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安时为什么叫干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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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的法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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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公共微信水浒笑谈 小人物笑谈小人物之 富安 陆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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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08:43:45&最后更新时间: 16:00:41
本作品所属分类:
文章类型:独家
       富安 陆谦
  高俅在小说《水浒传》中是作为朝廷中最大的奸臣、同时也是作为几大奸臣的代表人物来塑造的。对于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梁山好汉来说,高俅是他们最大的敌人。然而由于高俅毕竟身居高位,在小说的前大半部分,很少写到他本人直接与一百单八将这些处于社会底层的草根英雄们发生冲突。一直到了七十多回后,才正式写到他如何主张征讨梁山,阻挠徽宗皇帝招安大计,并且写了他亲自领兵讨伐,被宋江三次打败以致于被活捉上山的故事。最后仍然是高俅等四大奸佞在皇帝面前屡进谗言,把接受招安为国家立下大功的宋江、卢俊义等人害死。为了突出小说“乱自上作,官逼民反”这一主题,在小说的前半部中,多次写到高俅纵容自己的家人和亲戚如何如何作恶多端,这其中主要的是两个故事:第一个是他的干儿子〈其实本来是他的叔伯兄弟〉高衙内为了霸占林冲的妻子,在高俅的默许甚至直接参与下,陷害林冲,三番五次要谋害林冲性命;再一个故事就是他的另一个叔伯兄弟高廉的小舅子殷天锡,强取豪夺柴进的叔叔柴皇城家的后花园,致使柴皇城气病致死。
  小说《水浒传》前半部不直接写高俅的恶行,而是写高俅家人亲戚的恶行,是有它的道理的。这是因为,写高俅恶行难,而写高俅家人亲戚恶行易。高俅家人亲戚恶贯满盈,则高俅本人亦恶贯满盈矣。为什么呢?亲戚家人恶贯满盈,高俅不可能不知,此其一;家人亲戚恶贯满盈,所倚仗的无非是高俅的权势而已,此其二;高俅明明知道自己的家人亲戚倚仗自己的权势为非作歹,不仅不加约束,而且纵容支使,此其三。有这三条理由,《水浒传》的读者皆知高俅的恶行,即便是起高俅于地下,他本人也百口难辩了。
  大奸大恶之徒是很少直接让自己的双手沾满献血的,因此他需要爪牙和帮凶。甚而至于爪牙下边还有爪牙,帮凶下边还有帮凶。在密谋抢夺林冲娘子、谋害林冲、最后把林冲逼上梁山的整个过程中,富安和陆谦就是这样两个为虎作伥的爪牙和帮凶。
  富安本来是高衙内的一个帮闲,有一个十分难听的绰号:“干鸟头”。帮闲,就是那些受官宦人家或者富豪豢养,陪他们玩乐,为他们帮腔,给他们出各种坏主意的门客一类人。鲁迅在《帮忙文学与帮闲文学》中说:“那些会念书会下棋会画画的人,陪主人念念书,下下棋,画几笔画,这叫做帮闲,也就是篾片。”这类人善于揣摩主人心理,为了讨得主人的欢心,得到主人的恩赐,往往寡廉鲜耻,给主人跑腿办事、替主人坑人害人,手段上无所不用其极。
