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落地指示牌学生指什么?

古代中国人都忌讳什么_百度知道
古代中国人都忌讳什么
每个朝代和每个地区都不太一样。对死,中国人看得往往还算比较开。有的地区怕鬼,有的地区怕巫或者神。对动物,中国倒是没有像西方人那样对黑猫、蜘蛛等动物有特别的情感。不过,一般认为蛇、猫、黄鼠狼、刺猬等动物有灵性,不宜猎杀。中国是礼仪之邦,所以最重要的忌讳实际上是对皇帝和先辈尤其是父亲的名字的忌讳。一般来讲,父亲的名字是一定忌讳的,比如父亲叫张玉,那么“玉”一定不能说,要用别的字代替。和这个人关系好,知道这个忌讳的,也不能说,否则可能会导致绝交甚至反目成仇。在西晋以后,中国出现了很多双名,比如曹利用,那么就要看具体情况。孝顺的,利、用都要避讳。不过,唐太宗李世民曾经颁布诏令,说世民两个字应用范围极广,所以只要不连用就不用避讳。因此,唐朝及以后,双名不连用可以不用避讳。皇帝的避讳就多了。比如赵匡胤,除了匡胤要避讳,还有很多的偏讳,似乎是字体和读音差不多也要避讳。当然,这要看具体的皇帝而定。一般来讲,皇帝的名字是一定要避讳的。有的甚至连姓都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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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都忌讳什么?中国人对自身的身体禁忌: 中国的平民百姓只所以要尽力远离那些“命大”于己的神圣的权威人体和不洁净的危险人体,当然是出于一种自我保护的目的。他们害怕那具有更强的神秘力量的人体通过接触、目视、语音的传导伤害了自己的身体,这是对自身以外人体的禁忌。除此之外,民间还相信,自己还需要对自己的人体采取一些禁忌行为,进一步确保自身人体的安全。 裸露禁忌 中国人忌讳裸露自己的身体。除了小孩子可以光着身体到处跑以外, 成年人绝对不可以将肉体裸露人前。民间有“男不露脐,女不露皮”的俗语。可能是出于对男性干重体力时太热的照顾,也可能是出于男性上体无性刺激敏感特区的考虑,所以男性上体的裸露限制尚不太严格。对于女性,要求的严刻是惊人骇世的。旧时,一般平民良家妇女,人幼年起就深藏闺阁,所谓“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整天呆在家里。这意思不外是要将难以包裹的脸、手都隐藏起来,不让外人看到。因为女人任何部位的裸露都会产生“性引诱”,都会引起男人的淫欲,从而招致祸患。在孟姜女的传说故事中,万喜良为逃避修长城的苦役,跳进了孟姜女的家院,正巧看到孟姜女在玩水时裸露的胳膊。于是,孟姜女只得做了万喜良的妻子。从这里看,裸露禁忌的根由并不仅仅在于有失礼貌或者男女间的私情,而还有更深层的信仰根源。亦即,在别人看到自己裸露的肉体的同时,自己的灵魂也就被这人摄去了、占有了、控制了。因而,裸露者也就完全失去了自卫的能力,只有服就这人而去了。只不过,这种深层的根源在后世封建礼教的影响下变换了形貌而更加隐蔽罢了。直至如今,当人们提起某某人时,有人会带着很自豪、很自信的口气说:“他呀,我见过!”“我认识他!”“我们是莫逆之交。”“我们从小就在一个水坑里洗澡。”等等,这口气里多少还隐约地可以感到他是在说,“我已经占有了他!”这种占有的观念,当然也是属于灵魂的占有的!他越是熟视过他的面孔、他的肉体,越是更多地、更牢地把握着了他的灵魂! 现代中国人对于裸露身体仍是有所忌讳的,不过不像旧时那样拘泥了。对于乳房、性器官的裸露是禁止的;对于四肢和其他不太性感的地方则听之任之了;对于“比基尼”三点式泳装的接受以及对人体画展、人体艺术的欣赏标志着中国人在这方面意识的突破和进展。 骨相禁忌 由于相信通过注视可以摄取、控制灵魂的巫术效验,所以中国上古时就有许多人体相法。骨相便为其中一种。王符《潜夫论笺.相列》云:“人之有骨法也,犹万物之有种类。”王充《论衡.