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期房用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合同的分配

买的两手没有装修的房子,购房合同、发票不是我的名字,我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买的两手没有装修的房子,购房合同、发票不是我的名字,我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别人用我的购房合同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我的购房合同是否需抵押,是否影响办理房产证
没有购房合同,只有房产证,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如果签订购房合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过程中,住房公积金停缴了,还能否申请下来?请高人指点,俺没有积分,求好人帮助
因为这户房子是某单位的集资楼,所以本单位的人买会更优惠一些,就托人帮着买的,但是得用他的名买才优惠,所以合同上是他的名,钱也是他代缴的,合同上没有我的名,但是其他一些如水电、煤气之类登记都是我的名,现在想卖掉这户房子,可以吗?还用委托的那个人出证明吗?还是可以把我名字加到上边?
只有购房合同和发票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有保障吗
我和对象买的房子!我不是本地的!没结婚贷款是她的名字!我俩自己私下做了个合同,共同还房贷属于
我原以自建在建住房抵押贷公积金款修建自建房,现以修建竣工并以办理好了房产证。我应如何办理在建房转现房抵押手续?我提前还清公积金贷款后还能以现房抵押申请公积金贷款装修吗? 我贷款的金额只在我抵押的现房价值的10%以下,办理在建房转现房抵押后抵押标的物能不能按所贷款金额根据现房评估减少抵押标的物
男朋友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合同只能写他名字,拿房产证时有结婚证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请问需要办哪些手续?需要手续费或者纳税什么的吗? 你好!那么只要是购房合同上写一个人的名字,拿房产证时有结婚证也不可以写两个人名字吗?
去年首付购买的期房,购房合同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房子由一个人还的贷款,现在还在还,今年下半年就可以拿到房子了和结婚了,在办理房产证时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怎么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怎么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内容导读: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职工,在本市辖区
怎么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个人贷款指南
内容导读:&
& &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职工,在本市辖区内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可向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职工,在本市辖区内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可向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
 一、公积金贷款对象及条件
  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身份证件;
  2、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所有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不足半年的需补缴二年公积金;
  3、购买的自住住房符合国家和省、市房贷政策(同时需满足第二部分的要求);
  4、所购房首付款达到国家房贷政策规定的比例;
  5、有按期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稳定的收入来源,信誉良好;
  6、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购房协议;
  7、借款人必须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购房协议中约定的产权人;
  8、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9、法律法规和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积金贷款房源
  1、期房
  借款人所购期房须是与公积金中心签署阶段性担保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楼盘;购买尚未签订阶段性担保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开发楼盘,借款人需提供可用于抵押的自住住房或第三人(不包括未成年人)住房抵押,并需在签订购房合同6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2、现房、二手房
  借款人所购现房及二手房,必须产权明晰,并需分别在办完《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或过户手续后2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三、公积金贷款期限
  执行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公积金贷款期限。目前潍坊市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公积金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的退休年龄(年60岁、女55岁);
  2、二手房、押旧买新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期限加房龄不得超过抵押房屋坐落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四、公积金贷款政策及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限制公积金贷款购房政策。个人、家庭购买第三套住房、非住宅和别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申请时国家、省、市房贷政策规定的比例。目前,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最高30万元,并以下列3项的最低值为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最上限:
  1、按照借款人房屋套数以及面积确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1)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①现房、期房且房屋面积小于90(含)平方米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总房款的80%;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米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总房款的70%;②二手房抵押物建设年限在10年以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交易价值(以税收完税证发票为准)的60%;抵押物建设年限在10-20年之间的为50%;抵押物建设年限在20年以上的为40%;③用第三人(不包括未成年人)住房抵押购买新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①②中较低者;
  (2)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总房款或交易价值的50%;
  2、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按目前缴存水平计算的住房公积金至退休前累计缴存总额的2倍;借款人是单身的,为上述计算总额的3倍;
  3、公积金贷款期限在5年(含5年)以下的,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50%(不含一年期内的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40%。
五、贷款的担保
