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门打开碰骑车子游阳朔路线上学孩子的头部了,车子被留在现场,司机人跑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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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吧武汉司机因刮蹭事故捅人酿成血案 警方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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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晚7点,一辆小轿车与电动车在青山区冶金街108街坊门口发生一起轻微擦碰,没想到两小时后,轿车司机及朋友在青山区交通大队门口持刀将电动车主夏某捅伤,夏某身中6刀。昨晚11点,记者从警方获悉,目前已经以寻衅滋事罪立案调查此案。
轿车车主索赔2000元遭拒
前天晚上7点左右,47岁的夏某骑电动车在青山恩施街往工业二路方向行驶,当行驶到冶金街108街坊南1门处,对向一辆灰色东风本田小轿车左转准备进入小区,两车发生擦碰。
昨天上午,武汉晚报记者在武钢总医院采访了受伤的夏某。他说,当时车主韩某由于转弯角度较小而与他的电动车相撞,他摔倒在地上,轿车的前保险杠及引擎盖被划伤。事发后,夏某愿意赔付几百元,然而,韩某却提出2000元的修理费,夏某无奈选择报警。
交警赶到时,发现双方已撤离现场,便根据双方的口述初步判断,轿车负全责。韩某当时提出异议,电动车为黄牌车属于超标车辆。交警当即表示,事故三七开,电动车三成,轿车七成责任。由于夏某没有带身份证,无法现场开具处罚单,交警便要求双方到交通大队协商处理。
随后,双方赶到青山区交通大队。但因双方分歧较大,而且夏某腿部不适,民警提出,让夏某先去医院检查,次日上午再来协商,并将双方车辆暂扣。
交警大队门口发生血案
当晚8点50分左右,夏某与韩某分别走出交通大队大门。谁料,刚走到交通大队门口斑马线上,韩某的一帮朋友赶来,与夏某从口角之争发展到肢体冲突。
夏某说,当时曾坐在轿车副驾驶座的黑衣男子右手紧紧勒住自己的脖子,左手持匕首猛捅其后背和臀部。韩某也站在其身后拿着匕首。3男子围着他一阵乱捅。这时,夏某的哥哥阿胜(化名)发现后,立即拿起路边的反光锥反击,但用力一打便软了,对方发现后立即持刀围攻,阿胜只好逃离现场。“3人追砍我时,韩某持刀冲在最前面。”阿胜回忆起来仍心有余悸。
昨天下午,武汉晚报记者赶到青山区交通大队见到了负责调解此交通事故的林警官。林警官表示,事发后,他立即用无线电报警并联系120救护车。事后,警方调看了监控录像,并没有发现打斗现场有交通民警。
6处刀伤均深达10厘米
记者在医院采访夏某后发现,6处刀伤集中在背部和臀部,他躺一小会儿就要翻个身。
据武钢总医院创伤外科副主任医师郝杰介绍,夏某身上有6处刀伤,伤口均深约10厘米。其中后背一刀刺穿肺部,造成血气胸。手术进行了3个多小时,并进行胸腔闭式引流。目前患者病情比较稳定。