骨相篇》云:“案骨节之法,察皮肤之理,以审人之性命,无不应者。”王充还列举了范蠡去越,尉缭亡秦的例子。说:“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荣乐。”“秦王为人,隆准长目,鸷膺豺声,少恩,虎视狼心……不可与交游。”都是通过骨相、占验掌握对方灵魂从而加以避忌的实证。可见民间是有“长颈鸟喙”、“隆准长目,鸷膺豺声”等骨相禁忌的。骨相呈凶兆的俗信原则一旦在民间约定俗成,便不仅适合于别人,也适合于自身。因而自身如有呈凶兆的骨相也会自我讳忌的。当然,这种相论是唯心主义的,但是在民间仍有众多笃信不疑者。此种情状,战国时期的思想家荀子,早就在《荀子.非相篇》中指出了,他说:“相人之形状颜色而知其吉凶妖祥,世俗称之;古之人无有也,学者不道也。”他还列举了许多实例来论证骨相之法是不可信的,指出“相形不如论心”。可见相骨禁忌是属于俗信的,其中迷信、谬误的地方,也早已被明眼人看破。不过,民间信仰的存在和发展并没有因少数智者的觉悟而中止和改变,骨相信仰仍然越来越繁复地发展、延续下来。民间有“上身长,佐君王;上身短,福分浅”、“上身长,坐中堂;下身长,走忙忙”的说法。这是媚上的。还有一种说法是:“上身长,下向短,不吃嘴就是懒”。这是劳动者自珍的俗谚。两种说法虽有立场的分别,却也有一致的地方。它反映了对同一骨相不同立场的不同禁忌,也是一种骨相俗信的特例。总之,民间对骨头的灵气还是崇信的,“骨法为禄相表,气色为吉凶候”。对意志坚定的强者,民间俗称之为“硬骨头”、“有骨气”。《西游记》中白骨精能从一堆白骨而变化成人形也是中国民间相信骨头是有灵性的一个证据。《水浒传》中武松葬兄以骨,还有今天对故人哀思寄托于其骨灰等等,也都与骨灵信仰不无关系。由于民间存有骨灵信仰,所以迷信活动中,凡骨相不好的人便成为众人禁忌的对象,对自身骨相不好的,便也深以为忌,想方设法要改变自己的厄运。 肉体禁忌 与骨骼相连的,是人的肉体。民间俗信以为,肉体也是灵魂依附的处所。《左传.昭七年》:“人生始化为魄,既生魄,阳曰魂。〔疏〕魂魄,神灵之名。附形之灵为魄,附气之神为魂也”。(见《康熙字典.鬼部》)或谓“魄,人阴神;魂,人阳神”(见《淮南子.说山训.注》)。而“阴阳不测之谓神”(见《周易.系辞》),又以骨肉必归于土故以归言之。归者,鬼也。所以知道,在古人的眼中,人体的骨肉同是魂魄的驻地,当骨肉归之于土时,人始化为鬼灵。由于这种信念的存在,所以有时人也可以有魂魄在身以显吉凶兆示的灵性感觉。比如身体某部位的肉在颤动,就以为是魂魄在显灵,或者是神灵附体、神灵感召的结果。《台湾风俗志》中说,在酉时、辰时、寅时身上的肉跳动不止便象征着凶灾、失财等祸事将临,因而是俗民所要忌讳的事体。其实,人体肉跳不过是一种生理现象而已。肉体既是灵魂的宿地,所以人们很注意身体的胖瘦。太胖了不好,太瘦了也不好。一般说来婴儿喜胖,忌瘦,生下来时,是个“大胖小子”、“小胖妞”很讨人喜欢。如果生得瘦小,就很忧虑,担心是否能成人。到了青年时期又喜瘦忌胖,如果青年后生身体突然发胖起来,那将是个凶兆。有谚语云“后生发福,棺材当屋”。中年人体发胖是正常的,太瘦了往往是有病的表现。老年又喜瘦忌胖了,所谓“有钱难买老来瘦”,老年人越瘦越精神。不过中国人还有体胖为福气的观念。几日不见,一见面总是言称对方“胖了”、“发福了”,忌言人瘦。人瘦不吉利,不是有病,就是“穷气”。所以不管年龄大小身体好坏,见面说“您又发福了”是准没错的,人家不会怪罪。如果说,“您又瘦了”。听者心里就会犯嘀咕,“是吗?不会吧?”要是心量再小点儿,回去当真还生起病来呢。这就是忌讳的效应。 文身禁忌 除了骨肉,人体之皮肤也有禁忌。文身禁忌便是很普遍的一种。据说中国五十六个民族,都有过文身的历史。现代学者一般认为,文身是民族早期发展阶段中存在的一种风习。方法是用针在人体全身或局部刺出自然物的形状或几何图形。有的染色,有的不染色,一般用作图腾标志。《庄子.逍遥游》中有言:“宋人资章甫而适诸越,越人断发文身,无所用之。”许多史志典籍中也都记载着少数民族文身的风习。直至现今,傣族、基诺族等许多少数民族中还在流行此俗。