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回到古代卖烧饼饼的价钱上涨的全文结尾

《博览群书》2010年全集_全文阅读_9-米花在线书库
《博览群书》2010年全集_9
镇重庆,遥领史语所,如同下盲棋,运筹帷幄需要更多的心智。……千头万绪,几乎每一两天都要和李庄通一封信。”在“请名家”不易的情况下,傅斯年改行“找新才”的原则,赏识和激励后学之士。学者周法高、严耕望、王利器、陈槃等人,都是在傅斯年的教诲下选定了终生从事的学术道路,并成就名山大业的。傅斯年仗义行侠,在物质极度欠缺的情况下,还不惜卖书来接济朋友,林徽因、梁思成夫妇和董作宾一家都曾受到过他的雪中送炭的温情照顾。傅斯年是国民参政会参政员,他积极阐述抗日救国的政见,还提笔为文,被称作有军事知识的文人。他不惧权威,大义凛然地弹劾孔祥熙。政治上他急流勇退,谢绝蒋介石招任政府委员的好意,回到史语所,闭口不谈政治。即便后来到了台湾,他也不卑不亢,迎接盟军统帅麦克阿瑟时,“在机场贵宾室,敢与总统及麦帅平坐者,唯傅斯年一人。”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傅斯年既是一个自由主义的知识分子,又是一个民族主义者、爱国主义者。两种思想在他身上都同样表现充分,这就导致了他最后的悲剧命运。   问:如果说,从文化和学术的角度,存在着一个内涵丰富、弥足珍贵的“李庄遗产”,那么它的内涵是什么?我们今天应该怎样继承和发扬?   岱峻:“中国李庄”,不仅是一个地域的概念,也是凝聚着抗战文化人心中永志难忘的爱国情结。概括李庄精神,那就是旧时中国知识分子“忧道不忧贫”的理想主义情怀。   时穷节乃现。抗战时期,中国知识界群体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自觉担当。对于蛰处李庄的学人群体来说,尽管亦有如考古学家吴金鼎等投笔从戎和同济学子慷慨从军等悲壮之举,但更多的则充分体现出了胡适所倡导的“健全的个人主义”:“救国的事业需要有各色各样的人才,真正的救国的预备在于把自己造成一个有用的人才。”梁思成、童第周、董作宾、董同龢、李方桂、马学良等在某一方面研究的领军人物,都是在物质极度匮乏、身体状况非常羸弱的情况下,进行田野考古或独立研究,完成了开山之作或扛鼎之作,奠定了某一学科的基础的。甚至像李济,战争与疾病夺去了他两个可爱的女儿,仍没有耽误手头的殷墟考古整理与研究。   同时,“人文荟,歌壮烈。绩弦诵,声未绝。念李庄父老,萍水扶协。”知识界勇于为学术献身,为民族文化之命运担当,另一端的普通民众,也对知识界表现出惯有的尊重与礼遇。乡绅这个阶层亦儒亦民的身份,使他们在沟通民众与知识界时起到了不可替代的联系作用。   “李庄精神”,表现着对国家民族一种深沉的爱。今天无论我们持守什么样的价值观,有意义的人生总离不开对真理和智慧的追求。只有树立对真理和智慧的信仰,才会历经挫折而决不轻言放弃,才会在日益纷繁喧嚣的当下而守候自己的精神家园。同时,要专注于自己的事业,执著于正在做的事,一步一步踏实地走下去,以求在静夜,触摸心怀,无愧于心。 争鸣,还是争宠?   春秋战国,尽管战乱频仍,但思想却异常活跃,形成了一个被我们津津乐道的百家争鸣局面。这种学术上的自由讨论,实在是中国历史上十分可喜而又难得的事情。先秦诸子为中国文化所做出的贡献,有目共睹,有史为证,就不必多说了。本文想探讨的是,诸子究竟是为何而争鸣呢?   诸子乃出自当时的“士”——不是拳勇之士,而是谋略之士,即知识型的谋士。在西周的封建等级制度中,士虽也属于贵族阶层,但却处于最低位置。待到春秋战国时代,由于诸侯间的战争与兼并,大批的士,尤其是那些知识型的士,便流落到民间成为“游士”。然而,尽管他们沦落了,但他们有知识有文化,是绝不会将自己混同于普通老雨姓的。此时,各路诸侯为了争霸,正纷纷网罗文化名人,以扩大社会影响,协助自己成为霸主;而百家之学也只有为君王所用,才能得以彰显。于是,诸子便顺应潮流,纷纷投靠并依附于各路诸侯,以摆脱自己“食无鱼,出无车”的生存状况。齐桓公乃当年第一个舍得花钱养士的诸侯,并因招来一批杰出之士,从而使他成为中原的第一位霸主。他的成功范例,既使得招贤养士蔚然成风,又使得天下之士看到了自己的前程所在。如此一来,诸子便纷纷以自己的“学术思想”和“政治谋略”去打动当时各国的君王(或权臣),成为君王(或权臣)的谋士和策士。而让各国君王采纳他们的主张,并待他们为上宾,就成为他们美好的理想和毕生的追求。   他们不辞劳苦,周游列国,其目的就是为了博得某个君王的青睐,从而实现自已的人生价值。这样,他们的思想即便有一定的学术含量,那点儿学术也必须能为君王所用,其理想与追求才能得以实现。于是,如何协助君王统治国家、治理民众,就成了诸子百家思想的出发点乃至归宿。“争鸣”这一概念,原本指的是学术层面上不同观点的对话、论辩、驳难与交流,而诸子百家的学术层面却相当狭窄,大多局限在政治与伦理的范畴。这里言及的政治,实乃“治人”和“牧民”之术,与学术意义上的“政治学”并不搭界。所谓百家争鸣,各家所表白的无非是自己的政治主张和治国方案,其中许多都是上不了学术层面的,最终,必然是让权术给站了上风。既不可能诞生如古希腊的逻辑学和几何学,更不可能诞生如伯里克利那样的政治家、苏格拉底那样的思想家、柏拉图那样的哲学家和亚里士多德那样的雨科全书式的学者。诸子百家的学问多出于功利,更偏重实用,因此这些学问往往是支离破碎的和随机应变的,往往缺乏逻辑性,甚至时常流于诡辩。诸子最擅长的莫过于杜撰一些似是而非的“故事”,来附会自己所要阐述的道理。比如,至今仍为我们津津乐道的《晏子使楚》的故事。“橘”和“枳”,一个是常绿乔木,一个是落叶灌木,原本是两种不同品种的植物,可晏子偏要胡说什么“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以如此荒诞不经的说法戏谑一下颟顸的楚王,令其“反取病焉”,倒也未尝不可;但如此谬论居然还流传了两千多年,至今仍为不少人引用,就实在有些令人匪夷所思了。由此可见,为了让君王能采纳自己的主张,诸子往往是不惜胡编乱造、生拉硬扯。