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一起租了个连体摊位 因不能签二人名字 就签了他的 请问我们文献综述怎么写写协议

大块布丁的喜欢 | LOFTER(乐乎)
LOFTER for ipad —— 记录生活,发现同好
大块布丁 的喜欢
{list photos as photo}
{if photo_index==0}{break}{/if}
品牌${make||'-'}
型号${model||'-'}
焦距${focalLength||'-'}
光圈${apertureValue||'-'}
快门速度${exposureTime||'-'}
ISO${isoSpeedRatings||'-'}
曝光补偿${exposureBiasValue||'-'}
镜头${lens||'-'}
{if defined('posts')&&posts.length>0}
{list posts as post}
{if post_index < 3}
{if post.type == 1 || post.type == 5}
{if !!post.title}${post.title|escape}{/if}
{if !!post.digest}${post.digest}{/if}
{if post.type == 2}
{if post.type == 3}
{if post.type == 4}
{if data.msgRank == 1}{/if}
{if data.askSetting == 1}{/if}
{if defined('posts')&&posts.length>0}
{list posts as post}
{if post.type == 2}
{if post.type == 3}
{if post.type == 4}
this.p={ dwrMethod:'queryLikePosts',fpost:'15c4d2_11e0f60',userId:2703190,blogListLength:30};@似水流年V-26 09:07:33    作者:wulai1232011    房子是儿子和儿媳共同财产。  -----------------------------  因为当时父亲临近退休无法办房贷,所以只能办儿子的名字,那时儿子和儿媳关系也不错,也没想到会有今天这样的结果。父亲生病期限间儿媳(儿子把钱都放在儿媳那边)就开始不给钱为父亲治病,后来父亲因为没钱继续治疗而放弃生命。父亲去世火化后的第二天儿媳就开始闹,找借口跟母亲吵架,母亲因为失去丈夫本来就十分痛苦又加上儿媳这么一闹更是雪上加霜。外人劝说有话好好说,一家人没有什么不能沟通的,结果儿媳的回答是:“父亲死母亲苦不关她的事,现在这个家是我做主,我想留谁就留谁。”儿媳就是想把母亲赶回乡下,天天在那指桑骂槐。母亲天天以泪洗脸,母亲一直都想不通自己买的房子不让住。儿子对儿媳的行为也忍无可忍想离婚,所以请教各位,如何能这位苦命的母亲得到她应有的权益,让儿媳净身出户或给予更少的补偿?谢谢!
      《专业律师为你咨询》    整理版:
/dir/19970/      
  我家房子水管漏水把楼下淹了,开始协调的还不错,说等房子晾干后哪里坏了我们给他重新装修哪里。可是现在楼下突然狮子大开口,要我们把他家装修全部拆掉重新装修。要不就得赔偿7000元钱。之前电视进水了,我们拿到售后,售后说没有事,可他家坚持要我们买新的,我们买了。可现在他家越来越过分,要我们把所有房间的墙皮全部刮掉,重新弄,现在的墙上只是有几条水痕而已,棚顶的石膏板脱皮但没有变形,我们说重新给他打腻子然后刷漆,他家不同意,要我们拆了重装。地板虽说被水泡了,但是没有变形,要我们把所有房间的地板拆掉重铺,厨房的柜子上的板开胶了,让我们把所有柜子拆了重换,现在他家只要在家里发现点裂缝就说是我们发水弄得,可是在旁边都看不到水痕。我们咨询过油漆工,油漆工都说没必要这么弄,可他家态度非常恶劣,骂我们甚至要打人。7000元钱虽说不是什么大数,可他家这种态度太让人不能接受了,没见过这样不讲理的人家。我现在想咨询一下,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该怎么办??法院评估损失的时候怎样评估??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
      《专业律师为你咨询》    整理版:
/dir/19970/      
  作者:wulai12320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依据该解释规定,若有证据表明只是父母出资,儿媳方未出资,且产权只是儿子名字,没有儿媳,可以认定是儿子一方的个人财产    
  作者:马甲捏马甲  你不用理他,等他们去起诉,由他们去评估,他们若坚持不评估时你们再评估。你只应诉就行了。至于他再找你们家闹,你就打110.
  晚上好
  律师您好!        想问个问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已将合伙人除名,合伙人没有在一个月内就除名事项提起诉讼,而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是股份事项。如此除名成立吗?
  是两个法律关系,即然是依法除名,当然成立。
  早上好
  律师你好: 我朋友在建筑工地做木工,每天都用电锯,噪音很大,在这样噪音环境里共干了两个多月,8月12日,左耳突然听不见声音,以为没事,不理它,当天回家。第二天头晕赶紧去医院,医生诊断为:突发性耳聋,现仍住院,他没签劳动合同。现请教各位:1、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吗?具体怎样操作? 2、可以人身伤害为由直接向法院起诉吗?具体怎样操作? 多谢指点。
律师,我朋友现查明建筑公司没有向环保局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建筑工地噪音排放表、也没有噪声排放许可证; 没有向卫生监督所申请进行职工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申报,但规划建设局给它发放施工许可证。  现考虑三种诉讼方式:1、以开发商、建筑公司、环保局、卫生监督所、规划建设局为共同被告提起人身伤害民事诉讼;2、先以开发商、建筑公司为被告提起人身伤害民事诉讼,再以环保局、卫生监督所、规划建设局为共同被告提起行政诉讼,3、先以开发商、建筑公司、环保局、卫生监督所、规划建设局为共同被告提起人身伤害民事诉讼,再以环保局、卫生监督所、规划建设局为共同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这样可行吗?哪种方式最好?具体怎样操作?  另外你有类似案例的判决书、起诉书、代理词吗?给我吧,太多谢你。
  自己顶
  我是患者 我咨询下你 十年前我没到20周岁 当时已身孕八个月被搞计划生育的拉去强制引产 后来就不能正常生育 老是死胎 现在我要向街道及计生讨说法 而对方(街道及计生)提出要先做医疗鉴定 对方提出要做鉴定 我没异议 让我感到异议的是:对方要我带上所有病历资料。 我觉得没道理 也是对我不利的 你说呢 所谓证据倒置就是由对方来出证据呀 我只需证明有这个事情的存在 就可以了 我说的 对不
  鉴定是要带病历的,但你可提供复印件,保存好原件。
  你好!多年来因为一些问题进行上访,当时村里其他群众口头表示,如果解决问题,就支付一些交通、食宿费用,20多年来一直不间断上访,问题现在解决了,但是当时在场的人都已过世,村里其他群众不认可上访行为,也否认存在这样的口头协议,可否跟村里要求赔偿20余年上访费用?费用怎么计算?谢谢!
