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尔认证中心抽油王有用吗多久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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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尔p57官网:p57安全吗 超级p57减肥管用吗
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在我国有上千万肥胖人士,肥胖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活和工作,特别是一些女士,因肥胖困扰还失去了自信。而日前风靡网络的超级P57,对于减肥有着显著的效果。至于超级P57管用吗?P57减肥安全吗?等相关疑问在各大小媒体中时常能见。肥胖已经成为目前女性最头疼的外形问题了,如何减肥成为头等大事。针对上述问题,记者走访了相关媒体以及其产品销售商超级P57官网,在官网上了解到,近日,湖南卫视当家女主持李湘在产后复出中给观众推荐了一款自己使用的减肥产品—超级P57,该产品在泰尔维亭超级P57官网: 有销售。出现这一幕是源于李湘在产后体重急剧上升,曾一度有160斤,在节目中她透露,自己依靠超级P57一个月减了28斤,而在使用整个产品使用过程中减了40斤,从肥胖妈再次过着苗条少女般的生活。
从古至今,体重都是影响人生活和工作的一个因素之一,特别是一些爱美的女士,他们当中很多都因为自身的体重问题而失去了很多自信,也有很多人想过减肥,但是都是没有成功或者出现反弹的结果,也有借助外力减肥的,但是效果都是不胜人意,一些减肥产品副作用非常多,或者本身就是不科学包含很多违禁药物的产品。但是产品超级P57的出现满足了人们减肥的需求,在上市短短几周的时间内就成为了减肥产品排行榜的榜首,因其减肥效果良好,受到了消费者一致认为是目前最有效且没有任何副作用的减肥产品。记者走访了超级P57的官网,了解到,由于生活节奏加快的缘故,大部分肥胖者未能够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运动或者坚持减肥,而盲目节食对于肥胖者不仅难以忍受坚持,更对身体极度不利。过往减肥药也有部分能够令使用者产生食欲下降的现象,其主要通过化学成分扰乱神经系统,使大脑神经无法反射饥饿信息,而其实使用者腹中空空,带来的直接结果便是令神经受损的同时还伤害了脾胃。而超级P57的出现可谓是很及时,良好的效果,安全有效的帮助了很多人成功减肥。超级P57是炼自南非蝴蝶亚仙人掌的有效成分,是目前世界上公认的唯一健康安全的天然食欲抑制剂。而减肥的一个方式则是抑制食欲,同时,超级P57还含有能分解体内脂肪的营养元素铬,减肥效果非常显著,对人体也没有产生任何的副作用,是目前最理想的最彻底的减肥产品,特别是对于一些已经减肥过,或者减肥后反弹的消费者,记者更是推荐在超级P57官网进行购买使用,让你彻底减掉体重,还自己一个完美的曲线,找回你那骄傲的自信。记者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各种号称官网的泰尔维亭超级P57网站广告,一定要冷静,要仔细分辨,仔细分析,以免上当!初次购买,可以先买一盒试用,以免损失。切勿贪图便宜,否则上当受骗,损害健康!减肥是目标!健康更为重要!小编温馨提示:泰尔维亭超级p57( )价格全国统一:1盒是使用30天,能减5-10斤, 价格是230元2盒是使用60天,能减10-15斤,价格是428元3盒是使用90天,能减15-20斤,价格是608元4盒是使用120天,能减20-30斤,价格是768元6盒是使用180天,能减35-45斤,价格是1080元一些假冒的泰尔维亭超级P57官网价格通常是2盒399元或360元,4盒699元,6盒899元等,而且服用方法也是错误的,假冒的网上都是标示着2盒一个月量,4盒2个月量,6盒3个月量,以此达到大量销售假冒超级P57。泰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出品的每一瓶泰尔维亭超级P57都有唯一的防伪码和独有的防伪验证电话,具体请浏览/bianren.htm ,你可以通过核对盒子上面的防伪验证电话来辨别一些网站所销产品的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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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湖南泰尔制药有限公司  您好!我是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昨天晚上看了关于贵公司因乙肝病毒携带为由,粗暴辞退员工的报道。我出离的震惊了,在法制日益健全,提倡共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居然还有象贵公司这样赤裸裸藐视法律,理直气壮践踏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 任何单位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乙肝病原携带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规定: 用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辞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新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1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3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员工工资。4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收取押金或财物。   以上法条,贵公司竟然可以条条都犯,请允许我向贵公司的勇气表示由衷的敬意。  但是我要告诉贵公司:您已不再是旧社会敲骨吸髓的工场主!劳动者也不再是任人宰割的芦柴棒!  
作为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作为一名劳动者,我现在正告您:贵公司已严重违法,严重侵犯劳动者权益,请贵公司马上改正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态度,马上改正你们的违法行为,马上改正你们的不合法用人制度。为所有象贵公司一样的公司做出好榜样。要不然,全中国上亿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会向你讨还正义!全中国上亿劳动者会向你讨还正义!祝  商祺      
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不用跟它讲得这么客气,还贵公司?您好?    知法犯法就是垃圾。
  支持个屁  有乙肝还到医药企业上班,居心何在?
  代表乙人 全力支持一下
  楼上 人家是医药代表  不是制药  你搞清楚
  我参加了开庭旁听。该公司也承认当事人只是携带者,不是病人,所以拒绝支付6个月的医疗工资。那么我们的当事人就可以不要这六个月的工资,而可以要求该公司因病原携带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构成了就业歧视,造成精神伤害,应当给予精神赔偿。该公司还要法院公开公证的判决。这话让在场的人都笑了。我们是笑他们无耻。当战友正当的工作权利被他们粗暴无理的剥夺后,他们居然还大谈什么公平。
  乙肝携带男状告公司解雇自己 20名QQ战友助阵   7:50:58 潇湘晨报   昨日,一个叫“湖南战友会”的QQ群近20名成员来到芙蓉区法院,旁听一个劳动争议的案件。他们群里的“   战友”“迷途的山羊”状告湖南泰尔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尔制药)在其上班六个月后以“乙肝携带者”的名义辞退自己。
           乙肝携带者“迷途的山羊”去年4月应聘进入泰尔制药,面试之后,他与其他员工一样,被要求进行体检,由于害怕被查出有乙肝,他叫人代替自己进行了体检。4月10日,“迷途的山羊”正式到公司打卡上班。后来,在工作中的另外两次体检,他被查出为乙肝大三阳。之后,公司时而叫其回家“休息”,时而又叫他来上班,直到2007年10月22日?公司人事经理正式将其辞退。“迷途的山羊”不满公司以“乙肝携带者”名义开除他,找劳动仲裁部门裁决,结果为:公司补偿“迷途的山羊”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共2700元;并补办自2007年4月至2007年10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由于不服劳动仲裁的结果,“迷途的山羊”将公司告上了法庭。   
  乙肝携带男状告公司解雇自己 20名QQ战友助阵 (2)   7:50:58 潇湘晨报           在被告所提交的答辩状中表示,此前“迷途的山羊”所提交的体检结果表明其身体一切正常,但随后在整理员   工资料的过程中,他们发现“迷途的山羊”所提交的体检结果有造假行为,因此他们要求“迷途的山羊”再次进行体检,体检的结果为乙肝大三阳。在“迷途的山羊”强烈的要求下,公司并没有将其辞退,而是在4月29日让其继续工作。半年后,因工作状态不佳,公司将其辞退。          昨日上午,到法庭参与旁听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达到了近20名。他们是通过QQ群联系上的。而让他们如此关注该案的原因,是因为他们都曾有过类似的经历。“战友”张兰(化名)说,他们这群人为获取与其他人一样正常的工作机会,在体检中动手脚的情况也常见。          在现场,一个戴墨镜的乙肝携带者说,他很担心能不能找到工作,到现在为止他很多朋友都不知道他是乙肝携带者。          昨日,案件没有当庭宣判,择日再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不得拒招或辞退乙肝携带者          2007年5月30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要求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简称乙肝携带者)合法就业权利。今后,国内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他们。
  你们都是乙肝吧?怪不得叫得这么紧.  最讨厌你们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有乙肝跟我往,我一定骂他个狗血淋头,自己有传染病还到处钻.你们注意别人的感受了吗?  夙夜难寐  你露出你们乙肝的真实面目了吧,想要钱,就说吧,不要说什么维权,说什么精神受到伤害.
