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总深圳交警中队队不办事怎么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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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实名举报潜山县交警队行政不作为(图)
诉称耗费3870万建好的驾考中心,一年多未获申报,利益相关方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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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成的驾考中心
  46岁的王传文,是安庆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潜山县现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法人代表。
  黄德奕,潜山县公安局副局长、潜山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日前,两个平时业务往来较为频繁的同乡,因为驾驶人考试场地到底是&县政府建设&还是&社会化建设&的问题,产生了争议,闹僵了。
  一个拖着一年多未申报,一个无奈之下实名举报。
  人大代表的举报信
  9月10日,中秋节小长假结束后第二天,安庆市人大代表、潜山县现代驾校法人代表王传文干了一件大事。
  他实名举报潜山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队大队长黄德奕,称其&行政不作为&。并且将举报信寄给了省、市、县领导,潜山县人大、纪委、政法委、检察院等部门。
  9月15日,潜山县现代驾校内,王传文拿着这份举报信,告诉市场星报记者,&实名举报,不是一时冲动,是实在被逼无奈。&
  据了解,现代驾校年均拥有学员1万多人,是潜山县规模最大的驾校,在安庆市排名第三。按理说,与当地交警部门联系密切,关系和谐。为何如今闹到实名举报,僵持不下的境地?
  王传文坦承,这一切因现代驾校申报社会化考场受阻而起。
  投资3870万建训考基地
  王河镇开发区,距离潜山县城约11公里,现代驾校新建的训考基地就坐落于此。办公楼统一的灰顶白墙,错落有致,新铺的水泥路面曲折纵横,绿化点缀,还有别致的岗亭,林立的电子眼设备,宽敞明亮的控制室,俨然一个花园式驾校。
  &2012年10月开始动工,2013年10月竣工。工程总投资3870万元,一切都是依照社会化考场的标准建的。&王传文告诉市场星报记者,&我们建这个考场时,先后经过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黄德奕,县公安局原局长吴宿华同意,县发改委批准立项后,才开工的。建好后,我们一直请求县交警大队向市交警支队申报验收,但黄德奕以各种理由不予申报。&
  &建成至今一年多,几乎一天损失一万;而且,考场一日批不下来,县里万名考生还要到安庆去考试,不仅不便利,而且给县里经济造成上千万元的损失。我认为交警大队理应向上申报,至于申报上去后验收合不合格,是我们的事情。你要是不申报,就是严重的行政不作为。&王传文说,自己平时好琢磨几句打油诗。为此事他还&诗兴大发&&&&现代驾校像花园,建设投资四千万;培训考试于一体,方便学员省心烦;利民惠政兴企业,深化改革大发展;一年考场没批下,拖得企业快破产。&
  领导的签字意见
  王传文告诉市场星报记者,2013年3月,现代驾校向潜山县公安局递交关于请求建设潜山县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的申请,并抄送县交警大队,但是并未获同意。
  日,现代驾校又向县政府递交了《关于请求县政府协调落实考试中心考场的报告》,称,&目前,我校考场主体工程已经完工,考试电子设备和机械已购进,由于考试业务仍需由交警部门为主体,故我校可作为社会化投资方,或卖或租给县交警大队使用。&
  一个月后,在这份报告上,添上了众多县领导的签字批示。
  6月16日,宣传部原部长黄银枝批示:建考试中心是发展的需要,建议县政府在支持民营企业、不重复投资的前提下协调好中心建设。
  7月12日,时任县长石力批示:请立全县长、宿华局长阅,银枝部长的建议有道理,请两位重视并协调,妥善推进考试中心建设。
  7月16日,时任公安局长吴宿华批示:请交警大队按领导批示要求,尽快拿出意见向县政府汇报。
  县政府:建议合作共建
  看到这里,不禁有读者要问,既然县领导纷纷签字支持,为何考场申报工作至今无果?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
  今年5月,潜山县政府对该县驾驶人考场相关情况进行了调研,点出了问题的关键所在:我县驾驶人考试场地是&县政府建设&还是&社会化建设&,利益相关方出现很大争议。
  这里所说的利益相关方分别指县交警大队和现代驾校。
  前者的观点:建设考试中心是创建一等车管所需要;考试中心是执法场所,不存在社会化问题;结合考试中心建设,加快车管所整体搬迁;驾校建设规范的训考场地只是其发展需要。
  后者的观点:政策鼓励、条件具备、节约资源、惠及群众。
  调研组分析认为:虽然政府自建驾驶人考场是全市主要建设模式,但在我县有诸多因素制约,包括用地选址、规划建设、建设资金。而从社会建设层面看,一是上级政策允许,二是基础良好,三是不影响&一等车管所&创建。且在全国及我省均有成功经验,可以探索创新。实行驾驶人考场&社会化&是符合我县目前发展实际的最优选项。
  &建议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召开专题协调会,让利益相关方从全县大局出发,认清各类建设模式利弊,作出妥协和让步,加快驾驶人考试分考场建设。建议采取合作共建方式,实现县交警大队和社会机构在考察建设、管理和运作上的互惠合作。利益合理分配。&调研组最后给出了对策建议。
