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广东新生儿入户户十二项新规何时实施方案

&& 我省新生婴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上户口,不论正常出生还是非婚生、超生,新生婴儿户口登记不得设置任何其它条件,不得与征收社会抚养费、节育手术等挂钩。对涉及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派出所受理户口登记时只做&提醒&。
  昨日,省公安厅介绍,该厅与省卫生计生委近日联合出台《关于依法加强全省出生人口登记管理的十二条规定》,已经颁布实施。就读者关心的细节问题,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有关人士回答了楚天都市报记者的提问。
  问:新生儿上户口一般规定是怎样的?
  答: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主动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上户口。3周岁以内的婴儿,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凭《出生医学证明》由公安派出所办理;超过3周岁的,凭《出生医学证明》,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报经县(市、区)公安机关批准后补登户口。在外地出生的新生儿,凭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上户口,不必再提供&异地未落户证明&。
  问:非婚生婴儿怎么上户口?
  答:非婚生婴儿原则上随母亲落户。如果《出生医学证明》没有父亲的姓名,但申请随父亲落户的,须由婴儿父、母提供书面申请(捺指纹)、提供合法有效的亲子关系凭证(如法院判决书、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
  婴儿父母双亡、失踪、出国(境)定居、服现役、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父母户口登记为学生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等情形的,婴儿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向公安派出所申请上户口。弃婴、孤儿以及收养登记的落户规定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问:超生婴儿上户口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吗?
  答:《十二条》规定,派出所在受理上户口申请时,若发现涉及缴纳社会抚养费,在办理户口登记的同时,提醒申请人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十二条》中并不涉及社会抚养费等生育政策变化,但准生证、独生子女证等规定,均不得与新生儿上户口挂钩。
  问:没有准生证,是不是拿不到《出生医学证明》?
  答:日,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湖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已明确规定,湖北省境内出生的婴儿,均应依法获得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准生证等不得作为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附加条件。
  问: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怎么上户口?
  答: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应当补办。按《湖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损毁的可以申请补发,但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日以后出生的婴儿,此前出生的不予补发。
  父母应在婴儿出生后3个月内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超过3个月的,需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办理,除提供首次签发有关材料外,还需补充提供接生机构办证时限告知情况说明、原始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逾期原因说明等材料。无法提供接生机构相应资料的,应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DNA亲子关系鉴定书。
  问:如果个别地方不执行新规定怎么办?
  答:《十二条》规定,对于不落实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各级公安机关、卫生计生部门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公安派出所不执行新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降为五级(末级)派出所,全省通报,相关人员待岗学习或调离,所在市州公安局向省厅作书面检查。同时,对于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违规收费的工作人员严肃问责;对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两部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省公安厅,027-;省卫生计生委,027-。(楚天都市报讯□楚天都市报记者吴昌华 通讯员龚轩 刘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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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新生婴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上户口,不论正常出生还是非婚生、超生,新生婴儿户口登记不得设置任何其它条件,不得与征收社会抚养费、节育手术等挂钩。对涉及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派出所受理户口登记时只做“提醒”。
  昨日,省公安厅介绍,该厅与省卫生计生委近日联合出台《关于依法加强全省出生人口登记管理的十二条规定》,已经颁布实施。就读者关心的细节问题,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有关人士回答了楚天都市报记者的提问。
  问:新生儿上户口一般规定是怎样的?
  答: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主动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上户口。3周岁以内的婴儿,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凭《出生医学证明》由公安派出所办理;超过3周岁的,凭《出生医学证明》,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报经县(市、区)公安机关批准后补登户口。在外地出生的新生儿,凭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上户口,不必再提供“异地未落户证明”。
  问:非婚生婴儿怎么上户口?
  答:非婚生婴儿原则上随母亲落户。如果《出生医学证明》没有父亲的姓名,但申请随父亲落户的,须由婴儿父、母提供书面申请(捺指纹)、提供合法有效的亲子关系凭证(如法院判决书、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
  婴儿父母双亡、失踪、出国(境)定居、服现役、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父母户口登记为学生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等情形的,婴儿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向公安派出所申请上户口。弃婴、孤儿以及收养登记的落户规定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问:超生婴儿上户口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吗?