  一女性朋友被一男子骗财骗色,共骗财物近7万,骗子写了张假借条:“今从你处借钱6.8万元(陆万八仟元),我将不定期归还.&借条下面写了假姓名,假身份证号.发现骗子写的假借条后,让骗子重写,骗子不肯写,但告知了真实姓名和住址及身份证号,但现在骗子已经远离该地,可能跑回老家了.手机停机,QQ号也不用了.现在这位女性朋友还有希望能要回她的钱吗?    另,她老公现在要离婚,但她老公收入也低,且公公婆婆老生病,她老公现在手里没钱,不想要孩子,女的还剩两三万存款,还有就是全家三代五人的一套共同住宅,现在他们离婚的话该怎么判合适?    不甚感谢!
  出借人持借条向借款人要钱,借款人拿其他人为做生意汇给出借人的汇款凭据当做还款依据,拒绝还款。并让汇款人作证证明是替借款人还款。请问,出借人所持的借条效力高还是借款人拿别人的汇款凭据效力高
  出借人持借条向借款人要钱,借款人拿其他人为做生意汇给出借人的汇款凭据当做还款依据,拒绝还款。并让汇款人作证证明是替借款人还款。请问律师,借款人拿别人的汇款凭据能否成为其还款的证据.如果他人的汇款凭据是证据的话,它属于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能否对抗出借人所持有的借条
  律师您好!希望能够得到您的解答!        我付给对方二十万元,有这样一张收据,yyy协议将30%股份转让给我,但是协议里没有确定二十万元能得到30%的股份,我能凭这张收据请求公司确认股份,登记在册吗?        今收到xx公司股份转让款,人民币二十万万元,即以后公司股份xxx70%,yyy30%。         xxx         x年2月10日        收款人是xxx,也没有写明是收到我yyy的钱。但是有银行凭证和协议,协议没有说20万能得到30%的股份,而且协议上另付条件:实际股权比例,应以2月10号后最后一次协议为准,并认定最后一次协议为法律依据。         2月10号后没有再签订协议,是不是就可以凭协议和收据起诉。
  作者:2011shift  不能依该协议确认股份
  律师,您们好!  
我们是中国庞氏骗局--“孔子国际”的受害人,现在能联系上加入到受害人群里的近300人,全国各地的受害人约800人,有很多不会上网的,受害人多数是中老年人和妇女,很多人是把自己的养老金和子女教育金都投资进去了的,现在很多人因为此事暴病,有的人连死的心都有了。此公司在上海经营了6-7年了,很多老年人也是在上海理财博覧会上了解和购买的,现在一句非法经营就把投资者打进了地狱! 孔子国际为什么会让这么的人上当,难道只是受害人的无知吗?谁会想,到一个能经常出席国家重大金融活动,并常和银行、金融界的高层同台演讲和领奖,并且是在中南海那样的地方演讲和领奖,在多届理财博览会上参展,开展理财讲座,并获得诸多的荣誉的单位和个人,突然就变成的非法经营者了?已经10多年了,这里面媒体和政府的监管门就没有一点责任吗?现在很多投资人都是老人和妇女,很多人现在已经无法正常生活,从出事至今快半年的时间,很多人都住进了医院,我们都是身心疲惫,有的人死的心都有了。这么明显的一个庞氏骗局,现在上海警方却不明是非,不顾广大投资人的申诉,仅仅以一个非法经营的罪名交到检察院,是政府草率无能还是被公关勾结?孔子国际不涉及诈骗?我们真的想不通!!!请问我们如何才能讨回公道??????谢谢!!!                                请看以下文章                                非法集资何以得逞?相信政府生出祸端!/McUN                                 是政府草率无能还是被公关勾结?孔子国际不涉及诈骗? /McTL                                 请帮助中国庞氏骗局的的受害人讨回公道:请看以下文章/McTu                                 请大家看看共和国最光鲜的诈骗案!                                 中央电视台:“孔子国际”复利迷局/McUj                                 诉孔子国际欺世盗名 tv.cn/thread--1.html                                 中国企业诚信经营示范单位,中华十大财智人物 何以能够在各种光环下非法经营6年之久?? tv.cn/thread--1.html                                 上海警方为何迟迟不公布孔子国际复利非法集资事件的调查结果? /post/1042.html            
  下午好
  似水流年V2010你好,我和我哥共有一间商品房,我们各持一个房产证,我哥因为欠钱被起诉,现在法院通知我房子要拍卖,拍卖所得分一半给我,合理吗?我有什么方法应对?不胜感激
  律师先生:  
您好!  家中因拆迁,开发商的委托人某某拆迁公司拿出了多份事先打印好的同样的协议书,让我先签字。  当我看了条款签字后,他们说拿回去给开发商签字盖章 -----  然而过了有四个月了,我多次当面或电话中催要协议,拆迁公司总会拖延 。  我准备给开发商书面再写份信,以挂号信的形式寄达给他,并限定时日回应,要求其把协议给我 ,请问我这样做是否必要?  谢谢您!
  我从未向肥城建设银行及工行申请过信用卡,但是却收到两家银行的律师函,我名下有信用卡,现已透支了好几万,去找过银行要求调阅原始资料,但是建行确拒绝提供,只提供给了交易明细账单,工行的已经查阅了原始资料的复印件,上面的签名也不是我的,除了身份证是正确的,其他资料都不对,这两张卡竟然是08年办出来的,我一无所知,也从未见过,从未用过信用卡,建行的那张我为了挽回经济损失,挂失过一次,可是挂失之后我没收到新卡,已经被他人恶意透支了,银行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从我账户上面私自扣款到信用卡名下,我想问建行这样做合法吗?难道只是因为我挂失,就要为这笔巨款承担还款责任吗?我也是受害人,却让真正的持卡人逍遥法外。一年多了,两家银行我去过多次,,每次银行都推脱,却不查实,我现在已经快崩溃了。希望能帮帮我,找出那个真正的诈骗银行行的人,银行负责领导每次都找理由推脱,银行工作人员没一个人来调查此事,一口认定是我办的卡,我用了此卡,可事实是什么?他们却而不追究。我只是老老实实上班,从没有用过信用卡,更不要提大额交易。我要讨个说法就这么难吗?银行里还有没有一点真实性,我还能相信他们吗?都在推脱责任,没有本人签名也能办卡?我要求查阅建行的原始资料为什么银行不提供?我去报案了,可是公安局不受理,说我没有证据。我当然没有任何证据,对于这信用卡的事我一无所知,不知道是谁办的?谁能换我一个清白?建设银行在从我账户上扣款,并没有通知我。还要承担还款责任吗?希望你帮帮我
  @似水流年V-17 17:25:00   李嘉靖律师(执业证号:70062)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茂名市人,2003年起在广州从事律师工作至今,承办过三百多宗刑事、经济、行政案件和其他专项法律事务,直接为当事人挽回、减少、避免经济损失三千多万元,积累了大量办案经验和广泛人脉资源。      -----------------------------  请问我的建行被盗买充值卡",U盾和卡我都保管得很好的,这样建行应该负责任的吗?  详情请见“一觉醒来,建行卡里的血汗钱都被盗了,以我的亲身经历告诉你不要用建行卡,顶",贴子地址/publicforum/content/law/1/490251.shtml
  李律师,你好,我需要你的帮助,我老婆在去年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住院期间,有一家律师事务所找到我们,说可以帮助拿到赔偿,然后再付费,因此我们就把资料交给了他,并做了伤残鉴定,是十级,但现在总是与他(律师)联系不上,象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呢?盼复,急!
