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平安区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出租房在拆迁中怎么补偿

第3版: 平安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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挤压一批 震慑一批 管理一批 服务一批
“平安城中村”建设有序推进
  “大联动”看七宝(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在镇平安建设推进大会上所提出的推进“平安城中村”建设的要求,我镇公安派出所、镇人口办和各村委领导高度重视,把对“城中村”重点地区开展集中清查,提上每周一次的常态化工作日程。通过反复清查,让“三无”人员无处遁形,将来沪人员纳入实有人口管理,真正做到挤压一批、震慑一批、管理一批、服务一批的目的,有效净化了我镇“城中村”重点地区的治安面貌。  3月9日和10日下午,镇人口办、七宝派出所、七宝社区保安大队、村综合服务管理队等相关部门分别组织50余人次,先后对联明村骆家巷和沪星村柴家湾重点地区进行清查整治行动。  当天下午到达指定地点后,公安民警立即带领辅警对周边所有路口进行设卡,确保无人员出入。与此同时镇人口办队员按照整治行动的具体方案与要求,配合公安民警,在预先划分好的责任区内,分组协助公安民警挨家挨户进行集中清查。行动中,公安民警用PDA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来沪人员身份核实的同时,镇人口办队员同步做好信息登记、照片采集、居住证宣传等工作,并对失业人员、失学儿童、怀孕妇女等特殊人群,采开展积极主动、细心耐心的就业、就学、计生等宣传工作,明确告知他们居住证是享受政府相关政策的前置条件,要求他们及时做好居住证的办理、续签和变更事宜。  此次清查整治行动共清查农村出租房110户486间,采集信息294条,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或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员共19名,依法收缴各类赌博机3台,有效地整顿整肃了两个自然村宅的治安环境。  镇人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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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城中村路径研究
&&&&&&本期共收录文章20篇
  [摘要] 城中村作为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分割下的特殊产物,其无序的规划建设、脏乱的内在景观、复杂的人口流动让城中村成为矛盾冲突的聚集地,严重阻碍了城市的发展。和谐的城中村是和谐城市建设的重要指标,面对城市中普遍存在的城中村问题,文章以南宁市城中村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南宁市城中村现状特征、形成原因、面临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南宁市城中村和谐建设新思路和新模式,促使加快南宁市城市建设步伐、提高村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构建和谐城中村这一目标的实现。 中国论文网 /1/view-245514.htm  [关键词] 城中村;和谐;城市化;过渡性   [作者简介] 王造兰,中共南宁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教师;刘少莹,中共南宁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副教授,广西南宁530007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1)08-0107-09      近年来,随着南宁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在南宁落户,一系列的举措把南宁逐步打造为区域性的国际城市。南宁市区域性国际现代化城市目标的定位,激活了南宁城市化的活力,对南宁城市的发展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本文通过对南宁市城中村这一特殊社区的研究,深入了解南宁市城中村的内在运行逻辑,客观分析南宁市在建设和谐城中村的作用和缺陷,拓宽南宁市城中村和谐建设的思路,最终促进南宁市社会和谐及建设区域性国际现代化大南宁这一目标的实现。      一、南宁市城中村基本情况      (一) 城中村概念界定及类型划分   1.概念界定。“城中村”,顾名思义,即是“被城市包围的村庄”。目前学界对城中村的界定却众说不一。有的从区位特征定义,有的从土地产权定义,有的则从形成原因定义等等。李培林在《村落的终结》一书中,以“羊城村”为代表,界定城中村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作用的产物,是城市地域扩张的一种本质延伸。