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竣工日没海航豪庭 交房时间间但到时间没竣工的

    盐城市房博园小区由盐城市房屋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下称房投公司)负责开发。该公司由盐城市房产管理局设立,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市房产局局长兼任。该小区共340户,大多为该局内部职工。该小区于2011年10月底开始选房号,11月初签订购房意向书,并向该公司交纳购房款。直到2012年7月才正式与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约定:“出卖人应当在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第十二条约定:“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我们全体业主直到日,才盼来口头(电话)交房通知,但结果却令全体业主大失所望。广大业主认为:  第一、房投公司拿不出任何【综合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只是称相关部门已口头答复可以交房进行强行交房,不符合《盐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大河网法制频道  第二、大部分车库(位)设计存在缺陷,不具备正常使用功能,车辆根本无法停放,市房产局给予的说法为:来的都是大车子,我们只负责宽度一米八的汽车,其余概不负责,对于停车位长、宽均存在问题的车位答复竟然说是微型车位!如此荒唐的答复令人哭笑不得!市房产局利用开发房博园小区的机会建办公大楼违反中央精神,更加可恶的是:为了建办公大楼自己沒有资金,在购买房博园小区的业主身上打主意,为了省钱对小区的智能化管理系统.环氧车库地坪等一系列规化设计进行恣意更改,这种缺斤少两.偷工减料旳卑劣行径实在可恶。  第三、各种配套工程和设施未到位(如:小区道路路面未做,因施工,小区道路无法通行;绿化、绿地和景观因季节原因未做;小区门禁、围墙未做;路灯不全,还有倾覆;监控系统未到位;特别是小区的消防实施未安装,连消防水带都没有,无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大河网法制频道  盐城市房产局与房投公司是官商一体,即是主管房地产市场职能部门权力部门又是房地产开发商,这与中央的精神相违背,纵容开发商胡作非为.随心所欲房子没有通过竣工验收强行交房.汽车位大小随意划分.业主反映小区没有大门和门卫,就在小区的里面搞一个不伦不类的大门和一个老头看门,连车库旳进出囗都放在小区以外,业主反咉没有绿化就栽几棵树等等不负责任的做法,作为主管局的作为何在???  鉴于以上原因,数百户社会业主纷纷联名拒绝收房。该局内部职工作为业主也是敢怒而不敢言。不仅如此,更令人气愤的是,该公司及房产局领导对全体业主要求按合同承担违约金(合同条款是开发商的格式合同,违约金只有贷款利息的三分之一)也不予明确答复。我们业主认为:全体业主个个都是早在签订合同之前就全部一次性缴纳了全部上百万元的购房款,这些钱,有的是几代人的一辈子积蓄,有人是借的亲朋好友的,有人是借的银行贷款,甚至还有借高利贷的。房产局将房博园无综合验收合格证的房子进行强行交房,我们业主即使拿下这样的三无产品房子也是无法办理到房产证的,孩子无法办理入学手续,我们业主如何安心居住这样的房子?我们全体业主强烈要求盐城市房产局严格执行《盐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向业主进行交房,按照购房合同进行赔付违期交房的违约金。  盐城市房产局在明知这个小区存在大量问题的情况下,不但不积极主动提出整改方案、抓紧小区的竣工综合验收、给广大业主提供一个合格的住宅小区,却一味的推卸责任,漠视百姓民生。政府职能部门这种赤裸裸的不作为行为,不禁让人想到这个单位内部到底有着怎样的钱权交易和腐败行为。  我们遵照党的十八大精神构建和谐的社会、稳定的社会秩序的精神,派业主代表与市房产局进行多次沟通,市房产局每次借故拖延,交涉无果!市房产局负责纪检工作的顾书记代表市房产局与业主代表谈话,事后对于表过态的话出尔反尔,概不认账,甚至表示让业主们通过法律途径和他们来解决问题。在这样一个投诉无门的情况下,我们只有向上级部门上访维权,我们的要求很简单:  一、房博园小区必须按照《盐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暂行办法》为标准进行正式验收交房。  二、房屋违约金赔偿时间截点以竣工综合验收合格为赔付截点并根据合同有关规定进行赔付。  三、地下车位进行整改,恢复环氧车库地坪,每个车位的净宽度不得低于2.5米/位。  四、房投公司提供房产部门的预登记手续,好办理产权证。  盐城市房博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顶,支持一下啦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数码娱乐DVD导刊双语学习报
新闻热线、传真:86-551- 嘉宾网谈:86-551-
  当前位置:
青岛美寓天城超过交房日期两年 仍未竣工未验收