如此流风几乎贯穿了整个中国历史,只要能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似乎并无什么不妥。史学界一度盛行的“以论带史”,大致就是这样提出来的。既然为了证明自己的论点可以任意筛选史实,那么必要时编造一下历史又有何不可呢?位列“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苏轼,不就在他及第进士的应试文章中,为了说明“刑赏忠厚之至”的论点,而凭空捏造了一个“当尧之时,卑陶为士。将杀人,辠陶日杀之三,尧曰宥之三”的故事么?考官们居然还都信了!尽管事后苏轼坦言了自己的荒唐,但说者听者也不过一笑了之,千百年来还一直把这当作“佳话”传颂。对此,我们不觉得有些可悲么?以此类推,五千年的中国历史,莫非就是这么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地撰写出来的?   先秦诸子之中能坚守自己的独立品格与学术思想,像庄子那样的智者,虽也不乏其人,但毕竟是凤毛麟角,更多的恐怕还是出于自身功利的需要,一心为统治阶级出谋划策。就连力主“清静无为”的老子,不也为统治者设计了“虚其心,实其腹;弱其智,强其骨”的愚民政策么?笼罩中国两三千年的蒙昧主义起于何时?正是起自被那些自以为超然物外者认作老祖宗的老聃啊!直到发现热脸贴上的尽是些冷屁股之后,老子这才骑着青牛“出关”,并为我们留下了《道德经》;孔子这才重返老家设帐授徒,“退而修《诗》、《书》、《礼》、《乐》”(司马迁)——这些实际上都是他们争宠不得之后的产物。而他们的弟子后学,则比前辈要乖巧得多,他们甚至不在乎自己师出什么学派,只要能投君王所好,才不管他是“王道”还是“霸道”,或者说君王想要什么“道”就在理论上给他提供什么“道”!争鸣原本是为了辩明真与假和是与非,而争宠者则根本无视真假是非,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十足功利化的“为我所用”。为此,他们不惜指鹿为马、颠倒黑白。在七国纷争无一不想灭掉其他六国而一统天下的形势下,法家和纵横家就是这样顺应潮流脱颖而出,最终争宠成功的。只是以法家重刑治国的秦朝历时短短的14年就覆灭了,这才给儒家的卷土重来提供了大好的契机。因为儒学实在难以为暴力统一天下出谋划策,却能为巩固专制统治提供相应的理论资源。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汉代的董仲舒终于得宠,并且“罢黜百家”而以“儒术”为“独尊”。   争鸣,乃是一种自由的表达,是表现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对于一个皇权专制的大一统帝国来说,根本谈不上什么民主与自南,怎么可能出现争鸣的局面呢?自西汉以降,再无人与儒家相争,自然也就不存在什么“百家争鸣”抑或“百家争宠”了。“士”渐渐沦落成了“优”,尤其是如东方朔那样圆滑乖巧的“优”。就连清代的大文士纪晓岚,不也是被乾隆皇帝“倡优蓄之”么?直到20世纪初叶新文化运动发轫,国人这才终于迎来历史上第二个“百家争鸣”的时代。   比起两千多年的那一次来说,这一次堪称真正的“争鸣”,因为随着西风东渐,独立的知识分子已开始在中国诞生。所谓“新文化运动”,原本就是一场人文主义的运动,是一次中国式的“文艺复兴”。它解放的是人,是人的个性。除了陈焕章、杨度之类的文人,还在“士为知己者用”地寻找自己的主子,甚至不惜投靠到一心复辟的袁世凯门下之外,更多的文化人则已不再依附豪门权贵,开始成为如陈寅恪所言的“自由之思想,独立之精神”的知识分子。而且,中国的学术领域也获得前所未有的开拓,众多的学科、众多的流派,色彩纷呈。知识分子是干什么的?其职责就是追求真理、发现真理、传播真理和捍卫真理。陈独秀、鲁迅和胡适等“新文化运动”的领军人物,完全做到了这一点,于是,在热烈提倡“民主”与“科学”的氛围里,知识界出现了一个亘古未有的活跃局面,这才是真正的“百家争鸣”!   然而,中国文人依附权力毕竟依附了 争鸣,还是争宠? 两千五百多年,这种依附早已根深蒂固,早已成为一种“惯性”。他们很难做到不去争宠,倘有权贵高价赎买,那就越发趋之若鹜了。就以“文革”期间为例吧,诸如梁效、初澜、石一歌、罗思鼎、丁学雷之流(均为当时的御用写作班子),虽说~个个“毕竟是书生”,可一旦争起宠来,谁也不肯落后、谁也不会手软!遗憾的是,他们仅仅是沆瀣一气的一家,在“四人帮”的庇护下,其余九十九家不但噤若寒蝉,连性命都自顾无暇。到了上个世纪的80年代,随着思想的解放也出现过又一轮“百家争鸣”的局面,但随着文化教育部门的行政化和衙门化、文化教育事业的产业化和商品化,知识界的“争宠”已远非先秦诸子可比的了。因为当年如韩非、商鞅、张仪、苏秦那样的得志者毕竟是少数,而如今随着学位、职称销量的剧增,在那么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的诱惑下,参与争宠的文人,实在不是一个“车载斗量”可以形容得了的。当几十个教授去争聘一个处长的职位时,学界还有学术可言么?而且,他们“争宠”的对象已不仅仅是官方。还有商家。一个个巴不得早日跻身权贵的行列。随着传媒的“高科技化”,这些争宠者都可以在各种“讲坛”、“论坛”闪亮登场,几乎家家户户都能一睹他们的风采。如果说对当年诸子百家的争宠,我们今天只能依凭有限的想象的话,那么,如今那一个个口若悬河、眉飞色舞的姿态,却足以牵动每一位观众的心肠。但当今的中国学界究竟取得了多少学术成就呢?与“新文化运动”相比,根本就无法望其项背。一些所谓的“国学大师”、贩卖的不过是从两千多年前“争宠”的百家那儿生吞活剥来的货色。随心所欲地去歪曲历史、矫饰儒学、娱乐学术、宣扬和兜售五花八门的伪文化……老子不是说要“虚其心”、“弱其智”,“使民无知无欲”么?看看此类名家的装腔作势,听听他们的信口雌黄,竟然就那么轻而易举地实现了。   争宠乃是一种典型的臣妾心态,其目的无非是取悦权贵,以便自己也能爬上权贵的位置,至少也要分得一杯羹。而一旦我们的作家和学者都纷纷热衷于争宠而不再争鸣,他们还会拥有独立的人格和自由的思想么?