  作者:aqing_618068  你除了将资料 交给他了,是否写过授权委托书,是否在诉状材料上签过名或白纸上签过名?也即明确他是否帮你起诉到了法院。  另外你们有无签订过协议 。 若有,则你应该去他的律师所或公司找他,确认是否 已起诉或解除 代理协议。  
  作者:丁咛2008  首先报警,然后整理准备证据,最后去法院起诉银行,这是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作者:博瑞也已报警的情况下,可以不理会对方催款的行为,当然,对方起诉时可以申请笔迹签定,要求法院查清真相,或银行方面将你的信用情况作不良记录,影响你以后的生活工作学习时,可以起诉银行。
  @似水流年V-17 17:25:00   李嘉靖律师(执业证号:70062)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茂名市人,2003年起在广州从事律师工作至今,承办过三百多宗刑事、经济、行政案件和其他专项法律事务,直接为当事人挽回、减少、避免经济损失三千多万元,积累了大量办案经验和广泛人脉资源。   -----------------------------  李律师:您好!     我被别人骗了,他以谈恋爱为借口向我多次借钱,都没打欠条,但是有汇款单为证,后来我发现他已婚事实后,我就向他要钱,他给我打了张欠条,但是已经四个月了,不见钱,也不见人,有一次我去他家要钱,冲动之下,我用石头砸了他家单元楼下的电子防盗门,请问,我现在还能报警告他诈骗吗?我砸了门,是不是法律就不保护我了,我失去求助公安的权利了呢?
  我和三个朋友准备合开一家投资公司 注册资金为3000万 我占20%股份由我出任法人代表!现在对我而言面临两个问题需要了解    第一、由于年底我们几个资金都有点紧张所以打算找中介公司给我们出注册资金,具体是由他们公司把钱转我们个人名下,注册完公司马上从公司账上转钱到我们个人名下再还他们,这是不是已经构成抽逃注册资金?如工商局来查我该如何把责任让所有股东一起承担?    第二、我们公司成立之后以后打算做私募基金这块,投资额度可能相对较大,在几千万和几亿之间,风险也较大,所以有没有办法让所有股东一起共单法律责任,这能否在公司章程上注明?能的话该怎么写?
  作者:WANG006999  他借你的钱,借口及目的不管,但你有电子凭证和写的借条,你们之间是民事借贷关系,不是刑事的涉嫌诈骗的行为。民事借贷寻求公力救济建议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求他还款及利息。  至于你砸了他家的电子防盗门,若有财产损害可能涉及赔偿及治安管理处罚责任,但不防害你的债权维护。
  作者:wenghui111  你这种情况应该在当地找知名律师所做法律顾问,每年花十几、二十几万顾问费,各种问题他都帮你解决了。
  作者:迷途地小羔羊 回复日期: 09:43:37   回复     似水流年V2010你好,我和我哥共有一间商品房,我们各持一个房产证,我哥因为欠钱被起诉,现在法院通知我房子要拍卖,拍卖所得分一半给我,合理吗?我有什么方法应对?不胜感激  ==================================================  顶下
  可以你出钱将你哥共有的那部分产权买下,房产就是你一人的了,否则只能拍卖,拍卖时你享有优先购买权。
   我是河南许昌一个孩子的母亲,我的孩子16岁,由于交友不当和一些朋友在学校门口向一些同学要钱,被检察院定位抢劫罪,我作为家长我应该承当一切责任,我的孩子也应该承当责任,可以惩罚我们,但是也要给我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的领袖毛主席都说:人不怕犯错误,犯错误能及时的改正还是好同志。为什么不给我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呢? 我把案子的情况说一下,请社会公正的人评一下。案子参与的人数7人,他们都是同学,而且是在校生,他们抢劫了8起,有一次是4元钱当场还给被害人了,还有一次是22元钱也还给被害人了,总共抢的钱数2000元左右。一审法官王强判我孩子为9年,我孩子是未成年。他们没有我孩子一个机会,他要的是一棍子把我孩子闷死,他没有走中国的法律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我们不服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苏辙当时是这样说的 看你们的案情判的是太重了,根据案情你孩子不排行老二,应该排行老三。既然法官都这样子说了,为什么不发回重审?为什么还维持原判?是什么原因呢?是我们没有钱送礼,别人都这样说。难道我们河南许昌的法律就是法官定的吗?就没有我们老百姓的公理吗?我从律师那里拿到一个和我们同样的案例,还是我们河南许昌的事情,他们的孩子判了3年,我们问王强法官为什么法律不一样吗?他说就是不一样那是县法院判得,他们是魏都区法院,中国的法律是这样吗?  关注楼主
  我家修房时把抬水泥板包给谢x,谢x别外请了三个工人一起做,现其中有一个工人把脚被板打断了,请问现责任该如何化分,都没有签合同,谢x是我们这里常搬板的人
  本人曾经和一名知名大学教授因相亲而结识,陆陆续续保持了两三年的联系,因为我年纪不小,是很想成家安定,可能也有虚荣心吧,觉得此人工作体面,是个理想的结婚对象。所以一直都还抱着希望。他一直和我联系不过并未隐瞒他还在挑选其他异性。他挑选异性的一个重要标准是“性”的方面。这点我一直不赞同,我认为需要培养出感情才能有亲密关系,所以我一直没有答应他这方面的要求。    今年上半年,可能他一直没找到其他合适的对象,所以我们的联系突然变得比较频繁,也谈论到未来的打算等等。很多事情都有了比较明确的计划。在此期间,我提到现在的工作论文发表的压力比较重,他主动提出把他的一篇作业论文(培训期间的一个小作业)交给我拿去发表。并且几天后真的发邮件,以附件的形式把论文发送给我,并亲自在论文上将我列为第一作者,同时邮件里说明让我做第一作者,把文章换成我的,拿去发表。(这封邮件一直保存着)    于是大约一个月以后,我向杂志投稿,并自己支付了所有的版面费用。等杂志通知我文章被录用并于今年11月刊登后。我立刻将此事通知给此教授。  一开始他只是诸多刁难,说我自己写的部分有语法错误,又不肯说明错在哪里,并且说是要陪同亲戚观光,好几天都没有音讯,因此我也没有办法通知杂志社修改。  后来他回来后告诉我不同意我发表,至此我们仍然没有发生任何性关系,他单方面认为我们此时已经不是男女朋友关系,他说当时同意我发表是因为当时觉得我们可能成为夫妻关系,但是此时他单方面宣布我们关系破裂,所以不允许发表了。这时候是8月底。  我的回应是,可以不发表,但是我个人已经支付的版面费用,以及相关损失需要由他承担。大约1000元左右。因为是他的出尔反尔造成了我经济的损失。(这部分邮件也保留)  他说会在几天后面谈,大家商量怎么解决。但从此一直没有音讯。因此我也没对这事继续处理。杂志社进入排版,发行程序。  11月底,也就是前几天,突然收到他的邮件。说我的所作所为给他造成了伤害。要我立刻撤出已经出版的文章。否则就要说我剽窃,并威胁我后果严重。    以上是事情的经过。  我想知道的是:  1:他自己主动要求我挂名做第一作者,因此我将此文章和他联名发表,构成剽窃吗?  2:他自己一再拖延不解决问题,也不理会我的解决方案,造成文章出版,是我的责任吗?  3:因为他自己的反悔(在文章被录用发表后),造成的我个人的经济损失,是不是应该由他承担?  4:现在他要告我剽窃,我该怎么办?  
