟氏、玄鸟氏、伯赵氏、青鸟氏、丹 鸟氏、祝鸠氏、鴠鸠氏、鸤鸠氏、爽鸟氏、鹘鸠氏,还有九扈等。蚩尤部落 与少皞部落关系密切。《逸周书·尝麦》说,蚩尤“于宇少皞以临四方”。 宇的本意为屋檐,屋檐下可居住,故引申为居住之意。“于宇少皞”,即居 住在少皞的地方。可知蚩尤部落与少皞部落关系之密切。  苗蛮集团居于长江中游流域。《战国策·吴起》云:“三苗之居,左彭 蠡之波,右有洞庭之水”。彭蠡就是现在的鄱阳湖。左彭蠡,右洞庭,大致 在今湖南、江西的北部。
为了掠夺财物,扩大势力范围,诸集团之间战乱频繁。《史记·五帝本 纪》称:“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最激烈的战争有两次。一次是黄帝与 炎帝之间的战争,另一次是黄帝与蚩尤之间的战争。《史记·五帝本纪》云: “炎帝欲侵陵诸侯,诸侯咸归轩辕。轩辕乃修德振兵,治五气,■五种,抚 万民,度四方,教熊、罴、貔、貅、$ 、虎,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三战①
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增订本),文物出版社 1985 年版,第 37 页。然后得其志。蚩尤作乱,不用帝命。于是黄帝乃征师诸侯,与蚩尤战于涿鹿 之野,遂禽杀蚩尤。而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代神农氏,是为黄帝”。  黄帝与炎帝的战争,是华夏集团内部的争斗。经过三次大的战役,黄帝 才取得胜利,从而统一了华夏集团。  黄帝与蚩尤的战争尤为激烈。后世为此杜撰出神奇的传说。《大荒北经》 云:“蚩尤作兵伐黄帝,黄帝乃令应龙攻之冀州之野。应龙畜水。蚩尤请风 伯、雨师从,大风雨。黄帝乃下天女曰魃,雨止,遂杀蚩尤。魃不得复上, 所居不雨。叔均言之帝,后置之赤水之北。叔均乃为田祖。魃时亡之。所欲 逐之者,令曰:神北行,先除水道,决通沟读”。应龙及女魃皆为天神,能 为黄帝助战,可知黄帝权威之大。蚩尤也非等闲之辈。他能调动风伯、雨师, 以狂风骤雨和黄帝抗衡。黄帝最后依靠女魃,战胜了蚩尤。可是也给人间留 下灾难。女魃虽来自天庭,却不再返回。她所居住的地方,连年干旱,赤地 千里。经另一位神祗,叫叔均的,又去请求天帝,才将女魃安置在赤水的北 边。叔均因功而得为田祖。据《海内西经》说,赤水发源于昆仑之虚,即今 之青海高原。所谓赤水之北,指的就是今河西走廊以北的大沙漠。该地赤热, 终年不雨。古人对此亦有所知,方能杜撰出这段神话。女魃是飘忽不定的神 称祗。为了将其北逐,乃整修沟道河渠,以水将其驱赶。这从中也显露出古 人与干旱斗争,兴修水利的痕迹。黄帝战败蚩尤,其势力范围进一步扩展到黄河下游流域,成为华夏和东夷集团共同尊崇的部落联盟最高首领。《史记·五帝本纪》曰,自此“天下 有不顺者,黄帝从而征之,平者去之,披山通道,未尝宁居”。频繁的战争 虽属掠夺的性质,但是在客观上增加了各部落之间的交往,因而也促进了中 华民族的融合与形成。华夏集团与苗蛮集团之间的冲突,规模尚小。以后逐 渐酿成激烈的战争。据传说,尧、舜、禹是中国父系氏族社会末期黄河流域部落联盟的著名领袖。诸人的生卒时间,诞生地点,历来众说纷杂。他们均经民主推举,就 任天子的职位。天子,即上帝的儿子,秉承天意,治理凡间事物。尧在位时,正值洪水泛滥,百姓痛苦不堪。尧召集放齐、?兜、四岳等部落首领商讨治水人选。众人皆推举鲧。尧认为鲧不能胜任。但经四岳一再 坚持,终获通过。尧采纳了众人的意见,任命鲧负责治水事宜。经过九年的 努力,未获成功。《史记·五帝本纪》对此有概略的叙述:“尧又曰:‘嗟, 四岳,汤汤洪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下民其忧,有能使治者?’皆曰:‘解 可。’尧曰:‘鲧负命毁族,不可!’岳曰;‘异哉!试不可用而已。’尧 于是听岳用鲧。九载,功用不成。”  尧在位时,灾祸不断。《淮南子·本经训》云:“逮至尧之时,十日并 出,焦禾稼,杀草木,而民无所食。?貐、凿齿、九婴、大风、封豨、脩蛇, 皆为民害。尧乃使羿诛凿齿于畴华之野,杀九婴于凶水之上,缴大风于青邱 之泽,上射十日而下杀?貐,断脩蛇于洞庭,禽封豨于桑林,万民皆喜。” 上述记载,虽系传说,颇具神话色彩,若仔细分析,亦当有所依据。远古时 代的部落、氏族多有各自信仰的图腾。?貐、凿齿、封豨皆兽名;脩蛇,即 巨蟒;九婴,水火之怪;大风,乃风伯。以这些兽蛇神怪为图腾的部落、氏 族不服尧之管辖,犯上作乱,终遭羿的诛杀。羿属部落首领一类的人物,是 远古时代著名的英雄。尧按照氏族社会的古老传统,征求四岳的意见,慎重选择自己的继承人。舜以贤孝闻名于世,众人一致举荐。尧把两个女儿嫁给舜,以便深入了解其 为人。经多方考察之后,禅让天子之位于舜。《史记·五帝本纪》:“尧日:‘嗟!四岳,朕在位七十载,汝能庸命,践朕位?’岳应曰:‘鄙德忝帝位。’ 尧曰:‘悉举贵戚及疏远隐匿者。’众皆言于尧曰:‘有矜在民间,曰虞舜。’ 尧曰:‘然,朕闻之。其何如?’岳曰:‘盲者子。父顽,母嚚,弟傲,能 和以孝,烝烝治,不至奸。’尧曰:‘吾其试哉!’于是尧妻之二女,观其 德于二女。舜饬下二女于妫汭,如妇礼。尧善之。??尧使舜入山林、川泽, 暴风雷雨,舜行不迷。尧以为圣,召舜曰:‘女谋事至而言可绩,三年矣。 女登帝位!’舜让于德不择。正月上日,舜受终于文祖。文祖者,尧大祖也。 于是帝尧老,命舜摄行天子之政,以观天命。”  尧有子丹朱。但尧认为丹朱品行不好,故传位于舜,而不与丹朱。《史 记·五帝本纪》云:“尧之子丹朱之不肖,不足授天下,于是乃权授舜。授 舜则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授丹朱则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尧曰:‘终不以 天下之病而利一人。’而卒授舜以天下。”《孟子·万章》云:“舜南面而 立,尧率诸侯北面而朝之。”这说明退休的首领即为平民,尧亦如此,并无 终生的权位。  尧让位于舜,确实出于公心,亦为明智之举。尧去世后,舜对丹朱采取 辟让的态度,但人民信任舜,疏远丹朱。《史记·五帝本纪》云:“尧崩, 三年之丧毕,舜让辟丹朱于南河之南。诸侯朝觐者不至丹朱而至舜,岳讼者 不至丹朱而至舜,讴歌者不讴歌丹朱而讴歌舜。舜曰:‘天也夫!’而后之 中国,践天子位焉。是为帝舜。”舜出身寒苦,终年辛勤劳作。舜父盲,且品质顽劣,母亲恶毒,弟象性情高傲。他们都想除掉舜。在尧妻二女于舜,并多予赏赐之后,其杀心愈盛。 他们屡次设计害舜,均被舜逃脱。舜非但不报复,仍孝顺盲父,爱抚兄弟。 其仁厚之心若此,亦可不辱治国之大任。《史记·五帝本纪》对舜的这段事 迹有生动的叙述:“舜,冀州之人也。舜耕历山,鱼雷泽,陶河滨,作什器 于寿丘,就时于负夏。舜父瞽叟顽,母嚚,弟象傲,皆欲杀舜。舜顺适不失 子道。??舜年二十,以孝闻。三十而帝尧问可用者,四岳咸荐虞舜,曰:‘可。’于是尧乃以二女妻舜。??舜居妫汭,内行弥谨。??尧乃赐舜絺衣与琴,为筑仓廪,予牛羊。瞽叟尚复欲杀之,使舜上涂廪,瞽叟从下纵火 焚廪。舜乃以两笠自杆而下,去,得不死。后瞽叟又使舜穿井,舜穿井从匿 空旁出。舜既入深,瞽叟与象共下土实井,舜从匿空出,去。瞽叟、象喜, 以舜为已死。象曰:‘本谋者象’。