夏某的妻子说,她在一家单位食堂帮工,收入微薄,丈夫去年爬山时摔断了腿,右腿上的钢板至今没有取出,为此他一年来都没有上班。她说,丈夫还有好几项检查没来及做,入院时交的4000元钱已经花光。19岁的儿子趁暑假在汉口打工,怕儿子知道了担心,父亲受伤的事还没有告诉他。
昨天中午12点50分,韩某的姑姑和姑父来到病房,探望伤者。韩某的姑姑韩女士说,半小时前,她接到侄儿电话才知道出事了。侄儿不敢让爸爸妈妈知道,拜托她到医院看一看。
韩女士兄妹六人,侄儿是弟弟的独子。去年年初,弟媳查出胃癌,紧接着弟弟二次中风,险些瘫痪。当时因为没钱做化疗,弟弟向单位借了2万元钱,每月从工资里扣800多元,拿到手就只剩600多元,艰难维持着一家人的生活。韩女士说,目前,弟弟一家几乎到了揭不开锅的地步,顿顿青菜稀粥。其他几个哥哥姐姐经常接济他们,这辆车是两年前买的,那时,他家里条件还不错。
行凶者父母仍不知情
昨天下午,韩某的姑姑和姑夫带记者来到了韩某家中,一路上一直叮嘱,怕老人承受不了打击,不要说出实情。记者来到红钢城韩某的家看到,这是一栋上世纪90年代建成的筒子楼,老两口和儿子挤在一间不到20平方米的房间。除了几件破旧的家具,房间可用“家徒四壁”形容。靠墙的木桌上摆着他们的午餐――包菜、白菜、榨菜,不见一丝荤腥。蔡女士说,他们生病后生活不能自理,这是60多岁的姐姐赶来做的菜。
韩某的母亲蔡女士52岁,身高1.66米体重只有88斤。父亲韩先生54岁,因为中风,行动不便。夫妇俩对儿子伤人的事并不知情,还以为孩子上班去了。
蔡女士说,他们一家三口都在武钢工作,若不是夫妻俩重病,生活算得上小康。三年前,夫妻俩给儿子买了一套婚房,月供3900元从蔡女士的退休金里出。没想到两年后,他们就接连病倒,家里一下子被掏空了。去年3月,蔡女士查出胃癌,手术和放化疗前后花去15万。到丈夫生病时,家里已拿不出一分钱,只好跟亲戚借了5万。
韩先生说,前不久,他去上班,硬是被领导送了回来,考虑到他家里实在困难,同事自发给他们捐款2800元钱。
“儿子27岁了,如果姑娘伢知道他父母一个患癌,一个中风,谁还肯嫁给他?”觉得自己生病拖累了儿子,老两口非常愧疚,蔡女士言谈中几度落泪。
记者连线轿车车主韩某
“没料到会这样,
都是我的错”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车主韩某。
记者:车子发生碰擦,为什么找对方要2000元钱?
韩某:我与夏某碰撞之前就已经刹车了,是他的电动车撞上了我的车头。当时他提出几百元私了,为此,我打电话咨询了4S店,得知修理费大约需要2000元。
记者:当时在交通大队门口发生了什么?
韩某:当晚8点50分左右,我与夏某从青山区交通大队出来过马路时,前来安慰我的朋友与他发生口角,继而出现肢体冲突,当时,我也没有太在意,直到看到他浑身是血,才意识到问题严重了。我真的没料到事情会这样,都是我的错,但我没有亲自持刀捅伤他。
记者:事后你是怎么做的?
韩某:事发后我感到非常害怕。因父母为我买房买车已经投入了很多钱,去年,父亲二次中风,母亲又得了胃癌,今年,我借了十几万准备给房子装修的,没想到朋友们因为我而把他捅伤了。中午,我就打电话告诉姑妈,希望姑妈能替我去看夏先生,替我说一声“对不起”。
记者:为什么不自己去呢?