还会具备创造的能力,从而撰写出具有新意的作品和具有创意的论著么?当今中国,文学的乏味和学术的平庸恐怕已然是在所难免的了。好在泱泱中华乃是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历史悠久的国度,历朝历代毕竟还出过一些“宁鸣而死”的真正猛士。但愿我们记住鲁迅的话,石在,火种就不会灭的。   (本文编辑王正) 变性别欲者之酸甜苦辣   长期以来,主流社会将人类分为男性和女性、且以二元性别来型塑和赋予他/她特定的社会性别身份与性别角色,而无视了染色体性别、解剖学(内外生殖器)性别或荷尔蒙性别等多元生理性别的存在,以及由此差异导致的与男女二元性别认同部分或全部相违的跨性别人群的存在。其中。双性人、同性恋、变性人等,通过近年来媒体的报道,日益为大众所熟悉。尤其对变性人的炒作比比皆是。互联网上,“中国变性第一人”、“安徽变性第一人”、“英国变性第一人”……条目不一而足。这些文字几乎是对变性者个人故事的报道——他(她)们的童年,他(她)们内心对成为异性的渴望,他(她)们接受手术后的生活;将变性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放在较为广阔的背景中加以思考的几乎为零。因此,大众对变性的了解并不意味着理解,更不代表包容。在百度的“变性吧”里,攻击变性者的言论随处可见。有指责他(她)们怯弱,说“要变性的人是思想不坚定”;有直接谩骂其为“一群疯子,不知道怎么想的”,说什么“人不能闲着,闲下来就想那些变态、低级的东西”……硬是将变性与道德情趣挂钩。   2007年由外研社翻译出版的美国历史学家乔安娜·迈耶罗维茨的《性别是如何改变的?(How Sex Changed--A History ofTranssexuality in the United States)》一书。从20世纪初在欧洲出现的性别实验,到1952年被媒体曝光接受了变性别手术的克里斯蒂娜·乔根森的传奇故事,再到今天日益壮大的跨性别运动,引领着读者回顾变性别欲的历史,探讨生理性别(sex)、社会性别(gender)和心理性别(sexuality)的交织关系及文化含义。作为一部学术著作,它尚未为大众所知。但正如美国学人苏珊·斯特赖克评价的那样:“这是迄今为止有关变性别欲历史的最为杰出的作品。对该领域的研究者而言,它提供了一个坚实的起点;对希望了解这个话题的人来说,它又是一部浅显易懂、妙趣横生的入门读物。”它为人们提供了看待性别问题的另一个视角,让我们能够从更复杂多元的层面去考量性别的文化意涵,自觉地摒弃僵化的性别二元观去包揽一切性别问题并予以道德评判。      “易性癖”与“变性人”      “变性别欲者”一词,是《性别是如何改变的?》的译者对原著"transsexuality"的翻译,指那些希望改变性别特征(不论是否实施了变性别手术)的人。这类人与变装者及同性恋者有所不同,其要改变的首先是生理性别特征,然后才是社会性别角色。从表现上看,变性别欲者与变装者和同性恋者有一些相似之举,但本质上不同。变性别欲者是性别认同障碍,变装者主要是社会性别层面的问题,同性恋者则是性取向层面的问题。由于性染色体的异变或性荷尔蒙分泌等的影响,“变性别欲者”的心理性别(性别身份认知)与其解剖学上的生理性别不一致,不能认同与接受自己解剖学上的生理性别。男的自认并渴望自己为窈窕淑女,女的则视自己并愿为英俊少年。尤其是到青春期,内心更是极度矛盾和痛苦,不少人服用性激素以图改变第二性征,有人在不能实现性别转换时用硫酸泼自己的生殖器烧坏甚至割去它们,有人因此自杀。著名变性别欲研究者何欧尼格将其特征归纳(1964年)为:①深信真正的自己是异性;②声称自己是异性,但躯体发育并非异性,亦非两性畸形;③要求医学改变躯体,成为自己所感悟与认同的性别;④希望周围人按其感受到的性别接受自己。   我国通常用“易性癖”来指称这些对自身解剖学意义上(内外生殖器)的生理性别不认同并强烈地想成为异性或表现出异性行为(但没有施行变性手术)的人;用“变性人”指称具有这些特征且实施了变性手术(即使手术尚不彻底)的人。当然,其它情形的变性者,如两性人、因外伤导致性特征模糊或先天性别特征不明而施行了变性手术者有时亦被混同其中。   形成“变性别欲”的根本原因尚不十分清楚。除了胚胎期性染色体分化对脑部发育的影响和性荷尔蒙分泌水平的影响因素外,通常认为与后天的成长环境密不可分。被列举得最多的是,一连生了几个男孩后,家长要个女孩的强烈愿望往往使父母将最小的男孩打扮成女孩。而为赢得大人称赞,这样的孩子努力维护自己的女孩形象,学会了用女孩的眼泪、撒娇、腔调等手段来博得父母和他人的同情。孩子幼小时,父母不在意或根本意识不到这样的男孩将来很有可能会要求变性,而只沉浸在有个女孩的幻觉与快乐满足感之中。但最主要的还是由于性染色体排列的异常,或性荷尔蒙水平的不协调而导致性别认同障碍。因自身解剖学上的生理性别与性染色体、性荷尔蒙等生理性别不一致,以致在性别认同体验上极不协调的这些人,大多数在成年后能够逐渐好转,但少数人的性别认同障碍持续不断,常年为此痛苦不堪。据美国《默克诊疗手册》统计,“性别同一性障碍”在男性中的几率为三万分之一,女性为十万分之一。治疗大多以无效告终。故多数专家认为,既然没有好的治疗办法,倒不如按病人的要求改变其肉身性别。因此,自20世纪30年代国际第一例变性别手术以来,已有万例以上的变性别手术获得成功。据推测,至2005年我国内地大约已有40万人要求做变性别手术,其中已有1000余人实施了手术,男女比例约为三比一。这与我国香港和台湾的情形相反。在香港和台湾,做变性别手术的人以女变男为多。   我国内地男变女居多,除了男性求变性别者较多外,亦由于女变男的手术难度较大,先后要经过至少三次以上的大手术(切除乳房和内生殖器官,再造阴囊和成形睾丸,然后分两步造人工阴茎),成功率只有50%左右。我国首例公开自己女变男之身的变性别者耿子,年花了近1年时间在厦门中山医院完成了变性手术。为了让社会知道变性只是一种病症,变性本身很痛苦,变性别欲者希望得到社会的理解,过上常人的生活,他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建立了变性人基金会,对社会上需要帮助的贫困人群给予资助。      