  作者:whl208  你和谢就工人的 人身损害承担连带责任,若受害人有过错,其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作者:2011ZJLY  论文本身不是你创作完成,你不享有署名权,所以你将他人创作的作品署名发表不当,至于是不是可以认为是对方允许或授权你发表,根据案情还不能十分肯定,但我认为教授也有责任(过错),所以你的损失其实对方应该承担。  对方要告你的话你就该积极应诉了。
  作者:suntsh  只看开头,你上诉时应该是你个人权利问题,所以上诉人应该只是你,其他人要么是被上诉人,要么是原审原告或被告,诉状上不可能列两个上诉人,至于其他没认真看。
  您好  我有一间店铺,今年九月份欲转让给李某,后李某付转让费及货款等所有款项的百分之三十,双方约定余款明年八月付清。双方曾拟合同一份,但并未签字。后李某一直未来盘货接店。李某现在反悔不想接店,认为合同尚未生效,并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已付款项,转让款已付店铺未交接这份合同是否生效?希望您指点一二。
  我有一件房产案子想向房产资深律师咨询:几年前原告的姐夫和他的朋友(被告)一起策划了在原告毫不知情本人也没到场签字的情况下房产成交的恶意串通骗取银行贷款的案子,现在房产已被多处冻结,去年原告打民事诉讼房产纠纷案子现法院缺席判决买卖合同无效(现已生效),现在原告想恢复原登记被交易中心的人告知要先解冻才行,请问如何才能恢复原登记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律师,我们带着相关证据和判决生效书去冻结的法院要求解冻被告之不可以,除非银行来解冻或者要求我们提供被告诈骗的证据,我们现在不知怎么办了?请律师指点迷津,万分感谢
  @似水流年V-17 17:25:00   李嘉靖律师(执业证号:70062)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茂名市人,2003年起在广州从事律师工作至今,承办过三百多宗刑事、经济、行政案件和其他专项法律事务,直接为当事人挽回、减少、避免经济损失三千多万元,积累了大量办案经验和广泛人脉资源。  -----------------------------  婚前我一个人按揭买的房子,昨天去建设局办房产证,工作人员一定要我写上夫妻两人的名字,不然不给办。请问下现在婚后办房产证法律上是不是一定要写上夫妻两人的名字才能办?
      我父亲是一名农民工,在洛阳曾替公路局的赵孝峰承包的工地工作。他一直拖欠工人的工资拒不支付。并宣称就算你们把我告上法院我花些钱也能摆平。无奈我父亲将他告上法院。在开庭时对方拿出一份自己准备好的所谓的证据(还是复印件)交给法院,并说拿原件的工作人员出国了。这份证据就是钱已经结算给我们了并无拖欠。最后法院就以这份证据下判决书说对方已付款我们证据不足部予立案,法院也拒绝让我们看庭审笔录。我们有工人的联名书以及签字,还有当时和他们签订的合同。难道就一份复印件就能判我们工资支付吗?当我们问如果我们都给过工资了那他们怎么没有我们签字的原件呢法院给我们的回答是他们可能有!!
  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在淘宝上开了一家小店.专买一些虚拟物品.现在小店被封了   .说是销售虚拟抽奖类商品.被扣48分.店铺永久被封.    打电话问了一下客服,说其中 违反淘宝规则.被扣48分.  .他们说让我看一下淘宝规则.并且发给我规则的链接.         淘宝规则链接地址: /detail//.php    
规则正文:  
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每次扣两分:  
可能用于逃避交通管理的商品;  
未经许可的募捐类商品;  
未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正式考试答案等未被允许公开发行的书籍音像类制品;  
发行时带有银行账户信息的银行卡;  
非法软件或密码破解找回等非法网络服务;  
特供酒、军需酒、自制酒;  
用于全新销售的伪造变造的数码商品;  
经权威质检部门或生产商认定、公布或召回的商品,国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销售的商品,商品本身或外包装上所注明的产品标准、认证标志、成份及含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以及含有**籽的食品、调味品、护肤品等制成品;  
非法传销类商品;  
制作毒品、易燃易爆品的方法、书籍;  
11、利用电话线路上的直流馈电发光的灯;  
12、国家禁止的集邮票品以及未经邮政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制作的集邮品,以及一九四九年之后发行的包含“中华民国”字样的邮品;  
13、算命、超度、风水、做法事等封建迷信类服务;  
14、一卡多号以及带破解功能的手机卡贴;  
15、外挂、私服相关的网游类商品;  
16、官方已停止经营的游戏点卡或平台卡商品;  
17、虚拟抽奖类商品;  
18、所有境外(含台服)游戏点卡、货币等相关服务类商品。  
对于系统排查到的涉嫌违禁的商品,淘宝会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人工排查,人工排查期间给予单个商品监管;对于系统排查到的涉嫌重复发布违禁信息的卖家所发布的商品,淘宝会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人工排查,人工排查期间给予单个商品搜索屏蔽。        
规则解读:  
十六、“虚拟抽奖类商品”有哪些?  
