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本书的书名,书名只有两个字的情侣网名,内容只有数百字

推荐一本书,要有书名、作者、内容、感受(200字左右)、推荐理由(100-300字)要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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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妈的。一楼的,别去复制那些垃圾来……
今天,我想大家介绍一本书——《西游记》。这本书记录的是唐僧前往西天去取真经,路上收了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他们师徒四人历尽千难万险,一路上徒弟降妖除魔,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修成正果,取得真经。
难道他们就真的不怕困难吗?难道他们就没有想到过放弃吗?不,但是他们有着惊人的毅力!孙悟空是徒弟中本事最大的,也是最孝敬师父的;猪八戒没有很大的决心,遇到困难就要分行李回高老庄;沙僧虽说不如孙悟空本事大,但是孝心可不比他差!
我最喜欢的还是唐僧路过西梁女国那一集。唐僧没成想,那里的女王看上了他,却要他当驸马爷!唐僧慌忙劝阻,孙悟空却一口替唐僧答应了这门婚事。唐僧抱怨悟空,悟空却说:“等到举行婚礼的那一天,我们拉下你来走就行了。”“也好也好。”等到了那一天,唐僧立刻就被一阵莫名奇妙的风刮走了。悟空在琵琶洞找到了他,知道那妖精叫琵琶精。可是她有一个琵琶,还会蛰人。听了她弹琵琶,立马就会晕倒;被她蛰了,脑袋立刻就会起包。悟空和八戒都被他她蛰了。后来才知道请卯日星关就能降服此妖,于是就把他请来了。原来卯日星关是一只大公鸡,它对着妖精打鸣,妖精就慢慢死了。悟空谢过他,就和唐僧一起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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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的简介 

本书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目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上。一九二七年七月,鲁迅在广州重新加以编订,并添写《小引》和《后记》,改名《朝花夕拾》,于一九二八年九月由北京未名社初版,列为作者所编的《未名新集》之一。一九二九年二月再版。一九三二年九月第三版改由上海北新书局重排出版。书的封面为陶元庆所绘。 

这十篇散文,是“回忆的记事”〔《三闲集·〈自选集〉自序》〕,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生动了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是研究鲁迅早期思想和生活以至当时社会的重要艺术文献。这些篇章,文笔深沉隽永,是中国现代散文中的经典作品。 

关于翻译本书,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四月十一日致增田涉信中说:“《朝花夕拾》如有出版处所,译出来也好,但其中有关中国风俗和琐事太多,不多加注释恐不易看懂,注释一多,读起来又乏味了。”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十二月二日致增田涉的信中,提到增田涉和佐藤春夫合译《鲁迅选集》时说:“只有《藤野先生》一文,请译出补进去,《范爱农》写法较差,还是割爱为好。” 



《花季雨季》简介 

郁秀的处女作《花季雨季》获得过中央《五个一工程》奖和国家图书奖,曾经风靡全国。 
本书共分为二十六章,第一章的第一个故事叫“又搞突然袭击”。是讲高一⑷班的语文老师事先不告诉同学今天要考试,却突然发试卷让同学考试,他们班的调皮蛋余发就说:“又搞突然袭击”。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两个人:王笑天和陈明。我觉得他们俩是书中最有灵魂的人。勤奋好学的陈明总是把学习放在第一位,不论什么事情都不会改变。王笑天在书中被称为“靓仔”,不过我不喜欢他的这一点,我喜欢他对事认真、谨慎的态度。最重要的是王笑天的聪明才智。 
小说中对家长们提出了如何正确看待这一代年青人,如何理解他们进而引导他们的问题。又从青少年的角度,已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思想方式去审视自己的父母。 
由于时代的改变,社会、科技的快速发展,父母长辈和我们这一代人的知识水平和思想都有很大的差异,行为习惯、情感取向等方面,也出现了较大的区别。但毕竟青少年属于成长阶段,思想、行为等各方面还没有成熟,应该要正确地看待父母长辈的教导。 
《花季雨季》读后给人一种轻松、明朗、向上之感,对生活有了更充分的认识,更加坚定自己勇往直前的目标。 