蓝宇蕴在《都市里的村庄:关于一个“新村社共同体”的实地研究》一书中则以“珠江村”为典型,认为城中村是村庄内部的逻辑运作的结果,城市化农民的利益机制、生存和发展机制及其相关行动逻辑才是形成城中村现象的根本原因。   综合以上观点,本文界定城中村为: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城市的扩张,村民住宅聚落镶嵌于城市之中,村庄外在景观、组织制度、管理模式、社会关系、历史文化及生活方式相应得到延续和变异,从而形成具有“城市一乡村”过渡特征的新型城市社区。   2.类型划分。南宁市城中村可以按其家庭是否拥有可耕种地、地理区位条件及经济发展水平三个综合指标的评定分为“城中心型”村、“城乡结合型”村及“城郊型”村。   (1)“城中心型”村。村庄完全没有农业用地,除保留农民自有的宅基地和三产用地外,村庄的土地都被政府征用。这些村庄地处市中心繁华地段,交通便利,生活丰富,村民的思想观念、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与城里人无太大区别。村民的经济来源主要以集体分红或房租收入为主,这些群体成为新一代的“食利阶层”。由而村庄拥有良好的区位优势,村民纷纷加建房屋以获得更多利润,乱搭乱建、违章建筑随处可见,村庄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不容乐观。   (2)“城乡结合型”村。这些村庄有少量的农业用地,但基本处于闲置状态而非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城中心型”村相似,“城乡结合型”村的村民也是通过获取集体分红或房租维持生存。村庄虽未处于中心地段,但却是城市重点建设地域范围之内,区位地价潜力巨大,生活也比较便利。由于该村地处城乡交错处,流动人口急剧增加,村庄维护稳定、平安建设任务艰巨。   (3)“城郊型”村。这些村庄有较多的农业用地,经济收入也以种植作物为主,村民也通过出租一一些房屋获得利润,经济收入相对较低。相比于前两种城中村而言,此类村庄离中心城区较远,近期不列入城市规划用地重点建设范围,受城市现代化影响不深,居民生活方式仍保留较浓的乡土气息。之所以把此类村庄列人城中村范围之内,是考虑到这些村庄在规划上属于市区范畴,是城乡交流的人口处,对城市的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二) 城中村形成原因分析   随着城市中心范围的逐步升级和扩展,附属城市边缘的农村也被这一浪潮席卷进去。它们既被城市包围,却依然保留和实行农村管理体制,它们既不是典型意义的城市社区,也不是传统意义的农村社区,被形象地称为城中村。城中村就是在这样的延续和变异过程中形成的,其中既有宏观的制度背景影响,也有中观的利益因素调节,更有微观的行动逻辑作用。   1.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城中村是在我国城乡二元体制的特殊国情下,伴随着快速城市化而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一方面使城市占用大量的郊区农业用地,农村社区进入城市的管辖,转变为城市社区;另一方面,由于把村民与土地联系在一起,难以分化的利益共同体投掷于现代社会中,很多处于都市中心的村庄未能成功地转型为城市社区。与此同时,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城中村低廉的房屋适时满足进城务工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促成了城乡二元体制结构下底层群体生活状态。   2.市场利益调节机制。城中村的发展,必然离不开市场化的调节,从政府这个角度上看,一些地方城市政府热心于“圈地”,土地征用不仅可以提高财政储备能力,大规模的开发新区也是提高政绩的重要手段。但是,政府无力承担征地后村民的生活和就业,遂采取保留村民住宅用地、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以及少量留存农地的集体所有制性质,保留村民农村居民身份,保留原来的农村组织管理体制,这是城中村形成的内在机理。从村民来说,村民能够利用城中村“廉租房”的资源优势获得经济利益,使村民理性的回避“被边缘化”的灾难。私房出租成为一个利益丰厚的产业,村民在这种简单成本与收入的市场利益循环中,获取城市土地增值资本,营造了城中村的外在景观。   3.村庄行动逻辑权限。很多村庄在自身资源优势和组织制度基础上,利用村庄内部的管理权限在城市背景下进行另一种社会边界的建构,城中村也成为城市化农民的利益共同体。村庄运行逻辑的权限:一是农村的制度和政策优惠;二是村庄拥有的资源优势;三是村庄内部制定的管理体制。正是通过对这些制度、政策和优势资源的利用和发掘,一些村庄有机会创造出一个具有强大利益依附的自组织社区体系,成为基层组织自治单元,村民的基本权利和生活条件得以维护,城中村也应势得到发展和壮大。      (三) 城中村的分布特征   2006年,为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推进南宁构建面向东盟的区域国际性现代城市的步伐,南宁市重新调整行政区划范围,形成了包括青秀区、兴宁区、江南区、良庆区、邕宁区、西乡塘区在内的六大城区,市区总面积由1834km2增大到6559km2。   城市的快速发展蚕食了许多村落住宅,虽然它们在外在景观上与城市风貌相互融合,然而村庄内