象与其父母分,于是曰:‘舜妻尧二女 与琴,象取之;牛羊仓廪予父母。’象乃止舜宫居,鼓其琴。舜往见之,象 愕不怿,曰:‘我思舜,正忧陶!’舜曰:‘然,尔其庶矣!’舜复事瞽叟, 爱弟弥谨。于是尧乃试舜五典,百官皆治。”  舜传位于禹的情况与尧传位于舜的情况类似。《史记·五帝本纪》云: “舜子商均亦不肖,舜乃豫荐禹子天。十七年而崩,三年丧毕,禹亦乃让舜 子,如舜让尧子。诸侯归之,然后禹践天子位。”  禹是中国父系氏族社会最后一位部落联盟的领袖。大禹治水,三过家门 而不入的动人事迹妇孺皆知,成为千古流传的佳话。  昔日,禹父鲧治水用的是“堙”和“障”的方法。《尚书·洪范》云: “箕子乃言曰:‘我闻在昔,鲧堙洪水’”。孔颖达疏:“是堙为塞也,?? 水是五行之一,水性下流,鲧反塞之,水失其道,则五行皆失也”。《国语·鲁  语上》云:“鲧障洪水而殛死。”韦昭注:“鲧,颛顼之后,禹之父也。尧 使治水,障防百川,绩用不成,尧用殛之于羽山。”“堙”和“障”都是堵 塞的意思。用堵塞的方法,违反水流动的规律。洪水无处排泄,灾害更甚。 鲧治水自然失败。  禹吸取其父的经验教训,采取疏导的方法,减小水势。有关禹治水的记 载很多,其内容大同小异。《史记·夏本纪》云:“舜登用,摄行天子之政。 巡狩,行视鲧之治水无状,乃殛鲧于羽山以死。天下皆以舜之殊为是。于是 舜举鲧之子禹,而使续鲧之业。尧崩,帝舜问四岳曰:‘有能成美尧之事者 使居官。’皆曰:‘伯禹为司空,可成美尧之功。’舜日:‘嗟,然!’命 禹:‘女平水土,维是勉之!’禹拜稽首,让于契、后稷、皋陶。舜曰:‘女 其往视尔事矣!’??禹乃遂与益、后稷奉帝命,命诸侯、百姓,兴人徒以 傅土。行山表木,定高山大川。禹伤先人父鲧功之不成受诛,乃劳身焦思, 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薄衣食,至孝于鬼神。卑宫室,至费于沟淢。 陆行乘车,水行乘船,泥行乘橇,山行乘撵。左准绳,右规矩,载四时,以 开九州,通九道,陂九泽,度九山。”《孟子·滕文公上》云:“当尧之时, 天下犹未平,洪水横流,泛滥于天下,草木畅茂,禽兽繁殖,五谷不登,禽 兽逼人,兽蹄鸟迹之道交于中国,尧独忧之??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 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然后中国可得而食也。当是时也,禹八年于外,三 过其门而不入,虽欲耕,得乎!”《吕氏春秋·爱类》云:“昔上古龙门未 开,吕梁未发,河出孟门,大溢逆流,无有丘陵沃衍,平原高阜,尽皆灭之, 名曰洪水。禹于是疏河决江,为彭蠡之障。乾东土,所活者千八百国。此禹 之功也”。远古社会末期,受生产力水平的限制,以石、木、骨、蚌等制作 的简陋工具治理严重的水患,必然困难重重。但禹治水有方,进行大规模的 疏导工作。开决黄河下游堵塞的河川,使支流顺利地归于主流。又把低洼之 处围堰成为湖泽,如同今日之水库,调节水流量,以保持其稳定。水浅处则 使其漫散渐干,成为良田。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水道宽深,畅流无阻,治 水终获成功。《论语·泰伯》称禹“尽力乎沟洫”。实际上这就是原始的水 利工程。此种作法至今依然延用。禹作为治水英雄,长久为后世所传颂。尧时,曾对苗蛮集团进行过战争。《吕氏春秋·召类》:“尧战于丹水之浦,以服南蛮。”丹水即今之丹江,源于陕西东南的终南山,至河南、湖 北交界处入汉水。舜对苗蛮的斗争取得重大的胜利。《吕氏春秋》上条引文下说:“舜却苗民,更易其俗。”自舜之后,苗蛮集团逐渐为华夏集团所同化。 禹也曾对苗蛮进行过激烈的战争。《墨子·兼爱下》引禹誓云:“济济有众,咸听朕言,非惟小子,敢行称乱,蠢兹有苗,用天之罚。若予既率尔 群对诸群,以征有苗。”禹彻底打败了苗蛮,将华夏集团的势力范围,进一 步扩大到长江流域。自此,东夷、苗蛮均附属于华夏集团。中华民族乃始具 雏形。  随着部落联盟领袖权力的不断加强,军事民主制度加速瓦解。民主议事 的传统逐渐被专断独裁的作风所取代。《韩非子·饰邪》云:“禹朝诸侯之 君会稽上,防风之君后至,而禹斩之。”《国语·鲁语》亦曰:“昔禹致群 神于会稽之山,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群神即指各路诸侯,也就是诸 部落的首领。部落联盟领袖召集所属部落首领聚会,须倾听并尊重各部落首 领的意见。例如,尧虽不同意鲧担负治水之责,但在四嶽的坚持下,仍违心  通过了这项任命。禹却敢于杀害迟到的部落首领,可知他的权力之大,亦可 知昔日的民主议事传统已被破坏无遗。  《礼记·礼运篇》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举能,讲信修睦。 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 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 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不作。故外户而不闭。 是谓大同。”这种“大同世界”是母系氏族社会的真实写照。至父系氏族社 会,随着私有制产生,阶级的萌芽,已逐渐蜕变为“小康”世界。《礼记·礼 运篇》又云:“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国,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 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永知,以功为己。故谋用是 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是谓小康。” 自此,人类跨入阶级社会的历史阶段。私有制取代公有制,出现奴隶主与奴 隶尖税的阶级对立和激烈的阶级斗争,也产生了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国家政权。3.礼乐制度的产生  礼乐制度盛行于中国的商周时期,是维系奴隶制等级观念的规范,也是 奴隶主阶级借以巩固其统治地位的重要手段。《礼记·曲礼》云:“夫礼者, 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又云:“君臣、上下、父子、 兄弟,非礼不定。”在举行祭祀、宴享、朝聘、婚冠、丧葬等宗教和政治活 动时,均使用礼乐器。礼乐器是表明器主身份、权位的标志物。正如《左传·成 公二年》所云:“器以藏礼,礼以行义。”又云:“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丧葬礼是礼乐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死者入葬时所享受的待遇,依生前的品级而有所不同。古代墓葬能够比较完整地保存随葬品和有关遗迹,因而 为研究古代的礼乐制度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已有学者提出礼乐制度形成 于龙山时代的新见解①。早在大汶口文化中期(约当公元前 3500 年至前 2800 年),该文化墓葬的型制就已经出现贫富分化的趋势,礼乐制度亦初现端倪。少数大墓的墓扩 面积可达 10 平方米左右,并常见木质葬具。随葬品多至 60 余件,除玉、石、 陶器之外,还有精致的象牙雕筒、象牙梳、象牙琮等。大汶口文化中期墓葬 出土的木质葬具,有长方形和井字形等样式。山东邹县野店第 51 号墓使用双 层木质葬具②,井字形椁框,内套木棺,随葬品多置于棺、椁之间或二层台上。 这种原始的棺椁伴随着贫富分化现象,显露出等级制度的萌芽。