  以上的调研报告形成于今年4月,但此后召开的协调会,效果并不理想。
  交警大队长:他是盲目投资
  接下来,事情就演变成中秋长假后的实名举报。
  对于遭举报,当事人黄德奕又作何解释?9月18日,市场星报记者拨通了黄队长的电话。
  &举报的内容不属实,不然我早就进去了。&对于自己被举报一事,黄队长表示,&组织上可以来调查,我相信会给出一个公正结果。&
  &其实他(王传文)是盲目投资,因为早在他之前,我们交警部门也向县发改委递交了项目备案,比他还早个把月。不过后来他的批了,我们的没批。&提及现代驾校申报社会化考场一事,黄队长表示,&我们有不同意见,因为当时公安部门规定,创建一等车管所必须要有考试中心,而且还必须有自己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再者,现代驾校在县城的最南边,距离有的乡镇都有80公里,比较远,对学员不方便。&
  同时,黄队长也承认,如果交警部门自建考试中心,资金方面的确也有困难。&可以合作,但不是必须。我们正在安排一个副队长与他协商,具体的细节方面,问题还比较多。这个事双方要慢慢商量。&
  潜山县社会化考场之争,何时才是终点?记者将继续关注。(市场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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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 法制网交通安全频道发布时间: 16:37:37  【法制网交通安全频道】讯 近日,安徽省太和县一驾校学员向市长热线“举报”称其在科目三路考中向一位姓“马”的考官送600元钱。接到该“举报”后,该县交警大队第一时间深入大队考务中队进行核查,并没有该学员“举报”的“马”姓考官,包括整个交警大队也没有“马”姓民警。11月20日上午,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张松在交警大队教导员陈治华的陪同下再次来到考务中队,在车管所二楼会议针对“举报”开展队伍廉政警示教育,深化民警廉洁自律意识,大队副大队长高孔武和考务中队所有民警参加了专题廉政警示会,举一反三,防微杜渐。
  会上,教导员陈治华向与会民警认真传达了该“举报”内容和核查结果。强调:虽然该“举报”不涉及考务民警,但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要举一反三,防微杜渐。警示广大民警要引以为戒,坚决过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严把防腐拒变的思想道德底线。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和腐败现象,杜绝索、拿、卡、要等侵害当事人利益和接受当事人财物、请吃的行为发生,杜绝考试中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最后,张松委员结合大队考务中队实际情况,就队伍廉政建设作出如下部署:一是吸取案例教训。今年8月31日,媒体曝光了河北省石家庄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第三分所驾考受贿案件,该案件涉案民警多、金额大,在社会上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和交警队伍的形象。要求全体民警以案为鉴,从案例中吸取教训,提高认识、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充分认清违反纪律的严重危害,从严要求自已的一言一行,自觉抵制社会上的歪风邪气,坚决与违规违纪行为划清界限,克服存在的侥幸心理,做到警钟长鸣。二是排查廉政患隐。要开展自查自纠,查一查本单位是否还存在类似问题,是否存在同样的思想苗头;查一查是否严格贯彻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查一查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存在时紧时松现象,是否做到一以贯之、常抓不懈;要求考务民警密切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联系职责和运用权力情况,对照廉洁从警的要求,真正把自己摆进去,主动深查细找,达到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三是加强监督制约。大队要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与考务民警签订责任状,实行岗位问责制,责任状内容包括: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办理车驾管业务,杜绝借工作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杜绝与非法中介联系,杜绝“索、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同时,严明纪律要求,落实责任追究,实现驾驶人考试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张飞)(责任编辑: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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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星报讯 9月21日,本报重点报道了安庆市人大代表、潜山县现代驾校董事长王传文实名举报潜山县交警队一事,稿件见报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昨日,市场...
