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半夜哭闹的原因我家窗门草莽叫什么原因

半夜12点有只猫在我家窗户低下叫,我家住一楼,关着窗也能听见,叫声特别大,请问怎么回事?_百度知道
半夜12点有只猫在我家窗户低下叫,我家住一楼,关着窗也能听见,叫声特别大,请问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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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春天快来了,春天是猫咪恋爱的季节嘛!我姑家就有一只猫整天乱叫,最后被扫地出门了,后来不忍心又把它抱回来了。求采纳~~~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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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a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号-1全国青年散文大赛选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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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青年散文大赛选载&&&&&&&&&&&&&&&&&&&&&&&&&&&&&&&&&
来源:西安晚报&&&&
商子秦:番麦&&&&&&&&
番麦其实就是玉米,我下乡的宝鸡西部山区和甘肃陇中,都把玉米叫做番麦。原来以为这仅是西北的叫法,前年去台湾,在夜市上意外发现那儿也把玉米叫做番麦。一东一西,相距遥远,这个相同的叫法,证明玉米是一个外来物种。
玉米原产于拉丁美洲,漂洋过海来到中国,成为主要的粮食作物之一。今天,在百度搜索上打出玉米二字,立刻会出现连篇累牍的词条,而且都是好话。随手摘录如下:
玉米素有长寿食品的美称,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脂肪、维生素、微量元素、纤维素及多糖等,具有开发高营养、高生物学功能食品的巨大潜力……
玉米营养价值超过小麦、大米,经常食用能预防动脉硬化、心脑血管疾病、癌症、高胆固醇、高血压等疾病,还具有美容养颜、延缓衰老等多种保健功效,也是糖尿病人的适宜佳品……
玉米是全世界总产量最高的粮食作物。是世界各国餐桌上的重要食品:在“玉米的故乡”墨西哥,“国菜”玉米饼的年消耗量达到1200万吨之多……
然而对我来说,有许多年,只要一听到“玉米”这两个字,立刻就感到胃中作酸,随之想到下乡时吃玉米的情景。
当年下到农村,才知道各个生产队的口粮数量和标准并不一样。我们那儿浅山区的一些生产队小麦种植面积大,所以细粮较多。而我所在的生产队在深山区,大都是坡地,只能种植番麦,所以粗粮较多。玉米等杂粮一下子占到口粮的一半,而且没有蔬菜副食,缺油少肉。我们这些知青们又都是初学做饭,手艺自然更提不上串,这番麦就变得实在是人见人愁。
一开始大家掌握的是玉米的三种基本吃法,煮玉米糁,蒸玉米面发糕,打玉米面搅团。玉米糁还比较好喝,玉米面发糕就不大好吃了,我们常常是切开后撒上些盐和干辣椒面(这也是知青灶上仅有的调味品),增加点味道刺激食欲。搅团已有专文写过,不再重复。玉米面饭食口感差且不说,吃了还不顶饱,可细粮就那么多,这玉米不吃又没办法。当时大家都年轻,正在长身体,而且劳动量大,饭量也大,发糕搅团也只得硬着头皮去吃。那时谁要是说玉米好吃,这人脑子准是进水了。
最要命的是下乡第二年,一场迟到的春雪,让当年的小麦大幅减产,全年每人口粮仅三百斤出头,其中大部分是秋粮(即玉米等粗粮)。后来在上级的关心下,我们队吃了返销粮,但粮站供应的返销粮全是玉米。当地农民家中有多年积攒的小麦,还可以调剂搭配。我们这些知青毫无积累,只能是整整吃了近三个月的玉米面。那段时间是一日三餐玉米面,天天如此。一位同学把红岩烈士著名的《黑牢诗篇》中的两句“生活被嵌在框子里,今天便是无数个昨天的翻版”,改成了“生活被嵌在了番麦里。这一顿便是无数个上一顿的翻版”,得到大家异口同声的喝彩。
天长日久,我们逐渐学会了玉米的多种做法。比如玉米糁,可以分为细糁和大糁,细糁粒小,用来煮早餐,煮得黏稠。大糁粒大,煮成稀饭,就着玉米饼或发糕做午餐和晚餐。大糁要小火慢煮,清汤中的大颗玉米糁糯软爽口,和细糁的口感截然不同。
纯玉米面也可以做成“面节”,要用开水烫面,面揉得硬一些,擀得厚一些,切得宽一些,一根根像细筷子,再截成短节,实际上就是短面条,煮成连锅面,算是变个花样。
玉米面除了蒸发糕和烙玉米面饼,还可以做“锅贴”,也就是“贴饼子”。在铁锅中烧上少半锅水,把和好发起的玉米面一团团地贴在水上方的锅边上,再盖上锅盖,下面烙,上面蒸,这样做成的“锅贴”一面焦脆,一面绵软。
最为绝门是我们还用纯粹的玉米面烙出了大锅盔。制作工艺是先用开水烫面,待揉匀和好,擀成大饼放进铁锅,火不能大,先把一面烙熟,饼子成为凹形。再翻过扣在锅上,凹形大饼只有一圈直接挨着铁锅,这时加上一把大火,全靠中间的热气烘烤使这一面成熟,又圆又厚的玉米面大锅盔,看上去和小麦面锅盔一模一样,吃起来比一般的玉米面饼也好吃许多。用玉米面烙出这样的大锅盔,也很有成就感,记得一位女同学就捧着这样的大锅盔,连连感叹没有照相机,能给自己照张相留个纪念。现在人人都有能用来照相的手机了,但烙玉米面大锅盔的岁月却一去不复返了。
说了这么多,其实玉米最简单也最香的吃法,就是煮或烤嫩玉米棒子。那是在玉米成熟前,我们趁着夜晚,从生产队的地里偷着掰上一背篓,在知青灶上大家连煮带烤吃个痛快。生产队长改天发现了肯定要吆喝着骂,管他呢,装着没听见……
哎,这让人难以忘怀的番麦呀!
林文钦(福建):在民歌中取暖
曾几何时,我对中国民歌有一种排斥情绪。这主要同我的小资情趣有关,因为民歌大多是咏叹爱情的,而在我看来中国民歌里的爱情带着土腥味,它们似乎只属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年轻人。我倾向于西洋的经典爱情歌曲,以及国内的部分流行音乐。但是在我有了一些情感经历后,对爱情的看法趋向本质后,我发现还是中国民歌中感动我的更多一些,让我发生这种变化的,正好是它们的音乐元素中那些很乡土的那部分。
&&&&&&&只要你认真反刍一下中国民歌,会发现其中有一个很有趣的语言现象:歌曲中对恋人的称呼永远是“哥哥”或“妹妹”,不管是西北还是西南民歌均是如此;并且,歌词也极少出现“爱”字,和现在爱来爱去的流行歌曲大异其趣。这大概同农耕社会爱情的含蓄与羞涩有关。对于生活在强调沟通能力的信息时代的人来说,羞涩作为一种心理气质绝不是黄金。但当满大街的女孩都在大喊“爱上你是我的幸福,是我一生的快乐”时,羞涩就显得珍贵了。我一位年长的同事说,他恋爱时如果能悄悄摸一下“阿妹”的辫梢,都会激动得不能自已。这就是羞涩的力量,我们现在即便彻夜逗留在情人的芳唇上都不一定会晕眩了。
兄妹相称还诠释了爱情的另一种形态——亲情。有人说,流行歌曲和电视上的肥皂剧里之所以“爱”字泛滥,主要是由于现实中真爱以及相爱能力的流失,越缺什么越要谈什么。这么说似乎过了点,但爱情的时尚化、数字化的确使它越来越像肯德基店里价格不一的可乐,用水龙头控制配方和流量,可口,但不一定可心。泡沫爱情的流行美化了“哥”“妹”在我心里的感觉。融入了亲情的爱情其实比所有浪漫之情都更纯粹。一个男人要背叛称自己为“甜心”的女孩也许是容易的,但要背叛那个柔柔地叫自己“哥”的人则十分困难。
中国民歌最能打动人心的地方在于它表现了超越时空的守候。《兰花花》《在那遥远的地方》等等无不如此。那是落后的生产力和通信方式造就的纯朴,这种纯朴又造就了用一生去等一个人的神话。我以前不知道西北的汉子们为什么要舍下心上人赶着骡马走西口,而且一去就是数度春秋;当我在一个荒芜的秋天,站在大西北的高坡上亲眼目睹了贫瘠苍茫的荒塬时,我懂得了民歌里面的爱情为什么会那么浓烈和坚贞。我无比热爱的一首MV是中央台音乐频道推出的《兰花花》。无比热爱那日日独坐山坡用心捕捉骡队铃声的美丽女子,无比热爱滚烫的脸庞上那两行比一个无望的下午还漫长的热泪、针线穿过新鞋底时从指端蔓延到心尖的颤抖,无比热爱方言里的细腻与坚韧:“你若是我哥哥哟,招一招的那个手;哎呀你不是我的哥哥哟,走你的那个路……”我们很幸运生在了一个手机、越洋电话和网络空前普及的年代,不必在想对远方的姑娘抒情时慨叹“没有邮递员来传情”;高效交通让人跑得比心还快,一日千里,甚至一日数万里。思念的长度和浓度却因此遭到了削弱。我不能说现代科技破坏了爱情的经典性,但事实求是地说,和当下那种上午在广州说想你,下午就飞到上海见面的爱情相比,我更倾心民歌里的约会,更倾心那个站在黄昏的岔路口等了许多年仍痴心不改的“大妹子”。