《繁星春水》简介 
作者冰心,原名谢婉莹。 
《繁星》是诗集,由164首小诗组成。冰心一生信奉“爱的哲学”,她认为“有了爱,便有了一切”。在《繁星》里,她不断唱出了爱的赞歌。她最热衷于赞颂的,是母爱。除了挚爱自己的双亲外,冰心也很珍重手足之情。她爱自己的三个弟弟。她在后来写作的一篇散文《寄小读者.通讯十三》里,还把三个弟弟比喻成三颗明亮的星星。冰心赞颂母爱,赞颂人类之爱,赞颂童心,同时她也赞颂大自然,尤其是赞颂她在童年时代就很熟悉的大海。歌颂大自然,歌颂童心,歌颂母爱,成为冰心终生创作的永恒主题。 
《春水》是《繁星》的姐妹篇,由182首小诗组成。同样是在《晨报副镌》上最先发表,不过《春水》的问世要比《繁星》晚三个月。 
在《春水》里,冰心虽然仍旧在歌颂母爱,歌颂亲情,歌颂童心,歌颂大自然,但是,她却用了更多的篇幅,来含蓄的表述她本人和她那一代青年知识分子的烦恼和苦闷。她用微带着忧愁的温柔的笔调,述说着心中的感受,同时也在探索着生命的意义,和表达着要认知世界本相的愿望
20分的提问
您也就别这么高要求好吧
《何以笙箫默》作者:顾漫 

内容简介: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

本书从七年后超市的相遇开始,把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娓娓诉来。书中男主角何以琛深情而执着,平静的外表下汹涌着刻骨的相思,冷淡的语言中暗藏着最深的温柔。如果世界上曾经有她出现过,其他任何人对他来说,都成了将就,而他,不愿意将就……


在网上比较有名,我看完了,还可以。比较有深度,不象那种白痴文,男的帅的不的了,酷的不的了,有钱的不的了,暴力的不的了,就是对女的好的不的了,唉~

相比之下 我更喜欢另一个简介
简介 · · · · · · 

  那时候他就老是要让她等。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
  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
  这次她等得脾气都没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


作者简介 · · · · · ·  

 顾漫,平时就是懒懒散散的那种,喜欢缩在自己的壳里听听音乐,睡睡觉,写写小说,基本上是人神共愤的懒人一个。每天仅有的运动是被妈妈拉着去逛超市,对着超市的美食两眼放光。
  平生胸无大志,只需有一片龟瓦遮头,风雨不扰,安乐无忧。


接下来就是感受拉
  一个人若喜爱一本书,大抵是从书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然而。 
  我不是赵默笙,自知没有她那一份带着阳光的灵动。何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不是何以玫,与你不过萍水相逢,错风而过。何来青梅竹马相守相知。 
  我只是何以琛,脱去优秀的以琛,为你的过往心有不甘刻意遗忘的以琛,在你离开以后所有的爱恨都淡漠的以琛。 
   
  你是我的不理智,不客观,不冷静。 
   
  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 
   
  我把自己想象成了悲情角色。等待时辗转反侧的忐忑,挽留后仍是失之交臂的落寞,失而复得后却又担惊受怕的矛盾。 
  五味陈杂,百般滋味。 
   
  故事完结,王子与公主最终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合上书,只是忆起自己的传奇。 
  向来情深,奈何缘浅。 
  是的,现实中的我,远远没有故事里的人儿幸运。我也没有以琛坚定,没有以琛的时间。害怕如他,苦闷如他。甚至是懦弱的。 
   
  在番外里,以琛对以玫说,当你遇见过那个人,那么之后所有人都会变成将就。 
  或许,我是你的将就。我是吗。不是吗。是还是不是?我不明白。然而我却知道,你是夜夜来叩我梦里那道门的人。 
   
  借书宣泄自己的感情。动情处,只是心里绞痛。泪含住,没有落下来。 
  以琛,你多幸运。赵默笙的爱从未离体。她和你一样,心系一处,不再转移。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赵默笙,你亦何求。以琛对你的冷淡不过是自持,他只是不擅于表露自己如烈火的感情。 
  两情相悦啊。那么你这七年的等待是值得的。 
  际遇波折,才显出感情的可贵。 
   
  多动人的童话。 
  它轻而易举地剥去了我伪装坚强的外衣,撩开那尘封已久的温暖。情节算不上突出,文字亦有它的疏漏,可是就是那么多的细节,似曾相识的触动,让骄傲如我也妥协下来。 
   