星报讯 9月21日,本报重点报道了安庆市人大代表、潜山县现代驾校董事长王传文实名举报潜山县交警队一事,稿件见报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昨日,市场星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宣传处获悉,省交警总队车管所获悉此事后非常重视,目前已联系潜山县交警部门,要求详细汇报事情来龙去脉,关于政策层面的问题,届时会通过本报对此事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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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台风别来 于
14:52 编辑
高东线有摄像测速,测速标志却被树枝遮住看不见,这是其一。其二,去石马岙的这条宽阔马路上,限速60的标志为什么这么小,而且和电线杆,电灯柱,路灯杆放得较近,如果不仔细看确实无法注意,而去岱东的路段,限速60的标志做得高高大大非常显眼,为什么标志没有统一,做得这么小。第三,违规短信怎么十天才发到手机上,效率太低。 由于以上原因,导致我稍速几码,两次被拍扣12分罚款400元,本人认为交警部门责任在先,要求撤销处罚。
交法十五条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检测,保持功能完好。
十六条: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三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并可以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本帖最后由 台风别来 于
14:54 编辑
交警确实需要维护交通安全的,进行处罚也很必要。但问题是要处罚得公正公平合理,让违规人心服口服,这样政府机关才能够有公信力。
因为标志不明显,我第一次被拍后,过了10天短信才发过来,导致我在这10天里第二次被拍,如果短信能在一个星期里发来也不至于第二次违规。发个短信要这么长时间吗,现在政府不是都在提速吗,哪里有违规情况如果能及时通知,也好让我们早点改正。如果工作忙,给个5天时间也够了吧要及时通知我们广大驾驶员吧
驾驶员就爱超速,你们没摄像头就不能按规定行驶吗,非得在指定监控下才老老实实,建议交警所有道路都装测速监控,看驾驶员还牛不牛
这个,是该老老实实的开店,楼上说的有道理,难道不测速的地方,你的车就能当飞机使?
几天前,2辆车停在经委幼儿园门口,在斗气,谁也不让谁,2位车主座车里都跟没事似的,玩手机了,都耗着,后来不知了,本人走了,大家都礼让一下不就完了,要是火气大,又打了,在进去,罚款,有意思吗,10W左右的车子,也不是什么老板,对钱无所谓的。
船靠对港山 发表于
几天前,2辆车停在经委幼儿园门口,在斗气,谁也不让谁,2位车主座车里都跟没事似的,玩手机了,都耗着,后 ...
小家伙爱斗气,造成后果委屈大人啊,出现小状况忍住头一口气是蛮重要啊,退一退,转个弯目的地很快到了,双方都不能忍,麻烦啊,大状况就是这样来滴
支持二,三楼的观点,其实相关路段都有提示,只要按规定开车就犯不着你,为了自己和对他人的安全负责应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本帖最后由 台风别来 于
14:28 编辑
高东线限速的牌子和路灯电线杆混在一起,为什么不能再明显点呢,而且杆子比较矮,不显眼,限速的牌子我觉得应该高一点,让驾驶员能一目了然,否则如果车稍微开快一点真的无法注意到。
如果所有路段都测速的那最好了,大家都知道的事,明知故犯那当然得处罚,问题是有的路段有测速限速,有的没有,新增的又没通知,牌子又不是太明显要仔细找才能找到。真是让人不能心服口服。
如果你是按照限速标志来行车的,你还害怕测速吗?
可以行政复议,再不行起诉
本帖最后由 台风别来 于
14:38 编辑
这种处罚真是有点“ 强老宝”,仅仅超了几码才几码,就扣了200,希望交警部门平心而论能撤销处罚,你们标志不明显也有责任的啊。
等知道在测速和限速了就再也没违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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