民歌所特有的大量农耕和游牧文明的意象为许多怀旧的心提供了温暖的居所:羊群、马匹、马头琴、红棉袄、蓝蓝的天空……它们重现了风吹草低、月光无垠的纯美景象,那是生活的原生态,爱情的原生态。我多么羡慕那个坐在草地上陪着马头琴默默哭泣的年轻男子,那时他的马在远处月光粼粼的河湾饮水,风掀动他额前的黑发,噼啪作响的篝火升上夜空时映亮了一张伤情的脸。我甚至喜欢陕甘高原风味的红棉袄,它穿在漂亮妹妹的身上,把她的脸衬得更漂亮、健康,还有一种暖洋洋的感觉。它不可能在都市大街上闪亮登场,却是黄土地上永久的流行色。还有妹妹的长辫子,它是民歌中最灵动的细节,不矫饰、不病态,在我的情感地图上,它几乎成了通往纯洁的路标。在中性化的短发风靡街头的城里,和“小芳”似的留着乌黑长辫子的姑娘恋爱,成了一个具有纯真气质的理想。
当音响中流出散发着泥土味的《草原之夜》时,我体验到了那种温暖的气息,似乎一下子回到了那个水草丰美的久远年代:那时生活简朴,但爱情如诗如酒。我们在阳光下劳作,坐在月光与草地之间弹琴说爱,因为一个古典的眼神脸红半天,为了等一个人,甘愿饮尽一生的孤独……
杨犁民(重庆):露水天地间
露水长在村庄里。村庄是露水的襁褓。
村里人常说,一滴露水养一个人。意思是,世间万事万物,无论高低贵贱,上苍都以一滴露水待之。露水不会让一个人穷困潦倒生活没有着落而活不下去。露水养大了一株草,露水滋润了一朵花,露水救活了一个乞丐的命。所以人也是露水养大的。人生活在一滴露水里。然而,反过来照料一滴露水的人却并不多。
也许,是人身上的灰尘太厚了吧。露水怕灰,露水一旦掉进灰里,瞬间就隐匿无形。能够照料露水的人,想必也是露水般冰清玉洁的。这样的人,往往居住在《诗经》一样的古书里。要千呼万唤,才露水般倏忽一现。
尽管人们常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然而露水并不是为求回报才施之予人的。露水之恩,就像露水本身一样慷慨纯洁。露水之恩虽小,却奉献了露水生命的全部。
我的童年,是在露水里浸泡着长大的。早晨出门,一脚踩去,车前草上的露水已经将全脚湿透。等到走过一片玉米地,或是一处灌木丛,从头发到裤脚,全身上下再无一片干爽的地方,衣服都已贴到了后背上。被湿透的人,也不恼,扛着农具,吆喝着牲畜,继续向更广大露水聚集的地方走去。
近午时分,露水就已经纷纷陨落,或是雾化而去。
夏秋的晚上,也是露水丛生的时节。
傍晚的时候,天气湿漉漉的,热烘烘的。远天边,树梢上,总是一闪一闪的。露水如约而至。故乡把它叫做下“兆根儿”。似小小的彩虹,像短暂的闪电。仿佛一个梦,明明看见什么东西闪了下,又闪一下,及至仔细端详时,却又似什么也没有发生,只是一恍惚而已。这时候,大人们便会自言自语似的咕噜几句。无外乎就是农事呀,天气呀之类的。
到了晚上,饭尽人闲。人们老老少少三三两两坐在阶沿上,躺在晒席里,有的连刚刚吃尽的饭碗也懒得端回去,搁在脚边,有一句没一句聊天,看星子“屙屎”(陨石坠落)。一些孩子把晒席卷起来,躲在里面藏猫猫。及至夜深人静,大人们打着哈欠,纷纷起身招呼孩子进屋睡觉。招呼三五次后,觉着院坝里再无吵闹和身影,便也进屋休息了。等到第二天起来,打开晒席时,才发现里面竟睡着三五个孩子。衣服裤子湿漉漉的,酣睡的脸上,还挂着些许露珠。
那时候,我家屋旁不远处有一块空地,收割过后,稍不管理,就会野草疯长,铺天盖地,长得最多的是狗尾巴草。清晨起来,无数露水挂在狗尾巴草上,在晨光下闪闪发亮,像无数个小小的太阳。万千露水,万千珍珠,我富可敌国呢。许多年后,每每忆及于此,任红尘滚滚,尘世沧桑,内心仍养有一畦露水的清凉。
露水是和树呀,花呀,草呀,泥土呀,瓦房呀,毛狗呀,蜜蜂呀……一起长大的。所以,露水无处不在,露水的地位既高又低。高的时候,高到了树梢顶,星星上;低的时候,低到了草丛下,尘埃里。种草养露水,据说是古人常干的事情。那种草的人,想来也是一派仙风道骨。他一定是把自己当成一株草了,生于青萍,长于泥沼,等待一粒露水来喂养。
露水是自己的星球,露水是自己的宇宙。露水包容,装得下世间万物,却经不起一颗尘埃的玷污。露水短暂,玉碎自己,滋润着草木生命的荒芜。
我试图捡起一粒露水。却只捡起了露水的骸骨。
露水生于天地间,天地有正气。露水装得下天,也装得下地。然而露水只是露水自己,长于乡土,隐居草莽,晶晶莹莹的一滴而已。所谓“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但凡美好的事物,似乎都是短暂的。小时候,看螳螂在露水上做了一回夫妻后,一方便将对方吞噬。幸福而残忍,悲壮又凄怆。小小的心,仿佛被什么东西蜇了一下。第一次明白了,世间万物,并不总是晶莹纯洁的。
再遇露水时,当倍加珍惜。让露水来把我浇灌。让一生沉浸在一粒露水里。
二芮:黑丝林里的仙姑娘&&&&&&&
记得从前跟大人们在厂里的菜市场兼广场上逛,每当厂里那个唯一穿黑丝袜的女人经过,大妈大婶们立刻表情紧张地交换眼神,半大不小的我们慢慢明白,她是“那种人”,我和我的小伙伴们没少讨论过这事,丫丫说“人不待见她,是因为她贱”,我说“贱是啥”?丫丫说“贱是别人叫她干啥她就干啥”。我还是纳闷“这跟想穿成啥样就穿成啥样有关系吗”?
刚上班那几年,又见黑丝,有时髦姑娘偶尔穿黑丝来上班,但众人来不及对她的黑丝瞠目,因为她有太多让人眼花缭乱的衣服,包括黑丝的那些奇装异服,让其他女人们心情复杂,一边羡慕嫉妒,一边跃跃欲试,有的人是模仿,有的人是怕赶不上时髦被笑话,有的人纯粹是因为懒得花心思,为了不出错跟着大多数人打扮自己,黑丝就这样“润物细无声”地潜进了职场,但黑丝也有低潮期,在我们公司,有段时期,一位只穿裤装的女领导做了高层后,黑丝逐渐销声匿迹。
有些时尚,是某个阶层用来展示自己“木秀于林”的标志,比如限量版的包包。有些时尚,是弱者的叛逆,比如“那种人”才穿的黑丝,多数时尚都是短暂的流行,当其他的时尚都变得过时,黑丝却越来越主流。黑丝的出现像一个疯丫头开着玩笑,嬉皮笑脸闯进会场,为的是破坏会场的庄严,结果被众人发现这丫头的狂野不羁让人耳目一新,令昏昏欲睡的会场众生眼前一亮。于是硬把她拉上台。从那往后,她就站在那里,慢慢地,面目也变得严肃起来。最终,黑丝登堂入室,变成了职场标配。
我的一位大学同学,当年留校在图书馆,说图书馆静得让她快窒息了,在死水一潭的图书馆,因为没有晋升机会、缺乏利益刺激、甚至不牵扯优胜劣汰的竞争,让她感到这种“一眼就看到退休”的日子太乏味,可是,有人群就有比拼,即便在这种地方,同事间最活跃的话题,是攀比谁穿得时髦,我的同学却懒得将有限的精力投入到无限的争奇斗艳上去,她跳槽到一家房企,成了黑丝制服的“白骨精”,倒不是和大家都穿一样的黑丝让她有了种归属感,黑丝只是她披挂的战袍,帮助她集中精力尽快蜕变,一步步打破这身标配,直至披上象征着高层的灰套装,这个过程就像蝴蝶破茧、电游里打老怪晋级一样,对她充满挑战和诱惑。
尽管黑丝一度作为被争相模仿的时尚,在职场的效应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引无数女性竞折腰。可也不是所有人都会被黑丝横扫到,对面办公室那位很“仙”的姑娘,只穿棉麻长裙,在千人一面的职场,仙姑娘在黑丝林里茕茕孑立,令人印象深刻。但因为和别人不一样,也会引来新的吐槽,比如叫她“白莲花”“绿茶婊”。也许,年轻的姑娘们不过是用“想穿成啥样就穿成啥样”来消解“别人叫她干啥她就干啥”。和黑丝姑娘不同的是,仙姑娘在以另外的方式在坚持自己的个性,黑丝姑娘是以“变化”,而仙姑娘,是以“不变”。
吴朝(陕西):靖陵之殇&&&&&&&&靖陵——唐僖宗李儇墓。位于陕西省乾县城北八公里处的南陵村境内。唐十八陵中年代最晚的一座,也是唐陵中第一座进行考古发掘的帝王陵。
此时的我,正站在这座历经千年沧桑,却依旧荒凉的帝王陵冢之上……
向南远眺,郁郁葱葱的大秦岭直冲云端;向北观览,形如凤凰的五峰山振翅欲跃;向东遥望,岚浮翠涌的唐太宗之墓昭陵延绵不绝;向西可见,挺拔峻峭的唐高宗与女皇武则天合葬墓之乾陵横亘南北。然靖陵你,就在这四周巍然的环绕之下,在这片一望无际的麦田地里,沉睡了千年!
唐僖宗李儇,唐倒数第三位皇帝。12岁即位,20岁左右,因宦官专权,内战不断,多次从长安城出逃,当了七八载颠沛流离的皇帝,直到文德元年返回长安不久驾崩,在他葬后不久即公元907年,李唐王朝也随之分崩离析,走向覆亡。
这位喜欢斗鸡赌鹅,喜欢音乐围棋,喜欢骑射剑槊,而且对于马球技艺高超的游乐皇帝,在短暂的游戏人生中,在难挽的历史狂澜中,被判淘汰出局,被草草了事地掩埋在了这一堆荒草萋萋的黄土里,而且被后人逐渐遗忘,甚至被唾骂了千百年!
&&&&&&&回想起1995年发掘考古的那个夏天,那时的我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孩童。当我从那狭小而又简短的墓道溜着黄土下去的时候,当我看到两壁那些早已失去了色彩斑斓的壁画时,当我看到石龛里东倒西歪残首断足的兵俑时,当我看到那一只用乾陵陪葬墓礼部尚书、左仆射豆卢钦望和户部尚书杨再思的墓碑做成的棺椁时……如今依然是一团疑云:那些壁画到底是因为年代久远而逐渐褪色,还是因为当年下葬时已经没有了像阎立德、阎立本那样的绘画大师?那些兵俑到底是因为被历代盗墓贼洗劫摧残才缺胳膊少腿,还是因为工匠们已经没有了开元盛世和贞观之治时的高超技艺?那只用前朝大臣的墓志铭代做龙床的棺椁是有意为之,还是因为当时国库已经入不敷出空空如也、无力体面了呢?