变性别与社会包容      变性别欲者因其解剖学的性别与其荷尔蒙性别或染色体性别发生冲突,导致心理上排斥既有的身体性别。他/她们中许多人因此不惜一切代价寻求变更性别,其艰辛催人泪下;而变性后(不论成功与否)遭受的各种非议与排斥亦不能不令人深思。两年前,网上热帖议论纷纷的变性艺人刘梦琪之“绝笔书”,便是对酷烈且冷漠的社会歧视的血泪控诉。   有些变性别欲者可以选择不做变性手术。尽管他厌恶自己的身体,但未达非手术变性不可的程度。想变性的人都知道变性代价很高。四处筹钱和服药,不仅把身体拖垮、搞垮,还常常导致家庭破碎。放弃变性对有些人而言虽然是个炼狱般的过程,但还是比手术可取些。目前,我国“易性癖”者选择不手术的主要缘由是:或顾虑家人的感受;或担忧术后的各种后遗症……虽然, 变性别欲者之酸甜苦辣 变性技术在我国已趋向成熟,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使患者的心理得到平衡。但是,再先进也有其不可克服的局限性。手术的并发症和后遗症,尤其是社会的压力,给变性人带来很大的痛苦。变性后迫于压力而自杀者时有所闻。某变性别欲者说:“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看到和听到(越来越多有关)这方面的新闻报道,使我明白变性人的道路很坎坷和艰辛,并不像我想的那么完美和天真,我现在已经逐渐转变为变装。”因此,应尽量避免做变性手术,尤其是那些后天性“易性癖”者(个别仅是追求某种刺激的)更该如此。相信随着社会宽容度的增加及社会性别角色的多元化,选择不做变性手术的人会更多。   作为个体,有权处置自己的身体,有权选择以何种模式生活,只要不伤己伤人。这是人权的基本原则。但由于我国历史上人权意识的相对薄弱,个人意志常常受制他人(社会舆论)。某变性人说:“其实我可以不做(手术),我在没有手术前过的完全是女孩子的生活,有一个很爱我的男朋友,他对我的情况早已理解,我已经扔掉以前的户口,托人重新搞了女性的身份证和户口……表面看来,具备了一切女性的条件,但实质的东西没变,一旦把这些条件抛开,我在这个社会上根本活不下去,所以我还是选择了手术。”显然,只要我们的社会打破性别二元分割的定势,不给性别角色定位(去性别化),包容异装等,这类人就无需变性。   由于男女二元分割的性别文化和性别歧视,变性别欲者往往比常人更容易受到性骚扰。某变性人诉说:“性骚扰从我十几岁到现在就一直没停过,不管同性恋或所谓的正常人都骚扰过我……我想换个城市居住,那里没人知道我是变性人。”有的被骚扰者还是未成年人:“我现在是高中二年级的学生,在排位时把我放在五个男生中间,我后面有两个男生天天对我摸来摸去。我制止他们,他们却说,我又不是女生,摸一下又怎么样。”变性别欲者在日常生活中受到了对女性性别和少数性别的双重歧视。因此,必须在男女平等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展开性别平等教育,彻底改造既有的性别文化。   在我国香港和台湾,变性手术以女变男居多。有人猜测这与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和女性失业率较高有关,也有人认为是变性手术对男性的压力过大(因为男的作变性手术,周围的人很容易联想到宦官而对之排斥,也容易视之为人妖)。有的变性别欲者想实施变性,更多地是出于对性别不公有看法,想通过变性改变自己的社会性别身份。如某变性别欲者说:“女的能穿漂亮衣服,留很长的头发,很漂亮的发型,遇到不高兴的事情,想哭就哭,想笑就笑,还能撒娇,有人爱,有人照顾……上个学毕业等着嫁人就行,不用费很多精力……为-什么不能选择自己的性别?”显然,刻板的性别角色定位和性别偏见与性别歧视一样,左右着变性别欲者的选择。它能使变性别欲者放弃变性(“我很瞧不起女性,觉得女性都是低能儿,怕变性后也成那样,所以一直保持男身。”),也能促使变性别欲者变性(“正常男人都和我不,二样,他们有其所谓的‘面子’,极其无聊地在语言上争强好胜。他们真是土做的,被现实物质折磨得低贼、恶心。”)。变性情结中存在的这种刻板的性别偏见从另一侧面说明:变性别欲者的形成并非单纯的生理因素,在某种程度上还受到社会性别意识和性别文化的影响。因此,推进性别平等教育任重而道远。      变性别与法律      在不少国家,如瑞典、德国、意大利、荷兰及土耳其等,均立有专项法规规范变性手术,内容包括手术最低年龄、国籍、亲属法上之身份关系等。还有通过行政命令(如挪威、奥地利及丹麦等),或用司法机关判决许可(如卢森堡、西班牙、比利时、波兰、葡萄牙及瑞士等)的方式来进行规范的。日本长期以来一直将“性别同一性障碍”当作性倾向问题来对待,尽管在法律上没有明文禁止“性转换”(变性)手术,但在“优生保护法”中却禁止切除生殖器官。变性手术在日本被认可是20世纪末的事,第一例手术出现在1998年;而议会正式表决和通过法案(允许变性人改变身份证明上的性别记录)则是在2004年春。   2005年,英国宣布同性同居合法后,曾于1991年做了变性别手术的伯纳德·罗杰斯老人,先与妻子乔丝离婚,让自己获得合法的女性身份后,再与乔丝名正言顺地举行了“同性婚礼”。当年,他在与妻子乔丝结婚38年后终于变了性别,但此后不得不与妻子“像姐妹一样”地生活在一起。如今,他如释重负。2008年,被欧洲文学界誉为“20世纪最优秀的叙事作家”的81岁高龄的莫里斯,秘密举行了一场“同性婚礼”。他中年时,征得妻子同意,在经过长达6年的6次手术后,于1972年(结婚23年后)终于圆了变性之梦。但变性别后,碍于同性婚姻非法而不得不离婚,成为非法秘密同居。如今,能够名正言顺地同居了。很显然,在伯纳德和莫里斯的婚姻历程中,尽管性别变了,但情感没变。碍于同姓婚的不合法,他们变性后不能理直气壮地继续与爱人享受婚姻生活。如此曲折的经历,暴露了英国法律不认可同性同居的非人道历史和至今不认可同性婚姻的无情现实。欧洲法律专家哈拉沃指出,英国法律禁止变性人结婚及其丧偶后领取养老金的规定,有悖于欧盟法律。   