  我们是在要求我们正当的就业权利,楼上的请不要污蔑,我们不是要钱,只要求被公平对待
  怎么一下子又出来这么多乙肝的贴子  就是少数心理不健全的乙肝在这里惹事生非  你们不是说有上亿人吗?这么多人,谁敢歧视你们啊?  楼上的,你找不到工作是你自己没本事,不要在这里找借口
  最近,这帮乙肝是越来越嚣张了--老子有乙肝!靠~~~
  如果当初不叫人代替体检,就不会被录用,也就不会有后面这诸多是非了。    大三阳MS很难搞、、、、、、节哀、、、、、、
  就是,为什么叫人代体检?  为什么不堂堂正正的去体检?  就是因为你们自己心理阴暗  搞得好象社会冤枉了你们似的.  你们有爱滋患者痛苦吗?  人家比你们痛苦一百倍.  没看见人家来闹,就看你们一天到晚GGYY
  乙肝病毒携带者,你们不要太疯狂                整天叫嚣你们什么利益,我们的利益谁管。你们一定要出来混,给我们带来了多大的伤害?            你吃过的碗、筷子什么的,肯定沾染上了乙肝病毒,即使消毒了,万一上面还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你乘车,肯定沾染上了乙肝病毒,即使消毒了,万一上面还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你使用健身器材,肯定沾染上了乙肝病毒,即使消毒了,万一上面还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你走在马路上,呼出的空气中或者飞出的吐沫中,万一上面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你使用过的坐便器,肯定沾染上了乙肝病毒,即使消毒了,万一上面还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你拿出的钱,肯定沾染上了乙肝病毒,即使消毒了,万一上面还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你跟我握手,你的手上肯定沾染上了乙肝病毒,即使消毒了,万一上面还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你唱OK,话筒上面肯定沾染上了乙肝病毒,即使消毒了,万一上面还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有一天,我可能挂彩,你做好事。但你的手上肯定沾染上了乙肝病毒,即使消毒了,万一上面还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作者:乙肝去死 回复日期: 15:51:09   
    乙肝病毒携带者,你们不要太疯狂   -------------------------------------------  火星人们欢迎你
  乙肝去药厂,我
靠,你有没有搞错
  楼上的是不是以为制药企业所有的员工都在那搓药丸啊?  一个SB
  作者:乙肝去死 回复日期: 15:45:00     ............................    ++++++++++++++++++++++++++++    那么怕死,有用吗?典型的汉奸样,欺软怕硬。
  作者:乙肝去死 回复日期: 15:45:00 
    就是,为什么叫人代体检?    为什么不堂堂正正的去体检?    就是因为你们自己心理阴暗    搞得好象社会冤枉了你们似的.    你们有爱滋患者痛苦吗?    人家比你们痛苦一百倍.    没看见人家来闹,就看你们一天到晚GGYY    ++++++++++++++++++++++++++++++++++++++++    你怎么不声称自己有乙肝艾滋病去应聘试一下?操,见过SB,没见过这么理直气壮的SB。
  看好多帖子都不了解乙肝,还停留在十几年前的观念,以为对他人有危害,传播,现在国家已经纠正了相关法规了,也正因为乙肝不会对他人造成威胁,国家才出台了许多政策法规来保护他们的就业权利,作为企业就应当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
  作者:乙肝去死 回复日期: 15:51:09   ======================================================    乙肝通过网络传播的,你准备后事吧
  希望国家的政策  越来越完善  让乙人有条活路
  作者:乙肝去死 回复日期: 15:51:09 
    乙肝病毒携带者,你们不要太疯狂     真后悔当初没反你射在墙上  出来丢人
  大家好,我就是本次案件的当事人,      我看了楼上有些网友的回贴,请你们留点口德,乙肝病毒携带者,本来就只能过血液,性,母婴三种途径传染,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是不会传染的,如果你还不放心,可以注射乙肝疫苗,产生抗体后,你就相当于练了金钟罩,有金钢不坏之身,乙肝病毒再厉害也不能奈何你,终身不用担心被传染了.    乙肝病毒携带者各个都比你们宽容,我们不但要微笑面对你们的歧视,还要努力拓展生存的空间.    如果我说的不信,你可以到相关权威网站去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不要到这里来伤害我们.    我看过报道,但我觉得有必要把事情的真象告诉大家,我保证我所说的句句属实.
  事件经过:    日前,我通过网上投资料,面试,笔试,体检(公司有人事监督),谈好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期满后2400加提成.工作岗位为浙江区域主管.  日正式到泰尔公司打卡上班  日公司人事口头通知我回家休息,听候通知,10-26日之间又专门安排了两次体检,所有三次体检费用均由我负担,均有人事监督.  2007年五一前(具体日期记不清了),公司通知我回公司继续上班.  日,公司人事经理以乙肝携带为由辞退我.  工作期间,公司没有给我办社会保险,工资不按时按量发放,长的时候拖欠三个月,最少也是一个月,从来没有按时发放过,试用期满后,一直按试用期待遇发放,没有按约定2400发,也没有计算提成,我多以次口头,书面报告的形式与部门经理,人事经理提出要求转正并签订合同未果.在我的一再追问下,公司以乙肝携带为由辞退我,态度粗暴,蛮不讲理,胡乱解释劳动法(有录音为证),不给任何补偿.  2007年11月份向湖南省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日下仲裁书  2008年3月因仲裁回避歧视,按一般劳动争取裁决,不服仲裁结果向芙蓉区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日,开庭  毕业证至今扣押未还    有人会问:公司怎么回无缘无故的又叫你回来上班呢?这里有一段小插曲.  4月26日左右(具体记不清了)公司原人事专员T电话通知我到公司,给了我一分离职表格叫我办离职手续,我当时想,此事本来是我理亏在先,离职就离职吧,当我把表格填完,到本部门总监F处找她签字时,她当场就把表格撕掉了,问我是怎么回事?我当时宁愿没有这个工作,也不想承认体检作弊的事,就说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试图蒙混过去。她说,其实这本来是件很简单的事情,你干嘛搞得这么复杂,你这是因小失大,现在社会上象你这样的情况多的是,对工作和生活不会有什么影响,我们公司根本不介意,并说了很多类似的事情。我知道,她所说的公司不介意是假的,只是她不介意而已,
  楼主支持你。。。。。  还是胡适那句话“争取你个人的权利就争取国家的权利。。。。。。。。。”
  或者,她只是想套我的话而已。我主意已定,不认。她打电话叫来人事专员T,问他是怎么回事?我没有叫你让他离职啊。人事专员T好象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便轻轻的跟她说了些什么,便出去把几份体检资料都拿来给她,我当时觉得有点好笑,甚至有些蔑视他们,多大的事情啊?至于这么认真吧,直接说不要我不就完了吗?
  我深表同情,我也是乙肝携带,  看了上面的评论,真是不是乙肝不知道乙肝找工作的苦阿!    乙肝本来不是很大的事,  结果被某些利益集团利用,毁谤,颠倒黑白,愚昧国人,导致一部分人丧失乙肝最基本的医务常识!真让人心痛!    由于早期国家政府不做为,这个错误延续了一二十年,导致乙肝携带者在找工作处处招到不公平的歧视。目前,改革开放,一份工作是一个人生活的根本!不让一个人工作这不是等于把人逼上绝路?    今天我们的政府是英明的,人民眼睛是血亮的,发布了各种法律法规!  是时候了,  是时候了应该让全中国,全世界知道,  乙肝携带者不会给别人带来伤害,不该受到不公平歧视,  应该有隐私权,应该有工作权!    战友!你的勇气让我们这个众多还没有冒出来的携带者感到由衷的钦佩!  我鼓励的!支持你!正义属于我们,胜利属于我们!  哈哈,背后有9000多万战友在背后支持你!  
  作者:啃上梁山 回复日期: 22:06:43 
    楼主支持你。。。。。    还是胡适那句话“争取你个人的权利就争取国家的权利。。。。。。。。。”  ---------------------------------  呵呵,你是支持我还是支持楼主啊
F总监继续说,我对人事说谈过我的看法,他这样做,说明他重视这份工作,不会三分二意.我看过你的简历,从你的工作经历看你的能力不错,做人也稳重,这件事也说明你是一个有头脑的人。。。。。。听到这里,我有点搞不清楚状况了,心里一酸,眼泪不争气的在眼睛里打转。喉咙也哽咽了。    
作为一个乙肝病毒携带者,体检被查出来而被拒就象家常便饭一样,一般人都唯恐避之不及,所以我们已经习惯了别人这种态度,从来没有想过要得到别人的理解和关怀,对这突如其来的理解无所适,我被她感动了。    
我们公司是很宽容的,不会因为一些小小的过错而埋没一个人才,再说人和人的交往,也是一种缘份,为什么你不去别的公司,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事,为什么会认识我们,这都是缘份。。。。。。她继续说。我当时已经被感动的一踏糊涂了,眼泪在眼眶里,就象篮球要进框一样,在篮框里转好几圈了,鼻子好象也要有所表示,开始发酸。我这时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如何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要出丑。时间过去几个小时了,人事专员坐不住了,说:F总的意思已经很明确了,你就表个态吧。我知道F总有意留我,但是,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做决定是不明智的,于是极力控制了一下情绪,说我回去考虑一下,再给你答复吧,明显带着哭腔。真也妈丢人。F总同意了,我连忙跑到卫生间洗了一把脸,就回去了。      
当时 我把自己的这段经历跟我的QQ群迷途的山羊里和网友们交流,告诉大家不要太悲观,机会总会有的。网友们也普遍认为我碰上好人了。也有网友开玩笑说,你的上司瞄上你了,你要小心哟!    