绕过脚下一片绿油油的麦田,我来到了墓冢的正南。靠东的荒地上,树立着三通石碑,左边是陕西人民政府在1985年立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石碑,中间是清乾隆年间陕西巡抚毕沅立的“唐僖宗靖陵”碑,右边是2001年国务院公布的全国第五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碑。环顾四周,却再找不到任何一个与之有关的标志了。
沿着冢前的马路一直往南走,差不多近半公里,我才在一片开得正灿的油菜地里,发现了仅存的一对华表,一只耸立,却没有了华盖;另一只仅存底座。在华表的两侧,东伏西卧着翼马,石马和石人,有的已经不见了头颅,有的没有了马腿,还有的石人断了胳膊。总之,都是残缺不全,而且体型上也没了乾陵和昭陵的规模,更不能和秦始皇兵马俑相提并论了。
我拨开一丛油菜,走近那尊石人牵马俑,牵马俑牵马缰绳的胳膊早已不见,我用自己的胳膊会意地牵起了那匹没了后肢的石马……
二芮:罚站和罚款&
我家小孩的作文《惩罚》上写道:“今天我的作业家长没签字,被罚站了,不过,和我一块站的还有甲、乙两个同学,甲同学是对自己的字太自信,就给自己签了字,以为老师发现不了,结果老师站在他面前问‘是谁签的?’他就发起抖来,老师像幽灵一样绕着他转了几圈,他就招了。乙同学是因为家长的字写得太烂,老师不由分说地认定是他自己签的,于是也被罚站了。我想我字写得这么烂,我以后要是当了家长,我的小孩一定也会被罚站的,他只能靠自己了,让他好好练字吧……”小孩对我抱怨:当大人真好,不用被罚站!
&&&&&&&我心想,在受罚方面,大人可一点也不比小孩轻松。有契约的地方就有违约,违约的后果就是惩罚,即便在最亲密的关系里也会有惩罚,我小时候到邻居家串门,没少撞见我的小伙伴王妞妞的爸爸被她妈罚“跪搓板”,现在,王妞妞的老公犯错,她会罚老公做俯卧撑。
在职场,秩序几乎是用惩罚建立起来的,比如朋友开的KTV的“员工管理手册”上的条款,我看了不知是该同情还是该爆笑:
“遇到客人不打招呼,不知道主动让路者罚款50元;对客人评头论足者罚款100元……”
在我们单位,同事小F提到扣钱就会小脸煞白。同事小咪则紧张开大会被点名,因为人多的场合是她花枝招展露脸的好时机,被批评了难免叫人脸上无光,还哪有心情与新朋旧友打情骂俏?只有阿威既不在乎扣钱也不在乎点名,一副“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的样儿,但阿咯琉斯也会有脆弱的脚后跟,阿威纪律涣散,经常迟到早退,对于不守时的人,单位办法太多了,仅请销假制度就有8条细则,比如忘打卡,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由本部门主管初审,办公室主任再审,人事部长终审签字并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阿威宁可被通报也不愿去看那么多人的脸色,阿威的不爽,用福柯的话说:“令人觉得自己不是卷入社会契约的基本利益中的权利主体,而是恭顺的臣民。”
针对大人的惩罚多是作用于精神,罚的人除了肉不疼哪儿都疼。令小F疼痛的是“被否定感”,让小咪难受的是“被羞辱感”,而让阿威沮丧的是“被挤压感”。
针对小孩子的惩罚多是作用于身体,挨打或罚站,叫人肉疼,我家小孩说,最痛苦的事情是:被罚站到外面,还忍不住捣乱,被老师发现,拿着尺子走出去,等待着老师打的那一瞬间……
面对惩罚,换个角度看,大人还不如小孩,小孩更有办法把惩罚不当回事,比如我家小孩那篇关于惩罚的作文结尾写道:“我们罚站完坐下后,老师又说:‘谁今天家长给签字了,站起来让我看看,’他们都站了起来,然后老师就忘了让他们坐下,他们站的时间比我们还长!”
商子秦:从《一把酸枣》说起&
曾看过一部山西文艺界打造的精美舞剧,剧情讲述了一个凄婉的爱情故事,同时展示了晋商的文化背景。舞蹈是全国顶尖级的艺术家编创,音乐舞美等也是精益求精,不愧是一部优秀剧目。然而,最拨动我心弦的是它的剧名,叫做《一把酸枣》。这是因为在我的记忆中,也有一个永远的酸枣情结。
酸枣是一种不登大雅之堂的山果。都市的水果超市没有销售,果业的大家族中少有种植,城市长大的孩子们更是难得一见。但在我下乡的山区,酸枣却是漫山遍野的疯长。山间的小路旁、梯田的田坎上(当地农民叫做“盖棱”)、山坡的荒野里、贫瘠的悬崖边,到处都长满了一丛丛酸枣刺。每到秋天,酸枣枝条上就结满了一颗颗溜圆溜圆的小酸枣。酸枣果实最初是绿色,长大后渐渐变红。到了冬季,田野庄稼收割,山林树叶落尽,满目枯黄的山野中酸枣彻底红透,远远看去像一粒粒彤红的珍珠挂在枝头,装点了满目萧索的山野,真是一道风格别具的风景线。
酸枣不但好看,而且好吃,味道酸中带甜,特别是酸甜两种味道经过酸枣的中和,酸得柔和,甜得爽口,非常鲜美。可惜的就是酸枣个头太小,果核又大,果肉只有薄薄的一层,采摘如果晚了,酸枣的果肉萎缩,仿佛就是一层果皮包着个酸枣核。但含在口中细细品尝,其酸而又甜的滋味却是依旧丰润,让人难舍难弃。
在我们所在的山乡,酸枣的植株叫做酸枣刺。酸枣刺是灌木,长得一丛丛、一蓬蓬。许是因为生长环境的恶劣,酸枣刺个头大都比较低矮,很难长成大树。酸枣的植株长满了尖刺,十分锐利,走路时不小心,常常会挂上裤脚,挂烂衣服。酸枣刺更是牛羊不吃,野兽不碰,我们打柴都不愿意去砍。因为无论是背柴、剁柴,甚至是做饭时往灶火中添柴,碰到了酸枣刺,一不小心扎上一下生疼生疼。也许正是因为这样,酸枣刺才在山野中自由自在地生长,繁衍得特别茂盛。
在我们上山下乡时,这漫山遍野的酸枣,的确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上工或下工的路上,随便用锄头把在酸枣刺丛“挄”上一下,就可以捡上一堆。大家边吃边走,一路酸酸甜甜。
望着一丛丛彤红的酸枣,一位哥们还曾赋诗“北国红豆”——“红豆生北国,秋来结满枝,知青莫采撷,此物单相思”。比起唐诗,哥们的诗中没了美好的相思,而是散发着一股浓浓的酸楚之味。
而秋冬两季回城时,这酸枣还成了大家必带的土特产。不需要花一分钱,只要费上点工夫,到山野中去摘上半天,保准就有一大包的收获,带回西安家中,常常引起孩子们的极大兴趣。诚然,在那个物质生活极度匮乏的年代,好吃的东西太少,什么都稀罕。也许放在今天,酸枣则风光不再。
记得下乡第二年的秋天,一天傍晚下工后,我去泉边挑水,看见一位农民背着背篓向山溪边走去,一股熟悉的酸甜味从背篓中散出。原来背篓中装的是沤烂的酸枣。我好奇地询问,这才得知当地的农民也收酸枣,目的是为了要酸枣核。他们先是把捡来的酸枣堆成一堆,沤上几天,装进背篓到山溪中冲去果肉,留下果核,晒干后作为药材卖到供销社。
正是这件事,让我知道酸枣仁是一味中药,具有养肝、宁心、安神、敛汗功效,可用于失眠等病症的治疗。这次写这篇小文时再次查阅相关资料,更了解到在中医的典籍《神农本草经》中,就有酸枣仁可以“安五脏,轻身延年”的记载。就连酸枣的嫩叶也可以用来像制茶一样制成酸枣叶茶,常年饮用安神补心、强身健体。
据宋代钱易《南部新书》载:“唐大中三年(849年),东都(洛阳)一僧,年一百二十岁。宜皇问,服何药而致此。僧对曰,臣少也贱,素不知药。性本好茶(酸枣叶茶),至处唯茶是求。或出,亦日进百余碗。如常日,亦不下四五十碗。”
既然山里有那么丰富的酸枣资源,这本来应该是一个好副业项目,可以为我们劳动日值仅两三角钱的贫瘠山乡,带来一份可观的收入。但在那个“以粮为纲”和“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年代,根本就没有人敢去大规模地去打酸枣。知青是吃着玩,尝新鲜,农民仅仅是偷空捡一点补贴家用。大量的酸枣自生自落。大家却贫穷依旧。现在想来真是不可理喻。
岁月荏苒,几十年过去,酸枣的味道依旧常忆常新。当我在电脑键盘上敲着这篇文章,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丛丛挂满红色珍珠的酸枣刺,心中泛起那酸甜酸甜的酸枣味……
& 张亚宁(陕西):酒宴
&&&&&&&村里的酒宴不多,腊月正月而外,就是这一年村里过红白喜事的次数决定这一年酒宴的多少。
正月里,村里人聚在一盘炕上,玩各种各样的游戏喝酒。有的人喝足了,上趟厕所或跑到厕所里吐泻一阵,回来装得一本正经,玩着牌摇着点子呐喊着喝。我见过热闹的几种场面,酒场是别样的一种——有争吵有嬉笑、有忧愁有欢乐。有时候他们从早上开始,一直喝到晚上,一整天断断续续地喝,几个喝醉了,就地倒下去休息,一会儿酒醒了接着喝,其他人再休息,直到喝得有些人叫苦连天,才肯停下来散伙。说散伙其实很费劲,从开始说散伙到正式结束得一个多小时,有时更长。有人提议喝过几瓶了,该停酒场了,但总要把游戏玩好,才肯停下来,宁肯再打开一瓶酒也不会出现游戏不完而酒没了的事情。