我国变性手术的实际操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从大陆将军之子到港台酷女”的张克莎实为我国变性第一人(参阅《性别中国》,2008年台北尔雅出版社)。直至2009年11月,卫生部组织制定了《变性手术技术管理规范(试行)》,我国才有了相关的明文规定。《规范》规定申请做变性手术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对变性的要求至少持续5年以上且无反复过程;(2)术前接受心理、精神治疗1年以上且无效;(3())未在婚姻状态;(4)年龄大于20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还必须提供有精神科医师开具的“易性癖病”诊断证明。同时证明未见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经心理学专家测试,证明其心理上性取向的指向为异性,无其他心理变态等。《规范》为做好变性手术技术审核和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所做的规定,表现出对申请变性手术者负责的审慎态度,但从上述规定中亦可看出这类跨性别人群在我国仍处于被疾病化、变态化与污名化的状态,尤其是对性取向的规定反映出对心理性别(sexuality)多元性的无视。变性别欲者也存在着多样性,其中有变性后的同性恋者。从根本上看,《规范》体现了异性恋的男女二分思维的定势。   在我国,变性手术后,公安部门可根据医院的手术成功证明予以变更户籍性别的(《公安部三局关于公民实施变性手术后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公治[号)。即做了手术就可改变性别。这种做法看去宽容,客观上却是鼓励变性。因为只要你实施手术了,就承认你,给你想要的性别身份。由于我国尚未承认同性婚姻,同性恋要结婚只能变性,因而可能 变性别欲者之酸甜苦辣 导致那些渴望结婚而对变性认识不足的人贸然手术。“大家看法”栏目日播出的“变性的困惑”,其主人翁阿华为与所爱女子结婚手术变身为男,却未能如愿结婚,为此状告女友,便是一例。国际上,还有其它两类与此完全不同的做法。一类是无论是否手术,均不准改变性别,如泰国;另一类是不做手术也可改变性别,如西班牙。其中虽有些细差异(有的只能更改部分证件:有的可以改变性别却不能结婚;有的可申请登记为两种性别。如尼泊尔),但这两种方式都不鼓励手术,区别仅在于前者惩罚变性手术,后者鼓励不手术。这两种方法对于先天性“易性癖”者均无效,因为他们不能忍受的是自己的身体,能否改变身份倒不重要;但对后天性“易性癖”却能有所制约。   变性后还可能引发其他一些问题,尤其是与婚姻相关的问题。如丈夫擅自变性后婚姻关系是否还成立?应视为自然终止,还是需要判决?妻子是否可以申请赔偿?应该先离婚后变性,还是不必离婚就可变性?变性人如果妻结婚,是否该向对方履行告知义务?若想采用人工技术生育或者领养,有什么样的程序?还有一些针对单一性别所制定的法律(如拐卖、组织卖淫、强奸等),当涉及变性人时该如何处理?这一切都迫切需要法律做出解答。      创造更宽松自由的生存空间      变性别欲者在变性手术之前,经受的是“灵魂”与“肉体”分裂的痛苦;在变性之后,经受的则是被“改造”过的性别角色与社会主流文化冲突所引起的痛苦。   某同学在他的《性别与社会》课程的学习报告中谈到自己的堂兄变性引起社区人们议论纷纷,他们所遭遇到的各种压力以及由此形成的内心痛苦,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怀,需要与我们常人一样的对待。他们是比例很小的少数性别人群,在社会中难以结交到知心的朋友。因此,夏世莲小姐客栈网的“风荷论坛”对之有极大的吸引力。他们在这里找到了朋友,进行相对自由和安全的交流。有位变性别欲者说:“记得刚刚看到这个论坛时的兴奋,有一种漂泊很久回到家的感觉……这里都是和自己一样的姐妹兄弟……我再也不用费尽心思压抑自己,再也不会看到异样的目光,再也不要苦苦考虑他人的看法了。这是一件多么舒心的事情!”尽管网络空间有限,却让他们拥有了一定的话语空间;网络自南而平权的特性,使他们的压抑在此得到部分地释放。   引领宇宙万物的人类,有什么理由不能创造出更宽松而自由的生存空间,让各类性别的人群安详和谐地共处呢?变性别欲者只要不危及他人利益,可以谈恋爱、结婚,可以正常地学习和工作,可以向社会公开表明自身的真实情况而不必担心因此受到伤害。一个健康成熟的社会不应害怕“另类”的存在。因为如果只有“遗传”而没有“变异”,对社会和物种的发展都不利。   [注]文中引用的变性别欲者的话,均出自互联网上的“变性吧”,笔者仅对文字稍作修改。      好书超市      《有味》汪涵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lO年1月,29.00元   这本书是汪涵就十种中国传统的小手工艺制作:折扇、古琴、靖港香干、油布伞、糍粑、木盆、称、箭等所写的散文随笔,抒发了个人对这些传统工艺的迷恋和内心丰富的情怀。它还配有汪涵在制作传统工艺时的近百幅照片,并加以相关小知识,及“涵舍故事会”的小故事,妙趣横生。 书话二章   《新中国文艺丛刊》      老作家李辉英先生的书话集《三言两语》中,收有《从翻版书上看到的》一文,谈到上世纪70年代初,在香港的市面上买到一册当地翻印的《新中国文艺丛刊》第一辑,上面刊有他的短篇小说《某校记事》。看到这篇旧作。不免生出一点感慨:“我的不惜花上港币三十五元买上这一本翻版书,多多少少也跟自己想买回自己这一篇作品有些儿关系,不是因为看见了这本翻版书,我简直就记不得自己写过这篇作品了。”无情的岁月已抹去某些历史陈迹,李先生不仅忘记写过这篇作品,连如何投给出版社的也语焉不详了。   1937年11月,上海失守,原来在上海参加救亡运动的文艺工作者有的退到内地,有的辗转去了抗日根据地,仍留在沪上的则利用英法租界的特殊地理环境,坚持着抗日爱国的文学活动。《新中国文艺丛刊》正是在这样的情势下出现的一份刊物,它不叫期刊而称丛刊,主要是为逃避登记和检查带来的麻烦。