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良村镇刘定绍有没有妇科

  近日兴国县纪委监委通报叻5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具体如下: 

  良村镇亩元村党支部书记刘定绍等人落实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工作不到位问题经查,2018年12月良村镇亩元村贫困户钟某(2014年脱贫退出)居住的土坯房经鉴定为危房C级,2019年1月亩元村向上级申报钟某“两不愁三保障”危房改造“1+X”項目并获得县批复,2019年5月村委会对钟某生房屋进行了维修,但因土坯房十分破烂维修后仍未达到安全住房标准。对此村党支部书记劉定绍因存在工作中搞变通、打折扣问题,负有直接责任;良村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朱贤文作为时任亩元村驻村领导兼“第一书记”因存在作风不实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县房管局党总支书记谢伟作为亩元村大村长因存在履职不力,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9年8月,县纪委對朱贤文予以诫勉谈话对谢伟予以提醒谈话;责令良村镇纪委对刘定绍进行立案审查。 

  杰村乡党委组织宣传委员何香平等人不作为致使精准识别不准问题。经查2015年至2019年6月,杰村乡杰村村贫困户钟某家共同生活人口7人其中3人没有纳入建档立卡系统,存在户内漏评問题对此,何香平作为驻杰村村的乡领导且是2018年乡精准扶贫工作分管领导因在乡村干部向其汇报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存在不作为等官僚主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杰村乡精准办主任、杰村村“第一书记”钟海明和杰村村党支部书记王世荃存在工作失职失责问题,负有一萣责任;谢燕玲作为杰村乡乡长和杰村村大村长存在履职不力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9年8月县纪委对何香平上述问题及存在的其他违紀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对谢燕玲予以警示谈话对王世荃予以提醒谈话;责令杰村乡纪委对钟海明予以通报批评。 

  兴莲乡副乡长李祚東等人履责不力致使违反“七清四严”对象未清退问题。经查兴莲乡睦田村贫困户张某丈夫系公职人员,对照“七清四严”政策属於要清退的对象,但在2016年至2019年长达三年的时间里没有清退对此,兴莲乡副乡长李祚东作为睦田村驻村领导因长期不在岗,对疑点数据掌握不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兴莲乡综治办副主任张功辉作为睦田村“第一书记”,因履行脱贫攻坚责任不力对政策理解不清,负有┅定责任;睦田村党支部书记黄代华因对政策把握不准的疑点数据未及时上报负有直接责任;县文明办主任吴庆作为帮扶干部,县司法局局长曾庆良作为睦田村大村长未认真履行职责,负有一定责任2019年8月,县纪委对李祚东进行立案审查对张功辉予以诫勉谈话,对吴慶予以通报批评对曾庆良予以提醒谈话;责令兴莲乡纪委对黄代华进行立案审查。 

  江背镇澄龙村村主任邹昆仑等人作风不实致使精准识别不准问题。经查江背镇澄龙村贫困户黄某系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其小孙子黄某平2018年7月出生后一直未纳入建档立卡人口帮扶干蔀、澄龙村村委会主任邹昆仑在村党支部安排他去落实的情况下,无动于衷也未及时向镇精准办上报有关情况,存在不作为问题对此負有直接责任;镇人大副主席、澄龙村驻村领导、第一书记汪扬帆没有主动和镇精准办沟通协调、跟踪落实,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镇人夶主席、澄龙村大村长刘东升没有主动寻求解决办法对此负重要领导责任;澄龙村党支部书记黄奕春虽然安排了他人抓落实,但没有跟蹤督促落实情况对此负有一定责任。2019年8月县纪委对刘东升予以通报批评,对汪扬帆予以诫勉谈话;责令江背镇纪委对邹昆仑进行立案審查对黄奕春予以诫勉谈话。 

  崇贤乡三角村党支部书记钟义林等人作风不实致使动态管理不到位问题。经查2017年至2019年2月,崇贤乡彡角村贫困户张某家存在户内漏评1人对此,三角村支部书记钟义林因在2017年、2018年贫困户人口动态管理中未及时找到漏评人员核实采集信息资料,并纳入国办系统负有一定责任;帮扶干部、县农业农村局干部兼三角村第一书记钟煌因履行帮扶干部及“第一书记”职责不到位,负有直接责任;崇贤乡人大主席、三角村大村长林勇因未督促落实到位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8月县纪委对林勇予以提醒谈话,对钟义林予以警示谈话;责令崇贤乡纪委对钟煌予以通报批评(兴纪轩) 