大汶口文化晚期(约当公元前 2800 年至前 2400 年)墓葬型制所反映的 贫富分化现象愈加明显。如大汶口 10 号墓,墓圹东西长 4.2 米,南北宽 3.2 米,面积为 13.44 米。墓底有二层台,中央又挖掘一长方坑以放置死者,尚 残留木质葬具的痕迹。死者周身覆一层厚约 2 厘米的黑灰,疑为衣着痕迹。 头部佩戴着由 77 个单件组成的三串石质装饰品,佩戴的臂环、指环以及随葬 的石铲皆为玉质,还有大型的象牙雕筒和象牙梳。随葬陶器 90 余件,包括洁①
高炜:《龙山时代的礼制》,载《庆祝苏秉琦考古五十五周年论文集》,文物出版社 1989 年版。②
《邹县野店》,文物出版社 1985 年版。净的白陶,乌亮的黑陶和精美的彩陶,陶瓶数量多达 38 件。最引人注意的是, 随葬品中有 84 枚鳄鱼鳞板,分置于墓底、死者头右侧及左侧角。鳄鱼鳞板系 鳄鱼皮朽烂后的残留物。山西襄汾县陶寺龙山文化遗址①,曾发现以鳄鱼皮作 鼓面的鼍鼓。鳄鱼皮朽烂后,鳞板散落在木质的鼓腔内。据此推测,大汶口 墓地 10 号墓很可能也随葬有鼍鼓。鼍鼓不是一般的乐器,它象征着至高无上 的权力与尊崇的地位,因而具有礼器的性质。河南安阳殷王陵②和山西灵石③, 山东滕县④的商代方国首领墓皆曾出土鼍鼓。  约当公元前 2500 年至前 2400 年的龙山文化陶寺早期墓地,数百座墓葬 的型制,呈现出强烈而有规律性的级别差异。拥有上百件随葬品的大型墓 6 座,仅占已知早期墓的 1%。无随葬品,或仅有一二件骨笄、石器的小墓则占80%以上。大小墓之间还有诸多层次的中型墓葬。随葬品有一定的组合。炊器 有陶灶、鼎、大斝、石刀、木俎;食器有陶大口罐、盆、盘、豆、木盆、豆、 勺等,木质仓形器上置骨匕,可能是食器或食器模型;酒器有陶小口折肩罐、 高领壶、小斝、木斗、觚、杯等。乐器有鼍鼓、石磬等。兵器有钺、镞。工 具有石斧、锛、■磨器等。  随葬品依墓主人的身份而有所区别。6 座大型墓几乎囊括炊、食、酒器 的所有种类。大墓突出的共同之处在于,随葬品中均有彩绘蟠龙陶盘。5 座 大墓随葬鼍鼓、特磬和土鼓三种乐器,因而规格最高。另一座大墓则没有乐 器,因而规格略低。大墓和甲种中型墓有木案,皆摆放于墓主人头端,上置小斝及觚、杯等酒器。大墓的木案,案面绘精美的图案,甲种中型墓的木案则未经髹饰。大 墓的俎上置大型“Ⅴ”字状石刀三件,甲种中型墓俎上只有 1 件小型石刀。 大墓中的彩绘陶豆和木豆,每组均在 10 件左右。甲种中型墓的朱绘陶豆,每 组不超过四五件。涂饰朱红圆点的大口罐,大型墓用 14 件,甲种中型墓只用 两件。大型墓用肢解后的整猪,甲种中型墓只用猪头、蹄、肋等部位。级别 较低的中型墓的器物组合则比较简单,一般不超过 10 件。山东龙山文化时期(约当公元前 2400 年至前 2000 年),墓葬类型的分化尤为强烈,等级明显,亦具规律性。  临朐西朱封大墓,面积 11 平方米,两椁一棺,在两椁之间以及内椁与套 棺之间,分设足厢和边厢,内置陶器 40 余件,包括蛋壳高柄杯 6 件,墓主人 随身佩戴玉坠和玉串饰。足厢和边厢的设置,表明木椁墓的形制已趋成熟。 三重棺椁和 6 件蛋壳高柄杯,象征墓主人生前尊贵的身份和显要的社会地位①。泗水尹家城木椁墓的规模更大,面积达 23.6 平方米。随葬品有白陶鬹、磨光黑陶甗、鼎、盒、壶等成组的精美陶器,狗下颌骨 20 余个。此外还有鳄 鱼鳞板以及低温陶小圆锥体,推测当属鼍鼓类的乐器①。泗水尹家城第 4 号墓 的规模也较大,面积 8 平方米,随葬陶器 38 件。该地还有只随葬一二件陶器①
《 年山西襄汾陶寺墓地发掘简报》,《考古》1983 年第 1 期。②
梁思永、高去寻:《侯家庄》第六本,《1217 号大墓》,台北,1968 年。③
《山西灵石旌介村商墓》,《文物》1986 年第 11 期。④
邵望平:《〈禹贡〉九州风土考古学丛考》,《九州学刊》第 2 卷第 2 期,1988 年,香港。①
《临朐发现龙山文化重要墓葬》,《中国文物报》1987 年 10 月 23 日。①
于海广:《山东泗水尹家城遗址第三次发掘简报》,《文史哲》1982 年第 2 期。或一无所有的小墓②。  诸城呈子墓群已发掘的 87 座墓葬③,则显示出中、小墓的分化。呈子墓 葬可分四类:第一类 5 座,占总数 5.7%,墓坑面积约 2 平方米左右,皆有木 质葬具,随葬品较多且精美,均有蛋壳黑陶高柄杯和猪下颌骨;第二类 11 座,占总数 12.6%,墓坑略小,部分墓有木质葬具,陶器多超过 5 件,有的 墓随葬蛋壳高柄杯和猪下颌骨;第三类 17 座,占总数 20%,墓坑小,皆无葬 具,随葬一二件陶器;第四类 54 座,占总数 62%,墓坑窄小,无葬具和随葬 品。  从临朐西朱封和泗水尹家城大墓,到诸城呈子四类中小型墓,清楚地反 映出山东龙山文化墓葬复杂的等级序列,进而展示了部落、氏族首领和贵族 与平民之间生前身份贵贱以及地位尊卑的明显差异。  长江下游流域的良渚文化(约当公元前 3000 年至前 2000 年),与黄河 中、下游流域的龙山文化,历史进程大体相近。良渚文化的大墓,面积一般在 5—9 平方米之间,有木质葬具,还曾发现朱绘木棺或木椁的痕迹。随葬品 以琮、璧、钺、璜等礼玉和佩玉为主,陶礼器则以鼎、豆、簋、盉、壶、贯 耳壶为基本组合形式,数量多超过百件。部分较小,且不见玉器的墓,随葬 品或三五件,或 10 件左右不等。也有的小墓,无任何随葬品。由此亦显示出 墓主人贫富分化和等级的不同。龙山文化及与之时间相近的诸考古学文化,正值父系氏族社会的晚期,当时虽然尚未出现青铜礼器,但是通过由陶器、漆木器和玉石器的不同组合, 以及其它因素所显示的丧葬制度,反映出享有特权,并占有大量财富的部落、 氏族首领、贵族之间的级别序列,及其与广大平民的尖锐矛盾。如《左传·隐 公十一年》所言,礼乐制度是“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的根本法则。礼 乐制度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形成于龙山时代的礼乐制度,从一个重要的侧 面透露出奴隶制国家即将诞生的信息。②
《泗水尹家城遗址第二、三次发掘简报》,《考古》1985 年第 8 期。③