  为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由经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的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及担保费率详见附件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下简称保证担保)。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借款人及配偶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和购买不同情况住房需携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其缴纳住房公积金所在地贷款业务服务大厅,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填写《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的份数详见附件一)
  2、受理&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后进行初审,录入信息,核对借款人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初审符合贷款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签署初审意见后提交给考察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3、考察&公积金中心考察人员或担保公司对借款人购房情况、收入、信用等进行考察,出具考察意见。
  4、审批&公积金中心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根据考察人员的意见进行审批,并在自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能否公积金贷款的答复。准予公积金贷款的,出具《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将材料转受委托银行(受委托银行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二);不予公积金贷款的,及时告知借款人理由并返还材料。
  5、签署合同&受委托银行接到公积金中心转来审批后的贷款材料后与公积金系统信息进行核实,同时复核借款人的所有信息、材料,核实无误后与借款人签署包括《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在内的所有合同,确定或开设借款人还款账户。
  6、办理抵押、质押、保证&受委托银行协助借款人办理抵押、质押、保证等手续;用所购期房作抵押的,受委托银行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协助借款人办理抵押、保证等手续。
  7、委托放款--公积金中心接到受委托银行转来的《房屋他项权证》后,复核、汇总并打印委托协议书,通知受委托银行放款。
  8、放款&受委托银行接到公积金中心委托协议书后,按照委托协议内容及时将贷款发放到售房单位、售房人约定还款账户。
七、贷款偿还
  (一)正常还款
  借款人自愿选择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金还款三种还款方式之一还款:
  1、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公积金贷款期限为一年,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息随本清;
  2、等额本息还款法 即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3、等额本金还款法 即借款人每月等额偿还本金,公积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二)逐月提取还款
  逐月提取还款即借款人委托公积金中心,逐月提取其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通过内部转账的方式直接抵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部分,下同)月还款额的一种还贷方式。
  符合《潍坊市住房公积金逐月提取还款暂行规定》条件的,可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提出逐月提取还贷申请。
  (三)提前还款
  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以后可以申请提前全部或部分还款。申请提前还款时,借款人需携带身份证件,还款账户存足应还的款项,到办理贷款的公积金中心贷款服务大厅办理手续。
  提前还款业务应于每月的19日之前申请;部分提前还款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万元,且每年只允许办理一次;公积金贷款处于逾期状态的,借款人应先办理还清逾期公积金贷款的手续后,再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四)贷款逾期
  放款后,借款人应于每月20日(不含)前在还款账户足额存入当月应还公积金贷款本息。若受委托银行扣款时因借款人还款账户金额不足造成公积金贷款逾期的,将作为借款人不良信用记录记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
八、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申请的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所需费用时,用同一套房屋抵押,同时向受委托银行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申请组合贷款时借款人应首先咨询并满足商业银行的贷款条件,商业贷款部分利率执行标准由受委托银行确定,但贷款期限应与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致。
  目前受委托银行只办理期房的组合贷款(其中交行不办理组合贷款)。
九、与商业性住房贷款基准利率比较
  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首套房1&5年(含)为4%,5&30年为4.5%;二套房在基准利率上浮10%。
  商业贷款基准利率:1年为6.00%,2&3年为6.15%,4&5年(含)为6.40%,5年以上为6.55%(以上商业贷款利率仅作参考,具体执行利率、浮动比例及其它相关事宜以借款人咨询各商业银行为准)。
十、温馨提示
  1、《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可在潍坊市公积金网站(www.)下载填写,也可到市公积金中心、各县市区公积金中心贷款业务服务大厅领取。
  2、所有复印件均需单面复印到A4纸上,同类型的证件需复印在同一页(比如借款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可复印在一页,户口簿的主页、索引页、登记卡可复印在一页)。
  3、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
  各县市区公积金中心贷款业务在当地为民大厅、审批服务大厅办理的,办公时间按与大厅要求一致。其中,市直管理部贷款业务服务大厅星期六(8:30-12:00、13:00-17:00)上班,只受理贷款咨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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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07-28<font color='#12年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关调整规定
04-13个人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04-12各地公积金贷款的大致作用
04-11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额度及年限
04-112012年公积金跨行还贷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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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 刘桂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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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 如何办理贷款手续
读者疑问:如何判断还款能力?