丛刊的编辑者注明“新中国文艺社”,实际上是由陈望道挂名主编,戴平万负责具体工作,共出版4辑,32开本报纸本印。刘增人等纂著的《中国现代文学期刊史论》(2005年11月新华出版社出版)著录为24开本,不确。   《新中国文艺丛刊》的每辑,还另有一个刊名。第一辑名《钟》,日出版,书名取自梅益翻译的高尔基的一篇散文。创刊号上没有发刊词,书末“编者的话”中“愿读者们一同来教育他,抚养他,把它养成一个为民族为国家而战斗的健儿”的呼吁,恐怕说明了其办刊宗旨。这个刊物的规模较大,设有短论、小说、报告、通讯、散文、诗歌、论著、杂文、书评、木刻等栏目。老作家源新(郑振铎)的《通俗文学的写作》,巴人(王任叔)的《关于女兵》,蒋天佐的《什么是抗战文艺》,都是充满时代气息、反映现实迅速的作品。林淡秋翻译的英国人勃脱兰所写的《在晋北前线》更是一篇内容丰富的报告文学,让我们了解到军民合作歼灭日军的一些具体而又生动的情节。叶舟翻译的英国霍尔夫人的诗歌《新中国进行曲》,对中国人民反抗强暴侵略进行的伟大的民族革命战争寄予了深切同情和由衷礼赞。创刊号上有六篇小说,李辉英忘记的那篇《某校记事》排在第一位,写了身在沦陷区的学生精神上所遭受的沉重痛楚。林淡秋的《吴文奎》,写了一位不满社会腐朽、向往社会变革的小知识分子,过高看重自己,幻想多,实践少,终于一事无成。散文创作中,有景宋(许广平)的《街头小景》,柯灵的《窗下》,另外王统照(韦佩)、赵景深(邹啸)、金性尧(文载道)、周木斋(辨微)、周黎庵(吉力)等人也有作品刊载。作者阵容赫赫。引入注目。   丛刊的第二辑名《高尔基与中国》,出版于1939年8月,为高尔基逝世三周年纪念专号。编者崇敬高尔基不屈不挠的战斗精神,收入的全是高尔基的翻译作品,当然也有出于斗争策略上考虑的需要。译者有姜椿芳(什之)、邱韵铎(黄峰)、戴平万(岳昭)、林淡秋(应服群)、满涛、蒋天佐、适夷、史笃、罗稷南等名家。   1939年10月出版了丛刊的第三辑《鲁迅纪念特辑》,因与鲁迅逝世三周年的纪念日相近,编者约到七篇纪念性的文章,表示“此时此地的我们对于鲁迅先生的崇敬”。虽仅七篇,分量却不轻,景宋写了《鲁迅的日常生活》,由于身份特殊,文中披露了许多外人无法获得的独家资料,对了解鲁迅的性格、思想和嗜好有着重要作用。她多从人们忽略的细微之处入手,比如写鲁迅爱吸烟:“每天吸烟总在五十支左右。工作越忙,越是手不停烟,这时候一半吸掉,一半是烧掉的”,“他用的烟是廉价品,遇到朋友送些好的,也不肯独用,一定分送些给别人,共同欣赏。黑猫牌的香烟他最爱好,可惜价钱贵。难得买来吸。还有一种似香烟粗细,用烟叶卷成的廉价品,吸起来似雪茄烟气味,他也爱好,但气息不好,我不欢喜,他也就不买了。偶然也吸雪茄烟,似乎并不很爱。烟灰缸却一定要深而且大,放些水,省的随风乱飞。烟嘴是在上海才经常用的。人又节省,总是吸到再不能拿,烧手了,这样才弃掉。如果那些捡烟头的遇到他。一定没有好感,因为那一部分已经给烟油弄潮湿,不好再用了”。巴人的《鲁迅的创作方法》,是一篇系统研究鲁迅创作方法的论文,从作品的产生过程、典型的创造、环境描写、关于文字技巧四个方面对鲁迅的作品进行了艺术分析,时见闪烁出智慧的火花。《鲁迅与尼采》一文相当深入地探讨了鲁迅与尼采的关系,凸现出思想的活跃和放言无忌。作者洛蚀文(王元化)当时还是一位20岁左右的青年,编者对他赞赏有加:“他以这样的年龄,而能有这么严正的精神来治学,真是可敬。”这辑还收有锡金(蒋锡金)、白鹤的文章及容纳等集体改编的《长明灯》,特别是后一篇,编者“后记”中的提示也是一则有价值的史料:“特为纪念而把鲁迅先生的作品《长明灯》改编的剧本,是几位爱好戏剧的青年的集体创作,听说已于鲁迅先生逝世三周年的纪念日,十月十九日,在某大戏院演出了。剧本并不十分完好,但他们的努力,自编、自导、自演的精神,可值得嘉许”。   丛刊的第四辑1940年2月出版,名为《鹰》,取自书中满涛翻译的高尔基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暴露出沙皇时代官僚专横的丑态,也写了被压迫下农民群众的痛苦和愤懑。这辑还有锡金(蒋锡金)的《荷花》、江天的《在海滨》两篇散文,但更多的是小说创作,有8篇之多,看成是一册小说专号也不为过。   《新中国文艺丛刊》的一个显著特色是为刚刚步入文苑的青年作者提供了发表作品的机会。尽管这些作品诚如编者所言“描写尚嫌不够精炼,好像被过多的题材所困住”,然而他们不乏热情的火花,闪烁着青春华彩,对“所描写的题材,非常熟识,能够真切动人”,所以“只要稍有可观,即予以发表的机会,(我们)并没有贵族人家那么高的门槛”。束纫秋用“越薪”的笔名在这里发表了揭露上海金融界黑暗的小说《投机家》。他长期做银行职员,熟悉内情,这篇小说也成为他的代表作,后来被收入《中国新文学大系()》的中篇小说卷。田青发表的《陆默》,“以清新简练的文笔,描画出一个有为的现代青年的姿态(编者语)”。木圭(武桂芳)的《围巾》,以一条围巾做纽带,揭示出抵抗日货的主旨。此外,司徒宗(孔令杰)和阳光也有作品登载。恶劣的政治环境,没能阻止文艺新兵的涌现,但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是,编者的发现并提携,为他们步入文坛恐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新中国文艺丛刊》的刊龄不长,如今已成为上海“孤岛”文学的一份重要史料,我保存的这套是几年间陆续配齐的。其中《钟》、《高尔基与中国》、《鹰》来得比较容易,那册《鲁迅纪念特辑》长时期未能得到。据我多年的购刊经验,差的越少越难配齐,这事始终就在心头挂上了一笔,直到近日才从潘家园冷摊巧遇。但是刊名已有变化, 书话二章 改为《鲁迅的创作方法及其他》,1941年10月由重庆生活书店再版,土纸本印。其“再版后记”有云:“本书原名《鲁迅纪念特辑》,现抽出其中《陆默》(田青)《春天》(严文井)《徘徊》(司徒宗)《堕胎》(许幸之)《亭子间》(魏金枝)《灯》(应服群)《纪念一个过难的人》(石灵)《忆》(钟望阳)等八篇,改为现名出版。”这个再版本显然不如初版本,不光内容有删节,装帧也不统一,纸张各异,放在一起总不大好看,不过我寻觅了几年才得到,聊胜于无,不敢太挑剔了。      