村里人在红白喜事上能喝到好酒,除过药酒,什么酒都喝,白酒啤酒葡萄酒。村里每家每户办的红白喜事都上酒,事情的好坏大半用事主家上酒的质量和多少来衡量。如果把村里爱喝酒的人比作一棵棵庄稼的话,红白喜事上的酒场就是一场恰到好处的雨。爱喝酒的人听说村里谁家要过事情便掐着手指开始算日子,过事情的日子到了,爱喝酒的人合不拢嘴。
开事的第一天晚上,吃过饭的女人相继回家,男人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等待首场招待酒宴的开始。掌事的总管吩咐厨师上几个菜,在院子里支一张桌子开始了酒宴。上的菜不怎么好,顶多一个荤菜,一个素菜,事主家光景好一些的便上两素两荤。看客的人熟练地洗刷好酒杯齐刷刷地摆在桌子上,瓶口一拧,盛满酒放一圈,喝酒人围着桌子依次各端一杯,连续喝三杯过后,掌事的总管说明一下摆设酒场的用意和感谢办事人员一天的辛勤付出,希望接下来几天时间里一如既往地为事主家办好每一件事情。说话罢了,他就给坐席的人倒酒,一人三杯酒。坐席的人清完自己酒杯里的酒,然后总管给空酒杯倒上酒,属于敬酒。坐席人喝了,总管给自己和坐席人各倒一杯,碰杯而同饮的酒叫碰杯酒。整个程序就叫一清二喝三碰杯。紧接着,事主家在总管的提议下,开始说些感谢的话后开始敬酒。一切程序完了,酒宴便开始了。酒量不大的,几轮敬酒毕了,已经醉意浓浓。
男人们聚在一起,喝得天昏地暗。喝酒一开始像刚进门的新娘子,羞羞答答,互相推让,喝着喝着就有说有笑,总有些人提出耍游戏论输赢喝。喝得多了,有人开始唱酒曲,寂静的小山村被喝酒人的酒曲闹沸腾了。我在旁边一直围观,直到两眼发酸,爬在凳子上迷糊一会儿。有人起来尿尿,发现了我。他们把我逗醒来,和我开一些我听不出他们说什么的玩笑。我揉清晰了眼睛,就开始担心他们,一个个醉醺醺的样子,十分可怕,第二天早晨给事主家误事。他们看见我不说话,就给我递酒尝,我拒绝他们就跑回家。第二天起来,喝醉酒的人照样为事主家做活,不会出一点差错。
我在酒场里闲逛的时候,有个人逗我说酒是粮食的精华,非常好喝,我想了老半天,认为他说的是对的,既然是粮食的精华不尝尝,那就是我生活上的一种遗憾。我拿过他递过来的酒,一口就咽下去了,结果难受了好一阵。从此以后,我就认为酒是一种坏东西,憎恨因喝酒闹出的许多事情。村里好几个醉汉打了媳妇和孩子,结果媳妇跑回娘家,孩子哭个不停,第二天起来后悔莫及。媳妇找回来,孩子高兴了,喝酒的人就把因酒出洋相忘得一干二净,坐在酒场里喝得面红耳赤,忘乎所以。
正月里,农人的活不多,手巧的妇女做针线活,剪窗花,男人们聚在一起喝酒。几十个人在热炕上围成一圈,炕中间铺几张报纸,或者不会渗水的布料,有时干脆把炕上的东西全部撤掉,就在芦苇编织的席子上喝。几个小菜放在中间,各式各样的酒杯摆在喝酒人面前。不喝酒而来看热闹的人坐在炕沿上,或者地上。我钻在人群里,认真地观察酒杯的大小和颜色,这些酒杯都是从张家家里拿五个,李家家里借六个,大小不一,高低不同,样式各异。听到他们异口同声说大家共同起一个,我就知道他们开始喝了。
平平淡淡的酒宴,喝着喝着整个酒场就高涨了,像涨潮的海面。窑洞里烟雾缭绕,地下狼藉不堪。我一会儿在地上转悠,一会儿坐在炕沿边,他们爱理不理我的,就忙着整酒喝,为了一杯酒争得面红耳赤,一杯酒解决了,又和好如初。
后来我上学去了镇子,村里人还喝酒,我到了省城,他们还是那样喝酒,我想他们永远不会停下来,就像他们追求美好的生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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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萍:为爱情和艺术而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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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兹舞曲 卡米耶·克洛代尔 法国&
卡米耶·克洛代尔的灵魂里有着泥土的芬芳。
&&&&&&&她一出世,家里便硝烟弥漫。童年,是一季漫长的夏天,虽有浓荫蔽日,却是一树一树的蝉声,尖叫,哭泣,哀泣,诉求,埋怨……永无宁日。
旷野的风,寒露,炎日,松脂的清香,新叶与腐化的枯叶的混合味儿,失群的孤雁……还有诗歌,它们才能平息卡米耶心头的龙卷风。
不调和的家庭空气是容易走极端的卡米耶的心理根源。
卡米耶注定要背离淑女的道路。她是女儿身,却有男人的头脑与行事做派。她的手,修长纤丽,却无比坚实有力。
她浑身充斥着大理石的质感:无与伦比的绝代佳人般的漂亮前额,碧空般幽深的蓝眼珠,有着天鹅绒般的高贵,却又分明有冰气,偶或泛起涟漪,那来自心灵深处的悸动。集男子般的惊人的果敢、倔强以及因此而爆发的行动力于一身,又有着青春女子那特有的优越感和快乐能力。她的身上分明插着一对翅膀:美丽和天才,这使她身上有着巨大的能量:创造或摧毁。
卡米耶轻而易举地让罗丹注意到自己。她那桀骜的神情和不驯的眼光,那霞光万道的天分,无数次将他的目光拽过来。
罗丹的工作室有多道光,卡米耶无疑是穿透力最强的一道光。每次面对她,他都觉得眼花缭乱。
着宽松工作服的卡米耶,头发很随意地束成短马尾,全身心地投入到面前的雕像中。面容沉静,却是异样妖娆。她的背影真美,坚挺的鼻梁、宽额头,正是他痴恋的优雅而高贵的法兰西式线条。
罗丹跌入恋爱中。
罗丹崇拜卡米耶的外貌,一个“如此漂亮的形式”,还崇拜“将她照亮的——体内的火焰。”罗丹不明白,这个脑门宽广的坏脾气姑娘怎么会有那么多灵感,而这些,正是他所缺乏的。取爱之余,他也取“火”。她的灵感,源源不断地输入到他的泥土与石头中。
对她,他是有奢望的。希望她帮助自己度过瓶颈期,赢得“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艺术艳阳天。
她会完成最结实的馈赠,会给他带来丰收季的,让他割刈金黄的麦穗,不是吗?
卡米耶岂甘心仅做供火设备。内心噼啪作响的一团艺术圣火,要以“克洛代尔家族”的名义燃烧。
才华压人,像石头。而卡米耶的才华更像孤峰,令他惊惧,胆寒。这时的她,是雄性的,是他的敌人。
她必须要挣脱罗丹。他俩如两棵树,相傍而生,你的枝伸向我的干,我的藤纠缠着你的根。两棵树早已长在一起,要独立,必须有操斧砍伐的勇气。
&&&&&&&血肉横飞。
&&&&&&&独立的艺术人格,使她不得不将他闩在门外。
这是一场革命,没有鲜血,只有眼泪;没有肉身的杀戮,只有心碎。
人过中年的卡米耶独居于贫民窟,被内心迭出的艺术灵感和幻想逼迫,手持钢凿,整日价跟石头、青铜、泥土和粉尘为伍,体力和金钱双重透支。
这对相爱却不能相守的恋人,在互相撞击、激发、融合、分裂后,将现代雕塑艺术推向了空前的高度。
或许,这才是他俩相遇的真正意义。
卡米耶是面雪亮的镜子,生生剥光了罗丹作为社会中人的外衣,将他的自私、懦弱反射得无衣蔽体,而男权中心、大师神话也在这面镜子下聚焦,焚烧。
为了独立的雕塑生涯,她透支得太多。
她用对抗男性和主流社会来彰显自己的独立。
卡米耶看重的是自己原创的能力。
当那些被名利薰昏了头脑的艺术家的灵感枯竭时,卡米耶的原创作品遭到了集体性的“打劫”。用现在的话来说,她的原创遭遇了山寨版。
她言之凿凿地指出,《窃窃私语》于1890年展出后,许多人利用它捞取了大笔钱。比如,一个瑞典女雕塑家,每年都要展出一件稍做变化的《窃窃私语》。与之相关的,还有《闲聊》《对话》……
卡米耶痛心地看到,她拼命地雕塑,别人则悠然抱臂旁观,待她的作品一亮相,他们便稍加变化,十倍、百倍的钱便流入腰包。
而她,则被指责为小偷。
对这种现象,她又惊又急。
正当防卫初衷的她,却渐渐走向方寸大乱后的疯狂。
有一天,罗丹来友人画廊。他突然停在卡米耶作品前,长久地注视着,用手温柔地抚摩那青铜的像。然后哭了。
友人说:他一生只爱过卡米耶……”
&&&&&&&疯人院里的卡米耶终于守到了最后,她听到了友人代为转达的罗丹的心声,她看到了自己在雕塑史上的地位和价值。她无憾了。80岁的卡米耶永久地闭上了疲倦的眼睛。
卡米耶的雕塑作品,她为独立的艺术人格、爱情而进行的旷日持久的战争,都是不可多得的文化资源、精神财富。
&蒋波(山东):为父亲买酒&&&&&&&&&父亲爱喝酒。三天两头就要喝一杯,用他的话说,解乏养神,悠哉游哉,赛过神仙。要是没酒喝,吃什么也没滋没味的,实在难受。
&&&&&&&农村的日子忙碌且辛苦,乏了累了。父亲会在晚饭的时候喝一点,有菜没菜的无所谓,只要能喝到酒,父亲就会红光满面格外精神。母亲倒是也不和父亲计较,父亲忠厚老实,任劳任怨,不抽烟不打牌,起早贪黑不惜力气干农活,喝酒是他唯一的爱好。那时候,父亲多半会去村里的小卖店买酒,父亲酒量不大,一瓶酒能喝好些时候。每当看到父亲津津有味地喝酒,啧啧有声,一副胜似神仙的快活样子,我便一脸好奇地问他:“酒真的有那么好喝!”父亲不做解释,只是笑笑:“丫头,不信你尝尝。”我抿嘴一笑:“既然你喜欢喝,等我长大挣钱了,一定给你买好酒。”父亲一听乐了:“好,我等着喝丫头的酒了。”