文身一般从十五六岁开始。许多人一生中文刺数次。男女都有,女的大都只黥刺小腿部,花纹与衣服上宽阔的边饰图案相仿;男的在臂部、腿部都有,图形有动物、花草、星辰、日用器物等。文身的图式表现着某种具体的意象。这些具体的意象又凝聚着民族精神、民族文化方面的意义,与族群的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宗教观念、民间信仰都有着密切的联系。有人指出“文身是一部镌刻着痛苦与意志的精神现象学”。解释文身功能的说法大致有:美饰说、尊荣说、吸引说、巫术说、标志说等五种。与文身禁忌信仰相关的主要是巫术说和标志说。例如基诺族、傣族等少数民族就有忌不文身的信仰。他们认为一个人如不文身,死后就不能进鬼寨与祖先聚合,而只能当野鬼。这当然是一种族类认同的信仰。除此之外,在自己身体上刻出文样,标出一个独特的自我,是否也有让常常会离开肉体而出游的灵魂返回自我时不致认错、不致犹豫不决的含义呢?如果是有这层含义,那么,不文身就有灵魂走失的危险了。还有的民族把文身视为抵御侵害、防止祸患、增强自身魔力的一种办法,这就有巫术的作用存在了。台湾高山族中的泰雅人妇女婚前都要“黥面”,即在脸上刺上三道蓝色花纹。有的在前额和下颏刺上放射形的粗蓝纹,夸示自己善持家,有本事,会织布等。男子下颏也要刺上一条蓝纹,表示威武勇敢。实际上这些文身的行为除了美饰的作用而外,也还有着一种巫术的作用,他们相信,“黥面”的结果会使自己增强应付新生活的能力,并且确保自己不致受到陌生人的伤害。如果有谁文刺了不该文刺的纹样,也是要受到惩罚的。因为文刺的不同纹样具有不同的意义。高山族中文身还有许多具体的禁忌。如泰雅人文身者必须是处男、处女。私婚者禁忌文身。文身施术中禁忌孕妇及其丈夫探视,否则以为伤口会血流不止。文身创口未愈合前,禁忌与外人相见。一般妇女在月经时不施术,同族中有人死亡不施术,家族设陷阱狩猎不施术。如果违犯这些禁忌,文身就很难取得成功。排湾人还有月朔日不施术、有人打喷嚏时不施术、放屁不施术等等禁忌。以为月朔时文身,刺处会化脓;打喷嚏、放屁时施术,灵魂会闻声脱走,不安全。赛夏人和泰雅人还规定文身施术前不能吃兽类的鲜血及内脏,否则文身时出血多;不能吃锅巴,否则皮肤会硬化,受术要痛苦;不能吃盐,不可抽烟,不可吃橘子,否则花纹会变颜色。不能吃鱼或竽头,否则,创口会发痒。排湾人鲁凯人在施术后至创口痊愈前,不可吃米饭、猪肉、盐、豆或烤白薯,只能吃蕃薯、糊糊和其他蔬菜。泰雅人在文身时还不许家人穿花衣服,尤其是红色衣服。汉族也有文身习俗。例如《水浒传》中九纹龙史进,以及其他习武人的文身等都是这种习俗的残存。进入阶级社会以后,文身还作为等级身份或作为秘密会社成员的标志。总之,凡强调文身的区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文身的禁习风习。只是那些文身风俗早已消退的族群,才不见了文身禁忌的桎梏。时下偶见于中小学生,或者男女青年间的臂花、胸图就更是兴之所致的游戏之作了,谈不上文身,更谈不上文身禁忌了。不过,能否认为它也是文身风习的某种残留遗迹呢?我想,也是可以这样看待的。影像禁忌 中国人俗以为,人体是由“形”和“气”二者合一而成的。形者,容也,又,形为骨现,亦即貌姿、体形、容色一类物质的实体;气者,息也,又,神之盛也,亦即精神方面的存在。形者,形体;气者,元气。所谓“形者生之舍也,气者生之元也”(见《文子.守弱篇》)。王充《论衡.言毒篇》云:“万物之生,皆禀元气。”所以“形体”和“元气”都是人体要护卫的,失一不可,损一害二。形体和元气的完好与否又直接关系到魂魄的安稳,因为“魄附于形而魂附于气也”(见《春秋左传正义.卷四十四.疏》),所以形与气的关系也就是体魄与灵魂的关系。因此,中国民间,在与人体有关的禁忌中,不仅有体魄的禁忌,也还有灵魂的禁忌。灵魂的禁忌,如何体现?中国人很容易地把灵魂具象化为影像。在中国人的俗信中,以为人的影子既和人的身体相像又和人的身体相关。身体为阳,影像为阴,所以就觉得影子大约就是自己的灵魂,或者是与灵魂有关的属于自己生命中重要的东西。