《山东诸城呈子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0 年第 1 期。三、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王朝  夏代是中国奴隶制社会的开端。从军事民主制的部落联盟过渡为奴隶制 王朝,并非一帆风顺。夏代的第一位国王启平息部落贵族的反抗,才巩固了 自己的统治地位。夏王朝又经历一段动荡时期后,才确立奴隶制度。夏王朝 设置军队、官吏和监狱,这是奴隶制国家赖以存在的基础。奴隶和平民深受 奴隶主贵族的压迫,不断进行反抗和斗争。夷人与夏人关系密切,但视夏王 朝的兴衰而叛服不定。末代国王桀荒淫无道,民心丧失殆尽,夏王朝终为后 起的商国所灭。(一)夏文化的探索  夏朝,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奴隶制国家。古代文献对夏朝的论述虽仍系 传说,但是从《史记·殷本纪》关于商代世系的记载,已被安阳殷墟出土的 甲骨文证实为信史的情况推断,《史记·夏本纪》关于夏代历史的记载,亦 当有所依据。  因为迄今为止尚未发现类似甲骨文那样的有关夏代文化的确凿的实物资 料,夏文化的遗物也难以辨识,所以,在夏纪年内,分布于文献记载中夏王 朝主要统治区域的考古学文化,自然成为探索夏文化的重要对象。夏代的纪年,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目前通行的历史年表采用的夏代起讫时间,为公元前 21 世纪至前 16 世纪。 传说中夏王朝的都邑以及发生重大历史事件的诸多地点,古代文献对其地望的记载颇多差异,后世学者的考证也分歧很大。但是,夏王朝统治的中心区域在豫西,尤其是洛阳平原,伊、洛、颍水流域,以及晋南的汾河中下 游,特别是汾、浍、涑水流域,学术界的看法基本还是一致的。目前,学术界对夏文化探索的目标已经逐渐集中于二里头文化。二里头文化,因对河南省偃师二里头遗址的发掘,获得大量的比较系统的资料而得 名①。二里头文化分两个类型,一个是以河南省偃师二里头遗址为代表的二里 头类型,另一个是以山西省夏县东下冯遗址②为代表的东下冯类型。东下冯类 型与二里头类型的文化面貌有许多相同或近似之处,也有某些差异,所以是 同一文化的两种地方类型。二里头遗址按时间顺序以及文化内涵的变化分为四个发展阶段,出土的标本经过碳十四测定,一期至四期的年代约为公元前 1900 年至前 1600 年。 东下冯遗址测定的数据较二里头遗址的数据稍晚。二者的年代大体都在夏纪 年的范围之内。  二里头类型遗址已经发现数十处,主要分布于豫西地区。除偃师二里头 遗址之外,经发掘或试掘的遗址,还有陕县七里铺,洛阳东干沟、矬李、东 马沟、偃师灰嘴、高崖,登封玉村,渑池鹿寺,临汝煤山,郑州上街、洛达 庙,浙川下王岗等地点。
古代文献关于夏人在豫西活动的记载很多。《逸周书·度邑解》云:“自 雒汭延于伊汭,居易无固,其有夏之居。”朱右曾在《逸周书集训校释》卷①
《新中国的考古学》,《红旗》1962 年第 17 期。②
《夏县东下冯》,文物出版社 1988 年版。五中说:“雒汭,雒水入河之处,在河南府巩县北。伊汭,伊水入雒处,在 河南府偃师县西南五里。”《史记·周本纪》索引云:“言自洛汭及伊汭, 其地平易无险固,是有夏之旧居”。《国语·周语上》亦曰:“昔伊洛竭而 夏亡”。上述记载和考证清楚表明,河南省的伊、洛地区正是昔日夏人所居 之处。二里头类型遗址的分布范围恰与“有夏之居”的地望相合。  东下冯类型遗址也发现几十处,分布于晋南的运城和临汾盆地。已发掘 的遗址有夏县东下冯、永济东马铺头、翼城感军和襄汾南大柴等地点。  晋南素有“夏墟”之称。《左传·定公四年》云:“分唐叔以大路?? 命以唐诰,而封于夏墟。”服虔曰:“大夏在汾、浍之间。”叔虞为晋国始 封之君,其地在夏墟,是古唐国的故土。叔虞封唐乃称唐叔虞。《史记·晋 世家》对此有所记载:“武王崩,成王立,唐有乱,周公诛灭唐??于是遂 封叔虞于唐。唐在河汾之东,方百里,故曰唐叔虞。”古史专家徐旭生先生 对夏墟的地望曾有详细考证,认为“《左传》所指的夏墟当在山西的西南部”①。东下冯类型遗址分布于晋南,大致在汾、浍、涑水流域,与“夏墟”的地 望相符。龙山文化王湾类型的年代,经碳十四测定,大约在公元前 2300 年至前2000 年。王湾类型分布在以洛阳为中心的伊、洛水流域,主要遗址有洛阳王 湾、矬李、孟津小潘沟、偃师高崖、临汝煤山和登封王成岗等。在王湾遗址 的发掘中,获得大量富代表性的资料②,王湾类型因而得名。王湾类型的分布 地域与二里头文化早期的分布地域大体一致。在地层关系上,王湾类型又直 接叠压在二里头文化一期之下。二里头文化一期与王湾类型之间,在文化面 貌上有明显的承袭关系。所以,王湾类型晚期也应在探索夏文化的范畴之列。 龙山文化陶寺类型的分布区域集中于晋南的临汾盆地,翼城、曲沃、襄 汾、侯马、新绛等地均有发现。其地域也正在“夏墟”的范围之内。陶寺类 型可分为早、中、晚三期。其起讫时间约当公元前 2500 年至前 1900 年。若此,则陶寺类型晚期在夏纪年范畴之内,亦当属探索夏文化的重要对象。  南大柴遗址属二里头文化东下冯类型①,与陶寺遗址皆为襄汾县所辖。两 地隔汾河东西相望,距离仅 15 公里。龙山文化陶寺类型早于二里头文化东下 冯类型,二者在时间上大致衔接。但是南大柴遗址的发掘资料表明,东下冯 类型与陶寺类型的文化面貌差异颇大,二者并无明显的承袭关系。可知陶寺 类型的发展受到遏制,其去向目前尚不清楚。东下冯类型并未直接承袭当地 的龙山文化,而是自豫西的二里头文化发展而来的地方类型。边远地区的一些考古学文化,例如甘青地区的齐家文化,经碳十四测定,时间为距今 2000 年左右,虽然大体在夏纪年之内,但因该文化的分布,非夏 人主要活动区域,其先民不属夏民族,所以不在探索夏文化的范畴之列。①
《1959 年夏豫西调查“夏墟”的初步报告》,《考古》1959 年第 11 期。②
《洛阳王湾遗址发掘报告》,《考古》1961 年第 4 期。①
《大柴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87 年第 7 期。(二)夏的先祖  鲧和禹是夏的先祖,古代文献并无歧异。《史记·夏本纪》云:“夏后 帝启,禹之子。”又云:“禹之父曰鲧。”正义引《帝王世纪》云:“父鲧 妻脩己,见流星贯昂,梦接意感,又吞神珠薏苡,胸斥而生禹。”但是对鲧 以前的世系,记载却颇不一致。例如,《史记·夏本纪》云:“鲧之父曰帝 颛顼”。《汉书·律历志》则云:“颛顼五代而生鲧。”由此可知差异之大。 颛顼系神话传说中的人物。古史专家徐旭生先生对大量文献资料进行深入研 究之后认为,在古代各帝之中,颛顼是最难明了的①。故此,鲧以前的世系也 就不易追寻了。夏的先祖鲧和禹的生平事迹,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夏人早期的历史。 鲧的居地在崇。《史记·夏本纪》索隐引《连山易》云:“鲧封于崇。”故《国语·周语下》谓之“崇伯鲧”。《帝王世纪》亦云:“夏鲧封崇伯。” 崇,指的就是崇山附近地区。崇山,即中岳嵩山,位于河南省登封县境内。 禹的居地在阳城。关于阳城的地望,历来众说纷纭,或在山西,或在河 南。徐旭生先生以河南颍川说根据充足,旁证有力,认为其可信程度较大②。 鲧和禹生活在父系氏族社会晚期向奴隶制社会的过渡阶段,正值考古学 文化上的龙山文化时期。以嵩山为中心的伊、洛、颍水流域,是龙山文化王 湾类型的分布区。无论在时间或地域上,都与夏人早期的历史相合。考古工 作者在登封县告成镇进行大规模的发掘,发现一处春秋、战国至汉代的古城 址③。从城内出土“阳城仓器”戳印陶文,证明该城确是东周时期的阳城,与 古代文献关于阳城在嵩山下之颍川的记载,不谋而合。以后,又在告成镇西 的王城岗上发掘出一处龙山文化时期的夯土城垣遗址①,更为鲧居崇和禹居阳城的记载,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鲧因所用方法不当,治水失败,被尧殛死于羽山。这是鲧之死最流行的 说法。《国语·鲁语上》云:“鲧障洪水而殛死。”韦昭注:“鲧,颛顼之 后,禹之父也。尧使治水,障防百川,绩用不成,尧用殛之于羽山。”《礼 记·祭法》亦云:“鲧障鸿水而殛死。”但是,有的学者根据文献记载,又提出两种不同的看法②。一种看法是,鲧被流放至羽山,终死于此。 另一种看法则认为,鲧因争夺权位,触怒于尧而被诛杀,故与治水失败无关。