&&&&&&&寒来暑往,父亲的酒瘾不减。春秋不必说,就是炎热的夏季,父亲依然对酒情有独钟,别人喝啤酒说凉爽,父亲说那个喝着不带劲,喝酒还是喝白酒。夏夜里,如火的太阳隐去,凉风吹来,在伴着花香的小院里,父亲常会喝一口,饭菜香、花香、酒香交织在一起,温馨而惬意。父亲常和对门的三叔喝酒聊天,喝得兴致勃勃,聊得眉飞色舞。三叔常打趣道:“还是你有福,等女儿大了,逢年过节就有女婿送酒喝了。”父亲说:“到时候有酒了,肯定少不了你。”喝着酒,父亲和三叔会敞开心扉,互诉衷肠,一直到半夜。
时光如水,转眼间,我工作了。我谨守诺言,用上班后的第一份工资为父亲买了他爱喝的酒,父亲很高兴,轻轻抚摸着酒瓶:“还是闺女最了解我,知道我爱喝它,来,咱爷俩喝点。”看父亲高兴,我也破例喝了一点,果然辛辣后是醉人的芬芳,一种奇特的感觉在唇齿间荡漾。现在的生活好了,父亲身体健康,我工作顺风顺水,一切如美酒般馥郁香醇,我要让父亲喝上他最满意的酒。此后,父亲的酒都是我买,当然都是父亲最爱的。父亲也是适当饮酒,一瓶酒来来去去自己要喝好几回,我笑着说:“不用为我省。”父亲则说:“习惯了,我知道自己,不喝不行,喝多了也不好,这个量最好。”
那年秋天,认识了现在的老公,几次接触后我们情投意合相谈甚欢,和父亲一样,他也对美酒赞叹有加。第一次来我家,知道父亲爱喝酒,就弄了一箱子奉上。他言谈举止大方得体,彬彬有礼,很受父母的喜欢。母亲欢欢喜喜张罗了一桌好菜,父亲和他亲热地交谈着,对酒的共同喜爱,一下子拉近了彼此的距离。更可贵的是,老公和父亲一样,喝酒有度,点到为止,绝不贪杯。看着满意的女婿,喜欢的美酒,父亲精神焕发,神采飞扬,皱纹舒展,好像一下子年轻了好几岁。那次,老公与父亲喝得尽兴,气氛相当愉快,得到了未来岳父岳母的认可,老公也是一脸轻松。
后来,中秋节、过年,老公给父母准备的礼物中,依然有酒,父亲自此彻底不用自己买酒,家里的藏酒都喝不完。很多时候,父亲也不再一个人喝酒,老公自然而然成为陪他喝酒的首选,看着这些,对门的三叔羡慕不已。
&&&&&&&婚后,逢年过节或回娘家,我们都会为父亲挑选美酒,老公拍着胸脯说:“为老丈人买酒,义不容辞嘛!”我哈哈大笑:“你爸我爸还有你,都喜欢喝酒,为老人买酒,陪他们喝酒,看他们身体健壮,晚年幸福,我们才高兴。”是呀,老人养育孩子不容易,辛劳了半辈子,为他们买酒,陪他们喝一杯,看着他们陶醉而满足的表情,硬朗的身板,享受着一家人欢聚一堂,共同举杯的温馨氛围,才是最甜蜜幸福的事。
二芮:表演出的幽默感&
&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白痴》里:三个女孩听叶甫盖尼讲笑话,她们三个“满脸奉承样”的一边笑一边听,叶甫盖尼开始怀疑她们说不定已经没在听他在说什么了,他发现了女孩们都在假笑,于是,他忍不住笑了出来。心理学家研究认为,笑有很多原因,有的是因为惊讶,比如婴儿的笑(过度的惊讶有可能导致婴儿哭)。有的是因为恐惧,比如即将临刑的死刑犯看到行刑者笨手笨脚的,不由得笑道:“你是不是很紧张?”叶甫盖尼的笑和后者一样吊诡,他笑的原因是因为对方尽管在为自己“服务”,不论是用刑具还是用假笑,但是太笨拙,令他觉得很好笑。
假笑也得有技术含量,普鲁斯特小说《追忆似水流年》里才智平庸的维尔迪兰夫人,为了撑起一个才俊云集的沙龙,谁说话她都得笑,曾经笑得下巴都脱臼了,后来夫人再也不敢那么卖力地笑,如果她要装出竭力憋住不笑,就会发出一声尖叫,忽然用手将脸捂上,严密得什么也看不见,仿佛面前出现了什么猥亵的场面或闪避一个致命的打击似的,像是如果笑起来,就会笑得昏死过去似的。以至于维尔迪兰先生非常佩服自己的老婆,因为他自己只会一种最笨的办法:笑得喘不过气,或者笑得脸神经抽抽,和他妻子那种经久不息的假笑的高招相比,他真是望尘莫及,自愧弗如。
我们单位的上司,与其说他是为了与民同乐,不如说他不想错过运用开玩笑的特权。真难为他了,时常逼自己“表演”幽默,比如早上,小咪上气不接下气跑进来,为了掩饰自己迟到的尴尬,嘴里还嘟囔着“累死了、累死了”,上司半开玩笑地说:“你昨天晚上干啥去了,累成这样?”有人就心领神会地笑,见大家笑了,小咪也用双关语回击上司:“你不知道?我干啥去你应该最清楚了。”把皮球踢回去。上司就更来劲了,“那我咋不累?”……说到这儿,大家都心照不宣笑了起来,其中数老Q笑得又殷勤又猥琐,终于把自己呛住了。
对于上司这种力不从心的幽默感,笑得最多的人,正是最缺乏幽默感的人。于是,按照叶甫盖尼的思路,在这个场景里,最好笑的不是上司开的玩笑,而是他开玩笑时每个人的假笑,因为他这个玩笑几乎和单位所有女同事都开过,但他自己却忘了。老Q笑起来最容易,他的脸,在几十年如一日的假笑里,已经长成了卡西莫多那样的笑模样,他只需咧咧嘴,所有的线条都像菊花一样各就各位了。L姐早就整理出一套自己的对付方法,她的笑声分贝高、气息足、坚持的时间长,她用响彻云霄的笑声来证明自己是上司最铁杆的粉丝。而小咪自己的笑,类似于维尔迪兰夫人,她把脸躲在我身后,笑得花枝乱颤,为了表示自己的确很投入,还用指甲狠狠地掐我的手心……导致我刚刚整理好的笑脸急剧变形,最可怜的还不是身心受虐的我,是小F,他简直不是笑,是龇牙咧嘴,嘴角就像用刀子硬划开了似的。而其他人,则用复制出来的各种皮笑肉不笑,试图蒙混过关。
有时候想,上班和看电影的共同点是,有人物、有情节、有故事,但上班不如看电影有趣,因为,去看电影只需带上眼镜,而去上班除了带上眼镜,还需要带上假笑。
陶昌武:没有长大的梧桐树&
&&&&&&&小区的后面,是一片老城,有土墙瓦面陆续改造而成的楼房,高低错落,显得有些杂乱。
我家所住的楼层,相对较高,站在阳台上,老城里的那些楼房,便都尽收眼底,一览无余。
闲暇无事,我喜欢拿一本书,坐在阳台上看。但更多的时候,书不过是一种摆设,因为那些楼房的院子里,不断上演的精彩,随时吸引着我的目光。或一群男人,光着膀子,玩着扑克,大吃海喝;或一群女人,打着麻将,喧哗不已;或几个孩子,你追我赶,嬉戏打闹;或几个花白头发的老人,目光呆滞,孤独地坐着,等待天黑……然而,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的目光,竟集中到从两幢房子之间、宽不盈尺的缝隙之中,长出来的一株梧桐树上。
是哪里飞来的种子,在两堵墙根之间生根发芽?因为那绝不是人力所为,如果不是神经有问题,谁会想到去那里种树?那两幢房子,一幢是五层,显得高不可攀,另一幢只有一层,低低地潜伏着。两堵墙壁,紧紧地挨着,除了小猫小狗,人是根本无法进去的。
&大约是在春夏之交的某天下午,我的目光在越过那两幢楼房之间时,突然发现,那里居然冒出一枝树梢,四周长满了宽大的叶片,看上去毛茸茸的。根据经验,我知道那是一株梧桐树,心里禁不住暗自兴奋。钢筋混凝土构造的环境里,又多出一台空气净化器来;枯涩的目光所及之处,又有赏心悦目的绿意了。
从那以后,只要有时间,我就会跑到阳台上,静静地观察梧桐树的生长,享受一派荒芜和苍凉包围之中的绿意,让疲倦的双目,得到些许滋养。随着时间的推移,不知不觉之间,梧桐树居然慢慢地长高了,高出了一层的那幢房子,然后把树叶肆意在楼面铺展。在偶尔袭来的微风拂动下,使劲地摇荡,一副蓬蓬勃勃、生机盎然的样子。
第二年夏天,在我的判断里,至少已经三岁的梧桐树,看上去已经高出屋面三四米,虽然无法看到它的主干和根部,但它确实越来越像一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树木。它伸展开来的枝条,枝条上宽大的叶片,已经在屋面上投下一片浓荫。我在心里努力想象着,它的根系,或许已经穿越两侧的墙基,透过地表,扎进了地层深处,与自然融为一体。因此它一定会在阳光和雨露的滋润下,越来越高,越长越大,长成一棵挺拔伟岸的参天大树。
然而,我的愿望太美好了,想法也太幼稚了。就在我满怀期待地,看着它慢慢长大的时候,它却在又一年春天到来时,出乎意料、非常不幸地枯萎了,最后在风雨的洗礼下,消失殆尽,归于虚无,连一片树叶也没有留下。
妻子知道,我一直在观察那株不幸的梧桐树。这天,我和她站在阳台上,欣赏那片老城里的风景。这时,视力很好的妻子告诉我,五层楼的那幢房子的墙面上,一块脱落的瓷砖缝隙里,长出了一株小草。我睁大眼睛,甚至把照相机拿来,也没有看到。便对妻子说,和那株梧桐树一样,那株小草虽然顽强,却生错了位置。妻子思忖了一下,也情不自禁地感慨道:“是啊,在那种地方,怎么长得大呢?就像那株梧桐树,真可惜!”
是啊,四面都是铜墙铁壁,所占空间又那么狭小,不仅养分严重不足,树叶更无法伸展,怎么能够长得大呢!环顾原野,我们真的没有发现,哪株大树是生长在狭小的胡同巷子里的,只有广袤的大自然,才是参天大树的家园!