人体中有灵魂才有影子的。鬼魂没有影子。如果一个人失去了自己的影子(据信这是完全可能的),那么这个人就会变成鬼而失去生命。同样,如果谁的影子被别人损害了,那么他的身体也会因此而得病或者受到伤害。如果要诅咒或者暗害某人,就可以悄悄踩住或者暗暗用刀子砍、用钉子钉某人的影子,通过这种手段来达到目的。所以中国人是忌讳和禁止别人踏踩自己的影子的。如果身体有了病或者受到伤害而查不出别的原因时,他们便会回忆是否有人踩过或者伤害过自己的影子。在收殓死者,往棺木上加盖子的时候,也特别要小心,不要让自己的影子被钉进棺材里去,以免自己的健康因此而受到危害。葬埋时,也要后退到离开墓坑一定距离的地方,用绳子把棺材续进墓坑中去,以免自己的身影落进墓穴使自己受到伤害。阴阳先生也总是站到影子落不到墓穴内的坑沿一边指点安葬事情的进行。掘墓人和抬棺人都用布条紧紧缠住手腕,以使自己的影子稳固地牵牢在自己身上,否则,影子掉落进墓穴便是大不吉利的事情了。 由阳光和烛光等投射的影子联想到镜子中的影像,就觉得镜子中的影像也是自己的魂魄。中国文学名著《西游记》、《红楼梦》以及许多民间传说、民间故事中都有“魔镜摄魂”的情节描写。民间普通人也认为照镜子不宜过多,照镜子越多,老得越快。因为照镜了时,魂魄就会被摄去。这样反复地照来照去,魂魄是要劳神受损的,人体也会因之而受到损害。 当照相机发明并在中国开始使用时,中国民间许多人害怕照相,担心会因此而损伤元气。据说连慈禧太后也相信此说,认为照相有灵魂失落的危险。直到现在,还有人认真地解释,照相和洗澡一样都会使人伤元气。洗澡会损伤身体,照相能摄走真魂,这两样都是需要避讳、禁忌的。现代照相技术又加上了镁光灯的闪烁,就更加深了这一层顾虑,甚至还有人说照相会失血的。更有一些人为照片没有把全身都照进去而担忧,以为没有照上腿脚的相片会导致自己真的失去腿脚;没有照上头面及仅照上半个身子的照片就更犯忌讳,要也不敢要的。然而,事实是,照相机还是越来越多起来,爱拍照的人也越来越多了,看来只要是能留下一张满意的照片,人们也就不顾不上自己的灵魂和肉体是否要受痛苦了。 在照相机普遍应用之前,人们还对画像心存忌惮。一旦自己的形象被画在纸上,自己的灵魂也就被拿去了。古代缉捕罪犯,都是画一张像贴在城门口和交通要道路旁,以此辨认罪犯。同时,也含有先摄住罪犯的灵魂,再缉拿真凶的意义。有些术士、巫师还可以根据图像判断出罪犯的去向,甚至可以控制罪犯,使其自投罗网。因此,中国人一般是不愿意让人画下自己的肖像的。民间相信,如果要惩治某人,可以将他的像画下来烧掉,或者戳破,这样至少可以损伤他的灵魂,如果不是直接损害他的身体的话。直到现今,这种办法还被用来对付那些犯下不可饶恕的罪恶的元凶,不论他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他是普通人还是领袖人物。假如不是幅真的画像,而是漫画,把某一人物的某些特征加以夸大,用来表示一种幽默感或讽刺意味,就更不能被中国人所容忍了。无论怎样说,被画者都感到是对自己的一种辱没,至少是使自己陷入一种难堪境地的羞辱,这仍然是影像禁忌的观念在作怪。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漫画在中国一般只能画某种无名无姓的类型人物。究其信仰上的根源,还是与偶像崇拜与灵物崇拜密不可分的。在中国民间俗信中,存在物与影像是同一的。人的影像、画像以及塑像和人本身一样,都是人的灵魂的寓所,甚至这些影像、画像以及塑像还就是人本身。像《红色娘子军》中那个年轻的女子嫁给了一尊木雕塑像;像《原野》中那个老太婆针刺偶像的举动;像《神笔马良》、《叶公好龙》、《画中人》等等传说故事中描绘的情景以及殡葬死人时烧掉的纸扎童男童女、牲畜、房屋、器物等等塑像,都是在这一民间信仰的背景下产生的现象。因此说,中国的影像禁忌是有着悠久的民俗文化传统和深厚的民间信仰基础的。 色气禁忌 和形体、影像相关连的还有色气。色,《说文解字》云:“颜气也。”今有容颜气色之说。颜,指眉目之间。一个人的容颜气色的变化可以看出其心情、体质的好坏。“心热者,颜发赤”。