尧、舜和鲧所处的时代,正是父系氏族社会的末期。随着私有制的产生, 部落首领的特权日趋扩大。军事民主制度下的部落联盟领袖的禅让传统逐渐 破坏,争夺权位的斗争在所难免。鲧因此被杀,并非无稽之谈。鲧既被杀, 其治水的任务当然就不可能完成了。而后世又把尧舜捧为圣人,罪责只能归 之于鲧,这就是流传下来的鲧治水失败的种种传说。禹的生平事迹见于记载,并与治水有关的,还有娶涂山女为妻之事。①
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增订本),文物出版社 1985 年版,第 74 页。②
《1959 年夏豫西调查“夏墟”的初步报告》,《考古》1959 年第 11 期。③
《春秋战国时期古阳城遗址的发掘》,《光明日报》1978 年 1 月 27 日。①
《一九七八年上半年登封告城遗址的发掘》,《河南文博通讯》1978 年第 3 期。②
孙淼:《夏商史稿》,文物出版社 1987 年版,第 148—151 页。  禹娶于涂山,文献的记载大体一致。《吴越春秋·越王吴余外传》云: “禹三十未娶??因娶涂山,谓之女娇。”《史记·夏本纪》云:“禹曰: 予娶涂山,[辛壬]癸甲。生启予不子。以故能成水土工。”集解引孔安国 曰:“涂山,国名。辛日娶妻,至于甲四日,复往治水。”《尚书·益稷》 亦云:“娶于涂山,辛壬癸甲。启呱呱而泣,予弗子。”  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已传为脍炙人口的佳话。禹三十未娶,新婚 四日,便舍妻离家,奔赴治水工地。子启出生,亦置之不顾。这种公而忘私 的精神,愈发感人肺腑,禹的形象更为高大。  据文献记载,四川、安徽、浙江、河南有多处地点皆称涂山。若联系治 水活动,禹娶妻的涂山应在河南境内。《吕氏春秋·贵因篇》云:“禹通三 江五湖,决伊阙,沟迴陆,注之东海。”《淮南子·脩务训》云:“禹?? 决江疏河,凿龙门,辟伊阙。”《战国策·西周策》云:“秦攻魏将■武军 于伊阙。”高诱注:“伊阙在洛阳西南六十里,禹所辟也。”伊阙乃天然生 成,非禹所开凿。但是这些传说,反映禹确曾在伊水流域治理过水患。  (三)夏王朝的建立和奴隶制度的巩固  据文献记载,禹去世后,传位于益。但益的声望不及禹子启。于是,诸 侯拥戴启即帝位。《史记·夏本纪》云:“十年,帝禹东巡狩,至于会稽而 崩。以天下授益。三年之丧毕,益让帝禹之子启,而辟居箕山之阳。禹子启 贤,天下属益焉。及禹崩,虽授益,益之佐禹日浅,天下未洽。故诸侯皆去 益而朝启,曰:‘吾君帝禹之子也。’于是启遂即天子之位,是为夏后帝启。” 从表面上看,启代益继承帝位,是大势所趋,和平交替。实际上,益并 未让位于启,启亦不贤。启倚仗禹的权势,早已积蓄力量,觊觎帝位日久。 启、益之间,为争夺帝位,进行了一场激烈的斗争。启用武力废止父系氏族 社会的禅让制度,代之以父子因袭的家天下。益终被诛杀。中国历史上的第 一个世袭王朝——夏朝,在部落贵族的一片厮杀声中诞生了。启成为夏朝的第一任国王。 文献对这场斗争多有记载。《竹书纪年》云:“益干启位,启杀之。”《史记·燕召公世家》云:“禹荐益,已而以启人为吏,及老,而以启人为 不足任乎天下,传之于益,已而启与交党攻益,夺之。天下谓禹名传天下于 益,已而实令启自取之。”《韩非子·外储说右下》亦云:“古者禹死,将 传天下于益,启之人因相与攻益而立启。”启继帝位,并未得到部落联盟的一致支持。启杀益,更激起不满与反抗。有扈氏率先发难。《史记·夏本纪》云:“有扈氏不服,启伐之,大战于甘。” 有扈氏为夏初的一个部落,其地在陕西鄠县,今作户县。甘,在鄠县南。《汉 书·地理志》云:“鄠,古国。有扈谷亭。扈,夏启所伐。”《括地志》云: “鄠县,本夏之扈国也。”《史记·夏本纪》集解马融曰:“甘,有扈氏南 郊地名。”索隐:“夏启所伐,鄠南有甘亭。”启代有扈氏之前,曾在甘誓 师。讨灭有扈氏之后,启的统治地位才得以确立。夏王朝建立在掠夺奴隶劳动的基础上。奴隶主贵族将战争中的俘虏降为奴隶,并投入生产领域。奴隶劳动是无偿的。奴隶主攫取大量的财富,进一 步促进了奴隶制度的发展。夏代的农业虽然仍旧使用木、石、骨、蚌质的生产工具,但是已经能够大规模治理水患,兴修灌溉设施。加之大量利用奴隶劳动,使农作物的产量 有很大的提高。随着生产和生活经验的积累,古代人类逐渐认识到天文历法与农业生产有密切关系。夏人已经掌握许多有关天文历法的知识。孔子曾主张行“夏时”。《史记·夏本纪》云:“孔子正夏时,学者多传《夏小正》。”《夏小正》 是中国最早的历书,虽成书于夏代以后,但记载了夏代的天文历法知识。夏 人掌握天文历法知识,对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重大的促进作用。  夏代的手工业有较高水平。冶铸铜业是新兴的一个重要手工业部门。冶 铸铜业所采用的复杂工艺,体现出社会经济的长足进步。成批奴隶投入劳动, 使需要大量人力的冶铸铜业得以较快地发展。  据文献记载,许多部落曾向夏贡铜,以铸鼎。《左传·宣公三年》云: “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九牧即九州之长, 当是众部落首领的统称。“贡金九牧”,即“九牧贡金”之倒文。物,指鼎 上所铸怪兽之图象。启曾遣人进山采铜,在昆吾铸鼎。夏铸九鼎,并传至商、 周。《墨子·耕柱》云:“昔日夏后开使蜚廉折金于山川,而陶铸之于昆吾,??  鼎成,三足而方,??以祭于昆吾之虚。??九鼎既成,迁于三国。夏后氏 失之,殷人受之;殷人失之,周人受之。”开即启,汉人避景帝讳,改启为 开。折同摘,即掘也。昆吾在今河南濮阳,是夏属的一个小国。三国,指夏、 商、周三代。  上述记载虽系传说,但在夏纪年内的二里头文化时期已使用青铜器,却 是客观事实。二里头遗址曾出土铜爵、铜锛、铜凿、铜锥、铜刀、铜镞、铜 鱼钩和镶嵌绿松石的圆形铜器等。铜爵,含铜 92%,锡 7%,是我国目前发现 最早的青铜容器。这个铜爵的制造工艺比较复杂,系多合范铸成①。二里头遗 址还曾出土铜戈,这也是我国目前发现最早的青铜武器①。《越绝书》中提到 夏“以铜为兵”,由此亦得以证实。二里头文化时期出现青铜器,是社会经 济发展的重要标志。  启死后,其子太康即位。夏朝自此经历了一段相当长的动乱时期。太康 沉迷于游猎,不理国事,渐失民心。后羿乘机驱逐太康。太康与五个兄弟及 母亲避居于洛水之北。兄弟五人因不得返国,乃作“五子之歌”,以发泄对 太康的不满和悲怨之情。夏人虽拥立太康弟仲康为王,但实权仍为后羿控制。 后羿是有穷氏的首领,与神话传说中尧时的射日英雄羿并非一人。仲康死, 后羿篡夺仲康之子相的王位,颠覆了夏王朝。这就是历史上所称的“后羿代 夏”。后羿自恃善射,疏远贤臣,将朝政委与宠臣寒浞,自己终日在外游猎。寒浞早已垂涎王位,纠集亲信,杀死后羿,并烹煮其肉,逼迫后羿之子进食。 其子力拒,亦被杀。寒浞自立为王,并霸占后羿之妻,生浇和豷。