在景观仍旧落后,村庄还保留农村的生产方式、管理制度、权力分配,它们不仅是地理实体的存在,更是组织实体的延伸。目前,南宁市城区内共有35个城中村(表1),主要分布于邕江两岸及市中心范围,其余的都散布在快速环道两侧。由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大部分新区的开发和建设直接通过政府征用农民住宅或田地进行,因此,南宁市城中村分布不集中,城中村改造涉及面过广,所需金额较多,改造难度相对较大。         (四) 研究方法   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一个独特而又具有普遍性的现象,城中村的产生和延续有其自身逻辑机制。此次研究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定量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南宁市六大城区城中村的行为主体进行调研。调查问卷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村民问卷,第二类是村干部问卷,第三类是租户问卷。本次调研共发放问卷330份,回收315份,回收率95.45%;其中有效问卷287份,有效率为91.11%。定性采用访谈法,针对六城区街道办事处于部、城中村村民及租户进行结构式访谈,进一步深入了解城中村的运作机制及社会影响。      二、构建和谐城中村的具体实践      和谐城中村的建设,不仅要考虑政府主导城中村改造的经济利益,更要关注以村民为主的平等、尊严、权利、公平等社会利益。因此,各级村委会和村党组织都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从政治、经济、文化、治安、生态五方面着手解决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共同建构村民安居乐业的和谐城中村。      (一) 大力实施保民工程,民主自治能力提升   在村委会党组织的领导下,村“两委”班子健全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增强村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使广大村民群众拥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真正做到让村民当家作主,不断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   1.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保障村民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村委会成立村务公开小组和财务审计小组,公开村财务收支情况、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土地承包集体经济项目等涉及全村村民的事项。由于村基层组织致力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大多数城中村民主氛围浓厚。在关于村民是否愿意就村里的公共事务向村委会或有关部门提出意见的调查中,有高达20%左右的村民表示“十分愿意”,有40.4%的村民表示“比较愿意”。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村民愿意为本村的事务献计献策,村民民主意识增强,民主自治性提高。   2.推行村民会议制度,保障村民的参与权和决策权。村民会议制度是村民自治活动中民主决策的主要组织形式,村民不仅能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还能制定和修改村规民约的有关规章制度。在统计中发现,高达79.3%的村民对村委干部选举十分关注,高达74.1%的村民积极参与到集体财产收入分配中,同时,将近60.2%的村民还参与到村委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中(图1)。3.完善村委会集体资金使用开支审批规定,保障村民切身利益。村委对涉及集体经济分配内容的村规民约依法进行修编,根据使用金额的不同幅度设立相应的审批主体和审批程序,使集体资金账目明确、使用合理。调查中发现,村民对村委会处理集体收入分配的信任度较高,因而对其公平性的满意度较高。有9.8%的村民认为分配“十分公平”,55.4%的村民认为分配“比较公平”,7.8%的村民认为分配“不太公平”,6.0%的村民认为分配“很不公平”。总体上看,村民对村委会集体资金使用审批比较认可,村委在村民民主管理中享有一定的威望。         (二) 大力实施富民工程。经济收入稳步增长   近年来,城中村两委班子紧跟南宁市经济建设发展的步伐,充分利用地理位置的优势,确定以三产为主的发展思想,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积极提高村民收入,富民工程扎实有效。