见我沉默不语,若有所悟,妻子竟也像发现了什么似的说:“不过它虽然不幸,但总算也来过一回,也树木过一回。而有许多种子,却连生根发芽的机会都不曾有过!”
(作者单位:黔西南日报)
白霜亮(陕西):老槐&&&&&&&&姑且叫它老槐吧,虽然我不知道到底它叫什么名字,村里的人从未告诉过我,我也从来没有问过他们。老人是应该知道它的名字,但是生性胆小的我见到和蔼的老人仍是不敢问老槐的名字。但肯定的是,它的确是槐树,而且很老、很矮,长在西门外的村口,两三个人都抱不过来。上面是弯曲的,比老人的背还要驼,我经常爬上去,躺在上面,静静地听树下的人们讲故事。它虽然如此苍老,但却枝叶繁茂,尤其到了夏季,密密紧缩在一起,形成一个巨大的团盖,躲在下面,雨水根本淋不到。来往的人们经过老槐总喜欢蹲在树下,一起说笑,解除一天的疲劳。没事的时候,人们也喜欢聚在下面,天南地北,乱说一通,空气中弥漫着大人的烟味。我有事没事都往老槐这儿跑,看着他们笑成一片,就爬上去躲在树枝间向下瞧,但是妈妈总能找到这里来喊我回家吃饭。
家里羊多,我每天都得割草,出门经过老槐时,我不敢在老槐下停留,因为草还未割。这儿也没有人,都去忙地里的农活了。回来的时候,这里已是人声鼎沸,热闹异常。我又爬上老槐的驼背,一边听下面的人们讲故事,一边捉知了,也和四儿用槐角编五角星玩。
阿婆住在村口,紧靠着这棵老槐。她爱吸烟,虽然我不喜欢吸烟的女人,但阿婆例外。阿婆和蔼可亲,稀罕我。我每次爬到老槐上去玩的时候,她就踮着小脚。急急地喊,小心啊,下来吃李子。阿婆对村里所有的人都好。可是感觉告诉我,阿婆对我更好。每次经过老槐,阿婆都急急追上我,把好吃的往我怀里塞。当我走远的时候,她才踮着小脚回屋去。当我回来时,阿婆已坐在门口,用慈祥的目光看着我,并且总是微笑着。于是,我多多地割草,留出一部分硬给阿婆留下,当她喊我吃东西时,我早和四儿爬到老槐的驼背上编五角星了。
夏天天热,我割满了草,并不急着回家。虽然已是傍晚,但是白天的余热未散,人们已在老槐下围成一片,空气中弥漫着烟味。我骑在阿婆门口的石墩上,静静地听大人们讲话,有时听得懂,有时听不懂。最后天完全暗下来,只望着阿婆的水烟忽闪忽闪的亮,闻着觉得怪怪的,但究竟不知为什么要吸。天一旦黑下来,我就恐慌,总感到远处有狼的叫声,或是朝村子慢慢靠近,并且就在不远处停下来,看着我。也感到天上有只可怕的眼睛在盯着我,伺机会冲下来……这时,我就赶紧看阿婆,只见她脸上挂着微笑,不紧不慢“吧嗒吧嗒”悠闲地吸着烟,手在我头上轻轻地抚摸,才觉得是自己吓自己。我处在大人的中间,很安全,没有什么怪物能伤着我。空气里弥散着熟悉的阿婆的烟味,天上繁星一片,没有出月亮。周围全都是虫叫声,混在一起,辨不出他们的名字。老槐在一旁黑漆漆安静着,散发出阵阵清香。老牛爬在旁边,嘴里还是在一动一动的。这时四儿紧紧握住我的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睡着了。
朱文杰:福寿双全的武状元郭子仪&&&&&&&&诗仙李白曾说过“一登龙门则声誉十倍”。在我国古代,称考取进士如“跳龙门”,而经殿试被皇帝钦点为全国第一的文、武状元,则被世人誉为“独占鳌头”。
在我国唯一由武状元而位至宰相者,是唐代开元初年武举状元,华州郑县(今陕西华县)人郭子仪。
郭子仪一生历经武则天、唐中宗、唐睿宗、唐玄宗、唐肃宗、唐代宗、唐德宗七朝,福寿双全,名满天下。历仕唐玄宗、唐肃宗、唐代宗、唐德宗四朝,曾两度担任宰相,历史上当宰相时间最长的也是郭子仪(24年)。同时,他也是历代武状元中军功最显著者,不愧为唐代武状元中的翘楚。
但郭子仪从不把建功立业当作升官晋爵,谋福求财的敲门砖。当年唐代宗任命他为尚书令,郭子仪恳辞不受。代宗又命五百骑兵持戟护卫,催促他到官署就职。郭子仪仍不肯接受任命,说太宗皇帝曾任此职,因此历代皇帝都不任命,皇太子任雍王,平定关东,才授此官,怎能偏爱我,这违背重要规定。而且平叛以后,冒领赏赐的人很多,甚至一人兼任几职,贪图升官不顾廉耻。现在叛贼基本平定,正是端正法纪审查官员的时机,应从我开始。还说,他自己早已懂得“知止知足”的道理,心中惧怕盈满之患。
郭子仪这位四朝柱石,卫国功臣,当然理应受到宠遇。他做到了权倾天下而朝不忌,功盖一代而主不疑。德宗尊他为“尚父”。公元762年,被封为汾阳王,780年,进位太尉、中书令。次年,郭子仪去世,赐谥忠武,追赠太师。
他既富贵且得享长寿,一生出生入死,血战沙场,却享年八十五岁。他后代繁衍安泰,有八子七婿,都是朝廷重要官员;孙子有数十人之多,当孙子来问安,他都无法分辨谁是谁,只是颔首而已。
咸阳市三原县一古民居还存有清代彩绘的隔窗门裙板浮雕,组雕的戏曲《打金枝》,又名《郭子仪大拜寿》,一共四幅图,分别是:百官为郭子仪拜寿、郭子仪向皇上请罪、代宗向郭暧询问实情、皇上皇后给驸马、公主讲和。这出《打金枝》闻名遐迩,反映了他家兴旺热闹的场面。戏中的故事是,郭子仪70大寿,全家的人全来拜寿,只有他的六儿媳升平公主没到。儿子郭暧气愤之下打了皇帝的金枝玉叶,还斥责道:“你依仗皇父就不来拜寿,我父还不愿意当皇帝呢!”郭子仪知道儿子打了“金枝”以后,带着儿子就去向代宗皇帝请罪。代宗对郭子仪说:儿女闺房琐事,何必计较,老大人权作耳聋,当没听见这回事算了。郭子仪谢过皇恩,回家后把儿子痛打一顿,小两口又和好如初了。
至明清两代《满床笏》成了官场到民间经常必演的重头戏。《红楼梦》里贾府唱酬神戏,贾老太太因这出戏而喜出望外。旧时中国民间有钱人家,要把郭子仪的画像悬挂中堂,称作“天官图”,以祈全福禄寿,三星高照。
俗话说,美人貌美皇帝宠,名将功多皇室忌。在诸多功臣因宦官当权嫉妒陷害的中唐时代,郭子仪以用之则行、舍之则藏的方式,不计得失荣辱,而能涉险如履平地。平叛安史之乱时,大将高仙芝、封常清丢失潼关被杀;哥舒翰、李嗣业等战死疆场;同与郭子仪一起平叛且平乱后仍健在的其他立有功勋的将帅,却又都没能得享福禄寿考:仆固怀恩遭猜忌受谗言而被逼叛,病死鸣沙;来瑱先遭朝廷兵谋后被赐死;中兴战功推为第一的李光弼遭受猜疑不敢入朝。这些将帅与他迥然而异的命运,显示出了郭子仪作为我国历史上福禄寿考第一完人的风采独异和难得。
徐君峰:天堑变通途的伏龙桥&
&&&&&&&金沙江上静卧着一座现代化大桥,造型采用钢筋水泥拱桥,桥洞优美的弧形曲线看上去像一道雨后彩虹,连接了江水两岸,使自然形成的天堑变成了人工搭建的坦途。
离拱桥百十米江水奔流而来的江面上,还悬挂着的一座传统风格的桥吸引住了我的目光,便沿着江岸信步而至。
桥头边有一间颓败的土房,想必以前是看桥人的住房,已感觉不到有人居住的气息了。桥正面立着两个用砖砌的上粗下细的桥墩,有点像羌族碉楼,通过胳膊粗铁索和对岸相同的桥墩连接,将整座大桥横吊在江面上。沿金沙江两岸上下百余里内再无任何桥梁,这里可以说是滇藏公路跨越金沙江的重要节点,而滇藏公路则是始于唐代“茶马古道”的世代延续。
香格里拉县和德钦县境内的金沙江两岸属于藏族聚居区,清代称为“古宗人”。清余庆远《维西见闻录》记载:“垦山地种青稞麦禾,炒为面,畜牛羊取酥,嗜茶。”青稞为大麦的变种,适应高寒山区种植,是藏族最主要的农作物。而茶更是藏族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必需品,藏族繁衍生息在号称世界屋脊的青藏高原及其边缘地带,空气稀薄、寒冷干燥,水果蔬菜缺乏,主食以肉、乳、糌粑为主,既要靠茶叶补充人体所需维生素,又要靠茶叶帮助肠胃消化肉乳之腻、青稞之热。古谚语曾用“茶是血,茶是肉,茶是生命”这样的句子来阐述茶的重要性。
藏区对茶的需求大,虽不产茶,但产内地所需的骡马。于是,互补性很强的茶马交易就应运而生,以此为营生的马帮人在没有路的崇山峻岭中,一步一个脚印,硬是踏出了一条茶马古道。直到上世纪七十年代随着公路的开通,悠扬的马铃声才不在山谷中回响。
大桥建成落款的日子为日,比1976年全线通车的214
国道早了近二十年,突显出大桥的重要作用。据说,当年红二方面军从这里渡过金沙江北上抗日,为了表示纪念,建成通车的大桥被命名为“贺龙桥”。在桥墩顶部长方形边框里贴着三个已褪色的大字“伏龙桥”,其中的“伏”字和另外两个字有明显差异,应当是后贴上去的。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不可能既叫贺龙桥又叫含有降伏之意的伏龙桥。我觉得肯定还有我们不了解的隐情。
大桥已经废弃不用,木板铺就的桥面早已化作木屑随风飘散,光秃秃只剩下锈色斑驳的钢架。对比新旧两桥不由得会产生一种“沉舟侧畔千帆过”的思绪,人工的东西无论多么坚牢都是短暂的,“不废江河万古流”,只有自然的,才是永恒的。尽管钢架铁索还透视着一股狷介不羁的铮骨傲气,但毕竟已到了英雄暮年,只能在似乎已停滞了的时空里,默默地证明着昔日的辉煌。
刘宏伟(北京):夜外滩&&&&&&&&
宽阔的江面突然一暗,那是吝啬的夕阳急不可待地收回了最后一抹残红。外滩,识趣地投入了夜的怀抱。
没了黎明市民晨练的闲适,没了白昼游客的熙攘,照说,入夜后的外滩该是安歇的时候了。然而,此刻的外滩,却比白天更多了一份暗藏的热闹。不信,你瞧:
数十幢由巴洛克式、哥特式等不同建筑风格构成的“万国建筑博览群”,在灯光的映照下,水晶宫般熠熠生辉。古典文明和现代时尚气息,在此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一边是霓虹闪烁的缭乱红尘,一边是和静清寂的江流,它们宛如得道的老僧般,宠辱不惊,一任时光荏苒。
在长堤上或凭栏远眺、或悠然漫步的人们,是在夜色中寻思着当下的生活,还是在贪恋这份江风拂面的舒爽?抑或正触景生情缅怀着自己如烟的过往吧。
灰暗的江面,渐渐变得炫目起来。打着各种醒目广告语的彩船,在江中慢悠悠地游弋着,将黛青色的江水,勾上了一抹艳红,如花似绸一般。甲板和船舷边上影影绰绰的红男绿女,又在窃窃私语着怎样的人间情话和绵绵心思呢?或许,他们只是在凝神静听微波粼粼的黄浦江,讲述着数百年来纤夫们在江滩踩出的那条蜿蜒曲折的纤道、十里洋场曾经的纸醉金迷和烽烟岁月里发生在上海滩那些波诡云谲的家国传奇吧。
对岸的东方明珠等地标建筑,华灯璀璨,但与江面上的热闹炫目相比,顿显黯然失色,同外滩近在咫尺却隔江相望,与星空更是遥不可及,泛着曲高和寡般的冷清。倒是同稍远处一身“钢骨”的外白渡桥相得益彰。望着桥上川流不息的人车,有关这座桥的“前世今生”仿佛老电影一般,在脑海中悠悠漫过……