韩某:当时,我心里其实非常纠结。我也想过如能亲自到医院对伤者道歉将更有诚意,但因害怕对方报复一直犹豫不决。不过,在大家的劝说下,我已经想通了。晚上,我会到医院向伤者及其家属道歉,然后,去派出所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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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边骑车边玩手机致一头撞上路边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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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的功能越来越丰富,随时随地玩手机的人也越来越多。近日,一位姑娘一边骑电动车一边刷微信,结果撞上了停放在路边的货车。自己摔得鼻青脸肿不说,还要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通讯员 江公宣  现代快报记者 陶维洲  11月17日晚上8点半左右,南京江宁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某市场门口发生一起电动车撞货车的交通事故,双方因事故责任产生分歧,吵得不可开交。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看到一男一女互指对方,口中脏话不断。一辆电动车倒在货车旁,地上还有一部屏幕已摔碎的手机。民警将吵架的两人分开,女子鼻青脸肿,要求民警为她讨个公道,而一旁的货车司机不停地喊冤。民警登记双方信息后,将女子送往附近医院救治。  经过调查,民警得知受伤女子小李今年25岁,安徽人,就在附近工作。当晚8点左右,她下班从公司出来,骑着电动车回宿舍。小李是个手机控,骑在车上也要玩手机。她一手扶着车把,一手拿着手机开始刷微信,根本没注意到骑行路线上停着一辆货车。正当她聊得起劲时,“砰”的一声撞上了货车尾部,顿时摔得鼻青脸肿,手机也摔坏了。小李认为是货车随意停放才导致自己受伤的,于是和司机刘师傅理论。  民警对事故责任进行判定:小李因骑电动车玩手机,未注意观察路面,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判定其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刘师傅的车虽然停在路边,却违反了夜晚停车必须开启警示灯、设置警告标志牌的规定,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在此,民警提醒“低头族”们,在路上请将手机放一边。司机在路边停车时,也一定要做好安全警示措施。(原标题:边骑车边刷微信 一头撞上路边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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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建议使用 IE5.0 以上浏览器 分辨率把孩子留在车里的大人,该不该被公诉?(不熄火,司机离开车辆,是不是违法?) | 谋杀 现场 法医小组 | 果壳网 科技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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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此次悲剧的间接原因吧。新问题,死机离开未熄火的车辆,是不是违法交通法?如果是,由此间接造成的一名男性死亡,司机是不是需要负法律责任?请注意,这里是一名男性死亡,而不是司机的孩子死亡。很多人把孩子当成父母的附属品,不当成一个独立的公民。引用某人的一句话,大家看看答案是什么:如果这是一个保姆做出这种事情,当父母的会说这是难免的而不追究保姆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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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鉴于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个杯具,我觉得是不会被公诉的……我是觉得这种粗心大意的父母不公诉一对儿实在无法震慑天下二百五啊……一个个用孩子的血总结的教训根本没用好么,拳头不真打在他们身上他们才不知道长记性= =
该!其实家长也有过错来自
首先要完善这方面的立法吧。。。。。现在国内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个大笑话。。。。。。。。。这事情要能促进立法那也总算有一点意义,只怕这都难。。。。
引用 有人呼吁把孩子妈妈抓起来判刑。天寒地冻,车后座的孩子在熟睡。她面临两个选择:1、冒着孩子被折腾醒或感冒的风险抱着孩子一起进自家超市办那件10min搞定的小事;2、让车着火维持供暖不折腾孩子。这个妈妈不是疏忽,她只是向这个社会支付了后者不配拥有的信任预付,并因此遭受惩罚.
引用 的话:引用 有人呼吁把孩子妈妈抓起来判刑。天寒地冻,车后座的孩子在熟睡。她面临两个选择:1、冒着孩子被折腾醒或感冒的风险抱着孩子一起进自家超市办那件10min搞定的小事;2、让车着火维持供暖不折腾孩子。这个妈妈不是疏忽,她只是向这个社会支付了后者不配拥有的信任预付,并因此遭受惩罚.这事没那么简单,先告诉我,当时父母是不是同时在,如果是,为什么不能一个去办事一个留下来看娃?如果不是,之前汽车行进的途中,娃就一个人躺在后座?没有安全座椅没有保护就这么躺着???无论凶手有多可恶,这对父母绝对是失职的。
上边那句话是肉唐僧说的,我是借用。
引用 的话:上边那句话是肉唐僧说的,我是借用。车点着火,把孩子放在车里,自己出去办事?不知道这么干会一氧化碳中毒的?在车里开着空调睡着后一氧化碳中毒挂掉的新闻年年有啊。我记得还有因此被算作因公殉职(还是牺牲)的官员呢。说句难听的:这孩子在这爸妈手里,能养大真的是奇迹。
这父母失职是绝对的。但是提起公诉?想不出以什么罪名来提起公诉啊。
引用 的话:这事没那么简单,先告诉我,当时父母是不是同时在,如果是,为什么不能一个去办事一个留下来看娃?如果不是,之前汽车行进的途中,娃就一个人躺在后座?没有安全座椅没有保护就这么躺着???无论凶手有多可恶,这对父母绝对是失职的。又开始网络断案了,发挥想象力与恶意,对受害者显示自己的高贵和聪明,你是吃人血馒头长大的吧?