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当今村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今非昔比,村民、村干部及租户的收入都有所增加,其中村民每月收入额在“元”的比例较大(图2),相比于以往收人难以上千的情况,57.8%的村民认为生活状况在中等以上。      1.壮大集体经济。为了实现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村委会通过招商引资和发展多种经济作为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并在政府一系列优惠政策的推动下取得一定的成效。一方面做好土地保障工作,村委会通过土地出租、三产用地出租等方式获得租金收入,提高土地收益;另一方面抓好项目建设,通过引进外资建设市场、宾馆、综合楼等获得分红收入。村里经济发展水平也因集体经济的经营业绩不同而各有差异。   2.提高群众收入。由于城中村的村民大多数无可耕种田地,村民的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房屋出租和集体分红。因此,村委会依靠城中村的优势,大力吸引外来进城务工人员进村租房,同时村民还依靠集体经济收入、发放补助、补贴和分红增加收入。一些年轻的村民利用手中的技能通过打工、上班获取就业收人。问卷调查表明,村民家庭收入中18.7%来源于集体分红,50.1%来源于房屋出租,30.7%来源于就业收入。多元的收入方式,切实提高了村民的收入水平,村民生活富裕安康。      (三) 大力实施乐民工程,精神文化和谐发展   为了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引导村民崇尚科学文化、反对封建迷信、摒弃不良恶习、提高村民文明素质,一些村委会纷纷开展各式各样的文明新风工程,效果显著。   1.文明宣传进村户。一是倡导婚育文明。如村委会以文化书屋为阵地,运用广播、标语、宣传画廊、光盘播放等宣传形式,加大人口计生和婚育新风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健康文明氛围。二是倡导生活文明。针对有些城中村匿藏吸毒人员,虎丘村委会马上组织“不让毒品进我家、家庭和谐促平安”禁毒宣传活动,让村民认识毒品的危害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有些村庄以家庭学校为载体,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宣传、法制教育知识讲座等活动,让小孩从小也感受到文明的渲染。   2.文体活动增风采。为了丰富村民的文体生活,村委会结合“三八”妇女节、“七一”党的生日、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组织村民开展丰富多彩的歌舞表演和游园活动。每逢周末,村委会不定期地让村民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一些集体活动,例如举行篮球比赛、座谈会、K歌比赛等。在这些活动中,培养了村民的集体意识、互助意识、文明意识,丰富村民的日常生活,营造和谐城中村良好氛围。      (四) 大力实施安民工程。平安有序民心稳定   和谐城中村的建设难点在于治安的稳定。针对外来人口与日俱增,城中村把治安环境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整合全村资源,扎实推进综合整治工作,营造了较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   1.加强社会综合治安治理。大多数村委会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小组,建立和完善一系列整治方案、管理体制和应急措施。一些村庄则利用村民力量,建造治安岗、组建村民巡防队,坚持24小时
轮班值岗,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一些经济发展较好的村庄投入专项资金,在全村主要道路、出入口及复杂路段安装监控摄像头,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的发生,治安类案件明显减少。通过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工程,村民和租户对城中村的安全总体评价较高(表2)。         2.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城中村村委会十分重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按照“谁出租、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与村民小组签订治安责任状,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同时,一些村庄还围绕流动人口相关办证、用工、子女人学人托、生殖保健、法律援助等环节开展优质服务,让外来人口以城中村为家,自觉维护村庄治安。      (五) 大力实施惠民工程,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近年来,南宁市连续开展了整治“五乱”、“城乡清洁工程”、“创建全国文明城”、“创建卫生城”,并申报荣获“联合国人居奖”等系列活动,目的是为所有市民能够居住在一个美好和谐的环境中。城中村村委会积极响应号召,投入一定数目的资金,对村道路、小巷和卫生死角的环境、卫生、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对乱摆乱卖、跨门栏经营、乱停乱放车辆、乱发乱贴广告等行为进行全面整治,为村民营造了一个整齐、有序的生活环境和居住环境。      三、南宁市和谐城中村建设存在的问题      城中村作为快速城市化的产物,必然产生一些与城市不相协调的地方,根据调查统计,影响城中村的总体评价的因素涉及人员素质、环境卫生、交通条件、治安状况等12项指标。从表3可看到,对城中村交通条件、人际关系(与村民、村委会、城里人的关系)方面评价较高,而在人员素质、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等方面评价较低。   本文通过运用SPSS统计软件,研究每个指标对总体评价有不同的影响效度,计算相关阵,输出结果见表4。   从相关阵看出,人员素质、环境卫生、治安状况、交通条件、基础设施、文娱生活6个指标相关系数较高,分别为0.530、0.517、0.480、0.470、0.462、0.455,复相关系数R=0.661,决定系数R2=0.437(表5)。由回归系数显著性可以初步判定以上6指标影响着城中村的总体评价,对城中村的满意度相关性很强。因此,本文也通过对城中村存在的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一) 城市管理力量薄弱,村容村貌影响较差   “房屋多了、树木少了,人员多了、路面窄了,村庄富了、环境差了”,这是缺乏规划与管理的城中村所共有的现象。城中村村容村貌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房屋密度高、违章建筑多,乱搭乱盖现象较为普遍。这类房屋一般采光通风条件差,容积小,既影响了市区的容貌,也造成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其次,内在景观差,环境保护力度不够。很多村庄由于缺少基础配套设施、没有地下污水管道系统、垃圾处理站等环保设施,使城中村脏乱不堪、藏污纳垢,村容村貌较差,形成“村外现代化、村中脏乱差”,直接影响城市的形象。最后,村庄道路容积小,硬化、绿化效果差。现今村里的道路无法满足人流、物流、停车及消防的基本要求,同时由于道路硬化状况差,路面不平而且极其狭窄,很多道路均为“断头路”、“丁字路”,影响村民日常出行。      (二) 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基础设施配套滞后   城中村在个人及村庄经济收入水平显著提高的同时,却缺乏基础设施的相应配套。由于城中村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垃圾处理都没有纳入城市管理范围,从而导致各种管道、电线杂乱无章,排水排污不畅、内涝时有发生,居民生活十分不便。在关于村庄不好方面的调查数据显示,村民、租户都对“村庄基础设施落后、活动场所缺乏”投上了不满意之票(图3)。村庄由于过高的人口及房屋密度,公共绿地缺乏,让很多村民缺少健身、娱乐的场所,由于政府产品供应能力不足,村集体资金使用有限,因而不能及时进行公共设施的建设,村民怨言较大。            (三) 人员结构复杂多变,平安维稳任务艰巨   城中村地处市中心繁华阶段,由于大多数流动人口从事非正规的工作,职业变换频繁,工作不稳定,人员结构复杂,加之城中村村民多为“租金食利阶层”,村庄随之产生许多终日游手好闲的青壮年村民。调查中,城中村尤其是“市中心型”村的社会治安极乱,许多私人小作坊、非法企业藏匿于此,个人造假、窝赃销赃、“黄赌毒”等治安问题突出,这在一定程度上构成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在对本村村民及租户的调查中发现,有33.3%的租户和21.7%的村民经常遇见或亲身经历过“两抢一盗”案件,有42.4%的租户和39.8%的村民较多遇见或经历过此类情况。      (四) 现代文明隐性渗透,文化认同日益消解   乡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的转变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城市化的历史进程中,城中村文化认同存在两方面问题。   1.城中村村民认知日益现代化,“差序格局”逐渐消解。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村民的自我认同与现代社会相互融合,村民并没有因户籍的差异而产生身份文化的隔离。然而,现代性的渗透让村民的人格特质体现较强的理性化,村中的文化认同却逐渐淡漠。从统计结果上看,有高达74.7%的村民闲暇时刻选择看电视,60.6%的村民选择上网。39.5%的村民选择打麻将,33.5%的村民选择聚会逛街,而选择参与村文化队的只有14.3%(图4)。相比于传统农村,如今城中村更多彰显的是人的自由性和现代性。      2.城中村文化传统日益世俗化,民间风俗难以传承。村民对原有民间文化了解有限,文化传承与创新在青年一代村民中断裂。