律师答疑: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还款能力作如下推断:月缴存公积金的数额除以 2 再除以 10% (特例除外)减去 400 元等于最高月偿还额。这是上限。对下限也有规定:家庭月收入 2000 元的,其月均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家庭月收入的 20% ; 2000 至 5000 元(含),其月均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家庭月收入的 25% ; 5000 元以上,其月均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家庭月收入的 30% ,在此范围内借款人可作适当选择。
读者疑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确定?
律师答疑: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款额度由借款申请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缴存比例确定。
读者疑问:目前公积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答疑:目前单笔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 40 万元;如果《个人信用评估报告》评定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的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可上浮 30 %; AA 级的可上浮 15 %,也就是说,最高可贷 52 万。
读者疑问: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是什么人?
律师答疑: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是必须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或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
读者疑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如何确定?
律师答疑:贷款期限由银行和借款人约定,贷款期限最长为 30 年,不受借款申请人的年龄限制。
读者疑问: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律师答疑:目前 1 ~ 5 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 3.96%,6 ~ 30 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 4.41%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及万元还本息金额表 单位元
年利率 (%)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实际还款额以贷款行最终确认为准。贷款发放后,如遇基准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规定进行调整。
读者疑问: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缴纳哪些费用?
律师答疑: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缴纳担保费及评估费。担保费及评估费的收取标准分别如下表:单位 万元 时间  2004 年 7 月 1 日
担保服务费(元)
担保服务费(元)
担保服务费(元)
其中:担保服务费不足 300 元的,按 300 元收取。
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物评估收费标准如下:
抵押物评估价格总额
评估收费标准(元)
50 万元以下(含 50 万元)
抵押物评估值的 3‰
50 万元以上
  其中:抵押物评估费不足 300 元的,按 300 元收取。
读者疑问: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答疑: 1 、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2 、不提供虚假文件和资料;
3 、未经银行同意,不将设定抵押或质押权财产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
4 、不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5 、不与其他人(含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银行、保险公司权益的合同或协议;
6 、配合银行对贷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读者疑问:办理公积金贷款可否由别人代理?
律师答疑:借款申请人可自行办理贷款手续,也可委托管理中心认证的代办机构代为办理(需本人完成的有关手续仍需本人到场)。
读者疑问:公积金贷款对共同申请人有何要求?
律师答疑:借款申请人与购房人必须是同一人。借款人有配偶的,其配偶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离退休职工的共同申请人可以是其配偶,也可以是其子女,但子女的共同申请人不能是父母。除此之外的任何人都不能成为共同申请人。
读者疑问 : 我的女朋友可以作为公积金贷款的参贷人吗?
律师答疑 : 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公积金贷款的参贷人必须是配偶或同户成员,并且必须具备与借款人相同的贷款条件。你的朋友既不与你同户现在也不是你的配偶,当然不能作为公积金贷款的参贷人。 “ 同户成员 ” 的定义是指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与贷款申请人属同一户籍,且时间在一年以上的直系血亲。虽实际居住但不属同一户籍的,或虽属同一户籍但同一户籍时间在一年以下的,不属于同户成员。
读者疑问:我不是抵押房产的权利人,可以作公积金贷款的主贷人吗?
律师答疑:公积金贷款的主贷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既是公积金借款合同的借款人,又是抵押合同的抵押人,不是抵押房产的权利人,当然也就不可能成为抵押合同的抵押人,因此不能作为公积金贷款的主贷人。
读者疑问 : 贷款期内银行存贷款利率调整时,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否随之调整?
律师答疑 :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行浮动利率政策 , 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贷款利率不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贷款当年执行合同确定利率,以后各个年度的贷款利率采取一年一定的办法,即每年 12 月底前,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同样, 还款期内利率变化商业银行了按上述规定调整。
读者疑问: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的比例各是多少?
律师答疑: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同时缴存,统一存入职工公积金帐户。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与职工缴存的数额相同。
读者疑问: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上限是多少?