引用 的话:车点着火,把孩子放在车里,自己出去办事?不知道这么干会一氧化碳中毒的?在车里开着空调睡着后一氧化碳中毒挂掉的新闻年年有啊。我记得还有因此被算作因公殉职(还是牺牲)的官员呢。说句难听的:这孩子在这爸妈手里,能养大真的是奇迹。10分钟一氧化碳中毒?别用想象的事情代替现实。
美国12岁以下孩子不能单独留在家里,让12岁以下儿童单独留在家里是违法行为。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被警察知道,不但孩子会被相应的社会福利机构或警察带走,父母还会被起诉“危害孩子安全罪”。父母如果要想要回孩子,则需要经历一系列持久的法庭官司。如果法庭判定父母缺乏监管能力,那么孩子很可能就不能回来了。因为12岁以下的孩子不具备完全的自救能力。出什么意外,是家长和孩子无法全部预料的。绝对有借鉴意义,就该这样立法!包括把孩子留车里的案件!意外之所以为意外,就是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所以孩子必须时刻在身边!
引用 的话:美国12岁以下孩子不能单独留在家里,让12岁以下儿童单独留在家里是违法行为。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被警察知道,不但孩子会被相应的社会福利机构或警察带走,父母还会被起诉“危害孩子安全罪”。父母如果要想要回孩子,则需要经历一系列持久的法庭官司。如果法庭判定父母缺乏监管能力,那么孩子很可能就不能回来了。因为12岁以下的孩子不具备完全的自救能力。出什么意外,是家长和孩子无法全部预料的。绝对有借鉴意义,就该这样立法!包括把孩子留车里的案件!意外之所以为意外,就是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所以孩子必须时刻在身边! 每这种不幸发生,数不清的怨妇和撸sir忙不迭跳出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最苛刻的标准加害不幸的人。顺着网线甩出虚拟的馒头蘸回人血,涂得下身精湿。这帮脑残的禽兽,惟一的消谴是谁倒霉就喷谁。与他们的前辈义和团与红卫兵相比,打倒在地的?气未必有,踏一万只脚的施虐机会却从不肯错过.\转发
引用 的话:这父母失职是绝对的。但是提起公诉?想不出以什么罪名来提起公诉啊。不知道你有孩子没有,我刚有,我会用生命保护我的女儿,但我告诉你任何一个父母,在照顾孩子的过程中都会有意外发生,意外和错误是两回事。不能用理论上的所谓完美的标准来要求现实中的人。
引用 的话:10分钟一氧化碳中毒?别用想象的事情代替现实。想是10分钟而已。要是有什么意外呢?例如说拉肚子蹲坑了?或者办事排队了?或者碰到个朋友聊high了?不可控的因素多了。我没说这次10分钟回来就一定出事,或者说下次15分钟就一定出事。但是这么干,迟早出事--就好像那些开着空调在车里睡觉的人,都是第一次这么干就挂掉的吗?