来源:&&作者:
  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7月23日讯2011年市民张先生在青岛美寓天城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准备用作婚房,可交房时间过去了将近两年,张先生依然没有拿到钥匙,今年6月,张先生发现小区在没有相关验收证明的情况下就要交房,而开发商方面则声称是业主自愿收房。
  两年还不具备交房条件
  张先生介绍,位于青岛市北区杨家群保张路上的美寓天城小区开盘预售时间是日,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在日前交房,但是到了交付日期,房子却迟迟没有交付。“小区其他业主找到开发商青岛联兴置业有限公司,得到的回复是2013年4月底前交房。”张先生说,他的婚期定在2013年3月份,结婚要用的新房迟迟未交付,他和妻子只能暂住在父母家,十分不方便。
  到2013年5月,房子仍然没有交付。张先生告诉记者,维权中他发现业主们合同约定的收房日期都不一致,最早的是2012年10月底,还有2013年4月底和10月底。但是一直到2013年11月,房子还是没有交付。
  郑女士是2012年购买的美寓天城的房子,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是日前。到了交付日期,房子却迟迟未交付,业主们再次找到开发商,开发商出具了书面承诺书,承诺将于日前交房。郑女士告诉记者,在美寓天城小区买房的有200多户业主,其中大部分是刚需一族,急等着交房,有很多业主被迫在外租房子住,租金加上房贷,对很多年轻业主来说压力很大。
  郑女士告诉记者,2014年4月底,开发商仍没有交房的意思。5月16日,为了向开发商讨要说法,业主们将美寓天城门前的长沙路用桌椅堵死,开发商负责人张经理才出面解决,“他跟我们说,拖这么长时间不交房,是因为到现在还没通过单体验收,好像是没有通过消防验收和质检验收,当时答应5月底一定交房。”郑女士说。
  没有验收证明就要交房
  2014年6月,业主们接到开发商电话,通知前来收房。郑女士告诉记者,交房的时候,业主们发现开发商无法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文件,“单体验收还是不合格,没有合格的房子,我们怎么敢去接收。”郑女士说,“开发商也知道不符合交房标准,所以说是我们自己想住了,来要钥匙,还让我们写一份自愿收房协议书,但我们没有人是自愿收房的,我们是被通知可以交房才来收房的。”
  郑女士告诉记者,交房当天,除了集中交房变成自愿收房之外,开发商还提出,让部分业主补交房屋的差价,否则不能看房、验房。一位需要补差价的业主曾女士说“我买了个89平方米的房子,开发商给我证明说是89.98平方米,让我补上0.98平米的钱,但是测量数据是联兴地产自己出的文件,不是房管局的测绘证明。”
  业主龚先生表示,之后小区业主到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反映情况,开发商答应成立一个小组专门解决这个问题,“给的答复就是消防验收不合格,正在验收中。”对于何时交房则是闭口不谈。
  开发商避而不答
  按照龚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记者联系上了青岛联兴置业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张先生,张先生表示自己只是负责发钥匙的,有业主想提前自愿入住才能找他。
  记者询问龚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否正确,龚先生表示,业主们在建管局反映问题的时候,开发商派来的负责人就是张先生,他当时表明开发商要成立一个针对延期交房的解决小组。
  记者再度联系张先生,张先生表示“我负责的事情已经处理完了,不要再打电话了。”
  记者又联系了美寓天城的售楼处,工作人员先是表示房子现在已经交付了,记者指出有业主反映12年应该交房,但至今未收房,该名工作人员立即改口称交房归开发商客服部管,让记者联系开发商客服部。
  记者按照售楼处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上了开发商的一位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后,工作人员表示自己是管理部,不清楚情况,记者询问能否提供负责部门或者负责人电话,该名工作人员说“售楼处提供给你的我们的电话,你可以去找售楼处。”
  记者不断拨打售楼处提供的另外两部电话,截至发稿,一直处于无人应答状态。
  未通过验收交房属违法行为
  《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山东春泽律师事务所的徐志远律师表示,在房屋买卖当中,一般情况下,司法机关一般会根据合同的约定来处理纠纷案件,因此事先详细约定违约责任,产生纠纷之后处理起来也能做到有据可依。
  徐律师说,开发商在房子没有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就交房是违约的,这是一种欺诈、违约的行为,如果不能按时交房子的,应该进行赔偿。如果不进行赔偿的,买房者可以向工商和建管局投诉开发商,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起诉他们。(姜婷)