  你理顺了我四处乱撞的情感,给了我原谅自己的借口。 
   
  是的。掩卷时,好像独斟了一杯酒。酒不醉人人自醉。我只想乘着这酒力再一次跌倒进你的怀。 
   
  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

这是从网上摘得

我自认写的没它那么好 所以不写 如果有要求要自己写那我再补充写下好了

推荐理由

其实,一本好书是不需要理由的.我只知道,我为它痛我为它笑,从此我心中有了这样一本书的名字
所以我把它推荐给了你

在这里借另一个人的话作为理由
人有三世,一世我们相欠,一世我们相恋,再一世我们相忘

  前一世,默笙和以琛相欠,默笙欠以琛一个完整的童年,以琛欠默笙一脉温情; 
  这一世,默笙和以琛相恋,默笙恋以琛聪明英俊有才华,以琛恋默笙明媚如阳; 
  下一世,默笙和以琛相忘,默笙忘以琛深情期待整七年,以琛忘默笙转眼不见。 
   
  这一世,他们遇见,分离,再遇见,兜兜转转七年。七年间,这一份真情的缘牵绊着他们,妄图相忘徒劳无功,因为前世欠债未还。 
   
  于是,于以琛,姹紫嫣红敌不过她的嫣然一笑; 
  于是,于默笙,才俊富豪敌不过他的浅浅一吻。 
  于是,以琛和默笙这四个千差万别的字,穿越了七年,穿越了两世,铭刻在一张红色的结婚证上,铭刻在两个人的心上。 
   
  我以为,这一切都是姻缘的安排。 
  优秀俊朗如以琛也要栽在有点迷糊称不上绝色的默笙手上。什么默笙的赖皮,什么默笙的死缠烂打,也终究是借口,如此可爱并为之疯狂的借口,想起来不禁失笑的一抹弧线。他,何以琛便是执着的爱着这样的赵默笙,不在乎她是谁,她从哪里来,只要她够赵默笙。 
  如此情深,却难以启齿。 
  以琛如此深刻的爱着默笙,爱进了骨髓里,却不曾甜言蜜语,却不曾日日表白真心,原来你若真爱一个人,内心酸涩,反而会说不出话来,甜言蜜语,多数说给不相干的人听。日日表白,是在安慰对方,还是在提醒自己不可忘记? 
   
  大多的情感指南,爱情专家告诉我们,与昔日恋人最好擦肩而过,互相道句“你好!”,眼角眉梢要带着回忆的信号,保存最美好的记忆。然而他们却不,他们事隔七年,复见,逃跑,陌生倔强的不承认;再见,纠缠,倔强的不诉说每当梦醒都是想念的泪水;三见,急切,倔强的领一份毫无温情准备的结婚证,也许是七年里日日都憧憬的场面。情感指南,爱情专家也有不靠谱的时候,那就是遇见真爱的时候。我以为,当我们遇见某一个三世姻缘的人,我们的会情不自禁,我们会激发我们爱的潜能,在真心面前,一切技巧还有你来我往拔河的力学均是那么可笑。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承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是山崩地裂,天雷勾地火,而是天冷加件衣,饥饿做顿饭,彼此如空气般的存在,温暖围绕,一回头他永远在那里等着你。他们便是如此,平淡的叙事,安静的语调,幸福简单的生活。人世间,有太多的浮华,有太多的功利,只有在他的怀里才能看见纯净的天空。 
   
  以琛说:“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三世姻缘,怎可将就? 
   
  若,此时的你,正享受爱情,尽可珍惜,姻缘可遇不可求; 
  若,此时的你,正寻觅爱情,尽可相信,前世欠你人终会出现,因为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指南录》,酒徒写的,他还写过本书,叫《明》,但是我更喜欢《指南》,他说的是一个民族应该有反抗被另一个民族武力征服的权利,这句话并不准确,但我组织不了更好的语言。里面有一段话:尧之初,舜之壤,禹之封,于中应有,一个半个耻臣戎,万里膻腥如许,千古英魂安在,胡运何须问,赫日自当中。我一直映像深刻,因为当时我看到这句话时候,眼眶很湿润。是滴,成吉思汗,什么J8水德土德,U是大运所在,哥8想diao你,哥会反抗滴,顽强滴反抗,直到挂。这本书,我看着很爽,很有激情,这是我看完后滴总体感觉。但这本书很长,哥们,悠着点哈。 上有下的,TXT
逃嫁新娘  作者:酒壑盛人 

内容简介:

灯红酒绿,霓裳阑珊,笙歌艳舞,醉生梦死。
旧上海滩

又没搞错,我就是跑步摔了一脚就摔回去了77年!
阴差阳错我还要嫁给这个。。。这个。。首先要说的是林作岩付出的爱,终于可以让沁心不能再忽视了,他终于在慢慢的走进沁心的心里了,这点是值得为小林同志高兴的。