律师答疑: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0% ,分别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执行期为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即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每年公布一次。 2005 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上限是 1417 元。
读者疑问:公积金贷款需要交保险吗?
律师答疑:公积金贷款不需要个人交纳保险。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统一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购买了个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险。本保险融合了财产损失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两方面的内容。如果发生借款人所购房屋及室内财产(限于室内装璜、家具和家用电器)损失、借款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死亡或伤残等情况的,借款人可以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申请全部或部分免除剩余贷款本金。
读者疑问:住房公积金处于封存状态的职工能办理贷款吗?
律师答疑:住房公积金处于封存状态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读者疑问:公积金贷款所购房首付款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答疑:首付款不得低于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高额为准)的一定比例。目前,贷款购买商品房期房的,要求最低购房首付款为房屋评估值的 10% ;贷款购买其他性质住房的,要求最低购房首付款为房屋评估值(不必评估的住房,为实际购房款)的 5% 。
读者疑问: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能提取公积金做首付款吗?
律师答疑: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也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读者疑问: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律师答疑:如果您的公积金缴存在本市并符合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可使用住房公积金。
读者疑问:夫妇双方都是公积金缴存人可以贷两笔款吗?
律师答疑:不可以。按规定一个家庭只能存在一笔公积金贷款。换言之夫妇有一方申请贷款或正处于还款阶段时,另一方就不可以再用公积金贷款了。
读者疑问:经济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能否达到评估值的 95% ?
律师答疑:经济适用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达所购房屋评估值的 95% 。
读者疑问:已用公积金贷过款,再次购房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律师答疑:夫妇曾经共同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已经还清,如果准备再购买一套房屋,是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读者疑问: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什么?
律师答疑:
&#149;&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出境定居的;
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6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读者疑问: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是什么样的?
律师答疑: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到职工公积金缴存开户的管理部进行办理,并提供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个人储蓄卡到其所在单位开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并提供相应的提取材料。为了方便缴存人和保证资金安全,目前各管理部在受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是将提取金额直接划付到缴存人的储蓄账户中。
读者疑问:贷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什么材料?
律师答疑:职工采用贷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 、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 、购房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住房公积金提取储蓄卡。
问:夫妇一方购房,另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可以。
读者疑问:父母(子女)购房,本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帮助他们购房吗?
律师答疑:父母子女购房本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读者疑问:以前购房时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现在购买第二套住房可以继续提取公积金吗?
律师答疑:以前购买过一套房屋也可以继续提取公积金。
读者疑问:一次性付款购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律师答疑: 职工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 、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 、购房全款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 、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住房公积金提取储蓄卡。
读者疑问:夫妻购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律师答疑:如果双方都建立有住房公积金帐户,则应由主购房人,也就是在购房合同上签名的买房人先办理提取手续,然后配偶方才可相继办理。主购房人提取时应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等材料;配偶方提取时,除了要提供主购房人所提供的资料外,还需要出具结婚证和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单,并且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所购买的自住住房总价款;如果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他的提取记录单,配偶方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读者疑问:借款人在还款期结婚,婚后可否支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还款?
律师答疑 : 借款人在还款期间结婚,结婚登记后可以凭夫妻关系证明以及配偶身份证,到借款者配偶缴存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支取配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读者疑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吗?
律师答疑:在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借款人可以使用其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冲抵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读者疑问:商业贷款能转成公积金贷款吗?
丁 女士买了一套商品房,自己当初不具备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就办了商业贷款,也还了一年多的月供,问现在能否转成公积金贷款?
律师答疑:按目前有关公积金的政策,可以由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但是有些省市没有此项业务,是无法办理的,具体情况可向各地管理中心咨询。
读者疑问: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经办部门是哪些?
律师答疑: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职工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的管理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管理中心规定由指定管理部办理的项目,借款申请人须到指定管理部办理,如二手房一般按属地原则,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在二手房所在区县管理一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读者疑问: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程序是什么样的?