《春明画报》      上世纪20年代中期,随着摄影术、印刷业在中国的发展,摄影图片得到普遍采用,于是掀起一股“画报热”,各种名目的画报、画刊纷纷亮相,成为当时报业的一种时尚。以北京地区来说,《京报》出版有《图画周刊》,《晨报》有《星期画报》,《世界日报》有《世界画报》。由于画报、画刊图文并茂,颇受读者欢迎,盛极一时。   《春明画报》是作为《成报》的星期画刊出版的,创刊于日,每周一期,逢星期日出版,直接订阅《成报》者,随报赠送,若零售,每期大洋四分。它以8开4版的幅面铜版纸单色印,连续刊行到日,共出版21期。虽说刊龄不长,期数不多,因是单张散页的画报,不易保存,如今收集齐全更非易事。据1961年北京图书馆出版的《全国中文期刊联合目录》载,仅知北京图书馆有存,但不全,为10-21期。寒斋有幸收藏的是全份的《春明画报》。   这是记载旧时北京习俗风尚、市井坊巷、民生日用的一种画报。“春明”是北京的代称,典出自于唐朝都城长安东面正中的城门叫“春明门”,后多用“春明”代替帝都。明末清初人孙承泽的《春明梦馀录》,写的即是当时帝都北京的人物、情景。辛亥革命后,在旧派文人中仍沿袭这一称谓,张恨水的小说《春明外史》写的也是当时发生在北京的故事。   《春明画报》的四个版,在第一版的报头下,每期刊登一幅人物肖像,以名嫒闺秀、电影明星、学校高材生、交际花为主,该版还连续刊载了凌霄、一士兄弟的随笔和李小石所著的《中国艺术家征略》。二、三两版以文化古迹、风俗掌故、山川名胜、金石书画为主,比如刊发了樊樊山、黄秋岳的手迹,梅兰芳的明信片,陈师曾、陈半丁、王梦白、齐白石等名家的绘画作品,还有新文学作家田汉与夫人黄大琳的合影、与《苏州夜话》主角唐叔明女士的合影。但最应珍视的是“春明社会”专栏和《春明杂记》一组文字。画报的第四版是小说连载和广告,曾连载过署名“觉厂”的《红姑娘的日记》和署名“蛩庐”的《鲽海波》,广告则是各大戏园上演的戏目,也是一笔有价值的戏剧史料。   《春明画报》的“春明社会”专栏,每期刊登一幅反映市井生活的照片,照片下附以短文予以说明。其中有《耍花缸》、《傀儡戏》、《驮煤驼》、《钉掌》、《驴市》、《卖佛花》、《唱话匣子的》等。如今离那个时代毕竟远了,历史在剧烈地变化着,随着时间推移,它所反映的世俗民情不必说年轻的读者,即便我这样上世纪60年代初出生的北京人,也感到陌生。比如《书春》是旧时常见的一种风习,过去每年到了岁末。首先出现街头的年景,便是书春摊,俗称“对子摊”。它大都在商号、铺面的前面,寻一块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用红纸写上“书春”。书春摊上设个小供桌,供桌上铺着红毡,摆放着笔架、笔筒、小铁铛、小樟木箱等器物。笔筒内备有大小毛笔若干,小铁铛用来盛墨汁,下面还有个小火炉儿,烧两块小炭,免得墨汁结冰。樟木箱则用来存纸及放写好的那些春联。春联的内容无外乎是些“出门见喜”、“日进斗金”等吉祥语言。旧京文人张醉丐曾专门写过一首咏春联摊的打油诗,诗曰:“招贴街头翰墨缘,红笺写得好春联。文人到底闲情甚,借纸学书不出钱。”诗写得风趣,也很口语化,随着社会的变迁,往昔这种妇孺皆知的景致,今天见不到了。在“春明社会”中,难能可贵的是它还刊发了不少下层百姓生活的照片,像《瓦匠》、《卖炭者》、《卖烧饼麻花》、《电灯匠》、《人力车》等,为记录下层百姓生活,提供了形象的资料。比如搬家吧,如今可以找搬家公司,用汽车运输,方便得很。过去就没这么简单了,那时汽车又少,干这种营生的叫“顶力”,俗称“扛肩的”,陈师曾《北京风俗图》中曾以传神的妙笔描绘过。这里《扛肩的》一幅照片更是如实地记录,而他们所付出的艰辛也是后人难以想象的:一个人窝着脖子,低着头,用一块长木板,垫在肩上,顶着来搬运家具。据老辈人讲,这种行业,又称“窝脖儿”,干久了,脖上会长一个大包,留下残疾,有的人还被压成驼背,甚至不少人患上了肺病。像这样把镜头聚焦于社会底层生活、连续报道民间疾苦,在当时出版的画报中还不多见。因此这些旧京的风俗图,无论从民俗学上,还是就社会意义上来说,都是十分有价值的。   《春明画报》中的文字,以登载的掌故随笔最为出色。旧京文苑中,多有通掌故之学者,像大家熟知的徐凌霄、徐一士昆仲及瞿兑之等,而傅芸子也是取得了突出成绩的一位,只是他的这些文字今天已远疏于人们视野,快被遗忘了。   傅芸子(),满族,北京人,原名宝珍,字韫之,别号餐英。幼时家贫,刻苦自学,早年在“燕京华文学校”图书馆任职,又为《京报》记者,主编过《北京画报》和《南金》等刊物。他交游极广,与梅兰芳、余叔岩、齐如山等组织成立了“北平国剧学会”。1932年起,到日本京都帝国大学执教,期间撰就《正仓院考古记》和《白川集》。40年代初回国后,他执教于北京大学文学院。抗战胜利后,编过北平《新生报》副刊《故都文物》和《华北日报》副刊《俗文学》。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重新出版了《正仓院考古记》和《白川集》,合为一册。陈子善作的序中,讲到傅氏还有《旧京闲话》、《春明鳞爪录》等谈旧京风俗人物掌故的作品行世。我为此当面请教过陈教授,他说是查考相关资料,未见原书。我也是多年寻访而未见,抑或当年没能出版也未可知。当然,傅芸子确实写过许多这样的文字,如《旧京闲话》曾在《北京画报》连载,另一组《旧都名伶家庭生活写真》,也是连载于《北京画报》,共记载了余叔岩、王少卿、荀慧生等三十多位名伶的生平事迹,并配有名伶的生活照。此外,《中和》、《艺文杂志》、《新生报》、《华北日报》等报刊上也有他谈旧京风俗的掌故小品,可惜的是它们至今仍散佚于旧时的报刊当中,未见有人搜集整理。   《春明画报》上连载了傅芸子的两组文字,一组是《北京戏园写真》,共七篇,叙戏园的沿革衍变,图文并茂,文献价值很高。另一组《春明杂记》,得文20篇,更应引起重视。傅氏博识旧京名物掌故,喜治京师历史方舆之学,对于京师近代以来的风土人情、街巷变迁、人物景色稔熟,或叙一事,或述一人,或状一物,皆能如数家珍,涉笔成趣。而文章的篇幅一般都不长,文笔又佳,远较史书记载的活泼与生动。这样的文字貌似容易,实则非博览群书不能至,是大手笔写小文章。