引用 的话:不知道你有孩子没有,我刚有,我会用生命保护我的女儿,但我告诉你任何一个父母,在照顾孩子的过程中都会有意外发生,意外和错误是两回事。不能用理论上的所谓完美的标准来要求现实中的人。我小孩刚一岁。但是不能长时间停车开空调,就算不涉及小孩,也应当是所有开车的人的常识。只是小孩更要注意,因为他们的中毒剂量会更低。
这对父母的做法出事的几率可以说是小概率事件,这种情况下,提醒大家注意是对的,但所谓深挖受害父母的错误就是过分的行为。
引用 的话:我小孩刚一岁。但是不能长时间停车开空调,就算不涉及小孩,也应当是所有开车的人的常识。只是小孩更要注意,因为他们的中毒剂量会更低。你说得对,但10分钟左右,这种可能性太低了。
引用 的话:想是10分钟而已。要是有什么意外呢?例如说拉肚子蹲坑了?或者办事排队了?或者碰到个朋友聊high了?不可控的因素多了。我没说这次10分钟回来就一定出事,或者说下次15分钟就一定出事。但是这么干,迟早出事--就好像那些开着空调在车里睡觉的人,都是第一次这么干就挂掉的吗?这个是过度演绎了。
引用 的话:引用 有人呼吁把孩子妈妈抓起来判刑。天寒地冻,车后座的孩子在熟睡。她面临两个选择:1、冒着孩子被折腾醒或感冒的风险抱着孩子一起进自家超市办那件10min搞定的小事;2、让车着火维持供暖不折腾孩子。这个妈妈不是疏忽,她只是向这个社会支付了后者不配拥有的信任预付,并因此遭受惩罚.那她也该为自己的无知负责。因为无知,她面临的选项是:1.把孩子留在车里,不会出什么事。 2.带走孩子,那么孩子可能会感冒。但如果她思维再健全一点,那么她面临的选项就是:1.把孩子留在车里,可能不会出什么事。但也可能被闷死,被盗车,车自燃起火,车被失控的巴士撞到,甚至陨石砸中(别笑,意外之所以为意外,就是完全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2.带走孩子,那么孩子可能会感冒。在这种条件下,趋利避害,还会选择把孩子留在车里吗?
引用 的话:不管是不是因为一氧化碳中毒,单独留下2个月的婴儿,都可以断定为失职。我当初陪我小孩在床上玩,去3米外的桌子倒杯水喝,都被我lp说了半天。当然,说要起诉什么的,那确实上纲上线了,而且也没有合适的罪名。
引用 的话:不应该深挖父母的错误?11楼提到的美国的法律,意义何在?
引用 的话:不管是不是因为一氧化碳中毒,单独留下2个月的婴儿,都可以断定为失职。我当初陪我小孩在床上玩,去3米外的桌子倒杯水喝,都被我lp说了半天。当然,说要起诉什么的,那确实上纲上线了,而且也没有合适的罪名。希望此次事件能推动中国对此类事件的立法。
引用 的话:又开始网络断案了,发挥想象力与恶意,对受害者显示自己的高贵和聪明,你是吃人血馒头长大的吧?那麻烦给个详尽的报道吧,我确实好奇是什么“必须”的理由让父母“不得不”把娃单独留在车里?随便您用什么语气质疑我吃什么长大的,我个人不认为在任何情况下把2个月大的娃单独留在任何地方(何况是公共场所)是安全的。也许大部分情况没事,但我觉得,强化这种“大部分情况”不利于保护更多的孩子。杯具已经发生,除了谴责凶手,我觉得如果能促发一些父母的反思,可能的话促进对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的完善,那么杯具也总算有一定价值。象现在的情况,是想要起诉父母恐怕也没有合适的理由。你可以说我是恶意的禽兽,但对于这对父母,我真忍不住不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引用 的话:那她也该为自己的无知负责。因为无知,她面临的选项是:1.把孩子留在车里,不会出什么事。 