寒浞处心 积虑,妄图根除夏王族后裔。浇成人之后,除灭收留相的斟寻氏和与之联盟 的斟灌氏,相亦被杀。相之妻后缗身怀有孕,逃归娘家有仍氏,生子少康。 少康成人后,曾担任有仍氏的牧正。浇追杀少康。少康乃投奔有虞氏,娶其 二女为妻,并任庖正。此时,他拥有一成的田地和一旅的奴隶。少康聚集夏 人的力量,又联络夏的遗臣靡和有鬲氏,以及斟寻氏、斟灌氏的残余势力, 最后消灭了浇和豷,终于恢复了夏王朝的统治,史称“少康中兴”。经过反 复激烈的斗争,夏王朝的奴隶制度才得以确立。文献对上述历史多有记述。《史记·夏本纪》云:“帝太康失国。昆弟五人须于洛汭,作‘五子之歌’”。集解引孔安国曰:“盘于游田,不恤民 事,为羿所逐,不得返国”。又曰:“太康五弟与其母待太康于洛水之北, 怨其不反,故作歌”。《左传·襄公四年》杜预注曰:“禹孙太康,淫放失 国,夏人立其弟仲康。仲康亦微弱。仲康卒,子相立,羿遂代相,号曰有穷”。《左传·魏庄子》曰:“昔有夏之衰也,后羿自?迁于穷石,因夏人而代夏 政。恃其射也,不修人事,而信用伯明氏之谗子寒浞。浞杀羿,烹之,以食 其子,子不忍食,杀于穷门。浞因羿室,生浇及豷。使浇灭斟灌氏及斟寻氏, 而相为浇所灭,后缗归于有仍,生少康。有夏之臣靡,自有鬲收二国之烬以 灭浞,而立少康。少康灭浇于过,后杼灭豷于戈,有穷遂亡。”
《史记·夏本纪》正义所引《帝王世纪》,追述后羿的先祖以善射传世。 对“后羿代夏”至“少康中兴”的史实,亦有与《左传》类似的记载:“帝 羿有穷氏,未闻其先何姓。帝■以上,世掌射正。至■,赐以彤弓素矢,封①
《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三、八区发掘简报》,《考古》1975 年第 5 期。①
《偃师二里头遗址新发现的铜器和玉器》,《考古》1976 年第 4 期。之于?,为帝司射,历虞、夏。羿学射于吉甫,其臂长,故以善射闻。及夏 之衰,自?迁于穷石,因夏民以代夏正。帝相徙于商丘,依同姓诸侯斟寻。 羿恃其善射,不修民事,淫于田兽,弃其良臣武罗、伯姻、熊髡、尨圉而信 寒浞。寒浞,伯明氏之谗子,伯明后以谗弃之,而羿以为己相。寒浞杀羿于 桃梧,而烹之以食其子。其子不忍食之,死于穷门。浞遂代夏,立为帝。寒 浞袭有穷之号,因羿之室,生奡(即浇)及豷。奡多力,能陆地行舟。使奡 帅师灭斟灌、斟寻,杀夏帝相,封奡于过,封豷于戈。恃其诈力,不恤民事。 初,奡之杀帝相也,妃有仍氏女曰后婚,归有仍,生少康。初,夏之遗臣曰 靡,事羿,羿死,逃于有鬲氏,收斟寻二国余烬,杀寒浞,立少康,灭浇于 过,后杼灭豷于戈。有穷遂亡也。”  关于夏王朝的世系,《史记·夏本纪》有详细的记载:“夏后帝启,禹 之子,其母涂山氏之女也。??夏后帝启崩,子帝太康立??太康崩,弟中 康立,是为帝中康。??中康崩,子帝相立。帝相崩,子帝少康立。帝少康 崩,子帝予立。帝予崩,子帝槐立。帝槐崩,子帝芒立。帝芒崩,子帝泄立。 帝泄崩,子帝不降立。帝不降崩,弟帝扃立。帝扃崩,子帝廑立。帝廑崩, 立帝不降之子孔甲,是为帝孔甲。??孔甲崩,子帝皋立。帝皋崩,子帝发 立。帝发崩,子帝履癸立,是为桀。”夏代共经历了近五百年的时间。《史记·夏本纪》集解引《汲冢纪年》曰:“有王与无王,用岁四百七十一年矣。”所谓“有王”,即自禹至桀, 十七君,十四世。“无王”,则为羿和寒浞篡夏之时。(四)夏代的政治制度1.夏代的阶级关系  夏王朝是奴隶制国家。奴隶与奴隶主之间的矛盾是社会的主要矛盾。夏 王朝的奴隶,主要来源于战争中的俘虏。某些部族被夏王朝讨灭之后,组织 形式依然保留,其成员整体均沦为奴隶,例如,据《楚辞天问》注,启讨灭 有扈氏,将其部族成员罚作“牧竖”,即放牧牲畜的奴隶。  夏王朝的贵族拥有大量土地和众多奴隶。据《左传·哀公元年》记载, 少康失国逃奔有虞氏时,仍“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少康寄居他族尚且如 此,其贵为天子之时,直接控制的土地和奴隶当巨不胜数。  夏王朝统治者发动战争,除掠夺财富和奴隶,也为了攫取美女,以满足 其骄奢淫逸的生活。据《国语·晋语》记载,夏朝末代国王桀讨伐有施氏, “有施氏以妹喜女焉。”《竹书纪年》云,岷山氏“进女于桀二人,曰琬, 曰琰,桀受二女,无子,刻其名于苕华之玉。”  平民是夏王朝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平民的地位虽高于奴隶,但是也深 受贵族的压迫。平民与贵族的矛盾,是社会的重要矛盾。平民意愿的向背, 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夏王朝的安危。后羿之所以能篡夺夏王朝的政权,正是 因为太康沉迷于田猎,失去了平民的支持。后羿“不修民事”,终日游乐, 亦为寒浞所杀。寒浞重蹈太康、后羿的覆辙,“不恤人事”,也落得个身败 名裂的下场。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实乃万古不变之真理。少康灭寒浞之后,经其子杼的治理,夏朝复趋稳定。杼是夏朝的一代著名国王。《国语·周语上》称杼“能帅禹者也,夏后氏报焉。”意思是说, 杼能继承禹的功业,因而夏人以高规格的报祭来祭祀他。夏朝末期,统治阶级对奴隶和平民的压榨日益深重,导致社会矛盾空前尖锐。  《史记·夏本纪》载:“帝孔甲立,好方鬼神,事淫乱。夏后氏德衰, 诸侯畔之。”夏桀暴虐无道尤甚,大肆搜刮百姓,屡次发动对外战争,民怨沸腾。《史记·夏本纪》云:“桀不务德,而武伤百姓,百姓弗堪。”桀大兴土木,营 造宫殿,又广收美女,伎乐之人,充陈后宫。桀宠爱妹喜,不惜大量撕扯贵 重的丝织品,甚至造酒池行舟,以博取妹喜的欢心。史家以悲愤的笔墨无情鞭挞桀荒淫无度的劣行。《竹书纪年》云:“桀(筑)倾宫,饰瑶台,立玉门。”《管子·轻重甲篇》云:“昔者桀之时, 女乐三万人,端譟晨乐闻于三衢,是无不服文绣衣裳者??桀无天下忧,饰 妇女钟鼓之乐。”《列女传·夏桀末喜传》云:“桀既弃礼义,淫于妇人, 求美女积之于后宫,收倡优,侏儒、狎徒能为奇伟戏者,聚之于旁。造烂漫 之乐,日夜与妹喜及宫女饮酒,无有休时,置妹喜于膝上,听用其言。昏乱 失道,骄奢自恣,为酒池可以运舟??醉而溺死者,妹喜笑之以为乐。”《帝 王世纪》云:“末喜好闻裂缯之声而笑,桀为发缯裂之,以顺适其意。”  桀的倒行逆施,激起广大民众的无比仇恨。诸侯国亦不甘臣服,伺机反 叛。桀非但不思悔改,反而自比天日,顽冥不化。百姓切齿咒骂,宁愿与太 阳同归于尽。《史记·殷本纪》集解引《尚书大传》曰:“桀云‘天之有日, 犹吾之有民。日有亡哉?日亡吾亦亡矣!’《史记·殷本纪》云,众人曰:  “是日何时丧?予与汝皆亡!” 夏王朝危机四伏,统治阶级中的有识之士深感忧虑。关龙逢直言劝谏,竟被桀所杀,引起朝野的极大震动。《韩诗外传》云:“桀为酒池,可以运 舟,糟丘足以望十里??关龙逢进谏曰:‘古之人君,身行礼义,爱民节财, 故国安而身寿,今君用财若无穷,杀人若恐弗胜,君若弗革,天殃必降,而 诛必至矣!君其革之。’立而不去朝,桀囚而杀之。”《吕氏春秋·慎大览》 云:“众庶泯泯,皆有远志,莫敢直言。”  商是夏朝的东邻属国。在汤的治理下,国威日盛。汤集聚不堪夏朝统治 的方国和部族,大有取夏而代之的气势。桀既已不可救药,其臣属纷纷投奔 商汤,以求自保。夏太史令终古为其中之著名者。《吕氏春秋·先识览》云: “夏太史令终古,出其图法,执而泣之。