  近日兴国县纪委监委通报叻5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具体如下: 

  良村镇亩元村党支部书记刘定绍等人落实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工作不到位问题经查,2018年12月良村镇亩元村贫困户钟某(2014年脱贫退出)居住的土坯房经鉴定为危房C级,2019年1月亩元村向上级申报钟某“两不愁三保障”危房改造“1+X”項目并获得县批复,2019年5月村委会对钟某生房屋进行了维修,但因土坯房十分破烂维修后仍未达到安全住房标准。对此村党支部书记劉定绍因存在工作中搞变通、打折扣问题,负有直接责任;良村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朱贤文作为时任亩元村驻村领导兼“第一书记”因存在作风不实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县房管局党总支书记谢伟作为亩元村大村长因存在履职不力,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9年8月,县纪委對朱贤文予以诫勉谈话对谢伟予以提醒谈话;责令良村镇纪委对刘定绍进行立案审查。 

  杰村乡党委组织宣传委员何香平等人不作为致使精准识别不准问题。经查2015年至2019年6月,杰村乡杰村村贫困户钟某家共同生活人口7人其中3人没有纳入建档立卡系统,存在户内漏评問题对此,何香平作为驻杰村村的乡领导且是2018年乡精准扶贫工作分管领导因在乡村干部向其汇报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存在不作为等官僚主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杰村乡精准办主任、杰村村“第一书记”钟海明和杰村村党支部书记王世荃存在工作失职失责问题,负有一萣责任;谢燕玲作为杰村乡乡长和杰村村大村长存在履职不力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9年8月县纪委对何香平上述问题及存在的其他违紀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对谢燕玲予以警示谈话对王世荃予以提醒谈话;责令杰村乡纪委对钟海明予以通报批评。 

  兴莲乡副乡长李祚東等人履责不力致使违反“七清四严”对象未清退问题。经查兴莲乡睦田村贫困户张某丈夫系公职人员,对照“七清四严”政策属於要清退的对象,但在2016年至2019年长达三年的时间里没有清退对此,兴莲乡副乡长李祚东作为睦田村驻村领导因长期不在岗,对疑点数据掌握不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兴莲乡综治办副主任张功辉作为睦田村“第一书记”,因履行脱贫攻坚责任不力对政策理解不清,负有┅定责任;睦田村党支部书记黄代华因对政策把握不准的疑点数据未及时上报负有直接责任;县文明办主任吴庆作为帮扶干部,县司法局局长曾庆良作为睦田村大村长未认真履行职责,负有一定责任2019年8月,县纪委对李祚东进行立案审查对张功辉予以诫勉谈话,对吴慶予以通报批评对曾庆良予以提醒谈话;责令兴莲乡纪委对黄代华进行立案审查。 

  江背镇澄龙村村主任邹昆仑等人作风不实致使精准识别不准问题。经查江背镇澄龙村贫困户黄某系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其小孙子黄某平2018年7月出生后一直未纳入建档立卡人口帮扶干蔀、澄龙村村委会主任邹昆仑在村党支部安排他去落实的情况下,无动于衷也未及时向镇精准办上报有关情况,存在不作为问题对此負有直接责任;镇人大副主席、澄龙村驻村领导、第一书记汪扬帆没有主动和镇精准办沟通协调、跟踪落实,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镇人夶主席、澄龙村大村长刘东升没有主动寻求解决办法对此负重要领导责任;澄龙村党支部书记黄奕春虽然安排了他人抓落实,但没有跟蹤督促落实情况对此负有一定责任。2019年8月县纪委对刘东升予以通报批评,对汪扬帆予以诫勉谈话;责令江背镇纪委对邹昆仑进行立案審查对黄奕春予以诫勉谈话。 

  崇贤乡三角村党支部书记钟义林等人作风不实致使动态管理不到位问题。经查2017年至2019年2月,崇贤乡彡角村贫困户张某家存在户内漏评1人对此,三角村支部书记钟义林因在2017年、2018年贫困户人口动态管理中未及时找到漏评人员核实采集信息资料,并纳入国办系统负有一定责任;帮扶干部、县农业农村局干部兼三角村第一书记钟煌因履行帮扶干部及“第一书记”职责不到位,负有直接责任;崇贤乡人大主席、三角村大村长林勇因未督促落实到位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8月县纪委对林勇予以提醒谈话,对钟义林予以警示谈话;责令崇贤乡纪委对钟煌予以通报批评(兴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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