2.带走孩子,那么孩子可能会感冒。但如果她思维再健全一点,那么她面临的选项就是:1.把孩子留在车里,可能不会出什么事。但也可能被闷死,被盗车,车自燃起火,车被失控的巴士撞到,甚至陨石砸中(别笑,意外之所以为意外,就是完全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2.带走孩子,那么孩子可能会感冒。在这种条件下,趋利避害,还会选择把孩子留在车里吗?带走孩子,还可能生炉子爆炸呢,这时你又说为什么不留在车里了。这种推理,既残忍有无知。
引用 的话:不应该深挖父母的错误?11楼提到的美国的法律,意义何在?美国是美国。美国很多妇女生完小孩之后几年都是全职妈妈,所以他们有这样的条件,这样立法。但是中国,你觉得目前来说,各方面的条件现实吗?至少我个人认为,在社会其它条件未成熟的时候,类似的立法毫无意义,就算立了,也没有可执行性。
引用 的话: 每这种不幸发生,数不清的怨妇和撸sir忙不迭跳出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最苛刻的标准加害不幸的人。顺着网线甩出虚拟的馒头蘸回人血,涂得下身精湿。这帮脑残的禽兽,惟一的消谴是谁倒霉就喷谁。与他们的前辈义和团与红卫兵相比,打倒在地的?气未必有,踏一万只脚的施虐机会却从不肯错过.\转发 就针对这一句话,我表示这种不幸事件里不幸的人只有一个——就是死了的那一个。
引用 的话:那麻烦给个详尽的报道吧,我确实好奇是什么“必须”的理由让父母“不得不”把娃单独留在车里?随便您用什么语气质疑我吃什么长大的,我个人不认为在任何情况下把2个月大的娃单独留在任何地方(何况是公共场所)是安全的。也许大部分情况没事,但我觉得,强化这种“大部分情况”不利于保护更多的孩子。杯具已经发生,除了谴责凶手,我觉得如果能促发一些父母的反思,可能的话促进对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的完善,那么杯具也总算有一定价值。象现在的情况,是想要起诉父母恐怕也没有合适的理由。你可以说我是恶意的禽兽,但对于这对父母,我真忍不住不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举个例子,:我拿着手机听音乐,被小偷偷了(北京非常常见),你要说,“这样容易被偷,下回注意点”,和“你这样是错误的,应该为被偷负责任”。能看出两者的不同吗?
其实我真的不了解实际的情况,谁能先告诉我,当时是父母都在,还是一方在?如果都在,那么之前你们说的面临的2个选项是不成立的,至少多一个我个人看起来比较两全的方案:一个大人办事,另一个看孩子。如果不是都在,只有一个大人开车,后座放个孩子,我更纠结的是那他们平时开车的时候危不危险啊啊啊???这不是简单疏忽的问题吧?
引用 的话:不知道你有孩子没有,我刚有,我会用生命保护我的女儿,但我告诉你任何一个父母,在照顾孩子的过程中都会有意外发生,意外和错误是两回事。不能用理论上的所谓完美的标准来要求现实中的人。赞同!
引用 的话:就针对这一句话,我表示这种不幸事件里不幸的人只有一个——就是死了的那一个。母亲已经精神症状发生,进了医院了,这家人一辈子都会在悔恨中,这不是受害者,这是什么?
引用 的话:美国是美国。美国很多妇女生完小孩之后几年都是全职妈妈,所以他们有这样的条件,这样立法。但是中国,你觉得目前来说,各方面的条件现实吗?至少我个人认为,在社会其它条件未成熟的时候,类似的立法毫无意义,就算立了,也没有可执行性。立法也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不断的有事件推动。没有人指望中国立刻效仿美国立法,但是希望能是前进的方向。