在调查中发现,村民对中国特有的节日,如清明节、春节、端午节的文化习俗了解比较多,了解程度高于70%以上,而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如民间歌舞(板鞋舞、抢花炮)、戏剧(邕剧、粤剧、师公戏、八音)、逛庙会则印象不深或不理解,了解程度仅为4.8%、10.8%、16.3%。      (五) 人口素质参差不齐,村民教育动力不足   一般而言,城中村的社会群体由“无村籍”者(外来人员)和“有村籍”者(村民)构成。“无村籍”者多是外地进城的农民工,他们文化知识偏低,只有基本的生存技能,繁重的工作让他们无暇顾及精神教育。而村庄大部分村民由于有着丰厚的村落集体分红和家庭出租收益,日常生活无所事事,平常就是玩玩鸟,打打麻将,聊聊闲天,因而被当地的市民称为“二世祖”。这类群体接受教育少,人口素质普遍偏低。   调查中发现,目前仍有部分农民的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和谐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部分村民的“老传统”思想阻碍了城乡一体文明的建设,在村庄整治或入住新建的集中居住区后未形成良好的环保意识和生活习惯,出现了“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的情形;有些村民为了堆放杂物或多出租房屋以盈利,在村庄内乱搭乱建,影响村容村貌,引起了邻里纠纷和干群矛盾,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和干扰和
谐城中村建设。      四、构建和谐城中村的对策措施      随着中国一东盟国际博览会和南宁国际民歌节永久落户于南宁,南宁市的城市化步伐将越来越快,城市建设水平飞跃提升,城市影响力将不断扩大,因此,要促进和谐城中村的建设。和谐的城中村的内涵,就是要构建一个“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村社。与此同时,政府应在政策文件、利益分配、民生保障方面做好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具体而言,可在以下几方面进行建设:      (一) 建立惠民新机制   在诸多和谐城中村的建设乃至城中村改造的实践中,往往牵扯到诸多层面的利益关系。因此,在利益机制的建立上,可以从补偿、引导、协调这三个层面着手,建立惠民、利民的新机制。   1.利益补偿机制。要根据不同村庄的区位特点、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不同的改造目标和策略。处理好拆迁改造补偿、村民生活保障、居住安置等一系列问题。要根据市规划的需要,进行全面改造或综合整治,积极采用货币补偿、房屋补偿、就地或异地安置等补偿手段满足村民的利益需求。   2.利益引导机制。城中村的建设必须纳入城市规划中,在整体规划的前提下,按照“宜居城市”的理念改造城中村。为了提高村民的认识度,必须引导村民参与到城中村的规划建设中,通过将农民利益和整体规划结合起来,在政府、村民、开发商和专家学者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村庄规划,让村民理解城中村改造的重大价值和发展潜力。   3.利益协调机制。城中村改造的最终结果,是要实现行为主体利益的多方共赢。根据现有主体分类的操作模式,划分为“政府主导型改造模式”、“村民主导型改造模式”、“开发商主导型改造模式”和“政府、村民、开发商共同参与改造模式”四类。一般而言,村民、村干部更愿意采取第四类方式进行改造,因此在政府、开发商和村民之间达成某种均衡关系,兼顾各方的利益从而实现城中村与城市发展的全面融合则十分重要。与此同时,城中村利益上的协调,还应更多消除乡村与城市的制度壁垒。      (二) 构筑管理新体制   城中村改造涉及户籍制度、土地利用制度、财政体制、投资融资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等复杂问题。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因而在实际操作上需要基层组织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针对本村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管理政策,确保城中村的改造得以顺利进行。   1.创新经济管理模式。村民身份分化严重,户籍制度管理较为混乱,产权制度不明确,集体财产损失严重。集体资产面临的问题表明,村集体资产需要重新量化、折股到人,实行新型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实行“股权不变、股权继承”的股份合作制,一方面明晰了集体资产产权,实现了与市场经济相衔接,促进集体资产经营决策民主化;另一方面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消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加速改造和发展城中村的进程。   2.健全村民自治模式。村民自治模式的健全关键在于制度的建设。一方面要建立健全责权明晰,事前、事中、事后相衔接的村级事务监督机制。