  答:《十二条》规定,派出所在受理上户口申请时,若发现涉及缴纳社会抚养费,在办理户口登记的同时,提醒申请人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十二条》中并不涉及社会抚养费等生育政策变化,但准生证、独生子女证等规定,均不得与新生儿上户口挂钩。
  问:没有准生证,是不是拿不到《出生医学证明》?
  答:日,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湖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已明确规定,湖北省境内出生的婴儿,均应依法获得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准生证等不得作为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附加条件。
  问: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怎么上户口?
  答: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应当补办。按《湖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损毁的可以申请补发,但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日以后出生的婴儿,此前出生的不予补发。
  父母应在婴儿出生后3个月内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超过3个月的,需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办理,除提供首次签发有关材料外,还需补充提供接生机构办证时限告知情况说明、原始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逾期原因说明等材料。无法提供接生机构相应资料的,应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DNA亲子关系鉴定书。
  问:如果个别地方不执行新规定怎么办?
  答:《十二条》规定,对于不落实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各级公安机关、卫生计生部门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公安派出所不执行新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降为五级(末级)派出所,全省通报,相关人员待岗学习或调离,所在市州公安局向省厅作书面检查。同时,对于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违规收费的工作人员严肃问责;对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两部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省公安厅,027-;省卫生计生委,027-。(楚天都市报讯 □楚天都市报记者吴昌华 通讯员龚轩 刘文波)
(稿件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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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新规:7月1日起新生儿上户只看“出生证”
  来源:潇湘晨报 
时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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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新生儿上户只看&出生证&
  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政务大厅,市民正在办证。供图/长沙市公安局新闻中心
  给刚出生的宝宝上户口,派出所要看生育证?尽管在相关的管理条例中并没有明文规定这一条,但是不少市民反映,上户口时,派出所都会有这个要求。但从7月1日起,在长沙给新生宝宝上户口,就只需要出生证明即可。
  除了新生儿上户口,1日这天,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还发布了另外11条与户籍、出入境相关的便民政策。
  本报长沙讯 日,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推行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十二项便民利民措施&。
  据了解,此次推行的内容涉及下放户口受理审批权限、缩短户口和居住证办理时限、拓宽出国境证件就近受理范围、简化出入境申请手续、开展上门办理身份证服务、优化派出所窗口工作、实行涉外单位登记备案,以及信誉登记评定等业务。
  据人境支队支队长叶建平介绍,近年来,通过不断优化窗口建设和服务,长沙市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相继推行了出国境证件网上预约申请、就近受理和自助办理、开通赴港澳台地区个人旅游、开辟老幼病残孕等有需要人士办理出入境证照及身份证绿色通道、服务海外高层次人才等系列便民举措。
  今年在多方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过人境支队党委研究、报经长沙市公安局批准,决定在原有便民措施的基础上,再推出&十二项便民利民措施&。叶建平称,这也是积极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公开和兑现服务承诺,全面落实便民利民措施,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记者李柔 实习生徐佳超 通讯员施亮
  政策解读
  新生儿上户有新政策
  实施时间:日起
  措施内容:凡新生儿均可在其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派出所以其他行政管理等理由拒绝上户的,上级公安机关予以督促办理,经督办仍未上户的,由区县(市)或市级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直接批准上户。
  解读:据人境支队户口审批科科长罗盛乔介绍,在实施前,新生儿上户需要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准生证,但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一些原因,例如征地拆迁、计生等,有些新生儿上户口不顺利。实行三级上户政策后,也就是说,派出所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上户,如果拒绝上户的,上报到分局的大队,由大队下书面的通知进行督办,然后由派出所出具书面的报告向上级公安机关单位进行办理情况的汇报。如果督办仍旧未能上户的,将由区县(市)或市级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直接批准上户。
  罗盛乔介绍,该措施针对所有的新生儿,包括超生的新生儿和单亲妈妈的宝宝在内,只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即可。
  下放户口受理审批权限
  实施时间:日起