夏桀迷惑,暴乱愈甚。太史令终古 乃出奔如商。汤喜而告诸侯曰:夏王无道,暴虐百姓,穷其父兄,耻其功臣, 轻其贤良,弃义听谗,众庶咸怨,守法之臣,自归于商。”《淮南子·汜论 训》亦云:“夫夏之将亡,太史令终古先奔于商,三年而桀亡。”  夏王朝险象环生,气数殆尽。商汤乘机起兵,桀败走鸣条,夏遂亡。《帝 王世纪》云:“桀淫乱,灾异并见,雨日斗射,摄提移处,五星错行,伊洛 竭,慧星出,鬼哭于国,汤伐之。”《史记·夏本纪》云:“汤修德,诸侯 皆归汤。汤遂率兵以伐夏桀。桀走鸣条,遂放而死。”“汤乃践天子位,代 夏朝天下。”鸣条,在今山西蒲州安邑县境内。《史记·殷本纪》正义引《括 地志》云:“高涯原在蒲州安邑县北三十里南阪口,即古鸣条陌也。鸣条战 地,在安邑西。”2.夏朝的政权结构  有关夏朝国家政权的资料甚少,虽属管中窥豹,但据此仍可知夏朝已具 备国家的基本特征。国王是夏朝的最高统治者,集军政大权于一身。其下属的军队、官吏和监狱等,是维系国家政权的支柱。 夏朝军队的组织形式,在启讨伐有扈氏时,于甘地誓师所作的誓词中,可略见端倪。《史记·夏本纪》云:“将战,作《甘誓》,乃召六卿申之。启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 其命。今予维共行天之罚。左不攻于左,右不攻于右,汝不共命。御非其马 之政,汝不共命。用命,赏于祖;不用命,僇于社,子则帑僇女。’遂灭有 扈氏。天下咸朝。”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启在战争开始之前,召集臣属,声 讨有扈氏的罪行,并告诫将士,要忠于职守。立功者赏,违命者严惩不贷。 启灭有扈氏之后,诸侯皆臣服。誓词中提及的六卿、六事之人、左、右、御 等,皆军队将士的称谓。  “六卿”,《史记·夏本纪》集解引孔安国曰:“天子六军,其将皆命 卿也。”“六事之人”,集解引孔安国曰:“各有军事,故曰六事。” “左”、“右”,集解引郑玄曰:“左,车左。右,车右。”“御”,集解引孔安国曰:“御以正马为政也。” 车战是夏代的主要战斗形式。蔡沈《书经集传音释·甘誓》云:“古者车战之法,甲士三人,一居左以主射,一居右以主击刺,御者居中,以主马之驰驱也。”此种由左、右、御三人组合而成的车战形式,一直延续至商、 周时期。  正,是夏代掌管具体事务的官吏之通称。见诸文献的有车正、牧正、庖 正等,分别为管理车辆、畜牧和膳食的官吏。《左传·定公元年》云:“薛 之皇祖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  据《左传·哀公元年》记载,少康曾为有仍氏牧正。后“逃奔有虞,为 之庖正。”夏朝设置太史令。太史令终古以谏桀无效而奔商闻名于世。 夏朝有掌管天地四时的官吏。《史记·夏本纪》集解引孔安国云;“羲氏、和氏,掌天地四时之官。” 夏王还临时委任臣属执行专门的使命,犹如后世之钦差大臣。《史记·夏本纪》云:“帝中康时,羲、和湎淫,废时乱日。胤往征之,作胤征。”集 解引孔安国曰:“胤国之君受王命往征之。”郑玄曰:“胤,臣名也。”夏朝已制定刑罚。《左传·昭公六年》云:“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史记·夏本纪》所载《甘誓》,对军队的刑罚有具体阐述。“用命, 赏于祖。”集解引孔安国曰:“天子亲征,必载迁庙之祖主行。有功即赏祖 主前,示不专也。”“不用命,僇于社。”集解引孔安国曰;“又载社主, 谓之社事。奔北,则僇之社主前。社主阴,阴主杀也。”“子则帑僇女。” 集解引孔安国曰:“非但止身,辱及女子,言恥累也。”夏代有监狱。《史记·夏本纪》云,桀“乃召汤而囚之夏台,已而释之。”索引曰:“狱名”。3.夏代的部族  夏王朝是姒姓为主体的多部族国家。《史记·夏本纪》云:“太史公曰: 禹为姒姓,其后分封,用国为姓,故有夏后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寻氏、 彤城氏、褒氏、费氏、杞氏、缯氏、辛氏、冥氏、斟戈氏。”与夏王朝关系密切的异族,主要是分布于黄河下游以及淮河流域的东夷和淮夷。《后汉书·东夷传》云:“夷有九种;曰畎夷、于夷、方夷、黄夷、 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统称之为“九夷。”夷人对夏王朝叛服 不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夏王朝国势的盛衰。《后汉书·西羌传》云:“王 政脩则宾服,德教失则寇乱。昔夏后氏太康失国,四夷背叛。”夏朝前期,因国内局势动荡,无暇外顾,夷人势力迅速强大。东夷首领后羿甚至利用太康失国之机,把持夏的朝政,最终取而代之。 少康中兴,重振国威,才使夷人处于臣服的地位。《古本竹书纪年辑校》云:“少康即位,方夷来宾,献其乐舞。”“后泄二十一年,命畎夷、白夷、 赤夷、玄夷、风夷、■夷、繇(同由)是服从。”《后汉书》卷一百十五《东 夷传》注引《竹书纪年》云:“后发即位,元年,诸夷宾于王门,诸夷入舞。”四、商代政治  商汤灭夏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二个奴隶制王朝——商。商朝从汤始建 至纣灭亡于周,共传 17 世 31 王,历时 500 余年,其存续时间约从公元前 16 世纪至前 11 世纪。  商族的始祖名契。自契至汤共有 14 世,然其具体年代已不可考。商族在 立国前大致仍处于部落联盟的军事民主制阶段。当时商族经常迁徙,其活动 范围大概不出今河南至山东的黄河两岸及河北南部一带。商汤灭夏建立国家 之后,商人以本族为中心,在继承夏代奴隶制的基础上,逐步完善了奴隶制 国家的各项政治制度。商王国的势力范围亦随其国家政权的稳固,经济、文 化的发展而不断地扩大。其影响所及,南已达长江流域,北到燕山,西抵陕 西关中,东至海滨。其间众多的方国部落或臣服于商,或不时与之发生争斗。 各族间相互交流,共同创造了商代文明。在这种形势下,商王朝成为一个空 前强大的奴隶制国家。(一)先商社会1.商族的起源与先商世系  先商一般是指商人在灭夏前所处的一个历史时期。相传契为商族始祖, 其母简狄为有娀氏之女,帝喾次妃。关于契的出生,司马迁写到:“三人行 浴,见玄鸟坠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而生契”①。《诗·商颂·玄鸟》亦说: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显然上述记载是一则神话传说。众所周知,在人 类各民族中,利用神话传述本族的早期历史是一种很常见的现象,神话中往 往包含着真实的历史。上述传说很可能反映出商族是以鸟为图腾的北方民 族,其在契之前尚处于母系制社会。契做为商族的第一个明确的男性始祖, 或许表明当契之时商族已正式确立了父权制。契以前的商族历史目前尚难于考证,所谓先商时期主要是指契至汤这段时间。根据《史记》等书的记载和殷墟卜辞可知,先商世系依次为:契—— 昭明——相土(土)——昌若——曹圉——冥(季)——王亥(振)、王恒——上甲(上甲微)——报乙——报丙——报丁——示壬(主壬)——示癸(主癸)——天乙(成汤)。 商先公的事迹古籍所记均很简略。相传契在舜时曾为“司徒”,因佐禹治水有功而被封于商②。契所生活的时代尚处于原始社会末期,当时显然不会 存在分封等后代才有的事,此处“分封”或许只是反映了商族当时曾聚居于 商这个地方而已。昭明是契的儿子。《荀子·成相》中有如下说法;“契玄 王,生昭明,居于砥石迂于商。十有四世,乃有天乙是成汤。”其下关于相 土、昌若、曹圉、冥等人,史书记载极为简略。《诗·商颂·长发》有:“相 土烈烈,海外有截”之语,此相土即指昭明之子相土。《国语·鲁语》说: “冥勤其官而水死”,今本《竹书纪年》有类似的说法;“帝少康十一年使 商侯冥治河”,“帝杼十三年商侯冥死于河”,可见冥曾勤于治水。振在甲①