后来,我打了一个电话给F,说如果公司不介意,我可以到公司去上班。F非要我说说对这件事的看法,我说我也是出于无奈,其实乙肝携带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是不会传染的,但是社会对我们的误解太大,我不想别人知道,公司如果知道我的情况也不会要我,我不想办法,肯定没有工作机会的。她说你来上班吧。    经过三次体检和三翻四次的来了又去,去了又来,公司很多同事已经知道了我的情况,私下里有些议论。我又和F总交流过几次,并坦诚的表示,我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虽然我知道在日常工作中不会传染,但是不知道的人会恐慌。这我可以理解。我知道在录用我这件事情上,你和人事的意见有分歧,如果因为这个原因对你造成影响,你可以随时叫我走人,或者你可以现在继续找人,找到合适的人以后,我就把工作交给后来者,争取不给你带来不便。不要提前通知我,好继续找工作。她说,不会的,你做好自己的工作就行了。再有,中午的工作餐,就分餐吧。我同意了。虽然没有这个必要。    
      
昨晚回去查了一下考勤卡,显示  
4月13日公司陪同安排了第二次体检  
4月18日公司又陪同安排了第三次体检    
       作者:迷途的山羊0 回复日期: 10:50:37 
    作者:啃上梁山 回复日期: 22:06:43        楼主支持你。。。。。      还是胡适那句话“争取你个人的权利就争取国家的权利。。。。。。。。。”    ---------------------------------    呵呵,你是支持我还是支持楼主啊  ----------------------  中国文字。。。。。。  少了个逗号  -_-!
  中国目前的劳动力市场是买方市场,乙肝携带者(残障、女性等等)在职场竞争中通常处于劣势,雇主(公司)为控制风险而采取的歧视性政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可避免。    很遗憾这些弱势群体成为中国发展过程中的牺牲品
工作的时候,因为身体原因,也有些小故事,一般的人听起来可能没什么体会,同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听了,会有心酸的感觉。    
我是区域主管,合同的审批和盖章是我的一项工作内容,但公章却由财务部一个女出纳保管,每次盖章,她都告诉我,你们部门有一个专门负责盖章的同事***,你叫她来盖吧。当时我没有考虑就去找***,***说,没有这回事啊,谁会专门安排一个人负责盖章哟。我又问了一个和我工作岗位相同的S,S肯定的说没有这回事列。我明白了。于是就叫S帮我去盖了章。以后每次有文件要盖章,如果少而又急的,我就自己去找她盖,她每一次都离得远远的,用手指在桌子上的一个地方说,放好。我把文件放好,她拿出公章重重的敲一下,我客气的说声谢谢,她手一扬。如果多,我就随时留心谁要盖章,我就请求谁随便帮我盖一下。可是时间长了,人家就有疑问啊。你为什么每次都要我帮忙盖章啊?我哄他说,你是好人塞。    
还有一个同事,每次我和她对话的时候,总是要把毛衣领拉出来,把口罩住。呵呵。有意思吧。    
部门的中餐在我进来以后,由原来的一起吃改成每人一个盒饭,但时间长了不好吃,大家就建议还是安原来的办法吃,我便主动要求分开给我点吧。我理解他们。时间长了,其它部门的同事来的时候发现了这个情况,好心的说:你怎么不跟他们一起吃喽,吃得好些塞。我开玩笑的说,我抢他们不赢,这样吃靠得住些。呵呵呵    
我这里说的几个小故事中的当事人,请大家不要谴责他们,只是想告诉大家我们在日常工作中要承受更多压力,我们要比别人更优秀!  
  作者:wwwbak 回复日期: 11:16:13 
    中国目前的劳动力市场是买方市场,乙肝携带者(残障、女性等等)在职场竞争中通常处于劣势,雇主(公司)为控制风险而采取的歧视性政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可避免。        很遗憾这些弱势群体成为中国发展过程中的牺牲品    -----------------------------------------------------------  
我们不会让自己成为牺牲品的!  
我们会为争取自己的平等努力!  
我现在就在这样做  
  不要提前通知我
改为 不过要提前通知我    少了一个字        
  “就是,为什么叫人代体检?    为什么不堂堂正正的去体检?    就是因为你们自己心理阴暗    搞得好象社会冤枉了你们似的.    你们有爱滋患者痛苦吗?    人家比你们痛苦一百倍.    没看见人家来闹,就看你们一天到晚GGYY”      回上面的话:堂堂正正的去体检永远找不到工作,为了生存必须作弊体检。心理阴暗是因为环境引起的。社会的确冤枉了我们,给我们污名化了。爱滋患者是很痛苦,我们也非常同情,因为爱滋病是致命的病,但是爱滋病有“4免1关怀”,这个“4免1关怀”实际上是牺牲了我们乙人群体的利益的。如果不了解的朋友可以通过网络查询一些相关资料。一般的用工体检也不会去检查爱滋病。事实上爱滋病没有疫苗,而乙肝病毒是有疫苗的。
  怕被传感可以理解,多数人对乙肝的了解比较少  以讹传讹,越传越可怕,我见过很多这样的人  希望大家都能以正常的心态,却了解一下,而不是人云亦云  社会需要宽容,不只是对乙肝,其他的也是这样  
  贾平凹:人病                 我突然患了肝病,立即象当年的四类分子一样遭到歧视。          我的朋友已经很少来穿门,偶尔有不知我患病消息的来,一来又嚷着要吃要喝    ,行立坐卧狼籍无序,我说,我是患肝病了,他们那么一呆,接着说:&没事的,能    传染给我么?&但饭却不吃了,茶也不喝,抽自己口袋的劣烟,立即拍着脑门叫到:    &哎吆,瞧我这记性,我还要出去办一件事的!&我隔窗看见他们下了楼,去公共水    龙头下冲洗,一便又一便。似乎那双手已成了狼手,恨不能剁断了去。末了还凑近    鼻子闻闻,肝炎病毒是能闻出来的么?蠢东西!          有一位爱请客的熟人,隔天半月就要请一次有地位的人,每一次还要拉我去做    陪,说是&寒舍生辉&,这丈夫就又要了我去,夫人当然热情,但我看出她眉宇间的    忧愁,我也知道她的为难了,说,多给我一个碟一双筷子吧,我用一双筷子把大盆    的菜夹到我的小碟里,再用另一双筷子从小碟夹到我口里。我笑着对被请的那位领    导说:&我现在和你一样了,你平时是一副眼镜,我也是一副眼镜,批文件又是另一    副眼镜。&吃罢了,我叮咛妇人要将我的碗筷蒸煮消毒,妇人说:&哪里,哪里。&我    才出门。却听见一阵瓷的破碎声,接着是撵猫的声,我明白我用过的碗筷全摔破在    垃圾筐,那猫在贪吃我的剩饭,为了那猫的安全,猫挨了一脚。    
这样的刺激是我实在受不了,我开始不大出门,不参加任何集会,不去影院,    不乘坐公共车。从此,我倒活得极为清静,左邻右舍再不因我的敲门声而难以午休    ,遇着那可见不见的人数米外抱拳一下就敷衍了事了,领导再不让我为未请假的事    一次又一次写检讨了,那些长舌妇和长舌男也不用嘴凑在我的耳朵上是是非非了。    我于遇到任何难缠的人和难缠的事,一句&我患了肝炎&,便是最好的遁辞。      妻子说:&你总是宣讲你的病,让满世界都知道了歧视你么?&我的理由是,世    界上的事,若不让别人尴尬,也不让自己尴尬,最好的办法是自我作贱。比如我长    的丑,就从不在女性面前装腔作势,且将五分的丑说成十分的丑,那么丑中倒有它    的另一可爱处,相声艺术里不就是大量运用这种办法吗?见人我说我有肝病,他们    防备着我的接触而不伤和气,我被他们防备着接触亦不感到难下台,皆大欢喜,自    贱难道不是一种维护自己尊严的妙方吗?    +++++++++++++++++++++++++++++++++++++++++    只供参考,都像贾平凹这么干的话,工作是铁定找不着的。活都活不下去了。
  回“乙肝去死”  有没点常识,按你这么说漫天都是艾滋乙肝病毒了,你还活着干什么啊,直接死了算了,想想你身边10个就有一个有的,还能活吗?  不懂在这乱叫。
  弱者之所以成为弱者,是由于权利保障没有畅通的管道。如果人人都能享有公平的人权、就业权,如果人人能通过正当的途径来挽回自己的尊严。谁会去采取那些看起来不符合文明规范的行为呢?把弱者推向非理性,这才是更可怕的。     我们需要工作、我们需要生存。
  你们都是乙肝吧?怪不得叫得这么紧.    最讨厌你们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有乙肝跟我往,我一定骂他个狗血淋头,自己有传染病还到处钻.你们注意别人的感受了吗?    夙夜难寐    你露出你们乙肝的真实面目了吧,想要钱,就说吧,不要说什么维权,说什么精神受到伤害.  