《周书》云:“喜色,油然以出;怒色,厉然以侮;欲色,妪然以愉;惧色,薄然以下;忧悲之色,瞿然以静。”可见色是气之表,气是色之中。中表是相辅相成不可分离的。中国人忌色欲,戒好色。把具有色相的人体,视为不洁的人体,是需要禁忌与之接触的。相信好色损元神(这一点在后边房事禁忌中还要详谈,此不赘述)。民间忌争气,相信争气伤身。不好色是指不沉湎于性爱的淫欲之中;所谓“正配还须洁,邪姻不可结”。如果好色纵欲,不但损伤元气,还要遭到因循报应,是为大忌。不争气是指不与人斗气。和为贵,贵圆通。如果与人斗气争胜,势必小怨成大仇,冤冤相报,伤财害命,祸患无穷,亦为大忌。但是,如果是正当的婚恋和立足于自强不息,那还是可以“向往美色”和应当“争一口气”的。 民间称久病体弱者为“气虚”,气虚者易招灾。纵欲亦易导致“气虚”,所谓“阴虚”是也。气虚是元气大伤的表现,是魂魄衰弱的表现,此时忌外出,以防凶神降祸。为了增强抵御鬼祟侵害的能力,往往在必须外出时,身上装点朱砂,或携带桃树枝、佩戴红头巾等以避邪魔。 突然乏力也是民间一大忌讳。本来很有气力的人,突然没有气力起来,又好像没有什么病因,这是很让人惊恐的事。这种情形总是一种凶兆,大约是灵魂就要离去的先兆吧,所以民间是很忌讳的。南方有俗谚说:“要死格(的),没有气力!” 中国人使筷子的十二种使用忌讳 中国人使用筷子用餐是从远古流传下来的,古时又称其为“箸”,日常生活当中对筷子的运用是非常有讲究的。一般我们在使用筷子时,正确的使用方法讲究得是用右手执筷,大拇指和食指捏住筷子的上端,另外三个手指自然弯曲扶住筷子,并且筷子的两端一定要对齐。在使用过程当中,用餐前筷子一定要整齐码放在饭碗的右侧,用餐后则一定要整齐的竖向码放在饭碗的正中。但这要绝对禁忌以下十二种筷子的使用方法。   1三长两短:  这意思就是说在用餐前或用餐过程当中,将筷子长短不齐的放在桌子上。这种做法是大不吉利的,通常我们管它叫“三长两短”。其意思是代表“死亡”。因为中国人过去认为人死以后是要装进棺材的,在人装进去以后,还没有盖棺材盖的时候,棺材的组成部分是前后两块短木板,两旁加底部共三块长木板,五块木板合在一起做成的棺材正好是三长两短,所以说这是极为不吉利的事情。     2仙人指路:  这种做法也是极为不能被人接受的,这种拿筷子的方法是,用大拇指和中指、无名指、小指捏住筷子,而食指伸出。这在北京人眼里叫“骂大街”。因为在吃饭时食指伸出,总在不停的指别人,北京人一般伸出食指去指对方时,大都带有指责的意思。所以说,吃饭用筷子时用手指人,无异于指责别人,这同骂人是一样的,是不能够允许的。还有一种情况也是这种意思,那就是吃饭时同别人交谈并用筷子指人.   3品箸留声:  这种做法也是不行的,其做法是把筷子的一端含在嘴里,用嘴来回去嘬,并不时的发出咝咝声响。这种行为被视为是一种下贱的做法。因为在吃饭时用嘴嘬筷子的本身就是一种无礼的行为,再加上配以声音,更是令人生厌。所以一般出现这种做法都会被认为是缺少家教,同样不能够允许。   4击盏敲盅:  这种行为被看作是乞丐要饭,其做法是在用餐时用筷子敲击盘碗。因为过去只有要饭的才用筷子击打要饭盆,其发出的声响配上嘴里的哀告,使行人注意并给与施舍。这种做法被视为极其下贱的事情,被他人所不齿。   5执箸巡城:  这种做法是手里拿着筷子,做旁若无人状,用筷子来回在桌子上的菜盘里巡找,知从哪里下筷为好。此种行为是典型的缺乏修养的表现,且目中无人极其令人反感。   6迷箸刨坟:  这是指手里拿着筷子在菜盘里不住的扒拉,以求寻找猎物,就像盗墓刨坟的一般。这种做法同“迷箸巡城”相近,都属于缺乏教养的做法,令人生厌。     7泪箸遗珠:实际上这是用筷子往自己盘子里夹菜时,手里不利落,将菜汤流落到其它菜里或桌子上。这种做法被视为严重失礼,同样是不可取的。     8颠倒乾坤:  这就是说用餐时将筷子颠倒使用,这种做法是非常被人看不起的,正所谓饥不择食,以至于都不顾脸面了,将筷子使倒,这是绝对不可以的。   9定海神针:  在用餐时用一只筷子去插盘子里的菜品,这也是不行的,这是被认为对同桌用餐人员的一种羞辱。