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决策事项与决策程序相配套的村级事务决策机制。要明确涉及村民利益或村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范围,按照事务大小、涉及面宽窄等,设置不同的决策层次,规定可操作的决策程序。   3.完善人口管理模式。作为流动人口聚居的城中村,必须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一方面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另一方面要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尤其是计生管理。村基层组织要采取对流动人口建立“村一组一户一人”的四级联管模式,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本土信息员”队伍,用本村的人管理本村的事,将服务寓于管理,人性又亲情。      (三) 培育现代新农民   和谐城中村建设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健康素质,加快农民向现代文明市民的转变,不断提升农民和农村的文明程度,因此,要进一步推动和谐城中村的发展,就应加强培育现代新农民。   1.要实施阵地建设,提高文化素质。一方面政府要加大投入。确保建设的质量,开展多彩活动,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只有各级政府加大支持力度,才能搞好阵地建设工作。另一方面要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切实把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运用标语、板报、专栏、资料、各种大小会议等大力宣传有关政策。   2.要开展多方合作,培育技术能手。村委会应根据村民的就业需求积极与农业研究所、职业技术学校开展业务合作,通过技术培训,讲座宣传等方式让村民了解并掌握热门的技能要求、农科知识,提高村民发展生产、就业增收的素质和能力。      (四) 维护治安新秩序   城中村治安的维护需要政府、社会和村民的共同努力、相互支持、彼此协调。村民既是城中村治安的受益者,又是维护治安的参与者。离开了广大村民的积极参与,城中村的治安管理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1.政府部门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空间,让走在违法犯罪边缘的人不想作案、不敢作案,让犯罪分子无机可乘。   2.可以合理引入市场机制,通过自筹资金或村集体收入聘请外来专业治安队伍维护村庄稳定。一些经济发展较好的村庄,可以利用资本优势对案件发生频繁、治安状况较差的地点,有针对性的聘请保安队伍进行巡防。   3.村庄要积极组织各方人力资源,构建巡防安全体系,充分把监视控制系统、村民治安防范队伍、公安民警系统及本土信息员四方工作相互结合、相互配合,实现村庄打、防、控、管精确化,创建一方平安,让村民安居乐业。      (五) 树立文明新风尚   文化建设是树立城中村文明新风尚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充分考虑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结合,乡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结合,做到继承优秀传统文化遗产又广纳现代文明成果;既重视乡土文化又不排除外来文化。   1.挖掘本村文化资源,增强活动参与特性。要充分利用村庄的文化资源,多组织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让大家都能够参与进来,力争使活动人人皆知,多多鼓舞居民融入活动之中。   2.成立本村文化组织,培育农村文化人才。村委会可以充分挖掘本村的文化能人,给予相关的活动经费,让他们作为牵头人组织村庄的文化活动,培养村庄不同艺术爱好者,丰富村民活动内容,从物质生活到行为方式和思想观念上逐步与城市市民融为一体。   3.发挥本村宣传作用,动员村民积极参与。村民是村庄文化建设的主体,因此村委要发挥宣传作用,围绕村民“求安、求乐、求知、求美、求富、求民主权利”的心理要求,开展各种有益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先进文明潜移默化地传播到村民头脑中。   总之,城中村作为“都市村庄共同体”,有着自身的组织管理模式、经济运行实力和历史文化根基,因而,构建和谐的城中村是地方政府、开发商、村民三个行动者之间对城中村这块“土地”的收益博弈过程,也是城中村得以顺利改造并彻底走向城市化的关键之一。一般而言,城中村改造应该采用“政府引导+村民参与+开发商投资”的模式,将政府、村民、开发商三者融合在一块,充分发挥三者的互动性,共同协作,共同获益,做好城中村改造的前期工作,促使城中村改造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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