《史记·殷本纪》。②
《史记·殷本纪》。骨文中称做王亥,曾到有易族的地方,被有易所杀。《山海经》:“有人曰 王亥,两手操鸟,方食其头。王亥托于有易河伯仆牛。有易杀王亥,取仆牛”①。微,卜辞称做上甲,在甲骨文中常见,受到其后人的隆重祭祀。《竹书纪 年》说上甲“假师河伯以伐有易”,杀掉有易之君,报了王亥被杀之仇。报 乙至示癸诸先公史书记载又略。成汤是商王国的开国之君,其事迹在后世广 为流传。  关于商人建国前的历史及其物质文化遗存,不论是在历史学还是在考古 学中均未获得最终解决,甚至连这一时期较详细的历史编年亦未建立起来。 因此,要想充分了解商族的早期历史,尚待更多的考古发现和深入的研究。2.契至汤八迁及先商社会  《尚书·序》:“自契至于成汤八迁,汤始居亳,从先王居”。这便是 历史上所谓的契至汤八迁其居。关于八迁的具体地点在清代以前并无系统的 论述,因而也鲜为人知。明确提出八迁及其具体地点的是清代学者王国维, 他在其所著的《说自契至于成汤八迁》一文中详细考证了商先公的八迁:“今 考之古籍,则《世本·居篇》云:‘契居蕃’。契本帝喾子,实本居亳,今 居于蕃,是一迁也。《世本》又云:‘昭明居砥石’。由番迁于砥石,是二 迁也。《荀子·成相篇》云:‘契玄王,生昭明,居于砥石迁于商’。是昭 明又由砥石迁商,是三迁也。左氏襄九年传云:‘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邱, 祀大火而火纪时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是以商邱为昭明子相土所迁。 又定九年传祝鮀论周封康叔曰:‘取于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蒐’。则相土 之时曾有二都,康叔取其东都以会王之东蒐,则当在东岳之下,盖如泰山之 祊为郑有者,此为东都,则商邱乃其西土矣。疑昭明迁商后,相土又东徙泰 山下,后复归商邱,是四迁、五迁也。今本《订书纪年》云:‘帝芬三十三 年,商侯迁于殷’,是六迁也。又孔甲九年,‘殷侯复归于商邱’。是七迁 也。至汤始居亳,从先王居,则为八迁。”①丁山先生认为第六迁“商侯迁于 殷”应为“殷王子亥宾于有易”,即王亥时商族人曾居于易水流域。第七迁 之“殷侯复归于商”改为“上甲微居邺”更合理一些②。先商时期的所谓八迁, 只是历史上流传下来的传说而已,实际上迁徙的次数也许更多,但迁徙的具 体过程及地点,今天已难以确考。八迁的传说可能反映了商族人在建立国家 之前社会生活的一般状况。商族在汤立国称王前曾多次迁徙,特别是在前一阶段,契、昭明、相土三代便有五迁。而文献中又有“相上作乘马”的传说(《世本》)。马本是 野生动物,将其驯养成家畜,特别是作为运输工具使用,表明马匹等牲畜与 商人的日常生活关系密切。当然,驯马为运输工具决不是相土一个人的功劳, 而是全体劳动者的共同创造,但不能排除相土在其中曾有过突出贡献的可 能。商族屡次迁徙及相土作乘马的传说显然是其当时尚未完全定居,仍过着 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的写照。相土以后的昌若、曹圉两世不见迁徙的记载, 亦无其它事迹可言。至冥一代,《国语·鲁语》说“冥勤其官而水死”,言①
《山海经·大荒东经》。①
《观堂集林》卷十二。②
丁山:《商周史料考证》。冥死于治水。此种情况或可反映出商族在冥时已经定居从事农耕。治水一般 与农业生产有关,是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结果。冥因治水而死,功在当时, 造福子孙,因此受到后人的祭祀。《礼记·祭法》云:“殷人禘喾而郊冥”。 “禘”和“郊”都是祭祀的名称。殷人认为自己的始祖契是帝喾之子,将冥 与帝喾同等而祭,表明冥在其历史上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冥子王亥在史籍 中记载颇多,甲骨文中亦常见。文献称王亥曾“作服牛”,即是说王亥曾将 牛训练成劳作工具。王亥还到达过有易地区,并被有易君所杀,夺走仆牛。 上甲微为报此仇而借师河伯,消灭了有易,上甲微的迁徙可能与此事有关。 上甲之后,商先公开始以十个天干命名,如报乙、报丙、报丁、示壬、示癸 等。天干地支的出现,表明当时已有较完备的历法,而历法一般又是与定居 生活和农业生产的进步相关联的,历法是农业生产达到较高水平的一种表 现。显而易见,商族在上甲前后即已进入定居农耕生活阶段。  商族的社会结构与其经济发展水平是相适应的。如前所述,关于商族第 一个男性始祖契的诞生的传说反映出当契之时商族刚由母系氏族社会过渡到 父系氏族社会,父权制在商族内部刚刚确立。因此,契也就成了商人记忆中 的第一个男性始祖。在甲骨卜辞中,商先公在示壬以前,其配偶大多只有笼 统的称谓,如妾、母、妻之类,尚不见示壬以后才有的称直系先妣名号“妣 某”的现象,由是可知商先公在示壬之前尚无固定的主妻。这或许反映出商 人只有到示壬时发展为巩固的一夫一妻制。当然,此种一夫一妻制主要是针 对妇女而言,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父亲的财产和地位有明确的继承人。至 此,商族已立于文明时代的门槛之前了。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促进了贫富、阶级的分化,而这又为商族进入文明时代,建立奴隶制王权国家准备了必要条件。3.商汤灭夏  到帝孔甲时,夏王朝已统治中原地区数百年,由于统治日趋腐化,而渐 渐走向衰落。史称孔甲“好方鬼神,事淫乱,夏后氏德衰,诸侯衅之”①,“孔 甲乱夏,四世而陨”②。孔甲下传四世,履癸继位,他就是夏王朝的最后一个 国王——桀。相传夏桀非常残暴,百姓已不堪忍受。《史记·夏本纪》说: “桀不务德而武伤百姓,百姓弗堪。”为摆脱孔甲以来的日益衰败的局面, 桀加强了对内的统治,坚决镇压异己力量,据说他斩杀黎民如砍伐草木一般③。但高压手段并未达到其目的,而是加剧了人民对他的痛恨,人民甚至发誓要与之同归于尽④。桀在加强对内控制的同时,为了转移人们的不满和掠夺财 富、奴隶与美女而不断对外进行征伐。他先伐有施氏,有施氏被迫将妹喜献 于桀。又征岷山氏,岷山氏被迫“进女于桀二人”。夏桀的这些行为当然要 引起各部落的不满和反抗,“诸侯畔夏”亦就不可避免了。显然,到夏桀之 时,夏王朝的统治已处于严重的内外交困之中。与此同时,兴起于东方的商族则有较大发展,并逐渐强盛起来,在商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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