-------by 稳定压倒一切1    我是乙肝携带者,乙肝的确是传染病。但是生活接触是不会传染的,而且也有疫苗。如果你真这么怕为什么不接种疫苗?自己有传染病,国家没有把我们隔离起来,那么我们就要象正常人一样的生活。为了生活就需要钱,如果企业录用了我而因为乙肝病毒携带辞退了我,那么我就是要企业承担他们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就是要他们赔钱。  
                没有公平就没有稳定        
  摆摊中
  强烈支持告到底!!    楼下保持队形
  隔离病源是目前预防传染病的最可靠措施,为了整个群体的安全,个人的牺牲也是没办法啊    同学们,很幸运了,在古代,瘟疫时期可是直接烧活人的
  作者:乙肝去死 回复日期: 15:51:09   ======================================  SB,无知就别乱说,跑出来丢人现眼干什么
  无知者们,如果有一天你们也成为乙肝携带者,你们是不是就跟世隔绝?不出门,不交友,不工作,不娶妻,不跟任何人同住,不。。。?请扪心自问再出来说话吧!!!
  作者:四处瞎逛逛 回复日期: 15:41:23 
    隔离病源是目前预防传染病的最可靠措施,为了整个群体的安全,个人的牺牲也是没办法啊        同学们,很幸运了,在古代,瘟疫时期可是直接烧活人的  ----------------------------------------------------------  在我被烧死以前,先要d剁了你这个MS有文化的人渣
想不到当事人也来了,加油,朋友。我们全力支持你,一定要把这种无良企业告到底。    
  哎,其实咋说呢,可能也怪他自己销售业绩或人系关系不好吧,我也是名携带者但我领导和同事都知道大家照样一起喝酒睡觉,业绩和关系有时才是决定因素。
  乙肝并不会在接触中传染,对自身也没多大危害,可是在现实中有很多人因近二十年来国家所制定的失误政策法规和虚假广告中误以为乙肝很可怕,导致了心理恐惧,直至今日国家出台了好多政策,修改了法规,纠正了错误政策,但还是改变不了人们以往的观念,这就需要象当事人那样,遇到排挤就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支持原告维护自已的生存权,不让人工作就是不让人。    歧视的人们,你们的良心被狗吃了,如果你自已是携带者,每个公司都不要你上班,让你在家里饿死,你会觉得这是很公平的事吗?    
我怎么发现没素质的人真不少呀,没知识的人更多
   作者:乙肝去死 回复日期: 15:51:09        乙肝病毒携带者,你们不要太疯狂                            整天叫嚣你们什么利益,我们的利益谁管。你们一定要出来混,给我们带来了多大的伤害?                    你吃过的碗、筷子什么的,肯定沾染上了乙肝病毒,即使消毒了,万一上面还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你乘车,肯定沾染上了乙肝病毒,即使消毒了,万一上面还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你使用健身器材,肯定沾染上了乙肝病毒,即使消毒了,万一上面还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你走在马路上,呼出的空气中或者飞出的吐沫中,万一上面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你使用过的坐便器,肯定沾染上了乙肝病毒,即使消毒了,万一上面还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你拿出的钱,肯定沾染上了乙肝病毒,即使消毒了,万一上面还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你跟我握手,你的手上肯定沾染上了乙肝病毒,即使消毒了,万一上面还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你唱OK,话筒上面肯定沾染上了乙肝病毒,即使消毒了,万一上面还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有一天,我可能挂彩,你做好事。但你的手上肯定沾染上了乙肝病毒,即使消毒了,万一上面还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  
你走在路上,万一被车撞死了怎么办-----所以你这样的人就只能待在网络上,不用出门了
   作者:乙肝去死 回复日期: 15:51:09        乙肝病毒携带者,你们不要太疯狂                            整天叫嚣你们什么利益,我们的利益谁管。你们一定要出来混,给我们带来了多大的伤害?                    你吃过的碗、筷子什么的,肯定沾染上了乙肝病毒,即使消毒了,万一上面还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你乘车,肯定沾染上了乙肝病毒,即使消毒了,万一上面还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你使用健身器材,肯定沾染上了乙肝病毒,即使消毒了,万一上面还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你走在马路上,呼出的空气中或者飞出的吐沫中,万一上面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你使用过的坐便器,肯定沾染上了乙肝病毒,即使消毒了,万一上面还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你拿出的钱,肯定沾染上了乙肝病毒,即使消毒了,万一上面还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你跟我握手,你的手上肯定沾染上了乙肝病毒,即使消毒了,万一上面还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你唱OK,话筒上面肯定沾染上了乙肝病毒,即使消毒了,万一上面还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有一天,我可能挂彩,你做好事。但你的手上肯定沾染上了乙肝病毒,即使消毒了,万一上面还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  
你走在路上,万一被车撞死了怎么办-----所以你这样的人就只能待在网络上,不用出门了
  作者:zyjyzzy1 回复日期: 16:23:13 
    哎,其实咋说呢,可能也怪他自己销售业绩或人系关系不好吧,我也是名携带者但我领导和同事都知道大家照样一起喝酒睡觉,业绩和关系有时才是决定因素。  --------------------------------------------------------    
谢谢这位朋友的支持,羡慕你的好运,同时也提醒你少喝酒!  
你的观点很有代表性,但我觉得你的思维方式是有问题的.  
首先,你的单位同事不歧视你,就能保证所有的人不歧视乙肝吗?  都象你同事一样,还有乙肝歧视这一回事吗?.  
你说的业绩,我在上面的贴子里已经说明了,我不是做销售,是负责片区的管理和服务,所以不存在业绩不好一说.至于人际关系,我现在出来了半年了,仍然和公司很多同事保持密切联系,并且在与公司打官司的过程中得到他们的帮助和精神上的支持,我想这种人际关系算不错了吧?如果要和每一个人都维持良好的关系才算好的人际关系的话,那我只好承认不好.但谁的背后没有一个两个小人?  
另外我想从录音证据里引用一段话,你来判断一下,公司倒底是因为什么辞退我.说话的人是公司的总经理,如下    
这个你不用讲了,你讲的和我了解的情况差不多,第一个,3个月或者几个月的试用期这是由企业决定的,第二个,转正前的工资和转正后的工资可以一致也可也不一致,这个也是由企业来决定的,第三个,你的情况,之所以要你走人一个是基于你来了以后工作的状况。这个状况怎么讲列?就是说不是不合格,不是你的专业不胜任这个工作,是因为你个人的身体状况让你前后左右的同行很介意。因为这个东西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所以我们只好采取辞退你的方式,现在我们辞退你,无论从情感上来讲还是从法律上来讲我们都是站得住脚的.    
这个事你不要找张主任了。为什么列?一个你有大三阳,国家有规定的,大三阳所于传播疾病,企业是不能录用的,      
不能以**的谈话或者当时的谈话为依据。因为你本身是这个情况,以前要你走人的话,影响还没有这么大,你何必要搞得那么大列,搞得大家都晓得你是大三阳,有什么益处列?      
4 我从**那里和**那里了解到你的业务能力是不错的,我原来坚持....
  以上是从录音里节选的内容,如果还不相信,我可以把录音放上来
  中华民族就是一劣等民族,缺乏最基本的知识和包容心:在西方发达国家和亚洲的韩、日,中国香港、台湾都没禁止乙肝携带者当厨师,他们就不怕被传染么?自己是劣等民族有什么资格抵制法、日、韩?谭静就是死在不幸生在了中国,一个劣等民族聚居的地方。  刘德华也是乙肝携带者,就因为他生在香港,人家过得好好的,假如被大陆劣等人包围,他能成巨星么?无知的劣等人们!!
  作者:铁血柔情1984 回复日期: 19:12:26 
    中华民族就是一劣等民族,缺乏最基本的知识和包容心:在西方发达国家和亚洲的韩、日,中国香港、台湾都没禁止乙肝携带者当厨师,他们就不怕被传染么?自己是劣等民族有什么资格抵制法、日、韩?谭静就是死在不幸生在了中国,一个劣等民族聚居的地方。  -------------------------  怎么,你有乙肝就付付得正,觉得自己很高尚了?
   支持原告维护自已的生存权,不让人工作就是不让人。        歧视的人们,你们的良心被狗吃了,如果你自已是携带者,每个公司都不要你上班,让你在家里饿死,你会觉得这是很公平的事吗?  