标签:公寓交房延期
至今未竣工
① 安徽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各媒体稿件和图片,独家授权中安在线发布,未经本网允许,不得转载使用。获授权转载时应在授权范围 内使用,并须注明来源,如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②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 负责。如因转载的作品内容涉及您的版权或其它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稿酬或作其他相应处理。
24小时新闻排行
全媒体.聚焦
全媒体.直播
全媒体.调查
  日前,合肥市清溪路天一家园小区的丁先生向本网反映...…
全媒体.问政
全媒体.资讯这几天市民彭先生正在为房子的事情焦虑:期一再延迟,但小区里的道路、绿化还没完工。
2010年10月,彭先生在万家丽路城市山水豪园二期11栋买了子。根据合同约定,彭先生可以在今年8月28日拿到房子,之后将交房时间推迟到9月6日,又推迟到9月28日。现在距交房日期只有几天了,小区的道路都没修好。
去年9月23日下午,城市山水豪园工地大门紧锁,小区里正在铺设管道。开发商湖南鑫亿置业有限公司在售楼部张贴的***中称,方施工进度严重滞后,造成。***中否认了“开发商没钱跑路”、“有重大问题”等说法。
售楼部一位工作人员说,他们已经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了98%的工程款,但商以材料涨价、工资上涨为由要求加钱,目前双方还在协商。对于延迟交房,工作人员表示,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鑫亿置业有限公司营销负责人周平介绍,开发商与建筑商很早以前发生过,后双方签订,开发商增付三千多万元工程款,协议确定建筑商不得因市场、政策等原因变动进行调整,并约定竣工时间为日,但建筑商仍提出“不合理”要求。周平表示,无法按时交房他也很心急,牵涉到几百户人家。
我来回答:
优质回答体现您的专业素养,更容易被用户关注。
还可以输入2000字
&&验证码:
城市山水豪园相关提问
吉屋网友回答
这个可以找开发商,可以赔偿!
鑫亿置业开发的城市山水豪园小区占用公用面积,搭建出空中楼阁
楼盘地址:
雨花区劳动东路与万家丽路交汇处南行300米
400-转1036
以下内容将通过短信的形式,免费发送到指定的手机
注册吉屋账号,可随时关注、退订内容。
城市山水豪园
<input type="hidden" id="_mtitle" value='这几天市民彭先生正在为房子的事情焦虑:期一再延迟,但小区里的道路、绿化还没完工。
2010年10月,彭先生在万家丽路城市山水豪园二期11栋买了子。根据合同约定,彭先生可以在今年8月28日拿到房子,之后将交房时间推迟到9月6日,又推迟到9月28日。现在距交房日期只有几天了,小区的道路都没修好。
去年9月23日下午,城市山水豪园工地大门紧锁,小区里正在铺设管道。开发商湖南鑫亿置业有限公司在售楼部张贴的***中称,方施工进度严重滞后,造成。***中否认了“开发商没钱跑路”、“有重大问题”等说法。
售楼部一位工作人员说,他们已经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了98%的工程款,但商以材料涨价、工资上涨为由要求加钱,目前双方还在协商。对于延迟交房,工作人员表示,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鑫亿置业有限公司营销负责人周平介绍,开发商与建筑商很早以前发生过,后双方签订,开发商增付三千多万元工程款,协议确定建筑商不得因市场、政策等原因变动进行调整,并约定竣工时间为日,但建筑商仍提出“不合理”要求。周平表示,无法按时交房他也很心急,牵涉到几百户人家。'/>在线人数5074人
头&&衔:初来乍到
  大连万科溪之谷三期,又名万科天麓,一26层的高楼,建筑号114,行政号29,这座高楼的业主们有多个不同的合同交房时间,其中有日、 日、日,据说还有日,同一座楼合同交房时间跨度竟然如此之大,不能不令人怀疑。日,我们一批业主来到万科地产办公室,有些业主是按照万科的通知来收房,可是那座楼的走廊从1楼到26楼都没有装窗户,还有好多配套都没有做好,比如楼门口的报箱、楼周围的围挡、小区道路等都没有做好,楼正面涂料颜色存在明显分界,小区内道路坑坑洼洼,业主们认根本达不到交房标准,但开发商出具了一张日该楼的竣工报告复印件来证明这座楼已经完工,可以交房,开发商还要求部分有意见的业主去查国家交房标准,并由相关部门盖章后万科才可认定没有达标。日中午,万科客服给我回电话,电话的主题是想说我的那份购房合同错了,不应该是日交房。当我说到房子的质量问题时,她说他们有验收报告,于是我追问她一座高层建筑,所有的走廊窗户都没有安装,怎么会有竣工报告、竣工报告是哪个部门出具的等问题时,她保持沉默,不予回答。
中国最大的房地产公司到底有是怎么做到一座有这么多不同的合同交房时间、不安装走廊窗户就能得到竣工验收报告、不安装报箱就能先发报箱钥匙、一边交房还能一边施工。
我的EMAIL:(所有图片拍摄于2012年1月8日)
塑化代替了绿化
图片怎么传不上?