在吃饭时作出这种举动,无异于在欧洲当众对人伸出中指的意思是一样的,这也是不行的。   10当众上香:  则往往是出于好心帮别人盛饭时,为了方便省事把一副筷子插在饭中递给对方。被会人视为大不敬,因为北京的传统是为死人上香时才这样做,如果把一副筷子插入饭中,无异是被视同于给死人上香一样,所以说,把筷子插在碗里是决不被接受的。   11交叉十字:   这一点往往不被人们所注意,在用餐时将筷子随便交叉放在桌上。这是不对的,为北京人认为在饭桌上打叉子,是对同桌其他人的全部否定,就如同学生写错作业,被老师在本上打叉子的性质一样,不能被他人接受。除此以外,这种做法也是对自己的不尊敬,因为过去吃官司画供时才打叉子,这也就无疑是在否定自己,这也是不行的。      12落地惊神:  所谓“落地惊神”的意思是指失手将筷子掉落在地上,这是严重失礼的一种表现。因为北京人认为,祖先们全部长眠在地下,不应当受到打搅,筷子落地就等于惊动了地下的祖先,这是大不孝,所以这种行为也是不被允许的。但这有破法,一但筷子落地,就应当赶紧用落地的筷子根据自己所坐的方向,在地上画出十字。其方向为先东西后南北。意思是我不是东西,不该惊动祖先,然后再将起筷子,嘴里同时说自己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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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说的,真的成功了,好开心,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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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3条回答
皇帝都忌讳其他人穿“帝王黄”色系衣服,还忌讳“死”。
古代中国人都忌讳不吉利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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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古代叫皇帝名讳【名字】是什么罪,死罪么,还是诛九族,还是受刑_百度知道
古代叫皇帝名讳【名字】是什么罪,死罪么,还是诛九族,还是受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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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眼就会人头落地,何况是叫名字
是看眼睛么
避讳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现象,大约起于周,成于秦,盛于唐宋,至清代更趋完密。那时,人们对皇帝或尊长是不能直呼或直书其名的,否则就有因犯讳而坐牢甚至丢脑袋的危险。避讳常见的方法是用意义相同或相近的别的字来代替要避讳的字。这样一来,中国历史上就出现了不少把人名、地名或事物名称改头换面的奇怪现象。  比如:  阴历一月古时本来又叫“正月”,这是因为古代的皇帝都要在一年的第一个月里接受文武百官的朝拜,并决定一年的政事。到了秦朝,由于秦始皇一月出生,取名“政”(同“正”),所以秦朝把“正月”改称“端月”。  秦始皇的父亲名楚,于是把楚地改为“荆”。  吕后名雉,当时文书上凡遇雉字,均用“野鸡”二字代替。君主是天之子,直视君主的眼睛会犯了亵渎神灵,大不敬,古代的制度使得君主至高无上,身为臣子,平民直视君主的眼睛是要受惩罚的。