律师答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申请程序如下:
一、借款人到委托人(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处填报借款申请表,有些分中心可约借款人直接到分中心办理全部手续。
二、申请人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由中心申请进行初审、核实调查并确认资格;
三、借款人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
四、签订委托合同,将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开发商及担保单位盖章;
五、签订保单,买保险;
六、将资料递送至中心及贷款银行终审;
七、借款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户,再由受托人按借款合同拨付,借款人按期还款。
读者疑问: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初审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律师答疑: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初审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如下:
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
外地户口可提供复印件
有效居住证明
非北京市户口须提供
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
已婚者提供
离退休证明
离退休职工提供
离退休职工提供
最高学历证明
大专以上学历者提供
有职称者提供
预售登记备案表
购房首付款发票或收据
可在签合同时提供
售房单位的房改售房方案
购房改房者提供
售房单位的房改售房方案批复
购房改房者提供
单位所售公房大产权证或确权证明
购房改房者提供
集资建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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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中心要求的其它资料
贷款办理流程图
读者疑问: 什么是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
律师答疑 :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向购买自住住房的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担保贷款。
读者疑问: 中央国家机关个人担保委托贷款对象是什么人?
律师答疑: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统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
读者疑问:什么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律师答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由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担保贷款组成的贷款,即当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所需时,其不足部分向银行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两种贷款之称。两笔贷款按照公积金贷款利率和商业贷款利率分别计息,贷款期限一致。借款人可向受理公积金贷款的银行申请办理组合贷款。
读者疑问: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程序是什么样的?
律师答疑: 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手续与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手续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借款人需 分别签订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借款合同,而且还需分别开立政策性帐户和经营性帐户,并办理抵押,担保,质押和保险手续。
读者疑问:什么是个人二手住房贷款?
律师答疑:个人二手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二手房的贷款。其中二手房是指已取得全部产权、可以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流通交易的住房。申请贷款的二手房房龄一般不超过15年;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一般不超过25年。
读者疑问:申请二手房住房贷款需提交什么资料?
律师答疑:借款人在申请个人二手住房贷款,除需提供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中的借款人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所购二手房的房产权利证明复印件或原经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复印件;
2、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售房人提供的划款账号;
3、贷款人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
4、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读者疑问:二手房可用公积金贷款吗?
律师答疑: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地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申请人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建房和二手房申请贷款均适用。
读者疑问: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哪些资料?
律师答疑: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 . 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
2 . 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的凭证;
3 . 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
4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 住房公积金提取储蓄卡。
读者疑问:什么是自由还款?
律师答疑:自由还款就是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您的借款金额和期限,给出一个最低还款额,以后您在每月还款数额不少于这一最低还款额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自由安排每月还款额的还款方式。
读者疑问:自由还款方式有哪些特点?
律师答疑:自由还款有下面 3 个特点:
1 )只要不低于最低还款额,每月的还款金额可以自由设定;
2 )可以通过呼叫中心电话委托的方式调整每月的还款额,操作省时省力;
3 )除最后一期外,每月先按照您通知的金额扣款,如果还款账户余额不足扣款失败,还要按照最低还款额进行二次扣款,可以减少贷款逾期的可能性。
读者疑问:自由还款最低还款额是怎么确定的?
律师答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申请的借款期限、借款金额和房屋折旧,确定最低还款额。
读者疑问:我想调整自由还款月还款额时,如何办理手续呢?
律师答疑:在借款偿还期间,您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在不低于最低还款额的前提下,可通过以下方式调整月还款额:一是您可通过呼叫中心电话委托调整月还款额,每期有两次利用该方式调整月还款额的机会;二是您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管理部,通过柜台书面委托办理调整月还款额操作,每期有一次利用该方式调整月还款额的机会。调整还款额时,需要至少于三个工作日前办理手续;若在一期内进行了多次的通知,则以向呼叫中心电话委托和柜台书面委托的最后一次有效通知金额为准;不能一次通知多个月的还款额,但在此期间,如不再通知,就以上次通知额一直扣划下去,直至再次进行调整为止。
读者疑问:我怎么办理自由还款提前还款手续呢?