  花花公子高衙内看上了林冲的娘子,却又无法得手,心中闷闷不乐,但是自己又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并且也没有想到因此就要要害死林冲。是富安主动献计,让高衙内门下的心腹虞候陆谦去把林冲骗出去吃酒,然后自己去把林冲的娘子骗到陆谦家中,好让高衙内去趁机调戏勾引。在富安这类无耻帮闲心中,天下人都是和他以及他的主子一样没有什么廉耻和节操观念的,林冲的娘子也是“妇人家水性,见了衙内这般风流人物,再着些甜话儿调和她,不由她不肯。”即便是林冲,“见在帐下听使唤,大请大受,怎敢恶了太尉?”这真是强盗自有强盗的逻辑。可能富安认为林冲不过是一个在太尉手下讨生活的下层军官,所享受的一切待遇都是拜高太尉所赐,高太尉的干儿子看上了他的老婆,他就应该拱手相让。如果林冲敢说个不字,“轻则便刺配了他,重则害了他性命。”赤裸裸地撺掇高衙内夺人妻女,害人性命。而和林冲从小最好、每日里和林冲称兄道弟的陆谦,听说主子要他去做这件伤天害理的事情,竟然也“只要衙内欢喜,却顾不得朋友交情”了。
  高衙内两次调戏林冲娘子都没有得逞,富安和陆谦再次主动献计,并且还把计谋献到了高俅面前。高俅为了满足干儿子的淫欲,竟然亲自参与到了对林冲的陷害之中。林冲被陷害刺配沧州,陆谦又秘密送给两个押解公人十两黄金,声称奉高太尉钧旨,让他们在半路上杀死林冲,事成之后再酬谢十两黄金。因为被花和尚鲁智深半路相救,林冲才得以保全性命,顺利到了沧州。几个月后,陆谦和富安依然不肯善罢甘休,跟到沧州,以金银贿赂牢城的管营和差拨,一定要置林冲于死地而后快。好在林冲命不该死,阴错阳差地逃过了一场本来是要烧死他的大火,并且杀死了要害他的四个歹人。
  高衙内本来是高俅叔父高三郎的儿子,是高俅的叔伯弟弟。高俅发迹,却苦于没有儿子可以帮助,于是就把叔伯弟弟认做了干儿子。可见其不顾伦常,家风丑恶,可笑可恨。为了让高衙内霸占他人妻子,高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从家人门人胡作非为,作奸犯科。而作为从小与林冲交好的陆谦,为了逢迎上司,为了让太尉和衙内“道我们也能会干事”,一而再,再而三,设计陷害自己的发小,简直是禽兽不如,心比蛇蝎了。《水浒》一书写一百单八人造反,真正被逼上梁山的,林冲是典型中的典型。“逼上梁山”一词,由这部小说而成为成语。
对于高衙内这个人物,我们要注意的是,他虽然是一个纨绔子弟,花花公子,但是他本人一直没有亲自提出要害死林冲。他不过是“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女人罢了,在大街上公然“求爱”不成,把这个女人骗到僻静之处再次“求爱”依然没有得逞。虽然我们也知道他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兽欲,但是他在只有他和这个女人单独相处的时候,并没有实施强奸,而只是纠缠求告。林冲发配沧州之后,高衙内依然是三番五次地托人去说,还是没有强媒硬娶。小说后来通过探听消息的小喽罗之口告诉林冲:“娘子被高太尉威逼亲事,自缢身死。”交代了林冲娘子的结局,但是说的是高太尉威逼,而不是说高衙内威逼。小说这样写,恐怕并不是为了显示高衙内还不算太坏,而是要把更多的罪恶添加到高俅的头上。由此,我们也有理由更加痛恨陆谦和富安,他们是自觉出卖良心和良知的走狗:主子还没有要他们咬人,他们就扑了上去;主子也许并没有要他们把人往死里咬,他们自己却非要把人咬死不可。这样的狗腿子,如果最后不落得身首异处的下场,如何能平定读者心中之愤懑?
  有几句话现在很流行:朋友是用来出卖的,领导是用来巴结的;只要巴结上一个领导,不怕得罪一百个朋友。这些话当然含有调侃的成分,但是也反映出现实生活中确实有这样的人,他们在大是大非面前或者日常生活中,不顾违反原则,不怕触犯刑律,不念朋友交情,只求上司满意,只求个人能得到上司的欣赏或奖赏。这些人也许没有想到:《水浒传》里的富安和陆谦早在一千多年前就比他们更懂得这个道理了,并且比他们做的更彻底,脸更厚,心更黑,当然下场也比他们更可耻。但愿现在流行的这些话只是人们的一种自我调侃和嘲讽吧。
(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或立场)
说的痛快,见解明了,牯牛!
:扛石头的&( 11:17:32)&
:匿名:yu&( 10:13:22)&
在2008年的钟声即将敲响的2007年末,预祝你:新年好!
