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里的 就诊信息一卡通 都有啥信息

您当前位置» >
江城医院就诊卡“一卡通”可挂同济协和两家号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陈凌燕 通讯员黄冬香 聂一钢 涂晓晨 李奕)到一家医院就得重新办一张就诊卡,多年来饱受患者诟病的这一情况终于开始改变。12月10日,武汉协和医院联合三家银行推出&升级版就诊卡&&&居民卡,据介绍,除了同时兼具就诊卡和银行卡的所有功能外,更加引人关注的是,该卡不仅能在武汉协和医院挂号就诊,还能够在同济医院挂号就诊。
居民健康卡系协和医院联合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推出,首批发放3万张。据介绍,该卡采用双CPU芯片加磁条方式,与个人身份证号直接挂钩,具有唯一性,存储着个人基本信息、就诊记录、健康档案等。为配合居民健康卡的使用,协和医院已在该院门诊楼8个楼层设置了100台自助设备。
12月10日,记者在现场看到,患者持健康卡在设备上轻轻一刷,其医疗记录、检查报告等信息均一目了然。而在有刷卡设备的诊室,患者可直接就诊、缴费,最大程度减少患者排队等候的时间,无需去财务窗口缴费,卡内余额还能在相对应的合作银行中取出来。
&原来医院之间电子信息系统互不相通,因此就诊卡不能通用,既让患者感到麻烦,又浪费了大量资源。&有业内相关人士介绍,多年来一直呼吁医院门诊实现&一卡通&,但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如今借助正在建设的各级卫生信息平台,在武汉两家最大的部属医院间迈出了&破冰意义的第一步&。
武汉协和医院副院长孔维佳也表示,居民健康卡将连接国家、省、地市三级卫生信息平台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两大数据库。通过数据库交互处理的高科技,可将分散不同地域、不同机构的数据进行整合,支撑起了居民电子信息在各系统之间的互换共享,也可以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实时更新。将来,居民可以通过健康卡,在全国范围异地就医时进行档案查阅,从门诊到住院均可&一卡通&。同时,持卡患者可以轻松实现新农合本地结算及脱机异地报销等。
(责任编辑:赵杰如)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浙江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市级“一卡通”就诊指南
【保护视力色:
一、市级统筹“一卡通”的适用范围?
凡在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包括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临安市、建德市、桐庐县及淳安县),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杭州市市民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和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以下简称证历本,含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证历本,下同),跨参保地在杭州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一卡通”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含普通门诊、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的,均可通过“一卡通”系统在定点单位实现医疗费即时结算。
二、参保人员跨参保地就医的需哪些就医凭证?
参保人员在定点单位就医时,应主动出示本人的社保卡和证历本。
社保卡由市政府委托杭州市市民卡服务机构负责制发;证历本由我市医保经办机构按照统一标准和格式负责制发。
三、如何更换和补领证历本?
参保人员证历本使用完或遗失的,应至本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换证或补证手续;变更参保地的,参保人员应至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四、参保人员跨参保地就医,按何种标准享受医保待遇?
& &&参保人员跨参保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结算。
统一使用《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并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各地不得自行调整或另行制定。
五、参保人员跨参保地就医产生的医疗费,如何结算?
&&& 参保人员在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跨参保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通过统一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信息系统进行实时结算。应由个人负担的,由就医地定点单位直接向参保人员收取;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负责支付给定点单位。
六、参保人员在定点单位发生未刷卡结算的医疗费用如何处理?
&&& 参保人员跨参保地就医的,因急诊抢救、社保卡挂失或损坏等原因,在定点单位发生的未刷卡结算的医疗费用,应至本市医保经办机构按相关规定办理结算。
七、参保人员跨参保地就医期间因病情需要使用特需用药、特殊治疗或转外就医的,有何规定?
&& &参保人员跨参保地就医期间,因病情需要使用特殊药物、特殊治疗的,可向有关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并由相关定点医疗机构代为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因疾病治疗需要转省外(限上海、北京)就医的,应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八、参保人员跨参保地就医期间发生违规情况如何处理?
参保人员跨参保地就医、购药发生的违规医疗费用,经稽核确认是定点单位违规的,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按医保政策有关规定,对其违规行为、违规费用进行处理;经稽核确认是参保人员违规的,由本市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
1、在浙江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范围以外的;
2、未经登记备案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的;
3、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自杀、自伤、打架斗殴、吸毒、酗酒等导致的;
4、出国、出境期间发生的;
5、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大面积食物中毒等发生的;
6、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的工伤和工伤旧病复发的;
7、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的女职工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及其后遗症发生的;
8、其它应当由赔偿责任者支付的。
十、就医期间哪些费用应由个人承担?
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包括自费、自理、自负三部分。
自费:是指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费用。如:生活用品费、陪客费、自费药品费等。
自理: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内的乙类项目(含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乙类药品等,需先由个人支付一定比例或额度的费用。如医疗服务项目中CT检查费5%、磁共振扫描(MRI)10%,药品目录中泰诺3%等。
自负:是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普通门(急)诊、规定病种门诊和住院医疗费。
市级“一卡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地区
&&&&&&&&&&&&&&&&&&&&&&&&& 淳安县
浙江省“一卡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地区
杭州市本级
宁波市本级
温州市本级
嘉兴市本级
湖州市本级
绍兴市本级
金华市本级
衢州市本级
舟山市本级
台州市本级
丽水市本级&&&&&&&创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协和医院就诊卡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