律师答疑:在自由还款方式下,由于您可以自由设定还款额,所以不存在提前部分还款。如果您想提前还清全部贷款,有两种办法:第一种办法是:您可以于下一还款日把贷款全部还清,但您需要于三个工作日前通过呼叫中心进行委托或到管理部办理手续。第二种办法是:您也可以在下一还款日的三个工作日(不含)前把贷款全部还清,但您须于三个工作日前到管理部办理手续。
读者疑问:我的自由还款贷款逾期了,怎么办?
律师答疑:若您的贷款逾期了,您可以在下一还款日或约定的某一天按照提前还清全部贷款的办法偿还逾期贷款。
读者疑问:我偿还自由还款贷款的钱都包括什么?
律师答疑:您的钱是这样分配的:如果您的个人贷款逾期,按照先偿还逾期,后偿还正常的原则,对于逾期的部分,先偿还最早一期的逾期额,然后依次按顺序偿还。如果您的个人贷款没有逾期,或逾期部分还清后还有剩余,则先偿还利息,后偿还本金。
读者疑问:我这次自由还款钱还的比较多,以后几个月是否可以不还款了?
律师答疑:不可以,您以前还的钱不能用于冲抵以后的还款,您每月还需要按时还款,否则您将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
读者疑问:既然自由还款只要每月不低于最低还款额还款就不逾期,那我每月就按照最低还款额还就行了吧?
律师答疑:虽然您每月以最低还款额偿还贷款不会有逾期,但如果一直按最低还款额度还款,到贷款到期时就会有一大笔剩余贷款要还,比如说您购买一套住房,借款期限 20 年,金额 30 万元,如果一直按照最低还款额偿还贷款,那么,最后一期要偿还 15 万元左右。如果不能一次性还款则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您还是应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设置每月还款额度,不要使自己最后面对巨额贷款无力偿还,自由还款是为借款人提供了一个根据自身不同阶段收入支出进行合理规划安排贷款偿还的自由,而不是简单降低借款人每月还款额度。
读者疑问 : 自由还款应注意什么问题?
律师答疑:自由还款应注意下列问题:
1 、日对日还款:放款日为几号,还款日即为每月几号,如该月无对应的还款日,则在当月最后一天还款。例如: 1 月 31 日 放款, 2 月 28 日 还款。
2 、您应该在还款日前一天将还款资金存入还款卡或存折。
3 、如果您不慎将用于还款的银行卡或存折丢失,请您携带同一银行的银行卡或存折及时到申请贷款的管理部办理变更手续。
4 、如果您将呼叫中心电话委托系统的密码遗忘,您可以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呼叫中心电话委托服务协议》至管理部办理手续,重新设置密码。
5 、您的贷款全部还清后,您可以到您办理贷款的管理部领取还清全部贷款证明。
读者疑问:什么是贴息?
律师答疑: 贴息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对符合资金中心贴息条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由资金中心在批准的贴息额度内,按照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息差向借款人补贴利息。
读者疑问:什么是贴息贷款?
律师答疑:商业银行按照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签订的合作协议,对借款人 享受贴息的商业贷款简称贴息贷款。
读者疑问: 贴息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相比有哪些优势?
律师答疑:办理贴息贷款只需交纳财产保险费和抵押登记手续费,不需交纳人身保险费,因此贴息贷款办理的成本费用比公积金贷款相比费用水平要低。比如申请人 30 岁,办理 20 年期的贴息贷款 30 万元,比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节省人身保险费支出 2162.7 元。另外商业银行和资金中心收到合格的借款申请和贴息申请后,一般两周内即可发放贴息贷款,而公积金贷款一般六周左右才能发放。很显然贴息贷款比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短。
读者疑问:申请贴息贷款需提交那些材料?
律师答疑:申请贴息贷款 需要提交材料分两部分,一部分是贷款申请材料,另一部分贴息申请材料:
(一)贷款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申请表(原件一份);
2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 A4 纸复印件四份);
3 。您的户口簿(原件及 A4 纸复印件一份,外省市户籍的提供暂住证原件及 A4 纸复印件一份);
4 。收入证明(原件及 A4 纸复印件一份);
5 。购房合同(正本原件及 A4 纸复印件一份);
6 。您的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及 A4 纸复印件一份)。
(二)贴息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 .贴息申请表(原件两份);
2 。居民身份证、户口卡( A4 纸复印件一份); .