:&( 14:29:10)&
官场应该是一个最为复杂的场合了。
:&( 23:31:17)&
官场就是这么延续的,,,,,先过节,祝节日快乐哈。。。。。
:&( 22:33:10)&
5 篇, 1 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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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的法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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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微信公号:沪法网,作者张建伟。
梁厚甫称《水浒传》为“反法制小说”,《水浒传》中的法律世界,从另一面看,也可以称为“反法制的世界”。鲁智深的禅杖、林冲的花枪、武松的尖刀、李逵的板斧,无一不是法制之敌。水浒英雄在上梁山落草之前,有些身陷囹圄,经历生命危险,全靠鲁智深的禅杖、李逵的板斧等搭救;有些家被惨祸或遇有冤抑,期望官府主持正义,却不但冤不能申,反而雪上加霜。当司法不能为社会提供匡扶正义的公共服务的时候,自力救济的侧门就打开了,民间好勇斗狠就一发不可收拾。因此,社会暴戾之气盛行的背后,往往可见司法审判的黑暗和法律权威的失落。
拳打镇关西:靠拳头实现的正义
《水浒传》是一部尚武之书,武艺高超身强力壮的英雄好汉个个形象鲜明值得崇拜,那些除暴安良的故事引人入胜。这部书虽然被有些人咒骂为“诲盗”之作,其实政治颇为正确,书中的英雄不光武力超强,也经得起正义标准的粗略检视。当然,要是依据法律标准来衡量,这些人动辄手起刀落,哪个不是以武乱禁之人?
鲁智深是一个令人大感快哉的英雄,出家前是略府提辖,俗名是“鲁达”。鲁达一看就是个军官模样,按照《水浒传》中的描写:生得面圆耳大,鼻直口方,一脸络腮胡,身长八尺,腰阔膀圆,性情凶暴焦躁,好打抱不平。出场结识天下豪杰,结识了便喝酒。喝酒的时候,听得隔壁阁子里有人哽哽咽咽啼哭,唤来一问,原来是名叫翠莲的一个十八九岁的妇人,随父母从东京来到渭州,母亲病故,父女两人流落在此。当地财主镇关西郑大官人强媒硬保,要她作妾,写了三千贯文书,需钱实契,要了她的身体,未及三个月,被郑家大娘子赶打出来,还责成店主人家追要原典身钱三千贯。当初不曾得他一文,如今却来追讨。父亲懦弱,和有钱有势的郑家争执不过,父女两个只好酒楼卖唱。鲁达一问方知那绰号镇关西的郑大官人就是状元桥下杀猪卖肉的郑屠。鲁达给了父女两人十五两银子做盘缠回东京,回到住处,气闷得晚饭也不吃,气愤愤睡了。鲁达是个粗中有细的人,次日一大早,便照顾翠莲父女上路。店小二阻拦,还被他叉开五指,脸上打了一掌,打得口中吐血,再复一拳,打下两颗门牙。两个时辰后鲁达径投状元桥来,寻得郑屠,拳脚教训,这是书中一段妙文,把教训镇关西的过程写得有声有色,令人叹为观止。不料下手太重,郑屠不经打,竟死了,鲁达自思“指望痛打这厮一顿,不想三拳真个打死了他”,因考虑到“须吃官司,又没人送饭”,便逃离而去。
拳打镇关西是一个令人大呼畅快的故事,令人畅快是因为郑屠作为一个恶霸,欺凌弱小,可恶至极。君不见书中鲁达听了翠莲父女的遭遇抑制不住愤怒,其实读者读书至此又有谁不义愤填膺?在《水浒传》的社会里,有钱有势可以称霸一方,无钱无势被他人压扁。法律与司法无法为体弱力薄之人伸张正义,当法律与司法不能维护好弱小者权利的时候,就只能靠见义勇为之士的拳头了。