  作者:四处瞎逛逛 回复日期: 15:41:23 
    隔离病源是目前预防传染病的最可靠措施,为了整个群体的安全,个人的牺牲也是没办法啊        同学们,很幸运了,在古代,瘟疫时期可是直接烧活人的  ----------------------------------------------------------  “病源”!你觉得我们是病源吗?病源是指急性发病时的一类传染病。显然我们都不是.我们是携带者而已,如果要隔离病源,估计医院传染科的人都得隔离。
  每个人都不希望自己患病的。生病不是他们的错!那么,我们应该如何面对那么多的不幸有了传染病的人群?是人群!大家不是都鼓吹“生而平等” 嘛?  第二,不要说生病不是错,错的是还出来传染别人。呵呵,我想每个病人都不是那种天生就想报复社会的主。就像病人不会天生就想着如何“做完手术告大夫”的......  第三,关于传染性的问题。我们生存的环境,到处是污染,吃的是有毒的食物,那里是绝对安全的净土?  --------  好了,说点专业性的问题,大家最担心的是肝炎患者如何如何是传染源,如何如何导致肝硬化、肝癌。呵呵。学肝脏外科的都知道,欧美国家这种手术很少,亚洲的日本中国做的最多(呵呵尽管理论还是人家最强)。那么,为什么黄种人较白种人容易感染乙肝病毒?接触病毒,病毒进入人体,如何导致有些人发病???呵呵,我在临床知道很多肝硬化、肝癌患者是没有肝炎病史的。简单说,肝炎,导致肝硬化肝癌这种理论模型、线路是不是绝对的?肝炎病毒,是不是患肝炎的决定因素?哦,应该理解为,是不是这个肝炎患者就是下一个患者肝炎绝对的发病因素(不只是传染源)?是不是因此就成为歧视、抛弃这个患者的理由?  -------  病毒本身并不值得我们如此担心。学医的都知道,肝炎病毒只是一个诱因,是否发病,主要决定于患者本身的内环境,比如个体的基因构型和在环境作用下的基因构型的改变。也就是在基因本身、转录与修饰、蛋白表达与修饰的各个环节,在病毒的某个功能部件的作用下,逃避了各种免疫监视、免疫清除的作用,在这个到处是垃圾,到处是有毒食品、到处是各种电离信号的环境作用下,某一个体的内环境平衡终于出了问题,然后大家都知道有个可怜的家伙有病了。所以,某个人有病,并不是另一个人绝对的传染源。哦,我们的命运是老天早就注定的!  ----  关于治疗,肝功正常,没有明显症状,就不用治疗。和病毒这个小朋友和平共处,但不要过劳酗酒去刺激小朋友。别管那些DNA、Ig之类的检查。都是抢你钱的。呵呵,克氏外科每个版本的preface都有法国Paré的那句话:“Je le pansay. Dieu le guérit,” that is, “I treated him. God cured him.”  ---  我看到很多患者肝功正常,也没有症状,和别的阴性患者一样来做一样的胆囊切除。这个比例基本1:1,肝癌中也有约30-40%没有肝炎病史(本数据没有经过统计学验证,但我在某肝胆医院呆过几年)。  噢,天哪,我好像忘记了传染病防治法,可是,能肉体消灭吗?能不能建个集中隔离营呢?当然不可能!  大家都是医生(有些怀疑这园子里是否都是),医学誓言有各种版本,呵呵。但是,我认为做医生最重要的是同情心。患者的健康不只是肉体的,更多的是精神。  
  现在还有这样的公司,TMD!真想让他们也尝尝患病的滋味!
  支持,必须的!希望有良知的人都来支持!!!
  如果是大三阳比小三阳更有治愈的可能!治好了就什么都没说的了!早日痊愈吧!不论什么病人我们都不应该歧视他们即使是ADis
  强烈支持楼主!    如果得了乙肝就得隔离就得去死,那中国得有一亿多国民无处安身.    乙肝去死和四处瞎逛逛,你们两个只能活在网络世界上.因为你们所谓的病源是无处不在,十人人中就会有一个.如果你们活在现实生活中,你们无时无刻不在接触着乙肝携带者或是患者.如果你们和他们有了肢体接触,是不是就得剁胳膊切腿呢?无知的人!    谁不愿意健健康康地生活工作,谁愿意顶着乙肝的帽子.有病不是我们的错,我们奋起抗争,我们积极地面对一切.比起那些只会在背后叫嚣的疯子们,我们好的太多太多了.    加油,战友们!
  作者:1乙肝病毒携带者 回复日期: 16:17:20   作者:看天天蓝 回复日期: 20:56:54     先生,请不要过于偏执,乙肝携带是不幸,有前提的隔离仅仅是一种手段,并非歧视,1.2亿乙肝携带者的权益固然需要保护,剩下11.8亿非乙肝携带者的权益就不要保护吗??前提是什么,关键在于携带者是否有传染性,而这一点需要做HBV_DNA才能准确判断,如果检查结果判定你不具备传染性,您自然可以根据法律授予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判定确有传染性,那么采取一定的隔离措施,正是为了保护大家的利益,这中间不存在什么歧视的问题,如果这也是歧视的话,您扪心自问,您是否介意感冒的我对着您的鼻子打喷嚏呢??  权益应该争取,正当的权益应该受到保护,但我不认为谩骂以及污言秽语才是争取权益的唯一手段。
  作者:okayii 回复日期: 20:44:25 
    作者:乙肝去死 回复日期: 15:51:09     ======================================================        乙肝通过网络传播的,你准备后事吧  
  作者:四处瞎逛逛 回复日期: 21:44:07 
    作者:1乙肝病毒携带者 回复日期: 16:17:20     作者:看天天蓝 回复日期: 20:56:54         先生,请不要过于偏执,乙肝携带是不幸,有前提的隔离仅仅是一种手段,并非歧视,1.2亿乙肝携带者的权益固然需要保护,剩下11.8亿非乙肝携带者的权益就不要保护吗??前提是什么,关键在于携带者是否有传染性,而这一点需要做HBV_DNA才能准确判断,如果检查结果判定你不具备传染性,您自然可以根据法律授予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判定确有传染性,那么采取一定的隔离措施,正是为了保护大家的利益,这中间不存在什么歧视的问题,如果这也是歧视的话,您扪心自问,您是否介意感冒的我对着您的鼻子打喷嚏呢??    权益应该争取,正当的权益应该受到保护,但我不认为谩骂以及污言秽语才是争取权益的唯一手段。  ------------------------------------------------------------    
骂你是因为你欠骂.不懂装懂,混淆视听,乙肝病毒携带者之所以有今天被歧视的局面,就是你这类不求甚解者的功劳.    
现在和你文明对话  
请你搞清楚:什么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乙肝病毒携带者(AsC)是指HBsAg阳性持续6个月以上,很少有肝病相关症状与体征,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基本正常的慢性HBV感染者。  
乙肝病毒携带者是不具传染性的!    
另外,就算是乙肝患者(请注意不是携带者)具有传染性,那也只通过1血液,2性,3母婴三种途径传染.乙肝患者是不会去献血的,所以这个途径不会传染给你,你不会随便和陌生人性交吧?如果不会,那么这个途径也不会传染你.如果你有和陌生人性交的习惯,那么如果你被传染了,那是你活该.显然,你父母不是乙肝患者带吧,所以也不会传染.  那么你还怕什么?    
如果你还怕,那么你可以打疫苗,产生抗体后,即使是以上三种途径也拿你没法.    
你还怕吗?如果你还怕,那就是你有心理问题了.你本来就是一个怕死鬼,你出门怕撞车,在家怕雷打,白天怕暴徒,晚上怕小偷.....    
再用事实告诉你  
我国有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是由于,90年代前,没有使用一次性注射器、献血等环节不严格导致血液传播,第二是,以前没有母婴阻断技术,导致母婴传播。随着乙肝疫苗的普及和血液传播、母婴传播逐步被阻断,今后乙肝传播会逐步减少,因此,虽然这么多年没有对乙肝病毒携带者采取隔离措施,我国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一直在1.2亿左右,没有大流行.目前,我国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没有隔离措施,他们一样要使用人民币,上工交车,到饭店吃饭,到图书馆借阅书籍,所有人每天都可能接触了乙肝病毒,如果乙肝病毒的传染性和严重性真像部分广告宣传的那样大,中国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20年前就把乙肝传染给12亿人了,全国人10年前便全是肝硬化、肝癌了。    这个推理很简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明白了?    如果你还想隔离乙肝病毒携带者,那就是你有暴力倾向,骨子里不尊重他人,有欺负弱小的原始兽性.    
  您扪心自问,您是否介意感冒的我对着您的鼻子打喷嚏呢??  ----------------------------------------------------  对人鼻子打喷嚏,  第一涉及到您是否礼貌和您是否的教养.  第二,感冒会通过这种方式传染别人.请不要和日常生活中不传染的
HBV病毒混为一谈.  第三,就算你对我这么做了,我也不会要求隔离你
  支持!!
  奇怪!如果乙肝仅仅通过血液、性行为和母婴垂直传播而传播,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乙肝患者呢?
  作者:jfhy1234 回复日期: 11:12:10 
    奇怪!如果乙肝仅仅通过血液、性行为和母婴垂直传播而传播,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乙肝患者呢?
乙肝携带并不是近几年才多起来的,现在老年人也有这样的比例存在的,一般都是家族遗传(母婴传播)的,只不过是以前没这个检查,携带者是终身携带的,很多有携带人员的家庭成员都不会被传染的,不信?你可以去有携带者的家庭调查一下就知道了
  乙肝携带并不是近几年才多起来的,现在老年人也有这样的比例存在的,一般都是家族遗传(母婴传播)的,只不过是以前没这个检查,携带者是终身携带的,很多有携带人员的家庭成员都不会被传染的,不信?你可以去有携带者的家庭调查一下就知道了  
  作者:jfhy1234 回复日期: 11:12:10 
    奇怪!如果乙肝仅仅通过血液、性行为和母婴垂直传播而传播,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乙肝患者呢?  ----------------------------------------    
奇怪!国家义务教育搞了这么多年,怎么会有那么多不动脑子的人呢?