3 .偶的身份证、户口卡、结婚证( A4 纸复印件一份);
4 。购房合同( A4 纸复印件一份); .
5 。配偶的工作及收入情况证明(原件各一份);
6 。住房公积金查询书(原件一份)。
读者疑问:贴息贷款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律师答疑:贴息贷款的流程大致分为五步:
1 、申请人向商业银行提交商业贷款借款申请的同时提交贴息申请;
2 、商业银行审批申请人的商业贷款申请;
3 、资金管理中心审批申请人的贴息申请;
4 、商业银行与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与申请人和资金管理中心签订《贴息合同》;
5 、商业银行向申请人发放商业贷款。
读者疑问:我能享受多长时间的贴息?
律师答疑:资金中心按以下四个标准确定您的贴息期限:
1 、不超过商业贷款期限;
2 、不超过根据单笔贴息额度、您的家庭月收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的贴息期限,具体标准如下:
①家庭税后月收入在 2000 元(含)以下的,每月最低还款额 = 家庭税后月收入× 20% 。
②家庭税后月收入在 2000 ― 5000 元(含)的,每月最低还款额 = 家庭税后月收入× 25% 。
③家庭税后月收入在 5000 元以上的,每月最低还款额 = 家庭税后月收入× 30% 。
3 、不超过资金中心规定的最高贴息期限(目前是 30 年);
4 、不超过 65 周岁。
读者疑问:申请 贴息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答疑:申请贴息贷款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 、申请人购买的住房必须是资金中心指定办理贴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住房;
2 、申请人必须在资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截止到贴息申请日已建立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且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
3 、申请人及其配偶都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贴息贷款。
读者疑问:办理 提前还款和变更贷款期限后,贴息是否调整?
律师答疑: 1 、提前还清贷款的,自提前还清贷款的次月起,资金中心终止贴息; 2 、提前归还部分贷款的,从提前还款的次月起,调整月贴息金额; 3 、贷款期限缩短后,剩余贷款期限长于剩余贴息期限的,贴息期限不作调整; 4 、贷款期限缩短后,剩余贷款期限短于剩余贴息期限的,调整贴息期限至贷款期限; 5 、贷款期限延长的,借款人可申请延长贴息期限。
读者疑问:商业贷款中能享受贴息的部分有多少?
律师答疑:资金中心按以下标准确定商业贷款中享受贴息部分的金额:
1 、不超过商业贷款金额;
2 、不超过根据商业贷款期限、家庭月收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的享受贴息的商业贷款金额,具体标准如下:
①家庭税后月收入在 2000 元(含)以下的,每月最高还款额 = 家庭税后月收入 -600 元。
②家庭税后月收入在 2000 ― 5000 元(含)的,每月最高还款额 = 家庭税后月收入 -800 元。
③家庭税后月收入在 5000 元以上的,每月最高还款额 = 家庭税后月收入 -1000 元。
3 、不超过资金中心规定的单笔最高贴息额度(目前是 30 万元);
4 、不超过资金中心规定的购房总价款比例(目前是 80% )。
读者疑问:如何发放贴息资金?
律师答疑: 1 、 采用按月还款的,资金中心每年定期(目前是每年 4 月 25 日和 10 月 25 日 )向借款人补贴利息,贴息资金直接打入借款人个人还款储蓄账户;
2 、采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资金中心于贷款到期日后一个月内向您补贴利息。
读者疑问:什么情况下贴息会被终止?
律师答疑:下列三种情况资金管理中心有权终止贴息:
1 、借款人提供虚假、非法的证明、资料等文件;
2 、借款人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贴息贷款;
3 、借款人被依法宣告失踪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又无代其偿还债务的人。
注:本书所列贷款向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材料可能会随时间及规定的变化而变化,具体办理各类贷款所需提交的文件、材料及文件及当时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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