从法律角度看,鲁达打死郑屠是一起故意伤害致死重案。死了人,死者家中“老少邻人径来州衙告状”,司法程序便循序启动起来:府尹升厅接了状子,亲自到经略府通报情况,然后差人到鲁达住处拿人,哪个还见得到人影?只好将房主人并邻居监下,又点了仵作对尸首再三检验,还发布海捕文书悬赏通缉鲁达,逼得逃亡中的鲁达剃除头发,削去髭须,做了僧人,继续展开轰轰烈烈的打斗人生。
读者在鲁达被海捕缉拿之时,都为他捏一把汗,当他寻得活路,摆脱了司法的纠缠和刑罚的阴影,大家都为之欣慰。这原因是啥?当司法暗昧、刑罚严酷之时,对待用拳头实现正义的英雄好汉,每个人心中都存了几分反法制之心。
误入白虎堂:这南衙开封府是高太尉家的
林冲误入白虎堂和雪夜上梁山的故事脍炙人口,因京剧《野猪林》和电影《林冲》以及《水浒传》电视剧几乎家喻户晓。
与电影、电视剧中林冲的形象不同的是,《水浒传》中对于林冲形象的描述是“豹头环眼,燕颔虎须,八尺长短身材,三十四五年纪”。林冲娘子相貌如何,《水浒传》中并无描摹,读者全凭想象或者依京剧影视剧来确认。
高衙内是社会各色人中一个恶的典型,是太尉高俅的义子,“那厮在东京倚势豪强,专一爱淫垢人家妻女。京师人惧怕他权势,谁敢与他争口,叫他做花花太岁。”这路货一见林娘子,又不知对方何人,怎肯放过?自然是纠缠不休。林冲闻讯赶过来,才解了围,但已将祸根埋下。
这高衙内有几分像少年版的西门庆,身边总围着些帮闲人物。高衙内见了林冲娘子,心中好生着迷,被林冲冲散,怏怏不乐。回到府中过了三两日,竟然还是纳闷自焦,没撩没乱。帮闲人物中有个叫干鸟头富安的,猜着心事,又出坏主意,让高衙内次日勾结虞侯陆谦引开林冲,乘机骗来林娘子再行调戏。高衙内依计而行,不料又被林冲破了局,弄得狼狈跳窗逃跑。高衙内经此一惊,欲心未遂,精神憔悴,恹恹病倒。高俅闻听此事,听了陆谦和富安的毒计,派人诱导林冲买一把宝刀,又借邀看宝刀之名,骗林冲误闯白虎堂。
林冲遭陷害,直接来自高俅的算计,这位太尉权势正炽,林冲被其节制,自然对其有所惧惮。英雄好汉为了向朝廷尽忠的名分和过正常安稳的生活,不得不向恶势力低头。即使如此,仍然免不了遭人坑害,更显高俅之可恶,无以复加。
人为制造的冤案,要么源于恶人的诬告,要么来自权力的腐败专横,要么就是两者的结合。当政治腐败之时,冤狱必多。高俅本是一个市井小人,得志之后便把官威做足,成为人见人惧的佞臣。林冲误入白虎堂后,高俅本来喝令左右拿下林冲要斩,闻听林冲喊冤申辩,意识到“这厮不服断遣”,转念“解去开封府,吩咐滕府尹好生推问,勘理明白处决”。《水浒传》里的司法不受信赖,原因之一是司法对于高俅这样的权势是不敢以公正的审判加以抗制的。
好在衙门不好,未必衙门中人个个都不好。偏是开封府里有个掌管文书档案的小吏孙定“为人最鲠直,十分好善,只要周全人,因此人都唤做孙佛儿。”他明知此事冤枉了林冲,向府尹禀明,要府尹周全林冲。府尹心里明白此案是上级领导有批示的案子,定要定林冲“手执利刃,故入节堂,杀害本官”的死罪,哪里周全得了林冲?接下来的一段对话十分精彩:
“这南衙开封府不是朝廷的,是高太尉家的?”
“胡说!”
“谁不知高太尉当权,倚势豪强,更兼他府里无般不做,但有人小小触犯,便发来开封府,要杀便杀,要剐便剐,却不是他家官府。”
孙定这番话击中要害,府尹听了有所触动,遂依孙定建议,最后定个“不合腰悬利刃,误入节堂”,脊杖四十,刺配远恶军州。这个定罪对于林冲来说当然还是冤枉,但毕竟保住了性命;滕府尹虽然意识到开封府并不是高太尉家的,但也得罪不起高太尉,只好做了个“留有余地”的判决敷衍了事。
林冲发配,负责押送的是董超、薛霸两位公人,两位暗中得了陆谦送的十两银子,一路上恶行恶状,极尽虐待之能事,在野猪林下手要结果了林冲性命,幸好鲁智深一路暗中护送,才使这场谋杀未能得逞。不过,在后来的卢俊义案件里,这二位公差就没那么好的运气了,双双成了燕青箭下的死鬼。对于董超、薛霸这种只要给钱可以胡作非为的官差,聂绀弩先生有一首诗说得甚妙:
解罢林冲又解卢,英雄天下尽归吾。
谁家旅店无开水,何处山林不野猪。
鲁达慈悲齐幸免,燕青义愤乃骈诛。
佶京俅贯江山里,超霸二公可少乎!