下面我将写关于公司的状况,不知道该不该写.        
谢谢魔域仙子多日来的支持:)
  告.告到中国民主的一天,那就有希望了
  其实乙肝自古以来就有这样的比例存在的,只不过近几十年研究出这些人的血液里有这样一种成分,把它称为乙肝,而且还把它定为乙类传染病,但在实际生活当中是不会传染的,因为在我们生活接触中随时都在与他们接触,买菜,购物,乘车,逛街,如会传染的话,那岂不都成了乙肝了?至于1,2亿是怎么来的,那是因为在没有母婴阻断技术以前,我们人类本来就有这样的比例存在的,家族遗传(母婴传播)下来的,(有很多家庭中的母亲有,孩子有而丈夫却没有,)现在有了母婴阻断技术,新生儿携带者自然也就逐渐减少了,所以我们不必把乙肝看的太可怕,更不应该在就业中排挤他们,  
和同学聊天时问到我在哪里上班,我说是**大楼18层,同学说:那好啊!我还以为他要说是个吉利数字。十八层地狱啊!:(也许是没有讨到好口彩,注定我在这里的工作不会有个好结果。    
进公司就是入职培训,其实基本上就是看部门制度,然后部门领导就问有没有要问的,如果没有就算完成了。    
人事制度本应包括工作人员的选拔、录用、培训、工资、福利、监督、退休与抚恤等各项具体制度。各项内容都有,涉及员工培训,工资,福利的内容相当小,基本上是意思一下,重点内容是罚款。所谓乱世用重典,可能这个公司也是个乱公司吧。费用审核部的内容不多,主要涉及各种市场费用的开支范围,审请过程,报销流程及报销单据的审核。这个部门的领导给我的感觉就是忙,她一见就说赶快赶快,忙死了。从制度上看,她应该是没有这么忙的,难道是能力有问题?谁知道。风险控制部的制度是我参加工作以来最欣赏的制度,岗位设置,岗们职能,工作流程,各环节的控制,清晰明了,没有漏洞。如果这个部门严格按制度行事的话,应该管理得很好。给我培训的Z,思路清晰,水平很高。应该有两把刷子。    
经过几天培训和观察,感觉这个公司有很多问题,应该是处于困难时期。  
金华老家说的不错
  作者:1乙肝病毒携带者 回复日期: 10:59:55 
    您扪心自问,您是否介意感冒的我对着您的鼻子打喷嚏呢??    ----------------------------------------------------    对人鼻子打喷嚏,    第一涉及到您是否礼貌和您是否的教养.    您老和我谈教养,那可真是商贾语我以道德了,哈哈
     我平时喜欢看报,空闲时间基本用来读报。在我看来,大陆的报纸最为开明而平实的有三家——《北京青年报》《中国青年报》和《南方周末》,皆能如实的反映民生民权!    近日在《北京青年报》上看到这样一则报道,说的是北京18区县同步进行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检查主要集中5类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商户;建筑施工企业;宾馆饭店及中小型餐饮服务企业;成规模的商务写字楼和住宅区内的各类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以及中小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检查的重点是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及最低工资支付情况、社会保险登记及缴费情况及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法》其他规定情况。    不明就里的读者可能还真以为新的劳动法的规定仅仅如此,最多不过一个争议很大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然而新法实施至今,有一条却被忽略了!那就是——用人单位不得拒绝录用携带者!说到底,这一条主要是为9300万乙肝病毒感染者设立的,新法实施已经半年,此类报道未见任何报端!    但是不报道就不是代表问题不存在!前不久浙江移动拒绝录用浙江大学乙肝病毒携带学子一事在各论坛炒得沸沸扬扬,如今新的食品法又在人大网上征求意见,其中有一条规定“乙肝携带者可从事直接入口的食品行业”可谓是从法律源头消除了“乙肝歧视”!然而大陆媒体仍无动于衷!    其实,有人曾经建议《宁波日报》报道浙江移动歧视浙大乙肝携带者学子的事件,然而迫于多方面压力,此事未能够成行。听知情人士说,《宁波日报》怕得罪了其广告大户中国移动!想来也是,中国移动是企业界的大象,《宁波日报》在报业里顶多算是个小虾米,小虾米如何能够撼动大象呢?更别提那几个小蚂蚁式的浙大学子了!    作为媒体或媒体人,忠实的读者赋予你的公信力,而读者们仅希望从你那儿得到一个真实的事实真相!我很佩服《纽约时报》,佩服她直面事实的报道。记得有一次她曾报道中国的新的劳动法,用“great progress on the human right”来评价“用人单位不得拒绝录用携带者”这条规定。老外都已经看见了,自己人难道就是不知道!    前些日子,《中国青年报》调查发现有46%以上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就业过程中遭受过歧视!中国有9300万这样的人,这个事实无法忽略!所以,我想对《南方周末》说,在这里,我不能够读懂中国!  
转自南方周末    ————  
我是一名生活在乙肝病患者身边的平常人,我表哥,表姐,表妹都患有乙肝,但我一点都不感到畏惧,因为我打了预防针,有时我还和他们同吃,同住。并没有检查出患有乙肝,最近我还特意去献了一次血,打电话咨询说我各项检查都很正常,尽管我们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年了,但我仍然很健康,或许是我抵抗力比别人强吧。  
说真的,我一点都不感到畏缩,决不因为他们是我的亲戚,因为我相信那预防针一定可以预防乙肝,不然,那些制药厂生产的药品就是冒牌的啦,我相信那些制药厂不会那别人的身体健康去获取暴利,不会丧心病狂的那种地步,更不会干那种违背良心的事。  
我看了一些上面的帖子,我很想对那个“乙肝去死”的人说几句,  我想你应该是制药厂的人吧,我只是猜测而已啊,做为一个人有良心的人来说,最低一点做为一个比较有理性的人来说,你那些话太伤人,凡是只要有教养的人,甚至是一个几岁的小孩,说出来的话都要比你的中听,如果你或许是你的家人,你的亲戚,你的朋友患上乙肝的话,我相信你决不会说出这么刻薄的话,你以为别人愿意患上乙肝吗?那是一种无奈,也许也是一种命吧,但是我们没理由去歧视,排斥斥他们。因为尽量去理解,帮助他们,更不应该说出那些刻薄的话去刺痛他们,只要是个有良心的人,有正义的人,都应理解他们。  
我不知道我还能说些什么,我只想说的是:我不怕生活在他们身  边,因为比起一些人来,他们更让人亲近。”我永远都支持他们。
  ...关注此事中///
  那们“love2008&的用户,你不能积点口德啊!说话怎么这么刻薄啊!还用“ love&2008&如果人人都像你那样,2008还没到肯定就被你们这种人给污浊啦,还有英语命名,可见你是一个读过蛮多书的人,怎么书本上好的就没学到呢,还一排一排的,好像还很诗意一样,唉!!!!!我真是服了你啊!!!!!你真的够狠啊!!!!