  呵呵,以前看的很多言情小说都是男主霸道得就像刚开始的林作岩一样,而女主之前也是非常抵触,可是后来写着就莫名其妙的说一早就喜欢上男主了,感觉很生硬,一点真实感都没有。后来看了朵朵舞的《红颜乱》以后,才真正体会到爱情就应该像美酒一样慢慢酝酿出来的,这样的爱情才有真实感嘛,才不会觉得太假。盛人也做到了喔,沁心对林作岩的感情就是这样慢慢的,在不知不觉中滋生出来的。

  说到戎莫芯这个人,刚开始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但是看了第六十六章后,可以说很讨厌她了。她做的事情很卑鄙喔,她这样做就能得到林作岩的爱了吗?这样损人不利己的事情亏她也做得出来(真不敢相信洛舟会有这样的妹妹)。相对起来,枫霓裳这个角色就比戎莫芯高尚太多了。(高尚的人才能让人喜欢嘛)虽然她也爱林作岩爱得很深,但至少她不会去做违背自己良心的事情吧?所以我个人也还是喜欢枫霓裳这个人的。而施月这个人,说实话,现在对她还没有多大感觉。可怜的洛舟注定得不到沁心的爱情,不知道盛人会怎么安排呢?好想知道喔。(现在反而希望洛舟和枫霓裳了,两个可爱的人一起也不错。呵呵,我个人一相情愿的想法而已)。
推荐下午自己的小说……呵呵。
《非常盗》写的是一个小偷修真的故事。笔名:坠世恋雨。不像现在网络小说这样单纯的YY,我想表达自己的主题,那就是无论你是什么人,你有多大的本事,你都会遇到等同与你实力的难事,那时候我们面对的态度,不应该是叹息,而是奋斗,书中,从主角小贼的无奈,写到,千古第一智者诸葛亮的无奈,上古第一魔神蚩尤的无奈,人人都会有无奈,你的本事越大……你将面临的无奈就更强,80W字已经本完,百度上搜索,随处可见。
《血刺青》写的是一个未知世界的故事,笔名:坠世恋雨,仍然有望自己的主题。
血刺青有四种。鸽子血刺青,非气血翻涌不能现
处女落红血刺青。代表今生的不离,和来生的许诺。
帝王血刺青,彰显着无上的荣耀。
第四种是什么?看过你就会明白我想表现的主题,目前20W字,创作中
呵呵!见笑了。随口说说
作者是曹禺
《雷雨》是大家非常熟悉的作品,这部作品发表的过程有点曲折。曹禺当时还是清华大学的一个学生,才二十出头。他写出这个剧本以后,交给了他的好朋友、《文学季刊&的主编靳以。靳以就拿去给这个杂志的另一个主编郑振铎看。郑振铎是一位资深学者,但他一下子不能判断作品的优劣,就说它“写得乱”,当然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写出来的剧本难免有点乱。靳以就把这个作品放下来,因为郑振铎说要放一放,他也不好意思再拿出来。第二年,著名作家巴金从上海到北京(那个时候叫北平),与靳以住在一起,靳以就把剧本拿出来推荐给巴金看。结果巴金一看之后非常感动,他说:“我被深深地震动了!就像从前看托尔斯泰的小说《复活》一样,剧本抓住了我的灵魂。我为它落了泪。……我由衷地佩服家宝。他有大的才华。”马上就推荐发表,这样《雷雨》才发表在1934年出版的《文学季刊》上。发表以后,这个作品也没有引起社会上的反响。第一次上演《雷雨》是在日本,是一批留日学生在神保町一个大学的礼堂里,结果演出引起了轰动,然后再回到中国,引起中国的反响。这很奇怪,与曹禺其他剧本发表的情况相反,《日出》当时上演以后,天津《大公报》是连续发了两个专版,请了南方、北方的一批名作家去讨论,轰轰烈烈的,《雷雨》刚刚问世的时候相对来说比较寂寞。
雷雨》这个作品非常有意思。它出场的人物非常少,展示的只有八个人物,全部是在一个血缘关系当中包容起来的。地点也比较集中。主要场景是出现在一个比较单纯的客厅里面。曹禺的戏剧往往是有一点变化,里面有一场戏是拉到外面去,比如像《雷雨》,一共是四幕,四幕里面第一、第二、第四幕是一个场景,第三幕,他是拉到另外一个场景去的。而且戏剧发生时间也很短,只有从那天的上午一直到半夜里两点钟。但实际上故事的时间跨度非常长。曹禺这个剧本的时间是非常复杂的,他有一个序幕时间。一个剧本时间,一个故事时间。序幕时间是“今天”,我们假定它是l933年。就是曹禺创作那一年。而剧本时间是十年前,那就是1923年。这里面还有一个故事,他说到的是三十年前。那三十年是一个笼统的概念,我等会儿还要讲。所以这个故事前后有四十年的跨度。但这四十年的跨度他是集中在一天把它交代清楚。所以,从戏剧来说,这是比较严格地遵守传统戏剧的一个观点,即所谓“三一律”,是中规中矩符合古典戏剧创作原则的一个作品。
这个作品展示出来的一种容量是相当大的。我们讲到巴金的《电》,大家可以发现,《电》是非常简单的一个作品,故事的表面层次和内在层次是一致的,非常清楚。但是,曹禺的作品恰恰是相反,它表面呈现的故事跟文本底下的意义,这之间是有很大的距离,你如果光看表面的故事,里面有很多内涵的东西你是没有办法发掘。因为这连作者本人也没有搞清楚。曹禺写这个作品完全是处于混沌状态,一个非常压抑的朦胧的无意识的状态。写完以后,那些批评家批评,有的说这个作品是反封建的,有的说这是暴露大家庭的罪恶,这种话人人会讲,那么,曹禺后来就承认了,在《雷雨》出单行本的时候,他写了一篇序,承认“这些注释有的我可以追认,——譬如‘暴露大家庭的罪恶’。” “追认”这个词是什么意思?那可想而知,实际上曹禺本人,他对于这个戏到底要讲什么是不清楚的。这跟巴金写小说正好相反,巴金是脑子非常清楚,他要宣传什么,反对什么。曹禺正相反。那么,无意识状态当中,他怎么使这个作品形成完整的严密的戏剧结构?这也是一个蛮有意思的情况。