如:任何形式的穿越火线游戏道具序列号。      但是可以从上面的规则中看到.     第四大条中第17条  销售虚拟抽奖类商品.每次扣两分.         现在扣了48分是否合理.?  淘宝网是不是有霸权主义.给钱就可以不给钱就不行?  我  淘宝在封店和处理违反的商品是不是要通知?  如果通过法律手段要怎么走才行.  现在只希望店可以解封.不然淘宝以为我们是好欺负的.不懂什么.任凭他们处理.    淘宝网违规处罚一览表  /detail//.php    我发布的商品      /getimgXXX/2/5/photo2//middle/30513_middle.jpg  
  我是去年六七月份买了一套无锡盛世家园二期的房子,当时买房的时候考虑家中老人心脏不太好,不适应坐电梯,考虑买楼层低一点的房子,当时看中了盛世家园二期4号楼的一套房子,由于担心一楼防潮的问题,所以特意和置业顾问确认过我的房子下面架空为一层地下车库,电梯直达车库等等。  
当时签合同时也特意留意了,合同条款是这样的,“X单元一层Y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位高层住宅,属钢筋混凝土结构,层高为2.9米,建筑层数为地上16层,地下1层。”  
本月初交房后我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我的房子下方是没有架空层的。承建的建筑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我的地下就是土,不是空的,然后我就去找开发商问地下一层哪去了?结果开发商答复我,在电梯的位置有个地下工具间(70平米左右,整个大楼单层面积在500平米),就是我们整个大楼的地下一层。  
而整个小区九栋楼,只有两栋楼没有完整的地下室。其余都是有的。后来我就联系之前卖房给我的置业顾问(属于代理的销售公司的员工),她告诉我她和她的同事得到的信息是所有的楼都有地下室,她们也是一直这么跟客户介绍的。  
现在开发商的答复就是他完全是按合同交房了,没有任何问题,对此我有两个困惑:  
一、如果我有当时的置业顾问的证词,可能同期的两三个销售公司的置业顾问的证词,证明当时她们对外销售的时候都是宣传一楼相当于二楼,因为下面是架空的。此份是否可以证明开发商连带销售公司与我签订的合同有欺诈嫌疑或者其他误导。  
二、开发商跟我解释的地下工具间及为地下一层的说法是否成立?何为一层,如何界定?我的理解是合同上约定一层应该满足两个条件,层高满足2.9米,面积和其他楼层一样500平米左右。  
如果按照开发商给我的解释,大楼地下有个70平米的电梯工具间就是地下一层,照同样的界定标准,顶楼上面的电梯机房及楼梯间同样满足层高2.9米,面积也有50多平方,是否也应该认定为一层。因为通一个合同条款中针对楼层的界定应该是同一标准。要是按照这个逻辑,开发商现在交的房子应该就是地下1层,地上17层.要是这个房子的也没有完全履行合同。应该算违约吧。
    作者:书剑琴心  我认为合同生效了,且已开始履行了。至于对方起诉认为没生效,那是他个人看法。
  作者:anglosaxon7  谁申请冻结的由他申请解冻,然后由法院裁定解除冻结先。
  今天在买菜时,在摊位前买好菜,后退了一步,准备转身,背部与后面直行的老人左侧身体相撞,老人摔倒在地,当时陪同老人到医院去检查发现老人右股粗隆间骨折,不知道我应该承担多少比例的赔偿,老人的左腿在三年前曾经换过骨头,是不是也应该考虑在内?谢谢李老师
  @似水流年V-17 17:25:00   李嘉靖律师(执业证号:70062)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茂名市人,2003年起在广州从事律师工作至今,承办过三百多宗刑事、经济、行政案件和其他专项法律事务,直接为当事人挽回、减少、避免经济损失三千多万元,积累了大量办案经验和广泛人脉资源。   -----------------------------  今天在买菜时,在摊位前买好菜,后退了一步,准备转身,背部与后面直行的老人左侧身体相撞,老人摔倒在地,当时陪同老人到医院去检查发现老人右股粗隆间骨折,不知道我应该承担多少比例的赔偿,老人的左腿在三年前曾经换过骨头,是不是也应该考虑在内?谢谢李老师
  作者:溜街的鱼  办证没有要求一定写两个人名字
  作者:meiyuxi  我认为开发商涉嫌违约。
  李律师你好。咨询你个问题。今年10月3日,伤者徐振新从江苏靖江坐大客车回泗阳老家,在泗阳李口高速出口75米处下车,因当时随车托运了一辆电瓶车,下车后在卸电瓶车时,被一辆违章行驶的农用拖拉机撞成重伤。已67天至今未脱离危险。在10月11日交警队事故所下达的责任认定书中,认定拖拉机主全责。徐振新所乘大客车无责。请问在此事故中大客车是否真的无责。曾经咨询过一位律师,和一位汽运站的法律顾问。律师讲基本无责,法律顾问讲有很大的责任。不知道谁讲的对。请您解惑。谢谢了。因为牵涉到官司。谢谢了。
  律师:你好!我这个案子前后十来年了,在农村十多亩新种植的苗木林地及40多棵老桐树被人毁(有县林业派出所及县林业推广站给出的证明)。中院也审判。可是恶人依仗其在村里的势力,拒不执行。我们也多次向县法院申请执行,县里也是爱理不理的,费用也交了不少,可是一直无结果。请问应该怎么做?
  作者:heping72  我认为应该是你的责任,至于老人左腿以前换过骨头,很难认为有因果关系。
  作者:凌绝顶2009  大客车在高速出口不远处停车下客是不当的,所造成的事故按说应该有责任。但交警已出了事故 责任认定,说拖拉机全责,大客车无责,受害方应该接到认定书就申请复核,要求重新认定的。
  作者:西藏狂歌  向执行庭庭长及法院院长反映。再不行就上访。
  你好,想咨询哈!就口头辞职,老板也同意了,领工资时却不给发工资,只给提成,该怎么办?
  今天在买菜时,在摊位前买好菜,后退了一步,准备转身,背部与后面直行的老人左侧身体相撞,老人摔倒在地,当时陪同老人到医院去检查发现老人右股粗隆间骨折,不知道我应该承担多少比例的赔偿,老人的左腿在三年前曾经换过骨头,是不是也应该考虑在内?谢谢李老师
  +++++++++++++++++++++++++++++++++++++++++++++++++++++++++++++++++  作者:似水流年V2010 回复日期: 16:58:10  回复
      作者:heping72    我认为应该是你的责任,至于老人左腿以前换过骨头,很难认为有因果关系。  +++++++++++++++++++++++++++++++++++++++++++++++++++++++++++++++++++++  我知道我有责任,但是我觉得自己不应该负全部责任,当时我是在转身(不是后退一步,是我表达有误,当时有监控可以作证),老人也在向前走,我当时是背对着她,向右转身,而老人是面对我的后背前行,老人的视线应该比我宽阔,是不是可以认为双方都没有故意的行为,均不具有过错,是不是应该认为双方都应该担当同等责任,根据公平原则合理分担损失,而且那位老人已经87岁了,又是左股换过骨头,应该知道自己可能站立有所不稳,而且菜市场应该是一个人流拥挤而容易发生碰撞的地方,在没人陪同的情况下,应该能够预料有可能发生意外.所以我是不是不应该承担全部过错?但是责任应该有多大,是不是不好把握?