  悲啊,我单位以前是要体检乙肝的,从去年开始不查了,我是行政机关,幸好,幸好,要是需要出钱,我会出钱支持,这样的案例越多越好。
  支持迷途的山羊
   强烈支持楼主
  垃圾~~从今天起我再也不会买泰尔的药
每一个公民都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乙肝病毒携带者也是一样。既然国家的相关法律能够规定“ 用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辞退。”难道制定法律的人能不知道乙肝的相关情况吗?请那些不懂法律的人去读读法律书,不懂医学常识的人去读读相关的医学书籍,不要在这里无理的恶意叫嚣,本人鄙视那种人。  
本人支持楼主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同时,也是号召全社会的弱势群体,大家要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打击那些无视法律的所谓特权者。
  尊重科学 尊重法规
将心比心 关爱他人
相信有了这么些问题我们看待问题会客观些。同时我相信在理性的前提下多分宽容多分温暖会给别人和自己多一份感动和坦荡。  
以下是我找的点相关知识和报道,大家可以了解下:      长时期以来,人们对“乙肝病源携带”存在认识误区,错误认为乙肝病毒可以通过人们一道工作、学习、社交活动等一般接触而传播,乙肝病源携带者可能构成对周围人群健康的直接威胁。在大学生入学体检、企业招工体检、公务员录用体检等各种体检标准中,均设置“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标准,将众多的“乙肝病源携带者”公民挡在入学、就业和任公职的门外,而这部分人多达1.2亿。这种歧视不仅给“乙肝病源携带者”带来无尽痛苦,也给他们的家人造成了诸多损害。对此,许多人选择了默默承受,但也有人勇敢站出来,采取各种方式抗议,个别极端的甚至以暴力反抗。        舆论对“乙肝歧视”的声讨惊醒了医学界,医学专家终于站出来公开向社会说明:乙肝病毒传播的途径主要是血液、母婴和性,人们在一起工作、学习和正常的社交活动不会传播乙肝病毒。正因为这种对乙肝病毒的科学认识和对这种认识的宣传,使广大国民、政府机关、企业、组织大大消除了对“乙肝病源携带”的恐惧和减少对“乙肝病源携带者”的歧视。一系列反“乙肝歧视”的法律、法规、规章应运而生。        一、反歧视法律更多        《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源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源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第六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如违反规定,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务员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应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国家人事部和卫生部在随后制定的政府部门录用公务员全国统一体检标准中规定,乙肝病源携带者可以担任公务员。国家人事部在《公务员录用规定 (试行)》第十六条规定,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此外,近年大学入学体检也取消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标准。        二、不同事项维权不同        根据我国现行法制,乙肝病源携带者如果在就业中受到歧视,可依《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提起诉讼。        如果在报考公务员中受到歧视,可依《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十一项申请行政复议,并可依《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向行政监察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检举。        如果在大学入学中受到歧视,可依《教育法》第八十一条,向教育行政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检举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学习法律有备而来        乙肝病源携带者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了解自己的权利和法律规定的维权途径、方法。        其次,过去如果曾经因乙肝病源携带就业、入学或报考公务员受阻,在《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就业促进法》等新法实施后,乙肝病源携带者可重新申请就业、入学和报考;若用人单位再次拒绝,应注意收集“乙肝歧视”的证据包括语言、文字或其他形式的证据,以备随后申诉、诉讼或采取其他救济方式时使用。        如果乙肝病源携带者已经就业、入学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应学习有关医学知识,并向周围同事、同学宣传,解除他们不必要的担忧,以保持相互关系的和谐。
  作者:顾影唯一 回复日期: 22:28:49 
    垃圾~~从今天起我再也不会买泰尔的药      这个制药公司卖的药不是减肥就是壮阳,要么就是戒毒,一般般人确实也用不着
  乙肝并没有广告所说的那样可怕,对自身和他人也没多大危害,因为肝病并不是携带者的专利,非携带的也会发生(甲肝),如果说携带者都会发病的话,那医院的肝病科也就容不下了,可是你如果去肝病科看看,那里却很冷清,如果说接触会传染的话,那么在90年代的调查统计就有1,2亿,我们每天都在与他们接触(绝大多数人都上普通的小饭店,马路小吃的吧)那岂不是全民乙肝了?
  作者:乙肝去死 回复日期: 15:51:09 
    乙肝病毒携带者,你们不要太疯狂   -------------------------------------------------  无知的SB,你可以去死了
  悄悄问一下,大三阳好像应该不是病毒携带者这么简单了吧?不是应该是肝炎患者吗?    假如是大三阳的话,是可以拒绝录用吧?
  四处瞎逛逛 回复日期: 0:11:12 
    作者:顾影唯一 回复日期: 22:28:49        垃圾~~从今天起我再也不会买泰尔的药            这个制药公司卖的药不是减肥就是壮阳,要么就是戒毒,一般般人确实也用不着  -----------------------------------------------------  
是的,都是些保健品,兄弟挺认真的啊      作者:蝶衣飘飘 回复日期: 9:57:33 
    悄悄问一下,大三阳好像应该不是病毒携带者这么简单了吧?不是应该是肝炎患者吗?        假如是大三阳的话,是可以拒绝录用吧?    -----------------------------------------------------  
MM典型是被各种无耻广告误导,而又不自己去认真了解的,以讹传论,关于大三阳是携带者还是患者,楼上已经有很多帖子,如果你真想了解,可以认真读一读,也可以百度一下,相关的知识很多,但注意不要看某些医院或药的广告贴.谢谢你的关注    
  作者:shujunf 回复日期: 21:53:22 
    悲啊,我单位以前是要体检乙肝的,从去年开始不查了,我是行政机关,幸好,幸好,要是需要出钱,我会出钱支持,这样的案例越多越好。  ------------------------------------------------------  感谢你的支持,我现在虽然很困难,但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有大家的支持,我一定能顶过去,争取自己的权益,争取所有乙肝病毒携带者应有的平等,也给所有置国家法律法规不顾,置劳动者权益不顾的无良企业敲响警钟.
其实泰尔公司对我的不公平待遇,远非乙肝歧视一项,还有  
拖欠工资.    
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半年多时间,我多次口头书面要求签劳动合同,公司不给正面答复.在我一再要求要转正,要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公司以大三阳为由,野蛮将我辞退.    
不缴纳社会保险    
扣押毕业证至今未还    
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          以上种种,即使不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就算是一般的劳动者也不能容忍.而公司的态度是,只要不欠你工资,公司就可以辞退你!    
所以,我鼓起勇气状告湖南泰尔,  
看看劳动法到底能不能保护劳动者!、  
看看国家关于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规定到底有没有用!  
同时也想告诉泰尔,是不是只要不欠员工工资就可以肆意辞退劳动者!      
  在我们周围有很多携带者,他们存在于各年龄之间,但看见有几个因肝病死亡的?都是因其他病因死亡的多,所以携带不一定是诱发肝病的因素,绝大多数携带者都能好好过一生的,根本没有象某些医生,广告说的那么可怕,卫生部的专家都说,大小三阳如肝功能正常就不需要治疗的,他们那样说的目的就是为了赚携带者的钱,    
  看了很久,有几个问题,请当事人好好想想:  1、 当初你为什么找人去代替你体检?  
正是因为你自己对自己的歧视,才会引来别人对你的歧视。而别人对你的歧视不是出自对你乙肝病毒的携带,而是出自你的欺骗行为。公司会录用一个对公司有欺骗行为的人吗?如果该公司是因为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而辞退你,那么你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如果是因为你的欺骗行为而辞退你,你还有必要来混淆视听的博取同情吗?  2、 你知道职业道德吗?  
暂且不讨论你的欺骗行为。不管你出自什么原因,不情愿的离开了公司,你有必要对曾经呆过的公司进行抨击吗?如果公司是象你所形容的那样是“18层地狱”,那你当初就不应该怀着佛祖的心态去到地狱啊,如果真是地狱,你应该为你的远离而高兴而不是在这里宣泄不满啊……对于你的这种职业操守,我觉得很难有公司敢录用你的。尽管你标榜自己的工作能力强,有才无德又何用?  3、你知道该如何争取权益吗?  我开始看到楼顶的“檄文”还觉得铿锵,可看到接下来你的表现,就觉得有点看不起了。争取自己的权益是对的,但因为争议或者分歧就去漫骂和抨击,不是有点缺乏自信吗?你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去仲裁或者调解。哭泣只能是博取同情,我们都同情你,但我们不能给你想得到的权益。你该花时间去找公司和劳动部门,而不是在这里哭,你觉得呢?    
  作者:月球上的移民 回复日期: 23:54:27 
    看了很久,有几个问题,请当事人好好想想:    1、 当初你为什么找人去代替你体检?     正是因为你自己对自己的歧视,才会引来别人对你的歧视。而别人对你的歧视不是出自对你乙肝病毒的携带,而是出自你的欺骗行为。公司会录用一个对公司有欺骗行为的人吗?如果该公司是因为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而辞退你,那么你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如果是因为你的欺骗行为而辞退你,你还有必要来混淆视听的博取同情吗?    +++++++++++++++++++++++++++++++++    其它的我同意,但是这一条我不同意。    你不是局内人,不是携带者,你无法知道其中的辛酸,所以请收起你的义正辞严的假面具。
  难道因为辛酸委屈,就可以欺骗?这与是不是局内人,是不是携带者没有逻辑关系吧?那我还缺钱呢,难道我就可以去骗钱,理由是富人不知道穷人的辛酸?
    作者:月球上的移民 回复日期: 23:54:27        看了很久,有几个问题,请当事人好好想想:      1、 当初你为什么找人去代替你体检?       正是因为你自己对自己的歧视,才会引来别人对你的歧视。而别人对你的歧视不是出自对你乙肝病毒的携带,而是出自你的欺骗行为。公司会录用一个对公司有欺骗行为的人吗?如果该公司是因为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而辞退你,那么你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如果是因为你的欺骗行为而辞退你,你还有必要来混淆视听的博取同情吗?        +++++++++++++++++++++++++++++++++  局外人别讲风凉话.  就像一个人有艾滋,大家都说他没事的,不会那么容易传染,你还是会恐惧他一样.
  原来这是一个只有局内人才能发言的帖子!  我路过的,不好意思,就当我刚才放了两个屁……
  乙肝携带者为了找到工作而请人代替体检,虽然是作弊,但不能简单的以不诚信来指责他们,因为在我国现在普遍对乙肝排挤的状况下,如果直接自己去体检,那就很难被单位接收,一般来说,凡是遇到就职体检的,大多数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他们也都知道作弊是不诚信之举,但为了理想,有个工作,也不能再让父母为自己承担自己的生活,作弊也是无奈之举,况且就业体检查两对半又是违法行为,既然单位不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那么携带者们也就只能以此来逃避单位的所谓单位的内部规定了,
  制药是特殊行业,接触药品的职工是每年都要体检的,不要说乙肝,传染性皮肤病都不行  楼主的工种虽然不是直接接触药品的,但是有些严格的公司确实是全员体检,毕竟工作中会相互接触  只能怪你偏要往药厂跑
      
今天关注四川地震,一已之私先放一边    
看看能不能捐助一下受灾的人    
  支持!坚持下去!