陈寅恪在评价黄秋岳的《花随人圣庵摭忆》时有言:“援引广博,论断精确,近来谈清代掌故诸作中,实称上品。”窃以为这样的断语用在傅芸子身上,也洵非过誉,他的这些谈风土民俗的小品当是民国时期最好的掌故记述之一。兹录《春明杂记·十一》一节,以证所言不虚:   北平朔风甚厉,寒冻之后,水泽腹坚,于是护城河、十刹海等处,皆有冰床。冰床俗呼为拖床,即今之凌床也。(江鄰几杂志:雄霸沿边塘泊,冬月载蒲苇,悉用凌床。又沈存中笔谈:信安沧京之间,挽车者衣苇裤,冬月作小床,冰上拽制,谓之凌床。)今制形亦如床,长约五尺,宽约三尺,底有铁条,取其滑而利行。一人拖之,其行甚速,每雪晴日暖之际,如行玉壶中,洵岁寒中之一快事也。倚睛阁杂抄云:“明时积水潭曾有好事者,联十余床,携植篮酒具,铺氍毹其上,毒饮冰凌中”。豪情快举,致足乐也。惜此风不传,令人向往系之。清时西苑门内,亦有冰床,盖为王大臣设也。床甚华美,上有盖如车篷,可避风雪。驶行太液池中,不啻置身小瀛昼夜。读乾隆腊月坐拖床渡太液池志兴诗云:“破腊风光日之新,曲池凝玉净无尘。不知待渡霜华冷,暖坐冰床过玉津。”可见此种冰床之风趣也。近年三海开放为公园,每届冬令,亦有人在太液池设冰床载客,虽无往昔之设备,然坐床驶行,足乐也。   我保存的这套《春明画报》是几年前从隆福寺旧书店落满灰尘的书堆中翻拣出来的,费银50元。之前,吾友谢其章来过此店,得旧画报十余册满载而归。谢兄藏量甚丰,眼界又高,何等精明,只是百密终有一疏,漏掉了这套《春明画报》,倒给我提供了一次在他面前借此炫耀的机会。 白采的名著:《羸疾者的爱》   谷林老走了,读了许多友朋怀念他的文章,遂引我对他不尽的萦念。余生也晚,未能亲聆其教。斯人已逝,我想,最好的纪念,还是静静地读他留存于世上的文章。谷老特具的风流跌宕、诗意茏葱的文字,看得我每晚至深夜二时以后还舍不得放下。那本辽宁教育社版的《书边杂写》,我也如谷老一样的读书习惯,通读了一遍又重翻到前面按序下来再读。其中的《白采和子木》一文。我也作了书边杂写。   在此文中,谷老记载说,《郑孝胥日记》中屡见其与新文学者有所接触,如日云:“白采来,江西人。”可令谷老不解的是,“一部厚厚的《中国文学家辞典》在诗人条目中,只有白朗、白桦而无白采”。为此,谷老把这现象当作有趣的课题来研究,将旧书翻寻。他隐约记得俞平伯、朱自清作品中有所记述。果然在《燕知草》中检得《眠月篇》,题下有记:“呈未曾一面的亡友白采君。”俞平伯在后来的回忆中说:“其时新得一友日白采,既未谋面,亦不知其家世,只从他时时邮寄来的凄丽的诗句中,发现他的性情和神态。”   经谷林考证,俞平伯与白采交往时间应是1924年。无论从《郑孝胥日记》,还是从《杂拌儿》所收《与白采诗》,当时的白采,已成为著名诗人。   我在空间有限的书房里,于“书似青山常乱叠”的书堆里花了几个晚上,找到了白采的诗集《赢疾者的爱》。   《赢疾者的爱》是白采的名著,也是他出版的唯一的一部诗集。1925年4月由中华书局出版。我收藏的这本诗集,封面用黑体字所书,“白采的诗”下有“第综”两字,旁有副标题:“赢疾者的爱一篇”,小32开本。整本书装帧是长格的蓝条子,犹如穿着一件蓝格子布衫,显得格外的简洁朴素。版权页上钤有“白采著作权”的白文印,著作者的名字是:白吐凤。   白采(),原名童汉章,字国华,一名童昭海,江西高安人,出身于商人家庭。年间,三次离开家乡漫游名山大川,过着漂泊的生活。1918年曾在家乡组织同学会,创办图书馆,并在高安县女子学校任教。充满纠纷的家庭生活与不幸的婚姻,使他深感痛苦。1921年,白采创作了第一篇白话小说《乞食》。1922年春节后,他离家去了上海,为隐行踪,改名白采,后又称白吐凤,考入上海美术专门学校。1923年底毕业,在上海当过教员、编辑。1925年秋,执教于上海江湾立达学园。当时与朱光潜、方光焘、夏丐尊、刘薰宇、丰子恺等均为友好同事。1926年初,应聘到厦门集美学校农林部任教,暑假动身到沪杭一带漫游,刚到吴淞口即病逝于船上。   白采1924年写成著名长诗《赢疾者的爱》。这是一首抒情的叙事诗,主人公带着身心创伤,在无目的漫游中偶遇一慈祥老人及其美丽女儿,甚受欢迎,并许婚配,但他矢志不从,终至拒绝了爱情。诗用对话写成,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青年与老人的对话,二是青年同自己母亲的对话;三是青年和友人的对话,四是青年与姑娘的对话。白采的诗是凄丽的,表现在哪里呢?且看他的诗:   她两手绕着我的颈项/含笑唤我是成年的孩童/要我永象一个孩子/常同伊扶抱在一起。/老人还愿给我很多藏书/和他所有的田畴土地/都将属于我。/我却拒绝了/这些在我已全无用处。   他拒绝爱与财富。这看似其孤僻的性格,其实是对社会的拒绝。当主人公从人生的恍惚和虚幻中走出后,作者那些凄清的诗句,又把我们带回理智与现实的时空。看赢疾者与爱他的姑娘坦诚的对话:   但我们并不能化成了仙人/便该顾到人间的事实/理想不仅是精神的游戏/是用来改变我们的实质/生命的事实/在我们所能感觉得到的/我终觉比灵魂更重要。   作者在反叛的同时充满了矛盾。整个长诗的结尾处,暴露出诗人精神的灰暗以及悲观主义的心态:   我将再向我渺茫的前途/我所做的,决不反顾/请决绝了我吧/我将求得毁灭的完成/偿足我赢疾者的缺憾。   白采的这部诗集,唱的是一个赢疾者与爱的主题,有故事、有连贯的情节,通过对话来完成,是时至今日较少见的一种创意诗歌。它共七百二十余行,六千多言。   这部诗集出版后,赢得了当年许多少男少女之青睐。俞平伯读了,兴奋不已。他曾评说白采这部诗集为:“琼枝照眼,宝气辉然,愈读则愈爱。”还说“三月间游甬带给佩弦看”。朱自清读后,也认为“甚感知己之言,沫若亦正有此语”,并誉为“这一路诗的押阵大将”。   白采的旧文学根柢深厚,曾著有《绝俗楼我辈语》一书。他在《赢疾者的爱》长诗中,能将旧诗词的辞藻、语汇及旧格律、旧意境,扫除得干干净净,以一种崭新的姿态与读者相见,足见诗人的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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