  你好,本人咨询房产事宜,之前父亲与母亲之前在律师事务所,协议离婚(两人于84年结婚,当时没有结婚证一说,但是婚姻关系法律承认),其中把一老房子判决于我,(我当时未成年,故房产没有过户),如今,父亲不承认房产归我,请问,现在法院能否把房产过户于我?  
  律师,你好。我有一问题想请教,我手中有一欠条,欠条是这样子写的。     
欠条  今欠小王2011年5月到6月工资,共****。**元整(大写),于7月15日付。  
某某某  
日    
上面的小王就是我,在后来我的催促下,他(某某某)给我偿还了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欠款没有还给我,没有换写欠条给我。后来一直不接我电话,赖账。所以我去法院上诉,没有找律师代理。(被告是包工头)  
民事诉讼状  原告:王某某,男,(出生年月,住址,证件号,电话号)  被告:某某某,男,住址:**市**区**村**号,电话13********。  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一次性偿还所欠被告(我)工资人民币***。**元  
2、被告承担本案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  事由:******  
2011年*月*日    
我去过法院,他们看过我的诉状,要求我:举证被告是住在*市**区**村**号 的证据(被告住所是出租房)。这个没有问题,我理解。      
我的问题是:  
1、就我这种情况,后续还有没有需要举证的地方?(因为跑来跑去的去法院很麻烦,耗费时间,怕影响诉讼)  
2、这个欠条里面写的债主不明确(没有写上全名王某某,更没有身份证号,就写了小王。缺少法律常识,没文化真可怕),这个在以后的诉讼过程里面有什么影响?  
3、在本案中我还应该注意些什么?  
4、诉状中请求的第二条,要求被告承担诉讼产生的费用包不包括律师费。    ps:我只想得到我该得到的东西,我的血汗钱      
敬请李律师给我指点一二,我将感激不尽,谢过...  
  某人欠钱两千 欠条去年元旦到期 至今未还 想起诉 找代理 又不知具体怎么办 急盼解答
  作者:wolek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
  作者:三省大少  去法院起诉对方。
  作者:niu_uin  起诉一个人要有对方身份信息,但不能请求律师费也由对方支付。你欠条上写小王是债权人,是有一些问题,你附带上旁证应该可以立案,只要对方承认欠款就没问题。
  律师见字好!    最近爷爷去世,没立遗嘱。留下40平米乡下祖屋一间。此祖屋自198*年后开始长期空置。前些年房顶坍塌,爹出钱请人修缮得妥妥贴贴,之后继续空置。  爷爷跟奶奶生有一女一子。姑妈自小流落海外,一直与其父母失去联系。80年代中后期我家才通过寻人启事找到了她。自1992年至今,姑妈回中国的次数不超十次,只给过祖父母数次几百元零钱(吝啬!此人生活无忧,可称“殷实”二字)。这么多年来,甚少主动问候父母起居,父母生日、过节连电话都欠奉(自小跟父母割离,没有亲情可以理解)。    我好言让她去当地中国使馆填写放弃遗产声明,好让他弟继承祖屋,反正那屋咱爹不会卖不会租,会定期维护以供后人怀念。她表示不会放弃,好让她的后代不至于跟我们割裂联系云云。无语…你父母健在时尚且不晓得关心一下他们(哪怕做做秀),一直由弟弟尽孝;现在人没了,你竟然有脸想把习俗上只传男丁的祖屋的产权夺去一半?还说跟我们的联系?有考虑过我们的感受?我想我爷爷奶奶泉下有知,恨不得走上来打死这个女儿。    想请教一下:她有权继承该祖屋的产权这我知道。但她从来没扶养过父母,也从没跟父母共同生活;我爹是否因此能取得更大份额的继承权(譬如2/3)?我们能有什么法子曲线地把全部产权要回来(花钱倒无所谓,为口气,也为了那是祖屋)其实,此人在中国没有资料留下――咱家户口底册从来没有她的名字,哪怕乡下也不是很多人知道我爷有这么个女儿,她也没有出生证。她在外国登记的父母资料是她养父养母(她跟养父姓,养父养母均已去世多年)。她可以通过哪种途径证明她是我爷的女儿?强迫我爸跟她验DNA?
  作者:心旷神怡卖烤田鼠  她应该没有继承权。
  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有人通过网络侵犯他人肖像权,但受害人不知道这个人是谁,该怎么办?
    要控告媒体和凶手律师毁谤罪.        死者母亲抢救当天的媒体报道.cn/shehui//UH0-RQ192226.shtml      事件第二天的记者报道/4510033.shtml凶手念斌家属居然寻媒体网络炒作死者母亲是唯一没中毒!//xDVOwiRDI暗示毒死两幼童的真凶是其母亲,凶手家属这种贼喊捉贼的把戏,      恳请各界公众关注,媒体曝光,死者母亲手机:      
  要控告媒体和凶手律师毁谤罪.      凶手念斌家属居然寻媒体网络炒作死者母亲是唯一没中毒!//xDVOwiRDI暗示毒死两幼童的真凶是其母亲,凶手家属这种贼喊捉贼的把戏,恳请各界公众关注,媒体曝光,死者母亲手机:    死者母亲抢救当天的媒体报道.cn/shehui//UH0-RQ192226.shtml事件第二天的记者报道/4510033.shtml    详情在微博和博客
  要控告媒体和凶手律师毁谤罪.      凶手念斌家属居然寻媒体网络炒作死者母亲是唯一没中毒!//xDVOwiRDI暗示毒死两幼童的真凶是其母亲,凶手家属这种贼喊捉贼的把戏,恳请各界公众关注,媒体曝光,死者母亲手机:    死者母亲抢救当天的媒体报道.cn/shehui//UH0-RQ192226.shtml事件第二天的记者报道/4510033.shtml    详情在微博和博客
  律师:你好!本人从1994年至今一直在广州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单位从2008年才开始买社保,2008年前的所有社保都没有去补缴。2008年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一条这样的协议:双方同意日之前不再补缴社保和不计算经济补偿时间。请问:(1)这是不是无效协议?(2)让单位补缴社保有法律依据吗?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3)如果单位不同意补缴该怎样投诉处理?谢谢!
