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每日一问:会议过程中嘚用餐是否属于业务招待费能否抵扣
问:我公司举办会议并统一安排午餐或晚餐,这部分餐饮支出该记入什么费用科目?是会议费还是业務招待费?
答:通常情况下餐饮支出应计入业务招待费,但在会议过程中发生的餐饮费则有所区别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286号)第十四条规定: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也就是说会议过程中发生的正常餐饮费用属于会议费用范畴,不属于餐饮服务范畴会计上应当作为会议费核算,并且在企业所得税也是作为会議费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但必须提供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如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 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很多企业可能重视了会议的组织工作,却忽视了相关凭证收集最终导致涉税风险的产生。税法明文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區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應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会议过程中的用餐费用是否可以开具会议费一并抵扣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会议展览服务是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举办或者组织安排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產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因为营改增后对“餐饮服务”未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所以在实务中,会议過程中发生的餐饮费用是否允许抵扣各地国税机关存在两种不同执行口径:一种是必须将餐饮费与会议费应当分别开具;另一种是可以铨部开成会议费。如:海南国税口径:若会议服务中还包含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收入应分别按照会议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征税,餐饮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湖北国税口径:酒店业纳税人对提供会议服务中包含的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收入,可一并按会议服务核算计税开具增值税发票。
在会计处理上会议过程中发生的用餐费用,不论增值税是否抵扣不论开具的是会议费还是餐饮费用,均應当计入会议费并允许全额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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