然而,更多人,只怕还是因影视剧中曾出现过的跟此桥有关的画面,比如《上海滩》里的爱恨情仇、《太阳帝国》里的民族灾难、《情深深雨濛濛》里的柔情缱绻、《大城小事》里的温婉可人……才会争先恐后地到此一游吧。
那些雄姿英发的江湖儿女们侠肝义胆、腥风血雨的人生路,不知令多少少年儿女心潮澎湃,被那些神话了的英雄梦灼烧得热血沸腾、夜不能寐。外滩的夜色,注定会浸泡在故事里。
谁在年少时未曾有过英雄梦呢?长大后方知,是非功过,由人评说。功名利禄,转瞬成空。英雄梦也好,英雄冢也罢,在历史的长河里,皆为浮云。名垂史册固然令人羡慕,但那样的风流人物,毕竟是少数。更多的,平平淡淡才是真。
在我看来,努力工作,让每一天尽量充实,然后健康快乐地陪着家人,尽情享受余下的闲暇,这样的平淡,何尝不是另一种令人艳羡的幸福?知足常乐,即便此刻,只是静静地看着窗外的江景,抑或来上一场穿越古今的神游,日子,已了无遗憾。
&&&&&&&战火弥漫的烽烟岁月,早已东流入海。和平的新世纪传奇,正在黄浦江畔悄然上演。后世的传说中,不会记得日,茂悦酒店1628号房,一位普通的房客。但我自己会一生铭记,属于今天,一个寻常日子的观感和幸福。
此刻,居高临下,夜色中的外滩将黄浦江拢成了一方月牙形的墨玉,流光中的气息,温润清新;此刻,我只想在这沁人心脾的气息中,安然入眠,让新上海滩的故事,在梦里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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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武明:风是一柄刀&&&&&&&&
一叶知秋。风吹过,卷起片片黄叶飘向天际飘落地面。阳光透过树叶洒在地上,留下一串串长长的影子,仿佛在诉说着片片叶子远去的故事。风吹过,吹乱了文字,也凝结了思绪,却卷不走淡淡忧伤。历史的车轮碾过岁月的渡口,风是一柄刀,雕出了时间的沧桑,刻出了人生的履痕。人只要充实起来,生活就会呈现出一副异彩纷呈的精彩画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每个人都渴望成功,复杂境遇让每个人追求成功的道路并非坦途。有成功的企图心是值得赞赏的,这样就会有坚持不懈的动力支撑,可是,仅此是不够的。渴望成功的人,因为追求的迫切,在遇到挫折的时候会容易迷失。如果掌握了成功的方法,那么,就如同拥有神灯的指引,即使路途艰难险阻,也会一往如前,顺利通关。风可能是相同的,但每个人的风中人生可能是不同的,是学刘邦那样呼风唤雨,还是学易安居士吟风咏雨,或是愿学杜甫在风中成就伟大人生。
“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风有时也蛮可爱的,幻变为巧手,不仅可以裁剪云彩,还可剪裁柳叶,甚至可以剪碎你的心事。纳兰性德的“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诠释了一种人生境态;孟浩然的“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描绘的不只是一种境景;岑参的“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抒写的不仅是一种心态;李白一首《行路难》道出了“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达观人生。西风瘦马,人比黄花瘦,只因风平浪不静。每个人的心里装的事儿太多了,久而久之会平地起雷,旋起龙卷风。
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风过后,履痕遁形。“我滑下你的暮色如厌倦滑下一道斜坡的虔诚。年轻的夜晚像你屋顶平台上的一片翅膀。你是我们曾经拥有的布宜诺斯艾利斯,那座随着岁月悄悄溜走的城市。”看到博尔赫斯的这几句诗,心中忽然有一种情感,或许关于浪漫,或许是关于风去风来,削去棱角,让人生不再突兀凹陷。风声鹤唳,人声鼎沸,留下更多的是思忖和顿悟;云卷云舒,闲庭信步,风中总有雨做的云,每个人的心事当拿云。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相遇总是猝不及防,而离别总是预谋已久。“听夜风绕过几条街,秋天瘦了满地的落叶,于是又一整夜,感性的句子都枯萎凋谢”。这样的歌声带不去岁月中忧愁,留下更多是日子的久远。人生是短暂而久远的。短暂到你还来不及细细思量,一切都成过眼云烟。久远啊,时光以秒计量,数不到尽头。这一生,怎么过才好?只有风儿会告诉你答案,因为风会埋葬一切。风来雨骤,任由花自凋零。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我相信,天不会漏,雨终会停。风过后,或许还有一轮灿烂的彩虹,托起你梦想的翅膀。
亘古的时空里,风刀镌刻了山川的模样。世界里,它还是那样变幻无常。斯世,风依旧如此习性。开心时,碎石敲窗,奏乐可爱;发怒时,飞沙走石,浊浪排空;温和时,柔声细语“吹面不寒杨柳风”。风啊,你是精灵还是尤物?人类的历史中,永远不乏智慧的答案。风儿,你还这样肆意吗?可是人,总在前进中不断地思索。
起风了,守好自己!管它东西南北吹,我自岿然不动!&&&
(作者单位:兰州晚报)
&王国华:大妮子孟姜女&
春秋战国历史上,能留印迹的女性,名字多带个“姜”字。如郑武公的老婆武姜。其事迹是,武姜生有两子,她讨厌老大,偏爱老二,帮着老二夺老大的权,被老大放逐。还有文姜。其事迹是,文姜与胞兄齐襄公乱伦,并怂恿胞兄杀了丈夫鲁桓公。私生活虽糜烂,但她颇具政治手腕,辅助儿子鲁庄公稳扎稳打,构建和谐社会,把鲁国由二流国家成功提升为一流大国,因此也获得了鲁国人民的谅解。再有宣姜。其事迹是,宣姜被聘给卫国世子伋子为妻,但伋子的父亲卫宣公听说宣姜十分貌美,便将伋子支走,在淇水上建立新台,迎娶宣姜,立为自己的夫人。据说宣姜和文姜是亲姐妹,而宣公的原配(伋子的亲妈)叫夷姜。还有一个叫庄姜的,是卫庄公的妻子,宋人朱熹认为她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诗人。
为什么都带“姜”字?一般的解释认为,姜是姓氏。姜子牙的后代,封地在齐国,所以齐国女性多姓姜。按当时习惯,女性的名字,把自己的姓放在后面。名字的第一个字,可以随丈夫(如郑武公的妻子就称为武姜,卫宣公的妻子叫宣姜),也可能是后世给她的定性。皇帝的庙号或者权贵的谥号中,若出现“文”“孝”“仁”字样,说明此人性情温和、持论中正,总之是褒义;若出现“哀”、“厉”等字眼,就比较惨了,说明此人一生荒诞。“文姜”二字,应该是后人认为其人功大于过,给予高度尊崇。
但若把姜仅当作姓氏,有点拘泥。《诗经》中称:“岂其取妻,必齐之姜”,要娶老婆,必娶齐国女。在这里,姜已泛指齐国所有女性。《左传·成公九年》中,更有“虽有姬姜,无弃蕉萃”之说,意为“即使美女环绕,也不能抛弃贱陋的女子”,“姬姜”指代所有美女。所以春秋时叫做什么什么姜的,不一定姓姜。老王的老婆,可以叫王姜,就是跟老王客气客气,不能较真。尤其下层人民中,“姜”应该是类似近世“妞”“妮子”“丫”“婆娘”等对女姓的统称。
据此来分析一下著名的“孟姜女”。孟姜女本为“孟姜”,“女”字是后世画蛇添足加上的。孟姜的夫家姓万,但她没被叫成“万姜”。当然,她也不是姓孟。古代兄弟姐妹排序,从大到小依此为“伯、仲、叔、季”,老大称为伯(又称为孟)、老二是仲,接下来是叔,最小的是季,所以“孟姜”很可能就是“大妮子”“大丫”的简称。
贺晓祥(陕西):白诗杜鹃香牛背&
&&&&&&&&大学时,我读到白居易《山石榴寄元九》诗中“花中此物是西施,芙蓉芍药皆嫫母”的诗句,我很不解。
大凡每一种受到人们喜爱的花,都因其诸如花型、颜色、香味、生长环境、生长季节等特性,而对应一种让人敬仰的品质,诸如莲出淤泥而不染的纯洁,菊不与百花争艳的隐逸,梅斗霜傲雪俏不争春的孤绝。那时,我还没有见过杜鹃,不知道杜鹃有什么品质足以让白居易如此倾慕。
第一次见到杜鹃是在邮票上,并没有多少印象。十六年后,我已回到家乡,许多花花绿绿的幻想已折戟沉沙,身上的每一个细胞,不是想飞起来,而是想沉下去,找到与这方土地的血肉联系。那时候,我见到了真正的杜鹃花。
挑了一个晴朗的冬日,我和朋友一起前往即将开发的牛背梁去考察。在爬过了几面落满了槲树和橡树叶子的落叶林山坡,走过了几道巉岩错落的山脊后,在大约1800米的海拔之上,我们终于看到了杜鹃树。冬天落光了树叶的山脊裸露出密密麻麻赤条条的枝干和山体嶙峋的苍颜,萧瑟、苍老、了无生息。这时候,苍黛暗绿的杜鹃树便与残存在洼地背阴处的雪,一株两株……一片两片……在苍褐的冬日山影里,从朋友遥遥指示指端的苍茫里浮起来,这些绿与白在聚集、叠加、交融,像一滴水,迅速泅开来,弥漫了整个山川,改变了冬日的色彩和情绪。
我快步向上,豁开杂草、矮树丛和荆棘,向我面前山梁边最近的一株杜鹃树攀爬过去。那棵杜鹃树比我想象的高,有近三米,主干茶杯粗细。我仔细察看杜鹃叶,这和我在邮票上看到的感觉完全不同,它厚实油润,深绿的叶片泛着油亮的光泽,用手摩挲,细润光滑,像着了一层透明的油脂。叶子因为细长,叶尖一律微微向下斜倾着,低眉顺目、腼腆羞怯的样子。紧挨的几株杜鹃树下,还残存着斑斑的雪痕。
此后,每当我想起杜鹃的时候,我首先想到的不是花,而是那一树树绿,它老是同雪一起浮现,在牛背梁高海拔的山脊上,整个冬天它都和雪在寒凉中嬉戏。在我心中杜鹃先前仅仅是一株花,柔弱的花而已,现在,它突然之间超出了这个范畴,有了松柏、翠竹的精神意志。
从牛背梁回来后,我重新搜集了白居易的资料,试图找到他钟爱杜鹃花的因由。白居易以他被贬江州司马为界,前期他信奉“达则兼济天下”的儒家思想,无端遭贬谪使他尊崇起“贫则独善其身”的道家思想。有关杜鹃花的诗都是他后一时期的作品。他在一首诗中写道:“蜗牛角上争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人生如此渺小短暂,还有什么不能放下,而要尔虞我诈,营营相争?