  作者:艾叶子ado  若严重的话,先做证据保全公证,然后给所述网站发律师函去,并要求其提供侵权者相关信息。必要时可以报警。
  我于11月3日于上海某中介找工作,交了1300元中介费。之后没有任何消息。我觉得受骗,遂报警,可到当地派出所,接待人员却说这件事不归他们管,要我找工商。我便再找到工商,而工商也说不归他们……就这样,我被好几个部门推来推去。再联系那个中介,中介答应月底给我钱(当时12月4日)。
我于12月25日再联系该中介,已经无人再接电话。感觉事情不妙便到该中介找他们,当我到了,只看到大门紧闭。问隔壁公司,隔壁的人说该公司于前不久被联合执法查封。
在12月份还通过另一家中介找工作,交了1500元。可跟之前一次一样一没找到工作,唯一不同的是还能联系,也和之前那个中介一样答应退钱。
为了这些钱,我于28日跑了一天,一顿饭都没吃,腿也快跑断了,可却毫无进展,我的还能退回吗?我该找哪个部门?
  作者:相识满天下wcg  协议的那个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无效,补缴有依据,但不能仲裁或诉讼。若单位不补缴可以去社保局投诉反映。
  律师,你好.  我在9月4日晚与地产公司签了一份店铺认购书,单价是一平米四万元,当时地产商说这是最便宜的,边上的店都要五六万,但第二天开盘我才发现上当受骗了,边上全是一万两万的,像四万的只有两间,于是我去要求退,对方不同意.经查证,该地产商是后来在9月9日才拿到预售证的.  事情过去三个月了,一直在协商,但一直没结果,对方说可以在我们卖掉再还我钱,但一直没音讯.最近我又在房管局查到,虽然我们签了认购书,但这间店在房管局那仍是"预售许可"状态,并不是签完显示的"预售签约"状态  我想起诉要回我的定金,但看到网上有人说,起诉前地产商拿到预售证就属于认购书合法,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请律师支招,谢谢!
  李嘉靖律师:你好!从1994年至今在广州同一单位连续工件,但到2008年单位才开始买社保,之前的没有买。如果要单位补缴以前的社保,法律、政策上有哪些条款是支持我让单位必须去补缴的?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你好:  
A是诈骗犯,B是A的姐姐,A名下有一套房产是B委托A购买的(因为B不符合购买条件,所以是由B出资购买登记在了A的名下),问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这套房产应该是属于A还是属于B,法律依据是什么,最好能详细到具体法条,谢谢!!!
  祝新老朋友们新年快乐,事事顺利,新春行大运,龙年发大财!!!
  新春快乐
  我是一名会计,在公司工作了7年多的时间,日公司口头通知我,由于我在外兼职(所谓兼职只是他们想让我走人的一个借口),公司决定给我转岗,转为库房专员,当时我和公司没有达成任何的口头协议,但当日公司把我工作相关的KM\ERP\B2B等都关闭了,也就是把我放空了,12月23日公司又电话通知我,我也不是工作上有什么错误,我还是原来的会计岗,12月28日我又收到人事部门的关于岗位、薪酬调整的通知函,内容原文:经研究决定,**由会计岗位调整为库房专员,工资降至*元。我当时也给公司书面回复,明确我不同意调整,要求我有权知道公司所谓的经研究决定,都研究我了什么,可是一直没有回复,也一直就让我空着。我的合同上明确我的岗位是会计,他们单方面调整岗位,我想请教律师,我应该怎么做?
  律师:您好!  我想替我的爸爸妈妈咨询。  1996年,曾经有人向爸爸借了三万做生意。直到现在,一共给了1000,还是在父母几乎每天电话催促中。去找他,就会躲起来,给她打电话,他就关机躲避。  家中父母不堪多年要债痛苦,想起诉,但是聘请律师要好几千,也不一定能要过来。现在想请求您的帮助。请告诉我们应该怎样起诉?万分感激!  借条内容:于1996年2月借A现金叁万元整。
签名:B,2005年2月  我们是应该去欠债人当地法院起诉,直接写诉状吗?到法院执行他依然拒绝支付怎么办?  谢谢!
  律师你好,我想就以下事件咨询下  本人与日晚发生车祸,当时辛无人员伤亡,但肇事车辆逃跑了,第二天在交管局通过查车牌找到对方,警察判定对方全责。随后,对方负责我的车辆维修,但期间,有5000块保险公司不赔偿,对方当事人也就不愿赔偿我。同时我的车是2011年6月买的,车价19.5万,行驶里程不到6000公里,虽然到4S店进行了修复,但我了解到经过这次事故,车辆价值估计至少要损失5万。  如果我起诉他,交通肇事逃逸的罪名成立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我妈在张家港新东旭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打工已两年有余。工厂可以说是半封闭式管理,平时吃住都在厂里,晚上更是加班到9:00多钟。  就在今年的1月15号,工厂正常上班。5点钟下了班,我妈回到宿舍,发现食堂没有晚饭(可能食堂员工提前放假了吧)。由于1月16号晚上我妈她们就放假了,我妈就在宿舍收拾了下衣物。将近6:00我妈给我打了电话,说是让我去接她来我家吃饭(我租住在塘桥镇金巷村,距离我妈的工厂1里路,步行的话也就15分钟)。6:00我骑电动车到我妈的工厂,她已经在宿舍门口等我。在我家吃了饭之后,我妈说明天还要上班,要早点回宿舍。由于正在下雨,我妈就没让我送。7:00左右就离开我家回去了。在路上还给我爸打了5、6分钟的电话(我爸也在张家港打工)。就在挂了我爸的电话之后,就在距离我妈厂门口500m的地方,我妈被从后面驶来的一辆电动三轮车撞倒在地。  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护士用我妈的手机通知到我老家的邻居,已是当天晚上10:00左右,邻居又打电话给我爸,我爸又打电话给我,说我妈在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具体什么情况也不清楚,只是让我赶紧过去。我听我爸的声音都在颤抖。我跟我爸差不多同时赶到医院,据医生说,伤者枕骨破碎,颅脑损伤,颅内出血......病人是从塘桥镇三院转过来的,接收时没家属也没名字。病人已经在神经外科的重症监护室了,让我们进去先认认人。我只看到我妈脸上头上都是血,身上插满了管子,我爸当时就已泪流满面。我坚持着扶我爸走出来,让我爸在医院守着,我赶回塘桥中队。  肇事司机正在录口。供据交警说,他们接到出警电话是晚上7:13,赶到事发现场时肇事司机抱着我妈的头,已是满地的血,而肇事车辆也不在现场。