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南京宝马肇事案车主车主,应在几个小时去交警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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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刊讯 8月30日,和县交警查破一起“特殊”的交通肇事案。当事双方于今年7月8日发生交通事故,现场进行私了,但后期伤者病情加重,事隔近两个月后才向警方报案。办案民警仅凭车辆号牌上的一个“豫”字找到了该车,当事车主表示愿意接受调处。& & 7月8日中午11时许,和县驾驶人曹某驾驶一辆两轮电瓶车,途经省道206线乌江西大街路段时,与一辆重型罐装货车发生刮擦。事故致曹某倒地,但曹某当场未感觉到明显伤痛,但上衣的左胳膊处有所破损。货车驾驶人郑某与其口头协定,当场赔给曹某衣服损失20元,双方不再追究。一周后,曹某感觉左胳膊有些隐痛,也没太注意。一个月后,从事木匠活的曹某感觉越来越痛,一贯性格坚强的曹某也没有就医。不想到了8月中旬,曹某发现胳膊上渐渐长出一个“鸡蛋”状的肉球,实在疼痛难忍,他于8月28日前往医院就诊。经医生诊断,曹某右胳膊骨裂,因长期没处理导致出现“鸡蛋”状脓包,8月30日,曹某花了3000元进行了手术。& & 8月29日,在曹某家人和朋友的强烈建议下,曹某十分矛盾地向乌江交警队报了警。因事过境迁,曹某仅能提供对方车牌号是“豫”字打头这一信息,公路视频信息因时间跨度过长也自动清除,这给案件的调查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为尽快找到肇事车辆,办案民警研判分析认为,外地车辆在本地从事运输的可能性较大,随后从车辆违法信息入手,进行查询。& & 8月30日,数名民警集中对今年以来查处的“豫”字号牌重型罐装货车进行逐个查询,经对两千多辆货车违法信息的调阅,筛选出9辆“豫”字号牌的重型罐装货车。根据车辆违法留存的信息,民警逐台进行电话核查,当核查到第9辆郑某的信息时,车主郑某承认7月份在乌江西大街与一辆电瓶车发生刮擦,并称双方已当场协调好。民警随后将曹某的伤情告知郑某,并通知其到交警队接受调查处理,郑某表示接受调处。& & 目前,此案仍在协调处理中。秦祖泉 杜昌来 & &&车险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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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许可证号交通事故没有处理,肇事车主能从交警队提车和驾驶证吗?_百度知道
交通事故没有处理,肇事车主能从交警队提车和驾驶证吗?
可以的,只要事故没有亡人的,一般交警要在10个工作日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下达3天后就可以提车了。但对方要是保全了他的车,他必须交押金才可以把车提走,驾照也是一样的,要是没决定吊销他的驾照,那就直接发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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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4条回答
如果登记完毕没有决定扣车扣证的可以拿证开车走。
事故小,则没有必要扣车
开车走需要押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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