而杜鹃花恰在他贬谪的江州,在他蜗居的山岗、脊岭、崖畔,“千丛相向背,万朵互低昂。”如此不管不顾,恣肆地开放,陪伴着他孤苦、凄清的生活,照亮了他晦暗的心。这是他人生的转折点,对他来说,冬天里迎霜傲雪,依然蓊蓊郁郁的杜鹃叶,连同春天里“照灼连朱槛,玲珑映粉墙。风来添意态,日出助晶光。”的花朵,不仅仅是杜鹃花本身,是既有着蔑视权贵的傲岸,又有着千种风情与娇媚的红颜知己,“渐绽胭脂萼,犹含琴轸房。离披乱剪彩,斑驳未匀妆。绛焰灯千炷,红裙妓一行。此时逢国色,何处觅天香。”它分明是一个绝佳的美人,却沦落深山,这和一个忧国忧民,因讽喻时弊和屡屡进谏而遭受诽谤、打击的诗人不正同为天涯沦落人吗。
&先前意气风发,“不识时忌讳”反映民生疾苦,为正义而大声呼喊的白居易,此时和陶渊明一样,开始尝到了官场的险恶。然而,白居易和陶渊明不同的是,他没有选择隐遁,“恐合栽金阙,思将献玉皇。好差青鸟使,封作百花王。”他依然怀抱着美好的愿望,等待着“得水鱼还动鳞发,乘轩鹤亦长精神。”的时机。
白居易正是怀着这样的心境,写下了那些脍炙人口的杜鹃诗。联想牛背梁的杜鹃花,它独在1800米以上的海拔生长,这是不是另一种隐居?牛背梁上,一年四季都吹着蚀骨的罡风;自十月金秋开始,霜雪就开始摧折着这里的一切,我亲眼看见枝头上娇媚的杜鹃花被生生地封冻在五月晶亮的冰凌里。但杜鹃面对这些罹难依然四季保持着鲜活、光洁、坦荡的润叶,而没有一丝粗鄙的硬刺和狰狞,依然在大自然需要花朵的季节,慷慨地奉献上它的明艳和热烈。这就是牛背梁的杜鹃,这就是这一时期的白居易,怨而不悲,隐而不遁。
大自然也是有心情的,它包容了人所有的心境和遭遇,包括困苦、疼痛和罹难。但它总能向着美好的方向,因为太阳就是西落也会从东方重新升起,因为春天总会在冬天里孵育而出。这就是大自然永远葳蕤繁茂的原因。然而,人的一生真的像“石火花”的一瞬,信念和意志往往等不到太阳重新升起,春又回来,这就是白居易最终纵情于妓乐诗酒,灰心丧气,意气消沉的原因。那是此后的事。
我真的很喜欢这时候的白居易,喜欢他的杜鹃诗,连同我家乡——牛背梁的杜鹃。
王太生:杏花村的小酒馆&&&&&&
我坐在家里,为一件事发愣。写诗的陈老大打电话给我,春天到了,桃花流水鳜鱼肥,斜风细雨不须归。走,到杏花村喝酒。
不知道天底下有几个杏花村?上次到池州没有去成杏花村。一想到,到杏花村喝酒,我会遇到一个牧童,恍若看到村头一面布幡酒幌,风中招摇。那些菜里,还放了唐朝的文化味精。无法猜测,一千多年前的杜牧去乡村小酒馆,会邂逅什么人。
清明时节,杏花既红且白,胭脂点点。水泽鸣禽的荒野湿地,遍植杏花,几场春雨浇过之后,杏花烂漫。
陈老大是典型的吃货,曾经穿背心大裤衩,一口气单车骑行十五公里,一个人,大汗淋漓,悄悄跑去喝了一碗老母鸡汤,在陈老大眼里,一只烧饼,配一碗老母鸡汤,郊外清风翻书,露水泡茶,这大概是他想要的,有态度的别处生活。
其实,春天适宜到有杏花的乡下,最好有温润的细雨,遇到一家小酒馆。村里的人,会热情得一塌糊涂,有人搓着手,介绍一些本村土菜。临了,还来上一句:“翠花,上一盘清炒豌豆头!”
我比较喜吃杏花村的小茨菇炖黑猪肉、白菜猪油渣。小茨菇炖黑猪肉,茨菇特别的小,比邻县大师汪曾祺笔下的茨菇还小,油浸水润,全入味了。这样接地气的喝酒,我觉得很亲切。
小酒馆有一个响当当的招牌:“杏花村上海大饭店”,这样的两个地名排列,我觉得很有意思。
&&&&&&&坐在小酒馆里,喝酒的人高矮胖瘦。请客的刘老板是个鸡、鸭、鹅联军司令,他用炕坊的旺鸡蛋招待朋友,谈到从前养鸡放鸭的艰辛,也许是酒精这东西容易让人动情,刘老板喝高了,自己被自己感动,竟像孩子似的,抽抽噎噎。
旺鸡蛋,平素我不敢吃,担心吃到蛋壳中沾毛的小鸡。那天在杏花村我吃了一只,将煮熟的旺鸡蛋,敲壳,蘸椒盐,口感和味道极佳。
在小酒馆里,我遇到回乡休假的张木匠。张木匠现在是一家装潢公司的老板,穿唐装。正为一件事烦心,一个人坐着喝酒。
新鲜的猪头肉,油汪、粉烂。写诗的陈老大吃得一愣一愣的,酒热耳酣之际,陈老大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陈老大说,要是有一张新鲜荷叶该多好啊,把猪头肉摊在荷叶上,就有了一个诗意的菜名:荷香猪头肉。
&&&&&&&吃一个地方的美食,有时会记住与它匹配的环境。那天,我坐在小酒馆里,看窗外斜风细雨,看到有一个人披蓑衣头,戴斗笠,在垂柳、油菜花掩映的小河上,撑一条船,我醉意朦胧,一时眼花,误以为是到了宋朝。
到杏花村喝酒,乡村的朴素民风,扑面而来。小酒馆朴实而拥挤,却有一种亲切的气氛,街巷平静,三两朵杏花从农家小院里逸出。从外面看,乡村小酒馆装帧也很鲜亮,借个机会溜到后面厨房,里面还有一口大锅土灶。小餐馆虽然穿着时代的化纤衣服,里面还藏着一颗古代的心。
有杏花的村庄,是一个偶尔来过,喝酒聊天的地方。酒醉的情况下,大脑皮层兴奋,一些话藏在心里,本来不说。酒后,飘然骑白马,有一个机会,让你表达。有个朋友微醉后,很开心。他拉着我,勾肩搭背,尽说些兄弟激赏,江湖义气的动情话。他对我说:兄弟,以后到村上来,记得给我打电话,不论什么时候,哥哥也会赶到你的身边。
&&&&&&&一个人在乡下内心容易变得柔软。在酒桌上,我遇到一个与我外婆同乡的人。想起小时候外婆为了我,辞了工作,每天推着小车带我在街上玩。等我渐渐长大,没有了收入的外婆,在电影院门口卖紫萝卜。大冷天,怕我上学饿着,早晨临出门时,用手帕包一只热乎乎的大炉烧饼,掖在枕头旁。一想到去世多年的外婆,老鸟哺雏的辛苦,不知为什么,我竟当着一个陌生人的面,一时哽咽。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杏花村,到杏花村去喝酒,我还幻想坐在牛背上。 (作者单位: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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