金币:23252
都是买的检验报告
今天去万科地产办公室,负责的王女士不在,现场工作人员承诺今天下午2点前电话回复,我留下了电话,但是2点已过,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回复.(日)
请问广大网友,今天万科地产工作人员说走廊不装窗不影响交房,这事是真的吗?
我不是学法律的也不是学建筑的,希望大家帮帮我.
金币:23252
都是买的检验报告
截止到当前,万科就交房走廊不装窗户的3个官方解释:
第一种解释:万科地产工作人员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眼睛盯着电脑屏幕,头也不抬的说:主要住户的窗户装了,公建部分的窗户不装可以交房;
第二种解释:一个姓高的万科地产工作人员电话回复一位业主,说:不装走廊窗户是为了业主好,不装窗户交房少算公摊面积;
第三种解释:一个万科的高层回复媒体,说:不装窗户是因为今年冬天冷,装上的话到开春水泥会不结实,出现质量问题.
到底哪一种解释是真的?
最新消息,该楼的暖气进水管和出水管全部接反,进水管没有滤网,出水管有滤网.
已经交房2个月,万科仍没有将窗户装上,本地官方新闻媒体对无窗事件集体哑声,呼唤有良知的媒体帮忙转发,谢谢!
2个月了,万科的窗户还没有装上,本地官方媒体集体失声,请大家帮忙转发,谢谢.
金币:23252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在印度和巴基斯坦,人们相信阉人能带来吉祥,重大喜事往往会邀请阉人们表演歌舞助兴。交房日期在竣工日期之前??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是交房,可后来发现楼房竣工日期是,,,开发商是存心欺骗,现在还没有交房,也没有给确切日期,现在该怎么办,违约金就只能按万分之一吗?
----------------------------------------问题补充:--------------------------------------------------
合同签订的是万分之一
我于日进入某公司工作,一直未签劳动合同,直到2011年7月为了买保险才补签了一份合同,后来公司由于铅污染搬迁,与我协商中止劳动合同,我能否主张2011年7月以前双倍工资
前几天跟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开工和竣工日期也没有写(因为还没确定日子),由于当时没仔细看合同和报价单的内容就签字了,还交了一百元合同定金。之后回来才发现合同报价上存在很多价格上和合同施工质量上的问题,现在想解除合同。但是合同署名下方有个备注栏没注意看到 备注栏里写的是 甲乙双方已签订施工合同,如因一方无故违约,则承担此工程总造价的15%违约金给对方。请问我这样的情况算不算违约,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吗?谢谢
在公司成立日期之前签订合同有效吗?(有盖公司公章的!)
合同签订日期是;但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成立日期为;合同上有盖公司公章的。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该公司是新注册成立的公司,经营期限是至?为什么经营期限只有一年,那合同履行期间公司不想办了不续营业期限那该合同是不是没办法履行啊?
合同上自12月1日开工,至1月30日竣工。但至今未验收交房,而我们在外租房日期已到,现在想搬回那间装修房,请问是否可以住?住回那间房,是否会影响我们的权益?
我们签的是12月31日竣工,不交房是不是就算是没有竣工,应该负违约金吗?
我在济南火炬东第买的房子,合同上写明的交房日期是日,但到日时所购的那个楼才盖了5层(共30层),延期交房是肯定的了,所以打电话咨询了一下,给的答复是会在日前一到两个星期发延期交房通知的,问开发商可不可以退房,开发商说不可以退房,说是我买的那栋是团购的,所以不可以退房,但是我根本就不是团购买的,团购的价格比我买的价格低很多的,他们说那也不可以退房的,可是合同上明明是可以退房的,请问我是不是可以退房?如果可以退房我都...
现在求人帮助,借钱那人是个无业的20岁青年,家里有爸爸妈妈外婆舅舅等亲戚,条件可以说是上乘(意思就说他的家庭拿出一万多块钱是很随意的),但是对方父母现在不管此事,大家说怎么办,想走司法,想让法院强制执行,能搜集到他的高额消费证据,怎么办,怎么办求助,真心求助,
打算换一个写字楼,就需要办理公司地址变更,之前租的那个写字楼合同日期为11月10日到期,公司成立日期是12月25日。我想不浪费房租,打算在新的租房合同日期上写12月25日,这样行不行,是不是合法,如果不合法,会有相应的处罚吗
抚养费一审胜诉方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决,执行按一审还是二审日期执行
在专卖店买了一件500元的羽绒服,当时因为买的衣服太多了,没仔细看,就买回家了。然后那件羽绒服因为天气原因一直没有穿,直到半个月之后变天拿出来穿,发现背部有一个指头大小的洞,于是拿去退换,结果商家说要拿回厂家做鉴定,过了两天给我打电话说这是人为原因,但是没有任何凭证。我该怎么办?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竣工验收时间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