事发时也没有目击证人。肇事车辆是在肇事司机的暂住地找到了,车辆几乎没有任何痕迹(这都是交警的原话)。事发时电动三轮车上共乘坐3名大人2个小孩。肇事者也是在张家港打工的,原籍河南永城人。  我了解了这些情况后回我妈宿舍把我妈的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等有关的证件找了出来,接着就直奔医院去了。我妈这么严重,跟我爸商量了之后,当晚就电话通知了我哥我姐(他们都在外地)及老家比较亲近的亲戚。  肇事者第二天出现在了医院,并且交了医院的费用。家里的亲戚也都陆陆续续的赶来了,除了悲痛还是悲痛。别人家都在为2012年春节的来临而红红火火的准备着,而我家亲朋好友却在外地的医院里伤心难过。也许肇事者认为我妈伤的并不严重,在17号上午提出了一次性赔偿,让我们出了价。刚开始我家人不同意,想着只要有一丝希望都要给我妈看病,可是医生的话让我们一点希望也没有。说我妈的情况一直不乐观,颅内出血,根本就没有手术的价值,送来时就已没有呼吸了,一直是靠呼吸机来维持。  当天我们也有咨询律师,说这种情况,赔偿的话大概50万。看肇事者也是打工的,我们提出了40万的赔偿,可是对方说太多了,他们只肯出10万。我一听就很恼火,对他说,我现在拍给你10万,我把你妈撞成这样子(当然这是气话)。可是10万块钱一条人命,情何以堪呐。他们该吃吃该喝喝,我们一家亲戚朋友十来口子人待在医院吃不下睡不着,也没一个人对他们动手。这是什么世道,犯错误的人逍遥自在,倒是我们受害者冷暖自知。  18号早上再打电话给肇事者让他来医院交医药费时,对方的态度完全转变。说他不来了,有什么事情要我们去交警中队。我们一听这话也是没什么主意了,也怕肇事者跑了,让我爸他们在医院守着我妈,我哥我姐我们几个区交警中队,毕竟事发时我们没有一个人在场,所有的话都是肇事者说的,我们一点情况都不了解。  那么宽的马路,路人没有人,怎么就会偏偏撞到我妈?  电动三轮车,又载了这么多人,得多快的速度才能撞这么严重?  从后面撞到的,怎么伤口是在后脑?  肇事车辆已不在现场了,车辆上又没有痕迹,是否是这台电动三轮车?  ......  各种的疑点我们不得而知。前两天只顾着担心我妈,车祸的具体情况我们都不清楚。  在交警中队也没了解到我们所想要知道的。中队的交警只是说伤者还在医院,你们应该更多的精力放在医院照顾伤者,而不是到我这里来。如果说伤者在事发之后的7天死掉了,那就是重大交通事故了,案件就会转移到交警大队了,就该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到时候你打电话给我,我们会派法医去医院。当然也会逮捕肇事者。  马上就过年了,谁都是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们在外地人生地不熟,只有回到医院。就在中午2:00,我妈走了。  从我妈15号晚上住院到结束,交警中队也好,交警大队也罢,公安局也罢至始至终没有一个出现在医院。我们打电话到中队说现在人死了,对方说派人和法医一起来医院,他们也要上报交警大队。也就是说这事以后他们就不管了,我们要找大队。  人已经在太平间了,我们等着守着,我们打电话催说已经在路上了。直到办完死亡证明一切手续后,还是没看到有法医或者交警来。下午4:00我们接到中队电话说是不要我们在医院等了,殡仪馆已经把尸体运走了。  冷冽的冬雨打在我们身上,渗透到了心里。我妈死的不明不白,要是这样就被火化了,死也不会瞑目的。我们冒着雨打车来到殡仪馆,阴冷冷的偌大的殡仪馆没有一个人。我们打电话千方百计才联系到一个警官,答应帮我们联系殡仪馆方面。过了半个多小时,才有人出来接待我们,证实了我妈已经被运来了。  我妈就这样走了,才48岁。  17号上午我们也有去我妈的工厂,可是没有人接待我们,我们打电话给车间主任,主任推到安全科,而安全科的人却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说不是在上班时间,他们没有责任。我们这次来找工厂,真的不是来追究责任的,我妈在新东旭打工也有两年有余,我们从外地赶过来,人生地不熟,现在我妈走了,我们也只能说是依靠工厂来帮我们了。可是他们推卸责任不说,从我妈进医院到殡仪馆,厂方一个人一个电话都没有。新东旭也是个知名企业,他们就是这样对待员工的?!  在别人家都欢天喜地的过新年的时候,我们家却残缺不全,辗转在异地。  我们天天跑交警大队,殡仪馆,可是没有任何进展,对方一句没有钱,交警大队说“我们也没有办法”。可怜了我妈要躺在殡仪馆过年。  农民工本身就是弱势群体,难道连人命都得不到重视吗?  责任认定报告也出来了,对方是主要责任。  肇事者已经被抓捕了,可是不同意赔偿,我们该怎么办?
  作者:我爱我的风筝   你们之间属于民间借款,当时没有约定还款期,2005年写下欠条时应该是经催收后写下的,故应该从那时起计算2年诉讼时效 ,现已过了法律保护期了。
  作者:第一狭  交通肇事罪名不成立,你们、可以请求财产损失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3号)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作者:毒娃娃99  准备材料,去法院起诉吧
  您好我在北京有一处房产原系我与爱人单位职工宿舍 登记在爱人名下 离婚后2年我丈夫再婚 孩子虽然判给他 但是因为担心孩子在重组家庭生活不幸福 所以我把孩子接来同住 后前夫把此处房产改登记在我名下 我母亲与弟弟20多年前来北京投奔我 因一直没有户口 所以一直没有工作 20多年来 我一直带着母亲与弟弟一起生活7年前此处平房拆迁 按照面积我分得一套两居室 家人共同居住 3年后我弟弟再婚 说是怕自己没工作没房产女方不会安心和他生活 所以写下一份财产分割协议 内容是 因为某种原因 我名下这套房产 虽然登记在我名下 但是有我母亲40% 有我弟弟30% 如果日后不在一起居住 出售后按此比例分钱.当时我没多想.因为一直告诉我这是写给弟妹看的,也只在他和我弟妹的婚姻和美的前提下我才会在这上面签字.2年前我把此房出售,我母亲和弟弟起诉我,说是因为他们在此长期居住,所以我才能分得2居室.最后法院宣判根据合同法 我必须支付房款的70%给他们.请问合理吗
使用“←”“→”快捷翻页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同时转发到微博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特长怎么写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