夕拾》的简介 本书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目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上。一九二七年七月,鲁迅在广州重新加以编订,并添写《小引》和《后记》,改名《朝花夕拾》,于一九二八年九月由北京未名社初版,列为作者所编的《未名新集》之一。一九二九年二月再版。一九三二年九月第三版改由上海北新书局重排出版。书的封面为陶元庆所绘。 这十篇散文,是“回忆的记事”〔《三闲集·〈自选集〉自序》〕,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生动了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是研究鲁迅早期思想和生活以至当时社会的重要艺术文献。这些篇章,文笔深沉隽永,是中国现代散文中的经典作品。 关于翻译本书,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四月十一日致增田涉信中说:“《朝花夕拾》如有出版处所,译出来也好,但其中有关中国风俗和琐事太多,不多加注释恐不易看懂,注释一多,读起来又乏味了。”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十二月二日致增田涉的信中,提到增田涉和佐藤春夫合译《鲁迅选集》时说:“只有《藤野先生》一文,请译出补进去,《范爱农》写法较差,还是割爱为好。” 《花季雨季》简介 郁秀的处女作《花季雨季》获得过中央《五个一工程》奖和国家图书奖,曾经风靡全国。 本书共分为二十六章,第一章的第一个故事叫“又搞突然袭击”。是讲高一⑷班的语文老师事先不告诉同学今天要考试,却突然发试卷让同学考试,他们班的调皮蛋余发就说:“又搞突然袭击”。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两个人:王笑天和陈明。我觉得他们俩是书中最有灵魂的人。勤奋好学的陈明总是把学习放在第一位,不论什么事情都不会改变。王笑天在书中被称为“靓仔”,不过我不喜欢他的这一点,我喜欢他对事认真、谨慎的态度。最重要的是王笑天的聪明才智。 小说中对家长们提出了如何正确看待这一代年青人,如何理解他们进而引导他们的问题。又从青少年的角度,已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思想方式去审视自己的父母。 由于时代的改变,社会、科技的快速发展,父母长辈和我们这一代人的知识水平和思想都有很大的差异,行为习惯、情感取向等方面,也出现了较大的区别。但毕竟青少年属于成长阶段,思想、行为等各方面还没有成熟,应该要正确地看待父母长辈的教导。 《花季雨季》读后给人一种轻松、明朗、向上之感,对生活有了更充分的认识,更加坚定自己勇往直前的目标。 《繁星春水》简介 作者冰心,原名谢婉莹。 《繁星》是诗集,由164首小诗组成。冰心一生信奉“爱的哲学”,她认为“有了爱,便有了一切”。在《繁星》里,她不断唱出了爱的赞歌。她最热衷于赞颂的,是母爱。除了挚爱自己的双亲外,冰心也很珍重手足之情。她爱自己的三个弟弟。她在后来写作的一篇散文《寄小读者.通讯十三》里,还把三个弟弟比喻成三颗明亮的星星。冰心赞颂母爱,赞颂人类之爱,赞颂童心,同时她也赞颂大自然,尤其是赞颂她在童年时代就很熟悉的大海。歌颂大自然,歌颂童心,歌颂母爱,成为冰心终生创作的永恒主题。 《春水》是《繁星》的姐妹篇,由182首小诗组成。同样是在《晨报副镌》上最先发表,不过《春水》的问世要比《繁星》晚三个月。 在《春水》里,冰心虽然仍旧在歌颂母爱,歌颂亲情,歌颂童心,歌颂大自然,但是,她却用了更多的篇幅,来含蓄的表述她本人和她那一代青年知识分子的烦恼和苦闷。她用微带着忧愁的温柔的笔调,述说着心中的感受,同时也在探索着生命的意义,和表达着要认知世界本相的愿望 愛しいよDE人 回答采纳率:14.3%
18:23 我说楼主 20分的提问 您也就别这么高要求好吧 づ一季粉红ぐ 回答采纳率:41.3%