  有一种叫“澳星”的药天天在广州日报长篇广告,那个宣传,很恶心的广告。误导人啊
  默默的支持沉默的羔羊!!
  希望迷途的山羊可以为大家争取一片艳阳天  希望有一天我也可以不再沉默和惧怕
      致作者:四处瞎逛逛    什么叫谩骂什么叫污言秽语,我只是用言语捍卫我自身的权力    你有没有常识呀,感冒是可以通过空气传染了,所以我介意感冒永远好不了的你对着我打喷嚏.而乙肝的传染途径只有三种,看1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回帖就知道了.有些时候,愚蠢比无知更令人痛恨!
  那个说乙肝拿的人民币上有毒的SB,滚回你娘的肚子里去,你娘的肚子最安全
  作者:月球上的移民 回复日期: 23:54:27 
    看了很久,有几个问题,请当事人好好想想:    1、 当初你为什么找人去代替你体检?     正是因为你自己对自己的歧视,才会引来别人对你的歧视。而别人对你的歧视不是出自对你乙肝病毒的携带,而是出自你的欺骗行为。公司会录用一个对公司有欺骗行为的人吗?如果该公司是因为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而辞退你,那么你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如果是因为你的欺骗行为而辞退你,你还有必要来混淆视听的博取同情吗?    2、 你知道职业道德吗?     暂且不讨论你的欺骗行为。不管你出自什么原因,不情愿的离开了公司,你有必要对曾经呆过的公司进行抨击吗?如果公司是象你所形容的那样是“18层地狱”,那你当初就不应该怀着佛祖的心态去到地狱啊,如果真是地狱,你应该为你的远离而高兴而不是在这里宣泄不满啊……对于你的这种职业操守,我觉得很难有公司敢录用你的。尽管你标榜自己的工作能力强,有才无德又何用?    3、你知道该如何争取权益吗?    我开始看到楼顶的“檄文”还觉得铿锵,可看到接下来你的表现,就觉得有点看不起了。争取自己的权益是对的,但因为争议或者分歧就去漫骂和抨击,不是有点缺乏自信吗?你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去仲裁或者调解。哭泣只能是博取同情,我们都同情你,但我们不能给你想得到的权益。你该花时间去找公司和劳动部门,而不是在这里哭,你觉得呢?  ------------------------------------------------------------    1.国家已经出台了很多法律法规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劳动就业权,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源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违法检查两对半在先,我找人代检在后,你不去指责违法企业,而来指责我们这些因公司违法而无奈找人代检的受害者,是不是找错了对象?      
我理解的混淆视听是:有一个事实真相在,而有人为了某种目的不顾事实真相,编造谎言让人分不清真假.而此事我当事人的传述都没有完,你就说我混淆视听,难到你的先见之明,还是另有陈见?      2.
关于职业道德的问题,我认为在职时认认真真的工作,来得清楚去得明白,这就是有职业道德,我为了不给公司的工作造成影响,在不情愿的情况下,移交了工作.正因为如此,公司以我的称交清单做为证据,证明我同意解除了劳动关系.而在我工作期间,公司一不和我签订合同,二不给我缴保险,三经常拖欠工资,四扣押毕业证,五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我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叫没有职业生产道德吗?      3. 我的案子现在已经经过仲裁,一审已经开完庭.      我一来就说过,我写这些的目的:我只是把事件的经过如实的告诉大家.我有一个录音,能如实说明事情的真象,而非被告等价答辩状说的那样.也并非你说的那样博取同情,请你把你所谓同情给需要的人吧.    我把我的贴子反复的看了好几遍,实在看不出哪里&漫骂和抨击&了,请你给我指出来,我一定改正,谢谢!      
  作者:曲刀 回复日期: 10:20:36 
    制药是特殊行业,接触药品的职工是每年都要体检的,不要说乙肝,传染性皮肤病都不行    楼主的工种虽然不是直接接触药品的,但是有些严格的公司确实是全员体检,毕竟工作中会相互接触    只能怪你偏要往药厂跑    -------------------------------------------  请看看相关法律法规,上面的贴子里有,谢谢
  支持楼主  我就是打了疫苗的  一点都不觉得乙肝对我有威胁  大家一起吃喝玩乐都挺好的  真不知道那群骂人的人  那么害怕怎么不去打个疫苗的  一劳永逸的事情!!!  人家找不到工作够可怜的,还要忍受别人的辱骂和歧视,唉    强烈要求单位体检不允许检测乙肝  检查肝功能就可以了 如果违反 处罚力度应该大大加强
  作者:迷途的山羊0 回复日期: 20:24:10 
    作者:曲刀 回复日期: 10:20:36        制药是特殊行业,接触药品的职工是每年都要体检的,不要说乙肝,传染性皮肤病都不行      楼主的工种虽然不是直接接触药品的,但是有些严格的公司确实是全员体检,毕竟工作中会相互接触      只能怪你偏要往药厂跑        -------------------------------------------    请看看相关法律法规,上面的贴子里有,谢谢  --------------------------  不管是卫生部还是药监局,都明文规定直接接触药品生产的人员不得有传染性疾病,具体你可以自己搜一搜,这些人员均需健康证才能够上岗,而健康证最重要的检查项目就是乙肝  你所说的那些法律法规,包括你自己所引用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第二点已经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排除在这一条例的适用范围之外
  在小吃店当跑堂的,都必须查乙肝,不要说制药
  作者:曲刀 回复日期: 23:37:50 
    作者:迷途的山羊0 回复日期: 20:24:10        作者:曲刀 回复日期: 10:20:36          制药是特殊行业,接触药品的职工是每年都要体检的,不要说乙肝,传染性皮肤病都不行        楼主的工种虽然不是直接接触药品的,但是有些严格的公司确实是全员体检,毕竟工作中会相互接触        只能怪你偏要往药厂跑            -------------------------------------------      请看看相关法律法规,上面的贴子里有,谢谢    --------------------------    不管是卫生部还是药监局,都明文规定直接接触药品生产的人员不得有传染性疾病,具体你可以自己搜一搜,这些人员均需健康证才能够上岗,而健康证最重要的检查项目就是乙肝    你所说的那些法律法规,包括你自己所引用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第二点已经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排除在这一条例的适用范围之外    ++++++++++++++++++++++++++++++    又见一不动脑子的,你以为药厂全部人都坐那搓药丸么?    都有部门的!拜托你动一下脑子想想。
  乙肝歧视的根源就是因国家出台的不该禁止而禁止的行业规定,盲目的把携带者列为消化道传染,使人们误以为吃饭,工作接触也会被传染,导致了其他单位相继效仿而拒绝接收携带者,这应该说是当年的政策失误,可喜的是,现在已经纠正了,不过要那些有恐乙症的人改变老观念,可能还需要一些时日,
NE5532N     
谢谢你们的支持
  作者:乙肝去死 回复日期: 15:51:09 
    乙肝病毒携带者,你们不要太疯狂                      整天叫嚣你们什么利益,我们的利益谁管。你们一定要出来混,给我们带来了多大的伤害?                你吃过的碗、筷子什么的,肯定沾染上了乙肝病毒,即使消毒了,万一上面还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你乘车,肯定沾染上了乙肝病毒,即使消毒了,万一上面还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你使用健身器材,肯定沾染上了乙肝病毒,即使消毒了,万一上面还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你走在马路上,呼出的空气中或者飞出的吐沫中,万一上面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你使用过的坐便器,肯定沾染上了乙肝病毒,即使消毒了,万一上面还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你拿出的钱,肯定沾染上了乙肝病毒,即使消毒了,万一上面还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你跟我握手,你的手上肯定沾染上了乙肝病毒,即使消毒了,万一上面还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你唱OK,话筒上面肯定沾染上了乙肝病毒,即使消毒了,万一上面还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有一天,我可能挂彩,你做好事。但你的手上肯定沾染上了乙肝病毒,即使消毒了,万一上面还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四个病毒,感染了我怎么办  ------------------------------------------------------------  你去查一查,你的直系亲属里一定有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因为病毒携带的人口比例太大了,查出来了建议你马上把他们干掉!管他是你父母兄妹还是你儿女。
  我有同事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我们照样一起吃饭玩耍,大家都知道他的情况,谁也没有表示一点歧视。
  国家当年制定了一些禁止携带者入职的行业,本意是好的,防止所谓的扩大传播,以防万一,可没想到会引起企业,单位相继效仿,也把携带者拒之门外,无意之中伤害了这么多的携带者,导致了他们很难就业,生活困难,甚至流落街头,虽然政府已经认识到了当年的失误,近几年来出台了许多保障携带者权益的政策法规,但没有起到强制性的效果,致使企业还是我行我素,不去履行国家的政策,这就是我们国家人们所说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悲哀,
  作者:曲刀 回复日期: 23:39:56 
    在小吃店当跑堂的,都必须查乙肝,不要说制药  ---------------------------------------------------    直接接触药品生产的人员不得有传染性疾病    好好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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