不用,采纳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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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呼其名,称为犯讳,是“大不敬”罪,不能 赦免(唐朝)稍有触犯,轻则遭谴,重则罹祸,乃至灭家灭族。十六国时的前秦国主苻生,是个独眼龙,因此讳“不足”、“不具”、“少”、“无”、“缺”、“伤”、“残”、“毁”、“偏”、“只”等字眼。手下人无意犯了讳,就要受到剁腿、破肚、拉肋、锯颈等种种酷刑。参考自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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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苹果落地是因为时空弯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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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苹果落地是因为时空弯曲吗
  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预言时空弯曲。
  人类很早就认识到地球对他们自身及周围一切物体的“吸引”作用,但若要发现任何两个物体之间都具有引力却并非易事,因为这超出了人类日常生活的感知经验。从牛顿经典理论中的万有引力,到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人类对引力的探索不曾止步。今年是广义相对论诞生100周年,理论物理学者张天蓉做客本报文化版和微信公众号“赛先生”(ID:iscientists),为我们讲述引力之谜。
  ――编 者
  强力、弱力、电磁力和引力是宇宙中的四种基本力,其中引力最为神秘和难以驾驭
  从物理学的观点来说,与天体运动最紧密相关的概念是万有引力。
  现代物理学告诉我们,宇宙中存在四种基本力:强力、弱力、电磁力和引力。强力和弱力的作用范围很短(& 10-15厘米),因而只存在于微观世界,人类通过现代科学的帮助才认识了它们;电磁力已成为人类不可或缺的动力来源,并且是文明社会的信息通信之基础;而引力是这四种力中最早被人类所感知,但也最为神秘和难以驾驭,至今还无法将它统一于包括了其它三种力的标准模型中。
  人类很早就认识到,地球对自身以及周围一切物体的吸引作用,即重力。但若要发现任何两个物体之间都具有万有引力,就不那么容易了。因为,两个普通物体之间的引力一般来说非常微弱,我们根本不能感知它的存在。
  相比较,电磁力就大多了。比如摩擦生电:一个绝缘玻璃棒被稍微摩擦几下,就能够吸引一些轻小的物品。再比如,磁铁对铁质物质的吸引和排斥作用,都是很容易观察到的现象。然而,除了巨大质量的星体之间产生的引力能够被观测到之外,一般物体的引力很难被探测到。
  电磁场有电磁波来传递信息,常见的光也是一种电磁波,人类可以产生、接受、控制电磁波,它们已经是某种抓得住、看得见、用得上的东西。可是引力呢?引力波至今仍未被探测到,我们对引力的了解还太少。
  吸引物体下落的力,与使得月亮绕着地球转圈的力是同一种力
  据说牛顿因为苹果从树上掉下砸到他头上,而发现了万有引力。不管这个传说真实与否,想必牛顿很早就注意到了物体被地球吸引而下落的事实,从而联想到月亮为什么不会掉下来,继而思考引力问题,认识到吸引物体下落的力,与使得月亮绕着地球转圈的力应该是同一种力。再后来,牛顿于1687年提出了万有引力定律。牛顿点亮了科学的火把,之后,又有了麦克斯韦尔的电磁场理论,经典物理的大厦变得宏伟壮观。