18:37 《何以笙箫默》作者:顾漫 内容简介: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本书从七年后超市的相遇开始,把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娓娓诉来。书中男主角何以琛深情而执着,平静的外表下汹涌着刻骨的相思,冷淡的语言中暗藏着最深的温柔。如果世界上曾经有她出现过,其他任何人对他来说,都成了将就,而他,不愿意将就……在网上比较有名,我看完了,还可以。比较有深度,不象那种白痴文,男的帅的不的了,酷的不的了,有钱的不的了,暴力的不的了,就是对女的好的不的了,唉~相比之下 我更喜欢另一个简介简介 · · · · · ·   那时候他就老是要让她等。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  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  这次她等得脾气都没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作者简介 · · · · · ·   顾漫,平时就是懒懒散散的那种,喜欢缩在自己的壳里听听音乐,睡睡觉,写写小说,基本上是人神共愤的懒人一个。每天仅有的运动是被妈妈拉着去逛超市,对着超市的美食两眼放光。  平生胸无大志,只需有一片龟瓦遮头,风雨不扰,安乐无忧。接下来就是感受拉  一个人若喜爱一本书,大抵是从书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然而。   我不是赵默笙,自知没有她那一份带着阳光的灵动。何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不是何以玫,与你不过萍水相逢,错风而过。何来青梅竹马相守相知。   我只是何以琛,脱去优秀的以琛,为你的过往心有不甘刻意遗忘的以琛,在你离开以后所有的爱恨都淡漠的以琛。      你是我的不理智,不客观,不冷静。      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      我把自己想象成了悲情角色。等待时辗转反侧的忐忑,挽留后仍是失之交臂的落寞,失而复得后却又担惊受怕的矛盾。   五味陈杂,百般滋味。      故事完结,王子与公主最终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合上书,只是忆起自己的传奇。   向来情深,奈何缘浅。   是的,现实中的我,远远没有故事里的人儿幸运。我也没有以琛坚定,没有以琛的时间。害怕如他,苦闷如他。甚至是懦弱的。      在番外里,以琛对以玫说,当你遇见过那个人,那么之后所有人都会变成将就。   或许,我是你的将就。我是吗。不是吗。是还是不是?我不明白。然而我却知道,你是夜夜来叩我梦里那道门的人。      借书宣泄自己的感情。动情处,只是心里绞痛。泪含住,没有落下来。   以琛,你多幸运。赵默笙的爱从未离体。她和你一样,心系一处,不再转移。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赵默笙,你亦何求。以琛对你的冷淡不过是自持,他只是不擅于表露自己如烈火的感情。   两情相悦啊。那么你这七年的等待是值得的。   际遇波折,才显出感情的可贵。      多动人的童话。   它轻而易举地剥去了我伪装坚强的外衣,撩开那尘封已久的温暖。情节算不上突出,文字亦有它的疏漏,可是就是那么多的细节,似曾相识的触动,让骄傲如我也妥协下来。      你理顺了我四处乱撞的情感,给了我原谅自己的借口。      是的。掩卷时,好像独斟了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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