引用 的话:不应该深挖父母的错误?11楼提到的美国的法律,意义何在?美国法律适用吗?你确定这样的行为在美国就会被定罪?法律是那么简单就能拿来照用的吗?另外美国法律是建立在吗,美国社会基础上的,我经常看超级保姆,这是一款非常受欢迎的美国节目,是帮助父母照顾孩子的是实际发生的事情,按照你们想想的美国法律,那些父母早就都没孩子养了。
引用 的话:母亲已经精神症状发生,进了医院了,这家人一辈子都会在悔恨中,这不是受害者,这是什么?是谁让她们落得如此下场?不是自己的疏忽(所谓“对这个社会的不合适的信任”)吗?但是无辜枉死的那个,他干了什么作死的事吗?好像什么都没干就被人坑死了吧……
引用 的话:立法也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不断的有事件推动。没有人指望中国立刻效仿美国立法,但是希望能是前进的方向。美国法律不是你你想象的,看看超级保姆吧,里面的错误不计其数,怎么父母都没被剥夺监护权?那可是美国公开播放,极受欢迎的节目。
引用 的话:是谁让她们落得如此下场?不是自己的疏忽(所谓“对这个社会的不合适的信任”)吗?但是无辜枉死的那个,他干了什么作死的事吗?好像什么都没干就被人坑死了吧……是犯罪恶人的责任,请你搞清楚。
引用 的话:是谁让她们落得如此下场?不是自己的疏忽(所谓“对这个社会的不合适的信任”)吗?但是无辜枉死的那个,他干了什么作死的事吗?好像什么都没干就被人坑死了吧……我举个例子,:我拿着手机听音乐,被小偷偷了(北京非常常见),你要说,“这样容易被偷,下回注意点”,和“你这样是错误的,应该为被偷负责任”。请注意这两者的不同。
遗传学博士,科学松鼠会成员
引用 的话:车点着火,把孩子放在车里,自己出去办事?不知道这么干会一氧化碳中毒的?在车里开着空调睡着后一氧化碳中毒挂掉的新闻年年有啊。我记得还有因此被算作因公殉职(还是牺牲)的官员呢。说句难听的:这孩子在这爸妈手里,能养大真的是奇迹。殉职的是在车库里,区别在哪里很容易发现的。
引用 的话:美国法律适用吗?你确定这样的行为在美国就会被定罪?法律是那么简单就能拿来照用的吗?另外美国法律是建立在吗,美国社会基础上的,我经常看超级保姆,这是一款非常受欢迎的美国节目,是帮助父母照顾孩子的是实际发生的事情,按照你们想想的美国法律,那些父母早就都没孩子养了。到什么时候父母的这种行为才是错误的呢?现在不是,将来什么时候是呢?如何从没错变成有错呢?或许你觉得一直都会是没有错误?电视剧里面还有跟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呢,也照样大红特红。你用电视剧想说明什么?
遗传学博士,科学松鼠会成员
引用 的话:这事没那么简单,先告诉我,当时父母是不是同时在,如果是,为什么不能一个去办事一个留下来看娃?如果不是,之前汽车行进的途中,娃就一个人躺在后座?没有安全座椅没有保护就这么躺着???无论凶手有多可恶,这对父母绝对是失职的。国内已经强制使用婴儿安全座椅了??早该这么做了。
引用 的话:到什么时候父母的这种行为才是错误的呢?现在不是,将来什么时候是呢?如何从没错变成有错呢?或许你觉得一直都会是没有错误?电视剧里面还有跟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呢,也照样大红特红。你用电视剧想说明什么?不是电视剧,是现实,帮助现实中的父母照顾孩子,里面比'让孩子单独待10分钟“这样的事情过分的不及其数,事实上大部分都过分,你认为那些父母都应该被剥夺监护权?