  措施内容:1.将务工人员落户、投资兴业落户、获荣誉称号落户、民族更正、集体户立户、征地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等业务下放由区县(市)公安机关受理审批;2.将夫妻投靠落非农业户、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非农业户、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非农业户、长株潭地区未成年人投靠祖(外祖)父母落非农业户、性别更正、离婚回原籍落非农业户、区县(市)内农业户口迁移等业务下放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审批。
  解读:罗盛乔介绍,在措施实施前,内容1的审批是由长沙市公安局人境支队来受理。内容2的审批是由各分局人境大队来受理。
  记者李柔 通讯员余纪元 施亮 陈旭
  其他措施
  实施时间:日起
  分局受理出国境申请范围拓宽
  措施内容:将城区公安分局受理的出国境申请范围由3类增加到13类,包括护照,赴港澳旅游、探亲、商务、逗留、定居及其他申请,赴台湾旅游、探亲、居留、经贸交流、定居及其他申请。
  实施时间:日起
  提供居民身份证办证上门服务
  措施内容: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长期卧床的病人等有特殊困难的居民,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供上门办理居民身份证服务。
  大陆居民赴台湾探亲多次签注
  措施内容:在原有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探亲一次签注的基础上,为符合条件的大陆居民,依据其入台许可有效期限,办理1年、2年、3年有效多次往返探亲签注。警方解释,实施后能够节省办理证件的时间,可以在证件的有效期内多次往返。
  户口业务办理审批时限缩短50%
  措施内容:各级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受理的无需上报上级机关审批的户口业务,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结;户口业务需审核审批的,派出所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县级公安机关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或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市公安局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罗盛乔介绍,根据每个办理的项目不同,时间也不同,但是与实施前相比,实施后时间将缩短50%。
  缩短流动人口居住证办证时间
  措施内容:申请人在居住地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登记居住证信息后,城区及四区县(市)城关派出所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农村派出所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以前需要7个工作日才能办结。
  开辟身份证办理的&绿色通道&
  措施内容:对因病重、考试、升学等急需使用身份证的居民,各级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开通&绿色通道&,予以优先办理。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随到随办
  措施内容:公安派出所在工作时间内对辖区居民要求出具户籍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由户政窗口民警查询相关信息系统,当场开具证明。
  简化出国境证件遗失补办手续
  措施内容:申请人可到证件遗失地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报失证明,或由申请人直接到出国境证件受理窗口当场作出书面遗失声明。
  实行涉外单位备案及信誉评定
  措施内容:对评定为A等的涉外单位外国人签证予以优先受理,缩短办证时限,延长签证和居留期限。
  海外高层次人才办证专设窗口
  措施内容: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办理出入境证件设立专门接待窗口,开通工作服务专线5,为其签发2年至5年的居留证件。
  叶建平支队长表示,欢迎市民监督工作。咨询投诉电话为3,。
  记者李柔 通讯员余纪元 施亮 陈旭
[编辑:wanglei]
张银桥在省十二届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上通报我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及上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国家发改委基础司副司长吴晓在湘督查我省第六批援疆教师返湘欧阳彪赴湘西、怀化专题调研省际边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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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备案编号:湘ICP备号湖北新生儿户口登记:弃儿超生儿可正常上户口
  新生儿户口登记,不能有附加条件。日前,我省公安厅和省卫计委联合出台《关于依法加强全省出生人口登记管理的十二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保障出生人口申报户口登记的法定权利。被遗弃的婴儿以及超生儿,也都应当给予正常登记户口。
  《规定》指出,各级公安机关、卫生计生部门不得擅自为户口登记设定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不得将户口登记与社会抚养费征收、长效节育等措施挂钩,政策外生育以及被遗弃的婴儿等,也都应当登记户口。如果基层单位有擅自设立新生儿落户限制条件、不依法办理的,一经查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谭鸿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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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入户及罚款新政策
本人原有一儿子今年十二岁,在今年的七月份又添了一个女儿,现在以两个多月还没敢入户,我们夫妻双方都没有工作,仅靠我一人打工挣一点微博的收入来维持家用。我是微山农村户口,老婆是城市户口,请问律师,像我家这种情况给孩子入户会罚多少钱?谢谢。
提问者:ask***山东-济宁婚姻家庭浏览139次 15:17:29
共有 1 位律师回答该问题
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北京-朝阳区)帮助网友:35称赞:0你好,建议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21:17:10
已帮助2人&已帮助3人&已帮助8人&已帮助11人&已帮助25人&已帮助12人&已帮助10人&已帮助14人&
已帮助44人&已帮助36人&已帮助42人&已帮助67人&已帮助71人&已帮助452人&已帮助491人&已帮助4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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