这后两句真是妙语,我看《茶馆》里总是双双出现,简直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灰大褂,就常常联想起那《水浒传》中的董超、薛霸。
林冲总算到了发配地,陆谦等人还不放过,又带了几个人前来烧了林冲看守的草料场,意在烧死林冲,烧不死也可嫁祸于他。不料当日大雪,草料场林冲住处的屋顶被雪压塌,林冲移居一座古庙,躲过死劫,不得不大开杀戒,将陆谦一干人在这世上灭了。提着枪,只顾走,冒着风雪连夜奔去梁山。
林冲雪夜上梁山是《水浒传》中最美的场景,但这背后却是一段英雄的苍凉与辛酸。本来独立、中立的司法可以避免的悲剧,在《水浒传》的世界里如同有着定数,要发生就必定发生,那司法无论是朝廷的还是高太尉的,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区别吗?
武大郎谋杀案:都是与西门庆有首尾的
西门庆与潘金莲合谋下毒鸩杀了武大,应了长期流传的一个经验:“奸近杀”——有了外遇奸情可就与杀人不远了。
人不幸长成武大那样,实在是造化捉弄人,即使在那个不重男色的时代也已经吃尽了亏。不幸的是,这个相貌过分自谦的武大还娶了个如花似玉、淫心正炽的浑家,真是上天错点了鸳鸯谱。
武松与三寸丁谷树皮的武大郎,虽然模样不像同胞兄弟,那感情却处处呈现血浓于水。武大是善良之人,靠卖炊饼谋生,养活自己,也养活家人,老实本分,他的遇害,真令人一洒同情之泪。
武大郎谋杀案,作案手法大胆而鲁莽,鸩杀的死亡征象昭然若揭。西门庆收买何九叔,将何九叔置于凶险的境地,何九叔一见武大的尸首,大喊一声望后便倒,假装中了恶,也足够惊心动魄。何九叔在入殓现场藏匿了武大两块酥黑骨头,连西门庆给的贿买他的银子一起收好,只等着武松回来不可避免的一场祸事,夹缝中求生存的日子真是忐忑不安。
武松回来,惊闻哥哥暴亡,悲痛之余,开始了事实真相的调查和外围证据的搜证,很快取得进展。武松起初想通过官府解决此事,并不想用打虎之手杀人,这是守法之人的自然选择——解决公权力实现正义,但事与愿违,虽然到县衙告状,并提供何九叔和郓哥为人证、骨殖和银子为物证,然而由于知县与属吏“都是与西门庆有首尾的”,自然“这件事难以理问”。司法腐败造成民众诉诸司法的权利打了水漂儿,社会能不日益暴戾化乎!
既然公权力走不通,只好自力救济,武松杀嫂的戏码就隆重上演了。西门庆、潘金莲、王婆子本来罪有应得,死不足惜。官府的腐败却将一个打虎英雄见义勇为好市民逼成杀人凶犯,这才令人扼腕。
权力腐败何处没有?武松刺配孟州时,蒋门神设计陷害武松,孟州知府也是得赃枉法,拟定了武松罪名,断了二十脊板,将其改配恩州,而两个押解的公人又受蒋门神收买,途中设计杀害武松,直逼得武松再次以杀虎之手杀人。
在武松刺配的故事里,最奇的当数杀威棒,孟州的管营相公称之为“太祖武德皇帝旧制”,凡是初到配军,都须打上一百以杀威。然而,此棒只要“有人情的书信,并使用的银两,取在手头,少刻差拨到来,便可送与他,若吃杀威棒时,也打得轻。若没人情送与他时,端的狼狈”,而且此地尚有两样可怖的私刑对付新到的配军,一是把两碗干黄仓米饭让配军吃了,趁饱将其带到土牢里,用绳索捆翻,裹了席子,塞住七窍,颠倒着竖在墙边,不消半个更次,便结果了性命;二是把人捆了,用一个布袋盛满黄沙,压在身上,也不消一个更次便是死的。偏偏武松“不达时务”,令差拨大怒,惹得众囚徒纷纷猜测“必然害你(武松)性命”;又偏偏小管营施恩有求于武松,暗示武松称病,以便“寄下他这顿杀威棒”,倒把太祖武德皇帝的旧制送了人情。
如此暴虐的“法制”,如此贪腐的司法,难怪要制造出如此众多的反法制人物与故事。
读《水浒传》,很容易联想到这样一个法理学问题:面对不合理的法制,是应该盲目地遵从,还是暂且遵从,同时循着合法途径去改革,抑或立即反抗,来抵制、破坏这个法制?对于这个问题,法理学家们纷争不已,似乎并无达成一致意见的迹象。鲁智深、林冲、武松、李逵不是法理学家,他们的禅杖、花枪、尖刀、板斧都是不假思索的。
清朝列《水浒传》为禁书,有深意存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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