  牛顿力学三大定律及万有引力定律为公众所熟知,因为那是中学物理的内容。然而,尽管每个人都知道爱因斯坦的名字,但要问起爱因斯坦对物理学的贡献是什么?或许,很多人都能用一个词汇来回答――相对论。然而,相对论是什么?为什么想到要创立狭义和广义两个相对论呢?这就不是人人都能说出个所以然了。
  爱因斯坦生于牛顿逝世150多年之后。有位英国诗人为牛顿写下这样的墓志铭:“上帝说,让牛顿降生吧。于是世界一片光明。”另一位英国诗人,则在后面加上了两句玩笑话:“魔鬼撒旦说,让爱因斯坦出世吧。于是,大地又重新笼罩在黑暗之中。”
  爱因斯坦用一篇光电效应的文章,引出了量子的概念。后来,在许许多多物理学家的共同努力下,量子理论得以创立。1905年,爱因斯坦又发表了6篇有影响力的论文,分别引领了三个不同物理学领域的研究方向。其中,狭义相对论彻底改变了人们的经典时空观。
  量子力学和相对论,这两个20世纪物理学的重大革命性进展,与先前牛顿、麦克斯韦尔的经典理论有所不同。经典理论统一和完善之后,带来的貌似是一片晴空;而量子力学和相对论的建立,却带给了物理学家们更多难以解释的困惑与问题。尽管大多数科学家认可这两个理论,人类也已经享受到它们在工业和技术应用中出现的非凡成果,然而对于如何诠释理论本身,至今仍争论不休。
  量子力学适合描述微观世界的现象,狭义相对论用于高速运动的系统,这些情境都是远离人们日常生活经验的。因此,这两个新理论需要人们在观念认识上有所突破和飞跃,它们导致了许多与人们的生活经验不相符合的奇怪现象,如量子力学中的“薛定谔的猫”,相对论中的“双生子佯谬”等等。从脱离人类生活直观经验的意义上讲,那位诗人说“大地又重新笼罩在黑暗之中”,不无道理。
  广义相对论是描述万有引力的又一个里程碑,是建立天体星系运动模型的基础
  1915年,爱因斯坦提出了广义相对论,这是继牛顿之后,描述万有引力的第二个里程碑。这个理论,至今仍然是天体物理及宇宙学中,建立天体星系运动模型以及宇宙演化模型的基础。
  不同于牛顿理论中的引力,广义相对论将引力与四维时空的几何性质联系起来。物理学家约翰?惠勒(John Archibald Wheeler)早年曾经与爱因斯坦一起工作,他曾用这样一句话概括广义相对论:“物质告诉时空如何弯曲,时空告诉物质如何运动”。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时空和物质通过引力场方程联系到了一起。这种联系可以用日常生活中的一个现象来比喻:一个重重的铅球放在橡皮筋绷成的弹性网格上,使橡皮筋网下陷。然后,另外一些小球掉到网上,它们将自然地滚向铅球所在的位置。如何解释小球的这种运动?牛顿引力理论说:小球被铅球的引力所吸引。而广义相对论说,因为铅球造成了它周围空间的弯曲,小球不过是按照时空的弯曲情形运动而已。
  天体(或铅球)的质量越大,空间弯曲将会越厉害。大到一定程度,这张绷成的网被撑破,从而形成一个东西全都往下掉、再也捡不起来的“洞”,即为黑洞。
  爱因斯坦曾经说:“我想知道上帝是如何设计这个世界的。”我们不妨将“上帝”理解为“大自然”。因此,爱因斯坦提出了科学研究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大自然的秘密是什么?大自然的脉搏如何跳动?大自然在造物时遵循哪些基本原理?爱因斯坦正是遵循这条探索大自然奥秘的道路,提出了等效原理,最后建立了引力场方程。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观测方法的改进,宇宙学中的大爆炸理论、黑洞物理、宇宙膨胀,这些与广义相对论密切相关的领域都在蓬勃发展,日新月异、成果不断。它们向物理理论提出了哪些新问题?理论物理、天文学及宇宙学将走向何方?这些都不是容易回答的问题。
  (作者为德克萨斯州大学奥斯汀分校理论物理博士)
(责编:欧兴荣、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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