引用 的话:国内已经强制使用婴儿安全座椅了??早该这么做了。没有啊。。。。只是我个人观点觉得应该强制使用。。。。而已。。。。。。
引用 的话:是犯罪恶人的责任,请你搞清楚。不客气的说某些不负责任的父母(或者更不客气地说还有那些缺根弦的父母)为凶手提供了极大便利,很多甚至说是一不小心当了帮凶也不为过——不只限于这个案子。
引用 的话:我举个例子,:我拿着手机听音乐,被小偷偷了(北京非常常见),你要说,“这样容易被偷,下回注意点”,和“你这样是错误的,应该为被偷负责任”。请注意这两者的不同。因为手机是你自己的东西可以随便你处置啊,但是孩子不是“任何人的所有物”啊不能想拆就拆想砸就砸啊……
引用 的话:美国法律不是你你想象的,看看超级保姆吧,里面的错误不计其数,怎么父母都没被剥夺监护权?那可是美国公开播放,极受欢迎的节目。会不会被定罪和该不该定罪是两码事,和有没有法律对此规定是两码事,有人公开有法不依不是其他人违法的借口。我觉得你逻辑不对。
引用 的话: 每这种不幸发生,数不清的怨妇和撸sir忙不迭跳出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最苛刻的标准加害不幸的人。顺着网线甩出虚拟的馒头蘸回人血,涂得下身精湿。这帮脑残的禽兽,惟一的消谴是谁倒霉就喷谁。与他们的前辈义和团与红卫兵相比,打倒在地的?气未必有,踏一万只脚的施虐机会却从不肯错过.\转发 这段话不管是不是转发,至少代表你的观点。不管青红皂白,把所有支持立法者都划为一类人:以加害别人为乐满足自己变态心理的网络红卫兵。我倒要反问你了,这就不是”以最坏的恶意、最苛刻的标准”来给人贴标签么?果然什么人看什么事其实看到的都是自己的心态。心理变态的网络红卫兵是有的,但并不是所有人。还有很多人是真正在关心如何完善法制。请不要混为一谈。引用 的话:不知道你有孩子没有,我刚有,我会用生命保护我的女儿,但我告诉你任何一个父母,在照顾孩子的过程中都会有意外发生,意外和错误是两回事。不能用理论上的所谓完美的标准来要求现实中的人。你之所以认为这是个意外,而不是错误,因为你和这位母亲的思维一样不健全。因为无知,她面临的选项是:1.把孩子留在车里,不会出什么事。 2.带走孩子,那么孩子可能会感冒。但如果她思维再健全一点,那么她面临的选项就是:1.把孩子留在车里,可能不会出什么事。但也可能被闷死,被盗车,车自燃起火,车被失控的巴士撞到,甚至陨石砸中(别笑,意外之所以为意外,就是完全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2.带走孩子,那么孩子可能会感冒。在这种条件下,趋利避害,还会选择把孩子留在车里吗?美国为何要这样立法,是为了普及有些所谓“意外”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有了这个概念,那么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它就是一个错误,不能再称为意外。
遗传学博士,科学松鼠会成员
引用 的话:美国法律适用吗?你确定这样的行为在美国就会被定罪?法律是那么简单就能拿来照用的吗?另外美国法律是建立在吗,美国社会基础上的,我经常看超级保姆,这是一款非常受欢迎的美国节目,是帮助父母照顾孩子的是实际发生的事情,按照你们想想的美国法律,那些父母早就都没孩子养了。把孩子单独扔在车里足够让条子来把你带走。当然了,条子未必发现这种情况。
遗传学博士,科学松鼠会成员
引用 的话:没有啊。。。。只是我个人观点觉得应该强制使用。。。。而已。。。。。。是啊,学别人经验就好,真没必要重复别人的教训
引用 的话:会不会被定罪和该不该定罪是两码事,和有没有法律对此规定是两码事,有人公开有法不依不是其他人违法的借口。我觉得你逻辑不对。你在呢么知道违法,你自己先定义违法了,事实是吗?
引用 的话:国内已经强制使用婴儿安全座椅了??早该这么做了。至少在北京,这个是很多比较主流的交通节目(不仅限于电视)和育儿节目都提到过的。而且汽车配件市场都有卖(当然质量不一……)。理论上不太可能存在“与现代社会正常接触的宝宝爸妈不知道小孩子需要使用宝宝椅”的情况……不知道现在交通法里“副驾抱着婴幼儿”算不算违法,不过这个确实是不行。
引用 的话:把孩子单独扔在车里足够让条子来把你带走。当然了,条子未必发现这种情况。呵呵,又是脑补,超级保姆在美国公开播出,被你可以报案,看看是不是警察管?知道我看的最近一集,爸爸为了惩罚孩子错误,让孩子喝热汤,按这里人的逻辑,绝对是虐待,节目都公开播出这么多时间了,怎么就没人报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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